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黎捂着嘴,不敢出声向后退。他要找大人过来。
“嘎巴!”
一声脆响,林黎心里一凉,糟了,踩到了树枝,弄出了动静!快跑!
林黎顾不上那两人,转过身,没命似的往家跑。
刚跑出两步,就觉得后背一紧,一只手将自己拎了起来。
“放开我!放我下来!”林黎挣扎,拼命大喊大叫,想叫醒山下村子的村民,上山救自己。
但是,一双冰冷的手捂住了他的嘴,一个没有任何情感起伏的低沉的男人声音从身后传过来:“没用的。他们看不到我们。”
林黎一下子瘫软了,带着哭腔问:“你到底是谁?”
那人似乎冷笑一声,不带任何感情的回答:“你们这里的人叫我,死神。”
林黎觉得两股之间一阵温热,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当天上午被父亲发现时,林黎昏昏沉沉,只记得自己要出门小解,却不知道自己怎么到了后山。
然而,回家路上,看到村头棺材的一瞬间,林黎记起了一切。
因为,他看到了那个黑袍男人站在棺材旁,用嘴型和他说话。
那句话,他在凌晨晕倒时,隐约听到了。
黑袍男人说:“你二叔尸骨不全,不能平安下葬。要在出殡之前找到他遗失的右手拇指,才能入土。”
林黎死死捂住嘴,眼睛盯着那个黑袍男人,被自己父亲带回了家。
那一整天,林黎都浑浑噩噩的,好像失了魂。到了晚上,林黎终于忍不住问父亲:“二叔是不是缺了右手的拇指?”
父亲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铁青,目光躲闪:“你是听谁说的?!”
“也就是说,是真的?”林黎头也不回跑出了家门,父亲却出乎意料没有追出来。
村口棺材旁,黑袍男人还在。
一只黑狗卧在他面前,黑袍男人从怀里拿出一袋薯片,自己吃一片,喂那狗吃一片,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见气喘吁吁跑出来的林黎,将薯片递到他面前,林黎推开:“如果找不到会怎样?”
“你是说,找不到你二叔的右手拇指会怎样?”黑袍男人咯咯笑了,“找不到的话,灵魂就不完整,也就不能带他去他该去的世界咯。”
“那,二叔会……”
“你们村里不是有那个习俗吗?”黑袍男人又扔给黑狗一片薯片,“如果他不离开,黑狗就会叫,然后就是请道长过来做法事——到时候你二叔的灵魂会变成什么样,我也不得而知啊。”
黑袍男人吃光最后一片薯片,然后把空袋子扔到地上,黑狗立刻凑上去一阵猛嗅,最后意识到里面已经空了,于是失望的走开。
林黎盯着红色的棺材,依旧大口喘着粗气。
黑袍男人伸手搭在他的肩上,冰冷的寒意让林黎打了个哆嗦。黑袍男人面带笑意,却依旧用平平的语调说:“那么,你,愿意帮你二叔找回他丢失的拇指吗?时间,已经不多了。”
林黎转过头,盯着那个黑袍男子,深呼吸,然后一字一顿的回答:“我绝对会,让我二叔入土为安的!”
“有志气!”黑袍男人笑容满面得鼓起掌来,“那么,就请你去你家后院,找一辆你二叔出事之前进山用的独轮车,然后推着车来这里见我。”
林黎不解,黑袍男人却不再说话,而是坐在棺材上望天出神。
林黎想了一下,跑回家,从后院翻出那辆独轮车,然后在自己父亲的咆哮声中,推着小车跑向村口。
黑袍男人远远看见林黎,笑着跳下地,围着独轮车打转,然后钻进车底,一阵摸索。
“你快点。”林黎不停催促,“我听见我爸的声音了!”
“放心。”毫无起伏的声音从车底传出,黑袍男人一边摸索一边答,“除了你,别人都看不到我。”
“啊?”林黎一愣,随即被一只手拎鸡仔似的拎起来,“爸……爸爸?”
林黎的父亲涨红了脸,极力压低声音问:“你小子,把车子推到这里做什么?”
“我……”林黎挥舞着双手,用脚踹独轮车,希望黑袍男人出来替自己解释。
黑袍男人在车轴上摸索了好一会儿,然后钻出车底,举着一根血肉模糊的拇指:“找到了!”
林黎脸色大变:“为什么在那里!”“你小子快回答我的话!”林父对黑袍男人视而不见,捏住自己儿子的下颌骨,威胁道。
黑袍男人露出微笑:“我就说,他看不见我吧。”
林黎觉得自己的骨头快要被父亲捏碎,尖着嗓子求救:“快……救救……我!”
黑袍男人举着拇指跳上棺材,摸着下巴:“你帮我,我也不能见死不救啊,可是他又看不到我,要怎么做呢?”
林父拎着林黎要回家,林黎拽住棺材边缘,上气不接下气:“随……随便什么!快救救我啊!”
“有了!”黑袍男人露出微笑,“我说什么,你就跟着我说什么!”
