楼月西的生身母亲骆华荷就是因为被楼涵润移魂至亲妹身上,才精神崩溃自戕。
但这样的情形不会发生在楼涵润身上,他没有什么道德观,若非他需要用楼行鹤的身体来养成重骨,转移罪孽,楼行鹤就是他很好的一个选择。
至于那些天赋不佳的孩子,他一个也看不上,费大功夫转移过去却活不了几个月,这样的赔本生意他不会做。
楼月西推测,楼涵润的灵魂早已在多次换魂术中受损,所以需要借助瞿粟的力量,让他俯身在皮影之上,以减少对灵魂的损耗。
彼时他还未成为楼涵润罪孽的容器,楼涵润也不知道冤魂的力量这么强大,他重金所置的阵法只护了他短短几日。
他在众多罪孽的反噬之下很快灯尽油枯,不得不仓促转移到自己的血亲身上。
所以楼家的子嗣虽多——
但都命不长久。
楼月西在地宫之中不止一次看见过眼熟的面容。他们都从高高在上的少爷化为满是怨气的怨鬼,咆哮着啃噬着楼月西的身体。
楼涵润的身体死的早,也遗留下来一个问题。
就是他的“种”不够了。
先不说他什么时候能有孙辈,子辈的使用期限已经少于了他的预想,通常几天至几年这具身体就用不了了,那么孙辈的力量只会变得更为稀薄。
还魂之术代价极大,楼涵润也不能接受“次抛”的身体。
所以他不得不选择第二种方式——
寻找根骨极佳之人。
楼涵润的灵魂就好似蛀虫,虽然树干迟早会被蛀空,但他也需要找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寄生。
若是纯阳之体便是最好,他们□□的强韧度远超常人,而且血液中浓郁的阳气能抵御住移魂之术所带来的阴气,给楼涵润更多的时间来休养生息。
但这样做也有一个问题。
那就是灵魂和□□的融合度不高,容易被原主人的灵魂排斥甚至反杀。
所以楼涵润需要一个特殊的对象。
那就是——
“镇魂钉。”
“至重之物……”
孙飞晨露出了恍然的神色,他看了看贺烈右耳上的黑色耳钉,又看了看楼月西的眉间。
“所以当日若非你自爆,楼涵润的夙愿已经达成。”贺烈开口道。
“是。”楼月西点头,声音很轻。
“乖乖,他得是啥时候开始盘算的啊……哥也死了,重骨也取了出来,对于楼涵润来说这都是现成的,他只要往我哥身体里一趟,再把镇魂钉打进去——”
“那现在坐在你面前的就是楼涵润了。”贺烈悠悠的接过话茬,他本是想调笑一番,却见楼月西站在原地,垂着眸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的话倒是把孙飞晨吓得一身鸡皮疙瘩。
“这也太瘆得慌了!快呸呸呸!”孙飞晨搓着自己的胳膊,连忙跳起来。
“所以这厮这么想拿到重骨,有了这个东西,等我哥的身体不行了,他再换一个,这镇魂钉又不是一次性使用物品,他往身上那么一摁,又成功换魂了,好家伙,换魂术的难点全被他解决了——”
孙飞晨说得龇牙咧嘴的,唾沫星子都要飞到贺烈脸上了。
“怪不得他没选择月西哥你来移魂呢,一顿饱和顿顿饱他分得挺清啊啊啊啊——”
小年轻一激动起来就满嘴跑马,被贺烈一把勒住脖子后叫得像个尖叫鸡。
“说谁不行了?”贺烈斜勾着唇角,咬着一根没点燃的烟,看起来痞气得不行,像是街上要保护费的二流子,“你哥我还没死呢。”
他又瞥了眼站在一旁的楼月西,见他眉目低垂的模样心里就堵地慌。
贺烈只转念一想就知道楼月西在想什么,当日的他的死亡给楼月西造成了怎样的冲击没有谁比他心里更清楚了。
孙飞晨嘴上没个把门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贺烈将孙飞晨往门外一推,看也不看踉跄的孙飞晨一眼,脚一带就把门嗙的关上了。
他斜咬着烟,大刀阔斧地坐在沙发上,手往旁边靠背山一搭:“楼月西,把火机给我。”
青年站着没动,纤细的脖颈像是被折断般。他神思不属的,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贺烈在说什么。
白皙的手指在桌面摸索两下,才把一块钱一个的塑料火机捏在手里。
但也没递给贺烈。
还在发愣呢。
贺烈搭在靠背上的手指轻弹几下,突然伸手把青年拉到了身边:“上次在地宫里没来得及。”
楼月西傻愣愣地坐在贺烈怀里,就见贺烈握着他的手,头一低,把烟点燃。
男人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香烟,猩红的烟头慢慢吞噬着黄色烟草,形成一缕白色的烟雾。
“小鬼,过来,哥哥教你吸烟。”
“你俩终于出来,嘿嘿,看来我贺队还是很行的——咳咳!”
