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高兴地拉下李颜的手,故意忽视他戏谑的表情,说:“不要揉我头发,感觉好象小孩子。”
“你本来就小啊,我的小子,”任我抓着他的手,李颜别有用心地加重“我的”两个字。
我心虚地放开他,害怕被察觉瞬间袭来是僵硬。
“我约了人有事,先走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刻意隐瞒和林忆风有约的事实,也选择故意忽视自己这么做的原因,我甩下李颜,匆匆挤过人群,追进篮球社的更衣室。
“不走吗?”林忆风的声音从我的头顶传来。我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正被他不算高大的身影笼罩住。
“还没回过神吗,公主?”他打趣地把手伸到我面前,做了邀舞的动作。
我终于把目光的焦点定在眼前修长骨感的大手上,微呆了一会儿,才就着他的玩笑站起来,一手装作牵裙摆的样子,微微行了个礼。
“要是有音乐的话,是不是就可以让我们欣赏一端华尔兹了?”篮球社的经理古月薇调侃着,把比赛记录表递给林忆风。
由于林忆风时常两头奔波,所以即使学园祭还没到,灰姑娘已因这位名符其实的王子而声名在外。可以预料的是,无论这部戏成功与否,我们都会拥有绝对数量的观众。不过,由戏剧社社长李颜改编的剧本不可能会差劲吧。无论如何,还是得承认他是个天才。有些恼火自己的思绪总追着李颜走,我甩甩头把他赶出去。
林忆风飞快地将教练做了标记的记录表翻了翻,放进书包里,对古月薇点了点头,道了声谢,拉着我出了休息室。
“你是社长,可以先走吗?”离开依然喧闹的体育馆,我凭着自己看漫画得来的认知问道。
“当然可以,副社长和经理就是安排来处理这种事的啊,”顿了顿,看见我迷惑的表情,他帅气地一笑,接着说:“专门处理社长不负责任地扔下的烂摊子,找当值的人打扫体育馆,把队员的球衣送洗,然后锁门。”
听完他的解释,我夸张地垂下眼睑,重重地点下头,表示自己了解了。
“难怪会选你当公主,”他抬起手抚上我的头发,用手指轻轻地梳理着,“莫少云,你真的很可爱。”
不是没有意识到,而是故意忽略他连名带姓的称呼中所隐藏的熟悉的危险气息,我闭上眼睛享受着他修长的手指触到头皮然后滑过发丝的温柔。
象是上了瘾似的,他不断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并进一步把我拉到他身前,方便自己对我的头发为所欲为。
“你的头发好顺,”他再开口,声音有着熟悉的沙哑,“让人摸起来就停不下。”
摸起来就停不下吗?一个想法闪过我的脑子,李颜也是这么想么?想所有人一样,眷恋我的头发么?意识到自己的思绪又被李颜侵占,我猛地睁开眼睛。林忆风的动作也在同时停下,不过他似乎没有发现我的紧张。
我对他笑了一下,说:“走吧。”然后转身向校门走去。他随即跟上来,却象发现了什么似的问:“你的书包呢?”
我一愣,记起自己的而且确曾经收拾好书包并将之带到了体育馆。“应该是在李颜那儿吧,”我经过一系列不太成熟的逻辑推理以后,得出了一个不知正确与否的结论。如果李颜看见了的话,应该是会帮我收拾吧,我暗自想着,但如果他没有注意到,我是不是就该写寻物启事在学校四处张贴呢?里面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我并不在意,没有那些也照样可以过,即使不到图书馆买书,抽屉里大叠的参考书也不会让我跟不上教学大纲的进度。我仍有些担心,担心我的速写本。
“今天作业那么多,你却把书包掉了,该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呢?”林忆风打趣地说。
“不需要你操心吧,”我斜着眼睛瞟他,想假装生气的样子,却掩不住笑意。
“关心你还嫌?”他故作惊讶地盯着我,“那只好说你‘不识抬举’加‘活该’。”
“去你的!”我在他手臂上捶了一拳。
他报复似的揉乱我的头发。
我踹他一脚,然后做了个鬼脸迅速跑开。
他假装受伤蹲在地上,发现骗不了我,又起身追了上来。
一路拉拉拽拽,到校门口不足两分钟的路突然变得很长。太久没有开心地和同学玩,今天这种感觉,真好。
跑在前面的林忆风突然停下,害得我半张脸直撞上他的肩。我双手捂着发痛的鼻子嘴巴和下巴,从他身侧探出头,看见了让这位帅哥立定站好的大人物。对方的目光带着责备地移到我身上,有带着责备移开。我悻悻地揉了揉鼻子,放下手,乖乖地站在一边。
“为什么改剧本?我不接受没有理由的拒绝。”林忆风质问,丝毫不因为身高比对方矮了个几公分而显得气势不足。
“我看你们俩挺合得来,演场吻戏增进感情也不错啊,”明明是回林忆风的话,李颜的目光却锁在我身上。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是在蓄意挑衅。
