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南泽:【什么要求?】
闻笛:【有品位,上档次,别出心裁,让人看一眼就刻骨铭心,最重要的是便宜。】
对面沉默良久,回了句:【追人别那么抠门。】
闻笛:【我不是抠,我只是穷。】
蒋南泽:【这两个在统计学上显著相关。】
闻笛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
蒋南泽:【你整点特别的玩意儿吧。】
闻笛:【说清楚点。】
蒋南泽:【他喜欢什么?】
闻笛:【数学?】
蒋南泽:【上网看看,有没有那种印着数学符号的杯子盘子啥的。】
不愧是空窗期为零的学霸,创意杯子、餐具这种东西,价格不高,使用频繁,最适合留下印象,睹物思人。闻笛发了个“谢谢大佬”的表情,打开淘宝。
网上果然人才辈出,心形数学公式、复数、几何,主打一个不明觉厉。闻笛扫了眼,最中意的还是一个白色陶瓷杯,杯子外围雕成莫比乌斯环的形状,简约,美观,大气。
店家说可以刻字,闻笛思虑良久,挑了个句子:Good morning, Complex Geometer!(早安,复几何学家!)
每天早晨打个招呼吧。
付款,下单,闻笛满意地倒在床上。天气晴好,阳光明媚,邻居沉默,生活欣欣向荣。
这个周末一定很美好。
作者有话说:
这个周末一定很闹心。
第15章 你的话,能把聋子都治好呢
在闻笛想象中,天才数学家们适配的背景,除了写满公式的黑板、堆着草稿的工作台,就是运行算式的超级计算机。
现在,边城穿着菱格暗纹的灰色西装,坐在浮满辣椒油的锅底旁,面前排开一溜酱料,脸庞在蒸汽中若隐若现。
闻笛盯着眼前的画面,总觉得两个图层不兼容。
火锅店是聚餐的经典场所,周围都是欢乐的喧闹声,只有他们这桌安静得诡异。边城专心用餐,闻笛看着红油满脸为难。等服务员加了一次清汤,边城终于意识到不和谐的地方。
他看着专攻红糖糍粑和小油条的闻笛:“你不吃辣?”
闻笛一时不知道他是有视力问题还是太迟钝:“是啊?”
边城放下了筷子:“那选这里不太合适。”
“你是寿星,你喜欢就行,”闻笛说,“味道怎么样?”
“一般,”边城说,“汤底太咸,香料不均衡,羊肉不新鲜,蘸料跟肉的味道也不搭配。”
闻笛:“……好吧,下次不来了。”
请客吃饭,结果不合口味,跟送错礼物一样尴尬。
不过,正常情况下,在别人付钱的饭局上,怎么着也会说两句好话,找些值得夸赞的地方表扬一下吧。
他脑海中响起震耳欲聋的警铃:不对劲,快跑。
他的预感一向很准,尤其是不好的那种。可惜,恋爱脑上头的时候,人是不清醒的。他摇了摇头,把警铃掐灭了。
他把礼物推过去,希望能活跃一下气氛。“网上偶尔看到的,”——浏览两个小时看到的——“觉得挺有意思,就买了。生日快乐!虽然迟了一天。”
边城简洁地道了声谢,打开包装,看着杯子,露出匪夷所思的神情,仿佛眼前的事物不该存活于世:“为什么要写这行字?”
“啊?”闻笛觉得不应该怀疑教授的理解能力,但还是指着英文说,“你不是教复几何吗?这个杯子又是几何形状的……”
“复几何研究的是复曲面和复流形,莫比乌斯环是非定向流形,属于拓补学的范畴,”边城把杯子放回盒子里,“应该写Good Morning, Topologist。”
图文矛盾归矛盾,好歹也是人家精挑细选的礼物。被他一纠错,闻笛有点窘迫:“是吗……”
“厂家一点常识都没有,”边城说,“这些概念,网上搜一下就能找到。”
闻笛摸了摸鼻子:“这是我写的。”
边城沉默了半晌,说:“这样啊。”
加上昨天的射影空间,这已经是闻笛第二次翻车了。他送了数学家一个有数学错误的杯子,对方每天早起看到,都能想起他是个没有搜索习惯的人。
闻笛越来越尴尬。
一般人收到礼物,不喜欢归不喜欢,最多也就谢一句,还没见过挑逻辑错误的。这样显得他故作高深,班门弄斧。
这顿饭他付了钱,没吃饱,寿星嫌弃味道,礼物还闹心。
第一次约会怎么过得如此难受?
