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你拿什么交换,以及冲突有多大。”她很客观,没有因为久违的聊天氛围不错就说违心的话。
“唉,可是我觉得陆崇会哦。他是会无条件站在我这边的人。”
林雪河更热衷于破坏氛围,说完就惊讶地捂住自己的嘴巴,睁圆的眼睛亮晶晶的,“他居然能让我说出这种话!”
“……”
林卡西说,“别秀了。腻。”
她没有待很久,走之前,又被林雪河叫住问,“关于我的那个预言,你后来有再占卜过吗?”
他上次回家的时候,家主表示知道了占卜结果。知道的人太多会影响预言的准确性,他想林卡西应该会重新占卜一次的,“结果有变化吗?”
林卡西没回头,摆了一下手说,“先走了。”
那就是没有变化。
林雪河看懂反应,沮丧地摊回了沙发上。
还是躺平吧。
在命运面前,一切挣扎都会显得徒劳无功。
虽然但是,今天怎么回事,躺了足足五分钟都没有人来哄他?
林雪河坐起身,视线在房间里绕了一圈,才捕捉到阳台上一角黑色的衣袖。
林卡西来了不久陆崇就说去阳台上打电话,连门都关起来了。
现在林卡西都走了电话还没打完,平常和同学或者经纪人沟通也没这么久。
陆崇自己也有点意外。
他悄悄联系到了狼族。是陆明灯写给他的号码,他当时没有要,但是瞥一眼就记住了。
考虑了很久之后打过去,没想到身份一对照,接电话的是钱雨虹身边那个女执事。
十数年来,她一直都在等这通电话。
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哽咽了。他不太会热络地叫阿姨,讲了下自己长大这些年,尤其是发情期到现在的情况。
第一次通电话也没讲太详细,但就大概说说也花了很长时间。挂断时陆崇说得都有点口渴了,转身发现客厅里沙发是空的,来做客的血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阳台玻璃门上印着个矮矮的身影。
林雪河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他,不知道听了多久。
他刚张开嘴巴,还没说话呢。林雪河就先说,“不许去。”
陆崇意外地抬了一下眉毛,“我还以为你会希望我去呢。”
他知道林雪河不是那种特别积极解决问题的性格,否则也不会被关在家里那么多年都还能安分待着。如果不是听到占卜说这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年,估计还能继续再宅个几十年懒得动弹。
因为大多时候都主打一个能不挣扎就不挣扎,浪费力气的事是一点都不想干,所以肯定,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戳破他的身世和狼王竞争的传统。
在平行世界看到另一个林氏家主的时候,他察觉过林雪河的情绪变化。
那里的家主是林雪河的父亲。从上一代开始,命运就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血族中的资源分配太不公平,当初秦宴一个小孩都能用上[祝福]血清,却没有谁愿意给他的父亲弄来一支救命。
所以陆崇想,复仇的火苗应该也在他心里燃烧了一下……可能就一下。
毕竟身边就有个狼族喜欢他,正好母系家族地位不低,拥有角逐的入场资格。只要能在狼王竞争中胜出,自然就会心甘情愿地把整个狼族的力量都捧给他。
到时候别说干掉秦宴家,他能连自己家一块儿掀个天翻地覆。
所以才会有那一句——“我会赌在你身上”。
可现在,他又不想赌了。
“反正你不许去,偷偷去也不可以。”
林雪河说,“别惹我生气,小心你以后考试门门挂科。学习再好也没用,我的诅咒是可以无视现实逻辑的。”
陆崇越听越想笑,自动从这些威胁的话里过滤出重点,“反正你就是舍不得我去送死,对吧。你别太爱我了林雪河。”
“……”
林雪河冷着脸说,“你想太多了。”
他只是不想失去任何已经拥有的东西。
这个世界里的父亲他已经永远失去,就算报仇成功也找不回来了,只会增加再失去陆崇的风险。
想想到最后有可能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就觉得很不划算。
“行。我跟你保证,肯定不去送死。”
陆崇说,“我只是想,连你都能回家弄台保温舱用,那我干嘛还要非要跟狼族划清界限?”
