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颜酡 滟谈 水月镜花 之 千帆尽
——也许发生也许不
当千帆过尽 你翩然来临
斜晖中你的笑容 那样真实
又那样地不可置信
第1章
我从未如此相信。所有的璀璨,与全部的遗憾。
初见时他只有十七岁,在名叫天上之风的超级游轮上。他称自己为奥琪德·萧。省略中名之后,听上去仍古怪别致得很。后来我知道他就是萧未央,英伦萧氏第二十二代主君,他们叫他兰花公子。
那时他甚至还没有我高。
然而他就是那样,安静美丽地站在我面前,嗓音清澈温暖,“你天生就是需要照料和陪伴的,让我来照顾你。”
甚至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
想要拒绝时我看到他的眼睛,莹蓝瞳孔静静吸纳所有失望,所有绝望,面对一切,再主宰一切。他言出必行,那双眼仿佛在说,不需要浪费时间。所有的否定在他面前都宛若尘埃,风吹即散。我想我是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这样的一个少年,这样一种力量。
有生以来,从未如此安然。
结束他的中学毕业旅行,他带我返回英伦,介绍给他的家人,他的父母与同胞妹妹,之后被安置在他身边,我以为那一切都不是真的。我像一枚被放置在冰层上的冰凌,水滴一刹那流淌,瞬间融入其中不分彼此——那当然不是我的力量,然而我能够见到的所有人,面对我的时候,他们的态度,仿佛我自出生始就没有离开这悠悠四百年的豪门世家。绝对的尊重与一丝掌握得恰到好处的冷淡——因格外稔熟亲切,故此擦近放肆然则又不可捉摸的那种冷淡疏落——令人加倍感觉自在。
兰蕤,我不知道他在背后对这一切下了多少功夫。
有时我在镜中端详自己的脸,像久已逝去的孤魂在凌晨青色雾气中投来明艳迷人一瞥。我清楚明白这并非我的美,或者勉强可以称作我的罪。我奢求一个放纵的理由,却连罪孽都需要乞求。这世界如此现实。夜风拂起窗帘,我走去关窗,撞到了窗边雕有莲花和鱼纹的曲脚圆桌,于是连忙扶住一樽险些倒落的青花瓷。我把沉重织花锦缎曳地窗幔踩在脚下,一点温暖一点恣意。床上的少年翻了个身,含混却坚定地说,优,为什么不回这边来。
我就来。兰蕤。
我叫他兰蕤,没有其他名字。
他有太多名字。但我只叫他兰蕤。是他的嘱咐。
于是我回到他身边,小心翼翼把身体滑进手工刺绣丝面盖被,一半温凉是床铺上空虚着我的位置,一半暖煦是他平静的体温。他合着眼伸手过来揽住我的肩,抱进怀里,鼻尖和嘴唇抵住我的头发呼出温暖光亮雾气。我能看见那淡淡水雾的色泽,明亮如艳阳之下东方佛像上的金箔。
他年轻如艳阳。
这是他十八岁的秋天。在他剑桥的别墅,后园有满满一园玫瑰,附近有公园,树叶已经开始飘落。房子不大,但美丽精致,像他这个人,恬静,不夸张,一望可知的雅丽高贵无懈可击——且实用。
这年他读大学二年级,圣三一学院的法学学生,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法学学生,除了他只会为了绝对的珍本善本参考书去图书馆,极少参加各种社团聚会联谊玩乐,在剑桥有他自己的别墅……一个富可敌国的法学学生,未来或者还会权倾天下。然而落在我额上的吻,柔软纤细的嘴唇温存地停留,有时会让我忘记这些。爱恋会令人软弱令人盲,令人失去力量,他却借此生存并得心应手……那是他给我的感觉,谁知正误。
现在我有了一个Porcelain名字叫林未忧。护照上的名字是Eunyne ·Lynn。林是他父亲的姓氏,他叫我优,他的母亲直呼我尤尼恩。我对她一无所知,但显然她对我的了解比我本人还多一些。她没有掩饰这一点,而我不想知道那是为什么。剑桥的天晴时阴时我尚且无暇在意,还顾得了多余是非。她不过是个母亲,一如我不过是个无来处无归处的生灵。兰蕤买给我一只珍珠米色视屏手机,时常在回家前打电话给我,有时刚出课堂,黑色短袍还没有换下,洁净笑容永远带着种不可冒渎的光彩,轻轻说,我很快到家。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不满足,自然我也不晓得何谓满足。他回来陪我喝最好的白酒,水晶盘子里鲜红草莓艳泽诱人,像天使的蔻丹,他有最好的厨子和管家,所以我们经常在家里用餐。两人一起挤在容易让人困意朦胧的丝绒沙发里,他喜欢枕在我腿上背书,大段法律条文,大串案例分析,他太适合这一科,我知道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是一种可怕的天赋。
而这生活平淡,似乎毫无内容。我无话可说亦无事可做。我用一年时间把头发留到及肩,和他相仿的长度。而那一年他长高了差不多十公分,衣服鞋子统统要重新置过,并肩时终于需要低下视线看我,这令他很开心。周末他教我开车,车房里有两辆车,都出我意料,完全不是年轻人口味。一辆黑色平治,一辆白色雪铁龙,后者车窗是那种千寻海水不见光深墨绿色。我不养宠物,兰蕤并不问原因。假日我们在看探索杂志节目,我躺在沙发上,他躺在我身上,仓鼠般暖暖偎成一团,他喝冰水,我喝菠萝奶昔。我随手指一指屏幕上的莎草纸卷说,他们大概弄错了。兰蕤一愣,问我,“怎么会知道?”
