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满堂by甘汁若饴
甘汁若饴  发于: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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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冷笑一声:“昨日半夜,贵府小厮郭海彪将Louis的尸身抛到了领事署门口,幸好有巡警经过才没让他跑了。尸身高度腐烂,难以辨认面容,好在胸前还挂了一个十字架。经过主教辨认,这句尸身正是两个月前留下辞职信后便不告而别的神甫Louis。”
“你是说我府内的小厮杀了Louis?可我平日里也未见二人有过来往,想来许是有什么我不知道的过节。Lawrence先生既已逮捕郭海彪,不如我也一起去趟领事署吧,若真是他干的,也好劝他早日招供。”沈沧与Lawrence虚以逶迤着,内心却已了如明镜。
来之前他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郭海彪是沈天佑养的心腹,专门为他处理些腌臜事,后来又听命于他,绝无可能收到傅君佩的指令便擅自行动。快三个月前的事,他现在才得知,想来背后之人筹谋此事已久,就等着今日杀他个措手不及。
“领事署的警务公堂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沈先生这一去,可得受一番折腾。我们领事署的生意还得仰仗您,自然是得由我们跑这一趟。”Lawrence一番“奉承”完,一扬头,便有三个领事员走了出去,过了好一会儿才抗着个蠕动的大麻袋走了进来,里面装的正是郭海彪。
郭海彪一被撕开封条便冲着沈沧大喊了起来:“二爷救我,我没有杀害Louis,是太太吩咐我去一块地里把Louis挖出来,再趁天黑抛到领事署门口给英国佬添晦气。她说二爷做生意总被领事署干扰,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傅君佩瞠目结舌,万万没想到郭海彪不仅将杀人的罪行撇的一干二净,还诬陷自己指使他抛尸。她心中明白自己被人摆了一局,而那人明面上针对的是她,实际却是将枪口对准了沈沧。
沈沧冷笑一声,脸色阴沉得仿若乌云压顶,叫人不寒而栗:“Lawrence先生,戏落幕了,可以随我去中堂了吧?”
“自然,自然。您先请。”Lawrence来华已久,浑身浸润着官老爷拿腔作势的虚伪劲。
沈沧起身,温声对傅君佩交代道:“劳烦大嫂帮忙招待各位领事员了。”而后又凑近低声道:“别怕,我会处理好的。”
中堂里,Lawrence笑得十分开怀:“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要劳烦沈太太陪我们走一趟。若是审问后排除了嫌疑,我们自然会把沈太太安然无恙地回来。”
“直说吧,你要什么?”沈沧拿出一盒雪茄,利落地将雪茄头剪去,又划了根火柴点燃。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优雅贵气,只是拿放东西时发的嘈杂声响透露出了主人的躁郁。
“沈先生,你也知道我们倾销军火向来是和怡和洋行合作,你绕过我们直接找英国的工厂下订单,属实是坏了规矩。”Lawrence双手背在后头,气定神闲道,“当然,我们非常乐意和隆燊银行合作,若是沈先生愿意让我们分一杯羹,那今日之事自当是从未发生过。可若是沈先生不愿意,那么Louis在中国境内出了事,我们领事署自然有责任和义务过问。”
自旧年起,国内军阀混战,列强乘机倾销军火以支持各派系军阀,并借机扩展侵略势力,同时大发战争财。沈沧三个月前才终于搭上了常副使这条线,本来已到了与英国军工厂谈价的最后阶段,此时英领事署横插一脚,便是见他做熟了饭,想要连锅端走。不止是这一笔订单,往后此事都将成为他们要挟他的把柄。
背后捣鬼之人早早策反了郭海彪,却硬是等他将一切都谈妥后才将事情抖落出来,着实狡诈。
沈沧深吸一口雪茄,又将烟从鼻腔中缓缓吐出后才道:“最多让你三分利。这笔生意谈到现在,我搭进去的人情打点费不是你能估算的。你既和洋行合作过,自是知道我给的价格不低。”
“我就喜欢沈先生这种爽快人。”Lawrence显然十分满意,主动向沈沧握手言和,“那么今日郭海彪闹出的一切事,我们英领事署都当没发生过,人也会留在沈府交由沈先生您处置。告辞。”
等送走了领事署的一帮人,傅君佩才慌乱地将沈沧拉入房内:“怎么样?没事了吗?”
