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船队在海上航行了许久,终于为莉玛找到了回去的路。
莉玛狠狠拥抱过船队上的众人,然后自己租下另一艘船,漂洋过海回到她的奥里菲尔。
而那艘神秘的大型远洋船,也引起不小的讨论。
许多常年在海上航行的船队,都不知道这是从哪里来的怪物。
当他们追着船只过去,想要一探究竟时,又找不到船只的踪影。
这艘来历不明的大船,就像书上写过的‘幽灵船’,美丽强大,又神秘莫测,终是成为海上一道传说。
莉玛已经失踪了近七年,当大家都以为她已经死去的时候,她又平安归来。
以往总是滔滔不绝讲述奇妙冒险的莉玛,这次却对她的经历三缄其口,不管是谁问,她都不说一个字。
慢慢地,大家也就不问了,至少人回来了不是吗?
只是回到奥里菲尔的莉玛,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将眼前的奥里菲尔和大庆作比较。
大庆的科学发展,确实比不上奥里菲尔。
可奥里菲尔的百姓生活,却还比不上大庆京城周边的县城!
在大庆,只要身上还有一点力气,靠自己双手总能吃饱饭。
可奥里菲尔!
这里还有被神明批判有罪的普通人,过着不如牲畜的悲惨生活!
这些人每天至少工作十二个小时,每天只吃一顿饭,只是因为神明判处他们有渎神的嫌疑!
莉玛望着眼前的一切,心中满是迷茫。
这还是她眷恋的那个奥里菲尔吗?
而莉玛的女儿,只是因为拒绝了一个男同学追求,不小心摔碎了男同学送来的神明赐福圣牌,便被男同学一家举报为渎神。
莉玛终于慌了,她想尽一切办法,想要保护女儿,而莉玛的丈夫,也就是女儿的亲生父亲,随后便亲手把女儿交给了所谓的敬神所。
这个懂浪漫的男人,虔诚地跪在神像面前,祈祷神明能原谅他的女儿。
莉玛哭着喊着求他们放过自己的女儿,却被所有人控制着,亲眼看着自己的女儿被关入暗无天日的地狱,然后自尽身亡。
最后只留给莉玛一句‘母亲,我不喜欢这里’。
莉玛终于意识到,哪怕她是奥里菲尔有名的科学家、冒险家,哪怕她在奥里菲尔拥有显赫的地位,只要所谓的神明降下一句旨意,她也会被迫奉献出她的生命。
以前的莉玛不会觉得这样不对,可她现在……
莉玛擦掉无用的眼泪,先是提剑,用锦衣卫将军教她的剑法,杀了她那个所谓的丈夫,然后在手臂上绑上一道红色围巾,开始反对神权的统治。
奥里菲尔崇尚白色,红色被誉为鲜血的象征,是不吉利的。
但她偏要用红色来代表抗争和新生。
莉玛在奥里菲尔有不小的声望,而奥里菲尔或许也正好走到了一个改变的契机,在历经残酷斗争后,人民最终获得了胜利。
在推倒神像的那一天,很多人追着问莉玛,是什么样的契机让她拥有了这样深刻的思想。
已经年过六十的莉玛,被人扶着身体,拍掉手上的神像渣子。
她操劳半生,现在顶着一头白发看向天边。
像是回忆,又像怀念,“年轻时候,到处去冒险,曾经去过一个桃花源一样的地方。”
可奥里菲尔的人民不明白,什么是桃花,什么是桃花源?
莉玛又是什么时候去的这个桃花源?
莉玛慈爱笑笑,还是像以前那样,不说话。
许多年之后,莉玛带着笑意,在病床上离世。
莉玛的远亲后代从她的遗物中,找到一份年代久远的羊皮卷。
羊皮卷上似乎写着什么东西。
只是那字体弯弯绕绕,像图画一样,让人看不明白。
他们翻过羊皮卷,看到了一条航海路线。
上面用图画文字标注了很多内容,像是莉玛随手记录的一条走过的路线,但仍然让人看不懂。
不过最底下还有一句,用奥里菲尔的语言写下的话。
【纪念我永远回不去的桃花源。愿你们都安好。】
彼时奥里菲尔刚刚结束动荡,莉玛的羊皮卷一经问世,引起整个奥里菲尔的好奇。
这位解放整个奥里菲尔的智者,原来还曾去过一个叫桃花源的地方?
是不是他们找到这个桃花源,也能获得像莉玛那样的智慧?
