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公主——阴阳
阴阳  发于:201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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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电子邮箱,开始整理成堆的邮件。网络总是很慷慨的,不会因为我孤僻不喜结交就让我的门庭冷落成雀鸟的驿站。我在各大站点订阅无数杂志,然后将它们分类整理。资讯、娱乐、动漫、电子技术,什么样的东西都有;我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美中不足的是忘得太快,到头来真正拿手的也不过是在信箱里建立子母文件夹罢了。

很久没有来,收件箱中的新邮件数量是287封,油箱因为容量不足而在保护系统下将以前垃圾箱里的邮件删了个干净。我见状,索性把以前的各类JUNK

MAIL也一并删除。刷新之后再看,哈哈,果然清爽许多。接下来开始整理工作。其实大可以将收件箱直接清空,不过我仍管不住自己地想去期待一封不知来自地球何处,只写给我的邮件,所以非看个清楚不可。我知道自己这么做很幼稚。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能对我有什么帮助?也许那只会让我更加无所适从而已,一如……李颜。

我闭了闭眼睛安神,然后继续着无望的浏览。终于,出乎意料地,我发现一封与众不同的电子邮件,题目竟是:“致 公主殿下亲启

仙女上”。呵,好可爱。也是电子杂志?那也不错啊。我看向发信人:[email protected],然后怔住:是我记忆中仅有的那个昕华么?

迅速打开邮箱,看见全文如下:

美丽可爱的公主殿下(或者现在还只是灰姑娘?):

你好!

呵,开了个玩笑。我知道你是莫少云,相信你也听说过昕华。楚昕华,就是我的名字。林忆风那小子是我侄子,虽然好几年没见,但他似乎并没什么长进,仍是傻楞楞的。他妈是我老姐,当时我在外面跟男人有了小孩,被迫逃难回家,被姐夫收留,才遇上他的。噢,你看我,离题了不是,又开始翻陈年老账。不过正题是什么来着?好象也没有正题。哎,就让我发发牢骚,按时间顺序,OK?

当年我为了自己的兴趣而执意放下一切来到法国生活至今,把两个需要照顾的小孩留下。后来两个小孩出了事,我又怕麻烦,虽然知道,却愈发不敢回去。想想我回去也无法改变事实,不禁更加心安理得。

我和国内时常有联系。和姐夫的定期联络是其一。其二是我助手的女儿和小风同校,而且似乎是在同一个社团,更加方便我收集情报(笑)。所以,我也知道些你的事。我很喜欢你,(这点证明我和那小鬼还是有学血缘的),也觉得彼此波长很合,想更亲近你一些。过不了多久我就要回国,到时候希望能约你出来喝茶。如果聊得来,说不定我们可以当朋友。

差不多就这意思了。唉,如果没有时差,真想约你在线聊天。算了吧,免得你说我欺负你一介穷学生,硬是剥削你的上网费。

楚昕华

P.S.不准嫌我老!!

一封短信而已,知道看完好久,我才忍不住笑出来。楚昕华,真的是个可爱的女人。原来他竟是林忆风的小姨,想必林大帅哥并不知道,否则早已第一时间告诉了我。我想过关于昕华的事,知道她是个潇洒聪明的女子,却没想到会有结识她的机会;如今,这算是天降奇缘吧,真是运气了我!记得以前总结过一个歪理叫“运气守恒定律”,果然是守恒的吧,才会让我在失去许多以后,得到些许补偿。

“你母亲是不是在法国?”看见听到问题便露出惊讶表情的古月薇,我知道自己的推理没有错。男子篮球社,除了经理古月薇之外还有谁,会是“女儿”呢?

“你怎么知道的?”她似乎没有不高兴,只是很好奇,看来也没有怀疑我去请私家侦探。

“这个……”我想了想,找不到借口,只好如实相告,“是昕华告诉我的。”

“昕华姐?!”她一下子精神起来,双眼闪闪发光,“你见过她了吗?她什么时候回法国的?”

