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景思虑一下,道:“是有这个打算,只是这件事得和家中人商议一二,而且城中购置房屋银钱不菲,我还得攒一些呢。”说着,他笑了笑。
宁景自然是想在城里买个住所的,书中灾年城里治安比村里好,有官兵把守,避免土匪肆虐,而且到时候还会有流民到来,城门关闭不让这些流民进城,这些流民就会分散到村子里,造成许多祸乱。
只是宁景有些犹豫,是买在玉周城好还是平遥城好。
书中柳和宜一家实在是太种田了,守着一处地方不挪窝,整日都是家长里短,三餐四季,全文做过最大的决定就是开店铺和开分店,最伟大的事就是灾年分粥给灾民,然后渡过灾年,涂格身份曝光,恢复官职,柳和宜做了将军夫郎。
仔细一盘点,柳和宜一家子的足迹就围绕着和安村、镇上、平遥城,连玉周城的描写都少。
这导致宁景只知道灾年时平遥城的状况,不知道玉周城是如何应对的,两相比较,谁更好一些。
索性宁景现在身上银子不足在城中买个好住所,他也不急着决定,可以先赚钱,然后确定买在哪里,还能问问夫郎想住哪。
至于村里的房子,宁景决定还是翻修一下,毕竟城里买房不耽误他在村里还拥有一栋小别墅。
和吴先生关于接下来要说的话本闲聊了几句,宁景就回了他在城里租住的院子。
自从他扮成“景先生”,他就不和人合租了,直接整了个独立小院子,他住一边,冉书同住另一边,私密性也好,位置离望春楼更近了,就是离夜市远了一点点。
他并没有购置奴仆服侍,主要是目前宁景还没有足够能信任的人,他的身份现在是能隐瞒就隐瞒,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尤其不能让踏雪楼知道。
在外面宁景还能戴着面具,回了家自然不会戴着,若是要出门吃东西,他就戴个斗笠,不让人看见“宁景”还在玉周城频频出现就可。
冉书同正坐在院子里的桌椅上喝茶,见宁景回来,便招呼人过来,倒上茶,道:“话本的分成已经和徐老板谈好了,这是合同契书,上面公印都已盖好,请宁兄过目一下。”
徐老板正是玉周城最大书馆的老板,之前冉书同一直在他手里接活抄书,也算熟悉,见冉书同做了“景先生”的录笔先生,很是兴奋,直接敲定以后“景先生”的录笔话本都要交给他来出售,分成价格都好商量。
宁景拿过合同看了一眼,书馆方承接以后书籍的抄录、宣传和出售,这些都不需要宁景操心,给他的分成足有四成,书馆拿五成,冉书同一成,可以算得上很厚道了。
一般和书馆合作,书馆要拿六、七成,主要是书籍还要找人抄录多份,花销都是书馆出,所以说书先生就得少赚一点。
而录笔先生一般拿个百分之五就算不错了,冉书同能拿一成,也是宁景同意,书馆也允许了。
“可以。”宁景颔首道,对于这个他没有意见,不用他多余操心,每个月还有分成拿,他最喜欢这样的赚钱路子了。
就像他上辈子吃股份一样,安安心心当个闲散公子哥,何乐而不为。
对了,他在听风楼还有蛋糕奶茶的分成呢,这次回去正好收一次看看,能有多少银子。
冉书同也有一份合同,他心中万分感谢宁景提携他,要不是宁景,他现在的命运难以捉摸,可能还在牢中蒙受冤屈,家中人也不能幸免下来。
冉书同想着一事,忽然道:“宁兄,你猜我今日在书馆遇到谁了?”
宁景疑惑,道:“谁?”
“齐鹤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又名宁景的各种来钱路子 o(*≧▽≦)ツ ~ ┴┴
要发大财咯,宁小攻,过上城里有房,村里有别墅,手里有巨款,身后有各种股份的快乐生活,噢耶!