“反正我这基因也改不了了。回头去看看那边的家族怎么个事儿,有什么小便宜能占的,也要搜刮回来。否则这两年不是白挨暗算了。”
林雪河对占便宜倒是没意见,一本正经地点头,“这个可以。”
陆崇笑倒在他身上。没有真的压着他,但头发在他的柔软的小肚子上蹭来蹭去,扎得他有点痒。
林雪河不满地抗议,“你压得我想吐。”
大概是因为身体还没恢复。他觉得好不对劲,心脏酥酥麻麻的,好像有电流经过。有点晕,跟想吐的感觉类似。
陆崇立刻爬起来,“哪儿不舒服?我给你揉揉。”
“不要。”林雪河说,“只有人类才会生病。血族不会。”
他长这么大连次感冒都没得过。把陆崇震惊了一会儿,又厚着脸皮对他说,“那你来,你压着我。”
林雪河沉思片刻,勉为其难地答应了,爬到他腿上去。
周末还有一篇论文要交。陆崇一只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地写作业,一只手轻轻拍他的后背。
他也不再觉得人类的体温太烫了,听着键盘的声音和陆崇的心跳,够不着地面的脚尖勾绷着玩儿,也不觉得无聊。
他能闻到陆崇皮肤下的香味。虽然每天都抱着血包大喝特喝,肚子里是饱的,可闻到暖暖的香味还是会馋,馋了就舔两口。
陆崇被舔得起鸡皮疙瘩,但他现在是个小孩,又拿他没办法,只能拍拍他的屁股以示警告。
舔一口就要被拍一下屁股。林雪河被拍烦了,终于不舔了,放松地挂在他身上昏昏欲睡时,听见一句小声的惊呼。
“怎么这么烫,你是不是发烧了?”
虽然抱在怀里挺舒服的,但陆崇作业写完了反应过来,这不该是血族的体温,马上伸手找空调遥控器,抱着他摇晃了一下,“是这屋太热了吗?下来我摸摸。”
“不要。”林雪河说。
他有点喜欢发烧。
入夏后一天比一天更热了。血族都讨厌夏天,林雪河也不例外。
他连名字里带的字儿都是凉快的,讨厌热烘烘的天气好像也可以理解了——反正陆崇是挺理解的。
家里的空调二十四小时开着,林雪河白天躲在被子里大睡特睡。他不会打电话炒扰,但是微信消息一会儿一发,看到了什么遇到了什么,屁大点事都想报备一下。
林雪河不习惯用手机,只有睡醒进食时才会顺便看一下微信。他的微信好友目前只有陆崇一个,但这个人类总能以一己之力营造出99+的繁荣假象。
有时候他刚睡醒看到,恍惚间觉得自己又去了那个平行世界里。
难道每个世界里的陆崇共享话痨属性?
手机是静音的,他每天也就想起看一两回,每次看微信都已经累积了一堆消息。长长的拉不到头,像连载的小说。
林雪河很少耐着性子读完,基本只看前几句和最后几句,回复的时候就更少。
只有偶尔醒太早了,等陆崇下课回家等得无聊,打发时间从头看到尾。如果看完了消息陆崇还没到家,他才会发条消息询问。
陆崇起初总收不到消息,都快以为他不会用微信了,正想要怎么不伤自尊地教会他呢。恰好那天刚上完晚课,第一条微信姗姗来迟。
【你还要多久才回家?】
是条语音。陆崇攥着手机听了好几遍,差点在校道上跑出时速三百。
谁懂啊!
回家回家回家!
他觉得幼年体的林雪河就和小狼崽形态的他一样,没有安全感,只是不肯明说。但总会在一些小的细节里流露出来。
比如出门的时候,总是拉着他的手指,一刻都不会松开。
成天闷在家里吹空调也不太好。不那么闷热的夜晚,林雪河也会勉为其难地跟着他出门走两步。
距离小区几百米的地方有家很大的水果店。每次路过,林雪河都喜欢进去闻一圈,挑好闻的叫陆崇买回去吃。
水果是他可以接受的食物,虽然尝不出酸甜的滋味,但总归不会难以下咽。他喜欢汁水甜美的浆果,不喜欢柑橘类刺激性的气味。
小猫咪也是这样的。
而且有种说法,猫咪们天生自带防沉迷系统——因为会在被摸得很舒服的时候忽然轻咬人类的手指,就像是为了防止自己过分沉迷似的。
陆崇觉得他这点也跟猫很像。
最近林雪河大吃大喝呼呼睡觉,除了出门必须要牵手,其他时间怎么勾引都不往人身边来。
就很像是他猛地发现自己和陆崇太亲密了,超过唇友谊了,感觉不行,所以故意保持距离让自己冷静一下。
陆崇每天看他冷着张小脸往沙发上一坐,跟旁边的抱枕差不多大,抱着个血包吭哧吭哧在那儿喝。感觉被萌得不行了,又不能像个怪叔叔一样冲上去肆意揉捏,只得叫他两声发泄一下,“啊!你!”