孙飞晨拿着根烤肠,见贺烈把门推开贱兮兮地笑了起来,结果就被扑面而来的烟味呛得直咳嗽。
“你俩抽这么多烟?!哎哟我的祖宗耶,办公室的烟雾报警器你是拆了,走廊上还有呢!谭局可比杨局鼻子灵,他前段时间才嫌味儿大,给所有办公室换了新风系统!”
正说着就见走廊上的烟雾报警器亮起红灯。
“完了!”
孙飞晨大叫,这个响了他们办公室都要挨个处分,他又得写情况说明了!
就见青年打了个响指,整条走廊上温度猛地降了十度不止,直冻得孙飞晨打了个喷嚏。
“进域了?!”
又是哒地一声,阴冷的感觉瞬间褪去。
随之褪去的还有办公室里缭绕的烟雾。
孙飞晨:?!
合着你俩拿鬼域除烟是吧!
贺烈指了指烟雾报警器:“报修一下。”
孙飞晨整个人裂开了。
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第104章 灯灭
最近气温骤降, 贺旺财好像有些感冒了,贺烈带去办公室的时候它窝在沙发上没多久就一个劲儿的打喷嚏。
“一个两个……七个,哥, 你要不要带旺财去看一下兽医啊, 这打喷嚏打得耳朵都要甩飞了。”孙飞晨摸着蔫哒哒的贺旺财, 有些担心地道。
“在家里还没这么厉害。”贺烈拧眉,把贺旺财举到眼前,“怎么一来局里就霜打了的茄子一样。”
贺旺财臊眉耷眼地吊着腿,一看就没什么精神。
“还是去看一下吧,小狗抵抗力弱。”楼月西将外套穿上,伸手接过旺财把它抱在怀里。
结果几人在电梯里刚好碰上许久不见的谭局。
谭少均见着他们怀里的狗微不可见地皱眉,然后后退了一步。
完犊子了, 上班带宠物狗就算了, 翘班儿还被上司逮个正着。
孙飞晨打着哈哈:“谭局中午好啊, 哈哈, 这狗病了, 我们带他去看医生。”
他话还没说完,贺旺财就跟演上了似的狂打喷嚏。
飙出来的唾沫让谭局长的脸肉眼可见的变黑了。
“以后这些长毛的,不要带到单位上。”谭少均扫了一眼贺烈, 忍了忍还是没骂出来, “你报告不要让其他人代笔。”
“叮咚——”电梯终于开了,谭局率先走出去。
“哎哟, 吓死我了,谭局可比杨局严多了!”孙飞晨叨叨道, “上回我替你写报告被发现了?”
“哎算了, 我就不和你们俩去了,待会儿办公室里一个人也没有不好。”
孙飞晨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和两人一起翘班的机会, 楼月西和贺烈都是灵异局技术性人才,本来考勤就不严格。
而他一个行政,还是老老实实上班吧,免得又写整改材料。
真是打工人的辛酸泪。
结果一到宠物医院,贺旺财就跟那满血复活了似的,喷嚏也不打了,翘着屁股在带了伊莉萨白圈的大金毛面前蹦跶。
大金毛现在麻药劲儿还没过去呢,吐着舌头不想理它。
“来都来了。”贺烈看着贺旺财屁股后面挂着的两个铃铛,顿时坏心大起,一把抓住贺旺财,把它四脚朝天按在了台子上,“要不把它蛋蛋嘎了如何?”
