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简介: 沉稳可靠略腹黑周夫子x清丽钓系偏耿直宋小哥/夫子带娃教学日常
周自言穿越后当了七年父母官,却惨被罢官。
一路南下,花光钱财。
最终为了三个包子,把自己卖进正在招夫子的宋家。
宋家有个哥儿和七岁小豆丁。
周自言胡诌自己克妻,成功混到这份工作。
周自言:不就是罢官么,再考一次科举有何难!
以前考过的大/三/元,再来一个!
以前没收过的徒弟,直接创家塾,做院长,带着一群小徒弟回京干架。
——几位学子,想不想系统地学习如何科举?
来来来,当朝状元周夫子亲笔所撰《科举考纲重点》,童叟无欺,只要二十两。
只是宋家那位哥儿,跟着自己学习后,总拿一些诗词来请教他。
情情爱爱,郎情妾意,周自言深感不妙。
小豆丁:夫子,我哥从小就被人说命硬,而你克妻,太配嘞。
意外撩动一位小哥儿的心房。
这位虚假的鳏夫,彻底风中凌乱。
宋卫风一眼就相中周夫子。
周夫子天生克妻,自己天生命硬,他们再相配不过。
++++只可惜,周夫子是个大木头。
跟着周夫子读书,再买来《俏书生与俏哥儿》《一枝红杏满园春色》《霸道夫子与小哥儿夜会桃树下》,照着上面写酸溜溜的情诗。
近水楼台先得月,总能打开夫子的心门吧?
后来,宋卫风与这位‘克妻又瘦弱’的夫子站在朝堂之上。
回望过去恍然发现,自家这位夫子,原来曾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享尽人间风流。
罢官:辞官弃职,或者是免除官职
教书先生科举种田流,比较慢热
阅读手册:
1.架空背景,金手指粗大,一切bug处都是因为作者智商太低圆不回来了qwq
2.主cp双向奔赴,但文中没有具体成亲情节和生子情节
3.作者是土狗,喜欢各种土狗情节,原谅我
4.cp控,视角只是为了方便写文,控党姐妹慎入
预收看这里————————
《穿越之种田做饭宠夫郎》古耽种田,主攻
燕程春意外穿成古代十五岁的少年,一睁眼就看到自己在成亲。
成亲对象还还是个一脸臭相的‘老男人’。
‘老男人’其实只有二十五岁,是个哥儿。
家中恶亲太多,这才把他嫁给一个乡下穷汉子。
长得肤如凝脂,美艳不俗,就是啥活都不会干。
没事,燕程春上辈子干了十几年大厨,养个大媳妇有啥难的?
圈一块小田,种种菜,再搭个灶台,又能做美食了!
酥锅,金丝饼,煎肉焖饭……
一路从乡下做到京城,不管多大本事,燕程春都没忘记投喂家中大媳妇。
少夫‘老’妻,妥妥的幸福!
姜行知道家中亲人不喜自己,但没想到竟然给他找了一个刚刚十五的小少年!
夫少妻老,说出去成何体统!
可他这个小相公,虽然年少,却极为可靠,还有一手好手艺。
在吃食上的新点子层出不穷,一天三顿,顿顿不落。
看着自己愈发圆润的身材,姜行郁闷,他来这儿到底是受难,还是享福的啊?
预收2:《拐走厌世貌美虐文总裁[穿书]》
武力值max乐天派黄毛少年x胃病厌世美貌京圈太子爷/诙谐风豪门
黄小毛从小没家,当了三年的鬼火黄毛后,终于嗝屁。
再醒过来却成了一本虐文女主的病重弟弟。
女主体态优雅,清冷善良,明明醉心舞蹈,却为了救弟弟,被京圈太子爷男主当成替身,虐身虐心。
现在弟弟醒了,不病重了,出院当天就染了一头黄毛!
