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窗换门,修复墙壁。
最重要的是换上一扇好看的漆红双开豪华大铁门。
方圆不负所托,找到了一扇仿古的简约铁门,一体的漆红配上复古的青瓦门楼,与里面的青砖房、老槐树相得益彰。
前期准备完成,老宅终于开始施工。
动工的前一晚,宋疏坐在楼底的石阶上,望着院子角落里堆在一起的旧家具,疲惫地叹了口气。
仔细回想,他发现自从回到小镇以后,自己一直忙来忙去,竟然根本没有安稳睡过懒觉。
好不容易有机会睡久一点,还会因为家里的门神想喝饮料这种事情,被以噩梦要挟,被迫起来给他买。
宋疏撑着脸,侧眸幽怨地看向旁边。
一尺远石阶上铺了一地的白衣,央酒正捧着一瓶橙子汽水,每喝一口,漆黑的眼瞳里总会闪过一道新奇的绿光。
最近槐树妖沉迷于碳酸饮料在口中咕嘟咕嘟炸泡泡的感觉,每天不下三瓶。
宋疏觉得再让他这么喝下去,色素沉淀,那一头白发难保不说,明年院子里的这颗老槐树不知道会开出什么颜色的花出来。
明天这所房子就会交给施工队,宋疏终于能睡个懒觉。他指向门神面前满满一大袋的饮料,恶狠狠威胁:“这里是一个星期的量,你如果再敢因为这种事,用加班恶魔把我闹醒,我就让人把槐树给锯了。”
“明天、后天、大后天,我都要睡到下午!”
宋疏豪言壮志,信誓旦旦出门。
央酒瞥了他一眼,扔掉空瓶子,换了一瓶蜂蜜柚子汽水,没喝过的新口味让他眼前一亮。
当晚宋疏洗了个热水澡,关闭所有闹钟,躺进暖烘烘的被褥。
优越的面庞陷进暖白的枕头里,他听着外面逐渐喧嚣的寒风,安静地闭上眼睛。
夜半,手机铃声响起。
宋疏抬起想刀人的眼神,摸起床头忘记静音的手机,震动的屏幕上亮着两个大字:宋季。
央酒是没来打扰。
但烦人的除了他,还有别人。
宋疏深吸一口气,按下接听键,耳边立刻炸开一道鬼哭狼嚎的声音。
“松鼠呐,听叔公的话,爱情狗屁不通,男人一无是处!搞钱才是正道!你记住了吗!!!呕——”
宋疏伸直手臂,耳朵差点聋掉。他看着发出奇怪声音的手机两眼发蒙,都忘记生气了。
这是什么动静?
作者有话说:
最近两天我是不是贼勤奋,快,夸我!
鉴于社畜加班日常,以后改为晚上11点更新。
还有,最近可能会对前面的章节进行修改,不会动情节,只会捉虫、修措辞描述等细节,不用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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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这样的。◎
“拼命拦着他往小小学校里冲,说要找徒子徒孙玩儿的时候,我第一次体会到上有老下有小的感觉。”
胖哥倚着车门如是说。
他觉得小小该给自己献束花,再送副红锦旗,否则她的高中生活将不堪回首!
宋疏站在凌晨三点半的冷风里瑟缩了下,转眸看向出租车副驾上躺成一摊的金发男人。
“他这是怎么了?”
