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分裂——鸣筝
鸣筝  发于:201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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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书音始终淡定地看着。

这番挤眉弄眼在猪嘴的飞吻下告终,白书音情不自禁挑高的眉放了下来。

之后的场景便是自己坐在一堆零食中间上网,脸上表情变化莫测,时而高兴,时而沮丧,时而愤怒。

白书音摸摸自己的脸,真奇怪,这张脸居然也能做出这么丰富的表情,他还以为他的脸永远只能维持一个表情,那就是面无表情。难道灵魂换了,肌肉构造和神经组织也重新组合了?

看着属于自己的身体,做出属于弟弟的举动,无论是手舞足蹈、开怀大笑,还是拳头砸着笔记本、神色气恼,抑或是单脚踩在茶几上,仰起脖子大口喝饮料,都是他平时绝对不会做的事。

原来这副躯体也可以如此神采飞扬,只要灵魂是那个多姿多彩的少年的。

两张便签纸,一张画了个长头发小人,茶壶状地指着另一个缩在角落的小人,后者左右还添了两根破浪线,显示他正在长发小人的氵壬威下瑟瑟发抖。纸上空余的地方被两个大字填得满满的:

“可怕!”

白书音拧了下眉头,再看另一张,类似电脑的方格子后坐着三个小人,脸上表情相同,都是眉毛下撇,嘴成四方,活脱脱一个“囧”字。电脑前还站了个小人,头发竖起,拳头乱挥,非常生气的样子。旁书:我很帅,加入!

白书音眼神闪了闪,齐子玲也许欺负过白文宇这个认知让他周围的温度立刻下降了10度,这个女人,亏他还以为是弟弟的朋友,其实弟弟从不曾提过她就已经说明事实了,如果真是好朋友,又怎会避而不谈?想不到这个女人这么大胆,敢欺负他捧在手心的宝贝弟弟,真是该死!

至于第二张画上的三个囧脸小人,白书音理解为嘲笑弟弟外表的人,于是自尊心很强的弟弟受不了了,要以加入演艺圈来堵住他们的口。

不过居然有人嘲笑小宇,还真是大胆呢!

拿起笔,在长发女人和囧脸小人上打了个大大叉。

******

一接到白书音的电话,齐子云立刻安排他到QSC面见高层。

相较于近几年才发展起来、专捧偶像明星的金艺,QSC却是圈内的老牌大哥,根基雄厚,在国际上很有知名度和影响力,旗下艺人也多是实力派的演员和综艺人才。

但它的造星能力却比不过金艺。金艺可以在短短几天令原本默默无闻的人变成圈子里的红人,QSC却很难做到。归结到底,还是因为金艺注重艺人的外表,这些漂亮的花瓶尽管没有与之相称的实力,但他们出色的容貌和气质却能很快引起观众的兴趣和话题,也更容易吸收视觉系的粉丝。反之,QSC的艺人虽然实力远胜金艺的,但演技这种东西,被人认可总需要一个过程。但如果,这个实力强劲的艺人,同时拥有足够出众的样貌,那这个过程就能大大缩短!

两家公司的方针相反,双方的艺人也很不对盘,貌美的看不上长相平凡的,有实力的看不起当花瓶的,情况越演越烈,到后来成了约定俗成的惯例,以致搞不清状况的新人学会的第一件是便是仇视对方公司的艺人。QSC的高层也对金艺的飞速发展颇为忌惮,寻思着打压之法,于是寻找外表与实力都出色的新人也就成了当务之急。

QSC近期吸纳的新人皆是外形不俗的俊男美女,从中挑选有潜力的着重培养,至于那些绣花枕头,QSC也不会自毁长城让他们现眼于观众前,处理的方法比雪藏好不了多少,并且在一开始便与他们签订长期合约,在巨额违约金的威胁下,也不怕花瓶们跳槽,被金艺捡了便宜。

当白书音这样的大花瓶出现在某高层面前,立刻被拍板签下。

白书音至多愿意签4年,这与QSC的一向贯彻的长期条约不符,但当齐子云仿佛无意地对高层说出了他与白文宇的兄弟关系后,唯恐被金艺捷足先登,高层同意之余,还主动修改了若干苛刻的条款以示诚意。

