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着,忽然外面来报,说是主公家中有人到了。
胥珲知道必然是家中收了麦子,使人送信来了,忙叫人进来。
来的是胥家老奴,背上背了一个大包袱。
那人来了也不说话,只将包袱打开,里面赫然就是两束麦穗。
一束壮实饱满,另一束明显要差许多。
不仅麦穗要细许多,麦粒也少,而且还有不少瘪壳。
优劣一目了然。
第88章
麦子收进了仓,手里有了粮食,樊伉心里不慌了。让人将地重新粗略地翻一遍,施一遍肥,全洒上芸薹籽。
这个芸薹其实就是油菜。
这个时候的大汉朝中原大地基本都只有一熟,农作物的种类比较单一,再加上温度和土壤肥力的原因,人们种完一茬粮食以后便不再种庄稼,足足歇上一整个冬天,来年再接着种。
樊伉觉得这样让土地白白浪费将近两个季度委实是一种很大的罪过,非得折腾点什么才能心瑞安稳。其实只要选择合适的耕作作物,注意还肥给土壤,一年两熟可能条件不成熟,但两年三熟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
他选择中间过渡的作物就是油菜。
油菜可是个好东西,出油率高,枝叶茎杆可以肥田,榨油之后剩下的油饼还可以喂牲口,关键它耐寒,对土壤也不挑剔,大江南北都可以种。
自打他来到大汉朝之后两年多了,每天吃的食物其本就是两种——水煮和烤,什么小炒油炸铁板烧根本不存在的,因为没有油呀。
这年头吃的都是油脂,就是从动物身上刮下来的板油或者肥肉熬成的脂。
猪的油算多的,可一头猪才多少油脂?再说猪也是放养的,跟羊一样,放到外头自己找吃的,吃草长大的猪,根本就不容易长膘,养一两年才能出栏,还不怎么肥,可想而知油脂也不是寻常人能吃得起的。
来了两年多,樊伉都馋得不行,自打麦子种下去开始,他就开始琢磨这个事,着人去寻油菜籽。
这个倒是不缺,河南郡就有,有些人家也种,只不过人家是种来当菜吃,不是为了榨油的。
樊伉当时只能默默感慨一句:果然人穷就要多读书呀!不然你看,守着好东西都不知道利用。
不管怎么说,哪怕人们的利用方式不太科学,但总归这东西大汉朝还是不缺的,樊伉买了不少油菜籽,等到麦子一收,全洒在地里了。
其实油菜按理来说,应该先育苗然后再移栽,这样产量才高,但樊伉现在缺人手缺得厉害,六千亩地单靠人一株株栽培,估计栽到明年都栽不完,索性直接洒在地里,油菜出苗长大一点再让人间苗。
“郎君种这许多芸薹做什么?吃又吃不完,等到明年开春抽穗就不能吃了,只能喂牲口。”家里有人不解,又不敢去问樊伉,只能私下里嘀咕。
“这哪儿知道,兴许郎君是怕冬日里无吃的吧。”郎君素日挑嘴,喜食青叶,大冬天的要见到翠绿的青菜可不容易。
“郎君可真奇怪,就喜欢吃菜叶子,又不是兔子。”先前问的人挠了挠头,满脸不解。
乘光正好陪着无名路过,听到家中下奴议论郎君,把眼一瞪,对几人怒视喝斥道:“混帐东西!竟敢私下议论郎君,不要命了?!还不快下去!”
无名看了那人一眼没作声,和乘光继续朝前走,走到廓下听到樊伉正在屋里用一种奇怪的音调唱歌。
“……今人断了肠,今天各一方,今生与你相见无望……”
“繁华落幕离人难敢诉衷肠,昨夜又见当年弃我不归郎,今夜太漫长……”
两人面面相觑,乘光还在犹豫到底是推开门还是装作没听到扭头就走,不曾想门突然自己开了,乘光吓得差点扭头就想走。
樊伉也似没料到门外有人,歌声嘎然而止,待得看到门外的无名时,顿时眉开眼笑。
“啊,无名兄你回来了?我都好久没有看见过你了。”樊伉高兴地道。
无名看了他一眼,淡淡地应了声是,又说:“饿了,有吃的吗?”