闻笛用带了八十层滤镜的脑袋想想,决定把错归咎于火锅。它汤底太咸,羊肉又不新鲜,破坏了约会的氛围。换个环境,说不定胸闷能减轻一些。
“教授接下来有空吗?”他问,“我们看个电影怎么样?”
约会流程一条龙,饭都吃了,电影也看了得了。电影院气氛好,应该不会出现郁闷的对话吧。
应该吧。
“看什么?”边城问。
这就答应了?闻笛如废墟般破败的内心活过来一点,他打开手机看了眼,最近没什么好片,不过附近有个家庭影院,可以点播。新片没意思,看老片也不错,质量有保障。
他打开店家的影片推荐,浏览一番,国内外经典电影都有。“教授喜欢悬疑片吗?”他问,“看‘利刃出鞘’怎么样?”
“我看过。”边城说。
“是吗?”闻笛精神抖擞起来,终于找到共同话题了,“我喜欢这部片子!教授觉得怎么样?”
“不好。”
警铃又自行响起,他无论如何都按不灭了。“为什么?”闻笛说,“挺精彩的啊,情节又紧凑?”
“侦探片主角不能撒谎,这个设定太省事太取巧,”边城说,“凶手和作案过程毫无新意就算了,人物行为完全不合常理。”
闻笛突然有种既视感,喜欢的事物被人诋毁的既视感,这段对话怎么如此熟悉?他一边回忆一边问:“哪不合常理了?”
“侦探第一眼就看到了血,也知道女主说谎会吐,居然不问清楚这血是怎么来的,让嫌疑人说了模棱两可的答案混过去了。如果他仔细盘查,加上血检报告的矛盾,立刻就能知道真相。他非要故弄玄虚,第二个受害人死掉,百分之八十是他的错,”边城说,“明明有人告诉他,晚上听到狗叫,他早该知道兰森回来过,结果花了这么长时间才破案。这电影能演两个小时,完全就依靠他的愚蠢。”
“非得揪着小漏洞不放吗?”闻笛感觉脑子有火窜上来了,“悬疑片不放点烟雾弹,那还怎么拍?要较真,哪本书没漏洞?从整体来看,节奏、演技、社会隐喻……”
“影射人性、讽刺现实,”边城说,“通常是推理能力不足的遮羞布。”
闻笛手里的筷子发出吱呀声:“你对所有好片都不满意,是不是?”
“只是一部分基础逻辑有漏洞的,”边城说,“比如流浪地球。”
“流浪地球又怎么了!”
“地球不是绝对刚体,流浪地球不可能实现,”边城说,“发动机的数据也是错的,那点动力根本推动不了地球,一开始就应该选数字生命计划,我不知道电影在争论什么。”
闻笛快把筷子掰断了,这是人吗?就是个杠精!“这是宏大浪漫叙事的必要牺牲啊!你肯定也看不了星际迷航吧。”
“说到星际迷航……”
“行了行了,”闻笛抬手打断,不能让杠精摧毁他对电影的热爱,“不看推理科幻了,看爱情片好了。还是说‘乱世佳人’这样的你也不喜欢?”
“电影我没意见,”边城说,“我对原著的意见很大。”
“原著又怎么了!?”
“它的历史错误和偏向性太严重了,”边城说,“在这本书里,南方种植园就像是个天堂,奴隶们辛苦工作一天后,还能唱歌笑着回家。主人翁家族是慈父,北方士兵不但卑鄙而且贪污腐败。米切尔还把3K党写成了慈善组织和马术社团,完全忽略了它在重建时期对非裔的恐吓和暴力行径。”
“要追究经典作品的政治倾向,文学得变成不毛之地了!”闻笛说,“你顶着名著的名字,怎么这么不待见名著!”
“有很多作家都能做到逻辑连贯,有思辨力,同时又写出新意。”
闻笛瞪着他:“比如哪个?你说给我听听。”不就是杠吗?不就是挑刺吗?谁不会挑!以这种方式挑刺,他就不信有哪个作家活着从他手下走出去。
“罗伯特·福沃德。”
……没听说过。
怨气没有发泄口,闻笛越想越憋屈,忍不住看向手中的水杯。怪不得宋宇驰要泼水,这人能从哪个饭局干爽地离开?
