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将人鼻子都熏掉的气味里,裴杰在地窖里看见四个东西。它们被钉在天花板上的铁钩高高地挂了起来,每一具都有长手长脚垂下。
终于,在看清了那些物品的面目后,裴杰捂紧了自己的心脏。
啊啊啊!
“可那都是没有用的,装成一个人不能填补你的贪婪!你没有族群,你不属于人,海底也没有你的同族!没有人会真心地接受你!只要有战争来临,你还是会做被抛下的那一份子!”电话那头的人提高了嗓门,“只有做个雇佣兵才是你适合的归宿!”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卢森说。
裴杰后退两步,在惊悚与震惊之余他甚至想笑了——人在极度惊恐的时候真的会笑出来。
所以这就是这个家庭的秘密!妻子想要干掉丈夫,丈夫是个连环杀手!他得意洋洋,觉得自己有了向卢森谈判的筹码。
正在此刻,一道光从地窖顶部透了下来。裴杰就在此刻看清了那些尸体的脸。
“你还在生气吗?生气老头背着你和军阀签协议,战时他们本来承诺战后要让你当一个战争英雄,你为了这个目的舍身忘死地去做弃子,你漂泊了许多年终于觉得自己有被他们当自己人,在历史上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战后他们登临总统之位,却把你的那场战役和那段历史全部删除了,因为他们自己也知道骗了你,那只是一场不义之战。你觉得你被愚弄了,他们假装自你是自己人,到头来你还是什么都不是。”电话那头说,“我的老哥,这还不能证明你得的实在太多了吗?你在有战争的世界里失败,就跑去文明社会,想向老头子证明自己可以做个更优秀的文明人吗?所以每天在演一些完美家庭的家家酒吗?”
电话那头语调一转,换了循循善诱的讨好语气:“其实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做这个。他们和我说过了,你在杀老头子之前绑架了他的家人,就是他一直吹嘘并控制的那几个。你用生命诱导他们背叛老头,而他们也确实那么做了。你当着老头的面,干掉了他们和老头。所以你想要有个完美家庭,来证明自己比老头强,比这个你曾经视为师父和老朋友的人强……”
“你不能用一个人类社会里不存在的东西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早晚你会发现短期抢夺比长期持有好。十年过去,你会发现你老婆是个虚无、浅薄、满是欠缺点的人,但你只要坚持抢劫,你每次抢来的财宝都是最新的,锃亮锃亮的……你那边什么动静?”
啊啊啊啊啊啊!!
裴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顺着地窖楼梯往上爬。他错了!他真的错了!
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上这辆车,如果他不上这辆车,他也不会被带到雪山镇来……这一家人都是怪物啊!
老婆杀老公,老公在地下室里藏自己的尸体。
还藏了整整四具!!
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过来,不该来打扰你们的平静生活……一道天光照亮了裴杰涕泗横流的脸。他呆呆地抬头,看见了逆着光的卢森。
卢森把手机放在大腿上,他蹲下身来看他,整张脸都被遮盖在阴影里:“你怎么会出现在我家里?”
“哈……哈……”
从花园里捡来的改冰锥——差一点就捅进卢森的心脏了。可就在裴杰还没看清时,它已经被攥到了卢森的手里。卢森轻而易举地握着那把用裴杰全身力气刺出的尖锐的改冰锥,那快准狠的模样比他笨手笨脚做家务的模样不知道厉害多少倍。
如果卢森去做杀手的话,一定是顶尖的……卢森说:“看来我得改下你的脑子,把你扔到警察局里了。老鼠。”
“啊……啊……”裴杰忽然尖叫起来,极度的恐惧已经冲破了他的认知,“别、别杀我!我有很多秘密可以告诉你!我可以帮你!对你来说很重要的秘密!”
“什么?”
“你老婆、你老婆……他不是什么好人啊!他想要杀……!”裴杰说。
裴杰企图用这个秘密,换来卢森和他联手干掉白唯的合作。可卢森仍蹲着身体,双手落地地看着他。
那一刻他看见,卢森面无表情。
他那种面无表情的神情,比其他时刻更可怕。
“咚!”