白书音拿到合同看也不看,直接大笔一挥,签下自己的名字。

与弟弟完全不同,白书音的字工整秀气又不失风格,一手钢笔小楷在学生时代还作为范本在全校展示过。

某高层见之欣喜,新人连签名都不用重新设计了,这年头明星的签名越来越抽象化,连笔迹专家也辨别不出写的什么,此时突然见到如此干净漂亮的字迹,登时便像六月的天经了一层雨,凉丝丝的特舒服,连带着新人也更加顺眼了。

齐子云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白书音的经纪人。

齐子云在QSC地位超然,且背景深厚、交游广阔,手下不乏一线艺人,许多二线的更是为了得到他手下的一个名额而争破了头,因为圈子里都知道,只要齐大经纪人肯捧谁,那个人就离大红大紫不远了。带白书音这个新人已是破例,换了任何一个识货的怕不是要感恩戴德,但白书音却好像很无所谓,齐子云通知他8点参加培训,他7:45还在家里呼呼大睡,硬让助理从床上挖起来。

白书音半路出家,除了外表比常人高了几个档次,作为艺人的才华,却是与未经训练的普通人无异,所以在他正式出道前,还必须经过一系列专业的训练。齐子云为他安排了最好的老师,没想到新人却这么懒散。这还真是冤枉白书音了,毕竟任谁每晚折腾到凌晨才睡,也会养成懒床的习惯的。

此刻白书音摊在保姆车的后座上昏昏欲睡,齐子云用右手食指敲敲额头,他带过麻烦的艺人不少,这个不是什么大问题。

助理小何忧郁的目光注视着在歪着脑袋靠在车窗上的新老板,看来这份薪水不好拿啊。

早上安排的是声乐课,他们整整迟了半个小时,老师早已等得不耐烦,冷飕飕的眼刀频频飞向满脸困意的白书音,碍于大牌经纪人护犊子似的在一旁盯梢,不好发作,随便教了一段,让白书音试唱,主要是听听他的音色。

新人眨眨犯困的眼,唇形完美的嘴一张,原本期待的众人立刻满脸黑线。

说白了,白书音就是个音痴,天生五音不全,高音时必破音,低音时就像吞了哑药。他这一亮歌喉,慷慨激昂处仿佛鬼子进村般鸡犬不留,小桥流水处就像指甲划过玻璃令人头皮发麻。

小何忧郁的目光犹如实质,齐子云的食指高频率地敲击自己的额头,让人怀疑那儿会不会下一秒就被洞穿。

最先恢复冷静的是四十多岁仍然烫着大波浪卷的声乐老师,她呵呵笑道:“那个白……白什么的,我就叫你小白吧,你的音色相当清润,只是唱功有些欠缺,不过不要紧,唱功是可以改进的,在老师的磨砺下,假以时日,你肯定与今天判若两人!”

小何忧郁地叹息,这叫‘唱功有些欠缺’?强人啊强人,真亏她说得出口,不过为什么他好像看到刚才她说话的时候,眼神里一闪而逝的寒光?那个……应该是他看错了吧,老师明明笑得很乐呵啊,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第10章

接下来是吉他课,老师的年纪比白书音还小些,一头黄发,左边耳朵上穿了三个耳钉。吉他算是容易速成的乐器,只要学个几天,一般都能弹出个调子来。公司喜欢安排新人上吉他课,日后在媒体粉丝面前秀上一段,也能博个才貌俱全的美名。

黄毛青年阿斌原本也是公司的艺人,出道后一直红不起来,他倒也头脑清醒,不肯再把青春浪费在虚无缥缈的星途上,主动要求转幕后,凭着一手出色的吉他,被公司指为专门的老师。他自己曾有过切身体会,知道三线小明星的不如意,因此对待新人不像其他老师严厉,反而更像个关照后辈的前辈大哥,新人也喜欢他,人前人后都喊他斌哥,倒让他觉得比以前当“明星”那会风光得多。白书音之于他,也只是众多新人中的一个,如果不是有后来的那一出的话,他也不会对他另眼相看。

阿斌和白书音一人一把木吉他坐在椅子上。阿斌手指在弦上舞动,灵活地示范了几个指法,“右手要像这样摆放,拇指向下拨,负责六弦、五弦、四弦的弹奏,而食指、中指和无名指要向上拨,负责三弦、二弦和一弦……你试试看,对,就是这样,你的动作很标准嘛,以前真的没练过?”

