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 下——YY的劣迹
YY的劣迹  发于:2015年03月30日

关灯
护眼

“你的任务就是休息,不准再摸吉他!”

被没收了吉他,并且被禁止出入练习室,严欢只能幽灵一样地在芝加哥的街头游荡起来。他每天一大早就起床,有时候会坐在广场一下午,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却不说一句话。

JOHN从始至终都没有开导过他,因为他知道,有些事情只能让严欢自己去想通。

这天,又在外面晃荡了一下午,严欢刚刚回来就接到胡克的一个神秘电话。

“我有一个礼物给你!”电话里,胡克显得神秘兮兮。“保准能调解好你糟糕的心情,快点过来!”

严欢挂断电话,就向事务所走去。

其实他对这些所谓的惊喜根本不抱期待,两天前胡克就开始策划这些所谓的惊喜活动。事实证明,严欢对他的礼物是完全免疫。无论是身材妖娆的美女,还是迪斯尼的游乐卷,或者是传奇乐队的签名专辑,这些都无法打动严欢。

用旁人的话来说,严欢现在就像是一个苦修士,除了心中的神——摇滚,他心里已经装不下任何事物了。

来到胡克的办公室,奇怪的是他本人并不在这里。严欢坐在会客的沙发上待了一会,就实在忍不住困倦地开始打起瞌睡,他已经连续失眠了好几天了。

半梦半醒之间,他听见开门的声音。

是胡克进来了?

他想要睁眼,却被人一下子遮住了眼睛。

“猜猜我是谁?”来人捂住他的眼,玩着一个幼稚的游戏。

然而,严欢一听见这个声音就僵住了。他半天没说话,屋子内只有两人的呼吸声。

进屋的人正以为是不是自己哪里搞差了,却突然感觉到掌心一片湿意。接着,他看见这个已经二十岁的青年,像个小孩一样大声哭了起来。吓得他连忙松开手,慌张地手足失措。

“你怎么哭了!是不是谁欺负你?我去帮你报仇!”他挽起袖子正要起身离开,却被身后的人紧紧地抱住了腰。

严欢抱着他,像是一只雏鸟一样簌簌发抖,却只是默默哭泣,没有说一句话。

看着他这幅模样,来人渐渐安静下来,他回搂住严欢的肩膀。

许久,道:“对不起,让你一个人寂寞。”

来人抱着他,像安慰孩子一样拍打着他的肩膀。

这两年来一直伪装着的坚强,终于在此刻悄然破碎!严欢擦干眼泪,看着很久不见,变得胡子邋遢的鼓手。他摸着鼓手满是老茧的双手,又哭又笑。

最后,他狠狠咬牙道:“既然回来了,不准再丢下我!”

向宽哈哈一笑,用一脸的胡茬去蹭他。

“不然你以为我来干嘛?你这个臭小子,几年不见,脾气见涨啊!”

严欢紧紧握着他的手,感觉一直干枯的心总算是被浸润了一些。

他的伙伴,回来了。

不再是一个人奋斗,真好。

126.一起

“你最近跟他们都没有联系?”

听见严欢这么问,向宽掐灭了手中的烟,道:“事实上从那天以后,我也无法联系上他们两个。”

“那天究竟是怎么回事?”严欢追问。

向宽沉默几秒,终于还是缓缓道出真相。

在那次音乐节上,其实悼亡者早就被人给盯上了。或者说在丽江的时候,就有一双躲藏在黑暗中的眼睛一直在窥视着他们。

“阳光离队以后一直隐姓埋名,不断换着地方打工,就是为了要躲一个人。这个人你也能猜到,就是刘正。”向宽道:“而那次音乐节,其实不只是我们在等阳光出现,刘正也在舞台附近布置了人手,准备一旦阳光出现在现场,立即就将他带走。”

严欢脸色一变。

那次滨海音乐节,他费尽心思期待阳光能到现场,没想到这其中竟然还有这样一个阴谋。他随即想到什么,脸色难看。“难道阳光被他抓住了……是因为他去看了我们的演出……是因为我。”

向宽连忙安慰他:“不,不关你的事!毕竟去不去是阳光事前就做好的决定,和你那天的表演没有关系。而且,刘正也不仅仅是冲着阳光来的。”

“什么?”

向宽脸色变得沉重。“其实刘正他们早就预计到阳光会去看我们的演出,却没有先一步将他劫走。而是在我们演出结束后才准备动手。这是为什么?他就是想把事情闹大让我们发现,然后引诱我们去救阳光。付声他……明知道这是中计,但还是去了。我因为不放心,所以跟在他身边。后来……”他顿了一顿。“后来付声答应了刘正的条件,我被放回来了,但是却一直联系不到他们俩个。”

付声答应了刘正什么条件?严欢到现在哪还能不知道,想起听到付声被抓时的震惊与心痛,他胸中的怒火就无法熄灭。

“所以就去帮他贩毒!”严欢双手握拳,忍不住大声道:“这种事能做吗,能做吗!什么办法想不到,却偏偏要用最绝的方法!还瞒着我,他以为这样我就能开心?他以为……我在外面获得再多人的认可,我就真的开心了?你们一个都不在,我要那些荣誉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他颓靡地坐下,双手捂住眼。“我的梦想,是和你们一起去世界最大的舞台啊!不是我一个人去!”

