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 下——YY的劣迹
YY的劣迹  发于:2015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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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上帝的玩笑

陆佑飞耳朵里塞着耳机,拿着扫帚准备扫地。

“喂,呆飞!今天的值日你一个人能搞定的吧!”

教室门口,几个抱着篮球的男生嘻嘻哈哈地笑着,其中一个是今天和陆佑飞同组值日的男生,不过看样子他并没有留下来打扫的打算。

“你跟那小子说什么呢?他屁都不会放一个。”

“闷得跟个葫芦似的,理他干嘛?”

“哈哈,也是,量这小子也不敢怎样,走,去操场上打几局去。”

几个男生相携着走远,笑闹声也跟着远去。

陆佑飞低着头扫地,从头至尾都没有吭一声。

耳机的线从他袋子里延伸出来,在空中一晃一晃。

下午六点半,一个人打扫完教室,陆佑飞离开学校。这时候操场上还有不少人,打篮球的,谈恋爱的,花痴的,但这些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头也不回地离开教室门。

走到街头左拐,有一家煎饼店,陆佑飞花了五块钱解决了晚饭的问题。然后背着书包,沉默着走着——在别人眼里看来是这样而已。

而其实在他心里,有着另一个世界。

音乐的声音从耳机里隐隐传了出来,音量开得很大,节奏激烈激昂,但是外面的世界依旧是平常的。就像是陆佑飞默默地走在路上,耳多里听得却是摇滚乐。没人知道他喜欢摇滚,包括他父母。

晚上七点,陆佑飞来到一家超市,把书包和校服都存在里面,然后从超市后门出来,再拐进一个小弄堂。他停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门前,拿出钥匙开门。走了几步,进了员工更衣室。

五分钟后,一个穿着黑色印花骷髅T恤,手上带着一圈圈金属环的年轻人从更衣室里走了出来。大变活人!任谁看到他,都不会把他和之前规规矩矩沉默寡言的陆佑飞联系起来。这时候,有其他路过的人来打招呼。

“呦,阿飞!来的这么早啊!”

“早点来干活啊。”阿飞露出一口白牙,耳机里的声音还砰砰锵锵地传出。

“今天听的什么歌?”对方走过来一把拉过阿飞的耳机,塞到自己的耳朵里。

压抑低沉的音乐,从耳机里传来。

【我早已明白,注定会走向末路,我也已明白,已没有回头的路……】

“夜叉的《末路》,不错!有欣赏水平!”

对方在阿飞胸口用力捶了一拳,“老子我也喜欢这首,特有感觉!”

“是啊。”阿飞裂开嘴笑笑,心里道,这首歌就像是在说他自己,怎么会不喜欢。

“对了,今天的场比较大,你早点去前面准备吧。特别让你做前场哦,可以看到乐队的表演。”

听见他这么说,阿飞兴奋起来。

“今天有哪些乐队?”

“森林木,黄泉,放你一马,恩,还有悼亡者。”

前面几个乐队都很有名气,特别是森林木,但是听见最后一个,阿飞愣住了。

“悼亡者,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当然没听说过!这是新成立的一支乐队!”

阿飞皱眉,“可我们不是不接新乐队的表演的吗?”

“谁知道呢?不过我听说,这支乐队有人和老板认识,也许是托关系的吧。”对方比了个手势,道:“不过是骡子是马,到时候牵出来遛遛就知道了。走了,我先准备去了!”

“恩!”

直到之后走到前场开始整理准备,阿飞心里也还是有点在惦念那支悼亡者乐队。对方真的是托关系走后门进来的吗?原来摇滚世界也会有这种幕后交易和阴暗面。

想起平日里在学校里的遭遇,阿飞心里莫名地对这支乐队有了一丝反感。

七点半,客人陆陆续续进场,小卖部那里缺人手,阿飞被临时抽调了过去。不过他并不太情愿,因为在这里就看不到舞台上的演出了。阿飞之所以选在这里打工,就是为了免费蹭着看表演。不过经常是一个礼拜下来,只有一两天能进前场看演出。

因为今天有喜欢的乐队,所以阿飞心里更加焦急了。八点以后,演出已经开始。

听着场内隐隐传来的音乐声,还有人们大喊大叫的喧哗,阿飞站在小卖部那里有些不耐烦了,不时垫着脚尖,想要向场内看去。

森林木应该上场了吧?他们今天会唱什么歌?还有黄泉乐队,自己最喜欢他们的贝斯手了,竟然不能进去看。阿飞扼腕叹息。

他心情莫名有些烦躁。在学校里被人无视、被排挤,他都无所谓。因为那帮人其实他从不看在眼里,阿飞知道,那些人生来就和自己不是一路的。

他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在这家演绎酒吧打工的时候,和那些乐迷们交流,近距离接触乐手,都让他感到无比快乐。

可是最近,家里开始怀疑他为什么总是晚归,升上高三后学习压力又大,阿飞渐渐地感觉不到摇滚给自己带来的乐趣了。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沉在水底,快要窒息!而头顶唯一投下来的光亮,都开始变得黯淡了!这样下去,迟早会生生地憋死!

