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 下——YY的劣迹
YY的劣迹  发于:2015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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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种族差异。”严欢泪奔。

虽然他现在也有快一米八的个头,按维克多的说法就是还会再长,但是比起这些动辄两米两百斤的大汉,严欢还是显得太单薄了。在酒吧的乐手中,他总是被当成小弟弟来欺负。当然,在真正谈及摇滚的时候,没有人会把严欢当做黄毛小孩。

他已经长大了,至少,在摇滚的这条路上是如此。

“嗨,维克多,总算将严带过来了。”

进了酒吧,一个络腮胡大叔和他们俩打招呼。

“今天人不少,你先去做个热场吧,严。”络腮胡大叔,也就是酒吧老板对严欢道。

严欢没有犹豫,点了头就往后台去做准备了。

“严这小子。”维克多看着他的背影笑道:“每当谈起摇滚,都一下子变得像个大男人了。”

“他本来就不是小鬼。”络腮胡老板抽了口雪茄,道:“一个小孩能只身一人跑到国外来?小瞧他的人都会吃大亏的,就好比某人。”

“哈哈。”维克多讪笑。他最初和严欢相遇的时候,就是因为不服气这个脸嫩的小子。谁知最后两人比拼吉他,他却败下阵来,不服也不行。然而严欢却说,他这样的水平在国内不算什么,他乐队里的原来的吉他手比他出色一百倍。自那之后,维克多就对严欢之前的乐队万分好奇起来。

“也不知道怎么样的乐队才能培养出这样一个小子。”维克多开始幻想。“如果都是出色的乐手的话,为什么只剩下严一个人道美国来了?”

老板吹出烟圈。

“世事难料啊。”

晚上九点整,这个不夜都市刚刚步入狂欢时刻。男男女女,或游走街头,或漫步于舞台。这是属于夜晚的狂欢,属于年轻人的舞台。而骑士酒吧,就是这些舞台中的一个,不起眼而平凡,却融汇着一个年轻人的梦想。

“今晚由我开场。”严欢道:“你说这是老板在测试我吗,JOHN?”

“是信任。”JOHN道:“当然如果你搞砸了,我想他也不介意立马把你赶出门外。”

严欢失笑。

“你就不能说些好话么?”

JOHN:“比起语言,实力才是最重要,不是吗?欢,今晚就让他们见证一下你的能力。”

严欢不语,而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

夜场才刚刚开始,人们从门外蜂拥而进,肉贴着肉摩擦着身体,尽情享乐。然而当乐队舞台上的灯光亮起,所有人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转移过去。

“哦,一个年轻的小鬼。”有人这么想道。

然而,还没当人们有更多或者好奇或者负面的想法,认识严欢的一小部分熟客已经欢呼起来。

“嗨,严!今晚是你开场吗?加油啊!”

严欢看着那个打招呼的熟人,送出一个笑容。不可否认,经过一年国外磨砺的严欢,气质上成熟了许多。配上他来自异国的黑发黑眸,以及一张俊脸,这一笑还是捕获了不少少女放心。

“哦,这个亚洲男孩可真帅,我喜欢他的神秘气质。”

“偶尔与小男孩调情似乎也不错。”

在严欢登台后,人们想法各异。然而,当他用吉他拨出第一个音符,有的人便停驻下来,侧耳倾听。

吉他独奏声,幽幽穿透空气,钻进人们的耳膜里。

与本土狂热的摇滚节奏不同的是,这个音律蕴含着潜藏在深处的力量,又带着隐秘的旋律。

然而当严欢开口唱出第一个字符,这帮碧眼老外们便瞪大了眼睛!见鬼,那是什么语言?这乐手竟然唱的不是英文?

是的,今天晚上,严欢准备给众人唱一曲《黑夜里》。

最完整的,原汁原味的中文版《黑夜里》。

而这个即将掀起波涛的夜晚,你又在哪里呢?

付声。

120.今夜不眠

摇滚是什么?

你问一百个人,都不会得到正确的答案。

因为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根本就没有唯一的回答,而是因人而异。而对于严欢来说,摇滚是一种痛,让他体会到被逼着成长的痛苦;更是一种乐,带着苦涩味道的快乐。

所以在他的歌声里,可以听到截然不同的两种情绪。压抑着的痛苦,和追求着的希冀。就像是一个坠入深渊的人,他不甘,不愿,不死心,想要获得一把足够燃烧一切的火焰!

是的,摇滚是一团火!以乐手自身作燃料的熊熊烈火!

骑士酒吧。金发褐发棕发,白皮肤黑皮肤褐皮肤的老外们全都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竟然能通过一种异国语言,听到这样震撼心扉的摇滚。台上黑发少年的每一声呐喊,每一个嘶哑的低音,每一个转折的气音,都让他们浑身汗毛直竖,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心脏里钻出来,热血沸腾!