“严欢……”向宽拉着他的肩膀,严欢却死死地捂住脸,怎么都不肯松手。像是在最初见面的那次嚎啕大哭之后,他就再也不愿意让向宽看见自己脆弱的一面。拿他没有办法,向宽只能在他身边坐下。

“其实我最开始也很不理解付声的做法。哪怕去报警,都比妥协刘正好。但是后来我仔细想了想,要想真的解决这件事并且不连累到阳光,恐怕这是付声当时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

看见严欢抬起头来看自己,向宽继续说下去。

“我不知道阳光为什么要一直躲着刘正,但他肯定是有把柄在刘正手里。即使这一次我们报了警,可是我们用什么理由报警?非法拘禁,那能关刘正多久?他随时可以找个人顶替,也会因此更加记恨我们。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出阳光在他手中的把柄,并且反抓住刘正的把柄,将他一招致死。”向宽道:“而且我猜,这一次付声被捕,也许早就在他本人的计算之中。”

“你的意思是,付声是故意被抓的?”

“我不确定。”向宽摇了摇头。“但是我来这里,不仅是为了和你谈论这些事。毕竟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应该向前看。既然付声已经做了这么大的牺牲,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们可以做的?严欢,我就是为这而来。”他抓住严欢的双肩,眼睛中放出光芒。

“我就是为这而来!严欢,应该有什么事,是我们也能做的!”向宽道:“既然付声牺牲了他的梦想,那我们就要替他缔造梦想。创造一个舞台吧,严欢!创造一个足够大足够高的舞台,让付声回来之后,可以用最夺目的方式站在世人眼前!”

他说:“一起去巡演吧!严欢。”

127.随它而去

本杰明揉了揉酸痛的胳膊,看着屋内正伺候着小孙女换尿布的女儿,忙着做饭的老婆,砰砰地修着桌子的女婿,深深地感觉到自己老了。

在六十五岁之前,本杰明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老人。他能吃能干,还能去牧场里牧牛,根本不认为自己和年轻人有什么区别。可是今年他不得不承认,岁月不饶人,自己已经是个老头子了。

一家人吃完晚饭,女儿教训大孙女,孙子听着不知哪里的流行歌,老婆忙着去收拾。他叼了根烟,发现家里现在似乎没有人有时间搭理自己。

还是出去转一转吧。

这么想着,本杰明起身,准备去镇上的酒馆小喝几杯。

走在夜路上,他看着几十年未变的小镇景色,却深深地再次感到自己的青春不再。曾几何时,他也和一群伙伴打骂嬉笑走在街头,也狼狈地躲过老妈怒气腾腾的手,半夜还和一群人在郊外大肆载歌载舞。然而如今,这一切随着时间的流逝,都已经化成风,不在了。

心中莫名有种伤怀,本杰明带着一点点抑郁,推开了酒馆的门。

“这是……”

一进屋,一股热火朝天的气氛将他生生地定在了门口。

不是来错了地方了吧?小约翰的那家破酒馆什么时候竟然这么热闹?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人们欢呼的来源。

这里有一支乐队正在表演。

本杰明年轻时也曾经是一位狂热的摇滚粉丝。那时候他疯狂迷恋一支英国乐队,曾经在他们巡演的时候一路开车跟随,做出过各种疯狂的举动。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却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迷恋的过往。

“乐队吗?”

老人喃喃念叨着,找了个空位置坐下。今天借机怀念一下过去,似乎也不错。

说实话,这支乐队的水平不错,人们被轻易地调动起情绪狂热地欢呼。看着年轻人们疯狂的样子,本杰明不屑地哼哼了几下。“一般般吧。”

年轻人就是没有阅历,本杰明想。这乐队的确出色,但是比起他曾经喜欢过的乐队,还差得远了。歌词,曲调,弹奏,的确算是一流,不过想要打动他这个走过大半个世纪的老人,却还不够。本杰明有些惆怅地喝着酒,悼念着自己已经逝去无法再追回的青春。

却在这时,已经结束一曲的乐队,再次弹奏起来。而这一次,响起的却是本杰明曾经十分熟悉的曲调。

他微微错愕地张大嘴,看着台上正在拨弄吉他的主唱。

这个年轻人,竟然唱这首歌?