贺旺财凄厉地叫了起来。
楼月西连忙把它翻过来抱在怀里:“你别乱说,我们旺财还小呢。”
兽医小姐姐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半晌认真地介绍道:“旺财已经有半岁没有呀?一般来说,建议狗狗在六个月之后到第一次发情前这个区间内做绝育最好。”
“六个月就可以做了?”楼月西说着低头看了眼怀里的旺财,最近旺财已经开始抱腿了,算算收养的时间,这小家伙已经有六七个月了呢。
“嗯,对的。”兽医小姐姐继续解释,“六到八个月是最好的时间,这个时候狗狗的性成熟完成,此时做手术,伤口愈合效果比较好,而且狗狗没有发过情,激素内分泌的负面影响也会降到最低。”
“如果你们不想给旺财配种的话,建议你们可以做一个哦。”
“什么?”贺烈本来是开玩笑的,见楼月西脸色认真起来,莫名□□一凉。
“我们不做!”
“做吧。”
两人对视一眼。
“我们旺财以后还要下崽,不能剥夺它当公狗的权利。”来自□□一凉的贺烈papa。
“得到了再失去比没有得到过更残忍。”来自非常理性的月西papa。
楼月西面色无比平静,贺旺财傻兮兮地窝在它爸爸的怀里,绝对想不到抱着它的青年已经准备真的嘎它蛋蛋了。
“两位先生……”兽医小姐姐没想到两个人竟然因为这件事起了分歧,她弱弱地摆摆手解释道,“其实对于公犬来说做绝育手术是有很多好处的,可以杜绝前列腺、□□方面的生殖系统问题,还可以降低在发情期间引起的打斗伤人的可能性,渐少频繁的爬跨的行为,而且绝育后的狗狗还会延长寿命哦!”
于是贺烈沉重地看着楼月西把贺旺财交给了兽医小姐姐。
“旺财乖,我们先去做个基础的检查哦~”小姐姐温柔地诱哄道,贺旺财翻着肚皮直往人身上拱。
色狗的潜质已经初现端倪。
贺烈目送着它,从今天起,家里就只有一个姓贺的男性了。
一周后,贺旺财恢复了活力,也终于撤下了伊莉萨白圈。
它站在贺烈的脚跟前狂吠了一个小时,贺烈感觉它此生的脏话都被骂完了。
而且这家伙完全忘记了最后是楼月西将它抱给医生的,只记得贺烈把他肚皮朝上按在桌子上的情景。
最后,叫累了的贺旺财接受了永失蛋蛋的事实,被贺烈一根肉骨头给收买了。
这天,家里迎来了一位新的客人。
青浣道长的名字贺烈早就听说过,但是本人确实第一次见。
和玄云道祖不同,青浣道长的打扮一眼看去并不像个道士,反而像个颇为风雅的商人。
他的行为也像是个推销商品的,和贺烈二人打过招呼后,他就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箱包,从里面拿出一支樟木盒子。
“月西,这就是我在泰兰国的发现。”青浣道长解释道,“借尸还魂一术由来已久。”
“最早来源于李玄,他魂魄离开躯体,四处游山玩水,其徒误以为师父已死,便将他尸体火化了。待他归来时,魂魄无所依附,恰好当时附近有一饿死的乞丐,尸身未腐,李玄便将自己的灵魂附在了这具乞丐尸体之上,乞丐为跛足,李玄为支撑身体行走,便对着原乞丐用的一根竹杆喷了一口仙水,这也是民间铁拐李的传说。”
“古法中,换魂术用的都是尸体。”
“可楼涵润,第一次便是用的活人之身。”
楼月西说得笃定,因为楼涵润换的第一个身体便是他天生痴愚的儿子。
“是,铁拐李为八仙之一,后世之人无此道行,换魂之术就算成功了,尸体也会腐烂。”
“问题就出在这个香上。”青浣道长打开木盒,只见黑布上躺着一截暗红色的香,不足一指节长,“此香翻译过来叫‘灯灭’,这可是我花大价钱才从一个降术师的手中买的。”
“算算时间,二十世纪初,是‘下南洋’的高峰时期,那个年代的契约华工被称为‘卖猪仔’。”青浣道长顿了顿,“一船劳工,十之三四都死在船上,到了岸边掀开船舱,尸体都烂完了。”
“月西,楼家是怎么起来的,你是知道的。”
楼月西沉重地点了点头。
楼家便是靠贩卖劳工汇集的原始资金,这样庞大的劳工数量,反噬的罪孽有多可怖,没有谁比他更清楚了。
这也是楼涵润的身体在遭到反噬后短短几月就身陨的原因。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楼涵润和泰兰国的人搭上了线。”青浣道长继续道,“这个香的奇特之处在于它能将活人处于假死状态。”
“人身有三火,肩膀两盏,头顶一盏。而这个香,能将这三盏火暂时熄灭。也就是说,它能使鲜活的人身变成死尸的状态,原身的灵魂和□□的契合度也会被削弱。”
“于是换魂术得以施展,而一旦换魂成功,只需将这香燃烧的烟灰吃下,阳火便能复燃。”
“所以楼涵润能换到活人身上。”
青浣道长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口也渴了,他喝了口茶,等着二人发问。
“此番辛苦先生了。”楼月西对着青浣作了一揖。
青浣连忙避开:“你这人,一点儿也不好玩。”
“算起来年龄比我还大呢,你对我作什么揖,这不是折我寿吗?”
