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讨小孩喜欢,忘了你那会儿只认我的时候了?”凌青壁十分得意。
大家都听见了游萧和苗笙进来的脚步声,纷纷转头看了过来。
凌青壁冲他们大大咧咧地乐道:“苗公子醒了?气色是真不错。”
听说此人今年刚满四十岁,但看起来精神抖擞,神采奕奕,并没有中年人的乏气,他见人就笑,显得很和气,又透着一点不怎么庄重的浪荡劲儿,可这些并不会让人看低了他,毕竟那浑身散发出来的上位者的威压也不容忽视。
总而言之,应该是个平时好相处、但遇到大事会令人不由向他臣服的人。
唐鹭瞬间收了方才故意装出来的争宠脸,换上了一副笑颜如花的神情,对苗笙道:“苗公子痊愈了,我们萧儿也能放心了。”
他确实年轻漂亮,笑起来唇角有两颗可爱的小梨涡,眉眼浓俨,是一种雌雄莫辩的美,哪怕年近三十,仍带着一股恣意潇洒的少年气,像是从未经受过什么人间疾苦那般的张扬和自信。
尽管他人长得美,却丝毫不显阴柔,身着一件正红色的锦袍,腰窄腿长,肩背挺拔,站在凌青壁旁边,还要比他高出一寸多来。
两人并排站在一起,光看外形和气质,也是一对佳偶。
只是苗笙心中突然觉得哪里怪怪的,说不清是为什么,总之这位第一美人跟他的想象相去甚远。
本以为十八岁就跟了盟主的唐家小少爷会是个绵软的性子,现在看起来,不仅不软,还有点硬?
“凌盟主,唐公子。”他没来得及细想,向他俩拱手,“前几日匆忙相见,我状态不太好,抱歉。”
凌青壁笑了笑:“这有什么,你能醒过来就是最好的状态,而且说真的,比十年前可好太多了,果然心情好不好,对人的影响很大。”
苗笙想接话,可是园绮的哭声实在太吵了,不知道是不是感觉被人冷落,拼命要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怎么办,连我也不好使了,尿布不是刚换过么?”凌青壁无助地看向梅谢了,“是不是饿了?”
梅谢了接过园绮,笑道:“我带他去喂点吃的,你们几位聊吧。”
平小红虽然很想留在这里看戏,但是大佬们气场威压太大,她还是跟着梅谢了走了。
富有穿透力的孩童哭声一停止,会客厅顿时安静了不少。
苗笙偏头看见游萧和唐鹭逗着头不知道在说什么,两个人都是那么英俊挺拔,貌若修竹,看上去跟兄弟俩似的,不过他的楼主虽然年轻,但眉宇间倒是比那位唐家小少爷沉稳不少。
凌青壁招呼他:“苗公子,你现在身子沉,快坐吧。”
苗笙这才想起来方才想问的问题,一边坐下一边问道:“十年前的我,是什么样子?”
“整天愁眉苦脸,样貌是一等一的绝,但看着就有点疯,像那种怪奇小说里边的艳鬼,除了亲近的人,和我们说话就是冷嘲热讽,阴阳怪气。”凌青壁满嘴跑马车,言语听着挺夸张,“现在看着就是正常人,还是很幸福的那种。”
他觑了觑游萧,弯着眼笑道:“我们萧儿疼你吧?”