“……”
林雪河咽完最后一口,慢条斯理地评价:“神经。”
又一次月圆之夜结束。陆崇有广告要去海岛拍摄一周,当然也要带着他一起去。
林雪河不太喜欢海。
虽然都没有亲眼见过,但是有水的地方他都不喜欢,出发前被陆崇做了整宿的思想工作,说海水有多蓝,浪花有多白,漫过脚背冰冰凉凉有多爽。
难以想象这是一个电影学院高材生的文学造诣。
林雪河完全没有被贫瘠的形容词打动,但去肯定还是要去的。离开好多天,他自己待在家里陆崇也不放心。
飞机两个小时。这回陆崇没让助理接送,就只带着他一起。
帅哥搭配漂亮小孩哥,路上遇到的所有服务人员跟他们说话嗓子都夹着,耐心又温柔。
尤其是林雪河,出门在外用一把小奶音说话,又乖又甜的。周围大人看他那眼神,就差把他抱在怀里悠两下了。
“出差工作还要带小孩儿啊陆哥?”
最近陆崇被拍到的生活照里几乎全带着这孩子,机场的粉丝都眼熟他了。跟他们开玩笑,“爸爸妈妈不管你吗,宝贝?还是你特别喜欢跟陆崇哥哥出来玩儿啊?”
林雪河甜甜地说,“嗯!我特别喜欢陆崇哥哥。”
陆崇扭头捂住热热的鼻子。
啊。可爱死谁了要。
入住酒店是傍晚,阳光已经不那么毒辣了。林雪河脸上架着副墨镜走在前面,身高差距巨大,却走出了自己才是带小弟出街的那位大哥的气场。
陆崇悄悄低头看。
嗯,大哥一只手还扯着他的裤子。
拍摄明天上午才开始,晚上还有时间出去逛逛。他们住的酒店套间朝向大海,有电梯可以直达私人沙滩。
林雪河又被做了一通思想工作。说什么景色多美,来都来了别浪费,哈哈,他根本不理会。
最后还是被一句“你是不是害怕不敢下水啊”精准戳中,他不耐烦地站起身,“就玩半个小时。”
陆崇欣然答应,“行。”
真出门了就不会只玩半个小时的,只要能把他带出去就行。
私人沙滩上没有其他游客,海水和沙子也比其他公共海滩更洁净。林雪河穿着儿童款的衬衫短裤,很嫌弃地看着沾到脚背的沙子。
是白色的细沙,按理说不至于硌脚。陆崇观察了一下,觉得他可能还是嫌光着脚踩太脏,于是把他抓起来往海里走,“去海里洗一下就好了。”
刚开始没走很靠里。林雪河双脚离地扑腾了两下,不愿意被放进海水,蜷起腿在半空中变成蹲姿,“不洗!”
陆崇笑得像打鸣,可还是举着不放他下来,就知道他坚持不了多久。
果不其然,一分钟不到他就累了,双腿不甘心地往下垂。又一波浪花漫了上来,转眼就盖住他的脚背。
他们在浅滩,浪不大,海水只是堪堪漫过脚踝。林雪河还是一脸不高兴,但也没再挣扎。
确实是冰冰凉凉的,有点被爽到。
“你看那是什么?”陆崇故意转移他的注意力。
潮水褪去,在沙滩上留了一块红色的珊瑚尸体。林雪河又蹬了两下腿,被放下来趟着浪花走过去,没伸手捡,但低头嗅了嗅。
是又腥又咸的气味。他没有尝到过真正的咸味,但想象中应该就是这样的,“珊瑚也可以吃吗?还有海星,海胆,海螃蟹。”
他举了些自己难以理解的例子,最后下结论:“人类什么都吃。”
“……”
陆崇说,“对,什么都吃。尤其是鲜嫩的血族小孩儿,人类最爱吃。”
他故意加重语气,声音阴森森的。
林雪河哪里会吃这套,弯腰把手上沾满沙子,往他嘴边凑,“那你吃。吃一个给我看看。”
陆崇躲两下居然没躲开,嘴角沾到沙子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又狼狈吐掉,倒退跑路,“诶你干什么呢你!”