再闻这个名字, 宁景竟有点陌生。
冉书同继续道:“说来你不信,他是来书馆催《大羿射日》快点上架的。”
宁景沉默了一下,不由啧了一声。
青山学院就在玉周城郊外, 这些日子《大羿射日》两个话本名声大噪,会有学子来听书一点也不奇怪,说不得他哪场说书时,台下坐着的就是他往日的同窗。
只是宁景多虑的毛病有点犯了,他遮了脸, 但是声音没有怎么变化,毕竟他不会变声, 还是吴先生临阵教他压了压嗓音, 显得成熟稳重了些许,和自己的声音有些差别。
但是这不代表别人一定听不出来,比如沈云开, 他是变声方面的行家, 就一下认出宁景来了。
学院那些人对于宁景就是个定时炸弹,要是认出现在望春楼声名鹊起的“景先生”就是宁景, 还不知道这些人要怎么敲诈勒索,威胁宁景。
毕竟,当初这些人就试图用流言威胁宁景要银子, 宁景没给, 就联合夫子给他赶下学院, 还扣上各种罪名。
要是让他们知道宁景现在的身份和身价,这不得直接把宁景当摇钱树薅啊。
不过, 也不需要太担心, 毕竟谁能想到学院里一无是处, 学问吊车尾的宁景, 会是望春楼风度翩翩,神秘博闻,来自华夏的“景先生”呢?
宁景想着这些事情,心里有些打算,若说他现在最缺什么,莫过于一个让人敬畏的身份,背景,或者说是——靠山。
没有权力保护的财富就是泡沫浮萍,一只只黑手想抢夺便抢夺,根本就守不住,反而会成为别人陷害他的动机,或者沦为别人的钱袋子。
宁景绝对不会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别人不会盯上他,他必须趁着现在还不太引人注目,设法搭上一条足够稳的船。
只是,这条船,在哪里呢?
冉书同不知宁景坐在那想什么,这么些天跟着宁景做事,他只觉得那位道长给宁景批命太准了,宁景就是八个心眼子,凡事都要琢磨再三,聪慧过头。
俗话说,慧极必伤,难怪道长要让宁景“傻”个二十年,才能保住他一条命。
宁景在院子里坐了很久,直接头顶爬满繁星,夜风冷了,才回神,看了会星空,搓着冰凉的手,踱步回了房间。
准备回家前两天,宁景给家中寄了两封信,一封给柳静秋,道他就在这几天回家,可以提前通知朋友准备去听风楼游玩的事,约好时间。
另一份信给苏先生,先是问好,表示过些时日就登门拜访,另外感谢他帮忙盘下徐记卤肉店,到时见面肯定答谢他一番。
回家前的事差不多安排好,宁景就向赵楼主请了假,准备回去十天,这时间不包括路上的行程,所以说应该是十二天。
赵楼主理解他思家之心,只是也隐晦提了让他尽量安家在玉周城,不然以后每个月都请假回去一趟,耽误望春楼的生意,也耽误宁景自己。
他现在名声逐步提升,忠实听客日渐增加,在这上升期间一下消失近半个月,难说别人是更想念他还是直接把他忘了。
宁景只能表示这个问题会尽早解决,他也有些无奈,于情于理现在都不是他暴露身份的时候,要是把柳静秋和宁何氏现在就接来玉周城,那他暴露的风险很大,于前途十分有碍。
而且宁何氏还不知道他被逐出学院,在她心里最希望还是看宁景考功名,若知道这事不知会有什么反应。
至于柳静秋,宁景反而不担心,夫郎通情达理,他解释一下想来能理解他。
说来,宁景还真想把柳静秋接来城里,再给他安排几个奴仆照顾,每天听曲看书,养养花,逗逗狗,宁景私心里觉得柳静秋就应该过这样的生活。
