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期假设—— byLlosa
Llosa  发于:2023年10月13日

关灯
护眼

叶庭看着桌上那本《9岁开始学Python》,点了点头。
冯诺一把自己的旧电脑送给了叶庭。买新电脑当然不是难事,但冯诺一隐约察觉到,这孩子对他人的好意会心生惶恐,所以最后选了一个折中方案,减轻他的心理压力。
每次在冯诺一那里上完课,叶庭就把电脑拿出来,对着教材一个一个敲代码。现代社会太可怕了,他13岁开始学编程,已经晚了4年。
在家长的放养风气下,到期中的时候,他的成绩毫无起色,依旧垫底。
这就是学习方面的基本情况。
文安对此不做评价。他没上过学,对成绩、排名、考试、升学毫无概念,也不知道北京疯狂内卷的教育现状。
叶庭接着又报告了社交方面的情况——他又惹上了麻烦。
真是一点都不令人意外。
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好像自己天生是个霉运磁铁,站着不动都会有人碰瓷。他不交朋友,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讨论题目,以互不干涉确保生活的平静。他在班里唯一的存在感,就是换水——因为力气大,所以班里的纯净水每次都是他搬上来的。
不过,实际也没人会记得换纯净水的人是谁,所以他是个无人在意的边缘人。
这样挺好的,没有往来就不会产生感情,没有感情就不会受伤,叶庭很满意这种状态。
然而命运这个混蛋——混蛋!——用一节体育课,轻而易举地击碎了他的幻想。
当时,他们的体育老师——也是十七中篮球队的教练——正准备进行第一次模拟篮球赛。
他们和十班同时上体育课,因此老师安排班里的男生和十班打对抗赛。
本来嘛,体育赛事的精神就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更何况宏图班的学生普遍比十班小一两岁,个子矮一截,腿也短一截,能让球碰到篮筐就不错了,这场比赛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
然而他们班的班长兼临时队长兼话痨兼事儿精杜一平先生,显然不这么认为。
他一往无前的劲头,好像这不是班级对抗赛,是奥运会选拔。输掉的后果也不是淡然一笑,是丧失男性尊严。
于是,叶庭被嘹亮清晰的吼叫声刺痛了耳膜。
“后面有人!长没长眼睛!有人!”
“篮板!快抢篮板!”
“犯规!那是犯规!”
“跑起来!发什么愣呢!跑起来!”
“给我!把球给我!”
他话多的让叶庭心生焦躁,而且杜一平虽然是篮球爱好者,但显然属于叶公好龙,肚子里一堆理论,上场菜的要死,还喜欢瞎指挥。
不过,这毕竟只是个班级对抗赛,而且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所以他让叶庭传球,叶庭就传了。
然后,篮球砸在了杜一平脑袋上。他捂着额头踉跄了一下,撞上了对面来抢球的高个子少年。对方岿然不动,他被撞倒在地,还顺带把脚崴了。
叶庭不知道传个球怎么会这样。
他发誓,自己只是传球,绝对没有把球往别人脑袋上砸。
他觉得自己传的很准,杜一平一抬手就能接住的。
杜一平显然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他捂着脚大声哀嚎,同时用谴责的目光看着叶庭,就好像被农夫看着自己捡回来的蛇。
叶庭是多么不喜欢惹麻烦的人,所以他向杜一平郑重道歉。
然而杜一平不依不饶,在叶庭扶着他去医务室的路上,一直唠唠叨叨,说那颗球可能对自己的脑袋——多么金贵的脑袋——造成了永久性损伤。而且伤筋动骨一百天,他今后三个月都不能上体育课了,这是多么重大的损失。万一下次还有班级对抗赛呢?
叶庭想告诉他,他不参加比赛,班里胜算会大一点,但忍住了。
然后杜一平又怀疑叶庭对他搞校园暴力,并威胁对方,他爸可是某报业集团的总监,在传媒业影响巨大,可以直接让他社会性死亡。
叶庭想告诉他,就他这个性格,被打了告上法庭,法官都会判人家正当防卫,但忍住了。
然后杜一平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问:“你叫啥来着?”
叶庭想松开手,把他扔在离医务室几百米的花坛上,但还是忍住了。
“哦,”杜一平说,“我想起来了,叶庭,我们班倒数第一,老班在家长会上提过你。是不是你爸妈老拿我打击你,所以你伺机报复我?”
