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上白雪反射的光线足以让他看得一清二楚,离他们所在的地方不远处就矗立着一块内凹的石头。
白虎缓缓地走过去,卧下身体一动不动。它已经累得连话也不想说了。不过,秦笙对雪山的了解有限,它不得不进行说明:“挖一个坑,顶上盖上雪密封,会暖和一些。”
秦笙点了点头,脱了两层兽皮给它盖上,开始挖坑。
雪比较蓬松,挖坑并不难。秦笙把多余的毛皮脱了,总算恢复了行动能力,挖了一个可以容纳白虎的大坑。等白虎进去之后再用雪盖上,拍紧实。
这个半地下的小雪屋只留了一个可供他钻进去的口子,而他进去之后,又堵了一半,留下一半透气。
雪屋相当狭窄,秦笙紧紧靠着白虎,汲取着它的热量。
其实他心里有些担心,如果这里也被雪潮冲击的话,他们俩或会被掩埋,或会被一起冲走。但是很明显卫瀚已经用尽了力气,急需休息。也许,当初入夜的时候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就不会这么狼狈了,但是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就像卫瀚说的,除非找到山洞,不然雪山上没有什么绝对安全的地方。或许,这就是山下的老人为什么强调要和熟悉上山路线的有经验的兽人一起行动的原因。
他的视线通过小小的洞口望着墨色的夜空。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漫天星辰都失去了踪影,风声越来越大。
难道是祸不单行?
秦笙皱了皱眉,盘算着还剩下多久的路程。背后传来的热量,让他的情绪渐渐平静了下来。也许他自己并没有发现,卫瀚的存在,早已经成为他的安全感的重要来源。
挖雪坑也是个力气活,秦笙很快就感觉到疲惫,渐渐睡着了。
在小小的洞口外,雪片旋转着飘落下来,盖了一层又一层。
白虎醒过来的时候,洞口已经被堵住了,它伸出爪子,稍微清理了一些洞口的积雪,发现外面已经暴风雪肆虐了。
它叹了口气,看向紧紧靠在自己腹部、仍然裹成虫茧的人。秦笙的脸几乎完全埋在毛皮中,黑色耳朵的一角从毛皮里露了出来。
两个人被困在暴风雪里,好像比当初一个人被困的时候好多了。
它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孤独。
第十章:暴风雪中
秦笙记得,豹族部落的冬天并不严酷,一件毛皮大衣就能够渡过整个冬季。他对于冬季的记忆,幼时是母亲温暖的怀抱以及饥饿,稍长一些之后是被大雪压塌的房子。莱恩回来之后,冬季和其他季节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他教会他在雪里玩耍,带他去凿冰钓鱼,带他去找四耳兔的洞穴……。秦箫和秦筝也出生在冬季,满一岁的第二个冬季他们就化成了兽形,在院子里面打洞捉迷藏,被蓬松的雪压在里面动弹不得。
温暖的回忆,让秦笙最初对雪山之行毫无畏惧,对冬之城充满了希望。
当时的他无知者无畏,始终没想过需要与人结伴同行。假如没有卫瀚的存在,他的尸骨现在也已经躺在某条深深的冰缝底下了。就算没有其他的危险,只是遇上暴风雪,大概也难脱离冻僵的命运。
“秦笙,醒着吗?”
背后的温暖之源发话了。
秦笙动了动,觉得自己的眼睫毛上都似乎落下一层冰渣:“醒着。”
“你要是实在受不了,就吃点东西吧。”
秦笙怀里有他们最后的食物——一个地瓜。
事前他很乐观地估计卫瀚至少可以半个月不进食,而他也能熬七八天。但实际上,寒冷不断地带走他们的热量和体力,四天后,秦笙就已经饿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卫瀚的兽形也瘦了一圈。
所以,那天他们俩分食了这些应急的食物,只留下这个地瓜。
现在,又是四天过去了,暴风雪仍然没有减弱的趋势。
连卫瀚都没想到,暴风雪持续的时间竟然这么久。“放心,我之前也在暴风雪中被困过,六天六夜没有进食也没什么。而且,我想,应该快结束了。”
秦笙默默地把地瓜掰成两半。
卫瀚看着他的动作,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知道秦笙的身体比他弱很多,他也知道半个地瓜对他自己来说只够塞牙缝,但是他并不想拒绝。
两人静静地分食了地瓜。
秦笙再度把脸埋进毛皮里,闭上眼睛打算睡觉。
卫瀚看着他的动作,目光复杂。小小的半个地瓜滑进喉咙的时候,仿佛带着火焰,将他整个腹部乃至内心都烘得非常温暖。
白虎庞大的身躯动了动,紧紧地环住中间的人,长长的尾巴轻轻地、仿佛试探一样,搭在秦笙身上。
虽然饥饿,虽然寒冷,但白虎的情绪前所未有的好转起来。它眯缝着幽蓝色的眼睛,惬意地轻轻摆着尾巴。
秦笙感觉到身上的动静,也没有理会。睡觉是最佳的保存体力的方式,他并不打算浪费多余的精力。但某只明显缩水两圈的老虎却很奇怪地情绪高昂,尾巴不断地做着各种花样,翘起来,折起来,卷起来,喉咙里也发出低低的咕噜咕噜的声音。
也许之前睡得太久了,也许某只老虎发出的声音太扰人了,秦笙酝酿了很久,也没有成功入睡。
“你还想去冰雪城吗?”
