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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克有个小祕密。
他是美国总统之子、政界的明日之星,私下却看英国的亨利王子不顺眼。
幸好,两人分居大西洋两端,碰面的机会屈指可数──直到一次小口角意外造成国际风波,他们不得不高调装成好朋友来挽救公关灾难。——这都是亨利的错!
没想到越是相处,亨利越是出乎亚历克的意料。两人不只假戏真做,甚至逐渐萌生超越友谊的情感。
但现实不是童话故事,他们的身分不容许任性而为。当王子爱上王子,该如何才能写下幸福结局?
作者在路易斯安那南部的沼泽地成长,在那里培养出对小圆饼以及好故事的热爱。现居于科罗拉多北部的群山之间,与她收藏的牛仔外套及混血贵宾犬「胡椒」为伴。
/译者 Translator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语文与创作学系毕业。
喜欢看书,喜欢写作,走上翻译的路是最大的惊喜。
部落格:esther81828wwr.pixnet/blog
在白宫的屋顶步道上,紧贴着日光室的墙角处有一块松动的嵌板。如果施力正确,那块嵌板可以稍微掀起来,露出底下也许是用钥匙尖端、也许是用从西厢房偷来的拆信刀刻下的文字。
即使参照歷任第一家庭──那群任性妄为的八卦制造机──的秘史,也没办法肯定这句话是谁刻的。唯一能确定的是,只有总统的儿子或女儿才有这个胆子毁损白宫。有些人坚称这是杰克.福特1干的好事,毕竟他收集了满满的罕醉克斯2专辑,又住在能够在半夜熘到屋顶抽烟的楼中楼房间。又有人说那是少女时期的露西.强森3干的,当年可能还在用缎带绑头发。但真相如何似乎也不重要了。
那几个字就这样被刻在那里,像是一句只有拥有足够特权的人才能找到的秘密咒语。
而亚歷克在入住白宫的第一周就找到了,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是怎么做到的。
那句话是这么说的:
第一守则:别被抓包
基本上,二楼的东西两间卧室会保留给第一家庭使用。在门罗4执政的时期,最早的设计是一间宽敞的大房间,专门供拉法叶侯爵5拜访时留宿,后来才被隔成两间卧室。亚歷克睡在东卧室,在条约厅对面,茱恩则睡在电梯旁的西卧室。
在德州长大的过程中,他们的卧室也像这样,分别坐落在同一条走廊的两端。
在那些年,只要看茱恩挂在房间墙上的东西,就能判断她那个月的梦想是什么。十二岁时,她挂的都是水彩作品。十五岁时,她挂上了阴历和水晶图鉴。十六岁时,她又换成了《大西洋杂志》的剪报、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的锦旗、葛萝莉雅.史坦能6、卓拉.尼尔.赫斯特7、以及多萝莉丝.赫塔8的论文节录。
他自己的房间倒是一直都长得差不多,只是塞了越来越多的曲棍球奖盃,和越来越大叠的大学先修课本。那些东西现在都留在德州的老家里。自从他们一家搬到华盛顿特区后,他就一直把老家的钥匙挂在项炼上,藏在衣服下。
而现在,与他隔着走廊相望的茱恩房间,是由一片明亮的白色、浅粉红和薄荷绿装潢组成。《VOGUE时尚杂志》来拍过照採访,所以全世界都知道这款配色的灵感是从何而来──她在白宫的某间起居室里找到的六○年代老期刊。
至于他自己的房间,曾一度是卡洛琳.甘迺9迪睡过的婴儿房,后来又改成南西.雷根10的办公室──这让茱恩不容拒绝地用鼠尾草帮他净化了一遍。他保留了沙发上方整齐排列的大自然风景图,但把莎夏.欧巴马11的粉红墙壁漆成了深蓝。
传统上来说,第一家庭的子女在年满十八后就会搬出官邸,至少这几十年来都是这样。不过因为亚歷克在他妈妈宣誓就职后的那个一月就要去上乔治城大学12了,于是直接放弃搬到外面的单人公寓,避免制造维安方面的漏洞和额外成本,这才是最符合逻辑的选择。