叶庭看着他——十七中保二争一的内卷之王,奥林匹克竞赛的传说——开口问:“你是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摔倒吗?”
杜一平停住了蹦跳的动作。
“因为程蒙恩压根看不见你。”叶庭说。
程蒙恩就是杜一平撞上的那个少年,初一就长到了一米八五,跟吃了生长激素似的。
杜一平出离愤怒,他是多么完美的存在——除了身高。
“你给我等着。”杜一平说。
他推开叶庭扶着他的手,决绝地单脚站立,一跳一跳地往医务室走去。叶庭想上去扶他,被严厉拒绝了。
之后几周,他总觉得杜一平在观察他。有次去办公室,他隐约听到杜一平在问老师有关他的事情。他一出现,谈话声就停止了。
很可疑。
某天傍晚,叶庭走下楼梯,突然看到杜一平倚在墙边,试图做一个帅气的姿势——他包着纱布的脚踝让这件事变得很困难。
杜一平叫住了叶庭,拿起手里的纸,上面像是复印了什么报道,叶庭立刻感到大事不妙。
“我问过老师了,她说你是从文山市转学过来的,”杜一平说,“你猜猜看,我在新闻网页里搜文山市,发现了什么?”
叶庭就知道,自己不好的预感永远是对的。
“这是你吧,”杜一平指着纸上的黑白照片说,“虽然脸上打了马赛克,用的也是化名,但照片里的人手上有道疤,跟你手上那个一样。我看过家校联系单,你爸跟你不同姓,你可能是领养的。你跟新闻里的人同岁,又是同一个城市的,这么多细节都对得上,肯定是你。”
叶庭没有理他,继续往前走。
“喂!”杜一平在后面喊,“我可是我们学校广播站的。你信不信我下周拿你当头版头条?”
叶庭停了下来,转身,快步走向他,直到快撞上了也没停下来。杜一平吓得后退了几步,下意识地把报纸抱在胸前,好像这篇报道能保护他似的。
“你想怎么样?”叶庭问。
杜一平咽了口口水,欲盖弥彰地清了清嗓子:“别担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我只是觉得你这人很有意思。”
叶庭皱起眉看着他,这人的反应比郑墨阳还要离谱。
“我理解你,”杜一平说,“爸妈有时候真的烦人。就说我爸吧,我自己用压岁钱买的游戏机,攒了好几年买的,他说影响学习,直接就给我砸了。”
叶庭难以置信地看着他,难道这人觉得他们的处境一样吗?
“你觉得你能理解我?”叶庭问。
“当然了,我们都有个糟心的爹嘛。”
神经病。叶庭转过身往前走。
“我爸真的很无语,”杜一平赶了上来,“他把领导做派都搬到家里来了,成天不是对我妈呼来喝去,就是对我指指点点,你不知道有多气人。”
叶庭叹了口气,他不想跟这个人掰扯父子关系这件事了,多说一句都觉得浪费力气。他只关心杜一平能否守住这个秘密。“你不是来找我麻烦的,那你想干什么?”
“交个朋友吧。”
叶庭盯着他。
“我是真心的,”杜一平说,“我从小到大的朋友都是好学生,一个个循规蹈矩,无聊死了。”
叶庭摇了摇头,在富家子弟眼里,自己的过去仅仅是有趣的谈资,陌生的刺激吗?
他一点也不想要这种理解。
“算了吧,”叶庭说,“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他转身要走,杜一平叫住了他:“你不想让我帮你保守秘密吗?”
