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着吻我,消失在唇齿间的那声“谢谢”我听得不是太真切。
青蛙王子真的好容易满足,只是一句知心的话就让他如此感激。而说话的我,其实并不真的想去知他的心,疼他的心。
我是否该就此离开他?迎合着他温柔的吻,我在脑海中飞快地思考着。不,不行。离开了他,我不可能找到一个比他好的人。李颜?不,不是,我不可能和他有结果的。仅凭能够温柔地梳理我的头发和随时随地爱怜地吻我,就很难找到比林忆风更好的人。
我和林忆风是适合的,我找上他,他需要我;我是他的公主,他是我的王子,我们怎么可能不适合?我们是最应该相爱的,互相依赖更是理所当然的,林忆风依赖我,我怎能逃?就算逃,我能逃到哪里去?除了青蛙王子,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喜欢林忆风,我喜欢我的青蛙王子,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
和我一样哀伤的王子,一定会懂得我说不出口的脆弱。我害怕被人依赖,强力压制着自己的恐惧,绷紧全身神经让自己“坚强”,坚强得可以支撑住他人的重量。我很累,也很怕,但却拒绝不得,逆来顺受。不过我会相信,林忆风能了解我的心情,相信他会轻轻地温柔地抱着我,让我放松,让我休息。所以,现在我让他依靠,因为他需要我,而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
第四章
我对着镜子,梳理着金灿灿的假发,暗自说,别紧张,别紧张。镜子里的我很漂亮:擦过粉底的白嫩皮肤,淡描过的细长黛眉,卷翘的睫毛(这是天生的,我害怕那把小号洁厕刷),戴上隐形眼镜而变成宝蓝色的眼珠,还有被唇彩称得颇为饱满的嘴,活脱脱地把我拼成一个美女。我看见自己的唇角勾起一丝笑容,只有我知道,空洞得不得了。
我怕。没有任何人看出我紧张。我是该为自己高明的隐瞒技巧而高兴,还是为没有人了解我的心情而悲哀?我笑了,这次笑得有些凄凉。我按着胸口,心跳剧烈得几乎将手震开,而我全然无力平息。
从小到大,不是没有站在舞台上过,照理说不会如此难受。可事实是,小学三年级转学以后,我就不再拥有当众亮相的自我满足感。我总是瑟缩在角落里,不敢见光。我曾一度以为自己是吸血鬼,自卑得厉害,完全不知道在布莱德彼特的演绎下,吸血鬼早已被众人爱慕至极。
我画漫画也是从转学后开始。以前虽然也爱涂鸦,却从不曾投入过如此多的热情。我从那时开始便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惟有画。时光飞逝如梭,怎料物非人是。我依旧孤独,无所凭依。
手又冰又僵,我急急放下梳子,对自己仍在狂跳的心脏无能为力,准备去找点水来喝。
问过工作人员,知道十分钟以后就要上场,我笑着道过谢,管不住自己的脚,径直走到台边。台前早已坐满了观众,嘈杂无比。我闭上双眼,深呼吸,然后睁开眼睛,告诉自己:这舞台我已走过无数次,地板质量良好,不会轻易滑倒;台词动作我已烂熟于心,倒着演我都行;全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林忆风身上,我即使爬着进场也不会有人注意。如此种种,我挖空心思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未果。我无奈地翻翻白眼,不再轻抚心口,认命地随它去。
正想转身,有人从背后把我圈进臂弯,温暖的大手包住我的,沉稳而令人安心的声音在我耳边温柔地说:“别紧张,我的剧本不会因为灰姑娘的表现怪异而失色半分。”
噢……这是哪门子的安慰法?李氏独家么?我不满地抬头,对上他与调侃语气完全不同的双眼,了然地发现其中不曾掩饰的十足爱怜与担心。呵,他的演技其实不如我。
“好可惜,我似乎总是没机会放心地吻你的唇。”他颇遗憾。
“我不介意让女方为我补妆。”龙珏玉自荐为我的专属化装师,方便以公谋私糟蹋我唯一强过她的身体部位——脸。
“不要,又不是草莓酱。”
“你喜欢草莓?”