他把水杯拿得离自己远了点。
“你谈过恋爱吗?”闻笛问。
“没有。”
“我想也是,”闻笛说,“有害他人健康。”
似乎是看出他脸色不善,边城叹了口气。“你们问我对于电影的看法,”他的语气满含费解,“我说了,你们又生气。”
闻笛恼怒地看着他:“我说了我喜欢这部电影,你嘴下留情点不行吗?”
“如果你是想找共鸣,那就不要问我喜不喜欢,直接让我附和就行了。”
闻笛搓揉太阳穴:“这不是社交礼仪吗?就像过年亲戚领了小孩过来,就算长得再不好看,你当着人家的面,也得说可爱。”
“为什么?”
奇迹。闻笛想,这人能活到现在,真是个奇迹。
“行吧,”他慢慢深呼吸,“长得帅,又聪明,从小肯定被人捧着,说什么大家都能忍。”
“你误会了,”边城说,“他们忍我,跟那些没关系,主要是因为我家里的背景。”
闻笛盯着手里的筷子。这要是西餐厅,手里拿的是刀叉,现在已经戳进对方的喉咙了。
“教授,”闻笛说,“拜托你一件事。”
“什么?”
闻笛把羊肉卷推给他:“别说话了。”
“我们不是在讨论看电影的事吗?”
“不想看了!”
作者有话说:
闻笛:没在一起的第一天,想分手。
年末加更气人的一章(不是)
新年快乐!
第16章 在恋爱中的人们,不会一无表示
在机构上完课,于静怡背着包坐公交回小区。包还是上大学那一年父亲买的,结实耐用的书包。平常给学生上课,她还和高中时候一样,扎马尾,戴眼镜,背书包,往人堆里一站,看起来也像高中生。
她走进家门,打眼一看,椅子上长了个人。
闻笛紧靠椅背,曲起腿,脚跟踩在椅子边沿,整个人折了三折。他一只胳膊抱着膝盖,另一只举着手机,滑动着屏幕,表情如临大敌,好像对面不是电子设备,是有血海深仇的死敌。桌上放着一个朴实无华的记事本,上面零零星星写了几行字。
听到响声,椅子上的人扭过脸:“你回来了。”
于静怡点点头,觑着他凝重的表情:“看什么呢?”
“《龙蛋》,”闻笛把目光转回屏幕,眼神满含仇恨,“罗伯特·福沃德的中篇小说。”
“这个作家是谁?”于静怡摸不着头脑,“怎么突然想起来看它了?”
闻笛咂咂嘴,脑中闪过火锅店的回忆。他脸上交错浮现憧憬、尴尬、遗憾,最终定格在愤恨:“为了给杠精一点颜色看看。”
“谁?”于静怡顿了顿,想起他的约会在今天,“教授?”
“他跟对门那根棒槌有的一拼。”
“他怎么了?”
“他就是专挑豆瓣前二百写差评的那种人,”闻笛武断地下了定论,“针尖那么小的地方都要挑逻辑错误,一点也不会看人脸色。”
“你之前不是说了吗?天才有点怪癖很正常,”于静怡放下包,坐在他对面,“没准人家只是追求严谨。”
“我不管,”闻笛说,“我要以牙还牙,我要让他知道,世界上没有一部作品经得起挑刺。”
于静怡看了眼本子,原来这是在做读书笔记?“现在有什么成果没有?”
闻笛磨了磨牙,握着手机的胳膊愤怒地颤抖起来:“没有。”
“怎么可能?”于静怡说,“哪有小说的逻辑十全十美?”
“这是小说?”闻笛呐喊,“就是中子星科普!”
于静怡“哦”了一声,胳膊搁在台面上,没有继续搭话。水杯就在手边,上了两小时课,她却没有去厨房倒水的意思。虽然平日也安静,但今天安静过了头,静得有些沉郁。
闻笛歪着头,看了室友一会儿,突然把腿从椅子上放下来,坐直身子:“你怎么了?”
于静怡微微一惊,抬眼看着他:“什么?没怎么。”
“不太对劲,”闻笛往前探了探身子,观察她的脸色,“往常回来,你也就叫声累,歇会儿就刷题去了。今天是又累又丧。”
“上班不就是这样,”于静怡说,“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觉得工作没意思,人生没意思,活着也没意思。”
这是打工人的常态,但于静怡不一样。她是陷进淤泥里也会继续往前走的人,哪怕每走一步都会坠得更深。
闻笛想了想,问:“学生惹你生气了?”