那年秋天,刚从德州大学毕业的茱恩也搬进了官邸。虽然她从没说过,但亚歷克知道她是为了要顾好他才搬进白宫的。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此靠近权力核心会让他多亢奋──她已经不只一次把他从西厢房13拖回来了。
躲在自己的房门内,亚歷克可以尽情享受霍尔奥兹14的唱片,也没有人会听见他像他老爸一样跟着哼《拜金女》。他可以放心戴着他总是宣称自己不需要的眼镜,也可以用各种颜色的便利贴写满密密麻麻的读书笔记,爱写多少就写多少。
亚歷克是立志成为近代史中最年轻的国会议员没错,但也没必要让外人知道他在私底下有多拼,不然他苦心建立的性感菁英形象就掰掰了。
「嘿。」声音从门边传来,他从笔电萤幕后抬起头,看见茱恩侧身踏进他房间,一只手臂夹着两支苹果手机和一叠杂志,一只手端着盘子。她用脚关上门。
「妳今天又偷了什么来啊?」亚歷克推开床上的纸堆,帮她清出空间。
「综合甜甜圈。」茱恩爬上床。她穿着笔管裙和粉红色的尖头平底鞋,他已经看得到下星期的时尚杂志专栏内容了:一张她今天穿着的照片,并介绍这双平底鞋是职业女性的必备配件。
他不知道茱恩今天一天都在做什么。她之前是说要接受《华盛顿邮报》的专栏访问,还是要替她的部落格拍一组照片?以上皆是?他永远记不住。
她把整叠杂志摊在床单上,已经忙碌地翻起来了。
「妳在努力刺激大美国地区的八卦生态吗?」
「我的新闻系学位就是为了这个呀。」茱恩回道。
「这星期有什么好玩的吗?」亚歷克朝甜甜圈伸出手。
「我看看喔。」茱恩说。「《In Touch周刊》说……我在和一个法国模特儿交往?」
「妳有吗?」
「我也希望我有。」她翻了几页。「喔,他们还说你去漂白了屁眼。」
「这倒是事实。」亚歷克的嘴里塞满了巧克力和糖粉,含煳地挤出回答。
「我就知道。」茱恩头也不抬地说,把手上迅速扫过的杂志塞到整叠的最下面,然后翻开《时人杂志》。她心不在焉地翻着──《时人杂志》只会写他们的公关核可的东西,无聊死了。「这星期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喔,我是填字游戏的提示之一耶。」
追踪他们在媒体上的曝光是茱恩的小兴趣,对此他们的母亲有时觉得好笑、有时觉得很烦,而他的自恋刚好达到愿意让茱恩把重点唸给他听的程度。
这些新闻通常都是乱掰的,不然就是他们的媒体团队发出去的公关文。但有时候,能第一手掌握这些奇怪、甚至可说是邪恶的传闻,对他们也有点帮助。如果有得选,他宁可浏览网路上那些主角是他的二次创作,内容千奇百怪,例如他是个千面王子,有着令人发指的致命魅力与不可思议的美好身材之类的。但茱恩明明白白地拒绝唸这种东西给他听,不管他多努力贿赂她都没用。
「快唸《美国周刊》。」亚歷克说。
「嗯……」茱恩从杂志堆中抽出那一本。「喔,你看,我们这周上封面了耶。」
她把光滑的封面亮给他看。照片中,姐弟俩嵌在其中一角,茱恩的头发盘在头顶,他则看起来有点臃肿,但还是很帅,下巴线条明显,顶着一头深色卷发。照片下方用黄色粗体字写着标题:白宫第一姐弟的疯狂纽约之夜。
「对呀,那晚超狂的。」亚歷克往后一倒,靠上高耸的真皮床头板,一手推了推眼镜。「整整两个主讲人耶。说说看,还有什么能比鲜虾鸡尾酒加一个半小时的温室气体排放演讲更性感?」
「这里写说你和某个『神秘棕发女子』有一场幽会。」茱恩读道。「『虽然第一千金在聚会后,就被豪华轿车接去参加另一场金光闪闪的派对,但我们二十一岁的梦中情人亚歷克,却被人拍到熘进W饭店,在总统套房与神秘棕发女子幽会,并于凌晨四点离开。来自饭店的内部消息表示,整晚房内不断传出恩爱的声响。至于棕发女子的身分,也有传言不断指向……诺拉.赫罗兰,白宫三巨头之一──副总统麦可.赫罗兰的二十二岁孙女。难道,两人的旧情已经复燃?』」
「赞!」亚歷克欢唿道,茱恩则哀号一声。「还不到一个月耶!妳欠我五十块,宝贝。」
「等等,那个真的是诺拉吗?」
亚歷克回想一周前带着香槟跑到诺拉房里的情形。
