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猛地坐起身,嘴里发出类似于“完蛋了”的念念叨叨,此时俄语在他嘴里就像块烧红了的炭,他吓坏了,像个小学生般不知所措地垂头。他是那么可爱,叫我不自觉地伸出手抓住他的军服,扯了扯他的衣角。他转身看躺在被褥上的我,白惨惨的脸上艰难地挤出笑容。
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我的脸,自然而然地朝我靠近,我猜这个时候我们应当接吻的,于是我也凑了上去。可这两张嘴唇还没来得及碰到一起,就听见外面传来了嘹亮的集合军哨声,我们都吓了一跳。
萨连科恋恋不舍地望了我一眼,抓起军服从钻出帐篷后朝河畔跑去。他跑后我才反应过来,这算什么?好像我们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似的。可我们分明什么也没做,至于说接吻嘛,俄国佬跟谁都亲。
所以,可想而知,就连宿醉的美军都开始集合,苏军早就开始训练了,萨连科没能赶上早集合,这属于擅自脱队。于是整整一个下午,人们都看到了易北河畔断桥下那个做俯卧撑的漂亮青年。
我点完名后,借口头痛不能做重活儿,趁上尉心情愉悦时批了假。有了自由身,我便迫不及待地朝断桥跑去。我早打探到萨连科在那里受罚,他身上还有伤,经不起那种折腾。可俄国佬向来不近人情,我知道就算去了也没用。
春天的天气总是很好,河畔的草地嫩柔柔的,绿色中带点鹅黄,有酒瓶被扔在草地中,像水晶般发着光。河流上有水鸟在啄羽毛,慵懒地长着翅膀,对着河水顾影自怜。远处灰黄色的房屋在光晕中被柔和了线条,好似西斯莱笔下的油画。一切都是那么安详和幸福,我怀着喜悦的心情,被充盈着快乐,朝断桥小跑过去。
果然,一个政委模样打扮的军人——大概就是政委,靠在桥墩上百无聊奈地给萨连科数着数,萨连科满头大汗,双臂直抖,鬼知道他在这里做了多少个俯卧撑。而那个政委,四十岁左右,胖脸被昨晚的伏特加浸润得通红,怪不得数数有气无力,仿佛故意拖时间似的。思前想后,我从脚手架后钻出来,想为萨连科解释解释。
可语言障碍到哪里都是障碍,政委朝我投来莫名其妙的眼神,嘴里嘟嘟囔囔,怪模怪样地挤眼,可任凭我怎么打手势,做出谄媚的表情费尽心力对他说萨连科昨晚是帮助晕倒的我才未归队,他却一面应付我一面丝毫不放松他对萨连科的惩罚。
萨连科赤裸上身,胸口缠满绷带,肩膀上的伤口仿佛每一次随着肌肉的绷紧与放松都游走在裂开的边缘,他好像做得挺带劲儿,要是我没眼花的话,甚至还捕捉到了他偷笑的瞬间。见和政委无法沟通,我索性走到萨连科身边,脱了上衣和他一起做起俯卧撑来。
趴下的那一刻,我看见萨连科抿嘴笑了,脸红得一塌糊涂,我确信是并不是因为做俯卧撑的缘故。做着做着,我们较起了劲,是啊,我们就是很幼稚,上次比赛跑步我输了,所以这次,心想他已经做了这么久还带着伤,我或许有赢一会的机会。
于是,你可以想象,也难怪政委去我的部队打小报告,我一美国人甘愿和苏联士兵一起受罚,两人做着做着还比起赛来,比输了的那个美国人又开始气急败坏,把苏联人推倒在地和他扭打在一起,两人又打又闹全然忘记了后面还有个保守严厉的政委,所以,上尉一脚踢在我身上大骂我不能做苦活儿但可以和苏联人做俯卧撑是不是脑子有病时,我只好悻悻点头,是的,我有病,的确有病。
这病在遇见他的那一刻就埋下了种子,我无视它的生长,却引诱它生长。它在易北河畔的春风中发芽,被古旧的口琴所发出的悠扬乐曲灌溉,但你若要问我它是什么,我不会回答。
不过,尽管我们俩有违军纪,但正值美苏友谊剧烈升温之时,在娜娜等翻译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终于知晓萨连科未归队的原因,也知道我为什么甘愿与他一同受罚,这是值得称道的友谊,是美苏双方互为彼此的表现。瞧,他们本是陌生人,却有相同的敌人,还一同历经过生死,多看重彼此,所有人都是一样,美苏友谊会长存,这里面不会存在任何矛盾。