林黎立刻点头。
“那么,首先是……”黑袍男人带着笑意说出了第一句话。
林黎只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会被父亲勒死,也不经思考,脱口而出:“杀了二叔的人就是你吧!”
话一出口,父亲松了手。
林黎摔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终于得救了——唉?自己刚刚,说了什么?
黑袍男人仍在继续自顾自说着:“因为家产的事发生争吵,一气之下杀了自己的亲弟弟,并用斧头肢解了尸体,用独轮车运进后山掩埋。没想到的是,有一根拇指落在独轮车的车轴里,导致他尸身不全,魂魄无法离开。本以为这件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问尸体是不是还少一块。左思右想,觉得不对劲儿,于是出门找那根丢失的拇指,正遇上儿子推着运尸用的独轮车往村口跑,以为自己做过的事败露,气急败坏,竟想杀了儿子灭口——是这样的吧!我说的没错吧!”
黑袍男人像是在说笑话一样,双手抱肩,两腿跷在一起,脸上带着笑意。
林黎诧异:“爸爸?爸……难道真的是……”
林父一巴掌打在林黎脸上,然后冲回家。
林黎摸着火辣辣的脸庞,撑着身体靠着棺材坐下,双眼呆滞,望着前方。
黑袍男人趴在棺材上,头冲下问:“喂,少年,你没事吧?”
林黎一声不吭,出神望着东方的天际。
一直望到天明。
天亮了,黑狗没有叫,林黎的二叔顺利出殡,父亲自缢而亡。林黎打起精神,安慰着一夜白头的母亲,开始为自己的父亲守灵。
黑袍男人站在灵堂正中的火盆边,面无表情:“你父亲是自缢而死,这可不是死于非命啊,会由别的死神过来接。喂,少年,到时候你可别再多管闲事了。再看到和我一样打扮的人出现的时候,就装作没看见吧。”
林黎没有理会。只是往火盆里又扔了一张纸钱。
05.爽约
林黎说完这个故事,伸出五指在马跃面前晃了晃,马跃回过神:“这就完了?”
林黎脸色一沉,一言不发走进厨房。
马跃意识到自己的反应让林黎误会了,立刻追去厨房:“我的意思是,后来呢?后来你就真的假装看不见?那个皮笑肉不笑的死神你也再没见到?”
林黎一面刷碗一面回答:“那是别的故事,与这件事无关。你要写小说的话,用这个就可以。”
马跃嘟囔着:“可是……都没有听过瘾呢就没了……”
林黎手上动作停了一瞬,就又继续刷碗:“还想听别的故事?”
“想!想!”马跃摇尾巴示好,林黎把碗筷放在橱柜里,擦干净手,正色道:“那么,答应我一件事。”
“没问——等下!”紧要关头,马跃反应过来,“想让我当死神这件事除外!”
林黎挑眉:“也就是说,别的事都可以。”
“哼。”
“那么。明天九点之前起床。十点之前吃早饭。”林黎不容置喙,“我会过来监督你的。”
“哎?”马跃揉着卷发,发出哀嚎声。
次日一大早,马跃抱着抱枕,拿着勺子坐在客厅开始等。
七点。没人来。
八点,没人来。
九点,没人来。
九点半,还是没人来。
马跃揉着肚子看着钟发牢骚:“是谁信誓旦旦说要过来监督啊!是谁整天黑着一张脸大早晨就把人叫起来的啊!是谁急吼吼地叫人家早晨九点就起来的啊!现在呢!人呢!说话不算话!”
十点。
马跃把勺子一扔,自己钻回卧室:“不管啦!睡觉!”
卧室窗户洞开,林黎正拎着早饭,踩在窗台上,眼见马跃又要尖叫,立刻飞身过来捂住他的嘴:“对不起,迟到了。”
“呜哇呱嘎嗦嘞啊啦!”
马跃挣开林黎的手,抱着抱枕,钻进被窝,蒙上被子,闭眼睡觉。
其实竖着耳朵偷听外头的动静。
林黎把早饭放在厨房,拾起客厅地上的勺子,最后整理好客厅里乱糟糟的杂志,之后关门离开。
没有说一句话。
马跃一把掀开被子,对着抱枕出气:“连句话都不说。起码找个借口啊!没诚意!我才不会去当什么死神!求我去都不去!哼!看我活到二百岁,三百岁,急死你!”
家里静悄悄的,什么动静都没有。
马跃捂着胃,还是老老实实钻出被窝,去厨房吃早饭。
餐桌上留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负责的辖区发生连环车祸,死亡人数较多,把他们送回去花了不少时间,因此耽误了。抱歉。但是早饭一定要吃,否则对肠胃不好。”
字迹细细的,没什么力气的样子,马跃撇了一下嘴:“字儿写得也鬼里鬼气的。”
喝了几口小米粥,马跃想了想,跑回卧室翻出钢笔——直到大学毕业之前,他都一直在练钢笔字。只是这几年多是打字,也不知道生疏了没有。
好在多年的基本功还在,写了几个字之后,马跃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甚至觉得文思如泉涌,顺势将昨天林黎讲的故事也写了下来。
不知不觉,半个下午就这样过去了。
林黎推开卧室门走进马跃家的时候,看到他在闷热的厨房里,连早饭也没有吃完,伏案写字。
马跃听见背后有动静,头也不回地说:“还有两段就写完了。我说,还是用钢笔写字有感觉。回头我教你练钢笔字吧!你那字实在是难看!”
