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当替身后清冷教授他爆红了—— by饮露菌
饮露菌  发于: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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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桉张了张嘴,正要解释,江绪身旁的沈清安却突然笑了,走上前朝他伸出手,满面春风:“这位就是林教授?我经常听阿绪提起你,果然是温润如玉一表人才。”
林桉看着面前那只纤细的手,别扭地握住,咬牙强迫自己不要失态,“你好。”
沈清安上下打量着他,这人眉眼如画、气质如松,很有东方古典美人的韵味,也难怪江绪会留他在身边,只不过......
沈清安眨眨眼,嘴角扬起恰到好处的弧度:“我叫沈清安,是阿绪的发小。阿绪上大学那会儿我因病出国疗养了,前阵子才回来,以后可能在京城常住,到时候可以约着喝茶。”
林桉听了,悬着的心这才稍稍放下,甚至觉得自己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发小而已,他总不能干涉江绪的交友。
况且,他也没那个身份和立场。
夏景逸拿了外套正要过来,忽然看见这三个人在一起聊天,有些诧异:“小桉?绪哥?害,我就说吃饭的时候邀请小桉来看明星他一点不激动,原来你俩认识啊。”
江绪闻言皱了皱眉,倏地转头,脸色极其难看,目光阴沉地看着林桉:“你和他一起出去吃饭了?”
林桉见他误会,忙不迭地摇头,“没有,我是偶然碰见夏师兄......”
“撒谎。”江绪冷冷地打断他,眼里的嫌恶藏也藏不住,就差直接戳他脊梁骨说他勾搭别的男人不知羞耻了。
沈清安察言观色一流,只是寥寥几眼便看出来这俩人的关系绝非江绪说的那么简单,便故意笑着不作声。夏景逸又是个大咧咧的粗汉子,根本没嗅到空气里的火药味,揽过林桉的肩笑道:“害,还亏得我想让小桉来看看大明星,早说你俩认识不就好了嘛!弄得我像个傻子似的。不过也好,咱仨老同学也算是再续前缘了,校友情不浅呐,哈哈!”
江绪恶狠狠地盯着林桉,后者惶恐地低下了头,不敢看他的眼睛。
为了给江绪赔罪,夏景逸到底放过了头都被骂歪的助理,亲自开车将他们送去医院,林桉看着江绪降至冰点的脸色,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能硬着头皮坐在了后面。
江绪冷哼一声,正要跨进后座,却被沈清安拦下了,“阿绪,你坐前面吧。”
江绪的脸色缓和不少,微微颔首,拉开前车门坐了进去。
沈清安从容坐在了林桉旁边,气定神闲地玩手机,时不时发出愉悦的笑声,仿佛林桉不存在一般,连之前那点虚伪的客气都荡然无存。
林桉如坐针毡,他跟所有深爱自己伴侣的人一样,对爱人的一举一动都非常敏感。他能明显感觉到这个沈清安和江绪的关系不一般,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教授,你现在住在哪里啊?”还是沈清安率先打破了沉默,林桉看见副驾驶江绪的动作明显顿了一下,苦笑道:“我住在明科大给我分的房子里,离上班的地方很近。”
“哦,这样啊。”沈清安笑笑,故作惊讶地说道:“我还以为,你是阿绪的男朋友呢,毕竟你俩这么亲密。”
“咳咳!”江绪止不住地咳嗽起来,连夏景逸都有些尴尬,眼神往窗外乱飞。
林桉尴尬地摸摸鼻子,“没有,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
他早已习惯在外人面前撇清两人的关系,前几年他可能还会苦恼,但时间一长,或许是太久得不到回应,便不敢再期望。
沈清安挑起眉,一脸玩味儿,“害,原来是这样。怪我怪我,看你和阿绪走的近就忍不住八卦,林教授,你可千万别生气。”
林桉摇摇头,“没事。”
江绪沉默地听着后面两人的对话,不知为何,在林桉说出“我们只是朋友”时,他的心没来由的揪紧了,烦闷不已。
夏景逸把车开到了一家私人诊所,这是他父亲的产业,专门为明星做护理美容的,里面的医生很权威,足以表达他对江绪的歉意。
“绪哥,这边走。”夏景逸做了个“请”的手势,把他往楼上引,沈清安信步走到江绪身边,娴熟地挽起他的手,笑容浅浅:“阿绪,我陪你吧。”
江绪点点头,余光瞥见身后尴尬背手站着的林桉,冷道:“你还在这里做什么?”
