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 下——YY的劣迹
YY的劣迹  发于:2015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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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在梦中的你!

你,并不指代谁,就像是一个泛指的词,更像是某种坚毅不屈的魂。正是你,将低迷的人拉出悬崖,哪怕磨烂浑身的血肉,也要饮着血嚎着歌,重踏征程!

一点失败算什么,一点风雨算什么。不深深跌落到尘埃里,哪里能明白阳光的可贵!

问为什么,问值不值?

为什么不值!倾尽全力,为自己的梦想拼搏,粉身碎骨也值得!

因为,这份爱,是唯一!热爱的充满摇滚的世界,热爱有血有泪的世界。所以——

“这个世界,无法逃离!”

也不愿逃离!

严欢沙哑着喉咙,喊出最后一句,血丝几乎都要从喉管里喷涌出来,就像是他胸中沸腾的感情,熊熊燃烧。

付声收音,一切戛然而止,在最高朝的段落。

台下,人们似乎还无法回神。明明是不同的语言,但是融入歌声和旋律中的乐手的热血,却是无需语言表达的。这份困难的道路上,不仅是悼亡者,每一个曾经踏上这条崎岖之路的人,都能体会这首歌中的辛酸辛辣,还有最后的呐喊。

无论是大乐队,还是小乐队。无论是成功出道,还是在前进的路上化为红粉骷髅。所有热爱摇滚乐的人,只从这首歌中听出了一个意思!

挣扎,挣扎,哪怕浑身鲜血,也要攀爬着向前!

轰——片刻的寂静后,就犹如地震一般,会场响起如雷的呼喊。鼓掌无法宣泄乐迷们内心的激动,他们疯狂地呐喊着,捶打着自己胸口,用尽一切来抒发心中的热情。

爱你,摇滚!

直到这时,严欢才轻轻松了口气。后背早已经被汗浸湿,喉咙也在烈日的灼烧下变得干渴,他接过一瓶水只顾牛饮,心中却像也被甘泉滋润,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快乐过。

现场的DJ恰到好处地渲染气氛,带着乐迷们高呼悼亡者的名字!不知是谁带头的,渐渐地,也有人呼唤起他们的中文队名。

听着那一声声走调的中文,严欢失笑之余,心里却是一团火热。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夭折在路中,还是有无数人前赴后继地爱上摇滚乐。

她其实并不无情,也不冷漠。

只要你爱她,她也会加倍地回报这份爱!

摇滚,也爱你!

悼亡者的伍德斯托克处子秀,完美开场。

138.帷幕升起又落下

“悼亡者,悼亡者,悼亡者!”

听众们一声声地呼唤着他们的名,炙热的空气中,连呼吸都带着火焰的温度。

汗水从额头直流而下,模糊了眼睛,带进嘴中的是苦涩的味道!

喘息,嘶吼,嚎叫!

从喉咙里发出的已经不能称之为声音,而是野兽狂暴的吼声,带来一片同样喧嚣的回音!五万人蒸腾出的热气,将现场变作一个热雾弥漫的浴场一般!每个人都是浑身湿透,然而更加湿润的是他们的眼睛!

没有人,可以忘记这一天!对于悼亡者的每一个成员来说,这更是一个里程碑意义的演出!

当你的付出,在世界上最大的舞台得到了认可,当数万人为你的音乐而动容,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加畅快,让人想淋漓尽致地怒吼!

最后一刻,严欢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自己走到台前谢幕。喉咙里仿佛灌着炭火,沙哑着说不出一句话。不过,此时已经不用他再出声了!付声从背后搭上他的肩膀,阳光和向宽也一左一右地围在他身旁。台下的观众们,更是已经替他喊出了声:看到了吗,世界!我们来了,世界!

无数双手在眼前挥舞,无数人的呐喊和尖叫,然而在严欢眼中看见的,仿佛是他在县城小酒吧初次登台的那一晚;又仿佛是和死党翘家,第一次听到付声演奏的那晚;或许,让一切都回到最开始的时候——

【我是JOHN,你是谁?】

【我是严欢,一个学生。】

【哦,那我就是一个摇滚乐手。】

【摇滚是什么?】

“JOHN,你看到了吗?”严欢克制着内心的激动,在心里道:“你当初告诉我摇滚乐,你带给我第一曲布鲁斯。现在,我终于也走到了这里,可以和你看到同一个世界。”

JOHN没有说话,透过严欢的眼睛,他可以看清场下的观众,看见身边悼亡者的伙伴们汗流浃背的模样。这三年多来,严欢走的每一步都是在他的见证下。可以说,他是世上最了解这支乐队是怎样成长起来的人。这种感觉就像是再一次经历了自己少年时期,看着一支乐队怎样慢慢走向辉煌。

只是,JOHN自己的辉煌已经没落,而严欢的征途才刚刚开始。

就在严欢以为老鬼不会回话的时候,JOHN终于出声。很轻的声音,几乎要被严欢错过。

“谢谢。”

JOHN在感谢什么?

