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专辑、一首好歌,不仅需要乐迷的喜爱,更需要业内人士的认同。而排行榜,就是DJ和乐评家们评价歌曲的重要载体。不过要想在排行榜上获得名次,可不像发售专辑那么简单,它综合诸多因素——歌手的名气、发行公司、乐评家的主观态度,有时候甚至还有政治因素。在这里面,实力能够起到的作用却是最小的。
严欢初来乍到,要想在这潭深水中捞上一笔,难比登天。
“做好心理准备。”胡克道:“接下来有的你忙。”
严欢看着他,认真地道:“我早已经做好一切准备了。”
专辑发售两周后,《小王子》席卷更多欧美国家的摇滚市场,也开始在一些小型排行榜上初露峥嵘。而等到这个消息传到国内,却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了。
直到来年春天,国内的摇滚乐队和乐迷们,才得知竟然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国内乐手在北美出道发售专辑。
这个神奇的家伙,叫做严欢。
124.流浪的梦
“你说什么?”
严欢双眼瞪大,质问着眼前那人。
那人被他看得退了一步,有些惊吓。
“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严欢站起身,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再说一遍!”
“我……国内有乐手因为帮忙贩毒吸毒,进监狱了。”被他抓住的人脸色苍白,被严欢狰狞的表情吓到了。“我都说了,你放、放手!”
“那人是谁?”
“什么?”
“我再问你一遍,那人的名字!被抓进去的那个乐手!”
“好像叫什么付、付声来着,对了,就叫付声!”
哐当一声,手中的吉他砸在地上,发出令人心疼的重响。然而严欢却一点都没察觉,他只觉得呼吸都快停止,空气火辣辣地从气管内钻了进来。
“严欢,严欢!”
周围响起模糊的喊声,严欢已经什么都听不见。
一天前,国内。
付声刚刚交了最后一批货,靠在阴暗的小道内,看着漆黑的天空。云层很厚,没有露出一颗星星。他丢下烟头,心想国外的天空是不是也如此呢?黑暗无光,好像永远不会有天明。不过想了想,他自嘲地笑了。
那边和这里不一样,那个人也和自己不一样,他在国外,应该能过的更好。
“喂,你小子。”
后面有人走了过来,是个籍籍无名的乐手,在圈子里这种人不少,大多数人生活得都不怎么样,但是这个却不同,他穿金戴银,左拥右抱,过得很是惬意。
付声知道他是从哪里捞钱的,因为他自己也在干这种勾当。
“刚才那批货你赚了多少?”胡子邋遢的男人挑衅地看着他。“年轻人,知不知道吃独食不是一件好事,啊?”
付声看都没看他一眼。
“喂!我说你呢!你这家伙!”后面的男人忍不住一把拉住他。“别以为在圈内有点名气你就是天王老子!告诉你,走上了这条路,你就什么都不是!你还敢跟我横,你——!”
“在这里!”
弄堂对面突然窜出一个人来,指着他们俩。
“就是他们,逮住!”
“不许动!”
一瞬间,一大堆明亮的光线照进来,迷乱人眼。
付声和他身后的人都被强力压倒在墙上,脸贴在冰冷的墙壁上。当被拷上冰冷的手铐的那一刻,他心里什么都没有想,只是来得及最后看一眼头顶的夜空,便被押上了警车。
这个夜晚,没有星星。
严欢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一天后了。当时他正在和嚎叫唱片商量国内宣传的事情,却突然听到门外的工作人员的议论声。不知为何,有一瞬间他的心停跳了一下,然后在听到是滨海市逮捕了几个参与贩毒的摇滚乐手后,严欢就再也坐不住。
当得知付声被抓的消息,他再次拨通那个已经有一年多没有拨的号码,然而对面却传来一阵忙音。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严欢愣愣地听着这个声音,好半晌回不过神来。
“你怎么了?”
刚才被他勒着脖子的工作人员提心吊胆地看着严欢,他看着这个年轻人,在看清他的表情时十分惊讶。“你、你干嘛哭了,我没这么着你吧!喂喂!”
哭?
这个词多久没听到了,上次流泪又是在什么时候?
严欢看着手机,大脑一片空白。这一瞬,全世界都被他抛在脑后,心里只有那个人的名字。
付声,如果你早知道有这一天,会不会后悔!
后悔当日揽下一切,后悔放我离开,后悔因爱上摇滚而陷入这片沼泽!
严欢无法见到付声,但是,还是能猜到他的回答。
那个人什么都不会说,从始至终,他都只会用行动来表达自己。有些事物,一旦爱上,便没有回头路。
比如摇滚,比如某个人。
根本没有人拦得住严欢,听到付声落网的消息后,他立刻就要抛下手中的所有工作,赶回国内。所有人的劝阻都没有效果,最后在即将登上飞机回国前,胡克丢下一句话给他。
“你想前功尽弃,浪费付声为你付出的一切,你就回去吧!”