沈沧摸了摸她的头,安抚道:“没事了,不用担心。”
傅君佩担忧地问:“Lawrence和你提了什么条件?”
沈沧不以为意道:“和常副使的那单生意让了他们三分利。”
“那你之前辛苦那么久,不都白忙活了吗?”傅君佩焦急地看着沈沧,无比懊悔自己之前怎么那般冲动。
沈沧吊儿郎当道:“没事,少了这单又不会饿死,你还怕我养不起你和小满?”
“是我拖累了你,我真是……”傅君佩咬着唇,只觉一阵胸闷气短。
沈沧将头埋入她颈侧,拱了拱,撒娇般道:“哪有,要不是你我也做不成这单生意。你要真心疼我,晚上就别老赶我走。”
“滚,和你说正事呢,没个正形。”傅君佩在他背上用力一拍,嗔怪道,“那阿彪怎么处置?”
“先看看能不能从他嘴里翘出什么吧,”沈沧单手解开傅君佩的旗袍盘扣,边吻她的侧颈边说,“我再让赵丰年去查查,是不是其他几家银行做的手脚。”
傅君佩扯着他的头发将他拉开一些,认真说道:“虽然赵丰年是你一手提拔起来的,但阿彪跟了你父亲这么久都能叛变,你也不要过于依赖赵丰年了,谁知道你身边还有谁是眼线。”
沈沧凑上前去啄了傅君佩一口,答应道:“我晓得的。除了公事,你看我把哪件家里的秘辛交给他处理过?让他给家里开车也是想搓磨他的锐气。只不过现在阿彪废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其他可信赖的人了。我还得从头再培养个,要些时间。”
“不急,慢慢来。”傅君佩双手环住沈沧的脖子,叹气道,“和军阀做军火生意本就是与虎谋皮,讨好了这个便得罪了那个。如今连你身边人都被挑拨了,再干下去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先停一停好不好?我不想你出事。”
沈沧有些犹豫:“你知道我爹和沈泓沉船出事那次,就是没和英国工厂谈拢才去的美国。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将此事办好,既是想让曹锦和看看,我办成了沈泓办不到的事,也是想向你证明,我……”他突然停住了。
“证明什么?证明你比沈泓优秀?”傅君佩疑惑一瞬,笑开了颜,“我又没喜欢过沈泓,你在我面前较什么劲?”
沈沧自嘲一笑:“我一想到你给他生孩子就吃味,我以为你心里至少是接纳了他的。是我心胸狭隘。”
听到这话,傅君佩顿时没了笑意,她眼神闪躲片刻,最后又像是认命一般靠在了沈沧胸膛上:“我只爱过你,这句话永久有效。”
她听见了沈沧胸腔内陡然变快的心跳,一颗只会为她激烈搏动的心脏。她想赌一赌,赌这场美梦不会醒来,赌她和沈沧能有长久的未来。
不过沈沧显然不懂,此刻温情相拥才是对这句承诺的最大敬重。他粗暴地抬起傅君佩的下巴就吻了上去,唇齿交缠间也没个轻重,直到她吃痛地推了一下,他才肯停下。
傅君佩抱怨的话刚要出口,却见沈沧垂眸浅笑,眉眼间是难得一见的温柔。他道:“抱歉,佩儿,是我太高兴了,我真的好高兴。”他反复说着,像是真的被喜悦冲昏了头脑。
傅君佩趁热打铁:“那你答应我,至少近几年别再碰军火了。现下时局混乱,还是明哲保身最要紧。今日被摆了这么一道,我都要吓死了。”
“好,都听你的。我让我去死都行。”沈沧说着胡话,喜不自胜地将傅君佩紧紧拥入怀里。
沈满棠房间里,两个小的也早被吵醒,直到外面没了动静,金朝才叮嘱沈满棠不准乱动,自己轻手轻脚下了楼。
“姆妈,发生了什么?”金朝在厨房找到了芦荟,询问道。
芦荟低声同他耳语:“以前来家里教英文的先生遇害了,刚刚一群英国警员来府里调查呢,那架势可吓人了。好在和咱们没关系,他们待一会儿就走了。”
金朝心想,怎么又是Louis?这人真是阴魂不散。他故作恐慌地问道:“他怎么死的?”