闻言,贺烈转过头,突然想到一个他从未深究过的问题。
“楼月西,你今年到底多少岁?”
一向面若春风的青年此刻少见的空白了神色。
他没有回答贺烈的问题,只直视着青浣继续问道:“先生,此香还有什么特点?”
青浣道长是个人精,哪能不知道楼月西的意思。
“我点燃这支香,你们便知。”青浣道长环视二人,“贺队长,烦请你先来。”
于是楼月西便画好法阵,确保此香不扩散。
贺烈一人立于阵内,将香点燃。
袅袅青烟盘旋而上。
青浣道长问道:“贺队,这‘灯灭’是什么味道?”
贺烈拧眉,又单手轻扇片刻:“没有闻到。”
“那么,你将镇魂钉取下,再闻。”
贺烈闻言照做,在镇魂钉取下之后,他便闻到了一丝极淡的腥甜味道,像是老旧的房子里藏着腐烂的苹果,一种成熟到糜烂的气息。
“月西,你再去闻。”
楼月西也走入阵内,他闻了片刻,描述道:“甜,腥,诱人。”
‘灯灭’只有一小截,他们闻到气味后连忙将它熄灭,放入了盒子之中,两人都用手指沾了点香灰服下。
“这个‘灯灭’的气味,只有‘死人’才能闻到,活人是闻不到任何味道的。”青浣道长解释道,“所以你能闻到,摘了镇魂钉的贺队也能闻到。”
“就像你们描述的那样,这种香对无所归依的魂魄而言,有着很强烈的吸引力。”
“而且这个香味虽淡,却极其持久,不信你闻闻贺队,他的身上是不是也还残留着‘灯灭’的气味。”
闻言,贺烈像是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轩轩!”
他明白贺烈的意思。
几个月前,轩轩向他们哭诉在床前看见了一个黑影,但是他们二人前去查看过, 那个黑影并无恶意。
那只是一个茫然呆滞、并未作恶的亡魂。
当时他们一直想不通那女鬼为什么会守着轩轩看, 只以为是轩轩刚从鬼门关走了一回, 三魂六魄不稳容易撞邪,现在想来却可能是因为轩轩身上带有此香。
所以那女鬼只是单纯的被这腥甜的‘灯灭’所吸引。
她虽神智已失,但是无所归依的灵魂还保留着寻找躯壳的本能。
“可是当时楼涵润只是在他体内植入了一颗蛛卵,若他要用那具身体,他不能——”将那具身体毁掉。
“是后来。”楼月西反应过来,“是在轩轩出院后才下的‘灯灭’,一开始楼涵润没有准备用那具身体的, 孩童的身体太过孱弱, 他不会满足, 但是我治好了轩轩的伤。”
“他体内有我的阴气。”这让他的身体更能接受外来灵魂的摧折。
楼月西顿了顿, 像是想到了什么, 他声音冷淡地道:“说不定,林宇轩是楼家的血脉。”
三人俱是一默。
确实是有这个可能的。
林家富庶,崛起的却突然, 谁也不知道他的原始资金是怎么积累的。
“而且我们救下了轩轩, 从某种程度来讲,我们将他划为了己方正营。”
“所以我们对他不再有防备。”即使他已经有了伤害贺烈的前科。
“他是楼涵润的一步暗棋。”
就在这时, 门口传来刨门的声音。
屋内凝滞的气氛顿时一松。
是贺旺财。
果然,等贺烈一开门, 贺旺财就拖着自己的不锈钢狗碗进来了。
几人在房间里呆的太久, 已经错过了它的午饭时间。
它叼着盆,一屁股坐在地上。
贺烈失笑, 这家伙,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
谁知下一刻,贺旺财就开始疯狂地打起喷嚏。
它一边打,一边死死咬住盆。
一对耷拉着的狗耳朵都要甩飞了。
“嗙”的一声,它口中的盆也飞了出去。
这下更是打开了某种神奇的开关,贺旺财无所顾忌,喷嚏一个连着一个,像是失控了的水龙头。
这场景怎么有些眼熟。
贺烈猛地想到了那天贺旺财就是从进了灵异局就开始打喷嚏的。
狗的嗅黏膜的面积约为人的四倍,论嗅觉更是不知灵敏多少。
是什么引起了它的喷嚏?