就这一句话,让严欢义无反顾的脚步,第一次出现了停顿。
“你……”他转身看向胡克。“你知道付声?”
胡克苦笑。“谁会不知道他?国内脾气最大的吉他手,竟然和一个毛头小子组成了乐队,几年前,这个新闻可是轰动圈内。你们悼亡者在国内弄出那么大的名堂,我想要装作听不见也不可能啊。”
严欢皱眉。“你认识付声,也认识我。那为什么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却装作不认识?”
“你也说了是第一次见面。如果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就表现得过于热情,还对你所有的事情无所不知。你会怎么看?”胡克道:“我当时只是想获取你的信任,才装作不认识你。这么长时间合作下来,你也应该知道,我并没有打算对你不利。”
“你阻止我回去救付声!”
对于严欢的指控,胡克先是苦笑,随即冷下一张脸。
“你也好意思说是救!?你拿什么救他?你是认识哪个高官知道内幕,还是拥有滔天的权利可以藐视法律?”胡克高声道:“付声因为贩毒被逮捕,这是做坐实了的犯罪。你个一无权二无势的小子还想回去救他?你是想劫狱不成?”
严欢还是不甘心。“那总也比白白待在这里好!在这里,我什么都做不了!”
“什么都做不了?”胡克气得发抖,一把将一张专辑扔到他面前。“那这是什么?我们一群人忙得天昏地暗,好不容易赶制出来的这些又是什么?你以为只要你随随便便一张口,专辑就从天上掉下来了?你以为没有营销人员帮你事先铺好关系,就能这么容易上市吗?”
“还是你以为,只是成功卖出了第一张专辑,你就已经是天王老子、大牌巨星,可以将付声不惜一切将你送来的努力,亲自付诸一炬!”
严欢被骂得愣住,然而听见最后一句话,一下子上前抓住胡克的衣领。“你果然知道事情的内幕!”他抓着胡克的领子。“付声究竟怎么出事的,为什么要把我赶到国外,你都知道是不是!”
果然是个愣头青。被严欢抓着衣领的胡克无语,勉强拽回自己的领子。“你不是要回国吗?回国啊,问这么多干嘛!到时候去看守所看望付声,看他肯不肯见你!”
严欢沉默了。许久,出声。
“他知道我在国外?”
自从那个雪夜以后,严欢就再也没有付声几个人的消息。想要打听伙伴们的信息却是四处无门,此时,他才从胡克的话中听出一些端倪。
似乎,他的出国并不是蓝翔的好心安排,付声也有份。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胡克看了这蔫了下来的小子,叹气。
“我只知道,他此时绝不希望你回国去趟一滩浑水。严欢。”胡克看向严欢手边的吉他。“从把这个留给你的那一刻,付声就已经把他的摇滚梦寄托在你身上。”他拍着严欢的肩膀,语重心长道:“留下吧。”
“不要让付声的梦,就这么碎了。”
从头到尾,这一句话最戳中严欢的心扉。他猛地抬起头来,眼角已经泛起泪水。
那个倔强的吉他手,那个将摇滚当成生命的吉他手。那个总是站在他面前,为他挡下一切风雨的付声。他的摇滚梦想,不能碎!
最终严欢还是留了下来,没有踏上回国的班机。他和胡克走出机场,看着头顶上升空的一架客机,沉默无声。
“迟早会回去。”一直没出声的JOHN,此时淡淡道:“等你攒够了力量,就回去吧。”
听见这句话的严欢一下子挺直了背脊,他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紧紧背着付声的吉他,走向了外面宽敞的街道。
付声的摇滚之梦不会碎!因为他要亲自,替付声实现这个梦想。
两个月后,严欢在美国发行第二张专辑。
《梦》
梦啊,魂归的地方。
我无时无刻,思念的故乡。
它远在天涯,又近在咫尺,
只能在夜晚拥抱念想。
唱啊,拨动的吉他。
你声嘶力竭,留下的希望。
它旋律飞扬,却寂寞流浪,
是心里最深的一道伤。
啊,梦想,一个最暖的怀抱,
永远不忘的歌唱!
啊,梦想,一个最冷的拒绝,
放纵无声的流亡。
谁听见,谁可闻,谁明白,
梦中弹奏的曲,如今无人来唱。
谁听见,谁可闻,谁明白,
那小小的梦想,它流浪在路上。
125.重逢
一名外国乐手要想在摇滚王国美国发展,绝对不是一简单的事情!