胖哥也转头看向皱眉睡着的人,过了好一会儿,才沉重地长叹一口气:“酒品差呗。”
“一喝醉就发疯,没事儿还就爱喝酒。”他自豪地拍拍自己道:“有我这种负责人的好兄弟,真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副驾上的人身子一歪要往车外倒,被一只胖手眼疾手快地按了回去。
宋疏裹着外套,见此笑着肯定附和:“是。”
胖哥立刻喜笑颜开。
他把人背到身上,吩咐道:“小松鼠,帮忙关一下车门。”
砰地把副驾门关紧,出租车开走,宋疏护着两个人进了隔壁百草堂。可能是中药的原因,凌晨的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药苦味儿。
熟门熟路地把一米八二的醉汉扔回床上,胖哥累得擦了把汗,宋疏想了想走过去拉起粉红大被,把人给盖上。
“嗨,不用管他。”
胖哥话音刚落,床上的宋季仿佛拥有自动巡航功能,蹬掉鞋子,翻身一裹,砸砸嘴美美睡过去。
窗沿两道视线颇为幽怨。
关好百草堂的门,胖哥拽着胖乎乎的肚子朝快递站走去。他没有开门,反而拉住放在门口便民用的长凳,一屁股做下去。
宋疏在原地犹豫了一下,默默坐过去做到他旁边。
这一次的时间比摘梨那天更早,天空完全是夜晚的模样,今天是初一,天上的新月是一弯窄小的牙儿。
“不回去睡觉吗?”胖哥问。
宋疏打了个哈欠,困顿让他更不爱说话,缓缓摇头作为回应。
旁边安静了一会儿,椅子的另一段忽然一轻。他偏头看见胖哥起身,拉开一半的卷帘门弯腰进去。
过了会儿,他拎着一只暖水瓶和两个玻璃杯走出来。
冒着热气的净水从壶口倾斜而出,落入椅子上的玻璃杯,发出一阵“呼呼——”的震荡音。
两个人一人抱着一杯水,重新坐在月夜下的长椅上。头顶是闪烁的星空,对面是空荡荡的街道,背后是浓黑的夜。
指尖的冰凉在触碰炙热的水杯时,温差烫手心,却又因寒冷不肯放下。
宋疏抱着水杯,左右手间来回倒腾,企图暖手的同时不被烫到。
旁边的胖哥倚着后墙,小心翼翼喝了一口热茶,温热顺着喉管一路往下,安抚了酒后难受的胃。
“我总觉得宋季不是属于这里的人。”
胖哥转头看了眼安静暖手的青年,又补充了一句:“你也是。”
宋疏捧着水杯,疑惑地望向他。
“为什么?”
“因为你们都是能出去的人。”
胖哥想了想觉得这话不严谨,又解释了一下:“和出去打工的那种不一样,你们去上过大学、见过世面,都是有本事在大城市安身立命的人。”
看了眼青年好看的脸,他竖起肉肉的食指,在他脑袋顶画了个圈儿:“跟这里长个圈儿似的,身后还有小翅膀,和咱们这种土里的人不一样。”
胖哥其实也有些醉,胖墩墩的两颊红成两坨。
“是吗?”
宋疏喝了口茶,学着对方的样子伸出手指,转动手腕在他脑袋顶也划了个圈儿:“可我觉得你们才是头顶长圈儿的人。”
胖哥眯着眼睛,绕迷糊了:“为什么?”
宋疏手肘支在膝盖,身体前倾昂首望着初冬的夜晚,清透的眼眸弯起:“反正就是这样的。”
背后长着小翅膀的天使散发出来的光应该与冬夜相反,是柔和而温暖的。人越是身处寒冬,越能体会得到那种温度。
对于现在是人来说,安身难,立命却难如登天。
人人都在寻找精神的寄托,一年、五年、十年,消耗着漫长又短暂的生命。宋疏曾觉得自己不幸,现在又觉得自己有些幸运。
二十五年而已,他似乎看见了方向。
上空的路灯光芒幽黄,浅浅笼罩一方空间。宋疏怔然眺望黑夜下小镇的暗色轮廓,忽然觉得自己以后要做的事情应该与这个地方息息相关。
“对了。”
胖哥的声音让他回神,宋疏偏头看过去,看见他倚着墙昏昏欲睡,嘴里嘟囔着:“我对不起你呐,小松鼠……”
他支起耳朵,歪着脑袋过去听。
“为了救你侄孙女,是我提醒他还有个人能嚯嚯,所以才给你打电话的……对不住呐……”
宋疏失笑,轻声说:“没关系。”
直到人累得睡着了,手中的水被冰冷的空气夺走全部热度。宋疏面对瘫在椅子上的一大坨人,才发现大事不妙。
他连忙晃动对方的胳膊:“胖哥,别睡,快醒醒!你背得动宋季,我背不动你啊!”