林桉喉头滚动一下,目光落在他俩互相挽着的手上,心里满是酸涩,但自尊心又让他强装平淡,“这就走了。你青霉素过敏,记得开药的时候跟医生说。”
江绪愣了一下,想喊住他,却先一步被沈清安拉着上楼,视线里的林桉消失在墙后。
林桉苦笑着摇摇头,一摸自己的额头,还在烧。
虽然答应了江绪马上走,但林桉想着既然都来医院了,就顺便输个液吧,比吃药好的快。
私人医院和公立的想比,价格方面贵出很多,林桉忍痛付了钱,转头一看都是VIP病房,不额外付费不能住,他咬咬牙,坚决不肯再浪费,直接提着自己的针水瓶坐到了过道的椅子上。
冰凉的液体流入血管,林桉失魂落魄地看着楼梯口,感觉心里缺了一块。
他叹了口气,一看手机,夏景逸给他发了条信息:【小桉,我问绪哥要了你的联系方式,以后常约着出来玩啊。】后面还有个呲着牙笑的猫猫头表情包。
林桉“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心情顿时好了不少,回了一个“嗯”。
夏师兄还是和大学那会儿一样古道热肠,总能在他失意的时候给他温暖。
瓶子里的药水已经见底,林桉站了起来,扶着输液杆慢吞吞向前走,刚刚路过收费窗口,蓦地愣住了。
江绪正扶着沈清安的肩膀,贴心地为他举着吊瓶,沈清安以一种极其信任的姿势靠在他身上,怀里抱着个大大的草莓熊,两人有说有笑地朝一间VIP病房走去,正撞见输完液的林桉。
三道视线交汇,一时间空气中满是尴尬。
江绪惊讶地看了他一眼,旋即冷了声调:“你怎么还在这里?”
沈清安暗自得意,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林教授!哟,你也生病了吗?他们这儿的VIP病房送按摩和针灸服务的,感冒发烧的话可以试试,效果很好呢......哎,你怎么拿着输液杆呀?病房里不是有吗?”
林桉呆呆地看着他们,手里攥着的输液杆好像成了烫手山芋,沈清安的话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他的脸上。
“没事,我病的轻,吊完这瓶我就走了。”
林桉惶然从他们身边挤过,故意不去看江绪的神色,脚底生风。
好像跑的够快,就能把这些糟心事远远甩在身后一样。

林桉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酒店的了,只知道回去的时候一个踉跄,整个人结结实实地摔在地板上,痛的他爬不起来。
真窝囊。
林桉在心里暗骂一声,失魂落魄地站起来,看着面前落地镜中那个嘴角下弯、一脸苦相的男人,忽的想起沈清安笑起来时微挑的羽睫。
他天生就是这样一副不解风情又木讷的样子,江绪跟他处了五年,或许早就厌倦了吧。
林桉摸了摸自己干瘪的脸颊,努力露出一个微笑,却比哭还难看。
作为男人,他对自己的长相从来不上心,头一次这么仔细观察,觉得自己长得也没那么难以直视......
甚至和沈清安那张白嫩俊俏的脸蛋还挺像。
林桉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呼吸蓦地一滞。
和沈清安还挺像的......