叶庭停了下来。
“我对朋友超仗义的,”杜一平说,“但要不是朋友,那就另当别论了。”
叶庭盯着他,脑子里冒出无数个念头,都不算特别好的解决方法。
这小子家里有来头,而且亲爹听上去不像是省油的灯,他不想给家长们添麻烦。而且对于知道自己底细的人,做朋友总比做敌人强。
“好吧。”叶庭说。
杜一平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让他如芒在背。他觉得自己遇上了另一个曾厉,而且还是更聪明、更自以为是、更有背景的曾厉。

叶庭觉得这个世界匪夷所思。
不久之前,因为10岁的那起案件,他还是全校公敌,人人避之不及。
现在,因为同一件事,他却收获了一个跟屁虫。
他琢磨了几天,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杜一平那小子,大概是提前到叛逆期了。
这个时期的孩子看父母如同看死敌,才会离谱地把他当成宝。
杜一平说要跟他做朋友,还真不是空口一句。祭出那篇报道的第二天,班长先生就主动向老师要求调换座位,坐到了叶庭的前座。美其名曰建立学习伙伴关系,促进全班共同发展。他这个尖子生本着博爱的胸怀,决定帮助后进生。
鉴于叶庭一直坐最后一排,而杜一平本人并不高大,叶庭怀疑班长大人现在还能不能看清黑板。
自从成为前后桌,这个脑子聪明到无法骂脑残的人,成天跟他称兄道弟,还把他当成家庭矛盾的倾述对象,开口闭口就是“我爸昨天又……”,好像他们同病相怜,应该相拥而泣。
首都的冬天很冷,叶庭想把他扔到校门外结冰的运河里。
之前叶庭的聊天对象是文安。文安很会倾听,总能让对方觉得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很重要,谁像这个开口闭口全是“我爸”的人。短短几天,叶庭连他在幼儿园的家庭矛盾都如数家珍。
杜一平没意识到自己有多烦人,对于叶庭的冷淡,他一向认为是对方性格太差导致的。
数学课下课,他把椅子调转九十度,靠在叶庭的课桌旁边,捅了捅他:“我跟你说过期中考试之后,我爸的反应了没有?”
叶庭无动于衷:“把作业传给我。”
杜一平把前座传来的卷子拿过来,抽出叶庭的递给他,同时继续絮叨:“家长会一结束,他看都没看我一眼,就往停车场走。我一坐进车里,他就开始叹气。我问他为什么不开车,他不说话,用手拧车钥匙点火,车刚点着,他就熄火,然后叹了口气。隔了几秒,他又点火,然后又熄火,叹了口气。我他妈快憋死了,恨不得下次他直接把车给拧爆。”
叶庭开始看卷子了。什么时候能上课?
“哎,”杜一平火冒三丈地抽走了他的笔,“你听没听我说话?”
叶庭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我在听。”
杜一平瞪着他:“我们可是朋友啊,你不应该安慰我吗?”
叶庭深吸一口气,如果是之前孤儿院的人,就知道这时候该跑了,可惜杜一平毫无自觉。
想了想自己还有把柄握在人家手里,叶庭把气吐出来,调整内息,提醒自己不要暴走,同时绞尽脑汁想安慰的话——他根本就不会安慰人,最后只说出来一句:“第二不是挺好的吗?”
“呸,”杜一平的唾沫星子飞了出来,“像你这样的,才会觉得第二名好。你知道我在豫园小学考第一的时候,和第二名差多少分吗?”
叶庭翻了个白眼。杜一平的光辉历史他已经听了五遍了。
“我爸从小吹到大,说我只考第一啥啥啥的,现在破防了,”杜一平摇头叹气,“大人真是比你想象得还脆弱。你稍微考差一点,他就觉得你在走下坡路了。”
说着说着,杜一平发现自己又开始唱独角戏了,愤懑地用笔指着叶庭:“你怎么老是这副死样子,半天憋不出一句话,你有朋友吗?”
叶庭仍旧一言不发。
杜一平嗤笑了一声:“也是,谁愿意跟你待在一起。边雅晴,你跟他说过话吗?”
边雅晴是坐在杜一平旁边的女生,正忙着看雅思词汇,神情很不耐烦,头也不抬地说:“没有。”
其实说过。叶庭还记得,周考成绩出来那天,语文老师找后进生谈话,让课代表把倒数第一叫到办公室去。于是边雅晴走到他旁边,淡漠地说了句:“老师叫你去办公室。”
叶庭:“哦。”
就这一句,明显另一个当事人已经忘了。
“你就我这一个朋友,还不珍惜一点,”杜一平长叹一口气,“没了我,你的校园生活得多悲惨啊。”
也许是听到了叶庭的祈愿,上课铃终于响了,杜一平挪腾着椅子,转了回去。
叶庭觉得以己度人不是个好习惯,他并不觉得自己悲惨,他有文安就够了。
结果杜一平横空出世,打着拯救他的旗号闯进来,还坐在地上摇旗呐喊,扰人清静。
下一节课的课间,杜一平倒是不唠叨了,他砰一声把自己的水杯放到了叶庭的桌子上。“帮我倒杯水。”
叶庭突然开始手痒,生理性的手痒。
“为什么?”叶庭问。
“我崴了脚啊,医生说得休息一个月呢,”杜一平指着肿胀了一倍的脚踝,“都是你害的,你不得负起责任来。”
叶庭第一百八十遍重复自己不是故意把球扔他头上的,然后想他费这个劲干嘛呢。“难不成我之后一个月都得帮你打水?”