“‘灯灭’!”
楼涵润竟然藏在灵异局中!
火光电石之间,贺烈回想起当日的场景。
——“谭局可比杨局鼻子灵,他前段时间才嫌味儿大,给所有办公室换了新风系统!”
——“以后这些长毛的,不要带到单位上。”
——谭才均。
还有更早之前。
——“其实……四队和七队是被后续抵达的六队找到的,当时六队带队的正是谭才均,多亏了他,不然那一次……”
谭才均去过东将山。
“咦,没听说过狗还能闻到这味道啊。”青浣道长觉得有些神奇,狗嗅觉虽灵但毕竟是活物,他伸手把贺旺财抱起来。
贺旺财喷嚏打个不停,四只硬挺挺的白色爪子在空中乱刨。
“难怪,四蹄踏雪。”
黑狗白爪,即四肢末端呈白色的,像是带了白手套穿了白鞋一样,俗称“四蹄踏雪”。
很多老一辈说家中养这种狗会遭来不幸,是因为华国古代有人去世时,送葬人会身穿黑衣,脚踏白鞋。
实际上,这种狗最为通灵,它能看到阴差,所以在主人离世前往往吠叫,然而百姓不懂,只觉得这种狗吠叫起来就会带来不幸的丧事。
“四蹄踏雪,胸怀明月。”说得文艺,其实翻译过来就是黑狗,白爪子,白胸。
青浣道长拨弄了下贺旺财的胸口,果然找到一小撮白色的毛,他夸赞道:“这狗灵性,得好好养。”
见贺烈挑眉,青浣道长哈哈笑了两声:“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俗语,黑狗白胸膛,不死主人旺。”
“据说,最旺的就是财运呢,这么说来,贺旺财这个名字倒是取的贴切。”青浣道长说完便见贺烈脸色古怪,他和玄云道祖关系密切,突然想起了贺烈的命格。
烈火熔金。
怕是旺不了。
他干咳一声,转移话题。
“我此行便是为了告诉你们这‘灯灭’香,我看你们应该还有话要说,就不多叨扰了。”
两人将青浣送到了门口,贺烈才发现这道士竟然开着一辆豪车。
贺烈啧了一声。
颇有些不平。
说实话,他们这行钱去的快,但是来得也真快。
像贺烈这样的真是少之又少,若不是贺烈傍了个大款【贺烈:?】,现在他还窝在单位提供的十平米的宿舍里呢。
一进屋,贺旺财还在转着圈的打喷嚏,见两人来了,贺旺财默默地退远了好几步,只是仍哆嗦着把它的不锈钢饭盆顶过来。
贺烈一边给贺旺财添粮,一边嘴里念念有词:“儿啊,你爸能不能发财就看你了,你得争点气啊。”
见楼月西越过他就往房间里走,贺烈突然拽住了青年的袖子:“对了,叔叔,你多少岁你还没给我说呢。”
“哦,叔叔是不是辈分不够。”他的语气中透着股贱意。
“叔叔?爷爷?太爷爷?”贺烈嘴角勾起,“不会是从清朝活过来的老古董吧。”
“你得占我多少便宜啊。”贺烈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摸了把自己的脸,“像我这样的,是极品嫩草了吧。”
“刺啦”一声,青年的袖角应声而裂。
面容白皙昳丽的青年侧过头来,高挺的鼻梁如玉,手一拂,竟把贺烈这么大个块头的男人甩了回去,摔了个大屁股墩儿。
门嗒地一声被关上。
贺烈坐在地上,拽着半截坏的衣角,哑然失笑。
“旺财,你爸不高兴别人说他年纪大呢。”
贺旺财听不懂,只打着喷嚏将不锈钢盆儿拽开,背对着贺烈干饭。
耍贱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贺烈晚上坐在饭桌前的时候,发现只有一桶泡面。
小心眼儿。
他还没来得及笑,就见楼月西提着食材,在桌的另一边烫起了火锅。
贺烈:???