胖哥比宋季靠谱,迷迷瞪瞪又睁开眼睛。他让宋疏赶紧回去睡觉,拎起水壶进家的时候忽然叫他一声。
“松鼠,宋季那些话你不要在意。”
他用手指在自己的太阳穴绕绕,满脸一言难尽:“那是他发酒疯的特点。”
宋疏本来是没在意的,被他这么一说反而好奇起来。第二天上午他起床时,百草堂和快递站都大门紧闭,只好将好奇心暂时按下。
今天要去阿婆家蹭饭。
说好要做鱼汤,路上他去买了嫩豆腐和几条黄颡鱼。
这种鱼背部褐色,腹部黄色,头大眼圆,嘴巴长得像香肠嘴,旁边还有像鲶鱼的根须。
在这里它有个特别的名字,格格燕。
阿婆说格格燕没刺,营养丰富,煮汤好喝。尤其是对小镇上有小孩的人家来说,这是补脑子的首选鱼。
宋疏虽然暂时不需要补脑子,但需要弥补一下又没有睡好的心情。所以,当土灶台的木质锅盖被掀开,浓郁鲜香的气味扑面而来的,他决定多吃一碗米饭。
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晴空,阳光从水洗般的天空撒下来,将一切都装点得明朗好看。
吃饱喝足,宋疏搬张椅子在院里晒太阳。
对面鹿角少年坐在水井旁的石台上,昂着脸迎着阳光,悬在半空的双脚前后晃荡,似乎很享受。
关于这一位门神的名字,前段时间他寻找机会问过。对方一脸迷茫,不确定地告诉他:“乖乖小鹿?”
少年原型是一只驯鹿。
六十几年前,阿婆所在的张庄后曾有一大片未开发的山林。那时驯鹿还不是保护动物,在去找水的路上落入猎人的陷阱。
绝望之时,他遇见了年轻时的阿婆。
拥有一双笑眼的人类少女怜惜地摸摸鹿角,帮他拆掉冰冷的捕兽夹,轻哄着道:“乖乖小鹿,要往林子里走深一些呀。”
后来终于修成人形,驯鹿找回来。
可惜少女已经长大嫁人,不再住在这个人类村庄。
他挨家挨户地问门神,花了好大功夫才找到青城镇。再见时,少女已经变成了头发半白的老人。
这家门神力量不足,即将消失。为了报恩,驯鹿就成为了这里的门神,一直陪伴着他的人类。
少年是只鹿,是个新妖怪。
妖怪天生地养,没人给他起名字。
所以驯鹿就是驯鹿,没有名字。他唯一记得的就是当年少女救她是,笑眯眯叫的那声“乖乖小鹿”。
听完他的故事,宋疏想了想道:“人类的名字是有意义的,或许是一段祝福,或者是一段故事。这也是属于你的难忘记忆,不如就叫乖乖小鹿吧?”
少年没有察觉他眼睛里的调侃,十分信任地点头答应。
之后,宋疏还好奇去问过央酒的名字是哪里来的。这只槐树妖十分臭屁地昂着下巴,不屑一顾说:“我厉害,会自己起。”
至于起名的根据,他就没问出来了。
看着眯着眼满足晒太阳的少年,宋疏小声呢喃一句“乖乖小鹿”,忍不住笑出来。
“什么小鹿呐?”
阿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宋疏回头,看见她拖着一只红色塑料袋走出来。
坐到旁边的椅子上,阿婆撑开袋子,里面露出十几团粗细不同的毛线球,红黄蓝绿什么颜色都有。
“来,挑一个。”
宋疏看了一圈儿,从一群高饱和的大红大紫里,捡出一只白色线团。
“行,这个就是你的。”阿婆接过来,在青年的脸庞比了比,点头笑道:“咱们小不点儿适合白色。”
宋疏问:“选这个干什么?”
“天冷了。”阿婆垂眸拂过柔软的羊毛线团:“给孙子们织围巾,过年回来都能带上。”
阿婆用的是的银白色的金属毛线针,把线头固定在棍上,手指缠着白线,一绕一勾,很快起了长长一排。
如果说刚刚起第一排的时候宋疏还能跟着比划一下,后面就真的眼花缭乱了。
看不懂,只知道没一
会儿,毛线针下面神奇地拖出一段小尾巴。
“哇。”
他惊叹。
阿婆戴着老花镜,一边勾着毛线,抬眸看向青年笑呵呵问:“怎么样,想学吗?”
宋疏跃跃欲试地搓搓指尖。
为了防止浪费,他找了个最丑的棕黄色毛线团。在阿婆的指导下,宋疏一下午的成果是一块皱皱巴巴的梯形毛线。
因为中间掉了好几针,手劲也不对,越织越紧。宋疏看着手里的丑东西,觉得当杯垫都嫌弃。
阿婆却笑眯眯夸得出口:“很棒。”
这个瞬间,宋疏感受到了何为溺爱。
捏着被织得梆硬的毛线,阿婆垂眸不知在想着什么,忽然开口道:“小不点儿,过几天陪阿婆去一趟县城吧。”
宋疏点头:“好。”
傍晚回旅馆时,宋季和胖哥正好在。两个人都一脸丢了魂儿的憔悴模样,在半夜和胖哥坐的那只长椅上碰杯喝姜茶。
宋疏小跑两步,站到宋季面前。
“宋季,你昨晚为什么说那些话?”
