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世间—— by楚氏十六戒 CP
楚氏十六戒  发于:2024年04月07日

关灯
护眼

恰逢深红之冕所能吸收的血液达到饱和,霜傲天不再继续屠杀幸存者,头也不回道:“再不强化我的病异,不见寒把我杀了,你们谁能在这辆车上幸存?还不如牺牲一部分,变成我的力量,让我跟他放手一搏。”
裴尧:“可你这样做,考虑过怎么跟释梵大师交代吗?”
霜傲天冷冷地回答:“我很遗憾,他们都没能扛过地铁病异规则的袭击。”
释梵不受病异袭击,不会知道地铁上有哪些必杀规则。只要杀死所有目击者,之后霜傲天说什么,就是什么。
当然,如果霜傲天吸食了这么多人的血都没能战胜不见寒,死在这里,自然也就不用去想怎么解释了。
裴尧睁大了眼睛。
他根本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是他们从一开始就不该信任霜傲天吗?
可是,如果没有霜傲天,他们这些苟延残喘幸存者,或许早就死在恐怖的雨幕中了。是霜傲天和释梵协作,才延长了他们存活的时间。可是即使如此,霜傲天要他们死,他们就得死吗?
局面变成现在这样,应该怪霜傲天吗?
还是要怪身陷这狼藉场面,除了逃命和质问,什么都做不了的自己?
“喂,小圣母,别去想那些死人了。”霜傲天扯了扯嘴角,“今天要是能从这辆车上活着下去,别忘记感谢我。是我救了你。”
啪、啪、啪。
连不见寒都情不自禁地为霜傲天的残酷和决绝鼓了鼓掌。
“很好的判断力和行动力,我现在有些欣赏你了。或许在复苏市里,只有像你这样的人,才能活得下去。”不见寒说,“我甚至有一点点动摇,关于你之前提议的合作一事,是不是可以重新考虑。”
霜傲天嗤之以鼻:“敬谢不敏。当我不知道你就是说说而已?你不可能对以人血祭提升实力的我放心,我也绝不会相信跟我有过节的苍行衣和你。”
“你说的对,真遗憾。”不见寒冷漠地客套了一句。
红绸骤然缚紧,一匝匝密密麻麻地缠绕在霜傲天身上。她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像一具染血的木乃伊,或者浸透了鲜血的诅咒娃娃,浑身上下都透露出一股阴冷腐朽的气息。鲜血的献祭使深红之冕空前强大,她身上隐隐泛着血色的光,气势疯长,竟隐隐能与不见寒势均力敌。
车窗上飞溅的鲜血也为她所用,手指成爪状一引,无数血滴被她凌空引来,子弹一般朝不见寒激射而去。阴影的漆黑即刻攀上不见寒的皮肤,血滴子弹落在他身上,泛起阵阵黑色的涟漪,从阴影中穿行而过。
穿过他身体的血滴继续打向他身后的苍行衣,苍行衣忽地抬眼,霜傲天猝不及防与之对视,眼中翠色一闪而过。那些受她操纵的子弹倏然改变了轨道,全数绕身而过,打在苍行衣身后的车厢墙壁上。
霜傲天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这对狗男男,怎么就没一个省油的灯!
不见寒抬起他漆黑一片的左手,手臂分明还是阴影的形态,但此刻他手臂上留下了一个前后穿透的弹孔,孔中渗出鲜血。
阴影并不完全是实体,本不应该被具有实体的物质伤到。可是霜傲天的血弹,竟然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了伤口。
溢出的鲜血,是她的病异在侵蚀他的体现。
深红之冕伤到他了。
但是对霜傲天来说,这还远远不够。她要的不仅仅是伤到他,她至少得让他失去行动的能力才行!
她无暇再维系切割了车厢空间的屏障,收回所有红绸,准备全力一搏。然而就在此时,车厢内白光忽然一闪,刺痛了所有人的眼睛!
“前方到站:安息乡。请需要下车的乘客提前做好准备,先下后上,谢谢合作。”
列车报出的停靠站点名称变了。
他们竟然离开了九桥站的领域范围!