黄小毛骑着一辆嗡嗡作响的破烂机车招摇过市,停在男主豪车旁边。
他摘下头盔,用力甩动头上黄毛,“大总裁,兜风不,我骑机车载你,酷酷拉风啊。”
男主:“……”
沈厌泽追随白月光多年,最后什么都没留住。
本想找替身解闷,缓解感情,现在看着眼前仿佛要报废的机车,他撩开昂贵西装,淡定坐下,“要是颠着我,不给你车钱。”
“好嘞。”
一个黄毛带着一个刚刚染完的红毛,穿梭在大街小巷。
肩背宽阔,耳边轰鸣。
到最后,白月光生活幸福,女主跳舞荣获大奖。
只有沈厌泽,天天跟着黄小毛暴走二里地,七天不到受了十几斤。
沈厌泽终于受不了,勒令黄小毛滚蛋,“滚。不要再骑着你那个总是半路报废的破机车来找我。”
黄小毛当众扛起人,乐颠颠继续冒险,“前面刚开了一个炸串店,走,弟弟带你去吃!”
勇敢无畏自由如风的人有了牵挂,铁石心肠无心风月的人重燃希望。
生命俨然变成一场疯狂的冒险。
“沈先生,诚邀和我继续探索世界。”
“好的黄先生。”
利用柳枝将干燥了一夜的地面打湿。
小娘子出来摆摊,脚踩上湿漉漉的地面,立刻染花自己干净的裙摆。
不免嗔怪地看向年轻人:瞧瞧你干的好事。
年轻人挠挠头,憨厚地想:这是管家的吩咐,自己也得照办啊。
不一会,来码头寻活儿干的人全都聚集到此处,皆穿着粗布短衣。
吵嚷喧哗。
等待第一艘靠岸的商船。
周自言却一身黛配颂绿宽袖行衣。
长身玉立,颇有苍松翠柏之风。
虽然行衣布料粗糙,可大带尾部垂于腰间,还系着两枚精致玉扣。
衣身两侧开叉,更是隐约可见白色绸缎里衣。
周自言知道自己与周围脚夫格格不入。
但他只是看着一袋又一袋粮食,一箱又一箱行李,慢慢堆满整个码头。
这些就是今日要搬运的货物了。
周自言做足了心理准备。
用襻(pan 四声)膊把袖子固定到肩部。
可他养尊处优近十年,刚把粮袋扛上肩,就听到一声‘咯嘣’。
非常清晰。
不出意外的话,大概是出意外了。
这清脆的响声,多半来自他的老腰。
“哎哟,真是要了老命了。”
周自言簇起两道飞直长眉,扎着马步撩起衣袍,双腿打颤,就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即使做好了心理准备,这体力活还是比他想象中难做。
唉!不做也得做!
他一路南下,已经花光了所有钱财。
现在身上分文没有,他还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在这里。
只能找一些零散的体力活干。
提到过去,周自言一片感慨。
他上辈子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老师,却意外魂穿到这个架空的大庆朝。
原身和家人都因为水灾,已亡故。
他穿来时,原身只有十五岁,毕生梦想便是考上科举。
为了感恩原身,周自言努力啃书三年多,终于在十八岁那年考上状元。
起初虽然是为了实现原身的梦想,可他也有自己的少年抱负,也想在这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朝代大展拳脚。
整整七年。
周自言一步一步,可谓是鞠躬尽瘁,励精图治。
终于成为大庆朝最年轻的左都御史。
只是后来发现,现代知识并不能改变这个朝代。
理想的火苗被无情熄灭。
二十五岁的周自言在御书房,和当朝天子敬宣帝不欢而散。
于是第二天,敬宣帝的罢官圣旨就摆到他面前。
周自言板着脸,把辞呈递给传旨公公。
他空落落来到这个时代,走得时候也什么都没拿,同样空落落离开。
这段经历用一句话形容便是:读书工作十余载,归来仍是一介白身。
走得时候心里堵了一口气,就顺着风的方向一路南下。
不曾想在马鸣沟这个小地方,正好花光了所有的银钱。
早知道当初就不傲了,说什么都应该把府邸里的财产一并清理了带走。
看看天色,周自言暂停追思,又开始奋力工作。
周围的壮汉脚夫看着周自言,像是在瞧什么新奇玩意。
他们不是第一次见读书人在码头搬货,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堪用的读书人。
区区一袋粮食就叫一个大男人累成这样,这不是让人笑话么!
三四个精壮脚夫一人扛着四袋沙袋,把周自言团团围住,七嘴八舌地和周自言搭话。
“我说小兄弟,你是个读书人吧,怎的来干这体力活?”