虽然这话显得有些过分亲近了,苗笙毕竟和他不算熟,稍稍感觉有些别扭,但他垂眸,长长睫毛敛去不好意思的眼神,轻轻点头:“嗯。”
“唉,你出事那会儿,这孩子哭得可真惨,天天就是喊着要舅舅,怕舅舅忘了他。”凌青壁回忆起往事,不由唏嘘,“不管怎么样,你们总算苦尽甘来了——不过要我说,最开始他就不该瞒你,虽然你之前经历的那些事确实惨了些,但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就算知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萧儿也是犟。”
这话苗笙可不乐意听了,认真道:“不是这样的,虽然萧儿是隐瞒了我,而且最后我也是阴差阳错才知道了真相,但早知道和晚知道,感受肯定不一样。”
游萧和唐鹭都听见了他的话,不由停下交谈,望了过去。
苗笙不知道他俩都在看,继续道:“当时我醒来,脑子里还是一片混沌,虽然很想知道自己的身世经历,但就算告诉我,我或许会感觉那些事情与我无关,中间就像隔着什么似的,要么就会特别为自己痛苦,为命运哀叹。”
前一种感觉自不必说,他曾经有过,而后一种,或许会让刚刚苏醒的他觉得哀怨异常,觉得自己不配活在世上。
“反而是和游萧一同上路,慢慢接触这个世间,经历一些人和事,重新找回自己,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后,再知道这个真相,我不仅不会自怨自艾,反而会庆幸,庆幸自己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他目光明亮而坚定,“往后我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和游萧在一起的每一天。”
这一路的相处是必须要有的感情积累,有了这些,最后得知自己经历的时候,才不会感觉背后空空荡荡。
当初听的游萧说喜欢自己,他只觉得可笑,现在却明白这份感情有多么弥足珍贵。
游萧的爱不仅是恋人的爱,掺杂了亲情、恩情和共过患难的生死情,这些都给予这份爱以支撑,让它永恒不灭。
爱上对方之后,苗笙同样感受到了这些,感情也自然深厚。
于他而言,命运的安排,或许是最恰如其分的。
说完之后,苗笙发觉会客厅里安静得厉害,看着凌青壁意味深长的笑意,顺着他的目光回头看到了游萧,看到他深情款款的眼神,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脸颊和耳朵登时红了。
他立刻掩饰地反问道:“怎么,我分析得不对么?”
“当然对。”游萧走到他身边,揽住他的肩膀,“笙儿从来都是对的。”
他自己就是活脱脱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跟老天打赌输了,却赢得了爱人的心。
唐鹭跑去凌青壁身边,从椅子背后靠在他肩膀上,笑眯眯地说:“萧儿总算苦尽甘来了,而且很快就有宝宝降生,要快还是你们年轻人快。”
苗笙和游萧:“……”
先那什么再那什么的本质暴露了。
但是苗笙一想,好像面前这俩人也一样,只是自己能揣崽罢了,于是他的心态立刻就平衡了。
都是冲动的人,谁也别笑话谁!
“对了,说到宝宝,你们和阿梅商量过怎么安排园绮吗?”凌青壁问道,“今天我俩就为这事儿来的。”
游萧有些意外:“你们有想法?”
“可别提了,这两天不是给园园祛毒嘛,阿梅带着他住在清寒居,叔叔不知道是不是上了年纪喜欢孩子,毒祛完了不放人,非说要每天多巩固巩固,一来二去,巩固出了感情。”唐鹭好整以暇地捏了捏凌青壁的耳朵,“知道园园是被遗弃的,就想收养他,不过我见阿梅跟园园母子情深的,怕她舍不得。”
凌青壁向后仰头看他,笑眯眯地说:“你前阵子不是还念叨说想当爹吗?怎么说的好像只有我想似的。”
“我这不是羡慕苗公子嘛,谁叫你不能生。”唐鹭小声嘀咕,“你想领养一个,咱就领呗。”
苗笙听到这话,先是觉得哪里不对,稍加思索,登时瞪圆了眼睛,扭头去看游萧。
居然是这样吗?!!
游萧忍俊不禁,一脸“你终于明白了”的表情。
眼前这两人的确是习惯了不把别人当外人,旁若无人地腻歪了两句,这才意识到好像跑了题,赶紧把话头扯回来。
凌青壁道:“我问过阿梅,她说园园是你俩捡的,还是得你们来决定,但我看她也不太好割舍。”
“凌二伯,你肯定已经有了想法,还是直说吧。”游萧也不和他兜圈子。
“这个嘛……嘿嘿,其实我平日里事忙,顾不上照顾孩子,也不能让我们家小糖包一个人在家里又带徒弟又看孩子,所以领养的事可能还得放一放。”凌青壁笑了笑,“我想的是,阿梅若是愿意,可以带着园园加入我们疾风门,我那姑娘多,几个女徒弟,三红,还有阿萱,再加上我娘,都可以帮忙照顾,阿梅和她们相处也自在,我和小糖包认园园做干儿子就成。”
苗笙一听眼睛就亮了:“这样园园岂不是很多人疼?”
“那可不!”唐鹭得意道,“绝对是我们疾风门第一宝贝疙瘩!”