“那当然了。”
“你不怕我倒杯开水过来浇你头上?”
杜一平瞪着他:“你对朋友怎么如此狠毒?”
然后叶庭想起了另一件事,脸色沉了下来。“你连水都不自己倒,中午怎么吃饭?”
杜一平丝毫感觉不到对面的死亡威胁,理所当然地说:“当然是你帮我从食堂打饭过来啊,饭盒我都帮你准备好了。”说完他提起一个精致的保温桶,放到叶庭桌上。
叶庭开始深呼吸。
“先说好了,我不吃茭白,不吃黄瓜,不吃肥肉,不吃青椒,不吃香菇,不吃咖喱,”杜一平掰着手指,“别打这些菜,换点别的。”
这家伙把食堂当餐厅吗?还点起来了?
不过最后,叶庭还是把保温桶拿了过来,放到了课桌下面。“打饭倒水可以,把你背上楼都无所谓,不过我有个条件。”
杜一平对他突然好转的态度感到疑惑:“条件?”
“帮我个忙,”叶庭抱起手臂,“你不是特别仗义吗?朋友的要求,你不会拒绝吧。”
杜一平警惕地看着他:“什么要求?”
叶庭看着他,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了厚厚的一摞书。
杜一平瞬间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傍晚,结束了一天的社交生活,跟文安一起吃完晚饭,聊完天,叶庭回家,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面前种满了天堂鸟的院子。天堂鸟的花期在冬季,寒风猎猎,院子里的枝条却含苞待放,看起来生机盎然。
天早已经黑了,只剩下客厅窗户透过来的灯光。地下车库隐约传来发动机的声音,似乎是郑墨阳回来了。
脚步声从地下室慢慢上移,突然在门廊里停了一下。大概是郑墨阳看到他了。
然后,门打开,大人的影子洒落在台阶上。
“你喜欢吹冷风?”郑墨阳问。
叶庭扭过头,震惊地看到家长在他旁边坐了下来。昂贵的西装蹭上了灰,叶庭忍不住想伸出手去拍干净。
“学校里有事?”郑墨阳倒是不以为意。
叶庭犹豫了一会儿,摇摇头:“没有,挺好的。”
他还是不想让大人知道这件事。
郑墨阳看着寒风中呼出的白气,笑了笑:“你大哥跟我说过一句话,孩子说谎,是从说了真话,大人却不相信开始的。”
只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叶庭心里却激烈震荡起来,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世界轰然坠落,一瞬间山崩地裂。
他想起了孤儿院里一次又一次的解释,想起了人们皱眉、疑惑,眼中流露出来的不信任。
“我很难相信别人,”郑墨阳说,“但家人不是别人,我会相信家人说的一切。”
叶庭扭头看着自己的监护人。风吹起他的西装下摆,布料和院子里的花一样泛起涟漪。
“现在就看你相不相信我了。”郑墨阳说。
他知道叶庭对大人有严重的信任危机,虽然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和冯诺一摧枯拉朽的治愈洗礼——叶庭可能对他们放下了戒备。但要孩子无话不说,敞开心扉,这就太难了,几乎没有家长可以做到。
所以他在等。
等叶庭第一次求救,等他相信无论发生任何事,他们都不会放弃他。
大概过了一个世纪,就在郑墨阳以为这次尝试失败的时候,叶庭开口说:“学校有人知道我以前的事了。”
郑墨阳了然。原来是童年阴影。
他点点头,问:“有多少人知道?”
“目前只有一个,”叶庭说,“那个人的反应特别奇怪。”
然后叶庭跟他讲述了杜一平的奇葩行径。
“哦,”郑墨阳说,“我认识这种人,极度自我中心,自我感觉良好。不过谁知道呢,你可能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跟意想不到的人成为朋友。”
天哪,放过我吧,叶庭想,我不要这种朋友。
“他知道我的过去,还各种触碰我的忍耐底线,”叶庭说,“他就不怕我是反社会人格吗?”