欧美的摇滚圈向来张扬豪放,很少走低调内敛的路线,所以这些西方人很少像东方人一样,欣赏一些明媚而忧伤的曲调。即使是女歌手,也大多是走豪迈女王范。然而这一次,严欢的一首歌却给他们拓宽了新的世界。

这一种旋律,带着含蓄的温和,也带着外放的嘶吼。它沙哑,但是不疯狂;它内敛,但并不青涩,就像是一个男孩蜕变成了一个男人,你能看到他身上稚嫩的地方,同样也有别样的味道。

严欢的声音变得比一年前成熟许多,带着青年独特的磁性。

一把吉他,一首歌,一个异域小帅哥。由他带来的新鲜体验逐渐调动现场的气氛,随着他一声声喊哑喉咙的嘶吼,不懂中文的老外们也随着旋律高喊起来。

“YELI,YELI!”

几乎没有人能听懂严欢的歌词,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听懂他的音乐!因为在歌词之外,蕴含在摇滚之中的,更重要的是情感!而严欢,已经十分出色地将他所要表达出的情绪传达给众人了!

不屈,抗争,执着!

背负着重任,一步步踏出泥泞。这种挣扎着前行般的歌声,这种打破束缚的曲调,彻底让观众们沸腾起来。随着第一个人喊出声,开始有更多人喊着严欢的名字!

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夜,属于严欢的不眠夜,属于摇滚的夜不眠。

“呼,好不容易喘一口气。”

许久,终于从舞台上挣扎着爬下来的严欢,躲过了观众们过于热情的拥抱,独自跑到了酒吧外的小巷里。

成功了!

他没有预想到的成功,孤注一掷的成功!

在决定用中文开场之前,严欢根本没有想到会受到这样的欢迎。然而,结果出乎他预料,或者说并不出乎预料,这一年多来的辛苦练习,这一年多的隐忍,终于在今晚爆发。

今晚的奇迹不是一夜获得的,而是无数个通晓的练习的结果。严欢靠在阴暗的小道墙壁上,仰头望着星空。

“什么嘛,这国外的夜空也不必国内的亮啊。”他笑了一声,带着些许的苦涩。

这一年的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背负着乐队解散的重担,独自踏上异乡,承受着人们不解和歧视的目光,他才终于在这里迈出了第一步。谁能知道在美国的这么多个夜晚,严欢几乎没有出去娱乐过,他连抬头看一眼头顶星空的时间都没有。而今晚,付出的努力终于开始有了回报。

严欢笑了,笑着的时候,脸上却带着一丝落寞。

付声,向宽,阳光。

没有他们的成功,总觉到少了些什么。

“JOHN。”

严欢道:“你说,我有资格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吗?”

“你的梦想是什么?”JOHN明知故问。

严欢轻笑一声。“那还用说吗?当然是踏在世界最大的舞台上,和大家一起!”

严欢的梦想,从来都不是独自一人踏上高峰。他知道,如果想要走到顶峰,只有自己一个人是不够的。

“从前都是他们在保护我,现在至少也让我为他们做些什么。”

他喃喃念道着,抚摸着手中的吉他。这是付声留给他的唯一一件物品,是付声曾经最喜爱的那把吉他。在他离开的那个夜晚,付声将这把吉他留了下来。严欢不知道这份馈赠意味着什么,但是他相信,这绝对不是永别,而是有朝再相见!

呼吸着夜晚冰冷的空气,严欢握紧吉他,至少,他又往前走近了一步。

“请问,你是……严欢先生吗?”

正沉浸在思绪中的严欢吓了一跳,立马站直了身体。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人影从黑暗中走出,向着他走来。这是一个有着东方面孔的男人,更特别的是,他刚才说的是中文。

“果然没错,你就是以前悼亡者乐队的主唱严欢吧。”

然而这人接下来的一句话,更是连JOHN都被吓了一跳。

“你、你知道悼亡者乐队?”严欢看着眼前的陌生人,“你知道我?”

来人微微一笑,递出一张名片。“吃这行饭的,总要多关注国内的一些新鲜血脉。你好,我是胡克,来自嚎叫唱片美国分支。很高兴认识你,严先生。”

第一次被人用这么正式的称呼,严欢呆了一下,才连忙接过他手中的名片。

“嚎叫唱片。”他微微吃惊,在美国混了快两年的严欢,可不再是当年的那个菜鸟。“你是独立厂牌的制作人?”

胡克笑:“与其说是制作人,不如说是一名星探。”他说着,看向严欢的眼神别有深意。

“我们注意你很久了,严先生。事实证明你是一位出色的摇滚乐手,要不要考虑一下和我们合作?”

严欢手那和名片,好半天回不过神来。

胡克皱眉。“严先生是怀疑我的身份吗?”

“不,不,我是不敢相信,天下竟然有这样的好事掉到我面前。”严欢愣愣道:“这不是做梦吧?”

果然还是个年轻人。胡克轻笑一声,道:“不,请相信你并不是在做梦。事实上,我们和HOUSE正在开展一个合作,而你,就是我们选中的候选人之一。那么,请容许我再正式地询问一遍。”

他看向严欢,认真道:“你愿意与嚎叫唱片以及HOUSE两个厂牌合作出个人专辑吗,严先生?”

“……”

“严先生?你还好吗?”

“不,我很好。”严欢忍住打自己两耳光醒神的举动,正经道:“简直是太好了。”

他背着对方,悄悄地在身后握拳。

“我需要什么时候去联系你们?”