“不知道啊,听说是尸体被扔到了什么署门口。唉,你小孩子也别问这么多。”
金朝本也没兴趣多问,他只要知道Louis已经死透了就行。要是早让他知道这事,他还得去那什么署门口虐尸才痛快。
回到房里,沈满棠迫不及待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外面发生什么了?”
金朝自然是不会告诉他细节,只是坐到他身边,平静地说道:“Louis生了场大病去世了。”
“啊?”沈满棠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砸得不知所措,呆呆地张着口愣神道。
金朝的语气出奇的温柔:“你看,坏人有坏报是不是?”
沈满棠点点头,心中五味杂陈,不知该高兴还是难过。
金朝扶他躺下,又说道:“以后你不用再担惊受怕了。我会陪着你,不会再让别人欺负你。”他勾起沈满棠的小拇指晃了晃。
“好。”沈满棠软软地应道,又把手脚挪到了金朝身上,“我还想睡觉,今天能不能不早读?”
“不读了,睡吧。”金朝揽住他,头一次这么好说话。
同一时间,丁香和围观的下人们看完热闹后便四下散去,回到了各自的岗位上。她锁上房门,对着曹锦和的背影汇报道:“老太太,领事署的人来过了,不过没待多久就又一团和气地走了。”
曹锦和没回身看她,拿着三炷香对着沈泓的相框拜了三拜,问道:“郭海彪家里人都送走了吧?”
“送走了,昨夜就送去南洋了,没叫人看见。”丁香又忧虑道,“领事署这趟来怎么没把大太太带走?我看二爷送他们的时候还有说有笑的,是不是郭海彪把事情搞砸了?”
曹锦和笑了声,将三炷香插入了香炉里:“你这个年轻人,心浮气躁,只想着手到擒来,不懂登高跌重才叫人痛苦。”
丁香懊恼:“老太太,我中文不好,听不明白。”
曹锦和摸着沈泓的相片,徐徐道:“沈沧贪心不足,想抢他大哥的东西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轻重。我就是给他了,他也接不住。但现在就把他逼急了只会闹得鱼死网破,不如放长线钓大鱼,时不时逗弄一番,让他白忙活一场。敌在明我在暗,之后还有的玩呢。”
“老太太,我以为您这次设局是想收拾大太太。”丁香急切地表达自己的困惑,内心急得想要跺脚。
“我收拾她作甚?”曹锦和嗤笑一声,“她可是沈沧的软肋,有她在就不怕沈沧不给我孙儿让位。我不过是给他们些教训,舒坦日子过久了,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说完曹锦和又皱眉睨了丁香一眼,狐疑道:“你难道还在意沈沧?”
“不,不,丁香不敢。”丁香惶恐,连连否认,“二爷在大太太守寡后还对她死缠烂打,这般不孝不悌之人,我自是不会再爱慕于他。”
“没有就好。”曹锦和上下打量了一眼丁香,又换了副嘴脸怜惜道,“傻囡,珍惜眼前人。赵丰年是个好小伙,你不要,外面多的是女人抢。老太太是不会看走眼的。”
“是,太太,我晓得的。”提起男友,丁香心情复杂,她对赵丰年并非没有真心,可赵丰年却一直对她不咸不淡,若即若离,像是在应付沈沧的任务。
“对了,老太太,”丁香又想起一件事,“郭海彪这颗棋废了,二爷身边不就没我们的人了吗?”