他愣了愣,大脑一片空白。
半晌,林桉颤抖着拿出手机,在网上搜索“沈清安”的图片,他作为江绪工作室要捧的新人,早在这部武侠剧没开拍之前就大肆营销,各种靓照数不胜数。
一张张风格迥异的照片从手机屏幕上划过,林桉翻了许久,终于停止在一张沈清安身着驼色风衣、举着黑伞在枫树下漫步的照片上。
林桉看的呆了。
不是惊讶于自己与这张照片里的沈清安有多相似,而是穿衣风格。蓝色牛仔裤、驼色风衣,外加白色衬衫和红围脖,一副金边眼镜,像极了天真烂漫的高中生。
那是林桉最喜欢的穿搭风格,不对,应该说是江绪最喜欢的林桉的穿搭风格。
林桉大学时家里遭逢变故,囊中羞涩,恰巧当时江绪追求他,不顾林桉的反对,十分霸道的包揽了林桉所有的衣服,只不过从不允许林桉自己选,都是他挑好了给林桉送来。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林桉无法拒绝他的热情,又打心眼儿里惶恐,像只任人摆布的小狗,任凭主人的喜好打扮。
这类风格的衣服,就是江绪最喜欢让他穿的,只不过林桉不近视,但江绪总会强迫他戴上眼镜,不过没有镜片,只是各式各样时尚精致的眼镜框。
每到春夏,围脖、风衣热的起了痱子,眼镜框压得鼻梁酸痛,林桉曾小心翼翼地跟江绪讲道理,请求换一些清爽的装扮,可都被江绪蛮横地拒绝了。
“我就喜欢你这么穿。”江绪满含爱意地看着他,一双眼睛深情款款。
“桉桉,这个样子的你不知道多漂亮,就为了我忍一忍吧。”
林桉沦陷在江绪的温柔乡里,就算再热再痛,也不肯将风衣脱下,将眼镜摘掉,严寒酷暑,就这样过了五年。
可现在看到沈清安,林桉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
如果一处两处相似还能接受,可沈清安整个人的穿搭风格和他如出一辙,恐怕他是傻了才会相信这是巧合。
林桉吞了吞口水,眼前一黑,有些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砰”一声仰面翻倒在地。
挣扎着抬起头来,落地镜中又映出那张和沈清安极为相似的脸庞。
林桉大喊一声,疯了似的将镜子推倒在地,又恶狠狠踩了两脚,巨大的响动引来了隔壁房的注意,骂骂咧咧地打了投诉电话,很快酒店经理便赶了过来。
推开门,酒店经理和几个服务人员都愣住了,看着满地狼藉,“先生,您这是......”
林桉发泄完后稍稍恢复了些神志,知道自己冲动了,歉意地跟酒店经理赔了不是,掏钱赔了损坏的镜子。
“先生,您看看您,生气也要注意分寸啊,砸坏东西事小,但我们酒店住的一般都是大明星,要是惹得他们不快,那可有得闹了......”酒店经理嘀嘀咕咕地埋怨,林桉再度道歉,又态度良好地给经理点了根烟,经理这才满意地笑了,吩咐服务员给他换一间房。
躺在床上,林桉从没感到那么累。
他很想当面问问江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他一没身份二没底气,更怕听见让自己崩溃的答案。
最主要的是,他怕失去江绪。
“叮——”
床头的手机忽然响起,林桉拿起来一看,是江绪发来的:【你在酒店里吧?下来二楼,沈清安说想让朋友们见见你。】
林桉心里猛地揪起来,下意识想要躲避有沈清安在的任何场所:【我累了,不想去。】
江绪像是因为他的“不懂事”而有些不快:【都是我娱乐圈的朋友,还有商界的合作伙伴,别给我丢人,赶紧下来。】
林桉叹了口气,他不想惹江绪不高兴,只能稍稍收拾了一下自己,换了件新的浅黄色风衣下了楼。
会所里五光十色,音乐声震耳欲聋。因为是专门拿来招待贵客的,所以这里的人不怕有狗仔拍照,各个胆大妄为,不在房间里欢好也常有发生。
林桉忍着面前的不堪入目,照着江绪给他的地址到了一处vip包厢。
“林教授来了,快坐快坐。”
他一进去,立刻就有几个长相俊逸帅气的男人把他团团围住,好奇地上下打量。林桉作为社恐人士差点原地飞升,幸好一个人将他们拨开,林桉如获大赦,刚想道谢,却撞入沈清安浅笑着的瞳仁里。
“咳咳。”林桉蓦地哽住,下意识地朝后退了两步,沈清安却好似没看到他的小动作,温和地伸出手将他拉到座位上,“林教授,你怕什么?都是阿绪和我的朋友,大家只是想见见你,又不是坏人。”
“呃。”林桉局促不安地缩在角落,抬眼一看,正对上漫不经心独酌的江绪,他一如既往地冷着脸,眸底深沉,好似火山爆发前的平静。
“你就是林教授?”其中一个男人笑着看他,旋即指指自己和其余三人,“我叫文天幸,是江绪的好哥们,这个是李岩,这个叫柳明辉,我们都是‘天涯明月心’剧组的演员,听说你是绪哥的男朋友,就想着喊出来见见。”
林桉吃了一惊,立马摆手矢口否认:“我不是,我......”
“别装啦林教授,”沈清安亲昵地拍拍他的肩膀,朝江绪投去一个眼神,“我都问阿绪了,他已经承认了。”
承认?承认什么?承认自己是他的男朋友?绝无可能。林桉手足无措地攥着衣角,江绪要是真那么容易就在外人面前承认自己和他的关系,那他这些年又何须装的那么辛苦。
难道是......