顷刻,车厢灯一节节亮起,地铁内灯火通明,如同白昼。整条车厢干净整洁,焕然如新,仿佛从来没有什么人血溅车窗,也从来没有过铺满车厢地面的黑红车票。
所有让人无法理解的怪异,那些登上车却没能下去的人,都永远留在了九桥站的黑暗里。
列车靠站,车门徐徐打开。既然不再受困于九桥站的领域压制,不见寒和霜傲天第一时间想到的,当然都是带上释梵,立刻离开。
但当他们同时看向车门边时,竟骤然发现。
释梵消失了。

第275章 剧本十三·庸世入病·十二
在不见寒和霜傲天专注于对付彼此的同时,他们拼死争抢的对象,居然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趁着他们打死打活之际,王德发早就贴着墙溜到了门边。霜傲天一撤开隔断车厢的红绸,车厢灯光和车门同时开始,他第一时间冲向释梵,将他打晕,扛起释梵就朝站台跑去。
别看那两人打得火热时他不敢插手,他们争吵的话,他可听得一清二楚。
这是一个能用自己身体压制病异侵蚀的患病者。
得到这个人,他还何愁病异控制不了?哪还需要待在该死的九桥站列车里,成天提心吊胆,做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不知道死亡何时降临的普通人?
“抱歉啊,我这确实不太厚道。”他背着释梵,一边跑上楼梯一边喃喃自语,“但我还有一件必须做完的事,我现在不能死!”
在不见寒的感知中,一股陌生的病异力量从车里逃窜出去,正沿着楼梯往站外狂奔。他迈出列车,不再受九桥站压制的阴影骤然爆发,盘旋绕身,将他和苍行衣卷入其中,消失在一片漆黑里。
“妈的,王德发!真是会干好事!”霜傲天在环视车厢,察觉有人不见踪影之后,也立刻明白了前因后果,气得火冒三丈。她足下飘逸的红绸一张一翕,便如同赤红色水母凌空巡游,往站外疾飞而去。
王德发背着一个成年男子,奔逃的速度自然大打折扣。他才刚刚跑出地铁站,地铁站门口的立牌影子一阵蠕动,两个人形黑影从中浮现,幻化成了不见寒和苍行衣的模样。
苍行衣眸光一闪,王德发的动作顿时僵滞。同时不见寒上前一步,一脚踹他小腹,把他踢得倒飞出去,砸到了地铁站门口的玻璃墙,背上的释梵也摔在地上。
霜傲天后脚赶到,怒不可遏的红绸抽像钢鞭一样甩来。
王德发就地一个翻滚,抄起昏迷的释梵压在自己身上,红绸接触到释梵的身体,自动崩解。
能够在世间混到高星的,都绝非等闲之辈。王德发受了不见寒那么重一脚,还能迅速做出反应,动作敏捷,说明他的身体强度不是超乎常人,就是恢复力恐怖。
察觉到王德发身上异乎寻常的病异感应,不见寒眉梢一挑。
这家伙也太能苟了。躲在九桥站这么久,硬是让所有人都忽视了他的存在,差点被他钻了空子。
“给我把秃子还来!”
霜傲天首先沉不住气,绸带涌动,四面八方抄向王德发。释梵纵然可以挡去病异,也不是个无懈可击的金钟罩,被霜傲天从侧下方卷住了王德发的手脚。霜傲天此时病异深蚀,满眼都是戾气,将王德发从释梵身下拖出来,二话不说,直接往两边硬扯,将他的身体扯裂成左右两半。
王德发惊声惨叫,血如雨泼。霜傲天将他两半身体往两边远远甩开,正要回头对付不见寒,却听阴恻恻的声音同时从两个方向响起:“小霜,我拿了他,又没说不让你用了,你何必这么着急呢?”
霜傲天怒道:“呸!本来就是我的,什么叫让给我用,你还要脸不要?”
只见王德发被撕裂开的两半身体,各自裂口处长出红绸,封住了撕损的地方。两个半边的身体撑着地巍巍站起来,单脚跳行,各自那半张嘴同时说道:“那就算我借了你的来用?大哥是真有急用,你不至于这么小气吧?”
两个血淋淋的半人跳着走路的样子属实是诡异,霜傲天和不见寒都被恶心到了。
似乎是嫌只有半边身体跳得不稳,两个半边尸的断裂处又伸出红绸,拧成第三条腿撑着身子,像两根三脚架支在地上。
“这又是什么鬼病症?”霜傲天难以理解。
被撕开不死也就罢了,王德发为什么还能使用她的病症?