林雪河还没放过他,追上去说:“这只手也尝尝!”
这会儿也不嫌沙子脏了。挺大块头个成年人,居然被一个小孩儿撵着跑,很难说不是故意的。但只要玩得开心,被欺负一下又算什么呢。
在沙滩上跑步比平时散步的运动量可大多了,林雪河没追多远,气喘吁吁地停下,就着又一波冲刷上来的浪花洗手。
陆崇刚在旁边坐下,就平白无故地挨了一脚,“啧,这么这么坏啊?”
林雪河不言不语地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又踢他一下。冰凉的小脚丫子,力气不大,脾气不小。
“还来劲了。”陆崇一抬手能把他整个揣怀里,兜着屁股就想扇一巴掌,但还是没舍得动,磨着牙嘀咕,“总这样可不行,以后我必须得想个办法治治你。”
这一天,林雪河走哪儿都有人宝贝长宝贝短地叫。他听得都有点酸溜溜的。
可看这小胳膊小腿的模样,可怜惹人爱,不就是个宝贝么。就连他,哪怕知道这个小身体里实际装着怎样的灵魂,也难免总被眼睛骗到。
林雪河撇了一下嘴,挑衅地说,“为什么不是现在?”
好像仗着自己是个小孩,就笃定陆崇不敢拿他怎么样。
“现在就要是吧。行。”陆崇忽然站起来,脱掉上衣往后一甩,抱起他就往海里跳。
林雪河这下真没想到,挣扎着想逃,“你干什么!陆噜噜噜……”
海水漫过头顶,他依然被困在坚实的臂膀之间难以挣脱。喝了一大口海水,陆崇托着他浮出海面。
他咳了几声,抬手就是一巴掌。陆崇早有预料,轻松躲过,一只手夹着他,一只手划水,“实不相瞒,我小学初中高中都是校游泳队的,还拿过市游泳赛冠军呢。以后传出去我男朋友不会游泳也就算了,怕水可不行。”
“谁是你……噜噜噜……”
陆崇忽然又抱着他下潜。虽然这次已经有了点心理预期,但被水包围的感觉还是不好受。
林雪河吐出空气,借着身量小,游鱼般灵活地从他胳膊底下溜了出去。
陆崇没想到他会往下游,抱空了心里一慌,却很快就看见他在一米开外的海面上浮起来。
“不用你来帮我克服。”林雪河说,“我只是讨厌水,不是害怕它。”
“你会游泳啊。”陆崇惊讶道。
“我会很多。”
他露出个傲娇的表情,银白长发飘在水面上散开,像海底宝石散发出的光芒。
海水浮力更大。他很久没下过水,但游得比想象中轻松,索性潜下去也把衣裤脱掉,继续游往蔚蓝深处。
陆崇心里莫名激荡,跟着他潜泳。和普通人类不同,他们俩肺活量都很惊人,长久地不用换气。像两只悠闲的海底生物。
林雪河全/裸着游泳,长发在水中向后顺滑地飘开,像会发光的水母触须,正好盖住身体。
游了一阵子陆崇才反应过来,不是像,是真的在发光。
那双划水的小腿变得更加纤细修长。他的身体在缓慢地发生变化。
林雪河已经调转方向往浅水区游了。
他本来是跟在林雪河身后,游着游着不知怎么到了前头,率先上岸,拧了两把沙滩裤,有点紧张地盯着海浪里缓慢走来的身影。
海风停止了,万籁俱寂。他连呼吸都小心翼翼,目不转睛。
林雪河不着寸缕,只有湿发紧贴着勾勒出身体的轮廓,像神话里的海妖,披着满身银白的圣光,深一脚浅一脚地向他走来。
高悬的月亮降落人间,有了确切的形状。
他伸手就捞到了,感觉做梦一样。
恰好手放在正确的位置,他激动得一用力,抓住了林雪河的屁股。
“……”
这下可不再是拍小孩儿屁股了。软弹的臀肉微微溢出他的指缝,能占满他整个手掌。
他呼吸都变重了,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反应,低头把滚烫的脸贴在林雪河肩膀上。
林雪河抬手环住他,撸小狗似的薅他后脑勺的头发,“你是不是说过,要给我买一座小岛?”