他的末路,已经近在眼前了!

“唉……”

“唉,唉——!”

阿飞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刚才不是自己在叹气。他扭头一看,只见小卖部前站着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生,看着一堆零食和酒饮,这男生愁眉苦脸的。

心情再不好,工作也是要做的。

阿飞问:“要买什么吗?”

“我不知道。”那男生皱眉道:“你说是巧克力口味的好,还是草莓味的好?其实我觉得草莓的会不会太甜了,巧克力的有些腻味,纠结……”

阿飞一头黑线,看见这男生手里拿着几盒POCKY,犹豫着选哪盒!

自己在为人生和未来烦恼的时候,竟然有人为这种小事纠结!阿飞已经不知道是该气还是小笑,真是同人不同命啊。

他从柜台里拿出一盒,“牛奶味的比较香,也不会很甜,可以试一试。”

“牛奶是小孩子吃的。”

阿飞忍着青筋,道:“没有谁这么规定,而且牛奶味的真的不错,你可以试试。”

“唔……恩……”

“选哪个呢?”

“哎,烦死了!”

阿飞就快要忍不住的时候,对方终于作出决定。

“这样好了!巧克力,牛奶,草莓!一样来一盒吧!”

接着对方递过来的钱,阿飞几乎要吐血。你早决定每样都买,你还纠结这么久干嘛!

客户是上帝,客户是上帝。在心里默念一百遍,阿飞保持笑容,将零钱找了回去。

送完这个难缠的客人后,时间已经九点半了。这时才终于有人来给阿飞换班,换人后,阿飞飞也似的向场内奔去!来不及了,不知道还能看到几个表演!

他钻进内场的时候,刚好结束一场演奏,阿飞逮着身边一个人问。

“下面是哪支乐队?森林木上了没有?”

“哈,哥们你来晚了。森林木早就结束了,现在就只剩下悼亡者乐队还没有表演。”

阿飞有些懊恼,但是有得听总是比没有好的,他站在原地,兴致缺缺地想就听这支新乐队的演出,打发打发时间算了。

开场和以往一样,先是打暗灯光衬托气氛,几个乐手在黑暗中登台。一般来说,乐队里吉他手和主唱都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鼓手被挡在最后。

这支乐队……怎么让贝斯手也站得那么显眼了?

阿飞正想要评价些什么,一连串的鼓点率先敲响,每一击每一下都不轻不重,不快不慢,正好敲在点上!

不错啊,最起码这个鼓手还是有本事的。这时候,阿飞还有余力去评价。

可当吉他声随之响起的时候,他瞪大双眼,瞬时哑然。

如轰鸣一般的吉他,完全吸走所有人的灵魂!而贝斯手这时候轻轻拨弦,将他们的魂魄给牢牢地定住。好比是在地狱中挣扎,欲飞不能,只能被紧紧地拽住。

这贝斯手!这吉他手!

阿飞已经无法吭声了,他身边很多人都和他一样。不过他们也都在想同一个问题,这个乐队有这么出色的吉他和贝斯,想必主唱会被衬托得逊色不少吧。哪有那么完美的……

然而,当主唱的声音响起时,所有人都发现自己错了!

那清澈略带沙哑的声音,和乐声完美交融!

简直没有再好的了!

不知什么时候,阿飞发现自己和周围都POGO起来,虽然受场地限制不能做太夸张的动作,但是每个人的热情都丝毫不减,甚至已经有人开始喊了:

“悼亡者,悼亡者!”

“WOOOOOW!”

一道灯光追在舞台上,打在刚刚结束一段歌词,正对台下观众们微笑的主唱身上。

恩,恩?啊!!!!!

“怎么会是他他他他他!”

灯光下的那张笑脸,正是不久之前,在阿飞面前纠结选哪种POCKY的男生。

这是,上帝在开哪嘎子玩笑呢!

67.像梦一场

严欢从台上下来的时候,浑身都是汗。

“怎么,还紧张吗?”

比他出汗更多的是向宽,这位鼓手总是乐队中活动最激烈的成员之一。

严欢对他笑一笑,“紧张还是有一点的,但是没有一开始的时候那么害怕了。”

“多试几次,保证你以后就不会再紧张,只会兴奋。看着下面涌动的人群,看着他们对你挥手高喊,那力气就使不完地从身体里涌出来。”

向宽曲了曲胳膊,展示着自己的肌肉。

“瞧,哥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是吗?”阳光从两人后面轻飘飘地走了出来,“上次在‘极光’演出的时候,不知道是谁紧张地不停上厕所啊,哥。”

向宽满脸通红。

“我那是吃坏了肚子好不!”