所以有谁会为我和他的亲密交往而介意呢?不会有人,我们静待伤愈,参与彼此的训练,一同站岗,一同巡逻,这是两个世界强国、两个战胜国的年轻士兵,他们可以想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他们可以一起去城内帮助战败国的老弱妇孺,尽管有些并不领情,他们也可以在河畔再比赛跑步一百次,尽管每回美国人都会输,他们可以整晚在断桥上站岗,在脚手架上爬来爬去,一不小心一个人掉进河里,另外一个人也会和他一起跳进河水里......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是胜利者,他们是年轻人,他们想怎样就怎样,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愉快的。
那晚,我和萨连科从河里爬起来,我们望着浑身湿漉漉的彼此,大笑不止。有什么好笑的呢?无非就是见证了彼此的狼狈模样,可我们是心甘情愿地狼狈的,我冲过去把他按在草地上,放肆地亲吻他,他把手伸进我的衬衫里,抚摸我的脊骨。奇怪,我们从来没有说过爱彼此,喜欢彼此,也从来没有向对方表明自己对另一半的性取向。但我们之间似乎有着天生的默契,也许是他第一次亲我的嘴而我咬了他的那个时候,或许也是因为我们年轻,冲动让我们无需过多思考,凭借原始的本能就好了。比如说,我想亲吻他,他想抚摸我。这还需要分析什么原因吗?
不,不需要,即使需要我也不要。不过,我们似乎到此为止了,也是因为年轻,我们并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我有过和女人交往的经验,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和萨连科去做那种事,不,这并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心理层面。而萨连科,更是纯情得像个孩子,红着脸的模样仿佛在和我做孩子做的游戏,叫人根本不敢去想那回事。并且我怀疑,他根本没有过那种事。
他笑着,金灿灿地笑着,我说我想听曲子,于是他给我吹口琴。我说这口琴在他手中跟他的乐曲一样美,他说这是他父亲在上战场之前送给他的,他的父亲死在了敖德萨,家中只剩他和姐姐两人时,他就为姐姐吹口琴。后来他上了战场,家里只剩下姐姐一人。
“姐姐,就像......妈妈,照顾我。”他说着,不禁湿了眼眶,我的心颤动,挤出笑容,把他抱在了怀里。
永恒的女性啊,这时,面前浮现祖父阁楼中古朴的、散发着蘑菇味儿的书房,年代久远的书桌上摊开的一本年代更加久远《浮士德》前,站着那位永恒的女性,她垂首,默不作声,仿佛有种紫丁香的味道。她曾出现在树上,现在又漂浮在易北河上,她与我如影随行,就像幽灵,有时我能看见她,有时却不能。我时常回忆起她冷冰冰的胸脯,洁白的乳房,银河般的白纱从她身上流淌,水迹蜿蜒流向我的脚踝。可我一直存疑,永恒的女性,真的能引领我们飞升吗?
可萨连科这时,嘴里已经在呼唤他那位永恒的女性了,薇拉——如果我没听错,是这两个音节。薇拉,美丽的薇罗奇卡,在此刻萨连科脑海里长存的女性,今后也会在我脑海里长存。若有人能领我们飞升,除了另外一个人,就非属于她不可。
若说每个人人生中都有一段无论如何都不能忘怀的时光,对于我们来说便是此刻,但若是这段时光延续过长,反而会失掉了其珍贵的滋味。当我们修建好那座医院,将托尔高城的管辖权进行交接后,我的部队就要朝德累斯顿以西的区域行进,也可以说,到了我们回家的时间。
算算日子,我们清楚无误地感受到彼此的情谊是在我可怜的艾文死去之后,那么,我们相爱的时间也不过半月而已。我没有数我们接了多少次吻,拥抱过多少次,但到了离别之际,我想说,这其中是没有遗憾的。
不过,这是对于我而言的,在听说美军部队即将撤离的前两天,萨连科的情绪明显不对劲。那夜我们在一起站岗,一向爱笑的萨连科低头不语,沉默地望着易北河。千言万语萦绕在他心间,可他却说不出来。风吹不散他的愁绪,我牵着他的手,用手指抠他的手心,想逗逗他,在这个平静的月夜我佯装平静,但萨连科,我亲爱的罗曼,他不装,他从来都不伪装。
他用俄语说话,少有的长篇累牍,我听不懂,我也知道他也并不想让我听懂。他说着,不时用如炬的目光凝视我,那副悲伤涌动的表情简直摄人心魄,我听不下去了,然后吻了他。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就跑开了,没过多久,他带着另一个人来到了断桥,是娜斯塔霞。
美丽的娜娜在月色下披散着长发,一脸惊讶地望着我们,萨连科向她投去祈求的目光,娜斯塔霞伸出手来摸了摸萨连科低垂的头,露出怜爱的笑容。
“我还没见过他这个样子,莱利先生,我和萨连科同志认识很久了。”
“他说什么?”