林桉呼吸一滞,不可思议地抬头看向江绪,后者冷冷地别过头去,眼底满是嫌恶。
他环顾一圈,周围人都是意味深长的表情,仿佛在看一个光着屁股的兔儿爷。林桉终于知道沈清安叫他下来的目的,就是好让外人清楚,江绪包养了个什么东西。
林桉好似被人扼住了喉咙,呼吸不畅,只能大口大口地喘气,心如擂鼓,眼前似乎有温热的东西顺着脸颊淌下来。
沈清安得意地挑眉看他,故作惊讶地伸手要去擦他的眼泪,“呀,林教授,你哭什么啊?难道是因为我们发现了你跟阿绪的关系?哎哟,这都什么年代了,我们都很开放的,绝对不会歧视你。”
林桉拼命摇头,他感觉自己的自尊好像碎了,被这群伪善的人踩在地上,一遍又一遍的嘲笑着碾压。
“行了,你哭什么?嫌不够丢人的。”江绪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儿,忍不住出声呵斥。
今日之事原不是他的本意,是沈清安非要当着一堆朋友的面追问他和林桉的关系,他没法逃避,又不肯承认,便随口编了个理由说林桉是他包养的情人。谁知道沈清安得到答案后兴致大发,硬是要把林桉喊下来让朋友们见见,他虽然反感,但也不好拒绝。
在他们这类人的眼里,“玩玩”跟“上心”是有很大区别的,“玩玩”就说明这是个取乐消遣的东西,谁都能看一眼,摸一下,“上心”就不成了,那属于真正有名有份的,旁人都该避嫌。
既然江绪亲口承认了就是“玩玩”,那要是一个情人还藏着掖着不给看,岂不是贻笑大方?
柳明辉在四个人中跟江绪的交情最浅,对林桉了解的也是最少的,格外不识趣,盯着林桉的脸看了一会儿后,像发现什么新奇事儿一般,嚷嚷道:“哎,你别说,林教授和清安长得真像,你看看,这桃花眼,这□□小鼻梁,还有这小嘴儿,嘿,真是一模一样。”
文天幸听他这么说,也起了兴致,细细打量一番后,笑道:“还真是,除了清安近视戴眼镜,林教授脸上多了两个小梨涡外,几乎没啥区别。”
“哪里哪里,我看看......”另外的李岩也好奇地凑过来,几乎贴着林桉的鼻子左看右看,像是在观赏什么小动物,弄得林桉脸颊暴红,猛地将他推了出去。
“哎林教授,你这是做什么?”沈清安喊了一句,林桉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可目光在接触到江绪的那一刹那哑了火,喉咙口像是被堵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半晌,大颗大颗的泪珠扑簌簌地砸在地上。
他猛地转身,“砰”一声将门摔的山响,隔绝了耳边沈清安的声音后,整个人如同脱离炼狱般重获新生,“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全身像散了架似的,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
他的头磕在了门上,脑中嗡嗡,痛得厉害,还没完全清醒,就听见里面人戏谑地嘲讽:“不是我说绪哥,你也不管管,我们还没说啥呢,动不动就摆脸色算怎么回事?”
“嘿,这小情儿脾气还挺大,果然肚子里有点墨水的就喜欢端臭架子。还教授呢,在外面做情夫这事儿要是传到他学校去,看他在学生面前不无地自容?”
“就是,一小白脸,仗着跟清安长得有几分相似得了绪哥青睐,还以为自己多宝贝呢!现在正主回来了,这冒牌货也该下架了吧?哈哈......”
林桉在门外听着,心脏好像被狠狠撞碎了一般,像条濒死的鱼,只有将指甲嵌进掌心的巨痛才能提醒自己呼吸。
他幻想着江绪能够出言否认,哪怕为他辩解一个字也好,可从始至终,江绪都没开口。
正主,冒牌货......林桉失神地望着前方,脑海里猛地蹦出两个大字。

林桉拖着疲惫的步伐回了酒店,躺在浴缸里开了淋浴头,任凭温热的水洒在身上,好叫他清醒一些。
修长的手指下移,到胸口那处蝴蝶纹身便停住,细细摩挲着,不禁惆怅起来。
原先这里有一块不大不小的伤疤,是小时候一场火灾留下的。林桉的父母作为一线的消防员,就死在这场特大火灾里。那时他懵懂无知,愣愣地看着一群人从大楼里拖出来两具面目焦黑的尸体,早上出门前给爸妈戴的小兔子胸针在太阳下熠熠生辉
他那时候太小,已经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受伤的了,只知道这件事后他大病一场,整整烧了一个月,醒来领了抚恤金后,就被外婆接到了身边。
一晃二十年过去,这块伤疤承载着林桉对父母的回忆,一直陪伴着他,直到遇上江绪。
两人床上温存时,江绪在亲吻到他胸前这块伤疤时皱了眉头,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很快就移开了,林桉见状记在了心里,后面偷偷纹了和江绪一样的纹身,将伤疤盖住了。
现在想来,真是可笑。
林桉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站起来关掉花洒,刚要披着睡袍出去,便听见门口传来响动。
“吱呀——”一声,房门登时打开,林桉错愕地看着面前的江绪,下意识向后退了两步,有些恼火:“你怎么进来的?”