郑墨阳突然笑了起来,好像听到了什么荒谬的事情一样。
叶庭露出疑惑的神色。
“你不是。”郑墨阳说。
“你怎么知道?”
“反社会人格不是你这样的,”郑墨阳说,“反社会人格会让父亲的死变成一场意外,比如酒后失足落水,酒后失足坠楼,因为他只想享受过程,不想承担结果。反社会人格也不会容忍那个姓曾的小孩活到现在。那孩子毁掉遗物的第二天,就会不明不白地死于癫痫。”
他说这些话时十分平静,好像是在叙述事实,叶庭感到一阵寒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冬日的寒风。
“反社会人格不会觉得自己有错,也不会寻求理由,”郑墨阳说,“杀了就杀了,仅此而已。这才是反社会,你根本一点都不像。”
叶庭思考了一会儿要不要连夜收拾包袱潜逃,然后终于,像明星划过释迦牟尼的头顶一样,他了悟了。
“所以答案是第二个,”叶庭说,“你不在乎。”
郑墨阳反应了几秒,想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话,笑了笑,没有回答。
然后,郑墨阳脑后忽然响起了啪的一声。叶庭吓了一跳,转过头时,看到冯诺一气势汹汹地站在那,手里拿着卷成圆筒的纸稿。很明显,郑总的脑袋上刚刚挨了一下。
“你跟孩子灌输什么阴暗思想!”冯诺一对自己的丈夫怒目而视,“好好的孩子都被你带坏了!”
郑墨阳叹了口气:“有了孩子之后,你对我真是越来越暴力了。”
冯诺一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显然还对刚才那场对话耿耿于怀。“你就不能教点好的?正面积极一点的?一天到晚开教育的倒车。”
“我这是在开导他,”郑墨阳辩解道,“他对自己的评价有误差,就他的成长环境,能变成现在这样,基因里绝对是个大好人,根本用不着想那些有的没的。”
“那你刚才怎么不这么说?”冯诺一又想进行纸筒攻击,被郑墨阳轻而易举地夺下了。
冯诺一气鼓鼓地磨牙:“你就会用武力取胜。”然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低头问叶庭,“你喜欢运动吗?”
叶庭对话题的转向感到迷惑,但还是点了点头。
“太好了,”冯诺一指着郑墨阳说,“你跟他一起练拳击吧,运动有利于身体健康,智力开发。”
拳击听上去是个很酷的运动,叶庭有点兴趣。
“看,”冯诺一点了点头,对郑墨阳说,“我总算找到你在家庭教育里的用处了。”
郑墨阳没有反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问叶庭:“星期天下午怎么样?”
“好啊。”叶庭说。
冯诺一喜形于色:“太好了,终于有人替我挨打了。”
“话不要说的那么让人误会,我什么时候打你了?”
冯诺一哼了一声,用圆筒指着郑墨阳,对自己的孩子说:“你可别高兴太早,这家伙锤起人来六亲不认的。”

第32章 北京 12岁(25)
复健两个多月后,文安终于出院了。为表庆祝,冯诺一龟速开着车,把全家人拉去了宠物店。
“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出去溜毛孩子,”他心里已经勾画出了一副美好蓝图,“四个人,一个毛绒球,多温馨啊。”
他对这个想法兴奋不已,文安也是。小孩一进宠物店就着迷了,把脸贴在笼子上,眨巴着眼睛,看仓鼠跑滚轮。
“看看喜欢哪个,”冯诺一弯下腰,盯着一只喵喵叫的小奶猫,“你喜欢哪个我们就买哪个。”
宠物店很大,除了国家保护动物,飞禽走兽无一不全。文安转了一圈,在异宠区停了下来。
“这个,”他指了指一个封闭的玻璃箱,“好看。”
冯诺一兴冲冲地跑过来,当场窒息。
玻璃箱里是一只七八厘米长的巨大蜘蛛,浑身布满了暗红色的绒毛,胸部还有点暗紫色,此刻正趴在箱子里的石头上,懒洋洋地盯着他。
冯诺一倒退了两三步,一头扎进郑墨阳怀里。
文安淡定多了。他把手指贴在玻璃箱上,想引起蜘蛛的注意。
老板像瞬移一样出现了:“小朋友喜欢蜘蛛啊!”