胡克微笑。“如果可以的话,明天我们就可以开始商谈唱片的事情。当然,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从头开始,严欢现在最乐意听的就是这个词。

这几年来他经历的这一切,不都是为了这一句话么。从头开始,将悼亡者重新聚合起来!而今晚,就是他踏出的第一步。

嚎叫唱片,国内知名厂牌,专门打造摇滚专辑,目前唯一一个走入国际市场的国内厂牌。

HOUSE,芝加哥独立厂牌,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就引领着美国摇滚潮流,在国际乐迷中享誉口碑。

而这两家厂牌竟然说是要合作,还要为自己打造专辑?

严欢看着头顶的夜空。

“没有比这再好的夜晚了。”他笑,紧抱着吉他。

终于看见,实现梦想的可能。

121.摇滚

严欢坐在咖啡厅,手指不时触碰着杯沿。

他现在非常紧张,比从前付声带他去见老爸还紧张。同样的,对于严欢而言,今天的会面不比当日的重要性地。付声和他父亲的一番谈话,让他可以正大光明地走到摇滚的路上。而今天的这番谈话,则会决定他未来的命运,甚至是悼亡者的命运。

“抱歉,让你久等了。”

就在严欢紧张地不断用手指画圈圈的时候,胡克终于来了。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个老外。

说实话,外国人在严欢眼中一直都是长一个模样,除了高矮胖瘦外,他很难分清他们的容貌。就连相处了几年的贝维尔,严欢也没觉得他哪里帅了,这个事实总让贝维尔倍受打击。

不过今天的这一个,似乎有些不一样。

不是容貌,是气质。在这个老外身上,严欢感觉到了一股属于JOHN才独有的气质。自信,足以压倒任何人的自信。这种自信沉淀为一种内在气魄,让任何人见到他的人都不由地为之侧目。

一句话来说,就是气场强大。

“让我来介绍一下。诺曼先生,这位就是我看中的乐手严欢。严欢,这位是HOUSE的主要决策者,威布尔·诺曼。”

严欢连忙伸出手。“你好,诺曼先生。”

“你好。”诺曼伸出手,与他握了一下,声音冷静沉稳,看不出喜乐。

这人也是乐手。严欢在摸到他手上的老茧的时候就察觉出来了。不仅是乐手,应该还是个贝斯手。贝斯属于指弹乐器,乐手指尖也会产生老茧,这一点和吉他不太一样。

一发现这个不爱说话的外国大叔是个贝斯手,严欢对他沉默寡言的倾向也就比较能理解了。最开始认识阳光的时候,他也很不爱说话。贝斯手大多数都挺沉默的,理解。

威布尔发现意外的一点,这个年轻人对于他的冷漠,不像其他人一样露出受打击的失落或者是怒火,反而兴致勃勃。这让他对于这次见面,稍微多了一些期待。

希望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开始吧。威布尔想,然后主动开始了谈话。

“听说你是来自中国的吉他手。”

“是的。”

“我知道在你们国家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摇滚乐。那么你以为你就真的解摇滚吗,而不是拿着麦克风装一装摇滚歌手?”

换做一般人被问这种话早就气得火冒三丈了,这面为也太不尊重人了吧。但是严欢哪里是一般人,一听到这个提问,他心里就乐了。

“你简直是问到我心坎里了!诺曼先生。”严欢眨着眼睛道:“说实话,你说得挺对,我的国家的确算是个摇滚荒漠。但是就在这样的摇滚荒漠里,我却遇到了我的队友,他们都热爱摇滚,个个都是天才,正是因为有他们我才走上了这条路。”

他笑道:“你若要问我摇滚是什么?我回答不出来。曾经我认识的一个吉他手对我说,摇滚就是他的生命。而对我来说——”严欢顿了顿,道:“它是一个奇迹。”

“化一切不可能为可能,让梦想能够变为现实。我不擅言谈,诺曼先生,但是我却知道一点,摇滚,能让一个平凡的人变得与众不同。如果说出色的乐手能够成为一颗闪亮的恒星,那么,摇滚就是整个宇宙。”

“它是开始,也是一切。”

摇滚是如同宇宙爆发般的奇迹,正是它,让严欢重获新生。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自己的意义,以前的严欢就像是在泥垢里挣扎的蚕,他找不到方向,不明白自己降生的使命,以为自己一辈子浑浑噩噩也就是条爬虫。然而带给他摇滚的那个人,却让他化蛹成蝶。

这就是奇迹。

威布尔静静地听完。

“你爱它吗?”

严欢笑了,脑中一瞬间闪过诸多画面,最后,停留在付声的面容上。

“是的。”他轻声道:“我想我爱上了。”

从听到吉他鸣奏的一瞬间,就已经命中注定。

这番谈话持续了很长时间,严欢和威布尔·诺曼相谈甚欢,甚至出乎胡克的意料。

“希望下次在录音室见到你的时候,你不这么狼狈。”离别之际,威布尔笑着拍了拍严欢便离开了。

“很狼狈吗?”严欢揪着自己的衣领。“这件衣服还是最新的,不过是两个月前才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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