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忆风看着我,没说话。我俯下身,睁大眼睛看着他,问:“怎么了?”
他突然压下我的头,吻了一下,由于太过仓促,只碰到嘴角。
我被吓呆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手脚也僵硬得不知该往哪里放。
他站起身来,把我从桌上抱下放好,开始用手轻轻地梳我的头发。然后他低声说:“莫少云,你真的好可爱。”
这时我才知道该脸红,而且我的脸也非常自觉自愿地红得发烫。
“待会儿忙完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他笑着轻抚我的脸颊。
“见父母?我不去。”
“怎么可能?”他的表情象是听奇闻异事一样,眼睛里闪过厌恶,“去见我妹妹。”
“你妹妹?”我不懂他的意图,问:“在哪里?”
“林氏综合医院。”他看上去有些不自然。
“你家的医院?”我问。
“嗯。”他应声。
“你妹妹得什么病?”我纯属好奇。
他正想说什么,却忽然被坏继母叫去换衣服。他答应了,走之前对我轻轻一笑,说:“待会儿慢慢跟你讲。”
我向他挥手示意再见,拉开桌子抽屉,把自己刚刚塞在里面的金色假发拿出来,尝试着往头上戴。然后,走进会场的两个人使我停下了动作。
一整天不见的李颜和上次篮球比赛时那位叫龙什么的大姐姐相携走进会场,谈笑生风。我站在原地,自以为很平静地看待一切,似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在吃醋。一种对背叛的愤怒在我心里点起一把火,却很快被我浇熄。对着焦黑的心上吱吱冒起的白烟,我几乎冷笑出声。他是李颜,我愤怒个什么劲儿?即使如此,我仍没有移开锁住二人的视线。
第六感敏锐的女方被我的敌意刺痛,趁男方不注意,挑衅地朝我一笑,然后恢复正常表情,温柔地指了指我这边示意男方。宽宏大量的举动博得男方亲切的告辞,这个顺水人情显然做得划算。
李颜走到我面前,亲切地笑笑,说:“早上好。”
我也笑笑,说:“早上好,男方。”
“什么?”他不明白。
“没什么。”我装傻。
“你不说我也能猜到。”他信心十足。
“哦?”我不信他有读心术。
“要不要我叫女方来帮你带假发?”他故意露出整齐的白牙,笑得张狂。
我的脸第二次“唰”地红得发烫,羞得我转身就想走。李颜用蛮力把我抱回原地,微凉的大手贴上我的双颊。
“对不起,”他轻轻吻住我的眼睛,“你实在太可爱了,让人老想逗你。”
我觉得自己的眼睛突然烫起来,慌忙低下头,不太惊讶地感到手上一湿。急急推开李颜,我跑进一旁的休息室,看见有人在整理小道具,赶紧去帮忙,终于没再和李颜单独相处。
“危险人物”,想起林忆风的评语,我更肯定自己和他是一类人,连想法用词都一样。
盛大的舞会在王子的宫殿举行,名流贵族举目可见。应邀参加的全城女子除了想一睹王子的风采,也还想钓得中意的金龟婿,毕竟能飞上枝头当凤凰的麻雀只有一只,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为那可望而不可及的位置争得破相毁容。在一群对自己没多大兴趣的女人面前,王子的虚荣心完全没有得到抚慰,于是坐在尊贵的宝座上兴致缺缺和身边的侍卫打屁。眼见英俊潇洒又多金的王子就要步上同性相女干的不归歧途,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仙杜瑞拉及时赶到,力挽狂澜,化身为第六使徒将手臂伸得异常,将王子从离悬崖0.000001公分的地方拎回舞会现场。之后二人一见钟情不隐藏,但碍于面子,欲上楼开房而不得,只好狂跳贴面舞聊慰中烧心火。直至午夜零点,灰姑娘猛然想起服装出借的时限到了,不得不急急告辞。惟恐王子在震耳欲聋的钟声中听不清自己的家庭住址,女主角不惜留下一只用自己全部积蓄买下的“美丽不打折,漂亮一百分”达芙呢新上柜水晶玻璃鞋,即压下半数身家财产,赌自己只要不发生政变就衣食无忧,荣华富贵的下半辈子。王子果然不负卿望,调动全数东厂锦衣卫对全城进行地毯式搜捕,终于凭借着残留在鞋内的袜子补丁毛物纤维从众多伪冒者中辩识出真正的其时正在厨房里收拾地板上破碎碗片的灰姑娘,即刻将之迎娶回宫,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以上,即是本人对童话名着《灰姑娘》的认识。所以,当李颜说我演的灰姑娘外表善良心地险恶,眼神中时时闪现嘲讽之光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惊讶。林忆风坐在一边听我被专业人士教训,不时低头喝水逃开我投去的哀怨目光和掩饰几乎笑到抽筋的面部表情。
“你除了身材和相貌就没有一个地方灰姑娘!”李颜翻着白眼。
我哭笑不得,想告诉他这就是事实即事实的全部,却不知道为什么懒得开口。今天从见到他开始就不想跟他说话。嫉妒对人的影响还不是一般的大。
“莫少云。”林忆风终于肯开金口搭救我了。
我极感动地看着他,谄媚地猛眨眼睛。
李颜看着心不在焉的我,无奈地摆摆手让我走。
我心安理得地向林忆风跑过去,就只差应时地长跟狗尾巴出来摇。身后传来两道烫人的视线,我刻意忽略掉。他没有必要在意我,不是吗?