“恩,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阳光一点都不想反驳,但是这幅模样反倒是让人更加气恼。

“哈哈,付声,你的新队友感情还是这么好啊。”

一声大笑,随即,一个惦着肚子的中年男子向他们四人走了过来。这位又是付声的老熟人,以前夜鹰乐队经常在这里表演,一来二去付声也就和他混熟了。

这一次,之所以能到这家在市内数一数二的场所演出,还都是托了付声的福。不过,悼亡者也确有实力。这一点,刚才台下欢呼的观众们已经帮他们证实了。

老板发了一根烟给付声,问:“这一下,你们算是彻底在市内打响名气了吧。估计明天开始,大家的新话题就是你们悼亡者了。”

付声点燃烟吸了一口,没说什么。

老板看着他的脸色,笑。“看来你不把这点名气放在眼里啊,也是,你们夜鹰以前那多大的场面……”

“和夜鹰无关。”

付声吐出一个烟圈。“悼亡者会比他们走的更远,这只是个开始。”

只是一个开始,离他最终的目标还有非常遥远的距离。但是,付声一点都不觉得气馁,也不觉得遥遥无期。他看了眼身边的严欢,默默地抽烟。

因为他知道,希望就在自己身边,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老板!老板,那个我……”

一直到突然有人打断他们的对话,悼亡者的四人才注意到,原来老板背后还站着另外一个人,年纪看起来和严欢差不多大的人。

“是你!”严欢一眼认出他来,高兴道:“你是刚才给我推荐牛奶味的那个小哥!”

“牛奶味?”付声挑了挑眉,看向对方。

阿飞本来就有点激动胆怯,这下被传说中的鬼才吉他手打量着,更是缩了一缩。

“是啊,我刚才不是肚子饿出去买零食的吗?这位小哥给我推荐了牛奶口味的POCKY,下回给你试试?”严欢随即又道:“算了,你不吃甜食的。”

付声了然,收回视线。

“是零食……”

严欢没听见他这句话,倒是一旁的阳光突然抬头,颇有深意地看了付声一眼。

“哦,还没给你们介绍,这是在我们这里打临时工的阿飞,很麻利的一个小伙子。”老板拍了拍阿飞的肩膀,把他推到前面。“刚才在下面看了你们的演出,就一直求这让我带他来见你们一面。哈哈,这小子成你们的乐迷了!”

“乐迷?!”

严欢闻言,眼睛一眨一眨地。

“真的吗?你真的觉得喜欢我们乐队吗?你觉得我们的歌怎么样,对了,我刚才在上面表现得还可以吧?我太紧张了。”

阿飞被他过度的热情弄得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抓住了这个难得的交流的机会。

“我、我很喜欢你们的歌!千真万确!”

“哇,感动。”严欢两眼泪汪汪,“那你最喜欢谁,我找他给你签名。”

“我喜欢……”

“什么?”

“喜欢……”

阿飞的声音有些小,严欢只能凑过去听,然而下一秒,他的耳膜都快被震穿了。

“我喜欢你!”

一声大吼,将在场的众人都镇住。严欢呆立在原地,向宽无语偷笑,阳光扭头看了付声一眼。

“不,不是!”意识到自己说了引人误解的话,阿飞连忙改口道:“我最喜欢你的歌声了,还有你的声音!情感!都很喜欢,十分,十分喜欢!”

这一下,轮到严欢脸红。

“我还没那么出色……”

“不,你很优秀!”

“还差很多……”

“你是最棒的!”

看着这两个年轻人都红着脸,像唱二人转一样纠结着一个话题,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

“严欢,你就认可他吧。”向宽也在一旁附和道:“这可算是你第一个死忠粉丝,不能灭了人家心意嘛。”

付声哼了一声。“骄傲使人退步。”

“付声,偶尔你也让严欢获得一些满足感,老是压抑着他,让他心理扭曲了怎么办?”

付声不说话了。

阿飞此时壮着胆子,又道:“那个,尤其是你看起来很年轻,我只要一想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能在摇滚上有这么大成就,我就更加佩服你了。”

“哪里哪里,我真的还很不够格。对了,说起来你多大?”

“十八了。”

“哎!”严欢瞪大眼,“其实我也十八,不过是虚岁!”

“我是周岁,都成年了。你还在上学吗?”

“恩,高二了,不过不经常去。”

阿飞偷偷地附到严欢耳边,“其实我也还在上学,高三。”

“什么!那你还来打工——唔!”

严欢说到一半,被阿飞捂住嘴。

“嘘,老板还不知道,我骗他我是初中毕业出来找工作的。不要泄密啊。”

“恩,恩!打死你我都不说!”

“……”

看着两个小鬼在一边交头接耳,几个大人相视而笑。老板吸着烟,这种年纪的毛孩子的小心思,哪里能糊弄地过他们这些老油条呢?他只是平时不点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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