昨晚虽然醉酒,但没断片,宋季脸色有些窘迫。他昂头把杯里的姜茶一饮而尽,臭着脸道:“狗血电视剧看多了。”
胖哥在旁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一喝醉就主角鬼上身,上次的剧本还是被强取豪夺的落魄豪门小白花,在玉米地里鬼哭狼嚎地喊呐。”
“股份我绝对不卖,多少钱都不卖!”
胖哥捏着嗓子夸张地大喊,下一秒就被人捏着鼻子灌了一口姜汤。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挣扎间,看热闹的宋疏衣裳上被泼到,上面立刻散发出一股浓浓的姜味。
兴许,这就是幸灾乐祸的代价。
作者有话说:
黄颡鱼还叫黄辣丁、黄骨鱼、刺昂鱼等等,我家那边叫格格燕,煮汤真的很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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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婆要去县城。
不是为了找好友,看亲戚,亦或逛逛街。八十二岁的生日快到了,她想买一份蛋糕。
工作日的八九点钟,大巴车乘客不多。上来后,宋疏扶着阿婆坐到了后排的双人位。
阿婆转头看着匆匆飞过的行道树,乡村两旁种的都是落叶树,枝头都秃了,顶端偶尔可以看见巨大的鸟巢。
她感慨:“什么时候会下雪呢?”
宋疏不了解这里的气候,根据地理推算了一下道:“大概下个月底会有吧。”
阿婆哑哑嗯了一声。
这时口袋里的老年机发出巨大的提示音,她慢吞吞掏出来,用老花眼阅读一遍,脸上逐渐喜笑颜开。
她回头道:“小不点儿,我们去订一个世界上最好吃的蛋糕吧,我喜欢草莓味儿的!”
“好啊。”
虽然嘴上答应,但就像气候一样,宋疏对这里的好吃的蛋糕店一无所知。他想起来上次为他倾情推荐鸡翅煲的石知洺,于是点开二人的对话框咨询。
兴许是在上课,一直到大巴来到跨河大桥上,他才收到回复。
「石知洺:十字广场的春日蛋糕、山茶街的幸福里,东巷的酥香记是老字号,这些都不错。怎么突然想吃蛋糕,还是给别人过生日?」
「宋疏:邻居阿婆要过生日。」
「石知洺:我下午没课,要不要我带你去找,县城里有哪些好吃的我都熟。」
今天是工作日,出来可是要请假的。宋疏对这位高中同桌的热心感到些微惊讶,拒绝了他的好意。
「宋疏:谢谢,不用麻烦,我和阿婆慢慢找,顺便逛一逛。」
办公室里突然起身朝外走的老师脚步一顿,他抵了下鼻梁上的金丝眼镜,长吐一口气,又缓缓坐回位置。
被他的动静引起好奇,旁边的同事笑着调侃:“怎么啦这是?”
石知洺按灭屏幕,微笑摇了摇头。
即使是一个中东部的小县城,二十年间的变化还是太大了。跟随出租车的视野离开老城区,阿婆开始目不暇接。
高楼大厦,鳞次栉比。
一层接一次,像是要把天捅破。
“这样的高楼不好住,高得骇人。”阿婆拍拍胸口道。
司机师傅闻言笑道:“这楼还不是想住就能住的嘞,就咱这小破县城,精装修的一平都要往五位数走,那些大城市听都不敢听。”
阿婆叹了口气,也应和:“孩子压力大。”
宋疏及时制止了这被房价压得愁云惨淡的对话,说点开心的事情:“阿婆想要多大的蛋糕?”
“要个最大的!”
阿婆捏着皱巴巴的手,开心地说:“我要把小卖部、邻居、老姐妹都请来,好多好多人呢!”