“有的有的。”樊杭连忙回答,转头叫乘光去厨房端吃的。
乘光如逢大赦般抬脚跑得飞快。
“他为甚看到我就像见了鬼一般?”樊伉摸了摸脸,心中纳闷,明明他平日挺平易近人的呀。
无名大约是渴了,没理他,拿起桌上的水碗一饮而尽。樊伉刚想说那是他刚喝过的杯子,后来想想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连喝了三碗白开水,无名才坐下来,状似无意地道:“郎君的不归郎是谁?”
“哈?”樊伉一脸懵逼,“无名兄说什么?什么不归郎?”
怎么有听没有懂。
“昨夜又见当年弃我不归郎……”无名学樊伉方才唱歌的调子,居然模仿出了六七分像。
“噢,你说这个啊!”樊伉明白了,笑着解释说,“我方才只是随便在哼歌而已,歌词什么的乱哼的。”
“唱歌?”这回轮到无名懵逼了。
樊伉一拍额头,恍然大悟。
这个年代的人们不仅物质贫乏,精神文明也很贫乏的,娱乐方式更是乏善可陈了。
人们倒是也唱歌,不过他们的唱歌方式在樊伉看来就是有人兴致来了就拿个破碗敲两下,然后随兴念几句大风起兮这种比较高深有意境的诗句罢了。
开始他还很奇怪,唱歌就唱歌,为什么要敲碗,还是个破碗,后来才知道那个破碗是一种叫缶的打击乐器。
当然也有比较高级的乐器,如编钟埙什么的,不过那个对于专业技术要求太高,平民百姓一般都不会,就是樊伉自己现在对什么宫商角征羽都分不清。
那玩意对他而言比小篆还复杂,都是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东西。
无名又道:“既是唱歌,那也是郎君心中有感而发。”
“……”樊伉:“不,我真的就是突然想唱歌就随便哼哼而已,唱了什么我自己都没意识到。”
“嗯?”无名挑眉,“当真?”
“真得不能再真了。”樊伉赶紧保证,“无名兄日日和我在一起,我每日见了些什么人,无名兄还不知道么?”
无名拧眉一想,还真是,于是勉强接受了他的解释,脸色都变得好看了一点点。
“方才进来的时候,听下仆们议论,郎君今年种了许多芸薹。”
“嗯。”樊伉点头,“洒了点籽,明年看能不能收点芸薹籽榨油。”
“榨油?”无名起了点兴趣,问,“能吃吗?”
樊伉看了他一眼,说:“能啊。”不能吃他费这个劲干什么。
提到这个,樊伉可有精神了,兴致勃勃地说:“菜籽榨出来的油炒菜可好吃了,还能做炸串儿,能做好多好多好吃的,到时候我做给你吃。”
“好吧。”无名点头,手伸进怀里摸了半天,摸出一个木盒子递给他,说,“送你的。”
“什么呀?”樊伉接了过来,心里还挺美的。
“打开看不就知道了。”无名扭过脸,昏暗的光线下,脸孔微微有点发红。
樊伉高高兴兴地打开一看,发现一枝黑色的毛笔静静地躺在里面。
笔尖质地坚中带柔,即便是樊伉这等不懂笔砚的人都能感觉得出来其不凡之处。
“呀,这个不会就是传说中的狼毫吧?”樊伉是真的不懂啊,就是觉得看着挺漂亮的。
无名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说:“这是羊毫。”
“哦,都好都好。”樊伉哈哈一笑,“只要是无名兄送的我都喜欢。”
无名脸色好了一点点,说:“郎君已是舞勺之年,该学乐诵诗舞勺了。羊毫质软,濡墨饱满后书写变化多端,正适合郎君这样的初学者练习对笔的控制力。当郎君对软毫能够控制自如以后,再用硬毫方可无碍。届时,我再为郎君取狼毛制一支上等狼毫。”
樊伉一听要练字,脸顿时皱成一副苦瓜样,打哈哈说:“不不不,这个就很好了,无名兄费心了。”
“嗯。”无名满意地点头。
郎君这般聪慧之人,岂可写出一□□爬字呢?
乘光手里端着托盘,推门而入。
“郎君,无名公子,饭食来了。”
樊伉心想干得漂亮,可算不用再聊写字的事了,连忙道:“无名兄饿了吧,来来来,快趁热吃。”
无名端起碗筷开始吃饭,背挺得笔直,非常有气度。
樊伉心想,无名兄这贵族范儿简直让他望尘莫及。
他懒散惯了,又没什么大志向,即便是穿成了一个皇亲国戚,也改变不了骨子里那种小屁民天生的随遇而安的本性。
樊伉想得正入神,无名被他目不转睛地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执筷夹了一颗菽豆扔了过去。
“看什么?”