我佯装轻松地靠在栏杆上,问娜娜,却盯着萨连科。
“他说,你还欠他一个要求呢,你之前比赛输了。”
我早就忘了这回事,片刻疑惑后反应了过来。
“所以,你要什么?罗曼。”我问。
萨连科开始说话,盯着我,这声音带有颤抖的弧线,叫人心疼。娜娜则以他的语气,进行翻译。
“你要给我写信,是的,没错,写信,重要的是,我要知道你的消息,知道你白天里是否疲累,晚上是否睡得好觉,想知道你去了哪里,遇见了什么人,有没有在记挂我......我会把我的地址给你,只要你给我写信,我一定会读很多遍,会弄清楚没一个单词,我也会回复你,等我休假,我就去探望你,我希望你会开心地迎接我,我会很想念你,每一天都想念你。”
我沉默了片刻,问:“这就是要求?”
“没错,要求,写信。”
这时,萨连科走上前来塞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的地址。
“姐姐会帮我收信,送到部队里来。我会期待和盼望。”
娜斯塔霞一边翻译,一边瞧着我俩,这时萨连科仿佛哽咽了,娜斯塔霞递给了他一张手帕,轻言细语地询问他,萨连科摇了摇头,在娜斯塔霞脸上吻了吻,娜斯塔霞同样回吻他,然后意味深长地望着我,说:“你一定要给他写信,知道吗?”
我点头,但没有回答,因为我想回答给萨连科。
娜斯塔霞非常体贴地离开了,把这个寂静的月夜留给了我们。
萨连科不好意思地吸了吸鼻子,往四下里看了一眼,他仿佛在铭记什么,在挽留什么,或者在思考什么,我走过去,凝望他,说:“在为我吹一首曲子吧,我想听。”
他泪光闪烁,从口袋里掏出口琴,然后面向易北河,吹了一首十分优美、却哀婉的曲子。在这琴声中,我有落泪的冲动。赶忙拉住了他的手,问,“这是什么?”
他先是用俄语回复了我,后来又说“Road”,“路”吗?这么奇怪的名字,仿佛在此刻带有某种寓意似的。大概我们在这个时候都未曾想过,此刻在这以“路”为名的琴声中,我们已经踏上了一条永生都为了靠近彼此的路。
这路从这里开始,也将在这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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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永恒的女性,领我们飞升”,《浮士德》的最后两行诗,钱春绮译。
萨连科吹的那首曲子其实叫做“小路”,是卫国战争中很有名的一首曲子,描述战争和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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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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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硬的甲板硌痛了肩胛骨,仿佛在梦里也能清晰地感受到皮肉和钢铁摩擦时所泛起的灼烧的红肿,甚至会看见这皮肉一寸一寸地破掉怎么淌出鲜血来。这时,咸腥的海风一股脑儿地往身体里钻,搅得灵魂翻江倒海,不得安宁。笔从指尖坠落,海鸟衔起那张写满了字句的信纸,振翅飞向无边的汪洋。
我突然感受到累了,于是醒来,自由女神像重重地压进我的视野里,起身后我没有回头看那根掉落在甲板上的铅笔。
作为归国的英雄,我回到了纽约。
我已经腻烦了去描述人们胜利的喜悦,那狂欢与我没有半分关系,回到外祖父留下来的那幢堆满书籍、散发腐朽味的房子里后,我在等待镣铐的到来。地板积满了灰尘,我简单清扫出一块干净的地方,和衣而睡。如果我有别的地方可去,不会回到这里,可问题是,除了这里,似乎的确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当我强迫自己入眠时,门被急促敲响,迈克尔的母亲——史密斯夫人把我从地上扯起来带到了她家,史密斯先生坐在壁炉前的轮椅上,呆呆地凝望我,仿佛神游在外。而史密斯夫人,拿来湿毛巾把我的脸擦得干干净净,然后对我说,我得代替迈克尔做他们的儿子。
“不,”我起身,说:“我不会做任何人的儿子,或者丈夫,因为我还没有认识自己,这些身份不过是社会所赋予的象征,是比表象还浅薄的表象。”
“得了阿尔!”史密斯夫人扇了我一巴掌,尖声尖气地叫道,“少跟我拽文弄词,你还剩下谁呢?你这个坏蛋,天生的坏胚子,他们会把你抓去的啊!你比迈克尔幸运,哦,我可怜的迈克尔,我的孩子,你是多么年轻,多么善良,怎么死去的是你......”