尤其是在他还是单枪匹马一个人,没有乐队的支持的情况下。
当然,国外乐队也有在美国窜红的,但是那大多数欧洲乐队,亚洲乐手要想在白人与黑人占据统治地位的摇滚乐坛,闯出一片天地,简直就是难上加难。
早几年有几支还算成功的亚洲乐队,不过都是特殊案例。比如,一支蒙古的乐队曾经火了一阵,但是欧美人喜欢的是他们的民族特色,抱着看猴戏一样的心理,很少有人关注这支乐队的音乐本身。比如,八九十年代,中国大陆的乐队也曾在欧美引起过一阵波澜。但是究其原因,是当时外界对于尚封闭的这个国家的好奇,出名的摇滚乐曲也基本都是一些反党、反共的内容。为此,当时的某位乐手——国内的摇滚之父,还因此遭到封杀,终身不得再上国内任何一家媒体。
而到了新时期,一名亚洲乐手要想在欧美闯出名堂来,就更加是难上加难。虽然已经有日本乐队在前面开路,但是对于严欢来说,这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歧视,在一个仍旧以白皮肤为主的行业里,它隐藏在每一个角落。有时候它并不是某种明显的厌恶或者拒绝,单单是再提及一个亚洲乐手时所表现出来的诧异,那就隐隐显现出,这个摇滚王国对于外来者的排斥。
严欢的第二张专辑,就遭遇到了这种门槛。他的音乐被人质疑了。
有乐评家声称,虽然摇滚是年轻人的呐喊,但是这位亚洲乐手却总是在表达这一种孤独的情绪,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江郎才尽。
也有人称,排行榜上居高不下的排名,仅仅是大家对于乐手的好奇,并不意味着对音乐本身的认可,而是一种奇货可居的心理。君不见,当年鸟叔的音乐还总是占据各大排行榜,但是谁都不会认为它有任何艺术价值。
严欢的问题就是,他的音乐虽然在乐迷中获得了一定的口碑,但是确没有得到任何一个高端乐评家的认可。
“这也不是一件坏事。”胡克拍着他的肩膀道:“最起码这说明那些人已经开始注意到你了。要让这些老顽固们改变一直以来的想法,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在欧美乐坛,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就是,完全纯血统的亚洲乐手,根本无法在这里做到真正的大红大紫。欧美的音乐可以轻而易举在亚洲引起波澜,但是亚洲的音乐却很难打进欧美。因为这帮自视甚高的家伙们,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好了。
“他们是在嫉妒。”胡克说:“这正是害怕你的抢夺他们的席位,所以才纷纷出口攻击你。这是一种畏惧的表现,你不用在意。”
虽然周围的人都这么安慰,专辑的销售量也没有因此减少,但是严欢心底总是不踏实。他想要获得更多的认可,不仅仅是普通乐迷的,也包括这些顽固的乐评家!
“你问我有什么办法?”胡克听到他的疑问,皱眉。“这可就难了。一般而言,高贵的乐评家们为了显示自己的品位,越是受大众欢迎的歌曲越是要挑剔,以此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所以要打动他们,比打动乐迷是难多了。除非……”
“除非什么?”严欢问。
“除非,在这场战争中,你能获得压倒性的胜利。”胡克道:“再孤高的乐评家,也不能将自己和大众完全切割。如果你能在一百个乐迷中获得八十个人的认可。那么,乐评家也不能再拿你来说什么闲话。除非他不想混了,完全将自己归入到另类当中。”
百分之八十的认可!
这个和获得百分之五十的人的认可,完全是天差地别。别小看这几十的比例,但是在乐迷中,往往就是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会各种挑剔歌曲,也会听信谗言拒绝去听一首歌而从一开始就否定它。所以,想要获得这么高的支持率,只有一个办法。
“全美巡演。”
胡克兴奋道:“只有你转遍了整个美国,让所有乐迷都亲耳听到你的歌声,才能彻底说服他们!”他手舞足蹈,显然沉浸在一种兴奋的情绪中。“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完全可以!我这就去和HOUSE的人商议,让他们来帮你办这件事!”
“等、等等……”严欢伸出手,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看见胡克已经跑得没影了。
“他就这么相信我?”严欢哑然:“我还没说什么呢,就让我去全美巡演?”
JOHN道:“你不是和贝维尔他们巡演过一次吗?有什么了不起?”
“那不一样,那次我只是打酱油的!”严欢抗议道:“而这次我是主角,所有人的目光都将盯着我一个人。如果有什么差错,就全都毁了!”
“你压力太大了,欢。”JOHN安慰他:“你应该相信自己的实力。而且过了一这次,你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这么好的机会。”
出人头地,将悼亡者的梦想实现的机会,这是最接近梦想的一次了。
严欢没有再出声,之后胡克回来告诉他已经安排好了巡演的计划,他的回应就是加倍训练,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泡在练习室。这又让其他人担忧起来。
“你瘦了很多。”胡克道:“我知道你紧张,但是再这么累下去,你会支撑不到巡演结束。”
就连HOUSE的诺曼先生也过来劝解严欢。
“我不知道你在焦躁什么。”这位打造了无数巨星的幕后人道:“但是我知道你们中国有一句谚语,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要让自己毁在一切开始之前。”
但是,他们的劝解似乎都没有效果。
悼亡者的重担都在自己身上,付声的梦想再自己身上,一旦失败就全都完蛋了!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其后果就是适得其反。严欢的练习越来越糟,水平还没有之前的好。最后,胡克强制给他放了一个礼拜的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