“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本以为林忆风会被激得说出事实,不料他只是紧抿薄唇,半眯起眼睛,象是探视什么似的打量起李颜,然后很快地,愁云一扫而空,伸手抓住我的手臂,把我拖到他身前,说:“不改就算了,随便你。我们走。”
最后一句明明是对我说的,但他却盯着李颜。今天怎么了大家说话都不看人?斜视吗?我被紧张的气氛左右,一边转着眼珠子掩饰慌张,一边想着不好笑的无聊笑话安慰自己。
“啊,我的书包。”我看见李颜脚边的我可爱的新款阿迪达斯的背包。
“恩?”哼声显示着主人极度的不满,让我无法,准确说是不敢,忽视地缓缓抬头。
直到现在我才看清楚李颜的打扮。昂贵的名牌运动鞋,合身的制服西裤,半汗湿的白色T恤,深色的制服外套披在肩上。脚边放着两个书包,我的,和他的。他的书包因为装太多东西而没有拉好,露出白色毛巾的一角。缓缓地将视线再移到他手上,发现他捧着的,等待我和林忆风时解闷用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我的速写本。
我其实不想发火,但我的行为显然比假惺惺的所谓“其实”的想法诚实多了。极力掩饰脸上显露的厌恶,我听到自己冰冷而客气的声音:“学长,请把我的书包和速写本还给我。”我有些好笑地听到自己刻意加重的“我的”“速写本”几个字的发音,也清楚地看到李颜了然的表情。
“你凭什么证明这东西是你的?”明知道我生气却仍逗我,表明了学长根本把我当作无害的小猫咪。然而事实也相去不远,我再生气也不可能,不,应该说是没有能力,对他有所伤害。
“我想书包里面应该有写着我名字的东西,我叫莫少云。”我顺着李颜回话,并感觉到林忆风放开了刚刚还扣住我的手,很显然地坐壁上观好戏。没义气的东西!真是的,没听说过“敌之敌可为吾友”吗?还是他觉得跟我站在一边没有油水可捞?又或者他压根就是一个不结盟主义者?
李颜拎起我的书包,翻起一本本的教科书,没有找到写着莫少云三个字的,因为我向来就不屑在教科书上签名。终于他找到一本作业本,假意念出声:“班级:高二、三;姓名:莫少云。”然后做戏似的点点头,把东西塞进书包,递给我。
看到他没有要我证明自己是莫少云,我稍微松了口气,接过书包,背上。他似乎是有意碰到了我的手,同样修长,骨感,粗糙的手划过我敏感的指尖,掠走其上的温度。冰凉,是的,不同于刚打完球时的火热,也不同于玩闹过后的温暖,李颜的手,是站在傍晚的冷风中不知吹了多久的冰凉。
“学长,还有我的速写本,”我忽略掉心中乍起的愧疚,想要要回自己明确在意的东西。
“上面没有写你的名字。”他翻也没翻,想来早已看了个清楚。
我听到自己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然后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
“不是说要一起走吗?”林忆风追上来,笑着问,“怎么走那么快?”
我瞪了他一眼,没有放慢脚步。他也并不在意,甩开长腿跟上我的速度。由于腿短的原因,跟不上的反而是我。他不理我,一直朝前走,我几乎小跑起来。
突然,他停下脚步伸出左手,把我握拳的右手包早温暖且干适的掌心,没有看我,问道:“你的速写本怎么办?”
“能怎么办?”我苦笑,“算了,我还有。”
“不是‘无可替代’的吗?”暮色中传来他有些忧伤的声音。
“嗯?”我不敢理会,假装没听清。
他没有再说,牵着我的手一直走。
小巷里,夕阳、路灯和住户的灯光下,我俩的影子层层叠叠地重在一起。
“公主的城堡到了,”在我家公寓楼下,他向我道别。
我点头,试着收回自己一直握成拳而掌心微湿的手,却被他一把拉进怀里。他抬起我的下巴,吻上我的唇,狂乱地肆虐一通,然后在我还没有从惊吓中恢复过来时结束了这过于突然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预演。”沙哑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又终于传进我的大脑时,我只能呆呆地目送他的身影往来时的路上越走越远。
风,轻轻地吹着,原本温热的手渐渐失去热度,薄汗惹来微凉。我细想他丢下的话,是指这个吻是灰姑娘的预演,或是今天的事是往后的预演?我不知道。太过意味深长。
第二章
周日上午八点三十分,我坐在教室里,翻看着快用完的速写本,准备再过二十分钟才去科技会场报到。离学园祭只有一周多了,表演用的道具和服装已经做好,听说今天就会送到。周六全校放假,李颜说想看我们正式彩排一次,所以这一周的练习全是在表现场地走台。想想李颜说什么来着,叫我们不要胡乱诠释他的台词?哼,不说别人,就我和林忆风,两个都是半路出家,不也演得挺好的么?