“是的,没错。”我笑着对史密斯夫人说:“该死去的是我。”
“不!阿尔,你这个坏种,你好不容易回来,还要去坐牢吗?他们计了你的军功没?你杀了多少个法西斯,一定得多,这样才能弥补你犯下的罪。”
“那不是罪。”我淡淡地说。
“那可是你的外祖父啊,你杀了至亲!这不是罪是什么?你要下地狱的!”史密斯夫人夸张地叫道。
“也许吧夫人,可我就是想让他死,那是当时唯一的想法,人有这种想法是很不容易的,要知道杀人的想法一旦酝酿了就不得不做了。”
“见鬼见鬼见鬼!”史密斯夫人恼火地从丈夫手中夺下拐杖,一棍一棍地朝我劈来,打得我生痛我却不能还手。谁叫他们是迈克尔的父母,谁叫他们的确爱着我,谁叫他们在我无数个被遗弃的夜晚给予我温暖?我破门逃了,留下身后史密斯夫人歇斯底里的哭声。
为了躲避迈克尔的父母,我很少归家,我没有钱,也没有工作,成日游荡在纽约城内,不时把祖父遗留下来的一些书籍或者古董典当一两件换得果腹钱,直到深夜才回家。不过,史密斯夫人并没有放弃,她把这栋旧房子打扫得焕然一新,甚至把我的卧室换上了崭新的棉质床单。尽管我对她避而不见,但她总是有意无意地给我留下点什么,比如一块起司蛋糕,一柄新牙刷。
可我对这一切都无所谓,我漫无目的,且诚心诚意地把一些回忆驱逐。战争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模糊,什么硝烟、炮弹、死亡的恐惧,甚至迈克尔和艾文。不过,除了易北河畔的萨连科,他是很鲜活的,很多次都在梦里散发金灿灿的笑容,这足以说明,我的确对他动过心,想到他时心里涌上的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的暖流便是证明。老实说,我提笔写过很多封信,但一封都没有寄出去,大约每天我都会在邮筒前消磨一些时光,踌躇许久后最终悻悻收回。
我说过,我是一个文化人,但这并非自夸,当然也没什么独特的意义。只是我从小就在外祖父的教导下饱读经典,甚至后面还考上了纽约大学,在这个时代知识分子到底是少数人,我们被强迫去思考,这通常意味着能看清楚本质。比如说,我看得清人类之间永远无法消除的对立,看得见所谓和平之下的暗流涌动。这不是什么新鲜事,从英法明里暗里斗了几百年就可获得的赤裸裸的经验。让两个力量相同的对手心甘情愿地化解矛盾站在同一阵线上只有出现一个更强大的敌人才行,好了,现在那个敌人没有了,假惺惺的幕布被撕裂是迟早的事。抗衡,只有抗衡才能进步,这是历史理性的体现,人类在其中不过就是理性的工具。历史有他自己的想法。
对于这一点,当我还在托尔高城内时就已经对此有所预见。所以当萨连科要求要我给他写信时我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但萨连科——我可爱的、单纯的、半月时效的“露水情人”,却把我的沉默当做了默认,以至于整整九年他都在期待这样一封永远到不了的信。
如果要道歉,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况且这事没有道歉那么简单。对此我也不想多说,因为此时灰黄色的纽约才是我的世界。尽管镣铐迟迟不来,但总不能永远漫无目的。我想起了我曾经的那些狐朋狗友,经历过战争,黑手党们也学会了收敛声息,我曾跟着他们做过不少坏事,但这无伤大雅,至少跟着他们我没杀过人,当然,街头火拼时有没有死人我没有统计,可那个时候也可以算作一种自保和反击。这里面是没有杀人的意愿的,我只是单纯地寻找愉快罢了。
不过,要找到他们还是很容易。在帝国大厦下,我遇见了一个熟识的意大利人,他居然从良了,成为了一名油漆工人。我唉声叹气,感叹他浪费了他的暗杀才能,要知道最开始还是他把我带上灰色地带这条路的呢。
“阿尔,”尼奥语重心长地说,“世界要重新洗牌了,我们不能一条路走到黑,意大利人现在在哪里都不好过。”
“意大利可是战胜国。”我笑着说。
尼奥脸红了起来,听出我话里的揶揄后推了我一把,“嘿,我可是美国人,老子这辈子都还没去过意大利,我甚至不会意大利语。”
