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宁静致远 上——一默斋
一默斋  发于:201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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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也不笨,自是知道等其他人都走了,他就成了砧板上的肉,赶紧大喝道:“你们都别走,谁要是走了,我让我爹扣你们一个月,不,三个月工钱,谁要是留下,我给一个月月钱。”

周围的人有些犹豫,唐宁慢慢开始数:“一、二……”

到三时有两个人跑了,他们已经打死了那条狗,算是完成了少爷的命令,没必要冒着危险留下来,看唐宁那不要命的样子,没准真敢动手。然三个月月钱也很多,剩下三个只是退后了两步。

唐宁目光一闪,脚下突然发力,对着那人裤裆就是狠狠一脚,跆拳道练的就是脚力,那人立刻捂着下身,疼得直不起腰,嗷嗷直叫。

然而唐宁没管他,直接一箭射穿其中一人肩膀,然后迅速再上一支箭,对着满脸横肉的人的肩膀又是一箭,接着又上了一支箭,

事情发生的太快,直到唐宁上完箭,其他两人才反应过来,钱再多也要有命享,还是赶紧跑吧。

“等等。”唐宁出声。

那两人立刻站住,看着唐宁又踹了那人裤裆几脚,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太狠了。

唐宁住了脚,吩咐道:“把他们两个也拖走,快,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们。”

那两人二话不说,一人扛一个,跌跌撞撞地下了山,他们只顾着逃命,却没有留意到背后唐宁阴冷的目光。

唐宁以最快的速度赶走那些人,立刻回头扑向球球。球球还在痛苦挣扎,气息越来越弱,唐宁知道这样的伤势,球球是救不活了,可他也不想看到它痛苦挣扎,唐宁慢慢举起弓弩,对准球球,手越来越抖,最后终于拿不住,掉到了地上……

不,他还是下不了手,唐宁双手捂住脸,无声的抽泣,球球却再一次咬住他的袖子,唐宁用另一只手抹了把脸,顺着球球的方向,他看到了一个灌木丛,隐隐有一团黄色,要不是他眼神好,几乎发现不了。

他双腿早没了力气,半爬半走的挪过去,却发现是一只小狗,金黄的,毛茸茸的,和球球小时一模一样,唐宁仿佛又看到了当初缩在篮子里的球球,他忍住再次涌上来的泪水,把那个小球抱出来放到球球身边,球球已经动不了了,勉强伸出舌头舔着毛球,金黄的绒毛很快被染红了一片。

唐宁伸手环抱住球球的脑袋和毛球,让它更方便的舔着毛球,然而球球已经没力气了,只能抽着鼻子。

泪水滴滴答答掉在球球的脑袋上,唐宁早知道球球会先他而去,他想过无数球球的结局,想过她出去勾搭一个老公,回来怀孕,生好几只小球球,唐宁打算拿一个带回家陪着自己,其他都给程姐姐养着,那时他还特地跟球球讲过要留一个给他,没想到它一直都记得。他还想过等它老了就让他喝粥,想过等它死了就让大哥给做个棺材埋在祖坟旁边,竖个小碑。

他万万没有想到,球球会是这个结局,唐宁心如刀绞,他当初不应该赶走它的,哪怕把它关到箱子里也好啊;他更不应该跟球球说什么要它一个孩子,否则球球怎么会好好地躲了两个月还生了娃,却要带出来给他呢,唐宁总算明白唐大嫂的心情了,是他自己害死了自己的孩子。

夕阳最后的余晖慢慢消逝,天色还没黑透,唐宁依然一动不动的跪着,他的左手慢慢变凉,他的心也渐渐冷了、硬了,只有右手热乎乎的触感才能稍微回暖一点。

他的腿已经没有知觉,可他不想动,直愣愣的看着黑暗中的一点。突然,两个绿色光点跃入他的视线,唐宁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光点靠近,他的心就猛地揪了起来。

他不敢动,他的面前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狼。

这只狼通体银灰,叼着个银灰小狼崽,它慢慢踱到球球跟前,嗅了嗅,拱了拱,本该嗜血的目光却透出一种悲伤。它放下狼崽,直直盯着唐宁,绿油油的眼珠子没有一丝感情,却让唐宁忘了心跳。