看起来阿婆是想开个生日派对。
她说幸福里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棒,这家一定能做出世界上最好吃的蛋糕,选择前往那里。
很巧,山茶街就在江云一中附近,那条种满粉白山茶花的路。花尽头的十字路口拐角,木质标牌上标识三个大字“幸福里”,橱窗里摆满糕点、面包和蛋糕。
将一靠近,奶香扑鼻。
阿婆下车后两眼发亮,拄着拐棍哒哒哒地往里走,虽然小步子挪得还是慢,神色上溢满期待。
她推开门,用老人独特的沙哑嗓音说:“我要一个最大的草莓蛋糕。”
店里带着厨师帽的中年男人回头,看见信誓旦旦的老太太愣住,下意识重重点一下头:“行!”
两人相视,突然笑出来。
旁边的客人也忍不住跟着弯起眼睛。
宋疏关门走进来,与老板说:“我们想订一个生日蛋糕,阿婆过生日。”
闻言,老板从柜台里拿出一本图册。
引导两人坐到旁边的椅子上,他摊开图册推荐:“咱们店里有专门的老人祝寿蛋糕,老太太想要什么样式的?”
纸页上的蛋糕是喜庆的大红色,充斥着花、锦鲤、富与寿的元素。
宋疏看着阿婆在这几页上来回翻动,表情不大满意,但似乎打算面前挑一个样式。
在她伸手指向某个插着花的图案时,宋疏突然开口:“图册这么厚,我们都看看吧。”
老板啪叽一拍手:“帅哥说得对!咱店里有好几百种样式,生日就该吃自己最喜欢的!”
阿婆转头,试探着看向宋疏,沧桑却明亮的眼睛又弯成一轮新月,准备指蛋糕的手缓缓收回。
他们从第一页,一直翻到最后一页。
草莓主题的大约有四五十种,阿婆最终选择了一款双层款。粉白花边下嵌着一圈巧克力,侧面印着一圈蝴蝶结和草莓图案,上面那层还有一只大大的红色蝴蝶结裱花,空余位置全是草莓和樱桃,顶端还送了个梅花鹿玩具。
这款蛋糕地名字叫小甜心。
看起来应该是小女孩生日蛋糕的爆款。
阿婆指着上面的小鹿,目露回忆:“说起来,我以前还救过一只鹿呢。这么多年过去了,大概已经死了吧。”
宋疏讶然。
没想到阿婆还记得。如果小鹿门神在这里就好了,他一定特别开心。
“还有一种可能。”
阿婆好像看向说话的青年:“什么可能?”
宋疏弯眸:“它变成山里的精怪了。”
阿婆连忙摆手,一脸的不可能:“绝对不会,那只鹿笨得很,寿终正寝都是祖坟冒青烟。”
宋疏:“……”
或许,少年不在这里也好。
鉴于阿婆提及的人数较多,宋疏帮她选了12+8的尺寸,老板记录订单:“老太太哪一天生日?”
阿婆对蛋糕十分满意,捧着脸笑眯眯道:“冬月十四,正好是大雪。”
老板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宋疏调出手机日历,补充道:“12月七号。”
冬月就是阴历十一月份,那天正好是节气大雪。想起车上阿婆的话,宋疏看着日历的字也不禁想:
那一天会有初雪吗?
要付钱时,阿婆从兜里掏出钱包。她为今天准备充足,拉链拉开是一叠红票票。
宋疏按住她拿钱的手:“阿婆,生日蛋糕就要吃别人买的,我来吧。”
在她出口拒绝以前,他伸出小指勾住另一只干枯粗糙的小手指。望着对比明显的两只手,垂眸笑着说:“我过生日的时候,要拜托阿婆了。”
阿婆看着青年,不知为何沉默不语,过了好久才弯眸答应:“好呀。”
蛋糕订好,来县城的任务圆满结束。可是生日大趴体怎么能没有装饰呢?
宋疏又带着阿婆去商场买了一大袋彩灯与气球,还朝袋子里偷偷塞了几只拉花。
他一边考虑到时候该如何装点阿婆旧旧的小屋,在备忘录里记下,那天来拿蛋糕时要记得去买束花。
“阿婆喜欢什么花?”