他们第一次的香槟之交非常短暂,几乎只是为了让不可避免的事快点发生。他们当时一个十七岁、一个十八岁,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好结果,还都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在那之后,亚歷克就认定诺拉百分之百比他聪明,而且聪明得绝不可能和他交往。
媒体不肯放过这个绯闻又不是他的错,他们爱透了他和诺拉在一起的传言,好像他们是现代的甘迺迪家族成员。所以如果他和诺拉偶尔一起喝个酒,在饭店里狂刷《白宫风云》15,又故意在墙边大声呻吟给狗仔听,也真的不能怪他。他们只是把讨厌的状况变成个人的娱乐而已。
敲诈他姐也是个附带的好处。
「也许唷。」他故意把鼻音拉得很长。
茱恩拿起杂志朝他挥去,好像他是一只特别讨人厌的蟑螂。「这是作弊,你这败类!」
「打赌就是打赌啊。」亚歷克告诉她。「我们只讲好只要一个月内有新的八卦,妳就欠我五十块。我也接受行动支付喔。」
「我才不给咧。」茱恩回嘴。「明天我一定要杀了她。对了,你明天要穿什么?」
「什么穿什么?」
「婚礼呀。」
「谁的婚礼?」
「呃,皇家婚礼。」茱恩说。「英国王室的婚礼,我刚才给你看的每一本封面上都有写喔。」
她再度拿起《美国周刊》,而这一次亚歷克终于注意到了封面上的头条,用斗大的字体写着:菲力王子说:我愿意!然后配上一张照片,上头是呆板的英国王储、以及他同样呆板的未婚妻,对着镜头呆板微笑的样子。
他震惊得手一滑,甜甜圈掉了下去。「是这周末吗?」
「亚歷克,我们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茱恩告诉他。「而且在典礼开始之前,我们还有两场记者会。真不敢相信萨拉居然还没有拿这件事烦死你。」
「该死!」他哀号。「我有写下来,我只是忙到忘了。」
「忙什么?忙着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诈骗我的五十块吗?」
「才不是,忙着写报告啦,傻子。」亚歷克动作夸张地对着旁边一叠叠的笔记比手画脚。「我这一整周都在写罗马政治思想课的报告。而且我以为诺拉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最好是真的有这种课啦。」茱恩说。「而且,你真的会因为不想见到你的死敌,就刻意忘记本年度最重大的国际事件吗?」
「茱恩,我是美国总统的儿子,亨利王子是大英帝国的象徵,妳不能说他是我的『死敌』啦。」
亚歷克捡回他的甜甜圈,若有所思地咀嚼着,然后补充道:「而且『死敌』的意思是,他是个有办法在每个层面上和我针锋相对的人,而不是某个可能会对着自己的照片打手枪的近亲繁殖产品。」
「哇喔。」
「我只是说说而已。」
「嗯哼,你又不需要喜欢他,只要摆出笑脸,然后别在他哥哥的婚礼上制造国际风波就好了。」
「拜托,我什么时候没有摆笑脸了?」亚歷克扯出假到不行的露齿微笑,满意地看着茱恩露出反胃的表情。
「噁。总之,你决定好要穿什么了,对吧?」
「对啊,我上个月就决定好,也给萨拉认证过了。我又不是野蛮人。」
「我还不知道要穿哪件洋装。」茱恩倾身抢走他的笔电,无视他的抗议。「你觉得栗色那件好,还是蕾丝那件好?」
「当然是蕾丝,那里可是英国耶,再说妳为什么想害我被当掉?」他朝自己的笔电伸出手,却被茱恩一把挥走。「妳去更新妳的IG或随便干嘛啦,烦死人了。」
「别吵,我在找影片看。哎唷,你的片单里居然有《情归纽泽西》16?二○○五的电影学院唸起来感觉如何呀?」
「我讨厌妳。」
「嗯,我知道。」
窗外,一阵风卷过草坪,将椴树的叶子吹落花园。角落的黑胶唱机已经转到尽头,进入带着轻柔杂音的沉默。他滚下床,把唱片翻面,重新摆好唱针,房内随即响起《伦敦之爱》17的旋律。
如果要他老实说,搭私人飞机这件事他真的永远不会腻,就算他妈妈的任期已经迈入第三年也一样。