民众们摩拳擦掌,迫切需要一个巨大的发现,来庆祝奥里菲尔的解放。
可惜,不管他们如何探寻,始终无法找到莉玛羊皮卷里记录的‘桃花源’。
再后来,这个桃花源便和莉玛年轻时的冒险故事,一起变成一则则有趣的历史故事,消失在奥里菲尔的历史长河中。
直至奥里菲尔大权稳定,政治开明,国家再一次组织起大型船队出海远洋。
这次,奥里菲尔的船队一边听着海上神秘的‘幽灵船’传说,一边慢慢航行。
渐渐地,他们在一片浓雾中,走到一个陌生的海域。
浓雾散去,露出后面一艘万吨大船。
大船身后带着许多小船只,飘行在海上,在浓雾的遮掩下若隐若现。
如果仔细看去,就会发现每一艘船都配备了严格的守卫和大型武器。
外来船只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被他们打得七零八落,有来无回。
这是一队设备强硬的商船队伍,就像……就像那个传承已久的海上传说——诡秘海域的‘幽灵船’!
只是领头的那艘大船上,有一面非常显眼的旗帜。
那是一道四四方方的旗子,金红色交织,还印有长长盘绕,像蛇一样的动物。
不,不对,那不是蛇,那动物还有爪子。
而它的旁边,还有一只展翅而飞的巨鸟。
奥里菲尔的船长站在船头,始终看不明白幽灵船的旗帜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过他好像听到一声呼喊——
“这里是海东岸大庆王朝商船队列,奉我朝陛下之命前来海上行商。”
“前方船只若是无意拦路,便请快快转舵绕行,小心浓雾遮眼,大船碰撞!”
第136章
“近日, 我市发现一座古墓,目前已发掘面积大约六十平方米。经多方专业人士坚定,古墓主人生活年代距今大约七百三十二年, 比我国已知的古代王朝还要早许多年……”
“古籍曾记载, 我市是重要的海商运输之地,古往今来, 历朝历代的国家商队都会从我市出发……”
“……这座古墓的发现,将对我国历史年份的断定带来新的收获, 也许在七百多年前,我国还曾有过另一个璀璨的朝代……”
周自言好像做了一场荒诞而疲惫的梦,他猛地从桌子上苏醒过来。
办公室的各位老师正坐在一起,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新闻播报,当他们听到古墓发掘的消息时, 顿时热闹起来。
“没想到咱们这还能有古墓被发现啊。”
“也就这么一座吧, 以前从没听说咱们这儿有过什么王孙贵族。”
“哎, 要是古墓离咱们学校不远,说不定要从咱们学校调老师过去考察。”
他们这一个办公室,都是本市大学的历史专业老师, 凡是能进来的老师,多少都懂一些历史和考古的知识, 所以经常被各地调借。
有老师看到周自言醒过来, 正懵懵地看着周围,笑了,“小周睡醒了?怎么看起来好像睡了好久一样。”
“哎,小周才来咱们学校没几年, 要是调人说不定会把小周调过去。”
“小周年轻,腿脚利索, 可比咱们这几个老人好用,哈哈哈哈!”
“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周自言揉揉脑袋,喝一口杯子里的茶水,眉毛皱起。
不好喝,感觉是很低等的茶叶。
他以前好像喝过非常名贵的茶叶,馨香无比,喝完以后还唇齿留香……似乎还是某个大人物赏赐给他的。
周自言想不起来是谁给他喝过名贵的茶叶,低头看看杯子中的茶叶残渣,还是起身去洗手间,准备重新洗一下杯子。
把茶叶尽数倒入垃圾桶,周自言打开水龙头,顺便用冰凉的水一起洗洗混沌的脑子。
大概是睡得太久了,分不清梦境和现实,总会把梦里的事情当成现实,脑子好像都迷糊了。
周自言撑在洗手台上,顶着一面水珠,看向镜中的自己。
熟悉的眉眼,清俊稚嫩的面庞,还有那熟悉的衬衣裤子……
可镜子里的人,慢慢地,在周自言眼中,转变为另一个身穿鲜红朝服,头戴双翅官帽的人。
那人与他面貌完全不同,他眉目如画,似玉温润。
正文雅的端着手,看向镜外的周自言。
这个人,好像穿越了千百年,终于站在周自言面前。
“……!!”周自言忍不住疯了一样摇头,后退两步,干脆抱着头蹲到地上。
他的脑袋好像要炸开了。
大量的信息从四面八方而来,齐齐涌入周自言的脑海。
他是周自言,他方才睡了一觉。
他以为是睡觉,实际上是魂穿到另一个朝代,一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朝代……
他在那里,读过书,中过举,还成了天子近臣。
他有了爱人,有了徒弟,和身边亲近的人共同追求理想,最后安稳的寿终正寝,享年七十。
死了以后,本应该尘归尘,土归土,结果他又回来了!
