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人固有一死,有人死的地方就有死神,但,并非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死神。
为解决死神数量严重不足问题,资深死神林黎亲自出马,言周教呆萌新手——会顺利吗?
内容标签:异能 异世大陆 现代架空
主角:林黎,马跃 ┃ 配角:阿辉,卓惠子 ┃ 其它:死神,魔女
01.相遇
人潮涌动的十字路口。
红灯熄灭,绿灯亮起。
来往如织的人潮奔向四面八方。
车轮碾过被烈日炙烤了一天的柏油马路。
夕阳西下,每个人都低着头往前走,脸上的表情各异。
或麻木,或兴奋,或平静,或开心。
或是面无表情。
比如林黎,一个穿着不合时宜的黑色长袍的年轻人。
林黎站在街口,靠着一棵郁郁葱葱的梧桐,盯着不远处一个戴着棕色墨镜的都市女郎。
她踩着极细的高跟鞋,气冲冲的走向人行道那边的停车场。
女郎手中的手机响了,她低头拿手机。
绿灯灭,红灯亮起。
女郎没有注意到这一细微的变化,而后果则是——
“滴!”
伴随着货车尖锐的鸣笛声,女郎划过一条优美的抛物线,落在十字路口正中间。
然后被一辆躲闪不及的私家车拦腰斩断。
货车司机惊魂未定,私家车撞上路边绿化带,行人停住。
尖叫声,呼喊声,不绝于耳。
林黎打了个哈欠,看了一眼手表,伸了个懒腰,从树荫下走出去。
周围的人群无视他的存在,自发围成一圈看热闹。
警察来了,拉起警戒线,林黎弯腰钻进去,蹲在地上看着那个女郎。
她的手还攥着手机。
“……当场死亡,死亡时间为7月9号下午17点48分……”
警察勘查现场,医生从救护车上抬下担架,将女郎的尸体塞进去,而林黎……
林黎掏出一个小本子,勾去其中的一个名字,然后把本子塞回口袋,蹲下身,戳了戳躺在地上的女郎:“哟。起来吧。”
女郎没有搞清楚状况,从地上坐起来,揉了揉后脑,看了看完好无损的自己,然后一眼瞥见林黎身后的救护车。
担架上,一条细嫩的胳膊垂下来,手腕上带着的手链与女郎手上的一模一样。
女郎直勾勾地看着那条手链,然后爆发出超高分贝的尖叫:“啊!!!!!”
林黎捂着耳朵,跳到一边,重重叹了口气。
林黎是死神。
曾几何时,当林黎还是人类的时候,就能看到死神。他们多数面色苍白,穿着黑袍,站在人来人往的地方,阴冷的打量着过往的人,等着时辰到了,将死去人的灵魂带去地狱。
林黎不喜欢死神,他们总是这样没有精神的样子。作为人死后所见到的第一个面孔,那些死神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对一个灵魂的影响会有多大。
难道他们不能微笑着说一句:“您好,欢迎来到死者的世界,我是您忠实的向导。”之类的温暖人心的欢迎词吗?——林黎那时是这样想的。
不过。
当他也成为死神之后,终究还是没有做到这一点。要说原因嘛……
“啊!!!啊!!!!啊!!!!放开我!救命啊!来人啊!警察!警察!”
面前的女郎连滚带爬要逃跑,林黎一手堵住耳朵,一手从身后掏出铁锤:“麻烦你先安静一下。”
就是这样。
即使身为死神的林黎单方面想温暖人心,那些死者的灵魂也是接受不了的——乍然听说自己已经死亡,而且要被死神带走,谁都接受不了。有时候林黎想,早知道就申请去安乐死或者自然死事务科,虽说无聊是无聊了些,但那里的灵魂多数都是比较安静的。
很快,林黎用铁锤让女郎安静了下来——也就是,砸晕了。然后拦腰抱起她,往回走。
接着,一个小子站在他面前。
02.
十字路口恢复了平静,地上的血已经被勤劳的保洁大妈清扫干净,红绿灯依旧在交替。
林黎抱着女郎的灵魂站在人行道上,没有一个行人在意他,除了面前这个小子。
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穿着人字拖,白色T恤和短裤,一头不短的卷发乱成了鸡窝,气喘吁吁挡在林黎面前:“你要做什么!”
林黎回过头,身后站着一个妙龄少女。可能是和那个少女说话吧。有时候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不留神站在了正在说话的两个人之间,虽然对方毫不知情,但是对于林黎来说,还是挺尴尬的。
于是他抱着女郎继续往前走。
“喂!说你呢!你在做什么!”
那小子伸手拽住了他的袖子。
林黎停住脚步。
那小子喘了口气,继续问:“我在问你,你要把这个女人带去哪里——你要做什么!绑架了!”
林黎一手抱着女郎的灵魂,一手拖着那小子,拐进一个巷子。
路上遇见了同事阿辉,一个在疾病科工作的死神,林黎托他先将女郎的灵魂带回去,然后拉着那小子道:“你真的能看到我。”
他撇嘴:“废话!你一个大活人,我怎么可能看不到!”