不见寒将询问的目光投向苍行衣,苍行衣与他目光相触,低声答道:“我只能控住一边。”
两半身体被扔得距离太远,他要精神控制,必须持续注视其中半边的眼睛,这就无暇顾及另外一半了。
但是这对不见寒来说,已经足够。
王德发左半边身体僵住,瞳孔泛出诡异的翠绿色。不见寒朝右半边一勾手指,阴影沿着它支在地上的红绸上爬,将这第三条腿染成墨黑。
王德发低吼一声,左半边身体萎靡倒地,分散的病异力量回拢到右半边来。红绸暴涨,旋即被他从身上剥离撕裂,化作赤色箭雨,射入阴影中。血色如雨入墨湖,竟泛起赤红色涟漪,将这一片影沼染成血池。
病异反向入侵!
病异被侵蚀,影响也会反应在本体上。不见寒由阴影形成的手臂上,之前被霜傲天打出的血洞不仅没有愈合,出血反而更厉害了。严重的失血使他脸色发白。
王德发断尾求生,自然也不好受。失去了从霜傲天那里得来的部分深红之冕的能力,他被撕裂的身体重新变为断裂的创面,他在剧痛中惨叫,创面处血肉鼓起蠕动,不断生长,激发出深入骨髓的麻痒感,他痛苦地满地打滚。渐渐地,血肉重新长成,他恢复成一个完整的人的形状,只是满身的汗水和雨混在一起,脸色灰败,人也瘦削了一圈。
王德发的反击启发了霜傲天。她趁王德发在地上痛苦打滚的同时,红绸铺遍脚下,化为血沼,让阴影无从偷袭。同时她快速飘飞到释梵身边,拖着手臂将他提起来,冲向雨幕。
“你以为这样就能跑掉?”
雨幕中,无数下坠的水滴,映入霜傲天眼里。
每一颗水滴宛如一面微小的镜子,精妙地折射出周围的事物。余光一瞥,霜傲天的目光,不期然与一抹翠绿,在无数遍折射与反射之间相遇。
她被苍行衣看到了。
奔离的动作滞缓,她从空中坠落,摔倒在积水中。扶着释梵从地上爬起来,她不受控制地慢慢挪向苍行衣,最终顶着一脸愤懑不甘的扭曲表情,将释梵交到了苍行衣手中。
苍行衣微笑着伸出手,摸了摸她被血色绸带缠满的脸颊:“乖孩子。”
“我的,那是我的!”王德发嘶吼着,发了疯一样扑向苍行衣,想从他手中夺下释梵。
不见寒操纵阴影从苍行衣身后窜出,在他身前堪堪挡住了王德发。数道阴影化为锋刃,将王德发整具身体绞碎成四分五裂,然后张开成屏障,为苍行衣挡下了飞溅的鲜血。
阴影的屏障一瞬阻隔了苍行衣凝视霜傲天的视线,霜傲天行动恢复自由。红绸井喷而出,贪婪地卷走了王德发的碎尸血肉,形似鲜红的蛇信,将他迸出的鲜血吸收得一干二净。
吸血达到饱和的情况下再次强行汲取蕴含着病异的鲜血,霜傲天的侵蚀度正在以疯狂的速度飙升。
她感觉自己前所未有地强大,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隔着冰冷的雨幕和皮肉的掩护,她能感应到附近每一个人在血管中脉动的鲜血,在她眼中人不再是人,而是一丛丛树根一般血管的形状。只要她想,她随时可以将这些躯壳中的血液抽干!
红绸撕开阴影构成的屏障,她首先要把跟她过节最深的苍行衣干掉!