林黎安安静静站着,将原本想说他为何不吃早饭的话咽回了肚子。
半个小时后,马跃伸了个懒腰,抱着一沓稿纸从厨房里走出来,把稿纸往客厅桌子上一摔,然后大模大样坐在沙发上:“怎么样!”
林黎拿起稿纸,仔细阅读,不时点头:“比我说的有意思多了。”
“那当然!本大爷认真起来那是很了不得的!”马跃得意洋洋,林黎忽然问:“给杂志社寄手写稿没关系吗?”
马跃一愣,立刻弹起来,抱着稿纸冲进卧室,打开电脑。
深夜,终于输完了最后一句话,马跃合上电脑,伸了个懒腰,肚子咕得叫了一声。
啊,这一整天都没怎么吃东西啊。不知道早晨的饭还有没有剩下的。
马跃摸黑走进厨房,却看见餐桌上摆着温热的一菜一汤和一碗米饭。
米饭上点缀着几颗黑芝麻,这是林黎的习惯。
而林黎,就坐在外面客厅里打瞌睡。
马跃忽然笑了:原来死神也需要睡觉啊。
听到笑声,林黎睁开眼,依旧是那样的冷静严肃:“你的工作完成了?多少吃一点东西吧。”
“嗯。”马跃把灯都打开,“你不吃一点吗?”
话一出口,马跃觉得有点傻:死神还需要吃饭?
林黎却点点头:“那就不客气了。”
看着林黎将一整碗米饭一粒不剩全部吃掉,马跃睁大了双眼:“死神也吃饭?”
“虽然是死神,其实也只是这个世界的叫法。在那个世界里,我们被称为领路人,像那里的所有人一样,需要吃饭睡觉和休息。”
“那,和这个世界有什么不同?”
“没什么不同。只有一点。只有死神能在这两个世界之间来回穿梭。”
马跃点头,发呆,林黎道:“不要发呆。吃饭。”
“嗯!”
扒完一整碗米饭之后,林黎带上围裙洗碗,马跃就趴在餐桌上问:“那,死神和那边的居民住在什么地方呢?”
“和这个世界相似,只不过经济发展的程度不一样。那边要更发达一点。”
“哎?还要更发达啊。”马跃想象着天空中盘旋着飞碟,地上到处是机器人的场景,觉得很神奇,“那住的地方呢?也像这边一样吗?”
林黎擦干净手坐在马跃对面,双手交叉放在鼻子下方:“普通居民住在普通社区,犯过大错的恶鬼会去专门的事务司接受惩罚。像我这样有特殊任务的领路人,则住在别的地方。有时候因为工作的原因,也会住在这边的世界。”
“这样啊……”
马跃缠着林黎问了很多,不觉已经到了凌晨两点。
林黎看了一眼时间,掏出一个小本,起身道:“半个小时后会有一桩杀人案,我过去处理一下。明天九点会给你带早饭回来,请一定要按时起床。”
“不是吧!今天都已经很晚——”
“砰。”
大门关上,马跃一个人愣在厨房,垂头丧气。
回去睡觉之前,马跃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没有自己家钥匙的林黎,究竟是怎么做到进出自由的?按理说这样的死神应该做不到穿墙而入的吧。
带着这样的疑问,马跃陷入梦乡。
06.报答
上午九点二十八分。马跃吃饭,林黎拿着报纸坐在一边监督,一边回答马跃的问题。
“的确不能穿墙进来,但是你卧室的窗户从来不上锁,我一直都是从那里进来的。”
“唉?”马跃愣住。仔细回想的话,好像的确有几次是一睁眼就看到林黎拎着早饭在床头站着。
马跃黑着脸,扔过去一串钥匙。
林黎不解,马跃没好气得说:“反正估计你有段时间会赖在这里,要是天天像个蝙蝠似的从窗户飞进来,我想想就觉得慎得慌。”
林黎点点头,收下钥匙,然后翻了一面报纸:“下周我要加班。”
“加班?”
“嗯。”林黎没有把视线从报纸上移开,“有架飞机要失事,工作量很大,可能有一周时间无法来这里。”
马跃心中窃喜:也就是说,自己可以有一周的时间不用早起早睡整天听这个黑脸死神唠叨了!
“我会拜托阿辉过来监督你。”林黎合上报纸,站起来,“那么,下周见。”
“等等!”
马跃觉得自己那颗玻璃一般的心,被林黎的这句话碾的粉碎,然后风一吹,化成粉末,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