游萧也觉得这样甚好,便道:“梅雪铮前辈就是四府盟中人,阿梅若是去了疾风门,相互之间也能有照应,确实是最方便的。等回头我们问问她,若她愿意,那就这么定了。”
等凌青壁和唐鹭两人走后,苗笙和游萧就去找梅谢了,她听后立刻表示愿意,反正她父母已经不在人世,公婆也早亡,丈夫去世后,她就只有自己孤身一人,这么巧遇上了园绮,相处这么多天,两人感情越发深厚,确实难以割舍。
现在能加入疾风门,一下子拥有了那么多师兄师姐,自然是再好不过。
能把自家侄女托付给四府盟盟主,梅雪铮自然也是放心的,他青荧门离凌云府也不算远,若是想见面,骑马几天就到了,方便得很。
只有平小红不是很高兴,还以为梅谢了和园绮会跟他们回汀洲呢,现在自己很舍不得啊!
“小红,你这么喜欢孩子,别忘了我这里还有一个。”苗笙见她不悦,摸着自己的肚子温声哄道,“崽崽再过一两个月就出生了,到时候我得养伤,你师父一个人顾不了两头,尽管我们会请乳母,但自己人比外人亲,少不得还得麻烦你帮忙照顾。”
平小红立刻就精神起来:“师娘,你放心,我保证把崽崽照顾好,我可是它大师姐呢!”
把这唯一的徒弟哄好,苗笙和游萧回到了自己房间,他才大病初愈,今天这一天虽然没做什么,但确实还是耗神的,合衣瘫在床上就不想动了。
独自望着床顶发了会儿呆,他忍不住“哈哈”地乐了起来。
游萧脱掉他和自己的靴子,躺在他身旁,轻轻抚摸着他隆起的肚子,好奇地问:“想到什么有趣的事了?”
“凌盟主他……”苗笙越想越觉得有趣,“竟然是下边的吗?虽说上下不是很重要,但他的气质真的不像……让人想象不到。”
白天得知这个情况的时候不便探讨,现在回到自家卧房了,实在忍不住要聊一聊。
难怪之前游萧还说,只要见了唐鹭和凌青壁,就不会再拈酸了。
“盟主其实就是惯着小唐师父,本来还说轮流来,但小唐师父不肯,时间长了也就那样了。”游萧也跟着乐,“这是我听聂阿爹说的,他们之前就笑他,还吹牛说什么终生不入情网,这一下子老房子着火,真是把自己给燃烧了。”
苗笙侧过身躺着,拱到他怀里,唇角含笑地说:“其实也对,不该用外表去判断,谢大侠和晏大侠也都颇具男儿气,只是一个儒雅,一个浪荡些罢了,或许是我的印象还囿于南风馆的小倌模样,觉得一个要阳刚,一个要阴柔些才相称,可人哪能用同样的标准去下定论呢。”
“是不该那么想,毕竟小倌们说到底都是有钱人的玩物,而那些所谓恩客,大多并非真正的断袖,只是为了享乐罢了,很多在家也是妻妾成群的,不然为什么老鸨子会给小倌们吃那些药物,让他们身娇体软如同女子?显然已经不把他们当男子看了。”游萧叹息道,“世上若是没有这些青楼瓦肆该多好。”
两人都是从南风馆逃出来的,对这种苦难的痛苦颇能感同身受,希望将来的世间,再也没有这般吃人的地狱。
不过突然把话题聊得如此沉重,也是苗笙不愿见到的,他搂住游萧的腰,温声道:“会好的,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事情都解决了,咱们回汀洲吗?”游萧也不欲多说,一下一下轻抚他的后背,“若是要走,就得赶紧了。”
苗笙轻轻点头,笑得很甜:“走,尽快走,回家过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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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苗笙:揣崽跑,没跑成。
游萧:是我追得尽心尽力不是?