这是什么事啊!
周自言终于想起来全部的事情,慢悠悠扶着洗手台站起来,再看镜子里的自己,却还是有点精神恍惚。
镜子里的人,总是衬衣裤子、鲜红朝服来回换,像是找不到自己是谁似的。
“真是……死了就死了,怎么还要再活一遍?”周自言一拳打到镜子上,苦笑,“这是想让我再在现代社会再发光发热一回吗?”
两辈子都要做老师……是否太荒唐了一些!
周自言窝到厕所隔间,捧着手机查看睡觉之前的各种信息。
虽然他好像只睡了不到一小时,可在他的记忆里,他已经活过七十多年,有些现代的记忆,都已经渐渐变模糊。
“这是张老师……这是刘老师……”周自言一个一个查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现自己还能把人和脸对上号,不错!
幸好没有失忆!
整理完两辈子的记忆,周自言总算心下大定,他整理好衣物,离开洗手间。
走在办公楼的走廊上,周自言习惯性揣起手,却什么都没抓到。
他这才发现,自己手上再没有挂什么大袖,腿上穿的也不是衣角纷飞的长袍。
现在是现代社会,他穿的是衬衣裤子。
从今往后,他不用再穿长袍大袖了。
可大庆生活的点滴记忆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叫人如何能忘记。
周自言扶着墙低头,又有一种,浮萍初入世的孤独感。
当初从现代社会穿越到大庆,他用了好几年才让自己成为一个大庆人。
现在从大庆又穿回现代,他本以为自己会适应良好,可他还是高估了自己。
七十多年的记忆,哪是说能忘记就忘记的。
周自言看了看课表安排,发现他下午没有课,便借口家中有事,找领导请了个假。
一路慢慢悠悠走着回家。
每路过一个地方,周自言都要好好回忆一番,好让自己快些适应这个现代社会。
他买了奶茶,买了宋豆丁极爱的糖炒栗子,还买了许多宋卫风喜欢吃的水果。
在这里,他不再需要用衣袖腰封放银子,也不用担心买不到想吃的东西。
只要他想要,掏出手机下个单,什么都能得到。
可……那些已经逝去的故人,又该从哪里找回来?
宋卫风、豆丁、林范集……还有敬宣帝,詹公公……
这些周自言在大庆相识相爱的人,都已经随着历史的风沙被掩埋在过去,唯有他这个人,生命跌宕,潮起潮落,现在又开启了新一轮的生命旅程。
只是这一次,他身边又空无一人了。
周自言手上买了满满的东西,可他站在街角,还是觉得空空落落。
沉寂。难过。
像一双铁手,狠狠掐住周自言的脖子,难以呼吸。
转过街角,是一所高中。
晚上六点时候,高三生下课。
下课铃一响,学生们像闹饥荒一样冲出学校,直奔校门口的各色摊位。
原本还宽敞的街道,瞬间变得拥挤,处处都是穿着蓝白色校服的学生。
周自言不小心被撞了一下,立刻从刚才的伤春悲秋中脱离。
“不好意思。”
周自言往旁边让了让,和他相比,还是饿了一下午的高三生比较重要。
三三两两的高中生追逐着从校门口跑出来。
最前面有一个个头高高,笑容神采飞扬的男生,他边走边回头说:“你们快点,要是去迟了没有饭,看爸爸打不打你们!”
“宋卫风,你真是个饿死鬼投胎啊!”男生身后的伙伴们痛骂这个男生,却被人群拥挤着,赶不上前面的男生。
真是怪了,宋卫风这小子真像个泥鳅,这么多人的情况下还能左挤右挤,挤到前面去,他们却不行,真气人!
周自言耳畔飘来这个熟悉的名字,顿时如遭雷击,被‘宋卫风’这个名字定在原地。
他双腿钉在地上,眼睁睁看着那个名叫‘宋卫风’的男生朝着他的方向跑过来。
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笑容。
就连那跑步的姿势,也和记忆中的人完全重合。
周自言觉得这一切才是做梦。
而宋卫风一抬头,就看到面前一个男人傻愣愣站在原地,“你好,借过。”
这人怎么回事啊,这么拥挤的时候,还站在原地不动弹?