宁景要离开一段时间的消息并没有当天放出,准备等他离开两天后才告知外界,而在当天晚上,宁景就已经通过院子底下的地窖进入另一个房间,第二日直接光明正大走人了。
“便让那些人蹲着吧,真是鼠辈。”冉书同嗤笑道。
两日前他们就感觉有人在跟踪他们,虽然不知道是谁派来的,但是八成和踏雪楼脱不开关系。
不过也无所谓是不是踏雪楼,对方那个做派有此行为也不意外,锅背着就是。
当初宁景选择租那个院子,很大一个原因是它带有一个地窖,挖的很像地道,直通另一个空房间,和院子中间还隔了两家住户。
租这个院子必须带那个房间,普通人家觉得没必要,还费钱,但是对宁景刚刚好。
此时两人已经坐上回家的马车,宁景琢磨了一下,道:“我总觉得楼里还有间谍,似乎知道我要离开一段时间的消息,昨天周围蹲点的人多了两个,晚上也不离开,似乎很想知道我离开会去哪里。”
冉书同咂舌,道:“望春楼怎么跟个塞子似的,什么消息都藏不住。”
宁景笑道:“因为踏雪楼专心经营这个啊,别人想办法提高话本吸引听客,他们专心搞垮同行,自然于此道精通,善收买人为他做事。”
“只是我有点好奇,楼主就不知道这些吗?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楼主有没有往踏雪楼安插眼线呢?”
宁景想了想,觉得这事有几分可能,做生意的有几个真善茬啊,你来我往是常态,踏雪楼能做初一,望春楼就能做十五。
在外这些勾心斗角,宁景不想带回家,想了一会儿后干脆放之脑后,心情颇好看着外面的风景,一路晃晃悠悠往家的方向前进。
因出发早,路途顺畅,天擦黑的时候,宁景回到了家,冉书同在镇上和他分开,算着时间应该比他晚一个时辰才会到
“汪汪汪!”
“汪汪!”
院子的门并没有关,宁景听到一阵小狗叫声,低头一看,发现篱笆后面缩着一只白乎乎的狗子,正一脸警惕盯着他。
不过刚刚似乎听到两声狗叫啊?
宁景再仔细一看,不知何时他脚下还蹲着一只,好嘛,是小黑。
这小黑狗比小白狗胆子大,像是不怕宁景,站起来围着他绕了绕,探头嗅了嗅宁景的气味,然后跑开,扑向小白,打闹起来。
宁景饶有兴趣看着小狗,比起一个月前,小狗都长大不少,不过还是小奶狗,圆滚滚的,长得很萌,颜值很高。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燃烧颜值长大。
见饭厅里有烛光亮着,宁景走过去,高声喊道:“娘,夫郎,我回来了!”
一阵响动后,两道人影一前一后跑出来,宁何氏急急来到宁景面前,上上下下看他,昏黄的眼中惊喜心疼皆有,“我儿你终于回来了!我们一直想着就这两天了,你终于是回来了!天这么晚了,又赶了一天路吧?辛苦我儿了,辛苦我儿了!”
柳静秋举着油灯跟在后面,目光切切看着宁景,各种情绪都压在一双潋滟的眼眸中,尽数化作喜悦投向眼前人。
宁景笑道:“不辛苦,回家有什么辛苦的。”
“你们刚刚吃饭吗?”
宁何氏道:“今天是晚了点,刚坐下吃,景儿你吃了没有,一起再吃点。”
柳静秋走到宁景身边,低声道:“今天我做的饭,做慢了一点。”随即抬眼瞧着宁景,眼中带了些期许。
宁景回眸看他,颔首道:“那得尝尝夫郎手艺了,对了,刚刚怎么没看到小灰?”
“那只狗跟着在里面讨肉吃呢,这只灰狗最能吃,长得老胖了。”宁何氏不太高兴的道,又能吃又没多大用处,养这三只狗不如多养头猪。
宁景却是一笑,宽慰道:“能吃是福,狗长得好说明主人家生活好,是福兆!”