电话那头传来面口袋落地的沉闷声音。电话的这头,卢森的佣兵前战友皱眉:“你在那边干什么?或者先不说这个了,我有一单好生意要给你介绍……”
“你别在那里说这些了,把电话给我,我和他关系好!”另一个佣兵把手机抢了过来。
拖拽、装袋、然后拖行……在这些噪声后,听筒里传来卢森的声音。
“你说错了。我的确绑架了老头的家人们,让他们背叛老头。他们也的确都这么做了。但在我掏枪一个个干掉他们时,发生了意外。”
“我用了一把□□手枪,17式的。我其实很久没有用过这把枪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更擅长用散弹枪。我用它是因为我想起,第一次见老头子时,他看着我在墙边埋伏一个士兵想抢吃的。他把这把枪给了我,说枪比肉搏更好用,而且,他的儿子也有一把这个枪。”
“老头子冷酷又残暴。我很佩服他,他白手起家,靠着抢夺和算计能够在一片战乱之中颠覆一个政权,和别的军阀共同谋事成为最高宝座的二把手。老头子也很有品,他在我抽从士兵怀里捡回来的香烟时把我手里的香烟拿走,告诉我真男人就该抽雪茄。我一直觉得他是个很厉害的人,父母不要他,以前的队伍也不要他,他是一个孤儿,还能被置之死地而后生,在后半辈子翻出新的风浪来。有一句话你说错了,我没有把他当成师父,我知道他对谁都只有利用。”
“我那时觉得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在我告诉他出卖他的是他的家人的时候他连哭也没有哭。他瞪着他们,如果我没开枪,他一定会杀了他们的。”
“手枪弹夹总共有十发。我给了其他人九发,最后一发理应射入他儿子的眉心。然后我会更换弹夹,给他最后一枪。但在我向他的儿子开枪时,他还是挡在了他的儿子身前,那个背叛他的儿子。”
“第十发子弹,就射入了他的心脏。”
“我看着他,我以为他会求饶。他没有。我以为他会和他的儿子说话,他也没有。他看着我,牙齿缝里都是血,可他笑了。笑得很得意,很猖狂。他说63,我告诉过你金钱是最重要的,我告诉过你家人是值得用来炫耀的。但我告诉你,你现在永远也无法幸福。你生活在一个全是战争的地方,你总是把东西抢来,又把东西扔掉。我在你的眼里看见了嫉妒,这就够了,我已经可以断定你这辈子都无法做人、都无法幸福。”
“他和我说过金钱就是一切,可现在他却告诉我我一辈子都不会幸福。我在离开他家逃进海里前,把他的豪宅给烧了,价值上亿的豪宅,熊熊燃烧的金钱和他一起陪葬。我在海里想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国家满是战争,所以烧了豪宅也没什么值得心疼的,反正也许很快,也会被导弹摧毁,但文明社会就不一样了……”
“我的天哪你简直是个诗人。”电话另一边的佣兵没办法忍受了,他抓着脑袋,难以想象自己想要邀请曾经的专家加入自己,却导致如此苦果,“你在这几年选修了哈佛大学的文学和艺术么?你最大的问题就是想得太多了。快回来,你的伤也养好了吧?让我们一起热血沸腾一下,抢东西的多巴胺很快会盖过你的这些哲学思想的……”
卢森站在小溪边。他把麻袋扔进了河里。麻袋顺水漂走。他举着手机,夕光在他的身上打上一层似血的痕迹。
“我知道我的老婆并不完美。”他说,“刚抢来的东西是最新最好的。比如物品,即使不用,放在保险箱里久了也会生锈。我小心翼翼,用了最好的恒温装置和密封系统,也只能徒劳地看着金属上一层层生锈,画布一点点斑驳。即使磨掉了表层的锈,我拥有的东西也越来越少,越来越贬值……抢夺带来的快乐好像只是一瞬间的,接下来拥有的,只有提心吊胆和一点点失去。”
“所以我们才要不断地抢夺不是吗?老大!难道这点东西就足够让你想要退休了吗?”