白书音木然地摆着姿势,整个人呈一种奇异的僵直状。

阿斌并未发现异常,见他基本动作过关了,就继续讲解其他的,不知不觉把三堂课的内容在一堂之内讲完了。

小何见自家老板在乐器上的天赋似乎不错,学得挺快的,总算让见识过他演唱功力而跌落谷底的信心又复活过来,端了把凳子坐在一旁静悄悄地欣赏美男学吉他。

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相比小何这个顶多分得清吉他和琵琶是两种乐器的切头切尾的门外汉,阿斌在自己拿手的乐器面前可是的大行家,他瞅了眼神情僵硬的学生,拿过矿泉水瓶灌了几大口,一下子说了那么多,口渴!砸吧砸吧嘴,说:“你以前学过吧?我可没那么好忽悠,虽然给你的简历上乐器这一栏是空白,但你抱吉他的姿势哪像第一次碰吉他的人?还有你拨弦的方式,很自然,完全不像初学者,刚开始学的人,手指头多少会有点僵硬,要靠反复的联系才能变得灵活……”这时白书音突然扭过头看向他,黑沉沉的眸子里波澜不兴,阿斌的话登时被打断在喉咙里。

“吉他,不行的,”白书音毫无起伏的语调说,“我宁愿去弹棉花。”

我宁愿去弹棉花……我宁愿去弹棉花……

阿斌捏着吉他柄的关节泛白,额头的青筋突突狂跳。他最爱的吉他,愿意侵注一生的吉他,竟然……竟然还比不过弹棉花!可、恶、的、新、人!

小何在白书音话一出口到时候就猛地从凳子上弹了起来,冲过去连连摆手,着急地分辨:“不是的,不是的,阿斌哥!书音他只是开个玩笑,别看他闷闷的样子,其实他最喜欢讲冷笑话了,是吧,书音?你的吉他怎么会比不上弹棉花呢,是人都知道嘛,嘿嘿,呵呵……”

“不是玩笑……”

不!求你别说了!可怜的助力只想把耳朵捂起来。

“弹吉他还不如弹棉花。”白书音似想起了什么眼神闪了闪,又加了一句“真的!”

小何泪流满面,你说就说吧,为什么还要加个肯定词?他错了,真的错了,他堵住的不应该是自己的耳朵,而是白书音的嘴巴!

这一刻,他无比怀念着已经离他远去的大经纪人齐某。

正参加会议的齐子云突然一阵心神不宁,食指不由控制地抖动起来,若无其事地用另一只手压住,那两个家伙,不会有问题吧。

小番外:

小学时代的白文宇,小脸蛋儿肉肉的、软软的、嫩得能掐出水来,眼睛又圆又亮,湿漉漉的像极了小动物。街坊大妈们常常借着幌子来他们家看小正太,顺便吃点嫩豆腐,可怜的白文宇,脸上经常留着大妈们的口水印。

女人们的血盆大口在小小的白文宇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让他在童年时代,就对女人这种生物产生了强烈的抗拒,就算学校里多得是可爱漂亮的小女孩,也未能扭转他根深蒂固的观念。对女人的恐惧,尤其是对成年女性的恐惧,无疑成为了他迈向Gay的康庄大道的第一步。

这都是后话了,现在要说的,是发生在白文宇小学五年级时候的事。

小娃娃长大了,会跑会跳,会自己找地方玩,放学后不急着回家,而是去同学家打电动,这让已经是个初中生的白书音格外焦虑,从小以弟弟为中心的他,受不了弟弟不再黏他,不再要他,他决定做些什么,让弟弟重新喜欢他、接受他。