我耸耸肩,说:“那我比你幸运,至少我回去过德国。”
“啊,没错,阿尔,你该忘掉你身上的德国味儿,那是失败的味道。你得跟着你的美国老爹混。”
“我老爹跑了。”
“我知道,我知道。美国男人都这样,不是个好东西。”
“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我可是好东西啊,我可是啊阿尔,我们意大利人最爱家庭,我下个月就举办婚礼了,听着,你一定要过来,会有很多曾经的人到场,你明白吧,现在这里多了很多舞厅,空出了很多岗位,有很多你能做的,大家都还记得你这个小恶魔。”
“我不是小恶魔。”我说。
“瞧你这头红头发,不是恶魔是什么?”他起身准备离开,忘了一眼蹲在墙角里的我,下雪了,我冷得直哆嗦,十一月的气温骤降,我还没来得及准备过冬的物资。他思前想后,最终塞了我几张票子。
半个月后,在他的婚礼上,我和布鲁克林的烟草走私贩子搭上了线,同时我也认识了一个对我青睐有加的女人。她叫乔安娜·康纳利,比我大十岁,是个三十岁出头的尤物,以前是脱衣舞娘,现在自己开了家舞厅。她给我提供了一个保安或者说是打手的职位。条件是,她觉得我长得好看,可以做她的狗。
“我不当狗。”我义正言辞地说,“我这辈子还没打算过当狗。”
乔(她叫我这么叫她,而不是乔安娜)抖落指尖的烟灰,眼眸流转地笑道:“唉,我的小可爱——”
她走上前来,勾住了我的脖子,“这是叫你和我谈恋爱呢,恋爱,懂吗?你恋爱过吗?”
“当然,我恋爱过。”
“滋味儿怎么样?”
我想起了萨连科,我们接吻时彼此轻微的就像电流似的震颤,然后说:“很好。”
“这不就得了,那些女孩儿们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她们不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我注意到了,你看我的眼神,你对我有渴望——而我不过是给你一个机会。”
我抿了抿嘴,然后看向她的胸脯,很美丽的一对小鹿,洁白丰腴,皮肤若羊脂般细腻,我叹息一声,坦白道:“没错,乔,我渴望你。”
乔发出欢畅的笑声,于是从1946年的新年钟声敲响的那一刻,我和乔确认了关系。她待我很好,久而久之我甚至认为她爱上了我。乔说,爱上一个人不奇怪,尤其是爱上一个心不在焉的人。
因为从和乔在一起之后,我更加爱写信,每次当她一边穿丝袜一边问我在写什么时,我都会老实地告诉她,我在写一封寄给曾经的恋人的信。
“为什么不寄出去?”乔问,声音冷冰冰的。
我吸了口烟,说:“因为没有可能。”
乔走到我面前,用她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的手指抓住我的下巴,似笑非笑地说:“但愿如此,阿尔。”
乔游走于社会灰黑地带多年,对人心向来有自己的见解,她并非不在意我写信,而是她允许我有对曾经的怀念。但这种怀念会折磨她,有一天,她告诉我她的自尊受到了伤害。
“很多人爱我,阿尔,你为什么不爱?”她喝醉了,今天客人在店里闹事,乔用她的方法惩罚了客人,当她吩咐人剁下闹事者的手指时,她眼里有光,亮晶晶的。
“不知道,乔。”
“我有过很多情人,但就你最心不在焉。”
“你并不爱我,你只是上了自尊心的当。”我抚摸她美丽的面颊,她紫罗兰色的眼眸里淌下泪水,在我怀里她蜷缩成一只小猫。
“女人,女人都是这个样子的。我们爱怄气,说不准是怄谁的气。”