小公园的林荫道上,阿婆抬眸思索:“秫秸花吧,我小的时候家里种了满院子,各种颜色都有。花瓣撕下一层膜,还能贴在额头当装饰,可好看了。”
宋疏不知道那是什么,按照读音搜索了一下,那应该是蜀葵。不过看植株的样子,宋疏觉得在花店应该很难买到。
“小不点儿,快来快来。”
抛开难买到的花,宋疏抬头看见阿婆开心地朝运动器材走。
两颗巨大的山茶花树前有两只秋千,平日一定会有人在。此时正值中午,午睡的时间,公园人少,那里也难得空着。
阿婆拄着拐棍挪到秋千前,朝宋疏招手:“帮阿婆荡秋千吧。”
见她一脸期待的表情,宋疏轻笑,快步走过去。
阿婆很久很久没有玩过秋千了。
还小的时候,爸爸用两根绳绑一块木板,支在院子里的树干上给她做过一个,无论春夏秋冬,她都爱坐在上面。
昂着脑袋。
夏天看树叶,冬天看暖阳。
自从出嫁、生了孩子以后,她就再也没坐过了,永远是站在后面推孩子的那一个。
许久没坐,胆子也变小了。
阿婆攥着吊起来的绳索,心提起来,只要稍稍挡起一个小高度,就死死捏住绳索,眼睛瞪得溜圆。
苍老的笑声从嗓子里倾泻而出。
直到玩够了,阿婆才叫停,与宋疏分别坐在两只并排的秋千上看风景。
阿婆望着对面树顶的鸟巢,慢吞吞开口:“小不点儿,我叫张英雪,出生那天初雪,下了一整天。”
雪是柔软的,英却干练。
宋疏觉得这是一个特别好的名字,也说了出来。
阿婆一脸骄傲:“当然了,这可是我爸妈跑了二十里路,专门去找附近最厉害的老先生取的。”
说完,她失落地叹了好长一口气。
“十多年没见,都快忘记他们长什么样子了。”
“是吗?”
宋疏双腿撑着秋千,给自己荡了两下。绳索回荡着抛物线,最终归于垂直线。
用荡秋千的时间,他也只回忆起几张面目模糊的脸。
宋疏昂首也望向那只鸟巢,阳光照耀泛红的眼睛波光粼粼,他轻叹。
“我也是。”
下午回去的路上,阿婆收到了一条消息。
信息来自她的大儿子,说是孩子加班回不来,今晚的视频通话取消吧,等周末有空再打。
对话框的上一条是今天早上发来的,看时间当时应该也在大巴上,上面写着:
「妈,今天孩子们好不容易都不忙,晚上给你打视频电话聊聊天,你早点回家连上网络。」
与上午相反,老太太的表情肉眼可见地低落下去。
宋疏抿唇,想安慰一下,却想不出可以说出什么话。
察觉到他的纠结,阿婆笑着摆摆手:“没事,孩子们忙,事情最重要。”
她的眼睛在笑,却没有收起嘴角的苦涩。
宋疏想起,回来后第一次遇见阿婆,她邀请自己去家里吃桂花糕,听见他要去果园干活,说的也是这样的话。
仿佛什么事都重要,优先于她都是应该的。
声音卡在嗓子里,静谧一直维持到司机高喊青城镇到了,宋疏才憋出一句话。
“蛋糕不给他们吃。”
阿婆一边下车一边笑眯眯附和:“就是,不给这群大坏蛋吃。”
老太太的县城之旅结束,再次回到静谧的家,小鹿门神立刻来到她身旁,轻轻擦拭她肩头的一抹黑雾。
进门前,阿婆回头跟他说:“小不点儿,我一点也不怨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我们这些老家伙的路已经走完了,不能反倒让还没走过的人拖在原地。”
“他们没错,就应该一直往前走。”
“不用回头,走到属于他们的终点。”
这段话入耳以后,宋疏几乎是飘回去的。
跟去县城的人类要炸鸡的央酒被当耳旁风,路边请他一起吃锅贴的胖哥和宋季也被忽视。
他低着头,也一直往前走,却像丢了魂儿。
四楼尽头的那扇门打开又关闭,连外面的窗帘都被人倏地拉紧。昏暗的房间没开灯,莹白修长的手握住一只放在桌上的快递箱。
箱子上印着醒目的八个大字,“贵重物品,轻拿轻放”。
被忽视个彻底的央酒气到,拿着半瓶可乐站在旅馆楼下,盯着那扇窗眯起眼睛。
分明的喉结滚动,昂头把饮料一饮而尽,捏扁扔向旁边。
随着塑料瓶命中垃圾桶,四楼紧闭的窗户被一阵强风撞开,蓝色的遮光窗帘随之扬起,一道白影衣袂翻飞,带着阳光穿进房间。
央酒甩开遮眸的白发,将要发怒,却对上一双泛红的眼睛。
窗下的青年偏头看过来,泪珠顺着睫毛大颗大颗往下滚,双手按在一只玄色骨灰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