“我没有见过她,是她发了封电子邮件给我。”被她的热情吓了一跳,我急急解释。

“电子邮件啊,哦。”她很遗憾,但这次似乎并不惊奇。

不会吧,我暗想,难道真是“你把我的邮箱地址告诉她的?”

“不行吗?”她做了个鬼脸。

当然不是不行,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会有我的邮箱地址?”

“莫少云,男,生日六月十七,现年十七岁,身高一百六十七公分,体重四十七公斤,对运动兴趣缺缺,爱好是漫画和小说,曾多次用笔名‘云’在各处发表作品,其风格清新,让读者如沐春风,倍感舒适。OICQ号是4606722,信箱是[email protected],没有主页,但有个人BBS,网址是:http://ms_yun.bbs.com,上面收录其所有作品,平均日访问量超过300人次。”古月薇噼里啪啦一阵扫射,将我打成马蜂窝,然后转过头来对我露出一个可爱的微笑,意思是:厉害吧,厉害不是?

我勉强抬手合上自己的嘴巴,却管不住风从身体各处新开的洞口窜入窜出,吹得我全身凉飕飕的。“你……你为什么会……会知道?”我生平第一次发现自己会口吃。

古月薇眼睛睁得极圆,似乎比我更吃惊:“高中一年级你一入学就被公认为校花,后来发现你是男的,才把你排成全校第二受欢迎的男生,第一的李颜是自己投过自己一票才以这一票之差胜出的!第三名的篮球社帅哥林忆风差了你们40多票!你的男生票得票率是所有人里面最高的!比校花龙珏玉还多!神采飞扬自信热情的李颜和清冷秀美幽雅高洁的你并称为我们‘光亚高中的绝代双骄’,这些事你别告诉我你都不知道!我们学校的新闻社卖你们几个人的资料不知道赚了多少,你这个当事人竟然不知道?!”

对,我是不知道。我从来不关心周围发生的事,也从来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一个又一个事件的主角。我无奈,只觉得好笑。没有人真正地试图了解我,他们都以为没有什么值得去了解的。试问:有谁知道校内最受欢迎的三大美男子一直在稳定的三角形中恋与被恋着到不久前才打破僵局?谁知道全校公认的校花(男)初中三年级就和同寝室的男生上床?谁知道比起那些发表在BBS上的美文,莫少云有一整书柜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写的,仅有一次被他母亲看见了一页就坚决地拖他去做心理治疗的铅灰色病态文章?大家都以为自己眼睛所见到的就是事实及事实的全部吗?!为什么?为什么要有那么多人误解我?然后一发现我的本性,哪怕是一点点本性,就说我是在欺骗人?我哪有?我哪有让他们去幻想而后幻灭?

不,这个世界上没有仙女,也没有神;即使有,他们也听不到我的话,无暇眷顾我。我不该做无谓的努力,我以后都不要许愿和祷告了,反正我希望的事都成不了。终于有了难得一见的真知,我像鼓励似的对自己点一下头,转身就走。

古月薇为我木然的表情迷惑不已,见我要走,急忙问我:“你不是好象有事要问我吗?”

哦,对啊,她吓得我忘记了。“我本来是想问点关于林忆风的事的,”她了解似的抬头然后重重点下,正准备开始演说。“但是我突然想起今天还有别的事,”她脸上的神色顿时黯淡下来。“所以,改天可以吗?”她眼睛又闪起光,立刻点头笑起来:“好的。”真是表情丰富啊。

我对她笑笑,慌忙转身离开,累得像打了一仗似的。

知道自己原来是名人,我无比惊恐。本来就觉得自己卑贱得不得了,如今竟发现还有无数追光灯打在自己身上,与舞台剧上的小偷差不多,一举一动都为众人瞩目,稍有差池身败名裂便死无葬身之地。我有此认知,行事变得谨慎无比,处处笑脸迎人,努力改善“清冷秀美幽雅高洁”的形象,让自己看上去是个可爱的小孩子,这样哪天犯过的事东窗事发也比较容易被原谅——年幼无知嘛,像李颜说的那样,我还太小,勉强不来。只是,如果真到那么一天,会有那么好狗运么?