“不,香草。”
“我是巧克力。”
“什么牌子?”
“德芙纯黑。”
“演完请你吃到腻。”
“吃垮你。”我冲他做鬼脸,露出不太整齐的牙齿。
“好啊,我等着。”对我的恐吓,他仍是笑吟吟地见招拆招。
我抽回因摩擦和热传递回温的双手,犹豫了一下,没有道歉。有些怨恨自己的逞强,也深知他同样明白,反而更不知如何开口。看了他一眼,随后走进后台。深吸一口气,发现自己不再紧张,十分高兴。于是上台,为了巧克力,卖命演出。
永远捡不完的豌豆,听不懂中文的德国鸽子,超搞笑的老鼠装,纸糊的南瓜车,多敲了一声的大钟,扭断了跟的水晶鞋——如我所料的一样,状况层出不穷。好在学生会和社团的菁英们演技卓凡,光彩夺目,这些小过失也就只是多添了几声欢笑而已。
一个多小时的舞剧真正演起来,变得相当短。时间很快过去,直到结束,还几乎人人都沉醉在故事里。只不过众人皆醉我独醒,等不到谢幕,我就已经匆匆缩到后台扯下假发卸了妆。身上的香粉味依然恶心,我准备到李颜那里洗个澡再回家,不然会被老妈嘲笑到死。
说人人到,李颜一脸严肃地出现在我面前,劈头就问:“林忆风呢?”
“什么?”我立刻反应过来,“刚刚在谢幕。”
李颜点点头,向舞台边走去。我很奇怪,很吃惊,虽然知道这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却依然压制不住心中翻涌的被忽视的不满。
林忆风苍白着脸就往外冲,我一把拽住他:“什么事那么急?!换了衣服再去!”
他的手死死地抓住我的,冰冷且僵硬。
我突然想起唯一能让林忆风失控的事,脱口而出:“千华怎么了?”
他一颤,手开始发抖,声音支离破碎:“去……医院……”
我飞快换下裙子,套上衣裤,拿起林忆风的外套披在他身上,说:“我们一块儿去。”
“小子,情况稳定一点就给我打电话。”李颜匆匆交代。男女主角都走了,他这个编剧再消失,庆功宴就没戏唱了;所以,他走不开。我明白。
我没点头,因为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也再没有时间多问。
坐上出租车没多久,林忆风放开我的手,按着太阳穴。他等自己呼吸顺畅,声音恢复之后才开口:“千华病情突然恶化,现在正抢救,不知能不能把她拖回来。”
我早料到,只是担心地去握他的手。
他将我拨开,说:“我没事。”
没事?我不敢开口。知道他正在心中做最坏的心理准备,只好安静。
“……我们无力回天。”萧大医生说了一长段话,直到最后一句我才听懂。我第一次感激自己学识浅薄,才不会象林忆风那样听专业术语听得脸青一阵白一阵。
“要再看她一眼吗?”萧医生指着手术室。
林忆风坚强地点点头,所以我们进去看死人。
我极后悔。千华的眼睛睁得又圆又大,而且似乎依然晶亮。十六岁啊……就在这里终结……三年来她的记忆中就只有这些大大小小的病房……想都觉得恐怖。我好象还听到她说:“ 你好,我叫千华,万千风华的千华。”我好象还看到她唇边浮起的欣喜笑容……我极迷信,怕鬼,于是退出,关上门,把那对极恐怖的兄妹关在房内。四处看看,找了跟长凳睡觉。
林忆风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出手术室,坐到我身旁。我终于醒来,被他的身影吓得几乎尖叫出声,但为了保持气氛而强忍了下来。
我们再次一同走出医院。天空极有湿意地下起雨来,雨滴越来越大,越下越有诗意。
我们都没有带伞,也没有试图避雨。林忆风在马路上走着,随时有被车撞的危险。我已忘记那是第几次自己把他从飞驰的汽车前拉开,终于拖他一起摔在了地上。
他坐在那里,手肘支撑着身体,外套被扯下一半,露出纯白的做工精致的戏服。
我被他空洞的眼神吓得半死,捧起他的脸,不敢去确定他目光的焦点落于何处,吼着自己都不相信的胡话:
“够了,林忆风!你并不是只有千华,你现在还有我,不是吗?即使千华死了,我还活着啊!千华也是看到我可以陪你,才决定让自己不继续痛苦而死去的,不是吗?你还有我啊!你并非和我一样一无所有,无所依凭啊!你还可以依靠我,只要你需要,我就会在你身边。只要你需要!林忆风!”