“我一开始以为人不是。我已经尽力选了表面没有锈迹的那个了。但人是不一样的。人看起来光鲜亮丽,可你磨开表面,哪怕只有浅浅的一点点,你就会发现,洁白无瑕的表面下到处都是锈迹斑斑。这些锈迹许多是从前就有的,还有的是你磨出来的,好像人就像物品一样,越磨质量越小,越相处就越失去……”
“老大我虽然听不懂你的比喻,也不知道你生活里发生了什么。可你这个说法像是你和你老婆闹矛盾了。我就说事情该这样!”佣兵一拍大腿,“俗话说得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眼前的东西不好就丢了。下一个热恋期的更好!而且你又不是和我们一样是人,你这辈子能一口气换200个老婆呢!”
“不。”
“啊?”
“但我不觉得那些锈迹是差的。他和珠宝不一样。珠宝失去光泽就是废料,我会把它的锈迹磨掉。可他出现一点锈迹,我就会心疼。我吉想磨掉它们让他光洁鲜亮更胜今朝,又担心磨掉它他会痛。”卢森摇头道,“他的确不是完美的,但别再来找我了。我相信我和他在一起,一定会拥有很明亮的未来。”
“老兄你摊上一个不完美的不觉得不甘心么?而且,大不了你可以甩开试试嘛。过几年换个新面目回来,你又可以和他搞在一起感情热烈胜于初。即使当曹贼也别有乐趣啊!”
“那他这几年错失的时光又要留给谁?”卢森反问。
佣兵被怼住了。好半天他说“哥们儿你是不是鬼迷心窍了……”然后就被抢了手机。
最开始冷酷的声音又回来了:“你这样和赌石有什么区别?”
卢森答:“他的每一片都不是废料,而你是。”
电话那头被噎了一下,而后,他忿忿道:“你早晚会后悔的。你自己都是怪物,你凭什么觉得你和另一个不完美的人能拥有未来?有胜负欲也要多点理智。”
“更何况,他还锈迹斑斑。”
卢森:“滚。”
来电:“而且你到底是爱他,还是出于胜负欲?”
卢森只给他留下一个拉入黑名单。
卢森站在河水旁,他看着湍急河流中漂浮的人形包,忽然气不打一处来,很想掏枪给他来上几十枪。
最终,他忍住了。
“我喜欢的东西,就是完美的。”在一阵阴阳变化的脸色后,他忽然这么说,“少在这里造谣。”
“而且妻子因为生活琐事吵架嘴上说想要干掉老公,也很正常。那个人一定是在造谣。”
“我只要忍受这一点点的锈迹,将它慢慢融化,那就会挖到更漂亮的金子,所有人都会觉得我们很般配。”
他忽然高兴起来,从小溪旁往家里跑。路上,他又路经那座白色的豪宅。那是镇上的牙医一家的房子。一时间所有的记忆都变得清晰起来。镇上所有人都说他们才是一对完美家庭。丈夫事业有成做医生,妻子温柔漂亮做护士,还是一男一女,继承了家里的祖产。卢森原本只把它当做和自己无关的新闻,此刻也有了竞争的心思。
他要证明自己一家,会比每一家都过得更好!
只要他化掉白唯的锈迹,让他们看起来足够融洽完美,谁又能说他们不是一个最完美的家庭?
另一边,白唯在病房里已经等了三个小时之久。
白唯:……
二十几分钟的路程,卢森到底跑去哪里了?!
虽然知道卢森是怪物,自己不该和他生气,而是应该感到恐惧。但白唯还是有打电话骂他一顿的冲动。最终,他冷着脸把手机收起来,心里想:我就等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就看看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你有本事就一辈子别回来!
……不会是卢森中了花园里哪个死亡陷阱吧?
在白唯的思维转到第三点,打算打个电话问问时,病房门口却传来了嘈杂的人声。
“任医生!”
“是小任医生啊!”