江绪淡淡地挑起眉毛,“这家酒店是江氏的产业,你说呢?”
林桉愤愤不平地转过头去,将浴袍裹紧了些,“什么事?”
江绪静静地望着他,将门关上,难得温柔地说:“你生气了?今天是我不好,向你赔不是了。”
林桉眼眶一酸,想到沈清安他们的羞辱,咬牙道:“你不必道歉,让沈清安道歉。”
闻言,江绪的眼神登时冷了,语气也强硬起来:“林桉,清安他们今天是失了分寸,但本质就是玩笑,你何必那么小气?”
“小气?我小气?”林桉难以置信地看着江绪,“他们羞辱我,我还得宽宏大量么?绪哥,偏心也不是你这样偏的。”
江绪深深地叹了口气,揉了揉发痛的睛明穴,“你误会了,我和清安没什么,只是久别重逢,格外照顾而已。”
林桉想到照片上沈清安和自己极为相似的穿衣风格,心里越来越凉,“那为什么我和他都是那样的打扮?你说是你喜欢,我才一年四季都这样穿,可今日见了沈清安,我才发现他也是这样。绪哥,你能说你不是故意的吗?”
“林桉!”江绪终于失了耐心,他原本就不想哄这个敏感又死倔的人,要不是林桉体贴又温柔,他还不想跟他断,敢这么质问他的人,他早就一脚踹到不知哪里去了。现下他居然还敢对自己的感情指指点点,他以为他是谁?真把自己当江家太太了么?
“随你怎么想,反正我跟沈清安什么都没有,我们在一起五年,你难道对我这点信任都没有么?”江绪冷冷地乜着他,语气里居然还带了些委屈。
“我......”林桉捏着浴袍衣角,一时语塞,连忙摇头:“我当然相信你,可是......”
江绪挥挥手,蛮横地打断了他,“那就乖乖的,闹什么脾气?今天在我那么多朋友面前摔门甩脸色,弄得我多没面子。”
林桉叹了口气,这确实是他做得不对,江绪爱面子如命,尤其是在外人面前,“对不起,绪哥。”
江绪对他这副乖巧的样子很满意,捧住他的脸亲了亲,笑道:“好啦,原谅你。不过,我今天又丢人又伤心的,你只道个歉多没诚意啊,就没有别的补偿?”
林桉看着他眼底涌上来的欲望,羞涩地环住了他的脖颈,亲了亲那线条流畅的唇瓣。
浴袍缓缓掉落在地,屋内芙蓉帐暖,一夜尽态极妍。
第二天一早,林桉揉着酸痛不已的腰起来,看到身边空空如也,不由得苦笑一声。
他还是不肯在他这里留宿。
拿起手机,里面有几十条未读消息,全都是他的研究生发来的。因为这两日的荒唐事,他落下了不少工作,都快忘记她临近毕业,论文还需他这个导师过目。
林桉打开文件细细看了一会儿,发语音跟她粗略讲了下问题,“你到研教楼等我,我十分钟就到。”
下床穿衣的时候,林桉看到柜子里一排的风衣,心里咯噔一下,涌上一阵无名火,偏不想穿,从箱子里面翻出八百年不见天日的湖水蓝卫衣,搭了条休闲裤。
望着落地镜中的自己,虽然早已不复青春,但鲜亮的配色仍然让他少年气十足,一下就把他勾回和江绪在大学里的日子。
林桉静静地看着,突然胸口一阵酸涩,他都忘了,这样简单又舒适的打扮,是他从前最喜欢的,却因为江绪的爱好一次次舍弃。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的生活便紧紧围绕着江绪,随他喜而喜,随他悲而悲,渐渐地将那个意气风发、满怀梦想的少年遗忘了。
林桉重重地叹了口气,从床头柜拿起眼镜框戴上便出门了。
等到研究楼的时候,林桉远远便看见自己办公室前站了一个愁眉苦脸的女生,“小酒!”