其实宁景在镇上吃了东西才回家的,但是柳静秋都说饭是他做的,其实就是希望他能尝尝,他肯定要给夫郎一个面子。
宁景面不改色吃下一碗,柳静秋在旁边给他布菜,只要看他哪个菜多吃两口,碗里没了,马上给他夹过来。
桌上有一荤一素一汤,小炒肉片,清炒小白菜,汤是蘑菇汤,很是鲜美,宁景一连喝了两小碗。
等他吃完后,柳静秋就如等待夸奖的小朋友一样,眼巴巴的看着宁景,等他评价。
而宁景没有让他失望,微微一笑,道:“小肉片盐稍微重了一点,小白菜炒的很好,夫郎炒青菜有天赋,汤很鲜甜,咸淡适宜,做的很不错。”
柳静秋眼中顿时溢出欢喜,快快乐乐收拾了碗筷,抿唇笑着端去厨房清洗去了。
宁何氏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哼了一声,和宁景吐槽道:“现在手艺是不错了,景儿你是不知道他糟蹋了多少粮食,我那是吃又吃不下,丢了又可惜,倒给狗狗都不吃,只能给猪吃,幸好猪不挑食。”
宁景笑道:“凡事都要经过学习和练习,夫郎肯用心学厨艺已经非常值得赞扬,娘您是不知道,孩儿在玉周城听说,现在外面很多姑娘哥儿嫁人都不做饭,也不做家务照顾夫君公婆的,像夫郎这样的哥儿已经很少见了。”
宁何氏难以置信道:“果真如此?景儿你莫要唬我,哪家女子哥儿嫁人敢如此啊?那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宁景一脸认真道:“孩儿骗您做什么,您不信就去城里打听,谁家听说您儿媳妇学做饭干活,都要说您娶了个顶好的媳妇,都要羡慕呢!”
宁何氏一脸不可置信,可是宁景神色太认真,连她都开始怀疑自己多年来接受的认知是不是真的落伍了,外面世道都变成这样了?!
而宁景只是无声一笑,外面自然不是如此,但是宁何氏也没地真的去问,所以他说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
宁景:别人家夫郎都不下厨的,我家夫郎下厨真的太贤惠了(/≧▽≦)/~┴┴
洗漱后, 到了床上。
宁景躺下只感觉一身舒坦,眼皮子有点打架,只是他感觉夫郎还在看着他, 并且很有话说的样子,便打起精神来,笑着看向他。
“怎么了?有什么话想和为夫说。”
柳静秋看了他好一会儿,直把宁景快看困了,才道:“夫君, 我今天和娘山上采蘑菇了,刚刚喝的蘑菇汤就是新鲜采摘的, 院子里的背篓里还有好多, 娘说明天早些担去镇上卖掉。”
宁景撑起头,看向柳静秋,笑道:“夫郎真棒, 都会摘蘑菇了, 我还不会摘蘑菇。”
柳静秋眼睛亮起来,兴致勃勃道:“这些日子只要下雨, 山上就会冒蘑菇,都在树叶底下压着,要用棍子挑开才能找到。”
“有时候树叶堆积厚了, 我不太敢挑开, 好怕里面有蛇啊, 娘就什么都不怕,一扫就是一片蘑菇。”
“我好久才捡到一个, 就忍不住嘀咕了一句‘怎么半个蘑菇影都没有’, 没想到被娘听到了, 娘就说, ‘蘑菇哪来半个的!’,结果,我一挑开草丛,还真有半个蘑菇!”他偷偷笑了笑,显得有些坏,继续道:“原来那是被虫子吃去了一半的蘑菇,真的就有半个蘑菇!”