唐宁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死亡的脚步,上次他的死亡是稀里糊涂的,这回却是如此清楚,清楚得让人绝望。

唐宁心底泛出一股浓浓的恐惧,他不想死!他努力动了动手指,眼睛却不敢挪开,左手却一点一点地摸向身后的弓弩。

那头狼似是没注意到唐宁的动作,它围着他嗅了嗅,却并没有攻击的意思,接着他又在周围嗅了嗅,然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把狼崽子叼着放到了毛球的旁边,把两个毛球都里里外外舔了一遍。最后,他咬住球球尸体,拖着就走。

唐宁猝不及防,被它得手,腿又麻了,只能眼睁睁看着白色的影子一瞬间消失在树林里。

从鬼门关转了一圈的唐宁终于慢慢吐了口气,低头看向依偎在一起的两只,恍然,原来球球找的老公是只狼。

狼群是可以接受一只狗的加入,却也没这么快,总要经过很多磨合,估计等球球生了孩子以后,狼群就会接受它了吧,唐宁似乎看到了球球跟在狼群后面,吃尽苦头,可怜兮兮的样子,鼻子又有些泛酸。

然而他没有哭,眼泪是这个世上最没用的东西,不能报仇,不能守护。

唐宁伸伸腿,等麻劲过去,叹口气,球球没了,连最后一个愿望都没达到,不过那头狼应该会好好安葬球球的吧,也许球球更愿意呆在山里,而不是祖坟旁边的一小块地。

天快黑透了,再不回家,哥哥们会着急的,唐宁把一金一银两只放进书箱,这两只应该算狼狗吧,生活在狼群里也是最弱小的,估计那只狼应该是把他们留给自己养的吧,不管了,还是他带回家养着吧。

该给他们起什么名字好呢,不如就叫金球,银球……

几个月后的一个夜晚,张德怀家闹出了一件大事,他家好几个人下人出门喝酒时被狼群袭击,无一幸免……

第三十一章:县试

冬去春来,空气中尤有爆竹的火药味,距离栓子出事已经一年,唐家的生活总算又回到了正轨。虽说不用给夭折的小辈守孝,可一般人家事发当年还是有些忌讳的。如今春节已过,被喜气一冲,唐家接的木匠活慢慢又多了起来,真是个好兆头。

午后,程家院子里,一金一银两个小毛球滚在一起,小银趴在小金身上,咬着它的耳朵拽来拽去,小金不理它,懒懒趴在地上眯着眼享受午后的阳光。

程姐姐坐在背风的廊下,桃红色的小夹袄衬得她肤若凝脂,她手里绣着一个荷包,荷包两面分别绣着一金一银两只憨态可掬的小狗崽,她收了尾线,低头咬断,刚抬头便看见唐宁背着光的颀长身影,正不疾不徐地向她走来。

程姐姐有些诧异,这里只有她和爹爹的卧房,唐宁从不曾来过,虽然疑惑,但她还是放下荷包,缓缓站起身,浅浅笑着等唐宁靠近。

唐宁扫了一眼叠在一起的两只球,笑着对程姐姐道:“小银有没有烦你?它太调皮了,我就没见它不动弹的时候。”

程姐姐笑得更欢:“我倒是没什么,就是小金被它折腾得够呛,弄得它愈发懒了,现在连吃饭都要我端到嘴边呢。”

唐宁皱眉佯怒道:“这样可不行,惯得它更加懒惰不说,还让姐姐你也吃不好饭。”

程姐姐不以为然地道:“小金很乖的,又是个女孩子,自然该娇气些,既然球球把它交给了我,我就要好好好照顾它。”

唐宁听到球球的一瞬间,还是有些难受。对于球球的死,他一直瞒着程姐姐,只告诉她球球在深山里跟狼群一起生活,生了很多只小狗,养不过来,所以把这两只狗交给他们养。程姐姐并不懂狼啊狗的之间的复杂事情,她只知道球球找到了好的归宿且生活幸福,这就够了。

唐宁为了掩饰刚刚的失态,连忙道:“总之你不要太宠着它就是了,先生还有事找我,他的卧房是哪间?”