顾不上刚刚到手的释梵,不见寒挥起阴影将苍行衣带走,转移到自己身后。
霜傲天瞬间更换了目标,不见寒不断流出鲜血的手臂骤然失去知觉。沿着手臂淌下的血液活了起来,像藤蔓一样扎根进他身体里,钻进钻出,宛如红色的针线在身体里穿行,硬生生缝住了他的病异的活动。
“嘶——”
再不动真格的,只怕真要翻车在这里。
不见寒脸色冷峻,阖上双眼。
当他环视周围一切时,光线被遮挡住,双眼所不能触及的地方,皆是阴影。
而当他闭上双眼时,一切皆不可见,因此一切皆处于阴影之中。
无处不在的阴影从他意念之中入侵现实,以他为中心侵蚀蔓延,空气、雨水、地板、废墟皆被染黑,形成了专属于他的病态领域。
悬浮在无垠漆黑的虚空之中,霜傲天的深红之冕失去活性,彻底被压制。她仿佛迷失在深渊中,漫无边际地漂流,被放逐到宇宙的尽头。
不见寒的病症并没有达到能正式操控领域的水平,能引动病态领域,不过是受沐汀兰和空中城堡的影响,提前触到了领域的边缘。然而只是这短短一瞬,已经足够对霜傲天造成等阶的绝对碾压,使她瞬间失去战斗能力。
越阶打开领域,他自己也不好受。原本就在失控边缘的侵蚀度,更是空前活跃,让他怀疑自己再使用一次阴影,就会陷入崩溃之中。
他身体已经有大半融化成流动的阴影,在半空中漂浮,难以维持人类的形状,只有不断告诫自己苍行衣还在身后,才能维系住最后一线理智。
他嘴唇张合,艰难地发出扭曲的声音:“释梵……”
碍事的人都已经解决干净,他得赶紧把侵蚀度稳定下来。
苍行衣瞬间就领会了他的意思,从口袋里取出手术刀,准备划破释梵的手指取血。
一个巨大的漆黑影子,忽然从侧面撞来。
那个影子看似鬼怪,像是没有实体,却又结结实实将苍行衣撞了一个趔趄。苍行衣下意识地使用了病异,可那怪物根本就没有眼睛,无法被他控制。
巨大的黑影下,是双眼紧闭的侯立谢。
苍行衣的病异确实防不胜防,可是只要不看他的双眼,就不会受到影响。侯立谢此时目不能视,骑在他双肩上的那个巨大黑影却代替了他感知环境的能力,准确地告诉他谁在什么位置,释梵又在哪里。
他笔直地冲向释梵,托着双臂将释梵架起来。巨型黑影从他肩上滑下来,朝他低头,让他坐在自己肩上。
旋即侯立谢架起释梵,巨型黑影扛着侯立谢,拔腿就奔向暴雨深处。

在怪物环伺的危险雨夜中,侯立谢没有逃出多远。
他只是拐过了两个街角就停了下来,从巨型黑影身上滚下来,将释梵平放在地上,半跪在释梵面前,顶着雨喘着粗气。
他身后的黑影微微躬身,似乎想替他遮挡暴雨。可是它的动作无济于事,雨滴穿过它半透明的庞大身躯,仍旧砸落在侯立谢身上。
侯立谢并没有注意到身后发生的一切,他满脑子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他的夙愿终于要实现了。
侯立谢在改名叫侯立谢以前,使用的名字一直是“侯群峰”。
他出生在内地偏远县城郊外的山村里,父母都是大字不识的农民,就这半文不文的名字,还是路过的算命先生给取的。家中砸锅卖铁供他去读书,他一直以来也认为读书是改变贫穷的命运的唯一途径,因此对一切文字都有一种痴迷的热爱。
读书的时候他每天要走二十里路去县城上学。边走手里边拿着笔记本子翻看,一旦冒出什么灵感立刻就在田埂边上蹲下,垫着石头记下来。几年积攒下来,零零散散写了不少散文小说。
他周围的同学都和他是差不多家境出身,往往读完了小学或者初中就要辍学回家帮干农活,偶尔翻翻他写的东西,也多半是当做聊天笑侃的谈资,从来没有人认真看过。
他总是觉得自己与周围这些人格格不入。
初中最后一年,他给省里举办的作文奖投稿,被评了特等奖,被保送到县里最好的高中,还给了一笔奖学金,不用像大部分同龄人那样回家务农。在城里的高中,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愿意认真看他小说的读者。
侯群峰他们班的班花父亲是个爆发户,在县里开钢材厂,本身没什么文化,说话也很粗鄙。班花自诩是读了书的女孩子,因此不太看得起自己的父亲,反而对有文学才气的男孩子有特别的好感。
她每天下课都会来找侯群峰,问他要他上课时偷偷写的更新看。班花的人缘很好,因此带动班上其他同学都对侯群峰友善起来。那是侯群峰人生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成绩上等水平,有漂亮活泼的女孩喜欢,同学们都夸他小说写的好,将来一定会成为大文豪。
他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象,自己写的小说马上能出版成书,迅速红遍大江南北。然后开签售会、改编影视作品、译成外文发行海外,成为举世瞩目的文豪。最后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他会站上领奖台,优雅而不失谦虚地发表自己的获奖感言:“艺术来源于生活。我所做的一切工作,不过是借文学的技巧将自己在生活中观察到的现象表达出来,以期引发大家的深思。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太太,是她从年少时期以来一路不离不弃的支持,才造就了我今日的成功。”