感谢严欢再次让他感受到了眼前的这火热幕,感谢严欢让他重新碰触到摇滚乐,还是感谢严欢,让他知道无论在什么年代,都有着一群为梦想追逐的年轻人。让JOHN回想起,半个世纪前一起与伙伴们叱咤风云的自己。

JOHN没有再说下去,严欢也没有多问。

悼亡者在乐迷们一声比一声高亢的欢呼中,鞠躬下台。

在后台,许久没有人开口,但是严欢可以感觉到伙伴们激动的心情。就连付声,此时紧抓着他的手也是那么多用力。掌心的温度,就是他们此刻心中的炙热。

有工作人员走上前来,与他们商量之后闭幕式上的演出问题。悼亡者本来没有被安排到闭幕表演,看来是这一次的演出,让举办方改变了主意。付声看着疲惫不堪的严欢,揉了揉他脑袋,起身。

“我去,在这里乖乖等着。”

严欢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拉住他。

付声一愣,看见他眼中的不安与紧张,接着想到了什么,回握住严欢的手。

“这一次,不会再丢下你一个人离开。”

他的眼中,是一副坦荡坚定,严欢松开手,付声便跟着工作人员去一旁谈话。向宽与阳光也都是筋疲力尽地瘫倒在一旁,不只是身体上的疲惫,更多的是精神上的疲惫。这种大舞台,对悼亡者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严欢也懒得说话,因此便在脑海里与JOHN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JOHN,为什么你没有参加过1969年的那一次伍德斯托克?”

“你猜。”

“我看网上有人说,你不来是因为被当时的美国总统禁止入境,你做了什么胆大包天的事?”

JOHN笑了。

“有时候不是我做了什么,而是别人害怕我做什么。”

“是吗?”严欢想了想,终于把一直以来掩藏在心底的疑问小心翼翼地提了出来。“那你现在,还会想起以前的队友吗?”

这一次,JOHN长久没有出声,许久,他用一首自己的歌名来回答严欢。

“Let it be.”

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无论是那个摇滚的黄金年代,还是属于JOHN的峥嵘岁月,都已经随着他的离世而烟消云散。现在的他,只不过是一个附在严欢身上,教会这个年轻人摇滚的一缕幽魂。

“珍惜你的伙伴,欢。”JOHN最后道:“无论在什么时候,能一直陪你走下去的,还是他们。”

“恩。”

严欢点了点头,正想说些什么。突然,心里像是被敲打了一下,猛地慌了起来。怎么回事,为什么觉得这么不安?严欢拼命自问,一边抚弄着吉他。刚才在台上,吉他的音调不准,严欢以为是自己调弦的问题,此时他细细检查一遍,却发现了不对。

琴头处有不明显的歪曲,金属的框架细微的扭曲,从根本上影响到琴弦的音调。严欢愣住了,这明显是人为动的手脚!可是谁会针对他,为什么要针对他?他又想起昨夜刚刚进入宿营地时,那种好像被野兽瞪视的感觉,似乎从一开始,一种诡异的不协调就悄悄潜伏在周围。像一只恶鬼,伺机对他们下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现在,刚刚从舞台上下来而放松警惕的时候,岂不就是最好的下手时机。

严欢只觉得心都凉了,他不敢大声呼喊,也不敢有什么激烈的动作,害怕被可能躲在暗处的敌人看出破绽。他只能悄悄地环顾四周,想要找出任何可疑的迹象。如果是故意针对悼亡者的话,那么就是他们得罪过的人。这个人有能力和势力,在国外对他们下手,但是又偏偏不能光明正大地对他们出手,这人会是谁?

脑海中飞快闪过一个人名,严欢惊得站了起来!与此同时,他终于发现了那个隐藏在暗处的恶鬼!

那是一个蒙面男人,只看到一双透露着憎恶的双眼!严欢发现他的时候,男人已经从手中掏出手枪,对着付声的后背,扳机,缓缓扣下!

不!胸腔撕心裂肺地疼,严欢红着眼扑了过去,想要扑倒付声!

然而,人的速度哪里比得上子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付声诧异地回头,凶手露出狰狞的笑容!那千分之一秒,严欢的泪水汹涌而下!

整个世界都变成一片黑白,他仿佛预见了在一秒之后,等待自己的血淋淋的绝望。而他,只能徒劳地看着那一幕!

在最绝望的一刻,他却仿佛听见心中,有谁轻轻叹了一口气。然而下一瞬,仿佛有什么从血肉中被生生地玻璃,刻骨挖心地痛。

严欢的记忆空白了一瞬,等他再次回过神来的时候,听见的是满场愤怒的嘶吼和尖叫。

开枪的凶徒被保安迅速击倒,压制在地上动弹不得。严欢却顾不上去看,他飞扑到付声的身上,几乎是颤抖地抱住他。泪水、鼻涕,混淆在一起,严欢根本看不清眼前的人,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哭得有多凄惨。他只知道抱着付声,心中十分害怕下一刻,这副躯体会变得冰冷。

“我没事。”

出乎意料的,熟悉的嗓音在他头顶响起。严欢擦干眼泪,不敢置信地抬起头,却看到同样脸色苍白的付声,一边安慰着他,一边疑惑地检查着自己的身体。

“我没有被击中,严欢。”