“这颗棋不是废了,而是给其他棋让路呢。”曹锦和又坐回轮椅上,闭眼享受焚香缭绕的味道:“郭海彪和沈沧的接触哪有赵丰年多?走了郭海彪,你男朋友才能成为沈沧的心腹。”
丁香惊讶道:“所以下一步是把赵丰年拉拢成我们的人吗?”
曹锦和睁开眼,慈爱地笑道:“不然我当初为何让你接近赵丰年?”
作者有话说
民国文好难写(_;查资料的时间比码字还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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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永远
休息了两周的时间,沈满棠终于可以自如地上蹿下跳了。这两周里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寒假的学习状态,简直和坐牢没什么区别。可金朝却不认,他觉得这世上简直没有比自己更好说话的私教了。
每日卯时三刻,照旧是金朝给睡梦中的沈满棠念书:“子贡曰:有美玉于斯,下一句是什么?”
沈满棠呼吸平稳,打算装睡蒙混过关。
金朝揪起他的耳朵,又问:“有美玉于斯,下一句。”
沈满棠努力想了想,迟钝地回答:“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
金朝“嗯”了一声,又问,“韫是哪个韫字?”
沈满棠:“韫辉哥哥的韫。”
“韫辉哥哥是哪个韫?”金朝没让他蒙混过关。
沈满棠装死,故意发出沉重的“呼呼”声。
金朝又揪起他的耳朵,强迫他睁开眼,把书顶到了他面前。“我数十下,记住后写给我看。”
沈满棠抬起眼皮,强行记住了这个字,不等金朝报完数便拉过他的手,在手心写下一个“韫”字。刚写完,下一秒他便又闭上了眼,把刚入脑的知识赶了出去。
“嗯,那藏字怎么写?”金朝还没放过他,又抓起他的手要他写在掌心上。
沈满棠炸毛了,又想像以前早读时一样,卷起铺盖滚到另一边去。可他的脚坏了,现在还搁在金朝的身上不能动弹。他只好睁开眼,又用瞬间的好记性糊弄了过去。
金朝没有为难他,接着读了下去:“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
沈满棠一般撑不了多久就会睡着。可金朝一听到他呼吸声重了,就会拍拍他的脸:“在听吗?”
“在听,在听。”沈满棠意识混沌,胡乱应道。
就这样,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完成每日的早读互动。金朝心里也清楚,这种学习方法对沈满棠来说收效甚微。可不知为什么,他每日还是不厌其烦地想把他叫醒。
在去学堂的前一晚,沈满棠终于拆去了绷带,白皙的脚背上不可避免地留下了红褐色的疤痕。
“丑丑的。”沈满棠晃动着脚丫,有些不开心。
沈沧:“时间长了会淡掉的。你是小姑娘吗?这么爱美。”
沈满棠不服气地告状:“姆妈!二叔说我是小姑娘!”