柳静秋笑得开心,宁景也不由勾唇笑了笑,他虽然没有感同身受当时他们两遇到这种乌龙事情的搞笑快乐,但看到柳静秋笑得如此高兴,他便也感觉很开心。
宁景揉了揉他的头,指腹摩挲着细软的长发和头皮,后者渐渐安静下来,许久后,突然道:“夫君,我有和娘相处的很好。”
宁景顿了一下,定定看着柳静秋,后者的眼睛回望着他,满眼满眼都是他的身影。
宁景知道,如果宁何氏不是他的娘,依柳静秋的性格,他永远不会尝试着和她好好相处,而是会选择敬而远之。
现在,他对自己说,他有和娘好好相处。
那股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又绕上宁景心头,像一根根无形的线不知不觉,从头到尾,把他的心缠绕、包围起来。
他不是感情的白痴,但他实在不能理解这种感情的诞生,或者说感觉很突兀,所用时间太短暂。
宁景从来不信一见钟情,但他信日久生情,在他曾经预想中,他如果和人产生感情,那必然是一年一年累积的结果,而不是短短三四个月。
对象,还是个十六岁,对他而言,是个孩子的人。
“睡觉吧。”宁景的手盖住柳静秋的眼睛,他感觉到手心处的眼睫动了动,然后合上。
“嗯。”柳静秋轻轻点头,伸手抓住宁景的袖子,慢慢依偎过来。
一夜无话。
第二日,宁景起的很早,他到后山处的竹林练了半个时辰的声,演习了一下说书,才慢慢走回家,路上枝叶上已经有露珠凝结,空气微寒,土地还是湿润的。
此时天色已经全部亮起,家家户户都能闻到饭香,还有碗筷碰撞的声音,以及人语声。
宁景看了看别家的房子,有条件的人家都是筑起青砖瓦房,地上铺了青石板,看起来干净整洁,而且他们大部分都起了院子围墙,这不仅可以起到私密性,主要是村子靠山,若有野兽下山,围墙就很安全。
但围墙仅限几家富户才能有,一般人家都是围了个篱笆墙,圈一块地作为家里院子。
宁家则是两者结合,有一面墙,其他三面是篱笆,那面墙还是宁父在时筑起的,后来宁父离世就不了了之。
现在靠着那面墙,宁何氏用土砖砌了一个猪圈,养了一头猪,围了个鸡舍,饲了五只鸡两只鸭。
宁景进了院子,就闻到一阵小米粥香,还有煎鸡蛋的味道,他走进厨房,就看到柳静秋在灶台忙活,两边灶台一边煮着粥,一边煎着鸡蛋,台子上还摆着小碟装好的咸菜。
柳静秋看到宁景走进来,抬眉笑道:“夫君,饭马上就做好了,你先净手坐会儿,娘一大早就挑着山货出去了,让我们自己吃。”
宁景笑了笑,看他想去加把柴火,便把人支开,自己卷起袖子蹲下/身,架柴烧火。
柳静秋微愣,回神过来,轻轻笑了下,回到灶台前几下把蛋煎好,又把咸菜加热,夹起一点尝尝味道,满意点点头。
等饭做好,宁景和柳静秋一起端到桌上,一边吃一边闲聊。
宁景道:“夫郎,我有意在村中另建一个新家,现在看好两处位置,一处离你娘家近些,在村南那块竹林旁边,有一片空地看着还不错,另一处就是村西的池塘边,环山绕水,离菜园近,好出村,还有一片桃林,风景秀丽,你觉得哪处更喜欢?”
本来他是想翻新一下家里,但是宁家和另外几家人房屋相邻,平时挺热闹,但扩建的空间小。
如果要建宁景当然想要建造一个舒坦的乡间小别墅,空间足够,不用很大但不会感觉狭小,一人一间卧房,加个客房,书房,厨房,卫生间,储物室等,院子要足够大,围墙围起来,里面种一些花草,后院布点蔬菜,搭个猪窝,鸡舍,牛棚,门口再种几株果树和花树,放个桌椅,架个秋千,做三间小狗窝……
宁景觉得生活需要诗意,这个诗意不分时间地点身份,只要他力所能及,他就去过这样的生活,和自己的家人,布置这样一个家庭。
柳静秋一直安静的听宁景向他描述新房子,眼底像有星星铺满。
宁景说完后,看着柳静秋,示意他说说自己的看法,还有哪里不满意的,或者要添加的。
结果,柳静秋想了许久,脸上竟有些难受和迟疑,他道:“为什么要每人一间厢房,夫君要和静秋分房睡吗?”