凌青壁:若是我也能揣崽……
唐鹭:性感男妈妈,嘶哈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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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主是为爱做零,他俩设定是双强哈哈~
第135章 百三五 回家
马洲和袁三会被暂时关押在待宵孔雀这里, 稍后水貔貅的总把头会亲自过来跟孔昙和凌青壁见面,把事情谈妥,游萧虽然是唤笙楼主, 但他辈分低, 又正巧懒得管闲事, 还着急带苗笙回家, 就不参与了。
至于杀不杀这两个人,苗笙不希望游萧手上沾血,哪怕这两人罪大恶极,确实该死, 他也不想自家楼主脏了手。
游萧对杀人也没什么爱好, 他宽慰苗笙,与其杀了这俩人, 不如效仿当年, 把他们送还给水貔貅。
水貔貅的总把头为人狠辣, 给他找事的手下都会不得好死,比如当年的段展眉, 现在马洲回去肯定没有好下场, 死得定然会比在外人手里更惨。
袁三要留着做人证, 证明当年青荧门和重花派的仇怨是段展眉一人所致,他本就是被悬红通缉的江洋大盗, 等事情完结后,会被梅雪铮和兰折玉俩人亲自送去官府, 还能领不少赏金。
官府既然通缉他, 就不会再包庇他, 袁三的下场同样不会好。死对他来说太轻松了,反倒是活着赎罪, 才是最重的惩罚。
对此苗笙没有意见,只要危险的事情不要再找上游萧就行。
另外,听平小红透露的小道消息,当得知十三年前师门的仇怨全是水貔貅干的,当夜梅雪铮便跟兰折玉在院子里谈了一夜的心,第二天兰女侠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太一样了,眉目含情,见人就笑,性子也不再那么暴躁,显然是多年心结一朝解开,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模样。
如果没猜错的话,年后,梅雪铮便会央求他师父去重花派提亲,把这被耽误了五年的亲事给定下来。
路上结识的朋友们所遭遇的事情都有了好结果,苗笙和游萧也放了心,可以安然离开。
临走之前,苗笙又想去那间乐馆看一看,毕竟那夜自己心情沉重,没来得及“观赏”绿绮琴的旧址。
游萧也没二话,驾马车带他过来。
“当年出事之后,是孔大伯帮忙把绿绮琴卖了,把钱全都给了我,我才有开万客楼的资金——最开始虽是姓段的出的钱,但以你的自由为代价,我觉得这笔钱就应该归你。”站在乐馆门口,游萧跟他说道,“新的买主没有修整,仍旧开了青楼,后来我赚了钱,就把这里重新买了回来,推倒所有房屋,把地面彻底烧得不见了原貌,重新再建。”
苗笙打量着乐馆的大门,恍然大悟:“难怪,我总觉得按你的说法,现在这个乐馆有点小。”
“对,它只是绿绮琴的三分之一。”游萧指了指旁边两家店铺,一间是花坊,一间是书坊,“我彻底拆分了这个地方,把他们卖给了不同的人,随便他们做什么去,但是不许开青楼。”
“所以这家乐馆,是用来糊弄我的对吗?”苗笙偏头看他,笑道。
游萧抿唇,也自嘲地笑了笑:“嗯,我想着早晚有一天你会醒来,会问我你此前的经历,若是我实在拦不住,只能带你来这里,那自然是要准备一家乐馆。至于为什么它一直是家乐馆,我想好的理由是,这里是我们曾经住过的地方,我希望它不要变。”
“楼主为了瞒住我,实在是费心了。”苗笙调侃道。
游萧长长叹息:“可我最后还是输了。”
“可你赢得了我啊!”苗笙仰头看他,表情颇为得意,“这还不够你骄傲的吗?”
游萧揽住他的肩膀,笑容恣意:“这才是我此生最大的成就。”
苗笙只是在外边看了看,并没有再走进那家乐馆,于他而言,这样已经足够了。
一切尘埃落定,腊月十五,他们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园绮和梅谢了,告别了所有亲友,乘上孔昙为他们准备的大船,将从落日河畔出发,经入海口,直接抵达汀洲岛。
“十年前,也是孔大伯为我准备了船,将咱俩送去了汀洲。”大船扬帆出海,站在甲板上,游萧对岸边的长辈们挥手,颇为感慨地说。
码头风大了些,苗笙裹着厚厚的棉披风,望着岸边那些人,心中也无限激动。
都说他以前不爱搭理人,或许是因为内心荒芜,早已成了死地,没了再跟任何人来往的想法;也或许是因为被段展眉监视,不敢结交朋友,怕给别人带来麻烦。
那时的他什么都没有,一朝醒来,却拥有了这么多亲朋好友,被人关心着,虽然对他们有些陌生,但心里其实还是温暖的。
“现在是我们一起,开开心心回家。”苗笙握住游萧的手,偏头看他。
阳光将他的笑脸映得极为灿烂,漂亮的眉眼中写满深情,也写满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经历七天七夜的航行,腊月二十二,大船抵达了汀洲港,平小红激动地把马车牵下船,拉着她的师父师娘直接往云闲山庄赶去。
汀州靠海,空气潮湿,冬日虽不算特别寒冷,但总是会下雪。此时此刻,天气晴朗,路两边却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看上去宛若仙境。
七月出发,腊月回来,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苗笙的心态和人生已经有了巨大的改变,他看着车窗外码头熟悉的风景,心中情绪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
“当时我只想逃跑,现在却真的觉得这里是我的家。”他靠在游萧怀中,忍不住道,“苏醒并不是我的重生,是这几个月与你一起看尽世间百态,才造就了我的重生。”
说着这些话,他居然有些眼眶发酸,好像一个漂泊多年的游子,终于回到了故乡。
游萧紧紧抱住他:“于你是重生,于我,是生命终于变得完整。”
马车驶到云闲山庄门口,看门的小厮认出是自家大少爷的马车,驾车的是喜气洋洋的平小红,于是赶紧把门打开,门槛挪开,一个站在原地恭迎少爷回庄,另一个已经一溜小跑去通报家里的两位老爷。
山庄极大,因此空旷的地方不少,从门口往里走,走了好一段距离,抵达了一片宽阔的前庭,这里离后边的会客厅最近,四周栽满树木,之前苗笙离开的时候,就是在这里上的车。
因此现在,平小红也在这里勒停了马车,激动地探头进车厢:“师父师娘,我们到家啦!”