傅君佩正和芦荟商量着,想给沈满棠的衣柜换个季,因此并没有搭理他。金朝给芦荟打着下手,听到沈满棠的话不禁轻笑出声。
沈满棠见没人搭理他,只能自顾自地念叨着:“我不是小姑娘,你才是小姑娘。”
过往六年,沈沧对沈满棠的评价一直是:和他亲爹一个德性,文弱的像个姑娘。资质平庸,心肠还软,恐难堪大任。可这半年来也不知怎么的,他对沈满棠是越看越顺眼,觉得他格外招人喜欢。哪怕未来接不了沈家的营生也无甚要紧,能留在家里讨傅君佩欢心就行。
沈沧突然起了兴致,悄声道:“儿子,叫声爸爸来听听。”
“不要。”沈满棠果断拒绝。金朝说了,他不想叫就可以不叫的,何况沈沧刚刚还那般戏弄他。
“叫一声给你买巧克力吃,比小姑买的还好吃。”沈沧也不泄气,利诱道。
“不要。”沈满棠不为所动。金朝给他做的糖味道上虽然比不上外面买的,但胜在有新意,好多都是他没见过的品种。而且他特别享受看金朝做东西的样子,偶尔帮点倒忙也觉得新奇有趣。
沈沧诧异,孩子大了不好骗了。他又问道:“那你要什么?你说一个出来。”
沈满棠沉思片刻,想到了什么。他抬头,眼圈红红地看着沈沧:“你可不可以别让元宝穿这身衣服了?学堂里别的同学老笑话他,我不高兴。”
这套白大褂、紫马甲的标配佣人装金朝已经穿了快三个月了,冷的时候就在大褂里面缝上一层夹棉布,天气暖了就把夹层拆掉。两套一模一样的佣人服轮换着,看起来就像是一件衣服连穿了三个月。
学堂里,常遇青总是当面挑衅金朝,嘲讽他是买不起衣服的穷鬼。金朝从未搭理过他,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可这却让沈满棠心里更难受了。
“行,那我给他买新衣服的话,你该叫我什么?”沈沧继续诱导道。
“爸爸。”沈满棠见沈沧答应的这么爽快,便毫无骨气地说了出口。
“诶,乖儿子。”沈沧捧着沈满棠的小脸不知轻重地揉了一通,把沈满棠折腾的生气了才肯停下。
等大人们都离开房间后,沈满棠才迫不及待地把他和沈沧的交易告诉金朝。
“元宝,二叔刚刚答应我了,要给你买新衣服,你开不开心?”
“我要什么新衣服?你们说什么了?”金朝漫不经心地说着,眼睛却盯在沈满棠的脚背上。一团红褐色的疤痕中间结了一块硬硬的痂,附在小孩白瓷般的肌肤上显得尤为瘆人。
“我不喜欢你穿这件衣服,二叔说了,你以后都不用穿了。”沈满棠笑眯眯地歪着头,凑到他面前邀功道。
“我穿什么都一样。”金朝无所谓地说道,又推开沈满棠烦人的脑袋,用手碰了碰他脚背上的痂,叮嘱道,“不能抠这个痂听到没有?”
“啊……好吧。”沈满棠看着那一大块硬痂,手痒心更痒,却不得不迫于金朝的淫威答应了。
“你就是欠。”金朝给了他一个脑瓜崩,教训道,“啃指甲、撕倒刺、咬嘴皮,说了多少次了都改不掉。”
“错了错了。”沈满棠认错很积极,诚恳的态度总是很容易骗到人。
“你要是把这个痂抠了,以后就别想再躺着早读了。”金朝加码威胁道。
“你怎么这样!恩将仇报。”沈满棠踢了金朝一脚,速速闪到了被窝里,“亏我还为了给你买衣服叫二叔爸爸。”
金朝沉默半晌,把他从被子里捞了出来:“那你想叫他爸爸吗?”
“我不知道。”沈满棠踌躇道,“我叫二叔爸爸他就会很开心,我也想让他开心的。可我又怕祖母知道了会不高兴。”
金朝:“那你自己怎么想的?你愿意二爷当你爸爸吗?”
沈满棠抠抠手,犹豫道:“我喜欢二叔,二叔现在对我比以前还要好。可是祖母不让我叫别人爸爸。我是不是不能有两个爸爸?”