程姐姐美目一转,看向西厢紧锁的门。

唐宁随即整整衣衫,和程姐姐道了别,敲门进了先生的屋子。

先生的卧房其实就是书房,学堂西厢的书房摆的都是些四书五经之类的常用书,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给别人看的,他卧房里的书才是给他自己看的。唐宁进来时,就被三面墙的大书架镇住,幸而他先前见识过吕大夫的藏书,故诧异之色只一闪而过,在转身关门的时候便回复正常。

程先生对于唐宁的表现殊为满意,等唐宁恭谨地行完礼,方点头让他坐下。

程先生是个不在乎礼法的人,甚至可以说他很蔑视礼法,所以他很少要求唐宁去守什么师生之礼。

因此,他刚刚那番做派让唐宁意识到,先生接下来要说的必然十分重要。

果然,程先生捧着茶杯,沉默了好一会才缓缓道:“二月二十五便是县试之期,县试虽不算科举之试,却是科举之始,万不可小视。”

唐宁连忙躬身站起,聆听先生教诲。

程先生再次摆手,示意他不必站起。他喝了口茶,继续道:

“若是去年你考县试,这些话我必不会说。不过,这一年你长进不少,这些话还是早说早好。”

他放下茶杯,坐正了身子,似是下定决心般,郑重看着唐宁道:“你看如今国泰民安,四海升平,百姓都赞皇上是个明主,却不知今上虽算不上昏君,却也是实实在在的庸君,大昭能有如此盛世,实乃一人之功尔,此人便是内阁首辅,于瑛于大人。”

“于大人乃三朝元老,为人清正廉明,威望极高,大昭在他的治理下百姓安居乐业,虽然贪污腐败仍然存在,但尚不严重,官员也算勤勉。然而在这片盛世景象之下,却有着极大的隐患,那便是于大人并不是今上的心腹。今上沉迷修道炼丹,怠于朝政,于大人屡次规劝,加上小人谗言,今上已经对他起了嫌隙,于大人今年已五十有六,若是有个好歹,大昭未来如何却不好说了。”

说到这,程先生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道:“话又说回来,今上如今三十有三,吃了十多年仙丹,也许不久便会得道成仙,谁说得准呢。我之所以允你早些出仕,便是出于这个考虑,趁着情势尚好,早些积累经验人脉,这样将来若有什么不对,也不至于毫无准备。”

唐宁却听得有些懵懂,皇帝首辅什么的好似离他很远吧,他就算出仕也就是个七品小官,他们再怎么斗,应该波及不到他吧。心里这么想,唐宁也就这么问了出来。

程先生叹了口气,道:“你只听我说自然体会不到官场的规则,政治这东西,只有身处其中才能知晓它的真面目。这些先不用理会,你只记着就行。现在我要跟你说的才是与你息息相关的,本县县令姓闵名义宁,景乐元年的举人,为人圆滑但良心未泯。以你的才华,不必担心他会做什么,他不会绊住你,事实上,任何一个考官都不是你的成败的关键,你的成功与否全在你自己。”

说到这,他站起身,来到唐宁身前,伸手按住他的肩膀,低头语重心长道:“在大昭,除了举兵谋反之外,贪污腐败和科举舞弊是最重的罪,谋杀罪只要一个人的人头,这两样罪却是一群人的人头,万万碰不得。然而不管杀多少人头,这两个罪却是屡禁不止,不只是大昭,纵观历史上所有朝代,贪污和舞弊都不曾平息过。这碰不得,指的不仅仅是自己不贪污不舞弊,更重要的看到别人如此做,你也不要出头举报,除非是众怒难犯,否则不要沾染。”

唐宁听到这,觉得有些不对,愣愣问道:“难道先生遇到这种事也不出头吗?”