宁景微愣,随即轻笑出声,用袖子掩住嘴角,一下竟就笑的停不下来。
柳静秋抿着唇,眼睛微微眯起,看着宁景。
宁景见夫郎脸上有些委屈,还带了点某种危险的信号,大概就是下一秒能扑上来掐他腰间软肉的感觉,顿时收住笑,一本正经凑近柳静秋。
他道:“肯定不是啊,那是要留给我们以后小宝宝的房间,夫郎不给为夫生宝宝吗?”
霎时,空间安静下来,柳静秋屏息愣愣看着宁景凑近的面孔,脸不争气的攀上了层层红晕,连指尖都开始颤抖。
过了两息,宁景拍拍他的后背,道:“呼吸。”
咋这么不经撩呢?
写信的时候倒是胆子大,还敢和他说,想他了能不能给他写信,真见面了撩拨两句,就紧张的连呼吸都忘了。
柳静秋不着痕迹加速呼吸,目光移向他处,指节捏住筷子,好半晌,才低声道:“为、为夫君生育子嗣,是我……应该做的事……”
宁景笑了一下,目光柔软的看着他,揉了揉他的头,道:“不是你应该做的事,而是你愿意,就算你是我的夫郎,如果你不想要孩子,害怕生孩子,或者就是单纯不喜欢孩子,你都可以选择不要,我也不会逼迫你,孩子是两个相爱的人的结晶,而不只是责任和义务。”
柳静秋呆愣的看了宁景好一会,这些话对他而言太过惊世骇俗,甚至他觉得自己在做梦,或者是宁景在发疯。
这是第一次,宁景向柳静秋传递自己后世的观念,他知道这样的观念对于柳静秋来说多不可思议。
但是,这些确实是他心中所想。
他想尊重柳静秋,他知道柳静秋现在对他是全心全意的顺服和带着感动的爱意,这更多是基于他是柳静秋夫君的身份。
柳静秋哪怕接受过一些教育,相对这个时代的其他哥儿女子思想进步许多,但骨子里还是以夫为天,只要丈夫对他还可以,他就愿意扮演贤妻良母的身份,使自己努力去适应丈夫,和这个新家庭。
宁景甚至觉得,如果他不是一穿越过来就是柳静秋丈夫的身份,柳静秋可能从头到尾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他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只想尽最大可能尊重柳静秋,让他一步步明白自己的心,到底愿不愿意喜欢他,和他在一起,生儿育女,共度余生。
尊重爱人,就是尊重自己。
宁景一直都是如此认为。
而且,现在柳静秋还太小了,心性不成熟,他也许对宁景有几分真心喜欢,但这种喜欢对于宁景来说,就像高中时期荷尔蒙躁动,很美好单纯,但是不够稳定,太过梦幻,经不起敲磨。
他愿意陪夫郎慢慢长大,呵护这颗珍宝,经过时间长河细细冲刷,形成最后的明珠。
“夫、夫君……”柳静秋声音有些哽咽,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他不太明白宁景话里的意思,但是能感觉到他的珍视,这让柳静秋一颗心从头到尾发颤。
宁景擦去他眼角溢出的泪,将人抱在怀里,笑道:“那静秋现在可以告诉夫君,想新家建在哪一块地方吗?”