“我不是人。”
“啊,啊,真是病的不轻,难怪在大街上就敢绑架妇女。”
“我是死神。”林黎亮出自己的工作证,对方一脸不屑:“啊,啊,啊,真是,中二病也要有个限度啊!”
林黎盯着对方腰间钥匙上的手办,露出笑容。
这时,两个大妈从巷子口走进来,有说有笑,一两句议论飘过来。
“刚才真是吓死人了!真是飞来横祸啊!”
“可不!年纪轻轻就那么死了,家里人该有多伤心!”
“还有那场车祸,唉!”
两位大妈从林黎所在的角落走过,林黎闪身走到她们面前,高高举起铁锤直勾勾盯着她们。
大妈们视若无睹,径直穿过林黎的身体走开。
林黎再转身:“这样,就能证明我——人呢?”
角落里,空无一人。
马跃回到家后立刻关上门,挂上锁,拉上窗帘,然后气喘吁吁缩进沙发,过了好久才想起来开空调。
“啪!”
空调没有反应。
继续按。
“啪啪啪啪!”
对了,断电了。
马跃把遥控器扔在一边,无可奈何去开窗户:啊,原本就是为了交电费才出门的,没想到刚走到路口,就撞见一个怪模怪样的黑衣人拐卖妇女……唉,算了,明天再出去吧。谁知道那个怪人现在——
“哟。”
马跃拉开窗帘的同时,林黎踩着窗框跳进去。
“私闯民宅!!”一个泡面盒扔过来,那小子要逃,林黎挥手打开泡面盒:“你至于吓成这个样子吗?”
对方手忙脚乱开门,一边答:“你可是死神,死神找上门能有什么好事!”
“我不是来索命的。”林黎踢开脚下的垃圾,一步步走过去,一把按住刚刚打开的大门,轻声说:“我只是对你能看到死神这件事,很感兴趣。”
那小子打了个哆嗦,却没有再反抗。
03.合作
狭窄的客厅里堆满了书。
卧室的地上,床上,桌子上,到处都是杂物。饮料瓶,外卖餐盒,泡面盒,烟头,稿纸和书,随处都是。
墙上贴满了动漫海报,柜子里摆满了手办。
林黎把视线落在对面床上抱着抱枕挡住脸的人身上:“为什么不做个自我介绍。”
“我叫,马跃。”马跃依旧不露脸,“毕业之后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所以给杂志写文章养活自己。”
林黎点头:“那么,以前发现过自己能看到死神这件事吗?”
“哪能啊!”马跃提高了一个八度,“我还是第一次听人说自己是死神!”
也是。如果不是死神亲口表明身份,平时就算看到了,也只会以为是普通人吧。
林黎继续问:“那么,你死后有没有兴趣成为死神——”“你丫会不会说话!”马跃把抱枕砸了过来,“我一二八年华的大好青年为什么非要在现在就开始想死后的事!”
林黎抬手抓住抱枕:“二八年华是指十六岁的少女,你——”“要你管!一个死神,懂得还挺多!”马跃跳过来想抢回抱枕,被林黎一瞪,立刻坐下,继续缩在角落。
林黎皱眉:又一个对死神抱有误解的人。也不怪他。我最初被问起是否愿意成为死神的时候,也挺不开心的。
但是,他必须这样问。
死者越来越多,工作量越来越大,有能力胜任死神工作的却越来越少。如今林黎发现了一个可塑之才,必须抓住,就像当年诱骗他成为死神的那家伙一样,咬定青山不放松,必有一天会成功!
“抱歉抱歉。”林黎站起来,把抱枕递给马跃,马跃伸手拽回抱枕,立刻坐到最远离他的床边,满脸不悦。
林黎用力挤出一个笑:“其实,死后的世界和现世没有什么差别,每个人都必须工作才能继续生存。如果你愿意成为死神——”
“我说过我不愿意了!请你!立刻离开!”马跃伸手将林黎推出大门,“砰”的一声关上,透过猫眼向外看。
林黎站在紧闭的大门外,冷静得鞠了一躬,然后消失。
马跃从猫眼处缩回脑袋,不觉已经浑身冷汗。
次日下午,马跃一睁眼就准备出门——没电的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尤其是这种夏天。
赤着脚,眯着双眼,按照印象中的路线避开地上的杂物来到洗手间,马跃闻到了饭香。
睁开双眼,又闭上。再睁开,立刻逃回自己的卧室。
妈呀,发生啥事了?家里进小偷了?外面咋这么干净呢?地上的书也都不见了!厨房桌子上还放着饭菜!这小偷是把这里当自己家了?
“啪嗒。”
门开了。
马跃一惊:小偷回来了——不对!
身为一个靠写字吃饭的人,马跃立刻转过来了弯:一定是昨天的那家伙!为了说服自己成为死神,开始献殷勤!一定是他,趁自己睡着的时候,帮自己打扫卫生,买菜做饭,然后等自己满怀感激的时候,趁机说:“少年,来和我签订契约成为死神吧!”而自己,多半会脑子一热,就这么上了贼船——美得你!以为本大爷傻啊!