樊伉回过神,手一伸将豆子接住,扔进嘴里吃了,哈哈一笑,说:“看无名兄长得帅。”
无名“嗤”了一声,把饭菜吃完,稍稍洗潄了一下,往炕上一躺,说:“有点累,我要睡一会儿,睡醒了带你去看仙宫。”
樊伉眼睛不由一亮:“仙宫做完了?”
无名没有回答,胸口微微起伏,显然已经睡了过去。
樊伉趴在炕前,看到数日不见,无名明显清减了许多,双颊清瘦,显是这些日子忙碌坏了。
“好吧你先睡。”樊伉站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心里满意极了。
仙宫做好了,现下只等玻璃作坊那边的好消息了。
正想着,只见去而复返的乘光脚步匆匆地又回来了,一脸掩饰不住激动的表情道:“郎君,玻璃作坊那边来消息了。”
“郎君,人到了。”
樊伉抬眼一瞧,只见一个高瘦的少年低着头手里捧着一个托盘,跟着乘光走了进来,那人穿着一身发旧的葛衣,脚上也只穿了一双草鞋,许是时间长了,草绳都磨断了。
“看看,你们烧出什么东西了?”樊伉问道。
那人没有说话,乘光上前,小心翼翼地揭开托盘上的绢布,露出一块一尺见方的东西。
樊伉走过去,两手将那个东西举起来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居然是一块烧出来的玻璃。
玻璃大约三毫米厚,估计是烧制的时候温度不够还是杂质的问题,玻璃看着不是那么通透,里头还能看到不少气泡,颜色也不是后世常见的无色透明,而是带点天青色,但确实是一块玻璃不错,还是那种如果不太挑剔的话,可以直接拿来装在窗户上凑和用的平板玻璃。
樊伉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赞不绝口:“不错,不错,已经很有点样子了。”
说罢将那片玻璃放在桌上。
乘光的目光一直盯着他的手,转过来转过去,见他终于将玻璃放下,赶紧小心翼翼地接过来,说:“郎君,当心割手。”
樊伉并不在意,他注视着少年,温声道:“这块平板玻璃是如何造出来的?你且说来听听。”
他之前并没有想到玻璃作坊这么快就能有成果,只是简单地介绍了一下用吹制法烧掉玻璃。
其实他自己也不是很懂,只是曾经看过别人吹过玻璃瓶,所以记得个大概,不过配方倒是简单,稍微学过化学物理的基本都知道。
难的是工艺,值钱的也是工艺。
但是吹制法倒是可以根据模具的形状吹制成形状各异的器皿,但是并不适合制作大块的平板玻璃,他自己也在想着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奴照郎君所说做的玻璃吹管,将玻璃吹制成长筒,然后将它剖开摊平就制成这样的平板玻璃。”少年依旧低着头,解释道。
“……”樊伉不由瞠目:“这么简单?”