我摇摇头,“自然我知道。”
他端正坐起来想了一想,拿过我的奶昔喝了一口,露出似笑非笑神情。
我不知道他知道了什么。但我确实认得那些,象形文字,楔形文字,腓尼基文,再古老一点,东方的甲骨文或者梵文,语言和灵魂并不相干,再繁复文字也不过透露人类的存在与内心。生命如风来了又散,而我存在于这世间业已太过长久,我记得他们的存在,即使留下来的只是那些符号,对我而言,它们是稔熟久违的陌生人。
但它们还是它们,而我,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不是一个肉身、一个名字一个身份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固然蠢钝固然不解人情世故,这点事,我还是明白的。我活了那么久,这样的生命比煌煌正史更像个大笑话。我甚至不知自己究竟需要什么。这有多么可怕……当然如果意识不到,也无所谓。但兰蕤,他教会我这些。他令我学会思考更多,且在最初便提醒我这将喜忧参半。
“我会在你身边。”他温和地握着我的手,略微用一点力,直视我的眼睛。“我会倾听你,任何事,只要你愿意倾诉。”
那意味着他对我的影响不止在外部,更想要延入内心。
他说过他会照顾我,而他的确做得到。
我也并不相信他会忘记那一点:我是不老不死的,而他则是凡人。我并非人类,初见时他那绝色的贴身保镖想必就已提醒过他。琅玕,和我一样的怪物,以不老之身和超凡能力混迹人间。
我们都是一样,不想做神,亦做不成真正的人。
于是得过且过。
不同的只是我足够愚蠢,尽管生年已不可数,我存在于世间的日子天荒地老,但我对这世界的了解并不比我外表看上去的年纪所应具备的智识更多……甚至也许缺乏得多。我爱过一个人……不,并不能称作一个人,一个吸血鬼。然而他死去了,带着我的一切希望与幻想。
第2章
那之后我开始痛恨镜子,厌倦看那柔和线条细巧轮廓于镜中流淌,不再盼望被谁的指尖轻轻抚上。为了我爱的那个人,我为自己制造了这样一个躯壳一张脸,纯血东方容颜,樱朵般的唇,狐般的媚眼,山清水秀,清丽得男女莫辨。这样的美,就不需要性别佐证。
即使这样,也无法将他取代。即使一模一样,即使耗尽十年光阴,拥有了仿佛人类的肉身,我依然不是他,依然留不住我的爱人。
我不知道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后来我在人世间漂流一阵,直到偶然与兰蕤相遇。之前那些日子里,很多人想要将我带走,一夜或者一段,各种人,各种场合,各种生活,荒凉,芜杂,疯暴,混乱,不可理喻,不知所以。我的岁月穿越了一片血腥嘈乱丛林,才遇上他。如同跋涉过漆黑妖艳黑夜,陡然踏上洁白冰原一望无际,面前湖水湛蓝,是梦中的一道光,月光。
我记得他十七岁的样子,洁白亚麻衬衫单薄轻飘地笼在身上,那身骨似乎比我更加纤瘦,他还是个孩子,吻我时要微微踮起脚尖。他只吻我的额头和脸颊,温柔放松得像是如此做过一千次。头发垂下来时他看上去像个秀丽女孩,漆黑发丝里荡漾的青银色勾勒着与生俱来弥漫在他灵魂中的月光。
月光一样,美丽而神秘,冷漠而又柔情似水。
他是我眼底的明月光。
我不知道自己需要他是需要安全感还是需要爱情。他的决定果断坚决得令人无法奢求爱情。我只知他比看上去更强有力,超出一个十七岁少年所能拥有的能力和心机,我不能也不想预料。带我回伦敦,带我到剑桥,他只是说:“让我来照顾你。”
然后他当真将我照料得妥帖。我没有见过比他更百思百虑细致温柔的人,即使我爱的那个人。我不知道他怎会有那样的心思和精力来做到一切。完成自己的课程,额外的修习,为我寻找各种消遣,陪我玩耍,和我交谈。我喜欢和他说话,他很会交流,那也许是种天赋,不知不觉被他牵着鼻子走,但并不令人反感。他从不主动问起我的一切。那似乎代表一件事:该知道的他早已知道。而当我问起他任何事,他总会给出一个极富说服力的答案。他不介意和我分享许多事,即使是关于他的家族,但更多是关于他自己。有时我有种感觉,不仅是他的生活,他似乎想让我融入他这个人。