“你们读过书的,不是可以卖卖字画为生吗?”
“看你这模样,今天怕是五袋都扛不起来,快快放下吧,别伤着手了。”
周自言猛地憋住一口气,瓮声瓮气道:“多、多谢诸位大哥……小弟,小弟扛得住,扛得住!”
只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抗了三袋。
而身旁的脚夫们都已经抗过十几袋。
人与人的实力差距,有时候着实残酷了一些。
时间一点一滴走过,日头渐渐开始变得毒辣。
周自言扛着第五袋粮袋,慢吞吞走在路上。
掌管码头交易的埠头说了,起码要抗五袋才能拿十个铜板。
所以他说什么都要把第五袋扛过去。
身上的重量一轻。
周自言倏一抬眼,便看到方才和自己搭话的几位大哥扛过了他的沙袋。
顺便还帮他多抗了几袋。
其中一个膀大腰圆,还留着胡子的大哥把周自言架起来,“看你一个读书人一上午就抗了五袋,哥几个帮帮你。”
周自言懵住了。
胡子大哥像没看到一般,把周自言和沙袋一起运送过去。
就像放一个没有知觉的物件,轻轻松松把周自言放到阴凉处。
胡子大哥一掌打在周自言的肩膀之上,像烙铁一样滚烫,“小兄弟,你在这处好好坐着。”
周自言第一反应便是婉拒,“不是——”
谁料几位大哥已经扛起了粮袋,比周自言轻松了不知道多少。
他捏捏自己的大腿和胳膊,“……”
自己能在朝堂上舌战群儒,现在竟然这般不中用?!
周自言当然不能干坐着,只是他那点体力,确实没太大用处。
反而是他在大哥们的帮助下,成功拿到新鲜热乎的二十个铜板。
周自言热泪盈眶,午饭终于解决了!
记着刚才几位大哥的帮忙,火速买了几个刚做出来的素饼,准备拿去和大哥们分享。
结果所有大哥都摆摆手,根本没把这点帮助放在心上。
像他们这些穷苦人家,在外做工靠的就是互帮互助。
周自言一看就是一个读书人,将来说不准还会做大官,此时帮忙,就当结个善缘。
周自言只好收好剩下的素饼。
一下子解决了两顿餐食,他瞬间恢复动力。
挥开沾染灰尘的衣袍,就势斜躺在麒麟砖雕照壁之下。
像一滩热化的烂泥。
街头卖肉的小姑娘,看他可怜却长得帅,大发善心给了他一把瓜子。
周自言掏出来,一个接一个嗑个不停。
瓜子皮像雪花片一样全都落到他的衣服上。
好好一件干净衣袍,直接变成盛放瓜子皮的容器。
周自言长眉锋利,顺着温软阳光慢慢舒展开。
身上的浊气和细菌,仿佛都跟着这股暴晒的阳光一起离开。
算算时间,他离京已经四个多月。
这四个月他跨过山,看过水,心境确实比在京中宽阔许多。
在庆京省他有志同道合的友人,有为之奋斗的目标,还有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尊敬的身份名声。
可是被罢官后什么都没了。
只能过路人的只言片语里才能听到一点过往曾经。
这样的现状是他自己做的选择,他倒不怨恨,也不后悔。
只是时常会想:若是他穿越后没有按照原身的想法去科举。
是不是会走上另一条完全不一样的道路?
不,他并不甘心只做一个普通人。
他一定还会去参加科举,向上攀爬。
可他明明拥有两辈子的学识,为何会落得一个罢官的结果?
难道此生只能这样四处游历了吗?
他不甘心。
却又无法破局。
徒留一片愁绪,至今无解。
瞎想时,周自言看到胡子大哥甩着大膀子,像抗粮袋一样扛起一个瘦小的小孩,“小顺,今天来的挺早啊。”
名为小顺的小孩在大哥肩膀上咯咯笑,“哥,我来找你一起啃包子!”