文安没有回答,痴迷地看着箱子里的蜘蛛。它身上的绒毛真好看,小孩想,像穿了皮草一样。
“眼光真好,”老板吹捧道,“这是刚进的智利红玫瑰,咱们店卖的最好的异宠。对环境要求不高,适应力强,性格好,喂起来特别简单,关键价格还便宜。”
“性格……性格好……”冯诺一扒在郑墨阳身上说,“怎么能看出来性格好?”
“它一般不咬人的,你把它放手上,放胳膊上都行。”老板说着把蜘蛛从箱子里拿了出来。
冯诺一跳到了半空中,落地之后转了半圈,跑到郑墨阳背后躲了起来。
文安眨了眨眼,伸出手,蜘蛛就爬到了他的手背上。
毛茸茸的。
文安看着它,露出了两个酒窝。
冯诺一叹息一声:“他不是喜欢猫的吗?养只猫多好。”
郑墨阳对此颇不赞同:“我们家已经有猫了,还要再养?”
冯诺一瞪着他,他抬手挠了挠对方的下巴。
“养蜘蛛多经济实惠,”郑墨阳说,“你没听老板讲吗,喂起来方便,要求不高,还不占地方,只要买个玻璃箱就好了。”
文安把手伸给叶庭,叶庭摸了摸趴在上面的蜘蛛,抒发了一下感想:“毛挺软的。”
冯诺一有些气愤:“你们三个孤立我。”
文安把手放在玻璃箱的开口上,蜘蛛就爬了回去。他知道冯诺一害怕蜘蛛,脚在地上蹭了一会儿,没好意思说想要。
冯诺一在理智上线之前咬了咬牙,做出了他后悔五年的决定:“买!就买这个!”
郑墨阳当机立断掏卡付钱。蜘蛛真的不贵,百元左右就可以买到成虫,还没有玻璃箱的价格高。冯诺一听说这玩意儿以后还能长得更大,差点当场气绝而亡。
回家的路上,冯诺一坚持要上副驾驶座,让两个孩子抱着玻璃箱坐在后面。
“要是它哪天从箱子里跑出来了,我们就搬家。”他对郑墨阳说。
郑墨阳对此付之一笑。
回家之后,叶庭提着箱子上了二楼,文安兴冲冲地跟在他旁边,时不时俯身逗弄箱子里的蜘蛛。他还给家里的新成员起了个美丽的名字,叫玫瑰。冯诺一颤抖了一会儿,试图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
“他们养在二楼,你平常也看不到的,”郑墨阳安抚他,“你不觉得它很漂亮吗?”
冯诺一瞪着他:“你以后别说我漂亮,我已经不相信你的审美了。”
郑墨阳不跟他争辩审美的包容性,和蜘蛛的人权问题,揉了揉他的脑袋,说自己要回去加班了。
“工作狂,”冯诺一叹了口气,“今天能在11点之前回来吗?”
“我尽量。”
冯诺一语重心长地说:“熬夜会脱发的。”
郑墨阳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他捂着额头愤愤地看着对方:“我是关心你,一把年纪了,别这么拼命。”
“我得赚钱养家,”郑墨阳忽略了“一把年纪”的说法,“要不然靠你的稿费,我们得带着孩子流落街头了。”
“这真是我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冯诺一瞪着他,“你缺钱吗?你就是喜欢工作。”
郑墨阳没有否认,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拿起车钥匙走了。
冯诺一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这种天生的工作狂他实在无法理解,一天睡四个小时还精力充沛,稍微闲下来几天就浑身难受,真是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的最佳祭品。
虽然在这个例子里,郑墨阳本人就是资本家。
冯诺一回到三楼书房,开始敲字。没过一会儿,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看了眼来电显示,是自己的责任编辑。
奇怪,他们前两天才开过会,讨论了他接下来的一篇小说的大纲,这时候能有什么事?
不会是他火了吧?
这个念头刚一出来,冯诺一就嗤笑了一声。不可能,他之前出过的书全都被书店当废品卖了,留下的样品现在还堆在书房里,整整一排书架,全是他的滞销书。
他接起了电话:“喂,刘主编?”
“你来一趟吧,”对面说,“我有点东西要转交给你。”
“什么东西?”
“粉丝来信。”
冯诺一傻了。
他整整愣了半分钟,对面一直在叫他的名字,他毫无知觉。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