他不常搭私人飞机,所以当机会来临时,实在无法用平常心看待。他出生在德州的乡村,母亲是单亲妈妈之女,父亲则是墨西哥移民之子,而且全都穷得脱裤──所以他绝对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十五年前,当他妈妈第一次宣布参选时,奥斯汀18的报纸给了她一个绰号:洛美塔19的小小希望。她逃离了自己位于胡德堡20阴影中的家乡小镇,在小餐馆上夜班、打工念完法律学院,并且年仅三十就站上最高法院为歧视案件辩护。在伊拉克战争时期,没有人想过德州会出现这样的一号人物:一位聪明绝顶的民主党员,留着金红长发、踩着高跟鞋,操着一口理直气壮的乡村口音,还组成一个跨种族的小家庭。
所以对他来说,能一边飞越大西洋,一边翘脚坐在高背皮椅上嗑开心果,这整件事还是很不真实。诺拉坐在他对面,正专心玩着纽约时报的填字游戏,一撮棕色卷发从前额落下。她身边坐着身材高大的特勤局探员卡修斯,正用巨大的手抓着另一份报纸,和她比赛填字。
罗马政治思想的报告还在他眼前的笔电上闪闪发亮,但在飞越大西洋的旅途中,他脑中的某个部分实在让他无法专心。
坐在走道的另一侧的是他妈妈最爱的特勤局探员艾米,她曾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传言中杀过几个人。艾米旁边的沙发上摆着一只防弹的钛金缝纫箱,她正认真地在一条手帕上绣花。亚歷克看过她用类似的针扎进某人的膝盖里。
至于坐在他旁边的茱恩,正埋首在她随身携带的《时人杂志》里。她每次带的飞机读物都很诡异,上一次是破旧不堪的广东语单字本,再前一次则是《大主教之死》21。
「妳现在又在看什么?」亚歷克问她。
她把杂志举起来给他看,大跨页上面写着斗大的标题:皇家婚礼之乱。亚歷克哀号一声。这绝对比薇拉.凯瑟还糟。
「干嘛?」她说。「我想要为人生中第一场皇家婚礼做好准备啊。」
「妳去过学校舞会,对吧?」亚歷克说。「就想像那个画面,只是背景放在地狱,而且妳还不能酸它,就这样而已。」
「他们光是蛋糕就花了七万五欸!」
「超扯的。」
「而且亨利王子显然不打算携伴参加,所有人都傻眼了。这里写的,」她装出夸张的英国腔唸道:「『传闻他正在与一名比利时贵族后裔交往,但现在,关注王子私生活的死忠粉丝都迷惘了。』」
亚歷克哼了一声。他还是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对第一家庭子女无聊的爱情生活感兴趣,但他知道人们会对他把舌头伸进去的地方感到好奇──至少他还有点个性。
「也许欧洲的女性终于发现他跟湿搭搭的毛线一样噁心了。」亚歷克提议。
诺拉放下手中填完的拼字游戏。卡修斯瞄了她一眼,然后咒骂一声。「你会请他跳舞啰?」
亚歷克翻了个白眼,突然间想像起一边和亨利在舞厅里跳着慢舞、一边听他在耳边低语着马球和猎狐之类琐事的画面。这念头让他反胃。
「作梦吧他。」
「哎唷,」诺拉说。「你脸红了耶。」
「听着,」亚歷克说。「皇家婚礼只是个屁,办皇家婚礼的王子们也是个屁,让王子们存在的君主制度更是个屁,他们从头到尾就是个屁。」
「这是你的当选感言吗?」茱恩问。「你应该知道,美国也是个种族大屠杀的帝国,对吧?」
「是啊,茱恩,但至少我们知道不要继续保留所谓的君主政治。」亚歷克朝她丢了一颗开心果。
所有新来白宫任职的雇员,在开工前都需要知道几件关于亚歷克和茱恩的事。茱恩对花生过敏。亚歷克常常在半夜讨咖啡喝。茱恩的大学男朋友,在他搬去加州之后两人就分手了,但只有他寄来的信会直接指名给茱恩。
还有,亚歷克对于最年轻的王子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真的大仇,他们两个甚至不是竞争对手。他对亨利王子的感觉比较像是种刺刺痒痒的、不安的烦躁感,总是让他掌心出汗。
八卦媒体──或是这个世界──从第一天开始就把亚歷克视为美国版的亨利王子,因为白宫三巨头是全美国最接近贵族的阶级了。