我笑了,抚摸她的脊背,一节一节地向上,她瘦削的身体里隐藏着巨大的能量,那是女人独有的悲天悯人,我想她此刻脑海里是流血的断指,也许很多次鲜血会在梦里淹没她。当她做噩梦时,我会对她产生爱情以外的喜欢,因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元素。美丽的躯体在柔软的床铺上震颤,发出无声的歇斯底里。我儿时看过很多次,现在也不厌其烦地看。我把脸贴在她的乳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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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有一条白色的丝质长裙,缎面的质地,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当她打理好金色的蜷发和涂上火红色的唇时,她会美得不可方物,这时男人们也会对她趋之若鹜。
每到这个时候,我会退到角落,回到自己的世界。那里寂静、盈溢酒精和烟草的味道,将没有任何人类的声音。
“乔很喜欢你。”尼奥穿过舞池来到我身边的吧台,点燃了一根好运牌香烟,“她甚至不想要你再接触走私产业。”
“她无法干涉我的任何选择。”
“老弟,过去的事情就如昨日的世界,无论如何都不会再重来,虽然我不知道你脑子是进了什么水做出那种事,但现在战争结束了,世界焕然一新,你也得重新开始了。”
我握着一杯酒,在冰块在威士忌里消融,突然想到了什么,我抬头对酒保说:“给我一杯伏特加。”
“纯的?”
“纯的。”
酒保耸了耸肩,到了一杯伏特加,看着漫溢的酒液,我笑了笑后一饮而尽。
“尼奥,我已经重新开始了,你看到的现在的我,并没有为战争以前的事情伤神。”
“乔打听过你曾经的恋人,那个女孩儿,我记得你们只有一两个月的交往。她已经结婚了。”
“这和她没有半分关系,我早就忘记了她的名字。”
“那是谁?”
“你是乔派来的?”我眯起眼睛笑。
尼奥耸肩,无所谓地说:“等一切合法化,拿到该拿的手续和执照,所谓的黑灰色也就变成了白色,也许有一天,乔会和你结婚。”
“结婚吗?和谁?”
“和你,阿尔,我确信我在和你说话。”
“阿尔是谁?阿尔弗雷德·莱利吗?你们真的认识这个人?”
尼奥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我,最终冷哼了一声,“恐怕你也不认识吧。”
我愣住了,然后破开一道笑容,向他举杯,“你说得对,尼奥,我不认识。”
之前我就说过,认识自己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认识了之后认可更是难上加难。最近声名鹊起的法国佬不是说过吗?人总在自欺,往往还意识不到自己在自欺。这是最可怕的事情,我不要这样,所以干脆承认我不认识自己,更不可能认可自己。
出于此,我还在等待镣铐,甚至有把自己镣铐上送的冲动。
乔对于我在走私当中不顾危险充当接头人的做法很是生气,那天她脱下丝袜后,瞧见我坐在她的梳妆台边写信,她脚步轻轻地走过来,用丝袜勒住了我的脖子。
“你去死好了。”她平静地说,手上用力,我渐渐不能呼吸。
“这封还没写完呐。”我脸憋得通红,用铅笔写下最后一句话——“我很好,你呢?”
乔一边用力,瞅了一眼信,说:“你这样也算是好吗?”
我艰难地挤出笑容,没有反抗,乔松开了手。
“够了!”她转身走向她的落地镜,白色的丝质睡袍轻柔地扫过毛茸茸的地毯,引起了一片温润的回应。
“够了,阿尔!我已经受够了!”她痛苦地颤抖起来,“你根本不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你只是什么都不知道,且不在意,你对这个世界丧失了兴趣,你陷入了深深的......根本不知道是个什么地方的地方,那里什么都没有,没有落脚点......也许战争曾经挽救过你,让你有那么一丝人味儿,但现在你什么都不是,他们都说,你这样的人很容易上吊的,没错,等待你的就只有上吊绳!”
“那不雅观,”我想起那位鼎鼎有名的斯塔夫罗金,打趣地说:“我觉得柯尔特最好。”
“见你的鬼!”乔转身气冲冲地看向我,“这是懦弱,你且以懦弱为骄傲,你享受堕落为你带来的特权,认为谁都不能把你怎么着!”
我没有做声,认为此刻最好不要做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