怎么可能,区区几米的距离,再大的误差也不可能打偏!严欢回头看向凶手,注意到对方也是错愕到不敢相信的模样。一切仿佛宛如梦境。

之后的十几分钟,一切都是昏昏噩噩的,保安、现场负责人,还有医生,一股脑地围到付声身边。即便当事人说自己没事,也没有人敢相信他的话。付声被严密看护,送到最近的医疗点就近查看。而凶徒,胆敢在伍德斯托克上作案,他就要做好面对数十万摇滚青年愤怒的准备!至于背后的那个幕后黑手,相信,这也只是他最后的回光返照。刘正,将再也不能出现在他们面前。

将近半个小时后,被医生告知付声真的没有大碍,甚至身上连擦伤都没有,所有人才彻底放下心来,相信这是一个奇迹。一个发生在伍德斯托克的奇迹!

不论周围的人怎么说,严欢总是感觉到一丝诡异的不协调。他站在事发地不远处,看着警察们将现场封闭取证,心里却好像空落落地一块。

“JOHN,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JOHN?”

没有人,回答他。

那个总是在他身边,和他如影随形的老鬼,这一次,再也没有出声。严欢顿住,刹那间,仿佛明白了什么!

那一刻,血肉剥离的疼痛感!直到现在,无时无刻不在的空虚和寂寞!他不敢置信地瞪大眼,像是不能相信自己的判断。

“JOHN!你回答我,回答我啊!”

“JOHN,你在哪里!”

“不要开玩笑了,这个玩笑一点也不有趣!”

“JOHN!”

落日下,附近的人们看见一个少年,冲着空气一遍遍地喊着某个人的名字。一声,又一声,然而始终没有回应。

严欢愣愣地,眼泪却怎么也流不出来。他突然想起了最初见面时,和JOHN的对话。

【你是怎么死的?】

【被人枪杀。】

简单的答案,却让此时的严欢浑身冰凉。他再也忍不住,跪倒在地,声嘶力竭地喊着那个名字。

JOHN!如果,真的是你为付声挡了那一枪!

那一刻,你究竟是以什么心情,再次迎上那一枚子弹!再一次,迎接一次死亡!

你告诉我啊,告诉我!求求你,告诉我啊!

严欢哭得不能自已,然而,几乎是错觉一般,他的脑海中再次回想起JOHN声音。

“谢谢。”

严欢猛地抬起头,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听见任何声音。然而那一句谢谢,却一遍又一遍地回响在他耳边。

JOHN离开了,留下他爱的摇滚乐,留下最后一声感谢,真正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付声回来时,看到的是已经沉默下来的严欢。此时的严欢已经冷静下来,他看着走过来的付声,上前去,用力地抱住了他。

“还好,你还活着。”

“恩。”

“但是,我却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人。”严欢将头靠在恋人肩膀,轻声道:“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人,他教会我什么是摇滚,他在你们都不在的时候,日夜陪着我。他对我说,要好好珍惜乐队的伙伴。但是,他死了。”

付声沉默许久,回搂住严欢。

“他离开的时候,难过吗?”

“不,他对我说了谢谢。”

“那就不要悲伤。”付声说:“继续去做,做值得让他对你说出感谢的事,如果他爱摇滚,你就比他更爱。不要忘记他。”

怎样,才是永远记住JOHN?

想起每一次他对严欢的耳提面命,每一次在严欢迷惘时的提点,每一次痛斥鞭策严欢继续走下去。严欢知道,付声说的是对的。只有继续走在摇滚的路上,走得更远,才能不愧对JOHN。

“后天的闭幕式还参加吗?”付声问。

“当然。”严欢强颜欢笑。“不过,我想指定一首曲目。”

“什么?”

严欢回首看去,看着落到天边的夕阳。在那灿烂余晖里,他似乎看到了一个身影在对他挥手告别。

“《Yesterday》。”他说:“我想唱一首披头士的歌。”

即便,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一段离奇经历,即便,如今你已经不在我身边。我依旧要留下你来过的证明。

谢谢你,JOHN。

我爱你。

******

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结束后,悼亡者乐队彻底一炮而红。

他们拒绝了来自美国的邀请,与大陆本地的制作公司和厂牌签约。他们被称作是亚洲崛起的新星,也被人视为新世纪摇滚乐中兴的代表之一。

一年后,悼亡者正式赴美,开始为期一年的欧美巡礼。

同年,纽约中央公园墓地。

四个来自东方的面孔,混杂在为数不少的游客之中,为那位传说人物献上鲜花。

【这里埋葬着一个伟人,永远四十岁的摇滚乐手——约翰·列侬】

此时,没有人能预料到,这一行不起眼的四人之后会在欧美掀起怎样铺天盖地的摇滚热潮。当然也没有人知道,在被万人称道的伟大辉煌之外,还有一段不属于约翰,却属于JOHN的小小故事。

次年,悼亡者在全世界首发第一张乐队专辑。

——《声嚣尘上》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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