金朝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替沈满棠做决断,但他还是说了:“你想叫就叫吧,私底下偷偷叫,别叫人听到了。”
沈满棠茅塞顿开:“你说的对,我偷偷叫。”
金朝“嗯”了声,给沈满棠开了罐新的雪花膏,边涂边想起沈沧抱着沈满棠离开学堂时的背影。
哪怕是重活一世,金朝也没能预知全局。未来变数太大,只有沈沧真心将沈满棠视作亲儿子,他才会好好教养他,保护他,不会让他走上绝路。
金朝心想,如此,哪怕未来的某一天他和母亲都无法再陪伴沈满棠长大,他也能好好的。
“以后万一我和我姆妈不在了,你要听二爷的话知不知道?”金朝想到未来,心中不免有些伤怀。
“你们为什么会不在?”沈满棠急了,“你们要去哪啊?”
“我说万一,就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在很小很小的概率下,我们可能会不在你身边。但就算这样你也要听二爷的话,乖乖长大知道吗?”金朝安慰着沈满棠,或者说是哄骗着他。只有他清楚前路有多难走,一步踏错,他们三人都难逃死局。
“我不要。我要你和芦姐姐永远陪着我。”沈满棠竟没被糊弄过去,焦急地等待金朝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我尽量。”金朝叹气,郁结于心。
“要拉勾。”沈满棠尤为坚持,强硬地拉过金朝的手。
金朝觉得很难过。在命运面前他不过是沧海一粟,只有不谙世事的小孩才敢说永远。
作者有话说
短短的一章,祝大家新年快乐!!(●˙˙●)

第27章 换牙
早在一周前沈满棠和金朝就接到升班通知,这回去学堂便是直接去新班级了。一觉醒来沈满棠便觉得心情大好,一点都不排斥上学了。
新班级的先生早前特意来家访了一趟,沈满棠一眼便认出他是开学考那天要背他上楼的先生。他满脸尴尬,挠头道:“先生好,我是沈满棠。”
“诶,沈同学和金同学,我们之前见过。”汪缘觉推了推眼镜,憨厚地笑道,“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十班的正教员汪缘觉,你们叫我汪先生就好。”
傅君佩看着这位汪先生一身天青色夹棉长衫,素净雅致,还架着副圆框眼镜,更显文质彬彬。年龄估摸着也就二十出头,浑身散发着青涩的书卷气。
“汪先生抱歉啊,应当是我带孩子去学堂拜访您才是,还劳烦您走这一趟。”傅君佩笑容可掬地示意汪缘觉落座。
“满棠妈妈,不麻烦的。学生脚受伤了,做先生的有义务来关心一下。我也是想借此机会多了解点二位同学的情况。”汪缘觉翻了翻学生档案,开门见山道,“这次开学考的试卷我看了,金朝考的非常好,字迹也端正清秀。”
“满棠的成绩也不错,能达到升班的要求。”他顿了顿又说道,“不过依我拙见,这么小的年纪其实不宜过早跳级。课业难度陡然加大可能会让孩子产生厌学情绪,反而事倍功半。您看满棠升班的事要不再缓缓?”
沈满棠傻了,眼泪不打招呼就掉了下来。他为了升班被金朝逼着学了这么久,没想到好不容易考上了,却被先生劝退了。
金朝也有些意外。其实这位汪先生说的有道理,专程跑这一趟也是为了沈满棠好。他捏捏沈满棠的手,说道:“小满不能升班的话,我也不升了。”
傅君佩看着儿子掉金豆,于心不忍,便商量道:“汪先生,您看两个孩子一直是一起念书的,我也不想因为自己儿子耽误了金朝。不然您让小满先试试?不行的话再让他回原来班级。”
汪缘觉尴尬极了,他从没见过这么爱哭的学生。他赧然地推推眼镜道:“可以可以,那咱们就先试试看。满棠同学别哭了啊,先生没有说你不好的意思。”
沈满棠见好就收,立刻抹干眼泪恭敬道:“谢谢先生,我会努力的。”
“诶诶好。”汪缘觉抹了把额上将落未落的汗,将茶一饮而尽便匆匆告辞了。这还是他上任正教员后第一次做家访,屁股还没坐热,就被学生的眼泪吓跑了。
等送走汪缘觉后,傅君佩立马回身弹了沈满棠一脑瓜崩:“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爱哭鬼,也不知是像了谁。你看元宝多懂事,成绩多好,你也不学着点,尽耽误人家。”
沈满棠不服气道:“元宝说了,我这个年纪学成这样已经很厉害了。而且我还是个小孩子,不用那么懂事的。是不是,元宝?”