说到林忆风,从周三开始,连续四天,我们都一起上下学。我也终于知道,林忆风的家住在离学校近得多的某某花园富人区。他每天都骑着他可爱的山地车上下学,只除了上周三。附带一提,被我拖走那晚,他的车不仅被盗走铃铛,还凭空多了无数刮痕,气得他几乎认为是我在报复他的抢吻。那以后,他依然骑着可怜的破相山地车上下学,不同的是,宁肯绕远路也必定带上我一同丢脸。今天我是故意早出门才躲过了他的盯梢。
我拿出铅笔,在空白的纸页上开始勾画。由于不知道要画什么,我只是习惯性地拼凑出一张女孩的脸。突然灵光一闪,我一边想象着灰姑娘的衣服,一边画着。裁剪简单的褪色格子布连衣裙,原本白色但却沾满炉灰的带花边的围裙,然后是深色的袖套。画好之后,添上脏兮兮的粉足和柔荑,最后把脸补完,任性地加上属于自己的黑亮短直发。
我画得极认真,连中途听到的声响也没注意。直到画完后,一只套着阿迪达斯休闲服袖子的手越过我的肩,指着图问:“你在画自己吗”才不得不承认他的存在。
“不是。”我否认。
“不介意我看看你的画吧。”他说。
“仅限于这一页。”我回答,把本子递给他。
知道我的禁忌他并没有翻。
“有张夹页。”他看见本子中突出的较大的洁白卡纸。
“李颜画的。”我没有费心解释这张可以看,因为我知道他懂。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应该是在仔细打量,然后问:“他什么时候拿给你的?”
“第二天来的时候就夹在速写本了了。”我伸着懒腰,头倒向后面的桌子,看见正上方的自己“失而复得”的速写本。
他把插页当书签似的夹在灰姑娘那一页上,合起速写本,将之放在我头边,对上我的视线,说:“神韵相当象。”
我有些开心地笑了,不知道是为了画那幅画的李颜,还是为了上方帅气逼人的王子。
王子伸手抚上我的额头,覆在他掌下的我的发硌着我痒痒的,我将头偏向一边,他的手就顺着我的脖子滑到锁骨,然后用食指轻轻地描着。我闭上眼睛享受温柔的触感,随后感觉到他靠近的气息,他轻轻地在我耳边吹着气,然后吻上我的耳垂,又轻轻地咬住。
“嗯……”异样的感觉从身体深处窜出,我任自己呻吟出声。
“够了,莫少云,别叫。”轻斥我的声音低沉而沙哑,让我知道不只自己一个人烧了起来,点火的人不仅没有幸免,而且似乎比我还惨。
我又笑了起来,没有出声的笑。他蜻蜓点水似的轻吻了我,然后放开。我直起身,转了转脖子,站起来,邀他去集合。
他眼神复杂地看着我,然后翻翻白眼,走过来,拉住我没有拿速写本的手走出教室。
我的手被包在他的掌心,干干的,暖暖的,舒舒服服的。
好不容易从台上走了下来,我迫不及待地冲向王子,抢过他一直拿在手中把玩的水杯,仰头豪爽地一饮而尽,丝毫不想想王子会不会象先前一样抱怨。
我其实很讨厌自己的作风,太过自以为是、得寸进尺,也知道这样会惹人厌。一旦和他人发生什么关系,无论是朋友或是恋人,我做是习惯性地索求,一再索求,仿佛永远不会停止似的;所以,我没有朋友,恋人也纷纷离我而去。不是他们受不了而逃走,就是我发现再也捞不到油水而开溜。没有刻意去比较哪一样多些,因为结局都是一样,我孤独,并且寂寞。其实好些时候,我是希望爱情能长长久久,但总不能如愿。有些明了为什么自己总和男人混在一起。孤独的男人寂寞,好勾搭;自大的男人富有,好坑蒙;分手的男人潇洒,好摆脱。而我,或许严格地说来并不算男人吧。
“为什么今天不等我?”很自然地从我手中接过空杯,王子平静的语气没有夹杂抱怨和发火的先兆。
“因为不想坐破车丢脸。”我不怕死地说出实话的一部分,另一部分连我自己也理不清,所以决定隐瞒不说。
“破车?怕丢脸吗?”王子似乎很不悦,为什么?
“是啊,我比较中意南瓜车。”不明白如何消除王子的怒气,我决定转移他的注意力。
王子很领情地笑了,用手指梳着我的发,轻轻地梳着。
“感情真是好啊!”坏继母兼导演助理顾若昕小姐,不知何时走到了我们身边,用卷起的剧本敲我的脑袋,把她的角色克隆了个十成十,对灰姑娘凶恶至极,对王子却谄媚无比。
“为什么你不打他?”我拉下极暧昧地抚着我的脸的手,指着手的主人质问继母。
“因为现在该你上场了,不该他。”是女人天生的直觉吗?她为什么知道随便丢给我一个破理由,我都习惯性地无话可说?
我无奈地再度走上舞台,不太意外地发现自己不怎么专心,因为我无意中惹我的王子生气了。
由于不习惯舞台的大小,今天的练习费了很多时间。结束的时候,我扳着林忆风的手腕看了看表,已经下午一点多了。还好我吃饭向来没规律,所以一点也不觉得饿。
陪着他走出科技会堂,我放慢脚步,想着该怎样提出独自回家的要求。他停下脚步看着我,
我以为他看出了什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我今天还有事,你自己先回去吧。”
“我今天还有事,你自己先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