培训机构的花头很多,一对一也分三六九等,于静怡靠学历挂了个“金牌老师”的名,手底下的学生都是富家子弟,刚踏进青春期的学生,折腾起来能把人气死。
“就是小事,”于静怡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意。”
“在意了就不是小事,”闻笛说,“跟我聊聊嘛。”
于静怡犹豫了一会儿,也许是倾诉的欲望占了上风,开口了:“今天是他第一次上课,也不知道负责营销的老师跟他说了什么,他见到我之后很嫌弃。”
闻笛皱起眉:“嫌弃什么?”
于静怡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他说,报课的时候不是说老师是名校美女吗,怎么你长成这样啊。”
闻笛怔了一下,拍案而起:“这他妈哪来的不长眼的兔崽子?他自己长成什么鬼样,有脸评论别人?”
“这节课也没怎么听,”于静怡把手在桌面摊平,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上完他就退课了。”
闻笛觉得一股气憋在胸口,要是那死小孩不在他眼前,让他扇上几个耳光,他就要炸了。“你别听他狗叫,”闻笛言之凿凿,“你皮肤白,又苗条,哪里不好看了?他瞎了眼不懂欣赏。”
“没事,”于静怡说,“我都是工作的人了,小孩子说几句话,不至于放在心上。”
“什么小孩子,都学英语了,连句人话都不会讲?”闻笛说,“他算哪根葱啊,对着老师的长相指指点点?”
于静怡回想了一下:“他爸是华信的董事吧,反正特别有钱。”
“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他挣的,”闻笛说,“靠他自己,能申上剑桥吗?什么玩意儿,敢对着剑桥博士挑挑拣拣的。”
于静怡纠正他:“博士辍学。”
“辍学了也是剑桥的。”
于静怡又笑了笑,拿起杯子,到厨房倒水。闻笛扭头看着她一杯下肚,拎着书包回到自己卧室,关上了门。外交部的笔试日期将近,大概是又回去刷题了。
闻笛想不通命运怎么老喜欢逮着一个人揉搓,那股气在胸口左突右撞,急待发泄。
然后,门铃响了。
闻笛看着门口,烦躁感愈发强烈。
不会又是那个鬼邻居吧。
他蹑手蹑脚走到门边,眯眼往猫眼里一瞧,冷笑了一声,揣着兜回房了。
是个没必要开门的人。
如果是五年前,他会猛冲出去,揪住门外的人,控诉自己被践踏的青春。五年过去,所有的记忆、怨恨,就像衰老的恒星,朝着一个点塌陷,收缩,最后变成一个虚无的黑洞。
什么都没有了,除了它的存在本身。
门铃继续响着,于静怡似乎被打扰了,探出头询问情况:“谁来了?”
“旧日冤孽。”闻笛说。
于静怡迟疑片刻,迅速跑到门口,透过猫眼往外看。将室友骂了五年的前男友观察完毕后,她转头问:“你不开门?我看他打算等在外面。”
“你怎么看出来的?”
“他开始抽烟了。”
闻笛骂了句脏话,火速开门。
何文轩和他想象中一样,金丝眼镜黑西装,头发往后梳,华尔街和硅谷精英的混合体。少年气早就耗没了,只剩下成功人士的从容。
他妈的,闻笛想,这个人专挑他穿旧睡衣的日子来,用自己精致到头发丝的装束衬托他的落魄和不修边幅,一点礼貌都没有。
“好久不见,”看到门里的人,何文轩说,“我回国了。”
闻笛面无表情地把他手里的烟抽出来,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两脚。“谁允许你在别人门前抽烟的?”他指着金丝眼镜说,“你自己找死无所谓,为什么要我吸二手烟陪你死?”
何文轩沉默了一会儿,说:“这个欢迎方式挺特别的。”
“谁欢迎你了?”闻笛开始考虑搬家的问题,“有事就说,没事滚蛋。”
何文轩尽量忽略他话里话外的攻击性:“最近有空吗?我们在北京的高中同学打算聚一聚,人你认识,都是我们的朋友。”
“你的朋友,”闻笛纠正他,“我可不觉得背后嘲笑我的算朋友。”
“你也知道,那个年纪很容易犯蠢,你别跟他们一般见识,”何文轩说,“我在松鹤楼约了位置,我记得你喜欢吃松鼠鳜鱼。”
闻笛深吸一口气,尽量拖长时间吐出来:“我不喜欢,是你喜欢。你没发现我从来不吃甜的荤菜吗?”