从腰间口袋里掏出一个油纸包。
油乎乎的香味瞬间传遍在场所有人的鼻子。
胡子大哥把小顺放下,叮嘱他好好跟着其他哥哥,不要乱跑。
自己则去排队买热汤,马上就回。
小顺乖乖点头。
小顺看年纪也就在六岁左右,穿着一身棉麻衣衫。
左肩膀缝着一块青莲绿锦,右大腿处贴着一块莲纹棉布。
这样的装扮,一看家中就不甚富裕。
可小脸蛋却干干净净,看着尤其可爱。
小孩子待不住,他像个小陀螺一样在原地转了两圈,径直朝着周自言的方向走过来。
这个叔叔没有像其他叔叔一样去买饭,应该是没有钱。
小孩把手里的油包子拿出来,依依不舍地拿出两个递给周自言,“叔叔,这个给你。”
周自言没有第一时间接过小顺的油包子,而是抬手摸摸自己的下巴。
嗯……许久未曾打理,确实有些长度了。
难怪小顺把自己认成了叔叔。
闻着小顺手里的油包子味,周自言悄悄咽口水。
不行,这油包子太香。
一下子就把怀中的素饼比了下去。
小顺又把油包子往前递了递,“叔叔,你要是拿了我的油包子,能教教我的名字怎么写吗?我和我哥都不认字,还不知道名字怎么写呢。”
他真的太想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写了。
可是他上不起学,周围也没有人读过书,没办法教他。
周自言抬眼瞧了小顺几秒,在心中叹息。
当了七年大庆父母官,这瞎操心的毛病是改不了了。
周自言把小顺手里的油饼接过来,塞到自己怀中。
又用脚扫清面前的沙土地,捡过一块长方形的石头,“你知道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吗?”
小顺摇头,“不知道,名字是娘亲找村子里的童生伯伯取的,但是娘亲去世了,童生伯伯也走了。嫂嫂和哥哥都不识字,娘亲怎么叫的,他们就怎么叫。”
小孩子皱起眉头,努力回想关于自己名字的事情,突然,“啊!娘亲说过,她希望我这辈子能顺顺利利的,但是我和哥哥都不知道顺顺利利怎么写……”
“我知道了,你的名字是这两个字。”周自言手握石头,在沙土地写下‘小顺’这个名字。
即使用着石头,依然能看出字笔触清晰,清隽有力。
小顺看呆了眼,“真好看……”
他不认识字,但他能看出来这两个字有多漂亮,“这就是我的名字吗?真好看。”
小顺的高兴还没维持多久,又开始沮丧,“这里都是土,我怎么把这两个字带回家啊……
周自言看着小孩沮丧的模样,又想想怀中温热的油包子,索性撕下自己一处衣角,找来一块可以留下痕迹的石头,重新在布料上写了一遍‘小顺’。
末尾还加了一句“一生顺逆多常见,人无强欲人自渡”。
写完以后,周自言欣赏着自己的佳作。
虽然许久未动笔,这手字也没落下多少。
他以前不论写什么,都会加一个属于自己的落款,但他现在已经没有那重身份了……
周自言仔细斟酌了一下,还是没加。
“喏,这个给你。”周自言很喜欢这种听话可爱的小孩,忍不住揉了揉小顺的脑袋,把布料放到小顺手上,“上面短短的,是你的名字,下面长长的这句话,是叔叔送你的。”
周自言一个字一个字解释给小顺听。
一餐油包子之恩,他希望小顺这个小孩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都能自渡万重千山。
小顺越听越入迷,越听越羡慕,没想到自己的名字还能有这样的寓意。
翻看写有自己名字的布料,小顺爱不释手。
这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字,比那些摆摊卖字画的书生写得还要好看。
叔叔一定是有大学问的人,要是能多教他几个字就好了……
不过小顺不是贪心的坏孩子,他把周自言的布料像藏宝贝一样藏到胸前。
突然想到了什么,跳起来说:“叔叔,我早上卖货的时候,春六巷的小乞丐告诉我,那边有一户姓宋的人家下午准备招认字先生嘞,叔叔你不如去试试,应聘不上的话也能拿三个肉包子走。那肉包子可香了。”
“肉包子?!”周自言一听能拿三个肉包子,眼睛都亮了。
小顺手脚并用比划着:“那户人家已经在春六巷住了一年多了,家里应当是做跑商的。一共有两个孩子,这次就是为小的那个招认字先生,只是他们家需要认字先生住到家里去。叔叔你行吗?”