近在耳畔的声音温柔又蛊惑,“这里还不错。买座像这里一样就可以。”
“好。”陆崇想都不想地答应,被迷得有点神志不清了。
别说买小岛,这会儿让他去建个国让林雪河当领袖都行。
冰凉的手贴着他的脖颈,却让他血液无端地沸腾。
林雪河抚摸他腺体所在的位置。鲜美的气息在指尖下汩汩流动。
陆崇终于受不了地抬起头,“……别摸了。”
林雪河收了下手指,又改摸他的眼睛。
“你的眼神有点脏。”林雪河说,“在想什么?”
好像什么都不懂。又像什么都知道,就是故意的。
陆崇恶狠狠地在他嘴角咬了一口,把他横抱起来大步走向酒店电梯。
他舔了舔嘴角,还在装,“去哪里啊。”
“回去。”陆崇说,“弄脏你。”
早上八点。陆崇在拍摄前踩点出现,急得小助理原地转圈。
“哥你可来了!不让我去敲门又不接我电话,我还以为你走半道迷路了!化妆老师快快快,”他心焦地看着陆崇脖子上的红痕,“身上这是什么印子啊!海边的蚊子这么毒呢?快给陆哥遮遮!”
陆崇:“……”
被抓破的后背已经长出了新的血肉。反倒是这些浅淡的吻痕,他不舍得太快消失,故意带出来晃一圈。
结果根本就没有人发现!
怎么回事,难道他是什么性冷淡的人设吗?大家都不关心一下他房间里的蚊子长什么样的?
“蚊子咬了是包。”陆崇板着脸认真解释,“这不是蚊子咬的。”
“哦哦,那我叫酒店前台给你送点杀虫剂。”小助理关心道,“这海岛上虫子可多!指不定是什么毒虫呢,哥你可得小心点啊别留疤了!”
“……”
陆崇欲言又止,还是把嘴闭上了。
行,开工吧。
没有当绯闻男明星的天分,他就是老老实实拍戏的命。
日上三竿,男明星的绯闻对象还在大床上挣扎。
离开之前他把房间里所有窗帘拉得严丝合缝。但半梦半醒间,林雪河还是能感觉到日光在窗外晃动。
他很少睡得这么乱糟糟,斜着躺在床边的枕头上,被子卷着只盖了一半,长发从床边流泄到地板,像蜿蜒旖旎的银白溪流。
好累。和人类做,爱本来就是这么累的吗?其他血族也是这样?
不应该啊。他见过的其他血族甚至都没有一对一的。如果只要一个人类都这么累,他们到底是怎么有力气群体运动的?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林雪河在少量思考和大量睡眠中度过了这一天。
傍晚陆崇回来,脚步声弄出了点动静。他心烦得想扔个枕头过去,可惜手上没劲儿,只能放弃。
陆崇飞快地卸掉造型冲洗换衣服,单膝跪在床边,摸了摸他压在被子外面的脚踝,冰凉的。
好,自己凑上来了。
林雪河抓住时机闭眼猛踹一脚。可惜没能踹到他脸上,“滚啊。”
“诶呦。”他夸张地吸气,怎么都憋不回那股喜气洋洋的劲头,倒在床上往林雪河身边滚,“怎么还在生我气啊。”
刚冲完澡,他身上热烘烘的,一靠近连周围的温度都升高了,又重又烫地压下来,像块烙铁。
“你身上冰冰凉凉的,贴着好舒服。”
林雪河推了几回都没有推开,反而被他手脚并用地缠上来,怪声怪调地说,“皇上,你听听臣妾的心慌不慌。”
“……”
工作了一天终于下班,过分亢奋也可以理解。
林雪河差点被气笑,也被他身上生机勃勃的劲头闹得彻底清醒过来,饥饿感随即而至。
“我刚看冰箱了,你今天什么都没吃。”陆崇自告奋勇地把脖子往他嘴边送,期待道,“咬我吧,咬这儿,我洗好几遍了。”
这话倒是听着顺耳很多。
他懒散地支起脑袋,一只手在陆崇身上摸来摸去。
人类朝气蓬勃的身体,有饱满结实的肌肉和皮肤,充满鲜活的生命力。
血族长年生活在阴暗的古堡里,的确很需要这样的营养补充剂。就像人类离不开维生素一样。
手感很好,林雪河逐渐满意。
他拥有的这一个人类,胜过很多个别的人类加在一起。
陆崇被摸得心里痒痒,正想催着他快咬,忽然听见他喃喃的耳语,“如果我是人类……”
也会拥有这么鲜活旺盛的生命力么?