一声声溢美之词足以让人了解此人的人气很高。来人穿白大褂,戴金丝眼镜,嘴角勾着令人温暖的笑意,抬步走入病房。
在看见白唯后,他有些疑惑般地抬了抬嘴角,最终又笑了一下。
“白唯,在看到病人名单时,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他看着白唯,表情热情,好似白唯是自己许久没见的好友,“好久不见啊,学弟。”
第31章 回家一趟
任医生眉宇端正,容貌英俊,尤其是一双眼睛生得好,形状正直,让人看了心生好感。
白唯说:“学长……”
“哎,学弟不会忘了我的名字吧?我是任君尧啊。”任医生笑眯眯道,“大学时,我们可是在同一个社团呢。”
白唯当然不是没有认出他。只是猝不及防地与他相遇,的确有些尴尬。
白唯和任君尧本来是绝不会产生交集的两种人。他们大学时在不同的系,白唯独来独往,任君尧则喜欢参与各种组织和交际。身为一个成绩优秀、却也不需要靠成绩去争取什么的独行客,在学生会里没有任何职位的白唯本不该在任医生的社交范围内。
直到他们很碰巧地参加了同一起征文比赛。
白唯不出意外地在比赛里以一票之差夺了头筹。这对于找了许多同学拉票的任君尧来说,则是很意外的。在这个事情之后,白唯被同系的同学邀请加入了文学社团。在白唯接下邀请后,他顺口道:“听说你愿意加入社团,副社长也很高兴。”
那个副社长就是任君尧。
任君尧是开朗的、宽宏的,是知道白唯是比赛的胜者,还会在众人面前揽着他的肩膀,笑着称赞他“是一个非常才华横溢的人”的。所有人因此觉得任君尧很大度,落落大方的失利态度总能引起更多人的好感。白唯也是这时候才知道,任君尧比他想象中还要更早地认识他。
早在三年前,他们还是中学生时,任君尧就已经在另一场征文比赛里输给过白唯一次。虽然那次他们中间差得不止一名,但那时任君尧就已经记住白唯的名字了。所有人于是起哄,说你们俩可真有缘分。
有人问任君尧是怎么记住白唯的。任君尧那时看着白唯的脸,笑着说:“当时参加那场比赛的获奖选手里,年龄低于17岁的只有我们两个人。我那时就想,我和这个叫白唯的16岁‘天才少年’,这辈子要么是一辈子的对手,要么就必须得做朋友。”
说着,他眯着眼,又笑了:“你看,我们这下不就认识了?”
几个学姐学哥又开始起哄。有人开玩笑说任君尧你太自作多情了,你们两个中间差的又不止一名,哪来的“一辈子的对手”,这不是越级碰瓷么?任君尧也不恼,人缘好的他笑眯眯地说:“这次咱们两个不就只差一名?”
很多人都觉得白唯和任君尧有缘,就该做朋友,有什么活动都叫上他们一起。但白唯不是那种别人要他做什么、他就会发自内心地做什么的人。他没办法对任君尧产生亲近感,无论任君尧开什么样的玩笑、邀请他参加什么样的活动。比起和他们出去,他更愿意坐在湖边,让夜晚的湖风在他的心里呼呼地吹,吹过空空洞口里的空虚和不耐烦。
任君尧应该也认识到了一点。有一次,他忽然对白唯说:“学弟,你家的经济状况应该挺不错的吧?”
白唯对他提出的话题不感兴趣,但还是有礼地表示自己的家庭情况也不过普通中产。任君尧听完,苦笑说:“学弟你不用谦虚了,从你穿衣的品牌就能看出来。刚才咱们文学社去采购蜡烛,你直接在那个精品店里开口就订,眼皮都不眨一下。”
他们走在夏天的河堤旁,就两个人。河堤旁开了一丛又一丛的蒲公英,晚风一吹就有白色小伞呼啦啦地飞。去买蜡烛是任君尧提出来的,他说上一届学姐学哥要毕业了,临毕业前办个烛光夜读活动,好让大家最后聚一聚、留下美好回忆。他说让白唯和他一起去买蜡烛就好,白唯其实很久没怎么参加文学社的活动了,但任君尧直接在群里提到他,他不太好拒绝。
任君尧说:“其实我的家庭状况不太好。你看我在学校里,看起来也算是个风云人物,是不是?你很难想象这样的我,其实每个寒暑假回家时,都要帮家里做农活、喂猪吧?这些事情我没和别人说过,只和你说过。我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很可怜。我总在想,靠自己的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
任君尧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很可怜,大概也是不想让自己觉得他可怜的吧。白唯如此想。出于礼貌,他提出建议:“那学长你有没有考虑转专业,去学金融之类的?你现在的专业,想要短期内获得大量回报,应该比较难。学长你学积分够转专业吗?”