第一学期结束时我学会了开车,他拜托我去接他。坦白说我有点犹豫,这是否合适,他只是笑着说:“来吧,优。”于是我鼓起勇气,开那辆雪铁龙。到达校园时。他把我从车子里拖出来,带我四处参观,一路上不知有多少人同他打招呼又惊异地看我们。他视若无睹,握紧我的手。连自己都不愿承认,渐渐地我开心起来,不知为何。他指给我看古老的钟楼,还有拜伦养熊的小阁楼,我笑起来,告诉他我很高兴。他毫不掩饰地露出那种着迷的眼神,轻轻说:“相信我。”
他甚至还没有碰过我。我是说,虽然最初他只有十七岁,而那并不是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什么,我不知道。他也并不是个君子或者禁欲主义者。吻我的时候他在克制,忍耐得像一个真正的孩子。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到来的。但我不明白他在等待什么。他是未来侯爵,世家公子,准继承人。这样来说他带回我的行为自然有一种黑色的合理意味。特别是他并不否认对我这张脸的迷恋。但他有他自己的说法。那一切都是注定的,他说,你变成如今模样,我遇上你,这一切令你成为现在的你,于是无需忐忑。假设并不成立,你就是你。如果反推回去,这一切就不会发生,那么你更无需疑问。
重要的只是:我需要你,而你也需要我。
我说过,他很会说服人。耳濡目染渐渐我真的不去思考,或者是我也开始像他一样思考问题。如他所言,我需要他。我需要一个像他这样的人,而这样的人在我之前的生命中从未出现过。他照料我,处处为我考虑,只宠爱我一个人,对我全心全意。他给我很多时间,在他的家人和功课之外的时间。而即使是这二者他也尽可能让我留在他身边,但从不勉强。那些法条会令我困倦,而我也不擅长应对许多冷淡好奇目光。他拖我到阳台上吹风,自身后拥着我轻声说,你要对我任性,你要知道你应该,你可以。我想要你快乐,太多事情我力所不逮,但只要我做得到,就一定会为你做。所以你一定要尽兴。记住这一点,优,我要你快乐。
为什么?
他摇摇头。我知道他的答案一定又是那个。注定,这一切都是注定。虽然我不知道他对我的迷恋能持续多久。但正如他母亲所说,他是言出必行的人。一个真正的贵族,以他的个性和身份,他甚至没有后悔的资格。
接受他的任何安排都不是困难的事,但即使如此,被安排作为研究生研修解读古代文字仍令我小小地吃了一惊。导师是史泰恩教授,年近八十高龄,不大讲话,有严重的风湿关节痛,行动不便。兰蕤陪我去接受面试,教授皱着眉咳嗽不停,揩抹干净的橡木桌在日光里浮现一层薄薄的尘影,那日阳光是罕有的白金色,流淌如银,自教授办公室窗口望出去,钟楼斜斜地挑进蓝得迟滞的天空里。没有试卷,只有一些教授翻阅后随意扔给我的拓本复件,我有点吃力地握着笔,按照兰蕤教会我的姿势一笔一划地写出英文,努力让每一个字母纤细饱满。交卷之后我出门去,兰蕤坐在那里等我,毫不顾忌地伸出手来拥抱我,吻我的头发。身旁经过的教学秘书侧目而视,忽而轻轻微笑,说:“漂亮的一对。”
我猜他误会我是女孩。
兰蕤拿上我的外套,拉我离开,走到走廊尽头时教学秘书追上来,挥舞着答卷,气喘吁吁叫我回去。
我本能地看兰蕤,他笑起来,“我陪你。”
回到办公室,教授不清不楚地对我怒吼,挥舞着手杖,那吓怕了我。兰蕤微笑起来,这让他怔了一下。兰蕤拉我到身后,对教授说:“借一步说话。”
我记得很清楚,他甚至没说请,然而单独谈话之后教授便温和起来,不再想把那张满分答卷盖到我的鼻子上。而我终于听清了他浓重爱尔兰口音的一句,“这些年你都干什么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