他终于有了反应,在我强调说“只要他需要”时。他撑起身,不太确定地叫我的名字:“莫……少云……”
我想回答,出声尽是哽咽。我哭泣起来,水洗着我的双颊,雨是冰的,泪是烫的。
他托起我的脸。我们接吻。一次又一次。
一切发生得极为自然。
我疲惫地被脖子上的轻咬吵醒,不太意外地见到林忆风正在非法偷吃,见我醒来,得意地笑。我偏开头,心情复杂。
“你不会一无所有,无所凭依。你还有我。”他正色道。
我心“噔”地一跳,假装无视地伸了个懒腰,转移话题:“几点了?”
他和李颜不同,固执地要我正视他的话,对我的求生行为不以为然。
“我还要睡。”等不到答案,我索性翻身背对他,闭起眼睛来。
“……”他欲言又止,在我身边躺下,从背后抱住我。
我们贴得如此近,心思却隔了十万八千里。同床异梦,人心隔肚皮,我第一次对这两个短语了解得如此透彻。
我轻抚自己的身体,碰到隐隐作痛的点点啼血红斑,有种想哭的冲动。我第一次真实地感觉到,自己再不清白。
我想起李颜,想起他的玩笑他的认真他的温柔。我想起他的笑,感动得想哭。是的,我喜欢他的笑,快乐的调侃的温柔的,我都深爱至极。一切答案如斯简单,我只是一直不愿意承认:我爱李颜。深爱入骨。
离开林忆风的家,我拒绝他要送我的好意,独自在并不熟悉的富人区游荡。先前已洗过澡,香粉味已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沐浴露的清凉。衣服不知何时被清洗过了,干净整齐地放在房间门边,可见林家的佣人有多识相。甚至还不具备自食其力的能力,就开始怨恨供给自己如此优渥生活环境的金主,这种人实在让我提不起兴致应付。
我一路踢着地面,想着还是趁早跟林忆风划清界线的好。现在的他太过浅薄,外表成熟心地幼稚,看不清现实。他的眼睛没有耀人的神采,有的只是名为千华的女子的残影。出去千华的光芒,林忆风也就不过是个凡人而已。
我暗笑自己的眼拙,总挑上一触即溃的脆弱小男生,看他们廉价的感情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地把我冲进爪洼国,以致于每次恋爱给我的感触都是大叹鱼儿没偷到还惹了一身腥。真是的,他们都不如李颜。
……呵,李颜。他光芒四射,深厚的内涵早已掩过俊朗的外表。足以打满分的男人,叫我如何不倾心?万幸的是,他竟也喜欢我。我不愿意去想他是否爱我,我深知自己不配。我是影,在光之前无所遁形,明明是那样的格格不入,却又怎么也逃不开。
我终于正视自己的感情,苦笑着止住脚步。我发现自己正站在住了多年的公寓楼下。这里是我的家,但我并不是为此而来。我知道指使双腿带我来到这里的是自己对403室新住户的爱恋。
我想告诉李颜我爱他。在被逼得承认了这段感情的时候,我懦弱地向李颜乞求爱怜。我的心空地发疼,需要李颜的治疗。他是天才,一定会的。
我匆匆跑上四楼,脚步却突然放慢下来。象是猛然醒悟一般,我蹲下大笑。哈,我竟会想和李颜谈恋爱?!这简直是我所知道的最可笑的笑话!我不仅傻楞楞地爱上了他,还想进一步地和他交往甚至恋爱?我忘了自己一开始就不顾一切地推拒他的理由了吗?我是如此的脆弱,哪里还禁得起伤害?更何况是在赤裸裸的心上直接划下的伤?!就算我抛开自己微薄的生存意志要和李颜谈一场真心的恋爱,为什么我不想想,自己配不配?