季酒听到他的声音,立马哭嚎着朝他扑过来,“师父!”
林桉被这小孩猛地拽住衣角,差点一个踉跄摔在地上,无奈地笑着拍拍她,“好徒儿,为师这不就来了?”
季酒弯下去的嘴角顿时又扬起来了,瘪着嘴“嗯”了一声,眼眶红红的。
两人进了办公室,林桉在电脑上打开了她的毕业论文,没看几眼后就开始叹气,“小酒啊,你这个......数据完全没有可信度嘛。”
一提起这个,季酒都快哭了,因为之前实验机器出问题,她辛辛苦苦做了几个月的数据全部不合格,导致论文评审时被老师打回来重做,直接导致延毕,原本找好的实习工作也只能爽约。
“师父,这可咋办啊,还是不达标吗?我已经尽可能缩小误差了。”季酒一脸生无可恋。
林桉咳了咳,指着论文上的数据表:“我先不提你这个拿养生27h的抗压强度作为评判早期强度指标的科学性,就单单是前面的静压法养生实验,你的设计也存在太多漏洞,如何能得出正确的配合比呢?”
季酒顺着他的手指细细看了几眼,哭丧着脸:“师父,你知道的,咱学校这个机器是真的不好用啊!能得出这些数据都已经是做了十多组实验的结果了......师父,你再给我想想办法吧,我真不想再延毕一年了!”
林桉叹了口气,明科大和京圈一众高校相比可谓是相形见绌,没有优势学科也没有厉害的老师,经费少得可怜,能保养好实验室那几台老破机器都烧高香了,更别提换新的。
不忍心看小姑娘难过,林桉只能笑着拍拍她的肩,“没事,有师父呢,能让你继续延毕吗?放心,我待会儿就跟隔壁明理工老师打电话,让他们把实验室借一天给你。”
季酒感动的快哭了,拉着他的手叽里咕噜说了一通,还硬是要塞给他一杯奶茶才走,到门口向他深深鞠了一躬,笑着作揖道:“师父,徒儿这就去继续改论文啦,必不负你所望!”
林桉看着她搞怪的表情好笑不已,这丫头没事儿就喜欢看些武侠小说,以至于二十几岁人了,还一股子中二病。总是不肯好好像其他学生一样叫他导师,偏偏喊师父,还特别声泪俱下,搞得林桉总有一种自己是某派掌门、还收了个不成器徒弟的错觉。
低头看看手机,江绪已经在催自己回去了。
【我妈走了,今晚回来住吧。】
林桉微微一愣,按平时,江夫人心疼儿子,总是得住个十天半月才肯走,怎的这次才一天就离开了?
还没等他想完,手机又“叮”一声响:【你在哪里?我来接你吧。】
江绪鲜少这么体贴,林桉一时有些受宠若惊,忙回复道:【在学校研教楼。】
【好,我十分钟就到。】
十分钟后,那张熟悉的迈凯轮停在了研教楼前,林桉拉开车门,登时愣住。
目光所及处,一大束玫瑰娇艳欲滴,林桉惊喜地声调都有些不稳:“绪哥,你这是......”
驾驶座的江绪转过头来,冲他露出一个浅浅又迷人的微笑:“先上车吧,我有礼物送给你。”
“好、好。”林桉感觉一阵头脑发热,忙不迭地上了车,还未坐稳,怀里突然多了个毛绒绒的小玩意儿,愣神片刻的功夫,它已经眨着蓝宝石般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望着自己,“喵喵”地娇声叫着。
“哇,好可爱的小猫!绪哥,你怎么突然想起来送我这个?”林桉兴奋地将怀里的布偶猫抱起来,左看右看爱不释手。他打小就喜欢小动物,若不是江绪有洁癖,他早就想养只小猫小狗了,没想到他居然主动送了自己一只。
江绪见他笑的眼角弯弯,一时忍俊不禁,只是一只小猫而已,这个人居然能开心成这样。
“看来我没送错,这个礼物很合你的心意。”
林桉拼命点头,确实,这是他跟着江绪五年来收过最好的礼物了,林桉物欲不高,再怎么昂贵的别墅豪车,在他眼里都不及这可爱小猫万分之一。
“既然如此,”江绪望着他,有些欣慰地点点头,“那便让这只小猫陪着你吧。正好我下周有事,可能晚上都不回来了,有它陪着你,我还能放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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