那时已经嫁给他多年的班花,会带着他们的孩子坐在台下,眼含热泪地为他鼓掌。
他的梦想在高考结束那年夏天破灭了。
班花的父亲知道了他们交往的事,不满侯群峰贫困的家境,严厉禁止班花和他继续往来。
侯群峰一开始并不知情,只是奇怪为什么班花忽然不再联系他。
直到他去县里快递站拿录取通知书那天,他刚刚拆开信封,从里面拿出心仪名校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人强行拖走,押进一栋小洋楼里。他才知道班花因为和他谈恋爱被她父亲禁足在家,已经绝食了两天,哭着喊他们之间是真爱,如果父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她宁可死。
父亲妥协了。
他叫手下的员工带来了侯群峰,告诉他自己膝下只有班花一个独女,不可能让女儿嫁到一个贫困户里去受苦。他可以接受女儿和侯群峰结婚,但侯群峰必须入赘,将来他们的孩子跟母姓。同时侯群峰也不能再去城里读大学,必须留在乡下和岳父学习打理工厂的运转,继承岳父家里的钢材厂。
侯群峰脑子里嗡嗡作响。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班花家的,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去名校读中文系,然后当一名作家,是他从小到大的渴望。可是读名校需要的学费、城里高昂的生活费,是他的家庭负担不起的。光是送他去读高中家里已经欠了许多外债,他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也到了该读书上学的年纪,还凑不出学费来。
如果他答应了班花父亲的要求,娶一个家里有钱的妻子,接手岳父的产业,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他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很快成为家乡人人羡慕的青年企业家。坐拥娇妻爱子,家财万贯,简直是人生赢家的典范。
可是他真的甘心吗?
思想斗争许久,他一时想要决绝地放弃班花父亲抛来的橄榄枝,舍下这段有缘无分的爱情,勤工俭学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一时又想按捺下自己对坎坷未来的向往,忠诚于眼前的困窘,接受平平无奇但是一帆风顺的富裕人生。
他恨不得把自己分裂成两半,一半能选择这个,一半能选择那个,这样就不用在现实和梦想的矛盾中来回摇摆,痛苦不堪。
他最终还是决定,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长久以来的文学之梦,明天就去向班花的父亲说明决心,于是在昏昏沉沉中睡去。
可当他再次醒来时,却发现自己站在街上,穿着干净的名牌休闲服,拿着崭新的手机。班花笑着挽着他的手,喊他老公,叽叽喳喳地问他订婚宴打算邀请哪些同学来参加。
他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敷衍地应答着班花的话,他才在对话中了解到,在自己失去意识的这段时间里,他答应了班花的父亲放弃去读大学,为表决心甚至当面烧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定下了举办订婚宴的时间。从这年暑假开始他就要逐步学习接手钢材厂的运营,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和班花结婚,一生成为替这家人打工的附庸。
怎么会这样?
他不是决定好不顾一切困难,要去追逐理想了吗?
他脸色差极了,和班花道别之后,冲回家开始研究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他穷尽了自己的想象能力,调动所有的知识,用各种手段试探自己,终于发现了一个令他不敢置信真相。
他患上了人格分裂。
在他身体里,出现了个性与他截然不同的第二人格。

第277章 剧本十三·庸世入病·十四
第二人格同样自称侯群峰,是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做出了另外一种人生选择的他。那个侯群峰决定接受现实,放弃理想,入赘班花家里继承工厂,同时赚钱给自己家补贴家用。
这个副人格显然比主人格来得清醒果决,他知道主人格对写作的热爱,为了彻底斩断他继续读书的念头,干脆地烧掉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并以最快的速度定下了婚事。
侯群峰对着镜子和那个自己对话,他疯狂地打砸镜面,质问那个侯群峰凭什么毁灭他的梦想,那个侯群峰只是冷冷一笑,说:“看看家里现在是什么情况,你居然还有脸说自己要去读书,你有没有良心?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谈什么梦想,不觉得可笑吗?”