任君尧说:“白唯,或许像你这样的家庭,想要转专业会更轻松吧。其实我最近有看一些老庄思想的书。或许追求自然而然是更好的,比强求还要好。”
先提起家庭状况感觉自己很难过的是任君尧,现在说自己皈依老庄思想的也是任君尧。但既然任君尧说自己已然老庄,白唯也没必要开口。他抬脚想赶快回学校看书,任君尧却忽然又说:“学弟,我们在这里坐一会儿,看看蒲公英吧。”
蒲公英的确翩飞,但河堤上一片污泥。白唯在任君尧旁边扎马步,努力不让自己的裤子接触到河堤。他头皮发麻,听着任君尧说:“你知道吗?很多人以为毕业是开始,其实回头一看,毕业反而是结束。”
白唯说:“学长你不是还没有毕业么?”
任君尧又看向白唯:“中学的时候我就想知道,这个比我还小一岁,却远比我厉害的人是什么样的。后来到了大学我才知道,原来是你这样。或许只有在这座大学里,我们才能相遇,才能给彼此一种,我们能忽略家世,开启公平对话的错觉……”
白唯扎马步扎得腿有点麻。他道:“学长,我觉得尽管皈依老庄,还是可以追求一下自己的人生的。”
任君尧说:“你知道么?其实学校里和社团里很多人,都把我们视作对照组一样。我们同样优秀,我长袖善舞,你清高自矜,我总在追求各种东西,你却恪守规则,总对自己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一般。我还是那样想的,我们这辈子如果做不成挚友,就只能是敌人了。”
白唯腿已经麻得不行,正在这时,他发现自己由于过于注意臀部的裤子不要碰到河堤,已然忽略了裤腿。此刻裤腿已经被河堤留下了发黄的泥印。白唯就在那一刻开始大脑升温。
“学长,毕业之后无论是我们,还是同学,都会很快地把我们给忘了的。”白唯随口吐出一句糊弄的话来。
“是啊,可他们会如何看待我们未来的生活方式呢?我们又会在自己的基础上,于这个世界上走到哪一步?”任君尧感叹了一句,却转过头,盯着白唯,“白唯,你对我们有什么想法吗?”
白唯道:“学长,我觉得我们可以快点回学校去。我们走吧。”
白唯最后都没明白任君尧的意思到底是争还是不争。他回到学校之后就把那条裤子换了下来,送去洗衣店嘱咐他们一定要把裤腿洗得干干净净。
过两年,他得到消息,有人告诉他风云人物任君尧放弃了去大公司的机会,决定回乡做一名医生,贡献自己的一生。也有一两个人传言说任君尧只是没被大公司选上,有人发现他在面试时作弊。但更多的人都说,任君尧不慕名利,只追求内心的平静,非常了不起。
白唯只觉得任君尧最终还是选择了皈依老庄。他只是不太理解,别人为什么要把任君尧的事情告诉他。那些人只说:“因为你们两个人是对照组啊,不是对手么?”
白唯只觉得还挺莫名其妙的。他不读墨家,对论语也没兴趣,何时成了任君尧的对手。有人说任君尧终究还是比不过白唯,白唯在毕业前就顺风顺水,拿下了文学界最有含金量的新人奖。有人说白唯毕业后还在电视台找到了好工作。有人说白唯不愧是天才少年第一本出版就如何如何……就像16岁的比赛给白唯的人生带来了质变,却因此让任君尧错过了整个人生一样。
但现在,好像一切发生了翻转。白唯在私奔后就没再写东西,电视台为此做了采访说这是“伤仲永”。任君尧在雪山镇上受人尊敬,是人人口中医德超群的任医生。
“任学长好。”白唯道。
他和人打招呼的样子总会让人觉得他很礼貌也很乖巧。任君尧把探病的热牛奶放在他桌子旁,坐在旁边道:“其实我一早就该来看你的。只是之前报道的事……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那些外面的流言,你应该挺受困扰的吧。我会觉得,你会不会不想见老同学。”
任君尧说的自然也是白唯的竹马李愿寄信的原因。李愿没有在信里详细描述,但白唯都明白。私奔前后,白唯已经一年半没有发表任何作品。网上于是沸沸扬扬,有人说白唯这是伤仲永了,什么都写不出来。还有人说白唯这叫选择了错误的人生道路,拥有了失败的婚姻。更有人说白唯这是过早地接触到虚荣的名利世界,没有保持好自己的本质,即使假装归隐也没什么用。
还有好事者写了报道,“追逐天才少年的十年后”之类的,主要用来对比白唯和他十六岁那年参加的比赛的其他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报道里着重提到了白唯的家庭生活,说“白唯的婚姻和生活一定不幸福,沉浸于精神的世界里是这样子的,人书读太多,不追求实际会怎样如何如何……”
“真正急流勇退的勇气,和沽名钓誉的隐居不同……”
记者的采访没避人。这让认识白唯的许多雪山镇街坊邻居都知道了。好在白唯不怎么出门,也不认识很多人。以致于镇上很多人看见他时,并不会联想到他就是传闻里的那个人。
但显然,任君尧早就知道了。
“我毕业后回到了雪山镇附近的小镇工作,做牙医,在一次事故里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她是李家的大女儿,就是河边那座白色大宅的主人的女儿。我和她结婚了,并且搬到了这里来。到目前为止,我的婚姻和家庭还算幸福。我的妻子很温柔,她为我投资,让我在镇上拥有了一家属于我自己的牙科诊所。”任君尧看着白唯,眼里流露出关切和同情,“学弟,你以后可以常来我家坐坐。你一个人在这边生活,不容易吧?”