如果不考虑这个问题,骄傲如我永远也不会懂什么叫做“云泥之别”。纯洁的白云和污秽的淤泥——多么生动形象而贴切的比喻!亏得我的名字里也还有个云字,事实上我却再也不会纯洁了,连身体都是。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会再拥有。人世间哪里会出现仙女?又不是在演灰姑娘。学园祭已经结束了24小时整,美梦也该醒了。
我回到家,疲惫得不得了,身心俱是。
妈听到响动出来,看见是我便开始数落:“你也真是的!不过是个学园祭的庆功宴,干嘛喝到烂醉如泥?还在人家学长那儿打扰人家。”
“你又不是不知道小云象你,沾酒就醉,连百事可乐喝多了还起疹子呢。”爸随即出现,捧着茶杯伪装悠闲。
“还不是个小孩子,哪象人家李颜那么成熟稳重?”妈说,“昨晚也就放小云在他那里我放心。”
我不愿意再听母亲描述李颜编织的善意的谎言,借口朋友出了事,说自己得去看看。
母亲极不满,抱怨道:“真是的,翅膀长硬了是不是,家里都留不住人了。”
我极力压下心中的烦躁与不安,不想与她起争执,匆匆躲进自己房间,抽出压在枕下的速写本,抓起常用的自动铅笔,再回到客厅。
母亲仍在絮絮叨叨,父亲也附和着,见我出来,也许是把我凝重的脸色错当成对朋友的关心,便也就不再留我,只是说:“你总得去向李颜道个谢啊,反正就在隔壁,去见你朋友也不急这一时。”
我苦笑着答应。急急出门,反手将门锁上。然后抵着门,滑了下来。
我的父母是多么地关心我呵,但他们永远也不会了解我。他们哪里会知道自己印象中会和朋友拼酒庆功大玩大闹的儿子其实是个孤僻却滥交的同性恋?他们不停地提到李颜,以为我会做一个象他一样的好孩子,他们哪里知道我……不,不要逼我……别再逼我去正视李颜的好,别再逼我去承认他的高洁……我的心已然失落,别让我再赔上所有自尊。
迷蒙了双眼的泪水终于滚落下来,滴在手上,滑到速写本上,沿着封面划出一道水线,然后消失在露出的略大洁白卡纸夹页里。眼睛,终于可以看清面前的物体——有人,站在我面前。那双鞋是我认识的名贵运动鞋。
我哽咽着,怕哭声被逼问功力十足的父母听见,招来一顿理骂。好一会儿,他弯腰扶起我。揽在我腰上的手,是我喜欢的纤长骨干的大手。
他抬起我的脸,为我拭泪。我的泪像开了闸似的涌出,瞬间湿了他的衣袖。我扑进他怀里,放声大哭。父母听见又怎样,别人看见又怎样,李颜会为我挡去一切伤害。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听到自己的灵魂在狂喊,肉体却在理智的控制下,只发出呜咽的哭声。
再泡了个澡,我全身暖暖地换上李颜的睡衣,干适的布料摩擦着肌肤,十分舒服。他用标准的王子抱公主的姿势把我抱进卧室,放在床上,拉起被子盖住我,轻轻地拍我的头,然后问:“喝点什么?牛奶还是热巧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