乘光瞧着樊伉的神色不像是恼怒的样子,知道郎君必是满意的,暗地里用手肘推了推那少年,那少年却低旧低着头沉默着,除非樊伉问话,否则决不多答一句,更不替自己邀功。
倒是个实在人。
樊伉看在眼里,更加满意了。
虽然说一个人的成功,除了才华,社交也很重要,但是对一个连人身自由都没有的人来讲,有才华就已经十分可贵了,他也不能要求太多。
而且相比那种会迎风使舵,能够左右逢源的人,他更喜欢这种埋头苦干派,尤其是这个苦干派意外地有一颗发明创造的头脑。
“你这个想法很好!值得提倡!”樊伉用一种充满鼓励的眼神看着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不答。
乘光知道樊伉这么问起,多半是要抬举他,连忙踢了踢他,小声提醒道:“郎君问你话,还不快回答。”
真没见过这么笨的人,这么好的机会都不知道把握。
少年的语气不悲不喜:“奴没有名字,打奴记事起,便听到旁人唤奴贱人。”
“……”樊伉愣了一下,说,“这个称呼可不好听。”
虽然这个年代的贱人真的就是字面意义居多,泛指地位卑贱的人,和贱奴贱婢一个意思,跟人品并不直接挂钩。
少年的头似乎垂得更低了。
屋子里的气氛顿时沉闷起来,先前的欢快一扫而空。
樊伉自知失言,解释说:“名字是别人叫的,并不代表什么。你这么聪明的人,那些人说不定只是嫉妒你,也许是爱护你,不是有那个说法,贱名好养活吗……”
乘光:“……”
少年:“……”
不知何时醒过来的无名:“……”
除了一直低着头的少年,二人俱都是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
乘光很想打断他,郎君你能不能别再说了,再说人家都要哭出来了。
“算了。”自知自己没有安慰人的天赋,樊伉索性道:“这回你们做得不错,跟着乘光去领赏吧。”
樊伉是个非常喜欢薪酬激励机制的人。他认为做事有功劳就理应得到奖赏,这样人们做事才会更有积极性和创造性,效率也才会更高,拿人当牲口使命压榨却一点儿甜头都不给的做法他是非常鄙视的。
这回玻璃作坊的人立了功,自然也是要赏的。
而且奖赏的东西无非就是两样,一是食物,二就是布匹,这两样刚好他现在也不是那么很缺,所以表现得很大方。
“走吧。”乘光手往外指了指,示意他跟着出去。
少年迟疑了一下,似是下定了决心一般,突然跪了下去,说:“奴能不能将这回的奖赏换郎君为奴重新取个名字。”
樊伉爽快地道:“行,取名是个大事,我要仔细考虑两天。”
许是樊伉答应得太干脆,少年显是有些意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樊伉一眼,然后重重地磕了一个响头,声音都有些发颤:“多谢郎君,奴感激不尽。”
看到他的面容,樊伉又愣了一下。
这位居然就是当年在栎阳城郊无心却差点将他和刘盈都炸上天的背煤少年。
上次他见这人伤得厉害,动了恻隐之心,冒着惹恼吕后的风险,将他讨了过来之后,还不曾想过怎么安置他,然后就一直忙于各种事务,差点将他忘了,不曾想他居然一路千里迢迢跟着他来舞阳了。
“你的伤好些了么?”
少年本来已经跟着乘光要退出屋子,听到樊伉问话,轮到他发愣了。
“奴的伤早已痊愈,多谢郎君救命之恩,但凡郎君有何差遣,奴便是一死也绝不推辞。”
乘光脸都黑了,忍不住又悄悄踢了他一下,樊伉见了,自然不会同他们计较,反而笑道:“我要你死做什么?千万记住,你活着对我有用多了。日后你若是需要什么,就直接来找我,若是我不在,就去找乘光。”
乘光这才领着人出去。
出了门,乘光作势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虚汗,道:“就你这样,连无名公子一剑都接不住,顶什么用?郎君素来心善仁慈,以后切莫在他面前说那些死的活的,只管用心替郎君办事就成了,别的少说。”
没看方才无名公子那眼刀子甩过来,割得人生疼生疼的。
少年闷声道:“我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心的。”
乘光道:“难道只有你对郎君忠心,肯把性命舍与他?你问问这满庄子上下,是不是一大半的人都跟你一样,愿意豁出性命去救郎君。”
说到伤心处,乘光眼睛也忍不住感慨万千:“别觉得自己命苦。这个世上苦命人何止千千万万,谁没有三两件伤心事?生在这个时候,能活着就是万幸。你看阿沅姊姊,她还是先秦贵族呢?那又怎么样?还不是家破人亡,好好的世家贵女,最后沦落为奴。我打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阿翁阿母,从小卖身为奴,打骂挨饿受冻不过是家常便饭,换过三个主家,最后命好被主母买了回来,派来伺侯郎君,这才过上了几天像人的日子,不然我都忘了自己是个人,不是个牲口。”
说到这里,乘光自嘲地笑笑:“说不定在那些主家眼里,我们连牲口都不如。”
“唉,不说这些伤心事了,总之呢我们只要记住一件事,以后跟着郎君有肉吃。”乘光最后用樊伉时常说的一句话做了总结。
沉默寡言的少年跟在乘光身后,许久之后才轻轻地“嗯”了一声。
屋子里樊伉扭头看着已经睁开眼睛的无名道:“醒了?吵到你了?”