马跃一脚踹开卧室门,理直气壮走出去,指着站在客厅里的一个男人大喊:“我告诉你,本大爷绝!对!不会跟你走!”
马跃说完自己点点头,对方眯眼笑:“那就算了吧。换成跟林黎走也是一样的。”
哎?马跃定睛一看,面前站着的根本不是林黎,虽然也穿着一样的黑色长袍,却是个棕色短发戴着眼镜的中年人。
马跃一下子慌了:“你是谁?”
“真是多忘事啊,昨天我们还见过面。我是阿辉,林黎的同事。”阿辉笑着走向马跃,马跃步步后退:“你别过来!”
“你别怕。我只是听林黎说起,有个潜力很大的年轻人,所以过来看看。你既然不愿跟着我走,那就算了。反正,早晚有一天——”
“马跃,你起来了。”
低沉的声音闯进来,林黎拎着一大包菜走进来,径直走进厨房,一边往冰箱里放食材,一边说:“电费我已经替你交了,早饭和午饭你都没有吃吧,现在赶紧吃。我明天过来叫你起床。九点半可以吗。”
马跃愣愣的点头,然后呆呆的看着林黎拉着阿辉走出去,忽然回过来神:“等会儿!你什么意思!”
林黎转过头,严肃的说:“用糖衣炮弹感动你,然后让你为报恩而成为死神——”
“滚!”
马跃用力踹上门,直接回了卧室。
门外,阿辉带着尴尬的笑问林黎:“就算是这样,还是继续?”
林黎认真点头,阿辉笑得更加灿烂:“那么,就让我拭目以待吧!一定很有趣!”
林黎沉默不语。
如此一个星期,马跃每天下午醒来,都会看到一尘不染的客厅与美味可口的饭菜在等待自己,偶尔晚上,林黎会不请自来,催促马跃睡觉。
一开始,马跃还象征性反抗,到第四天,马跃就放弃了。
不管林黎做什么,就是当他是空气一般。
林黎也不管,依旧坚持着“用糖衣炮弹感化你”的战略,直到第十天,情况发生了改变。
马跃经常投稿的一家杂志所的签约作家突然生病住院,稿件不足,编辑死马当活马医,让马跃立刻写一篇小说,把天窗补过去。
马跃意识到,这是个机会,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可对着空白文档发呆半天,不是敲打两三个字就删掉,就是念头刚冒出来就被自己枪毙。
实际上,他脑子里还一直盘旋着一个想法。
如果把死后世界里的事写出来,会怎么样。
毕竟,自己身边就有一个死神。
马跃支支吾吾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来刷碗的林黎,林黎眉头紧锁:“将死后世界的事泄露出去的举动并不明智。”
马跃立刻泄气了,边走边碎碎念:“果然不行……我还以为,这是个可以好好了解死后世界的机会……啊,啊,还是现世好,死后成为死神什么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林黎立刻拧起眉毛,拉住马跃:“不过,我有另一个素材,或许对你有帮助。”
马跃立刻回头,一脸狂喜:“真的?!”
林黎挑眉,马跃咳嗽一声,收敛笑容:“咳咳,那也得,嗯,看你说的素材有没有帮助。”
林黎点头,放下手中的抹布,解下围裙,走进客厅:“那是我小时候的事——”
04.第一个故事
山清水秀的小村庄,那是林黎的故乡。
远离尘世,民风淳朴——或许,有些淳朴过头。
村里有人死于非命的时候,都要在村口停一口大红棺材,停足七天七夜,出殡时由村里的掌事抱着一只黑狗上前。若是黑狗不叫,那就是可以下葬。若是黑狗叫了,那就说明死者的冤魂未走,需要请道士做法送走冤魂。
那一年,林黎的二叔死了。
死状凄惨,林黎的父亲禁止自己儿子靠近,只与同村的青壮年一起,将尸骨收敛进一块白布,一股脑放进棺材。
五天过去,相安无事。第六天凌晨,林黎出门小解,远远地看见打村头走过来两个人,一前一后。
后面的那个穿着一身白衣服,一瘸一拐的。前面的那个人穿着漆黑的长袍,手里拖着一条手腕粗的铁链子,面无表情往后山走。
后山是林黎二叔出事的地方,林黎心里一惊,尿意全无,悄悄跟在二人后头进了山。
不多时,那白衣人来到一片沙地,指着地上说:“就埋在这里。”
黑衣人仰起头,说话声音含混不清:“找找吧,或许就在这附近。”
白衣人就弯下腰,四处找寻什么。没料到一个不小心,衣服松了,一大块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林黎耳聪目明,一眼看到,那掉下来的,分明是半只结着黑疤的左手。
林黎一下子明白了。那个白衣服的,正是自己死于非命的二叔。
可是,他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复活?那个黑袍子的男人又是谁?他们究竟来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