平心而论,楼月西的吃相真的非常优雅。
但他真的能吃不少。
贺烈支着脑袋,和楼月西坐在长方形餐桌的两个短边。
炸毛的样子真可爱。
贺烈想起当时楼月西提到办公室的爱心早餐,一迭肠粉,三个虾饺皇、三个叉烧包,还有四个牛肉烧麦。
一样样的,做的可精细了。
连筷子都掰好了才递给他。
一幅温柔小意、知书达理的模样。
啧,哪像现在,让他坐在对面看着他吃火锅。
男人啊,把他骗到手了就不懂得珍惜。
或许是贺烈脸上挂着的笑容太刺眼了,楼月西越来越食不知味。
他把筷子往桌上一放,就要起身来收拾餐具。
“别。”贺烈站起来,“哪里敢让您老人家动手。”
“让小的我来。”
戳肺管子还是得看他贺烈。
本来就沉着脸的青年此刻彻底阴转雷阵雨了。
贺烈站起身来,却挡着青年不让他走。
“我来收我来收。”
一边说着,他长臂一伸,不像是拿餐具,反而把青年禁锢在怀中。
双臂和餐桌将青年围困在里面,他一张白皙的脸上长眉紧锁:“放开我。”
“不放。”
炙热的呼吸喷洒在青年颈间,激得他微微战栗。
“你不是嫌我老吗?”楼月西冷声道。
多能唬人。
连桌上的餐具都因为青年压低了的气场而乒里乓啷地响起来。
果然是厉鬼。
生气的时候和恐怖片儿里演的一样。
贺烈心中暗自发笑。
就见搭在他胳膊上的手指都长出了又长又尖的黑色指甲。
哈气的布偶猫。
亮出爪子的布偶猫。
“怎么会?”贺烈的吻落在青年的头顶,“老树结的果才甜。”
楼月西闻言气得眼睛发红。
就被吻烙在耳垂上。
布偶猫的耳朵也是粉红色的。
猫咪颤抖得厉害,贺烈都能想象它微微抖动的胡须。
真tm可爱。
贺烈在心里骂了句脏话。
“甜的。”
“甜的。”
“甜的。”
“这里最甜。”
当天晚上贺烈饿着肚子,但是饱了。
也是当天晚上,楼月西吃了东西,但是白吃了。
两人闹归闹,正事还是没忘。
“谭才均今年才四十二岁,但是资历却算很老的。”贺烈翻着数据,“他十二岁就在局里挂名了,可以说灵异局成立的头几年,他就已经在里面了。”
“十九队出事后,东将山的救援任务他也参与了,虽然侥幸将队员带回,但是他也受了重伤,至此逐渐淡出一线。”
“应该就是在他重伤的那个时候,楼涵润对他下手了。”
“所以后来他力保你能重回灵异局,为的就是引我出来。”楼月西道。
“但是他为什么没有对我立即下手?”贺烈有些疑惑,“重骨也在我身上,趁着我没有记忆的时候成功率岂不是更高?”
“而且我一直疑惑的是,林婉阙既是楼涵润的人,为什么她不在阴平山的时候就把我……”
“你的伤很重。”楼月西低声道,“而且楼涵润也元气大伤,若是楼涵润强行换魂到你身上,说不定你们两人就同归于尽了。”
“至于林婉阙……”
楼月西的脸色苍白得有些鬼魅。
“她可能……”
“是我同父同母的妹妹。”
青年立在窗边, 初冬的阳光虽然灿烂,却毫无温度。
“还记得那具儿童骸骨吗?”楼月西声音轻得像是要消散在日光中。
“我的妹妹在七岁的时候就死了。”
“瞿粟擅长剥人皮制皮影。”
楼月西转过头来,神色晦暗。
“我本以为楼涵润重视瞿粟是因为他的情况太过糟糕, 灵魂经受不住多次换魂术, 所以才想选择将灵魂换到皮影之上, 以减轻伤害。”
“但是我想错了。”
“若谭才均就是楼涵润,他能在众多擅长异术之人眼皮子底下瞒过去,那便说明谭才均和他的灵魂十分契合。这具身体他可以用很久,久到他来得及把你的身体夺过来。他既有鲜活的身体可以用,又何必退而求其次选择皮影呢?”
最后几个字楼月西说得又轻又慢。
“他还有别的想要复活的人。”贺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