我已经结婚了——白唯想。听刚才任君尧的话,他分明也是知道白唯已婚的。他有点想不明白任君尧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白唯:“学长,我不……”
“你不用担心打扰我,我们家每周都会有聚会的。”任君尧爽朗地笑笑,脸上依稀露出大学时乐善好施的模样,“而且现在我事业也很顺利,比较清闲。每周周末,我正闲得没事干。我是实在担心你啊,学弟,这种小镇生活,你不适应吧?毕竟你是从小在大城市里长大的。”
任君尧这话说得应该没错。看刚才病房外那些护士医生的态度,任君尧在这座小镇上应该算是男神一样的存在。有钱、有颜、有学历、有口皆碑。看来他的“老庄哲学”确实给他带来了不错的未来。
说着,任君尧看向白唯的手:“你的手是怎么了?怎么就你一个人在病房?你的家人呢?他不来照顾你吗?对了,你吃晚饭了吗?”
白唯:“我让他帮我回家拿东西……”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闹哄哄的声音。
“麻烦各位让一下。”
陌生的声音,还有铁轮子在地上滚动的声音,好像有很多人推了很多推车来一样。白唯首先愣了一下。他住的病房楼算是钞能力设置的,只接待加钱的病人。这层尽头的单人病房里只有他一个病人,按理说,也不会有来探病其他人的人了。
那这些声音是?
任君尧说出了白唯心里的话:“什么人过来了?”
有人推开门,第一个走了进来——白唯看向他的脸,发现自己不认识。但他的推车里,推着一个东西。
“8K电视屏幕。”有人说。
第二个人推进来的是亮度可调的护眼台灯,而且还是声控的。第三个人推进来的是电子书还有轮椅和其他的方便设备——见鬼的,他又不是腿断了,怎么会需要轮椅。第四个人推进来的是一座餐车,所有的食物都被银色盖子盖着,没有配备刀叉,但光是从盖子的扶手来看,就足以看出它的奢华。
第五个人推进来的是一片衣架——衣架上挂着各种各样的衣服。那一刻,白唯忽然有了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换洗衣服,这该不会……
任君尧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呵斥道:“你们是什么人?谁让你们带着这些东西进来的?”
“我。”
一个沉稳的声音传来。
这些推着推车进来的人都西装革履,最后一个进来的人,反而穿着宽松易于活动的运动服。他的个子很高,几乎顶到门框顶部。
他的手里,推着一辆花车。花车上放着鲜艳盛开的康乃馨。
——还好不是菊花。这是白唯的第一个想法。
——什么情况?这是白唯的第二个想法。
“我来晚了。”卢森无视任君尧震惊的表情,看向白唯,“我回家把换洗衣物拿回来了。”
他又从手衣兜里拿出一团白色的东西:“还有充电器。”
白唯看卢森的眼神立刻从“你在外面拖了这么长时间到底在干什么”变成了“你在外面这么短时间干了什么”。
而且还带着一种社死的绝望感。
他瞪着那些推车,这些可不是他让卢森帮他拿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