“你找我有事?”我站在林忆风面前,知道他喜欢我眨眼的样子,努力眨着眼睛装可爱。
“不是你找我有事吗?”轻笑着把玩手中的水杯,他无视我的讨好。
“哦?有吗?我有事吗?”我继续眨着眼睛,气不过自己又被忽视。
“乖乖地演最后一次,再晚医院就谢绝会客了。”他终于抬头看我,笑容依然挂在嘴边。
我点头,听话地回到舞台,成为灰姑娘,不再闹情绪。林忆风任我撒娇,我也懂得适可而止。我明白自己只是想借此放松自己紧绷的神经,因为我其实还是小孩子,还需要人容着,宠着;要我坚强,实在太勉强自己了。这么做,对被依靠的一方很不公平,但是我也很难得遇见可以让我撒娇的人,就让我稍稍放纵一下,慰劳慰劳自己紧绷了十七年的心弦,也无可厚非,不是吗?
再次坐在林忆风的山地车后座上,心里怪怪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了去见同学的妹妹在兴奋紧张个什么劲儿!但我实在是管不住自己狂跳的心。
“你妹妹得的什么病?”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我提起话头。
林忆风猛地刹住车,我整个人扑倒在他身上,撞得很痛,但是却不敢说。
“下车。”他的声音很正常,甚至可以说是很温柔,但我总觉得有些刺人,于是呆呆地从后座滑下来。
他看着我警戒的样子,一下笑了出来,说:“我不过是看时间不早了,准备先带你去吃个饭而已。你怎么好象是要赴刑场似的?”
“是吗?”我微微放松,不过还是不敢太嚣张。今天的林忆风很奇怪,一直笑,一直笑,好象都不会生气的样子,十分诡异。
“你别看我象看鬼似的好不好?”林忆风又帅帅地笑了。
“可是你笑得好怪。”我硬着头皮说出自己的想法。
“哦,”他点头表示了解,依然笑着说:“因为吃过饭就可以去见千华了。”
“千华?”我捕捉到他话语中提到的名字。
“林千华,小我两岁的妹妹,”温柔盈满他的笑,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林忆风,“现在我们不去,因为她还在睡午觉。”
父亲因为在商场上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结了不少仇家。三年前的一桩夺标案更是由于得罪了与黑道素有来往的企业,连累千华遭绑架。等警察好不容易在一间废旧仓库里找到炎炎一息的千华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这件事因为警方苦无证据但最重要的是父亲忙于工作不予过问而不了了之。只是可怜了无辜的千华,不仅被施暴强制注射过量海洛因好不容易拣回一条命,还被检查出感染了爱滋病,从此只能在医院长住,靠药物生活。
在到五楼的电梯中,林忆风吃饭时说的话在我脑袋里哔哩叭啦地炸个不停。我太过惊讶以至于目瞪口呆,连自己怎么被拖进医院电梯的都不知道。我仅剩的脑力苦于思考林忆风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称得上是绝对隐私的东西,对于他之后说的话完全充耳不闻。
凄惨的往事似乎没有影响到林忆风的好心情,是因为过去太久的原因吧。只有两个人的电梯里,他从背后轻轻地拥着我。听到他有力的心跳,从他包围着我的气息中,我感受到从不曾在他身上见过的安详与……幸福?好容易满足的青蛙王子,无论受了多重的诅咒,他期待的也不过是借还皮球为由看公主一眼而已。
可怜的青蛙王子,谁能忍心伤害他呢?
千华和林忆风长得并不象。比起眉眼细长鼻挺唇薄酷得现代的林忆风,千华柳眉杏眼樱桃小嘴瓜子脸美得十分古典。
“哥哥,这位就是你提到的莫少云吗?”毕竟还是十五、六岁的小女孩,面对不曾谋面的陌生人还是腼腆地向哥哥问询——尽管她的眼睛几乎一直都在我身上打转。
“你好,我叫莫少云,”我冲她一笑,加上一句惯用的台词,“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你好,我叫林千华,万千风华的千华。”她苍白的脸染上一点红晕,自我介绍道。
“很好听的名字。”我由衷地赞叹。
她笑得很开心,象亭亭玉立的水仙花一般纯洁无瑕,说:“我的名字是哥哥起的,他那时还不到三岁呢。”
“哦?了不起!”我看向林忆风,他的目光滑向窗外,掩饰乍起的羞赧。
千华不曾注意到我和林忆风之间微妙的交流,径自说道:“今天早上哥哥说会带朋友来看我,我好高兴呢!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哥哥的朋友们。”
“那是因为你哥哥的朋友大多都是篮球社的臭男生,过不了医院门口的卫生检查,”我开玩笑,“只有我不同,我香香的,不信你闻。”说着把脸凑向她。
她咯咯地笑着要躲开我,却在闻到彩排后留在身上的香粉味时惊讶出声:“真的好香!”