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前奏已经结束,主唱轻轻凑近话筒。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mes of trouble

当我发现自己陷在泥泽中时

Mother Mary comes to me

圣母玛丽来到我的身旁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低压磁性的嗓音,娓娓唱来。

“And in my hour of darkness

当我在黑暗中彷徨时

She is standing right in front of me

她站在那里,面对着我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告诉我智慧的言语——这就是生活。”

简单的歌词,平缓的曲调,却一下直击灵魂。本杰明木木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let it be

顺其自然,让一切去吧,因为这就是生活。

不需因为生活的苦难而嗟叹,

不用因为青春的逝去而苦恼,

让它去吧,让它离开吧。

总会有种种的原因,人们被迫分离,陷入困厄。

不要担心,不用害怕。

就让它这样吧。

因为总有一天,我们会看到希望所在。

即使因为种种原因而分别,即使因为岁月流逝而失去,却不妨碍我们等待希望。

“And when the night is cloudy,

在乌云密布的黑夜

There is still a light that shines on me,

仍然有一束光在我身上闪亮

Shine until tomorrow,

let it be.

闪亮着直到天明,

——随它去吧。”

台上的青年仍旧在歌唱,本杰明却仿佛看到了几十年前,另一个人站在舞台最中央的模样。他又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年轻气盛,跟着痴迷的乐队流浪过一站又一战。又看到几十年后白发皑皑的自己,经受着时光无情的磨砺。

苍老的手,不复青春的容颜。

是的,一切已经不再。

就像有相聚就有离别,有出生就有死亡。这是世界永恒不变的真理,却不必太过挂怀。

let it be.

就这样吧。

它给你磨难,给你痛苦,夺走你的青春,让你经受无数的分离。

但它却同样给予你成长,给与你磨练,让你看到希望。

这就是生活。

短短简单的几句歌词,却让本杰明回忆起了自己的大半辈子。他想起当年第一次听这首歌时,自己还是个懵懂青年,不懂其滋味。他想起披头士最后唱这首歌时,是在伦敦的屋顶上。

狂风吹乱了他们的长发,歌声从屋顶幽幽传下,让路人驻足。他们似乎在唱着一切的离别,唱着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同时又在轻轻劝慰,别太伤心,别太难过。

生活总是这样,有分别有离去,却不意味着终结。

因为,即使是在最深的夜里,也有星星在我们头顶闪耀。

轻轻诉说:随它去吧,随它去吧,这就是生活。

那是披头士最后一次团体演奏,在伦敦古宅的屋顶,顶着咧咧寒风,唱着他们离别的歌。

路过的人驻足仰望,附近的住户有的爬上屋顶,静静地倾听着这支传奇乐队最后一次的表演。

那一年,披头士解散。

那一年,本杰明从摇滚小子做回了本本分分的农场主。

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回忆起过往的时候,然而这一刻却被一个年轻人的嗓音,轻而易举地唤醒了尘封的记忆。

“哦,这些年轻人,这些年轻人……”

老人声音颤抖着,轻轻擦去自己眼角的泪水。他只能不断说着这句话,再也说不出其他。

严欢结束了最后一首的演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此时,胸中仿佛有无数情感在沸腾燃烧,最后却只凝聚成一句话。

Let it be.

这首歌,也算是他唱给自己听的。

曾经在最绝望的时候,JOHN轻轻地给他哼着这首歌。没有劝解,没有抚慰,却仿佛仅仅靠着这些旋律,将一切伤痛都淡去。

严欢轻轻地笑了,正如歌词里说说的。

即使是在最无助的夜晚,也总能等来黎明。

让一切,随风而去。

然后,开始新的征程。

“JOHN。”

“恩?”

“我有没有说过,你真的是一个出色的乐手。”

JOHN笑。“还用你说吗?”

当晚的演出出乎意料的成功,这一晚临时演出的效果,就是第二天在酒吧正式表演时,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听众。比起预想中,这是一个从未预料到的好的开始。

“记得下次再来。”离开时,旅店老板拍着严欢的肩膀,大胡子一抖一抖。“你们非常棒,真的!”

严欢笑了。这些老外的情感表达总是很直接,无论是厌恶还是喜欢,都一目了然。

“接下来你们要去哪?”老板问。

“全美……”严欢顿了顿,重新道:“全世界!”

他说:“我要带着我的伙伴,去全世界的舞台演唱。”

128.酝酿

七月的太阳毫不留情,毒辣地啃噬着每个人的皮肤。

一个多月下来,严欢晒黑了一倍,整个人也瘦了一圈。不过倒是双目熠熠,显得精神许多。以前也许有人还会把他当做小毛孩,然而现在看到他的人,都会觉得这真是一个精神的小伙子。

汽车在公路上飞速行驶着,大半天也不会看到一个人。除了偶尔一瞥而逝的野生动物,这整个北部高速上就只有他们一行人。本来北美就是地广人稀,会在大热天出来赶路的人就更少了,他们行走了半天遇不上一个人也很正常。

严欢看了下日期,七月十四号,离他们出来巡演已经整整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内,严欢从美国小镇来到大都市,又从大都市驶向另一个小镇,他们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开着一辆破房车在这路上颠簸。

说来就来,说去就去,这一个多月来,就是这一行人在北美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旋风。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