这根本一点也不公平。亚歷克的形象是个花花公子,聪明又狡黠,每一次访问都深思熟虑,十八岁就上了GQ封面;亨利王子则总是带着空虚的微笑,好像很有骑士精神,总是出席各种慈善活动,彻底的典型白马王子空壳。亚歷克总觉得亨利王子的角色简单多了。
也许他们真的是仇人。随便啦。
「好吧,麻省理工学院的高材生。」他说。「这场行动的数据分析为何?」
诺拉咧嘴一笑。「嗯……」她假装认真思考了片刻。「风险评估:美国第一公子在自爆之前没有做好准备,会造成至少五百名民众伤亡。亨利王子看起来像个梦中情人的机率是百分之九十八。亚歷克让自己被终生禁止进入英国的机率是百分之七十八。」
「这比我想的还要乐观耶。」茱恩评论道。
亚歷克笑了起来。飞机继续航行。
伦敦市的市况十分壮观。民众披着米字旗图样的长巾,或在头顶上挥着小小的国旗,全挤在白金汉宫外的街道上──应该说基本上挤满了全城的大街小巷。到处都在卖皇家婚礼的纪念品,菲力王子和新娘的脸印在所有东西上,从巧克力棒到内裤应有尽有。亚歷克真不敢相信,居然有这么多人对这种宇宙无敌无聊的事情这么热衷。他很确定,等到他或茱恩结婚时,白宫前绝对不会出现眼前的光景,而且他也绝对不会想要。
典礼本身彷彿永远不会结束,但至少气氛还不错。亚歷克并不是不相信爱情或不认同婚姻,只是玛莎是个完美的贵族之女,而菲力是个王子。这个组合的性感程度大概就跟商业交易差不多,其中既没有热烈的感情,也没有戏剧化的转折。亚歷克喜欢的爱情故事,应该要更有莎士比亚的风格一点。
等到他终于能和茱恩及诺拉一起在白金汉宫舞厅里的长桌边坐下时,感觉已经过了好几年。他坐在在诺拉和茱恩中间,累积的烦躁开始让他变得不谨慎。当诺拉递给他一杯香槟时,他便快乐地接了下来。
「你们两个知道什么是『子爵』吗?」茱恩的嘴里塞满了小黄瓜三明治。「我刚刚大概遇到了五个吧,只能一直礼貌微笑,假装我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亚歷克,你不是有上什么国际政府关系比较之类的课吗?子爵到底是什么?」
「我记得应该是指用自己创造的疯狂性奴大军建立新政权的吸血鬼。」他说。
「听起来满正确的。」诺拉正在把桌上的餐巾折成复杂的形状,黑色的彩绘指甲在水晶灯下闪闪发光。
「真希望我也是个子爵,」茱恩说。「这样就有性奴帮我处理电子邮件了。」
「性奴有办法处理工作邮件吗?」亚歷克问。
诺拉的餐巾渐渐变成一只鸟。「这种方式应该满有趣的,他们的回信会又可怜又放荡。」她装出上气不接下气的沙哑嗓音说:「噢,拜托,求求您带我走──带我去午餐会讨论布料样品吧,你这禽兽!」
「搞不好会意外有效率耶。」亚歷克评论道。
「你们两个都有病吧。」茱恩柔声说。
亚歷克正张嘴准备回击,一位皇家侍从却突然现身在他们的座位旁,像只脑袋空空又阴郁的幽魂,还戴着难看的假发。
「克雷蒙─迪亚兹小姐。」侍从深深一鞠躬,长了一张可能会自称雷金纳德或巴夫罗谬这种拗口名字的脸。亚歷克很意外那顶假发竟然没掉进茱恩的盘子里,他和茱恩越过侍从的背对望一眼。「亨利王子殿下想知道,您是否愿意与他共进一支舞。」
茱恩嘴巴半开地愣住了,未出口的话半含在嘴里。诺拉则露出兴灾乐祸的微笑。
「喔,她当然乐意了。」诺拉热心地替她回答。「她整晚都在等他开口呢。」
「我──」茱恩顿了顿,嘴角露出微笑,眼睛则斜斜地瞄向诺拉。「当然了,我很乐意。」
「太好了。」雷金纳德─巴夫罗谬说,接着转身示意。
然后亨利就出现了,活生生的真人,穿着量身订做的三件式西装,顶着一头潇洒金发,颧骨高耸,唇线柔软亲和,一如往常的帅气逼人。他的仪态气质也无可挑剔,感觉不像真人,彷彿是直接从某座白金汉宫的浮夸花园里走出来的艺术品。
他和亚歷克的视线交会,某种像是烦躁或肾上腺素的东西在亚歷克的胸口扩散开来。他大概有一年没有和亨利说到话了,那家伙的脸还是对称到令人生气。