“而且听说那家人家的长子,是个……”小顺努力回想,终于想起来,“好像是说长子貌若无盐,五大三粗。”
小顺不明白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只是照样复述出来。
周自言敲敲自己的膝盖,在心中权衡。
自己现在既无官职,也无积蓄,显然已经不能再继续自由自在地游历了。
为官期间倒是帮扶过一些上京的官员,现在去混口饭吃应该不是难事,但他不想这么做。
人穷志短。
当务之急应该是先找个地方稳定下来,赚点路费才行。
周自言觉得就是为了三个肉包子,也应该去试试。
如果真的能被聘上,起码住的地方就解决了。
“谢谢你小顺。”周自言摸摸小顺的脑袋,想到刚才的胡子大哥,笑道,“小顺啊,你想不想知道你哥哥和嫂嫂的名字怎么写?”
小顺一听能知道自己嫂嫂哥哥的名字,连忙凑到周自言面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想!”
虽然小顺不知道哥哥嫂嫂的名字是哪两个字,可他听说过哥哥嫂嫂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周自言便根据名字的意思刷刷写下两个人的名字。
解释每个字的读音和含义的时候,周自言问小顺,“认字也费不了几个铜板,为何不去?”
大庆朝现在非常重视读书人,在许多地方都开办了识字班。
只是教百姓简单的认字,所以费用并不高。
小顺掰着手指头数自己要做的事情,“不行的叔叔,小顺没时间去学认字,哥哥在这里搬货,家里嫂嫂一个人忙不过来,小顺要帮忙。”
“早上要帮嫂嫂挑水割草,中午要来给哥哥送饭,下午还要去翻田……”
小顺的话仿佛浸泡在苦水里,周自言越听越沉默,所有理所当然的想法在小顺的话里都化作一声唏嘘。
等小顺认完全部的字,这块小小的边角料,已然变成小顺最宝贵的东西。
胡子大哥回来后,小顺像献宝一样捧着这块布展示给哥哥看,“哥,哥,你快看,是我们的名字,名字!”
胡子大哥没上过学,一直在码头帮工,耳濡目染之下认识了不少字。
把字放到一起,他能勉强读出一句话的意思,如果把字单拎出来,他就不认识了。
大哥在小顺的帮助下,细细看着布料上的‘李柱山’三个字,想要把每一笔每一划都刻印进眼底。
原来这就是他的名字,原来他的名字写出来是这样的。
李柱山托着小顺来到周自言面前,摸索了全身也没摸出一件像样的东西回报周自言,最后只能把手里刚买的热汤全都送给周自言。
李柱山一脸诚恳,小顺也眼含期待。
周自言连忙婉拒。
他哪能喝的了这么多。
再说他写这几个字不过顺手的事情,怎么好意思拿人家的餐食来做回报。
小顺孩子心性,举着布料到处炫耀。
刚才帮过周自言的几位大哥也心痒痒,都拿着手帕大小的布料蹲在周自言面前。
他们全都目不识丁,所以才来干苦力,这辈子是不可能再去学堂念书了,现在能认识自己的名字也好啊!
周自言念着他们刚才的帮忙,也不含糊。
就用刚才的石块,把每个人的名字,他们家里人的名字都写了出来。
这些大哥的名字大多简单好记,有不确定具体字的,周自言也额外多提供了几个同音的字,让他们回去自己想办法确认。
如此下来,一整个午休时间就在周自言写名字的过程中结束。
大哥们下午还要继续工作,周自言则准备去春六巷试试。
临走前还被李柱山和小顺塞了两个饼子。
周自言按照小顺指的方向,往春六巷走去。
从码头走到春六巷,一路皆是粉墙黛瓦,烟雨行舟。
马鸣沟只是大庆南边一个小小的小镇,因有一个传承已久的码头,才有了不同于其他小镇的人流量。
与北方严肃古朴的建筑不同,马鸣沟更像现代的江南水乡,处处透着温雅和安静,
水乡石桥,潮湿与闷热一起攒在柳梢枝头。
踩着斑驳石板路,周自言终于在热晕之前找到了小顺说的那户人家。
如小顺说得一样,这户人家正开着大门,门口坐着一个正托着腮帮子发呆的小男孩。
小男孩脸颊鼓鼓,眼睛圆润,年纪应当不过七岁,头上绑着一个简单的发髻。
整个人都显得圆滚滚,像极了周自言印象中的年画娃娃。
小娃娃手边还放了两卷书册,书页已经翘边,想来看书之人经常翻阅。
周自言带上三分和蔼对着小娃娃拱手,“小公子,此处可是在招认字先生啊?”