但是天性淡漠的他,根本不知道怎么讨好一个人,每天做的事还是和以前一样,早上帮爱懒床的弟弟穿衣服洗脸刷牙,然后抱着他坐在饭桌前,一口口地喂他吃饭,而这个时候,白文宇的眼睛往往还是闭着的。喂弟弟吃完饭,自己则随便塞几口,就牵着弟弟的小手送他去上学。白书音最享受的就是这段路程,可惜三年级后男子汉意识觉醒的白文宇死活不让他牵手了,过马路的时候也一个人走,白书音总是紧张地挨在弟弟身边,护着他不要被磕到碰到。中午,他会利用短短的午休时间跑去弟弟的学校,哪怕看上一眼,说上一句话,一下午的精神就会很好,反之,如果中午见不到弟弟,那他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就会精神恍惚。放学后他会绕道去接弟弟,不过好多次都没有接到了,弟弟没有等他,而是与同学一起去玩了。

这次又没有等到,少年低着头默默走路的背影,似乎格外孤独。

几天之后,在学校里,白书音见到了令他费解的一幕。

一个穿着大喇叭裤的男学生,抱着把吉他在他们楼底下又弹又唱。

如果白书音有看过任何一部肥皂剧的话,就应该很容易猜出那男生意欲何为,但是他没有,于是罕见地,对这个现象表达了疑问:“那个人想干什么?”

站在旁边的男同学惊讶地瞧了他一眼,似乎没想到这个冷漠的同学居然会主动跟他说话:“那个……他在追马子啦!”

从不看港片的白书音照样对马子这个词理解无能。

同学揪着头发:“就是追女朋友!喜欢谁,就在谁楼下唱唱歌,弹弹吉他,女生就喜欢男生搞这些!你看着吧,这小子准成!”

白书音不置可否地看向楼下的男生,却见一个女生在几个同学的拥簇下羞答答来到了男生面前。

“怎么样,我就说准成吧!女生管这叫浪漫,我老姐做梦都想有个帅哥在宿舍楼下给她弹吉他……”

白书音沉默地坐回位子,要不要去报一个吉他班?嗯……他们学校好像就有社团吧……

加入学校吉他社的白书音跌碎了所有人的眼镜,那个冷冰冰的、成绩全优、从不参加集体活动、对任何事莫不关心,男生眼中瞧不起人的讨厌鬼,女生眼中神秘莫测的贵公子,居然破天荒地参加了社团,还是那种男生们为了耍酷才会加入的吉他社!

一同学大着胆子问他原因,得道的回答是:“为了讨好喜欢的人。”

这下全班沸腾了,尤其女生,更是兴奋,谁才是白书音喜欢的人,成了热门的话题,有人猜是班花某某,有人猜校花某某某,还有人猜是隔壁学校的某某某某……但无论是哪一派的,都在等着白书音在楼底下弹吉他。

白书音弹了吗?弹了,在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不过不是在学校的教学楼下,而是在自个家的大楼下。

一首《同桌的你》被他发挥得淋漓尽致,曲毕,不少街坊探出窗来朝他鼓掌。他自己也甚为满意,不知道弟弟喜不喜欢,这时他想起社长的建议,弹完吉他后一定要那样做才完美。

于是力争在弟弟面前做到最好的白书音,做了几秒钟的心理建设,便气运丹田,扯开少年嘹亮的嗓子喊道:“弟弟!小宇!我喜欢你!!!白书音喜欢白文宇!!!”

楼上楼下的掌声戛然而止,整齐划一地好像对过暗号。

三楼的一扇窗猛地被推开。

白书音心里一喜,那是他家的窗户,弟弟接受他了吗?

白文宇的脑袋从窗户里探出来,小脸蛋涨得通红,眼睛闪烁着愤怒的火花。

白文宇本就是白嫩嫩的小正太一枚,这时生着气脸红红的样子,像极了炸了毛的小猫咪,可爱得让人心痒痒。

白书音痴愣愣地望着弟弟,好可爱,好想揉一揉。

“笨蛋!学人家弹什么吉他?!我宁愿听王大伯弹棉花,也不要听你弹吉他!难听死啦!”

随着“!”地关上窗户的声音,是白书音碎成一地的心。

这次事件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对白书音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弟弟不仅没有重新喜欢他、接受他,反而对他不理不睬,连早上穿衣服也宁可自己动手,不要他帮半点忙。

白书音可怜兮兮地围着宝贝弟弟打转,直到两个月多月后,兄弟两的关系才恢复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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