对面的人沉默一瞬,说:“你经常选苏杭餐馆,我还以为……”
“算了,”闻笛摆手表示不愿深谈,“说这些也没意义。”
何文轩深深叹了口气:“看来你还没有原谅我。”
闻笛挠了挠头,大晚上站在门口,还是北京的冬天,实在磨人,可他不想让这人进门。“我凭什么要原谅你啊?”闻笛说,“你就接受我恨你的事实不好吗?”
“挺好的,”何文轩说,“你恨我,至少我在你心里还有一席之地。”
妈的,闻笛想,真自恋。他早该知道,这种自我中心主义,会把所有感情都归因于自己,全世界都是绕着自己转的。
闻笛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说:“你先在这等一会儿。”
何文轩因为这句话愣住了。闻笛转身进门,走进客厅,拿出一个圆筒状的喷雾,然后回到门边,抬手,启动。
红棕色颗粒在空中飞舞,掀起呛人的雾气,落在对面的人身上。西装、眼镜、发胶精心修饰的脑袋,全被刺鼻的粉末盖住了。
何文轩被刺激得涕泗横流,一边咳嗽一边抖落衣服,狼狈不堪。
“我舍友有时候晚回来,所以买了几瓶防狼喷雾,”闻笛放下瓶子,拍了拍手,“我五年前就想干的,可惜你没给我机会。”
拖着鼻涕真情告白的丢人行径,但凡有自尊心的人都干不出来,更何况天之骄子。何文轩拼命抑制咳嗽的冲动,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
“你应该开车来的吧,”闻笛说,“你现在不适合坐公共交通。”
何文轩嘴角抽搐两下,欲言又止。看了他一眼,转身下楼。
闻笛看着他的背影,闷气像雨后乌云,一扫而空。
他关上门,走进卧室,倒在床上,感觉这倒霉的一天终于舒缓了点儿。
然后手机震了震,闻笛拿起来一看,翻了个白眼。又是隔壁那讨厌鬼。这家伙才安静没多久,怎么又跳出来烦人?
邻居:【楼道里怎么有股怪味?胡椒?辣椒?还有烟?】
狗鼻子吗,这么灵?
闻笛:【调料不小心撒了。】
邻居:【厨房调料能撒到门口?】
闹了一天,闻笛脑子嗡嗡响,懒得吵架,没搭理那人。谁想到,他放下手机去了趟厕所,回来一瞧,消息一条接一条蹦出来。
邻居:【刚刚是不是来人了?】
邻居:【你是不是把调料撒人身上了?】
邻居:【现在冬天,楼道不开窗,这味道什么时候才能散掉?】
闻笛盘腿坐在床上,浏览着消息,挑了挑眉毛。他不作声,人还自己聊起来了,在这唱独角戏呢。
闻笛:【你又不睡楼道,明天早上不就没味儿了。】
邻居:【这关乎我的生活质量,我很在意公共空间的卫生情况。不会那个人来一次,你撒一次吧?】
闻笛:【关,你,屁,事。】
邻居:【那人是谁?仇家?】
闻笛:【你想象力真丰富。】
邻居:【老情人?】
闻笛:【睡你的觉去。】
邻居:【你不开门不就好了。我上次来你没开门,老情人来倒是愿意开,你开门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闻笛露出老人地铁的表情,这都哪跟哪。
闻笛:【我觉得我们还是别见面的好。】
邻居:【为什么?】
闻笛摇摇头,心说你不到一米七的身板,胆子还挺大,随便就能跟死对头线下面基:【我们这么多陈年积怨,见了掐起来,多不好看。】
邻居:【你跟老情人掐起来就好看了?】
这人脑筋栓何文轩身上了?还打了个死结?
闻笛:【我前男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是谁啊,管这管那的。一天到晚挑别人逻辑,你看看你自己的话有逻辑吗?】
闻笛:【还有,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摄像头不是已经拆了吗?你不会扒着猫眼看吧!窥探别人家的隐私,你还说你不是变态!】
邻居:【你选择楼道这种公共空间吵架,就是默认不算隐私,旁人可以观看。】
闻笛:【所以你确实扒着猫眼看了?】
死一般的寂静之后,对面再也没有回复。闻笛瞪着手机,过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他刚刚,是不是,跟邻居吵架,赢了?