“……”周自言脚步未动,直勾勾看着宋卫风。
宋卫风挠挠头,觉得这人大概脑子有毛病,脚步一转,想从另一边走过去。
周自言突然抓住宋卫风的胳膊,声音艰涩,“同学……你叫宋卫风吗?”
“是啊!”宋卫风突然被陌生人拽住胳膊,觉得不妙,反手一拿,掰下周自言的手腕,“莫名其妙……”
别是什么人贩子吧?!
宋卫风警惕地看着周自言,“我说哥,你到底是干什么的?来我们学校门口做什么?”
“我……”周自言揉着手腕,很疼,可他心里开心。
刚刚那一手,是大庆时候的宋卫风,常用的反手擒拿。
宋卫风在刑部时,不知道用这一招制服了多少不听话的犯人,身法漂亮凌厉,所以周自言记得非常清楚。
眼前这个宋卫风,会是大庆的小哥儿吗?
周自言望着面前身穿蓝白色校服的男生,眼中带着自己都不知道的深情眷恋,好像在透过这个人,看到远方那个已经故去的清瘦身影。
宋卫风被这样的眼神看得全身发毛,他抖抖胳膊,“我说大哥,你——”
周自言刚想说话,宋卫风的小伙伴们终于挤了出来,一人拽住宋卫风一根胳膊,“走走走,快去抢饭,不然真没有了!”
“好!”
宋卫风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周自言,眉头渐渐皱起。
刚刚那个大叔怎么还在原地站着啊……不会真的是人贩子吧!!
周自言站在原地,看着宋卫风消失在人流中,眼神飘忽不定,找不到一个落脚点。
他才来到这个城市不到两年,下班时间比较晚,所以从来没有碰到过下课的高中生……
不、不对,就算他以前碰到过这里的高中生,他也不会认识‘宋卫风’是谁。
只有今天过后,他才会记得‘宋卫风’是谁。
可宋卫风呢?
长得一模一样,名字也一模一样……是他吗?
又或者,只是一个奇妙的巧合……
周自言捏紧手里的塑料袋,没由来地全身紧张。
他期盼一个答案,却又害怕那个答案,不是他想的那样。
从这天起,周自言每次下班,都会在这所高中门口等一会。
只是天不从人愿,高三学生太辛苦,周自言竟然一次也没再遇到那个叫宋卫风的男孩子。
难道他们之间的缘分,真的要戛然而止?
周自言迷茫地站在高中门口,孤独伴影。
宋卫风晚饭的时候,去本市刚挖掘的古墓瞅了两眼,没赶上回来的公交车,顺理成章地迟到。
学校大门已经关闭。
这下,只能翻墙。
宋卫风叼着一根棒棒糖,把袖子挽起来,提气纵步,准备翻墙而入。
只是还没跳两步,就看到校门口坐着一个像化石一样的男人。
熟悉的衬衣裤子,眉眼上写着淡淡的忧伤,周身空寂如死,好像全世界都离他而去一样。
嚯,竟然是那天那个‘人贩子’!
宋卫风放下袖子,抄着裤口袋走到男人面前,屈膝弯腰,“哥,你是不是在找人啊?”
不然为什么总露出一副忧伤的模样?
“嗯。”周自言闷着声音回应了一句,突然反应过来,倏地站起身,“宋卫风。”
“啊。”宋卫风拿出嘴里的棒棒糖,“我说哥,你要是等人呢,就去旁边等,你在校门口这样坐着,门卫大叔很容易把你认成坏人。”
说着,他指了指学校的门卫大叔。
果不其然,两个门卫大叔都警惕地看着他们这边,好像时刻准备着把人拿下。
“我只是在等你……在等人而已。”周自言看着宋卫风清亮的眼眸,发现里面没有一丝一毫对他的感情,心下悲伤,又颓丧地坐下。
心中乱麻一片,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好好面对如今的情况。
周自言坐下的太快,没看到宋卫风在霎时褪去学生的青涩,也露出如他一般的怀念神情。
宋卫风像是自言自语,不知道说给谁听一般,轻轻道:“你等人,我又何尝不是在等人……只是不知道我那狠心的故人,现在又在哪儿呢。”
两个人相逢在高中校门口的石台上。
一个坐着,一个站着。
风儿慢慢拂过两个人的发尾,似乎真的带来一些跨越时空的思念。
只是现在的两个人,并不知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