古月薇那之后常常来找我。这或许是人的通病,一旦与自己感兴趣的人接上头,便会孜孜不倦地抓紧一切机会与之亲近,丝毫不顾对方的感受和未来可能造成的

后果;一如我之接近林忆风,让自己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场。

我从这位篮球社经理身上得到一手比完整更完整的林忆风的资料,决不少于昕华或其他人所知道的。相信如果我要求,甚至可以得到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的详细完整的笔录,再佐以磁带录音证明,而且就算要偷拍或是摄影都不在话下。我诧异万分,心想在这种条件下我自己的丑事竟然没曝光简直堪称世界第九大奇迹。

到这时我才觉得手上这一叠打印纸的沉重。我想结识昕华,所以我也想了解林忆风,但结果我竟得到几乎侵犯人权的调查报告!这是因为现代人都太相信数据和文字的缘故吗?这些东西有什么价值?它们明明远比童话乏味多了。我从古月薇手上接过她的辉煌战绩,是否说明我也和所有人一样空泛?我明明是希望自己的心理可以健全起来的,曾几何时,我的感情变成了公式和推论?

或许是离开李颜后,我下意识地成长的缘故,我感觉到自己能回头看自己了。以前我从不这样做。我深知自己污秽堕落,不可救药,于是更加任性放纵。面对世界,我反叛得愤世嫉俗,我认为一切都是脏的,一切都该被毁,连同我自己,我的朋友,我的爱人,我的父母……都不配生存。李颜是我生命中第一道光,是他将我的世界照亮。从他身上我学到很多,虽然大多数都在他离开以后才悟出,但我确实意识到,光与影是一体的。虽然把光当作全部过于粉饰太平;但我终于也了解到,把影当作全部实在偏激。只要有好的一面存在,无论是本质的好还是假装出来的好,总证明能分辨,也就具备了成为一个“好人”的前提。

我对自己向来无能为力,尽可能地正视自己分析自己接纳自己已是如今我的极限。要我再改变自己,尤其是从本质上改变自己,我做不到,所以我只能伪装。这会让我变得虚伪吗?我不知道。但改变表象已经我所能做的最多的了,我的内心深处只住着一个人,霸占着一片连我也触碰不到的地域。只有他可以在那里生存。虽然他伸手邀我同去,但我一直拒绝他的邀请,我终于觉得如果能自己到达那里,也许就能坦然面对自己和他的真挚的感情。是他提醒我,然后给我机会,我会尽力做到最好。第一次不再怀疑自己与他的将来。他必定等我。

楚昕华,这突然出现的第一次在需要引导的时候从天上掉下来的仙女,这个潇洒豁达聪明脱俗的女子,会为我带来什么?一辆豪华的南瓜车?一套美丽的大蓬裙?或者,是一双晶莹剔透的水晶鞋?她会怎样将我带到王子的舞会上?

我的王子,为我而生。

我的仙女,为我而来。

手上仍努力地捡着炉灰里的豌豆,我透过狭小厨房满是油烟的破木窗,看着渐渐昏暗的天空,不禁期待起来。

第六章

如果说在漫画方面我还能算得上是一只可供观赏的美禽,那在写实方面我便是一只不折不扣的菜鸟了。撕下不知是第几次被擦破的败笔累累的草稿,我无奈地向后一倒,躺上柔软的草坪。

这里是千华的墓园,一个小巧精致独具匠心的私人墓园。我已连续两个星期,一有空就跑来这里画画了。我想自己已经放开了承诺这个词带来的压力,只是单纯地想画而后画罢了。轻松地画画,让我感觉很好。