不。他也见过腐朽的人类生命,阴暗扭曲爬行,和血族没什么两样。
只有陆崇才是这样,只因为是陆崇而已。
“干脆跟我一起当狼族吧。”陆崇揉着他的手指说,“当我的omega。诅咒可以做到吗?”
喜欢上一只吸血鬼之后,他对自己的少数种族身份接受程度提高了不少,甚至觉得有狼族基因是件好事了。
“不可以。”林雪河摇头。
“做狼族也很好,比血族好。我是不是骂过你混血的身份?虽然不记得骂了什么,但那是我乱说的。”
“我知道啊。”陆崇说,“你们吸血鬼哪有天天说实话的?你随便说,我自己会理解。”
“……”
他有时候不是很懂这个人类。想法很清奇。
“既然诅咒做不到,”陆崇又磨了磨牙,笑得不怀好意,“我只能自己努力了。”
首先要努力释放一些微不足道的血液,填饱他。
其次再努力释放自己无处可去的信息素,灌满他。
林雪河咬不破他的皮肤,又嫌腺体分泌的信息素会让血液味道变苦。他只能不断地划开自己的动脉,奉献最新鲜甜美的血液,还要控制愈合的速度不要太快。
这种主动伤害自己以求满足伴侣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令人着迷,尤其是失血过多时轻微的眩晕感,林雪河进食时给予的契约关系更像一剂精神鸦/片。
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反哺这种感受,想要以狼族的方式标记林雪河。
即使他知道,无论标记多少次,林雪河都不会变成他的omega。可还是会被本能驱使,锋利的犬牙一口咬进那截纤细脆弱的脖颈。
林雪河疼得发抖,但手脚都被缠住,无法反抗,只能任由他注入大量信息素。
陆崇的信息素气味很特别,像半熟的果实,香甜又带着微微的青涩气息。
但他不是狼族omega,没有可以接受标记的腺体。哪怕陆崇的信息素把他从头到脚整个灌满,也是无济于事的。
他无法感受那种强烈的精神连接,也不会因此就把标记他的alpha视作此生不渝的挚爱。陆崇明明知道,却还总是执拗地这样做,一遍又一遍地标记他。傻兮兮的,还透着点心酸。
再加上肩膀已经疼麻了,他也就懒得说什么,大度地容忍了这样胡闹的行为。
狼族信息素注入他体内后会留存一段时间。他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不适,只是有种奇怪的酸胀感,用手按一下肩膀发软。
“至少我可以闻到你。”陆崇说,“你身上带着我的信息素的气味,这样你在岛上任意活动,走丢了我也能马上找到你……”
他似乎有话没说完。林雪河主动问,“还有呢?”
“还有就是,”他别过头,微红着耳根,“如果岛上有别的狼族,闻到你身上的信息素也会知道,你是我的。”
林雪河思索片刻,评价他,“你是一只喜欢朝我身上撒尿的小狗。”
“……”
陆崇:“就没有更优雅一点的形容吗?”
“没有。”他抬手掩住嘴巴,优雅地打了个呵欠,“快出门吧,你要迟到了。”
这次工作不只是拍摄,品牌方在这里办了个沙滩红毯。陆崇穿着背心和沙滩大裤衩出门,还要再换高定礼服做红毯造型。
他独自留在房间里躺了一会儿,百无聊赖中,终于发现自己忘带手机了。
那只手机里只存了陆崇的号码,在他们待在一起时就显得毫无作用,也很没存在感。
无聊了一阵子,林雪河决定出门去看看,传说中的人类红毯长什么样。顺便也看看陆崇的红毯造型长什么样。
他在剧组里见过陆崇穿正式的制服,也在平行世界的婚礼上见过另一个陆崇西装革履的样子,但那不是他的陆崇,虽然长得一模一样。
他有自己的陆崇。是一只喜欢撒尿标记他的小狗。
不过陆崇和别的小狗不一样,和别的人类也都不一样。
他无法拥有任何东西,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那么就从陆崇开始。无论是血族还是狼族,无论是秦宴还是狼王竞争,他都不会把陆崇让出去。
他要拥有到最后一刻。
这天下午,天色阴沉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