谁料小孩撑着脑袋打量了周自言几眼,从身后掏出包着三个包子的包裹扔到周自言身上,用嫩嫩的嗓音说:“拿着肉包子,快些走开。”
周自言冷不丁就拿到了三个肉包子,一时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小娃娃把肉包子扔给周自言后就不管他了。
自己重新翻开泛旧的书册,皱着小眉头仔细阅读。
周自言忍不住将目光从小娃娃身上,转移到他手中的书籍,定睛一看:嚯,作者竟然是林范集。
这还是他离京这么久第一次见到老熟人。
林范集,国子监出身,三元及第,名满天下的大儒。
但周自言第一天上朝,就因为惊世骇俗的言论和林范集这个老封建结下梁子。
两个人几乎每一天都要在朝堂上大吵一架。
不知道他走后,林范集没了吵架的对象,这个小老头会不会觉得寂寞……
周自言来了兴趣,捂好肉包子,撩开衣衫坐到小娃娃身边,径直拿起另一册书翻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气得冒鬼火。
林范集这个老不羞,居然把他们俩吵架斗嘴的内容整理成合集,卖到大街小巷。
看供应时间,他走后没几天,这两册书就被书社拿出来卖了!
这老头子到底什么时候起的心思,他居然一点风声都不知道……
等等,老头子赚钱居然也不分他一点!
周自言一边看一边小声念出来,“今日早朝,雾气蒙蒙,于半途偶遇……其人睡意朦胧,毫无为官者之精气神,难忍其疲态,与之言斗。”
“为官者当正衣冠,领风气,方能做天下人之表率。”
“反驳之:浩然正气肚肠过,表率之心在内不在外。重外表溢者,金玉其外也。”
念着念着,周自言的回忆也被拉到那段时光。
大庆的早朝是凌晨四点半在外殿集合,但周自言每次都熬夜看卷宗,凌晨四点的时候他才刚刚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那个时候,他的精气神和怨鬼也大差不差。
林范集作为天下学子的表率,又是长辈,最喜欢挑他上早朝的毛病,不是衣服有褶皱,就是官帽有灰尘,再不然就是怀疑他下朝就去喝花酒,导致年纪轻轻疲惫不堪。
几乎每次早朝,两个人都要在外殿争论一番,有时候闹到敬宣帝出面才能压下那股劲儿。
过往种种太难忘却,周自言一时陷入回忆。
从周自言开始念的时候,小娃娃就停下看书的举动,好奇地盯着周自言看。
周自言回神,瞧小娃娃实在可爱,忍不住逗他,“小公子,是不是不认识这书上的字?”
“不是噢。”小娃娃摇摇头,“我看完上一本了,叔叔,你什么时候把下册还给我。”
“……”周自言看看手里的下册,又看看眼前的七岁小娃娃,不可置信,“你看完上册了?”
不是他吹,他和林范集的斗嘴那可是引经据典的。
他们争吵时,都没多少人敢插/嘴。
眼前这个七岁的小娃娃,居然能读完整本上册?
小娃娃实在没见过这么听不懂话的大人,直接把周自言手中的书拿过来,翻开第一页就开始继续读。
正巧是天子听从了周自言的建议,打算在全大庆范围内建立识字班的事情。
林范集觉得这种事会玷污读书人的品德,以‘书品高洁,非常人能读也’为由劝天子三思。
周自言自然是立刻跳出来骂他‘封建顽固不知变通’。
看着自己的‘口出狂言’,周自言那点老师的责任感突然冒出来,“这上面反驳的那个人,说的都是什么话,真是……真是不知礼数。”
小娃娃闻言,像听到什么脏污言论一样不可置信,“这段明明是说这个人聪明机敏,不为世间礼教约束,怎的就是不知礼数了呢?”
不为世间礼教约束?
被评价为‘聪明机敏,不为世间礼教约束’的周自言愣在原地,他骂林范集的时候是这样的姿态吗?他怎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