林忆风真的很疼他可爱的妹妹,知道我要为她画画便也不来吵我。没有人陪在身边的感觉让我觉得有些凄凉,但我知道自己绝不会因为孤独而让一群毫不相干的人介入我的生活。在古月薇无心的提示下,我第一次有如芒在背的感觉,也知道不是只有李颜的眼神火热烫人。我有些害怕去了解被人高高捧在天上的感觉,因为害怕被摔在地上的痛。不去接触便不会被刺伤——是我唯一信奉的保身之道了。

李颜的身影在我的视网膜上刻下了残像,久而久之,我也能平静对待了。反正是忘不了的,就记着吧。离他那么远,再不会被他的光热灼伤,为何还要拒绝恋着他的那份酸甜呢?我终于不再骗自己了。

没有太阳的天空仍有些刺眼,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在初夏催人眠的和风中竟沉入梦乡。

我不记得自己曾有什么时候醒得比此时更狼狈:整个人被活埋在截成寸长的青草中,胸口还放了个结得颇为精致的花环。我几乎是跳起来,然后看见背靠着十字架似乎才被我吵醒的女子慵懒地抬起手,仿佛是要向我打招呼说HI,却演变成了按上自己的嘴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我仔细地打量着她,诚实地说,她的姿色仅属中上,脸上没有一丝画过妆的痕迹,眉旁的杂毛很多,许是因为怕痛而拒绝修整。但是她的眼睛很漂亮,不,很机灵,似乎很顽皮,却又有惊人的洞察力。她穿一身纯白的连衣裙,看上去很年轻。我没见过她,但见过容貌相似的女孩。

“昕华。”我叫她的名字。

她的脸迅速垮下来:“看上去真的有那么老吗?”

“嗯?”轮到我不明白。

“人家本来以为你会叫人家‘千华’的说,”她的脸上满是委屈,眼睛里却闪着兴奋,“白白浪费人家花精力去改她以前穿的裙子。”

好一个难缠的仙女。我惊讶至极,本以为她会,呃,稳重许多。

“你得赔罪。”她看上去像个小妒妇。

“好啊,陪你去喝茶,有钱人请客。”我伸出手。

“没问题!”她打了个响指,攀着我站起来,冲我笑笑,说,“谢了,小绅士。”

我被她刚刚的笑迷惑了,那种感觉很奇怪。

“干嘛?受不了我?不会这么快吧。”她挑眉调侃。

“你先前装成小女生的样子才让我受不了,”看着她笑起来我继续说,“现在却有一种压迫感。”

“那是自然,普通人都有这种感觉,”她打了个比方,“就如同凡人见仙女一样。”

“为何如此笃定?”我不信世上还有人比李颜更高杆。

“无论你承认与否,我都会成为你的仙女。”和他好相似的论调,就凭这一点,我决定相信她。

不过我有想调侃她的冲动:“真的假的?”

“得了小子,”她俏皮地搭上我的肩,“要逗我这个三十多岁的老女人,还轮不到你。”

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方式跟昕华喝茶:两人各执一口袋利乐包装的找茶族梅子绿茶——全是一样的,只因她说喜欢——坐在人来人往的汽车站的长凳上咬着吸管吱吱地饮着。

“你很……特别。”我最终选择了一个暧昧不清的形容词。

“……”她看了我一眼,摇摇头。“你跟他真的是绝配,说话口气都一样。”

林忆风啊,我也一直这么想的。我们的确是绝配,只可惜我并不爱他。

看见我低下头,有些落寞地轻笑,她突然开口:“我想带小风去法国。”

我不自觉地紧张起来:为什么?

“你不希望?”她似乎有些不解。

的确,我不希望。虽然我怕被林忆风依赖,但我其实却在某种意义上依赖着他——就如先前我曾对自己强调的:我除了青蛙王子,便一无所有了,这一点可笑地至今未变。我知道自己喜欢李颜,也努力成长,学着接受自己;另一方面又借着和林忆风维持不寻常的关系,以取得异样的平衡。我不能失去我的青蛙王子,否则我带给自己的压力将无处发泄,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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