我笑着看向身边的林忆风,眨着眼睛邀功。他意思意思地拍了拍我的头,象打赏小狗似的。
“今天不输液吗?”林忆风问千华。
“上午输了的,”千华抬起左手给哥哥看手背上的针眼,“但萧医生说下午有别的治疗。”
千华没有明说,林忆风也没有解释,我不是她的主治医生自然不明白那是什么治疗,但肯定是为了三年前的意外所进行的,看到林忆风微笑中深沉的痛苦,我如此笃定。
“千华,林忆风一般什么时候来看你?”察觉到开始蔓延的沉闷,我开口扭转局势。
“星期天下午。”女孩乖乖地提供绝对准确的答案。
“好过分,他平时都不来吗?”我打抱不平。
“可是哥哥要上学要打篮球,最近还要排戏,很忙啊……”千华温柔体贴地笑着,但毕竟不够世故,掩饰不住落寞。
“学园祭,也就是下周星期一之后,我就会变得很闲,到时候我可以来看你吗?”我笑着看见千华低垂的头猛然抬起,苍白的小脸上满溢惊讶和欣喜,抢着说,“不反对的话就是答应了哦,我会带速写本来给你画像。”
“你会画画?”千华眼睛睁得又圆又大。
虽然不太喜欢她的措辞,不过我原谅小女生的无心之失,点点头,正准备发表一番为绘画事业而献身的慷慨激昂的演说,便被先前提到过的萧大医生请走了唯一听众。
站在原地强颜欢笑地挥手送千华出了独立病房,我的脸瞬间垮了下来。“瞧瞧我做了什么?”我翻着白眼自言自语,“我向幼齿的女生自荐当保姆?”
林忆风笑着拥我入怀,在我耳边轻轻重复:“莫少云,你真的好可爱。”
我靠在他身上,双手环上他的背,轻轻地拍着。我的青蛙王子正需要安慰,我知道。
从医院出来,我夸张地甩着双手,沿着人行道上的地砖走着直线。身后王子的影子在我脚边摇摇晃晃,我刻意避开不去踩免得青蛙王子长不高。
“我出生的时候,母亲死于血崩。”知道王子会再度开始他的叙述,我早已将耳朵洗得干干净净,但听到这种开头,还是吃了一惊。太戏剧化了吧。
“我从不曾见过母亲,连照片都没有。千华的母亲很快被父亲娶进家门,我那时一直以为她就是我的生母。她很疼我,见我聪明,十分开心地教我识字。我很快便写得四个字‘千妍’和‘昕华’。她说是我母亲和她的名字。那时我太小,根本不懂‘我母亲’和‘她’的区别。”
“千华出生时白白胖胖,一双眼睛水汪汪亮晶晶的,软软的头发,藕节似的手脚,乖得不得了。昕华让我给她起名,我就把自己记得最熟的两个名字中最简单的两字连在一起,说‘千华’。昕华半眯着眼睛笑着说,万千风华,是个好名字。但愿她不要和她们一样命苦。我因为不懂,所以记得特别清楚。回想起来,真不该给她起这样一个名字。”
眼见他快说不下去,我插话:“昕华怎么了?”
“她现在或许在法国,我们很久没有联络了。”
“她也不知道千华的事?”
“我不知道,”林忆风摇头,“极可能是知道了而不愿意回来。”
“咦?”
“她向来不为人所拖累。当年也就只是把千华的手放在我手上,要我替她照顾女儿而已。那时她说了句相当值得玩味的话:‘不必有压力,无论你做到哪个程度,都会比我强。’”
“她极潇洒。”我羡慕万分。
“呵,”他感叹,“某些方面而言,她太过拿得起放得下。”
“她其实很爱你,甚过她的骨血。”
“她说那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我们都笑起来。
“千华很寂寞,为什么不多陪陪她?”轻松够了,我问。
他看了我好一会儿,说:“其实我对千华责任多过爱,尤其是在发生了那种事以后,我总觉得见面就会被她骂,所以小心翼翼地保持现状,生怕哪天她就指着我叫我凶手。”
“得了吧,别骗人,”我听不下去,他何苦这样嘲笑自己嘲笑千华?“昕华离开以后你就只有她,和她生活时必是有求必应,她不但不娇纵,还依然温柔可人。这么可爱的妹妹,你说你对他责任多过爱?你以为是在说我啊?”
王子笑起来,把我圈进怀里,被识破谎言反而很开心。
我抬手攀住他的手臂,轻轻地说:“你是昕华教育出来的孩子,不用担心自己会变得跟你父亲一样。”隐隐感到他对父亲的反感,我做出不太负责任的推理。
他的头埋在我肩上,显然是听见了,全身都僵硬起来。他终于再开口时,声音象来自另一个世界一般空灵:“莫少云,你是神发给我的公主吗?”
“感情你以为他老人家懂得按劳分配啊?我的青蛙王子。”我戏谑地眨眼睛,终于也轮到我调侃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