先生却回以一个莫名的笑,答非所问地说:“我永不做官。”

接着,他便又坐回椅子上,语气轻松道:“正事说完,该说说你的功课了。”

唐宁立刻站起,绷紧了身子,暗道正头戏来了。

先生喝了口茶,语气里满是抑制不住的欢乐——对于教训学生,他总是很欢乐,“我知道你画画很有天赋,可考试不考画画。画画除了让你所作的头两句写景诗有些看头外,还能有什么用。不管什么诗句,开始都是写景叙事类,后面才是抒发情感的,重要的是后面,没有后面的提升,前面写得再好终究是流于表面。诗句也就罢了,这一年还有些进步。可你的八股文作的甚是难看,不看内容单看文字都不堪入目,平仄不对,用词生涩,丝毫没有风格。锐利张扬固然被人诟病,可若是遇到投契的考官,未尝没有上榜的机会。过于平稳只会让你的文章毫无亮点,考官甚至连稳重的印象都不会有,注定会被淘汰。要知道想要留给考官沉稳大气的印象比桀骜锐利要难得多,一不小心便会流于庸俗,这中间的度是要靠你文章中的观点来把握的。你言之有物,解决问题了,哪怕用的是再普通不过的方法,也是沉稳;你泛泛而谈,说不到重点,哪怕说的都是圣人之言,也是平庸。”

先生说的这些,唐宁又何尝不知道,可是他一个现代人,看白话文都吃力,何况写正统文言文,这些都是需要长期的练习来积累。对于文章观点,这就要看运气了,运气好遇到现代已经有解决办法而他又恰好知道的,文章就出彩;运气不好遇到古代不成文的规矩而他又不了解,文章就很悲剧了,有些话他说了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古人就会觉得这简直是欺师灭祖啊。说白了就是唐宁见识少,对古代社会很多潜规则还不了解,不过随着他在古代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这些都是可以弥补的。

显然,对于唐宁的水平,先生知道得更多,唐宁的八股文虽然毛病多多,可他的思路宽阔,脑筋灵活,知道变通,又是个心思细腻的人,看事情的角度也很全面,所以他的写的文章怎么也不会太差。

这时候的八股文还没有后世那般严格,仅仅是为了考官判文时方便,对于文章中的论调思想,朝廷其实是提倡百花齐放的。所以,程先生觉得唐宁很多奇特观点是他将来制胜的关键,不可打压太过,因此程先生只是针对他的用词遣句指点了一通,便道:“今日我说的这些话,你回去好好琢磨琢磨,县试结束前你就不用来学堂了,自行复习便可。”

唐宁松了口气,躬身一拜,退出房门。

走到廊下时,正好看到小银终于把小金惹毛了,被小金狠狠按住脑袋揉搓。唐宁正看得有趣,好一会儿才发现身边站着个人,他一转头便看到程姐姐正低头搓衣角,“姐姐可是有什么事?”

程姐姐吓了一跳,猛然抬头看了唐宁一眼,又低下头摸出中午绣得荷包递给他道:“你就要去考试了,没个像样的荷包带零钱很不方便,这是按照你画的小金小银绣的,你在城里想他们了,也可拿出来看看。”

唐宁嘴角不自觉的一翘,想说,我要是想你了也会拿出来看看,憋了半天没好意思开口,二人尴尬地站在廊下,直到先生出门看到他们,才匆匆分别。

二月二十三,唐宁到达县城,住在吕大夫家。

二月二十四,唐宁到带着保书,到县衙登记报名,证明身家清白,非娼优皂隶之子孙。

二月二十五,唐宁拎着篮子,穿着一身青布单衣进了考场。

县衙的考场并不是那种单个的小房间,考场格局和现代类似,一个大屋子里摆着整齐的书案,一个考生一个书案,分派几个人守着,这就开始考试了。

县试共五场,第一场考八股文,若是第一场过了就可以直接参加府试而不必继续考后面四场。唐宁拿到卷子,就看到考题——“修道”。

唐宁嘴角一抽,真难为县令能想出这种题目,虽然这两字出自《中庸》,可对于玩文字花样的人来说,与某种意义上的修道联系上不是问题,十分方便学子们借题拍皇帝马屁,闵县令两边讨好,圆滑之极。

唐宁优哉游哉写完文章,又认真誊抄一遍,晾干墨迹后,方卷起放入特质的纸筒中。此时,整个考场就只他一人做完,唐宁并不打算提前交卷,实践证明搞特殊化的人都没有好结果,无事可做的他,目光便有意无意地扫向斜对面的张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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