游萧扶着苗笙才下车,就看到两个身影施展轻功而来,落在了他们面前,一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正是聂云汉及卓应闲,还有向竹月和向鹤云。
两位成年人一个身着蓝色锦袍,桀骜不驯,一个穿着银白色的劲装,气质温润,怎么看都是一对佳偶。
回程的路上,苗笙听了游萧讲述两人相识相知相爱的经历,也不免感叹,他们也算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苦难令他们相识,而他们携手战胜苦难,最终迎来曙光。
命运果真奇妙,它并非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而是先画下一张草图,再丢给你一支画笔,看你自己画出怎样的人生。
看到苗笙和游萧,活泼的向竹月最先叫出声:“大哥回家啦!还有笙哥哥也回来啦!真是太好了!”
向鹤云这小子像个老古板,才十岁大,规规矩矩地冲他作揖:“恭迎大哥和笙哥哥回家。”
游萧先向两位父亲行礼:“阿爹,闲爹爹,孩儿和笙儿回来了。”
苗笙对着旧友,突然产生了一种见岳丈的局促感,这感觉很微妙,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便只是笑着拱了拱手。
卓应闲的目光飞快地在他的孕肚上扫了一眼,然后上前轻轻拥抱了他:“小笙哥哥,欢迎回家,以后我们真的是一家人了。”
显然两人的关系,家里这“二老”已经清楚了。
“你也不事先给我们报个信,我们都没什么准备。”聂云汉笑呵呵地说。
平小红抢着说:“聂师公,我师父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呀!”
“是挺惊喜的。”聂云汉一挥手,“你们先去安置吧,好好休息,晚上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开接风宴!”
半年之前,苗笙在这里住的时候,其实并没怎么好好在山庄里转过,毕竟他那会儿身体比现在差得多,又谁也不认识,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现在他已将云闲山庄当做自己的家,便萌生了“参观”的心情。游萧牵着他的手往后边院子走去,给他充当向导。
这山庄着实大,前边有一大片都只是风景,人住在这景致后边。虽然是隆冬时节,但院子里也并不全都是破败的景象,有一些常绿植物在雪中仍旧保持着傲然的绿色,比如结了红珠一样果实的冬青,比如游萧特意找人移植来的山茶树,看上去生意盎然。
苗笙边走边参观,才知道最外层的几套院子,都是有主人的,是游萧给孔昙、凌青壁他们,还有聂云汉的同袍们留的,为的就是让大家多来云闲山庄小住,好陪伴这两位“老父亲”。
整个山庄依山而建,自下而上是有天然的坡度,现在仰头一看,能看到山上那片梅林已经开花了,红的白的粉的,什么颜色都有,在一片苍茫的山林里,显然是独特的景致。
游萧看他目光落在梅林上,牵紧了他的手:“若是不喜欢,我叫人把它们砍了便是,或者移栽去看不到的地方。”
以前喜欢梅花是因为那首定情诗,苗笙现在尽管对这种花没有什么偏好,但看到好风景,依然还是欢喜的。
“不用,别给下人们找麻烦了,这些树现在长势不错,万一挪死了怎么办。”他淡淡道,“就在那里吧,也挺好看的。”
游萧好奇地问:“那你现在有什么偏爱的花吗?山庄还有很多空地,我替你种下。”
“我啊……”苗笙脸上浮现促狭的笑意,抬手在他眉心红痣上一点,“喜欢你这棵狗尾巴草!”