金朝没想在人家母亲面前展露自己的育儿理念。他看着傅君佩错愕的神情,装傻充愣地笑了声,架起沈满棠道:“太太,我先带小少爷回房了”。
“好,好,慢点啊。”傅君佩笑了,错愕之余还有些欣慰。她暗骂自己过于心急,竟还不如一个半大小子会教养孩子。
上学这天,金朝换上了赵丰年一大早去街上买来的童装,终于有了几分孩子模样。沈满棠乐不可支,绕着金朝一圈圈地打量,比自己穿上新衣服还要高兴。
“赵叔,你下次别买灰色的衣服了好不好?我不喜欢灰色。”沈满棠挑着刺,又上手摸了摸布料,“摸起来也糙糙的,好像没有我的料子好。”
“小少爷,这是二爷今早才通知我的,这么一大早我也买不着合适的啊。我下次注意好吧?”赵丰年强忍不耐,低声下气地哄着小孩。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沈沧近来总遣他干些杂事。他一个大男人,一大早走街串巷就为了给主人家的奴仆买件衣服,实在可笑。
沈满棠:“要给元宝买好多好多,不要给二叔省钱。”
赵丰年无奈道:“好好好。”
金朝不置可否,面无表情地站着,像根套上衣服的木头。他脑子里就没什么“新衣服”的概念。
从前在乡下他只能捡堂哥不要的旧衣凑合,甚至连双鞋都没有。等进了厂子,他便只盯着统一的工装胶靴穿。后来陶园昌将厂子转给了他,他便连陶园昌的旧西装都一并接手了。除非要谈生意,否则他到哪都是一身朴素的工装,丝毫没有打扮的想法。
可就是这件在沈满棠看来还不够好的衣裳,却让金朝收获了一众丫头婆子的称赞。
“元宝,你今天怎么穿这么精神?上学去啊?”
“唉哟,元宝买新衣裳啦?这么漂亮。”
“元宝这小子生的真俊啊,像他姆妈。”
沈满棠一改嫌弃赵丰年眼光时的态度,洋洋得意道:“好看吧,我给元宝买的。”
金朝被夸的面红耳赤,一阵汗颜。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还真没说错,这还是第一次他和稚嫩可爱的沈满棠站在一起时被人注意。
芦荟从厨房出来,看见金朝时也是一面惊喜,一面惶恐:“这衣服哪来的啊?”
沈满棠抢答道:“是我让二叔买的。好看吧,芦姐姐!”
芦荟听了更加心惊胆战:“好看是好看,但元宝的衣服怎么能让二爷花钱呢?这衣服一定很贵吧。”她摆弄着金朝的身子,前后左右细细瞧着。
沈满棠霸气道:“不贵的,这是我和二叔做了交易换来的,芦姐姐不用担心!”
芦荟把食盒递给金朝,不安地碎碎念道:“不行不行,我还是得把钱还给二爷。”
平常人家哪有余钱给孩子买衣服,大多都是扯布料回家缝制。更何况金朝这身不像是普通裁缝铺能买到的版型和面料,倒像是个牌子货。芦荟扯开金朝的衣领,上面果然有个精致的刺绣衣标。
金朝懂事地脱下衣服道:“姆妈,我不穿了,你还是还给二爷吧,我们买不起的。”他没料到芦荟会这般执拗,毕竟对这种高门大户来说,赏赐下人些物件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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