“睡醒了。”无名伸了个懒腰,瞅着桌上的平板玻璃,说:“那就是郎君说的要给仙宫做窗户的玻璃?”
“是啊。”樊伉举起来正要给他送过去,被无名伸臂接了过去,指腹在玻璃边缘滑了一下,说:“挺锋利的。”
樊伉道:“这种吹出来的还好,要是拿金刚石切出来的边缘,那才叫锋利。”
这种的边缘都钝了。
无名没问什么金刚石,将玻璃举到窗边,对着阳光仔细看了许久,点头赞许道:“果真是仙术。”
樊伉:“……”
仙术什么的太夸张了吧。
这个其实说穿了也是物质在特定条件下所发生的物理化学反应罢了。
不过,放到人们对于居住的地球的认识普遍还停留在地方说的程度上,这确实属于很高深的学问。
要不樊伉怎么在心底里有点鄙视贵族呢?
那些个世家望族总以贵族自居,认为自己是文化人,高人一等,看不起普通人。
其实在樊伉心里,那些贵族算个屁的文化人,真正的文化人应该是这些勤劳聪明的匠人才对。
贵族们是有学问,但他们的学问是为了统治者服务的,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去统治奴役另一群人。
只有这些匠人的智慧才是真正用于民生民计,推动社会发展。
这些人才让樊伉打从心底里尊重。
当然,这个时候樊伉很不要脸地把自己从贵族的圈子里摘了出来,放进了匠人这一类别里。
“走走走,去看我给你建的仙宫去。”无名把平板玻璃放下,兴致勃勃地提议说。
如果让一个人单凭想象,能想象得出未来两千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么?
樊伉表示他自己是想象不出来的。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别说两千年,就是两百年都足够人世间翻天覆地一回了。
两千年?
那么遥远的未来,谁知道世界会变成怎样?
但无名兄做到了。
不曾亲眼见过,单单只靠着樊伉贫乏的语言描述,居然就将樊伉前世所居住的街区还原了个七八成,甚至连大街上的汽车,还有他住的小区后面那条圭塘河风光带都做了出来,灌了水,俨然就是一条小河。
樊伉看着眼前那熟悉的一草一木,眼睛都有些湿润了。
都说故土难离,他现在虽然还是生活在华夏这片大地上,但中间却跨越了两千多年历史所带来的差别,让他再怎么努力,依然像个旁观者一样与社会格格不入,无法完全融入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
也许在他心中承认的家永远只有一个,那个远在大都市林立的两千年后,毫不起眼的普通街区。
无名兄复原的并不单单只是一个他们憧憬而不得的仙宫,而是樊伉前世存在的唯一证明,也是他永远无法言于他人的秘密。
想到这里,樊伉内心无法遏制地涌现出一股伤感情绪,莫名地鼻子有些发酸。
他抬手摸着其中一幢小高层模型的外墙,脸上的表情显得既怀念又悲伤,眼泪都差点要掉下来了。
他的家再也回不去了。
一只修长的手覆上他的肩,抬眼对上无名担忧的双眼。
“郎君?”
“我没事。”樊伉深吸了口气,把所有悲伤的复杂的情绪全部都埋藏起来,再抬起头时,眼里也毫无波澜,“就是觉得无名兄的这个仙宫做得太漂亮了。”
乘光则瞪大了眼睛,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神仙们住的地方就是这个样子啊。”
好像跟想象中的有点不同,不过还是很漂亮的。
樊伉伸出手,指着高楼模型上面特地留出来的空洞位置,说:“只要等到玻璃作坊将玻璃做出来装上,就完成了。”
樊伉打算到时候再在上面弄个玻璃罩,既显得高档,也可以防止某些熊孩子或者熊大人人为地破坏。
可惜没有电灯,不然加上灯光效果就更完美了。
“郎君,仙宫建成了,真的要让别人来参观吗?”乘光很有些疑问。
如果换成是他,这么漂亮的仙宫他捂紧还来不及呢,哪里会愿意和别人分享。
“既然是仙宫,当然要和别人一起分享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樊伉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再说了仙宫推出去,那就是免费的给玻璃打广告的机会,相信到时候肯定会有不少人感兴趣的。”
一座不能住人只能看的仙宫,还是个伪仙宫他拿着有什么用啊,当然是用来尽量发掘经济价值了。
从放置仙宫的屋子出来,无名挨近樊伉,问:“今年贺岁首,郎君回长安吗?”