游萧捉住他捣乱的手,将他两只手拽住,往自己腰上一圈,顺势将人拥在怀里:“那你就是猫爪草。”
“猫爪草?长什么样子?”苗笙偏头看着他,好奇地问道。
“它其实是一味中药,块根一簇簇的,像小猫的爪子,因此而得名,春天来的时候会开黄色的小花,很可爱。”游萧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药效呢,可以化痰止咳,解毒消肿,是味好药。”
苗笙乐了:“这还不错,我认下了。你是狗尾巴草,我是猫爪草,平凡普通,还能有一点用处,足够了。”
“还生命力顽强,怎么都能活。”游萧笑容温暖,“什么困难都打不倒。”
俩人半路亲昵片刻,继续手牵手往前走,绕过一片小花园,楼主突然停下了脚步。
苗笙定睛一看,认出了眼前的这个院子是游大少爷住的,名字同那茶楼一样,叫“唤笙斋”,再往后是聂云汉两人的主人院,而自己的梅花斋,则在这山庄最深处,挨着后边的山林很近。
“怎么?”他问道,“邀请我去你那里看看吗?”
此前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倒还真没进过这个院里。
游萧笑笑:“当然要请你进来,不过我想问的是,之后你是想住我这里,还是去住你的梅花斋?对了,你想个喜欢的名字,我立刻重新打个牌匾叫人换上。”
苗笙刚想说“当然和你一起住”,但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别别扭扭道:“和你住,凭什么啊?”
他倒也不是介意名分什么的,反正崽都要生了,人家小红一口一个“师娘”叫得那么亲,但不知怎么,他想起自己这糟糕的一生,像是没享受过半点正常的事物,突然就对一些“名正言顺”在意了起来。
别人都有的,他也想有。
游萧看他别扭又脸红,被他可爱坏了,捏捏他的脸颊:“那我今晚就向你提亲,等生了崽,咱们就成亲,如果你不介意大着肚子穿喜服,那我们尽快拜堂也没问题。”
“那还是等生了之后吧。”苗笙不想被人看到自己笨重的样子,觉得还是身形恢复了再说,他好奇地往唤笙斋里探了探头,“不过我可以暂时借住在你这里吗?我那院子太靠山里了,有点偏。”
他这给自己找借口的样子简直挠在了游萧的心坎里,楼主忍着痒,将人打横一抱,施展轻功,轻松跳进了小院,“哗啦”“哗啦”几声推门进了卧房,抱着他坐在了床上。
“看看环境满不满意。”他贴着苗笙的耳根轻声说。
苗笙好奇地打量游大少爷的房间,发现这里虽然不小,但比他想象的要简陋许多。
卧房里就是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些不怎么走心的装饰品,厅房里同样没什么个人色彩,家具摆设都像是买房子送的。
游萧看出他的意外,解释道:“十四岁之后我常年在外跑,不在这里久住,东西自然就少了。”
苗笙转去了他的书房,发现这里倒是有不少主人的痕迹。
书架上放了不少书籍,竖着的侧杆上画着斑驳的横杠,像是用来标记身高用的;正面墙上有楼主小时候的一张正面画像,胖乎乎的八岁娃娃穿着一件圆领袍,眉清目秀,眉心红痣红得耀眼,可爱得像是个年画娃娃;另一侧的博古架上摆满了奇奇怪怪的小玩意,有不少是游萧自己做的小机关,比如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可以自己走来走去的小人儿,以及上了弦之后,能够随着时光推移,自己开放凋谢的铁花。
苗笙好奇地欣赏着,走到了书桌前,看到桌子靠着的墙壁上挂了几张小卷轴,有一副字,写着“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应该是游萧的座右铭,另有两幅卷轴,一张画的是一个人的背影,一张画的是人物小像,他定睛一看,正是自己。
只不过那上边的人看起来颇有些哀愁,不像他每日在镜子里看见的人。
游萧顺手便将那两张画像全取了下来:“这是我以前按着回忆画的,画功也不好,改天重新画过。”
“这就是以前的我吗?”苗笙拿过那张小像细细端详,“难怪他们都说我现在气色好,看来以前我果然是颓废的。”他将两个卷轴卷起扔在一边,勾住楼主的脖子,笑容得意,“还是现在的我好,你捡到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