亨利对着他敷衍地点头,好像他只是另一个寻常的客人,而不是青少年时期抢了他在VOGUE专栏首次亮相机会的人。亚歷克眨了眨眼,一股怒火涌上心头,然后看着亨利将他愚蠢的屁股下巴转向茱恩。
「哈啰,茱恩。」亨利对茱恩绅士地伸出手。茱恩脸红了,诺拉则假装自己快被电晕了。「妳会跳华尔滋吗?」
「我……相信我学得很快。」她回答,然后小心翼翼地将手搭在他的掌心,好像他可能会耍她一样,但亚歷克才不相信亨利具备这种幽默感。他领着她走向舞池中一对对旋转的贵族。
「所以现在是怎样?」亚歷克怒视诺拉折的餐巾鸟。「他打算藉由搭讪我姐来叫我闭嘴吗?」
「噢,小朋友。」诺拉拍了拍他的手。「你觉得每件事都跟你有关,这点也是满可爱的。」
「说实话,的确应该要啊。」
「就是这种精神。」
他瞄了一眼舞池,观察茱恩随着亨利翩翩起舞的样子。她的脸上带着一抹恰到好处的礼貌微笑,亨利的视线却始终落在她的身后,这让人更不爽了。茱恩是个完美的女孩,至少亨利可以多分一点注意力给她吧。
「但妳觉得他喜欢她吗?」
诺拉耸耸肩。「谁知道?贵族都很奇怪。也许他只是为了礼貌,或是──喔,出现了。」
一名皇家摄影师冒了出来,开始狂拍他们共舞的画面,亚歷克知道这些照片下周就会被卖给《时人杂志》。原来是这样吗?利用美国第一千金来散播愚蠢的约会传闻,好譁众取宠?菲力王子也才占据新闻头版一个星期而已耶。
「他其实看起来满不错的。」诺拉评论。
亚歷克招来一位服务生,并决定把接下来的舞会时间都用来系统性地灌醉自己。
亚歷克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也不打算告诉任何人──他第一次见到亨利王子,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他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才会回想这件事。
他很确定在那之前自己也在新闻上看过他的脸,但直到那一次,他才真的看见了他。
茱恩当时刚满十五岁,拿自己的生日礼金买了一期五彩缤纷的青少年杂志──她对八卦杂志成瘾的坏习惯很早就开始了。杂志的中间有附赠几张可以撕起来贴在置物柜上的小海报,如果小心地用指甲把钉书针撬起来,就可以不撕破地拆下来。而其中一张海报的正中间,是一位男孩的照片。
他有着厚重的金发和大大的蓝眼睛,带着温暖的微笑,一边肩头扛着一支板球棒。那一定是抓拍的,因为那种快乐又阳光的自信是不可能摆拍出来的。海报下方的角落用粉红与蓝色的字体写着:亨利王子。
直到现在,亚歷克仍然不知道是什么吸引了他,但当年的他不断熘进茱恩的房间,翻出那张海报,用指尖轻触那男孩的头发,好像只要想像得够用力,就能真的摸到头发的触感。
而后,随着父母的政治地位越来越高,他逐渐意识到这个世界很快就会知道亚歷克是谁。于是有些时候,他会回想那张照片,试图让自己学会亨利王子那种信手拈来的自信。
(他有想过直接把海报拆下来带回自己房间,但他从没这么做。他的指甲太短了,不像茱恩或是其他女孩的长指甲那么好用。)
然而,当他第一次面对面见到了亨利本人──第一次听见亨利对他说出那些冰冷、疏离的话时,他觉得自己全搞错了。那个漂亮、开朗的男孩并不存在,真正的亨利王子美丽、遥不可及、无趣又封闭。这个不断被八卦媒体拿来和他比较的人、这个他不断拿来和自己比较的人,自认为比亚歷克或其他人都更优越。亚歷克不敢相信自己曾经希望能够变得像他一样。
亚歷克不停灌酒,不停在沉浸和抛下这些思绪之间切换,在他混进人群和与美丽的欧洲贵族共舞时,都在纠结这件事。
当亚歷克脚步翩翩地离开某位贵族小姐时,他看见一个孤零零的身影站在结婚蛋糕和香槟喷泉旁──又是亨利王子,一手拿着酒杯,看着菲力王子和新娘在舞池地板上迴旋。他看起来彬彬有礼但心不在焉,像是有更好的地方可去,却不得不待在这里。亚歷克最讨厌他那种态度了,忍不住想过去拆穿那层表面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