他赢了?!
第一次!
第17章 嘴里喃喃唱情歌,就像知更雀似的
这一天真闹腾。先被教授挑刺挑上了火,再被瞎眼的兔崽子气吐了血,转头又遇到自恋前男友。好在完成了五年前的夙愿,又成功吵赢了一架,画上了圆满句号。
闻笛满意地闭上眼睛,决定健康作息,早早熄灯睡觉。可惜这一觉睡得不安稳,在梦里一脚踏空后,他冒着冷汗惊醒,一看手机,两点。
今晚的北京格外安静。夜色黑压压地积在窗户上,只能听到细微的窸窣声。闻笛想起来,天气预报好像说有雪。
他跳下床,凑近窗户仔细瞧,外面果然飘着星星点点的雪花。北京干燥,连雪都只是细碎的一点,落到路上就不见了。
闻笛隐约看到次卧的灯亮着——于静怡还在挑灯夜战。他走去敲门,冲里面喊:“下雪了,要来阳台看看吗?”
于静怡是南方人,雪的诱惑盖过备考压力,很快从房间里钻出来。
两人穿上羽绒服,打开玻璃门,走到阳台上。白雾从嘴里钻出来,融掉了空中的几粒雪。
闻笛扭头看了看旁边,讨厌鬼家的灯也亮着。看来,不知为何,隔壁也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封闭的阳台,钢化玻璃密不透风。闻笛朝隔壁撇了撇嘴,对于静怡说:“你看,一点情调都没有,就为了防点风沙,失去了赏雪的机会。”
于静怡没提醒他,阳台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灰。闻笛边哈气边暖手,显然不在意脚下方寸之地的污垢。
雪永无止境地下落,穿过屋顶、树梢,平等地洒在每一寸土地上。于静怡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指着空中:“qanik。”
闻笛抱着胳膊,脖子缩在毛领里,哆哆嗦嗦地问:“什么意思?”
“这是因纽特人的语言,”于静怡说,“他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有丰富的词汇来形容雪。不同质地、形状、大小和用途的雪,都有不同的名字。”
闻笛看着飘扬的雪花。
“aput是路面的积雪。”于静怡说,“pukak是融化后再结冰的雪,Mangokpok是当行走时感觉到松软的雪地,Kaniktshaq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雪。”
“qanik,”她又望向天空,“正在飘落的雪。”
闻笛抬起头,看着空中的雪花。“真浪漫,”他问,“没有伤感的词来形容雪吗?”
“Matsaaruti,”于静怡说,“被新鲜雪层掩埋的旧日积雪。”
闻笛模模糊糊地模仿单词读音,于静怡纠正了两遍。
“你是怎么记住的,”闻笛感叹,“这么拗口。”
“上个月在Language in Society上看到的,觉得有趣,就多念了几遍。”
闻笛啧啧赞叹:“大三那会儿,可没觉得语言学这么有意思。”
于静怡很受冒犯:“语言学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东西。”
雪在窗户上凝成细小的水珠,透着熠熠的灯光,祥和、纯净。在静谧的天地间,刚才发生的冲突仿佛另一个世界一样遥远。
“总算见到你传说中的前男友了,”于静怡说,“经常听你提起,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闻笛掸了掸阳台栏杆上的灰,靠在上面:“是啊,毕竟他没来看过我。”
他们大三分手,之前的两年异地,除了何文轩暑假回家,会跟他见上几面,其他时候全靠视频电话。闻笛大三时,拿到交换名额,终于有机会飞过去见他,之后觉得相见不如怀念。
于静怡微微摇头。她四年大学专心学习,感情生活平淡如水,倒是看了几出好戏。她感觉自己像是误入狗血片场的路人,一个又一个痴男怨女上台,嚎哭、撕扯、大喜大悲,只有她在冷眼旁观,百思不得其解:“你,还有尤珺,都是数一数二的聪明人,怎么谈起恋爱跟个傻子一样。”
“你等等,”闻笛说,“我给你看样东西。”
他返回卧室,翻找一阵,拿出一个信封。简洁的绿色厚卡纸,搭扣处印着凸起的玫瑰花纹。他从里面抽出信纸,递给于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