柳静秋埋在他怀里,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闷着声音,道:“离家近一点的。”
他没有说哪个家,但是宁景知道。
哪怕柳家那些人对柳静秋算不得多少真心,但在柳静秋心里,那里还是他的
最主要,是柳老太还在柳家,离得近,柳静秋就能时常去看看柳老太了。
“好,明天就去找村长问问那块地价钱几何,今天我有一天时间可以陪夫郎,夫郎想做些什么呢?”
柳静秋小声,道:“……采蘑菇?”
作者有话要说:
宁景:好浪漫啊,我们采蘑菇吧(¬_¬)
(急,夫郎爱上采蘑菇怎么办)
于是,他真的和夫郎捡了一上午的蘑菇。
等宁何氏下午回来, 就发现挑出去的蘑菇还没卖完,家里又多了一竹篮的新鲜蘑菇。
她刚颇感欣慰,觉得已经把柳静秋驯化成她这样为家奉献努力摘山货赚钱的模样,转头就看到宁景像刚洗完澡的样子,身上披着件竹青色外套, 头发湿漉漉搭在肩上,却没有管, 反而在侍弄几支桂花。
桂花枝叶上还带着水珠, 叶脉翠绿,似是刚折下来不久。
宁景在书房找了个瓷瓶,盛了些水, 将桂花插在里面, 准备放在他和柳静秋的房间。
这是在山上发现的野桂花,品种还不错, 花朵橘红,香味扑鼻,树形也漂亮, 宁景一看到就把它暗暗记在心里, 这样好的桂树等他房子建好了, 可以直接移植到院子里,当个院景。
“你也去山上了?”宁何氏瞪大眼睛道, 现在才未时, 这会儿洗澡可不就是从山上下来才洗。
农村山上采山货可不是城里公子小姐找处风景优美的地方秋游, 穿的光鲜亮丽, 看到平地一个蘑菇,姿态优雅的轻轻摘起,放在小竹篮里。
他们上山前要换上家里不要的衣服,从头到尾包裹严实,连头发都尽量不露,不然被枝条挂住头发可难受了,上山布鞋肯定也不能穿,得穿着麻练鞋,袖子裤腿都缠住,整个人都十分干练,然后背着竹篓,拿着柴刀,就进山。
宁何氏是怎么也想象不到自己风度翩翩的儿子穿成那个鬼样子,和柳静秋钻进山里,还采了一篮子蘑菇回来了。
她十分心疼,她儿子哪是能干这种活的人!
事实上,宁景就是穿成那样和柳静秋一起去了,后者进山几次已经十分熟练这样穿,还是宁何氏教他的,现在他教宁景。
然后两个人都摇身一变,一对璧人变成两个樵夫,背着竹篓快快乐乐进山。
宁景不论前世还是今生,这种体验都是第一次,感觉颇为新奇,尤其是两个人穿的灰头土脸,拿着柴刀的样子太有喜感。
要是他现在手里有个相机,高低得照两张照片留念一下。
对于宁何氏的发问,宁景笑道:“就在附近山头转了转,娘,您看这桂花开得多好,香气宜人,我和夫郎摘了不少回来,待会给您房里也插上一些。”
宁何氏摇头,道:“你们闻着好,我闻着闷人,不要!儿啊,你怎么能去山上,下雨后路滑,山上危险得很,再说你一个读书人,这事哪是你做的,让你夫郎一个人去就好,娘教了他好几次,他现在熟练得很,没事多上山摘点山货,也好补贴家用,不然整天闲在家好吃懒做像什么话!”
宁景眉头皱起,眼中闪过冷意,不带温度的哼笑了一声,道:“娘这话说的,孩儿上山危险,夫郎就不危险了吗?”
宁何氏噎了一下,道:“这能一样么……”
宁景直接不由她多说,道:“此话就此打住,以后我不上山,夫郎也不准去,娘您要是舍不得那些山货就自己去,但孩儿要告诉您,山货才能卖几个银子,您这把年纪跌了摔了,少说几十两银子的医药费,到时候没钱治,儿子也不念书了,早早寻个谋生手段赚钱养家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