那个侯群峰说:“想写小说什么时候不能写,一定要读大学吗?如果你真的那么爱写小说,当然可以做到一边挣钱一边兼顾写作。如果工作了,成了家,就写不了小说,那就只能证明,你对写作的热爱,都是假的。”
侯群峰真想杀了他,可是他知道那个他说的都对。
他只能忍气吞声接受了既成的事实,可他绝不愿意和那个向生活低头、甘愿入赘富贵人家的男人共用一个身份,他觉得他庸俗而且恶心。他另外给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侯立谢”,既顺口好记,又极尽嘲讽之态。
白天侯群峰去工厂上班,晚上侯立谢就在家里对着电脑码字。他心里充满了对侯群峰的怨气,恨他没有骨气毫无尊严,恨他不让自己读大学,恨他毁掉了自己的梦想。他再也写不出充满灵气与洞见的文字,小说成了他发泄情绪的战场。
几年来,他沉迷于网文,尤其是赘婿,复仇,都市异能这种爽文题材。他写一个男人入赘豪门却被百般羞辱,最终毫无体面地惨死在妻子手中,此时一个睿智的灵魂从异界而来,在这具身体里觉醒,打脸妻子、脚踏岳家,成为都市兵王最终走上人生巅峰。以此来映射他对现实中一切遭遇的不满,也对侯群峰实行幼稚的报复。
他的小说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共鸣,于是小火了一把,同时收到了一个叫复苏市论坛的文学网站的签约邀请。在编辑的指引下,他很快入驻网站,签约成为白金作家。
网站的宣传为他招揽来了大量人气,他拥有了不计其数的收藏、订阅、推荐、回复,冲上金榜,小说出版成册,评得网络文学奖,最终受邀参加年度文学盛典。
在他错过人生最关键的抉择,失去无数重要之物后,他终于殊途同归,走上了自己期盼的人生成功之路。
去参加盛典前一夜,他心情极好,借着酒意,难得对着镜子说了很多话。他得意洋洋地向侯群峰炫耀自己的成就,大声嘲笑侯群峰是个没有理想的庸人。
他也听说了很多和侯群峰有关的事。包括当年的班花如今侯群峰的妻子,在读完大学之后和侯群峰结了婚,可是洞房都没有就继续回去读研究生了。
她学历越来越高,眼界越来越开阔,再也瞧不起当年那个写幼稚小说的同班男生。她只对学校中受过高等精英教育的学神和教授怦然心动,每次回家都要挖苦侯群峰,说他已经沦落成和自己父亲一样无知的庸俗商人,语言粗鄙、满眼铜臭。如果不是因为父亲已经将家产交给了他,她绝不会和这样一个人结婚。
侯立谢听了,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婚姻和金钱,那是俗气的钢材厂老板侯群峰的人生,又不是他知名作家侯立谢的,有什么可气?他甚至觉得幸灾乐祸。
心情大好,他不禁多喝了二两小酒。等他从宿醉中清醒,才发现已经错过了文学年会和颁奖典礼。
他看到了视频网站上传的年会录播,顶替醉酒昏睡的他,一身西装革履的侯群峰站上了他的领奖台。那个厚颜无耻的男人,面对他的观众,接过了他的奖杯,拿着他的话筒,露出了优雅而不失谦虚的微笑。
“艺术来源于生活。我所做的一切工作,不过是借文学的技巧将自己在生活中观察到的现象表达出来,以期引发大家的深思。”侯群峰大言不惭地说出了他准备好的获奖感言,“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没有他,就没有我今日的成功。”
台下的记者和观众们热烈鼓掌,众说纷纭,猜测他口中那个“重要的人”是谁。有的是说是将他挖到复苏市论坛来的编辑,有的说是他青梅竹马的发妻,有的说是他最好的基友王德发。
只有侯立谢快要气疯了。
他踉踉跄跄地冲向厕所,期间撞到了半开的抽屉,将它带翻在地上。他看见了一份精神疾病治疗的诊断书飞出来,侯群峰背着他去看了精神分析师,询问双重人格的治疗方法,企图抹杀身体中的副人格。
他抓着这份诊断报告,冲向厕所,拳头狠狠砸在镜面上。手背被砸裂的镜面划破,血渗进裂缝里,他看见镜中男人的面孔,他再熟悉不过,却又如此陌生而冷漠。
“去你妈的精神分裂!你是什么东西,算个刁毛啊?!”他声嘶力竭地咆哮,对侯群峰破口大骂,“你害我读不了大学,抢了我老婆,我都忍了……可是你凭什么,你凭什么?!”
“我这是我自己写的书,你凭什么说是你的作品?”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