大汉朝的岁首在十月,如果樊伉要回长安的话,现在就该做准备了。
樊伉想了想,说:“今年没空就不回长安了,到时候安排人往长安送礼就成了。无名兄呢?回朐县吗?”
他记得无名兄好像提起过,他祖籍朐县。
无名道:“不回去,我已经没有家人了。”
他唯一的家人已经死了,剩下的不过是身体里流着一半相同血液的陌生人罢了。
樊伉想起无名的身份,这个时候确实不好太高调地回乡,便道:“那今年就烦劳无名兄陪我在舞阳县过岁首了。”
听到樊伉不回长安时,无名的心情明显好了许多,语气都欢快起来:“嗯,我们俩一起过岁首,就我们俩。”
樊伉失笑,发现无名兄平时总是板着脸孔一副特别可靠的样子,有的时候却异常的可爱。
到底还只是个少年人呐!
樊伉在心里默默吐槽。
“红薯应该可以挖了,趁着天气好,这几天就把红薯收了吧。”樊伉想起一事,又道。
“嗯,我也去挖。”无名眼睛一亮,兴冲冲地道。
樊伉瞧着他那不稳重的模样,十分好笑。
无名兄原来也是个隐形的吃货呢!
第二日,樊伉果然组织人手去收红薯。
因为红薯地面积不大,收起来倒是挺快的,只是因为红薯藤樊伉还要留着明年再移栽,所以挖的时候需得格外小心,不能破坏红薯藤,颇费了些功夫,然后照旧将这些红薯藤剪成一段一段的,像之前那样埋进沙坑里好好保存起来。
收的红薯上秤一称,顿时惊了。
如果说亩产三石的麦子已经给了舞阳县一个巨大的惊喜,那么红薯的收获则真正就是惊吓了。
因为细心培育留藤,红薯已经由最开始的一颗发展到现在的三亩,个中艰辛简直难以言表。
三亩地的红薯,收获了整整三十石。
系统给的种薯还是很给力的,已经种了好几茬了,子子孙孙依然很争气,产量一点儿也没有减少。
樊伉见了内心十分欢喜,这样看来明年的红薯种植大业总算不用发愁了。
在这年代红薯这种高产的作物多种点总归是好的,饥时可以饱腹,丰年不愁吃了,可以拿来酿酒,绝没有浪费一说。
栎阳的酒坊樊伉现在基本只能酿果酒了,果酒度数低,提纯不容易,费柴又费力,不如红薯酿酒划算。
没办法,大家都缺吃的,就他一个人还用珍贵的粮食酿酒,即便是有吕雉这个保护伞,也要被人仇富了。
历史上任何一个喜欢花式炫富的人,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他可不希望自己在睡觉的时候还要担心什么时候就会有一个无名兄那样的刺客摸进来让他脑袋搬家。
无名看着满筐新收的还带着泥土的红薯,说:“我要吃烤红薯。”
“好好好,一会儿我给无名兄烤一个,挑个最大最好吃的。”沉浸在明年即将丰收的喜悦中,樊伉格外好说话。
庄子里做活的人多,樊伉又讲究,从不许人喝生水,所以灶房一直都有人,灶里的火就没熄过。
樊伉让人在灶灰里埋了几个红薯,吃晚食的时候,香喷喷甜糯糯的烤红薯就可以吃了。
外表冷漠无情的无名似乎对这种软糯香甜的食物很喜欢,一个人吃了两个好大的烤红薯还不满足,还是樊伉怕他吃多了晚上烧心睡不着觉不许他再吃了方才罢手。
“山坡那边有好大一片沙地,我估摸着该有好几百亩,到时候让人把那片地开出来全种上红薯,明年的这个时候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蒸的煮的烤的变着花样吃,一手一个,吃一个扔一个都行。”
听到他描述的情形,乘光下意识地吸了吸口水。
还能吃一个扔一个,听着就很美好。
无名狭长的眼尾扫了他一眼,乘光立刻垂下头,收拾好餐盘,安静地退了下去。
樊伉忙了一整天,颇有些累,再说他这个年纪本是觉多的时候,用过晚食,外出散了一会儿步消食之后,洗洗便睡下了。
无名照例要练功,亥时方收功,在院子里冲了个澡,带着一身凉意回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