“为什么不去。”
“我想那里可能比冬之城更冷,也许就算你裹成圆形也没什么用。”
“就算外面再冷,房子里也会温暖很多。而且,冬之城里应该不会太冷。”
“建在雪山半山腰上的城市,就算是在避风的地方,也不会太暖和。”
“你忘了,每个城市都有神殿,神殿里供养着很多雌性。雌性身体很弱,不可能待在很寒冷的地方。”
说起神殿和雌性,卫瀚敏感地听出秦笙语气中的向往和温和。他想起秦笙出门游历的理由,或许这个未成年的家伙还隐藏着最真实的想法。
当然,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兽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通过神殿的试炼,娶一个温柔的雌性,生几个孩子。这样的一生,被很多兽人视为幸福满足的一生。而且,十个兽人里,仅仅只有四五个能够成功地过上这样的生活。剩下的兽人或者和兽人组成家庭,或者怀抱着变强之后娶雌性的想法出门磨练。在别人眼里,这些兽人的一生并不算完美,或者可以说是失败的——也许就连他们自己也这么认为。
白虎忽然觉得有些无趣,放下自己的尾巴。
它一向认为那些满脑子只有雌性的兽人都非常愚蠢,对于所谓的“幸福满足”也嗤之以鼻。不过,秦笙有这种念头,它的第一反应却不是讽刺,而是淡淡的失落。
它非常突然地不再接话,秦笙不由得抬起眼看向它。
白虎闭上了眼睛,硕大的脑袋搁在自己的前爪上。
秦笙能感觉出它的情绪已经平静了很多,但并不觉得自己的话语里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我的母亲就来自于冬之城神殿。”
白虎侧了侧脑袋,表示它正在听着。
“她对冬之城的记忆比较模糊……只记得神殿里是四季如春的。”
“也许神殿有神迹。”
“神迹?”
“神殿的祭司和部落的祭司可不一样。部落的祭司顶多会召唤治疗的神迹、成人仪式的神迹、祭祀的神迹。神殿里的祭司还会展示一些改变天气的神迹,甚至据说还有守护和攻击的神迹。”
随着卫瀚的描述,秦笙脑海里的祭司已经是无所不能。
卫瀚并没有告诉他,神殿选拔祭司的严格和残酷。具有祭司天赋的小兽人,幼年就必须离开家,在神殿里接受训练。等到成年的时候,通过一层层的选拔,最终只有十个胜利者留在神殿,其他失败者去往那些祭司老病死亡的部落,还有不少死在选拔的过程里。以召唤神迹的力量决斗带来的伤害,比牙齿和爪子严重多了。而部落里的祭司,一生都不能再用除了治疗、成人、祭祀以外的神迹。
也许是说话费了不少体力,秦笙很快又睡着了。
白虎的尾巴又慢慢地摇起来。它忽然想到,这个未成年的家伙,离通过试炼还早着呢。而且,他能不能通过试炼,也许并不在于他自己的能力。运气也是很重要的,不是吗?
白虎的喉咙里又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它并不想隐藏自己高兴的心情,也没有深究为什么会为这种事情感到高兴。
或许也因为它高兴的心情,连洞口外的暴风雪都变得顺眼多了。它甚至不觉得被困在这里几天几夜是件不幸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这几天,他怎么会发现自己以前的日子是那么枯燥无味呢?
十座城市,如果能一直结伴游历下去——
风的声音渐渐小了,阴沉的云消失了,万道霞光从东方升起来。
白虎挖开洞口,感受着阳光带来的轻微的暖意。它转过头,想唤醒秦笙,对上的却是一双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执着的绿得发亮的眼睛。它忽然觉得,这双眼睛非常漂亮,漂亮得让人不想再移开视线。
第十一章:至冬之城
也许接连遇见雪崩和暴风雪已经耗尽了坏运气,之后的行程非常顺利。
尽管不论是秦笙还是卫瀚都冻饿交加,但天黑之前一定能到冬之城的信念支撑着他们继续攀登,卫瀚的速度甚至和刚刚上山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冬之城出现的时候,很突然。
那时两人早已经闻到各种各样的气味,卯足了劲儿想赶在太阳下山之前到达。但是,当他们转过一个雪坡,那座雄壮的城池就这样出现在视野里的时候,却不由得愣住了。
白虎停下了步子,秦笙直起身,仰视着不远处的宏大建筑群。
这是一座由黑色的石头筑成的城池,坐落在巨大山崖的中央,三面环绕着高耸的崖壁,前面的城墙也与山壁自然相连。整座城池仿佛是神灵凿去了山崖中间的石块,逐渐雕琢而成,二者浑然一体。城池呈倾斜状,最里面也是最上方的是一座宫殿,周围各种各样的建筑都拱卫着宫殿,仿佛有序又仿佛无序地逐渐向外延伸,城墙位于最外、最低的一层,完全没有掩盖住城内的任何建筑。最为奇妙的是,城中不少地方都升起袅袅的白雾,让威武的城池多了几分旖旎的气息。
秦笙深深地呼吸着寒冷的空气,终于明白为什么莱恩说,只有亲眼看到才会感受到那种震撼。看到这座城池之后,他瞬间想到了神迹,心里除了崇敬之外,更有一种兴奋与自豪——原来兽人也能拥有这样的城池!他甚至觉得,这样的城池,绝对不会输给母亲的故乡。
金色的阳光洒在黑色的城池和覆盖着白雪的山壁上,黑白相映的城市好像正在无言地召唤着他们。
白虎再次奔跑起来,就像箭一样朝着黑色的城市射去。
进入冬之城后,卫瀚就化回了人形。
和秦笙猜想得一样,冬之城内比城外要暖和很多,一件毛皮大衣就足够了。卫瀚甚至仍然赤裸着上身,也并不觉得非常难以忍受。
两人站在街道上,秦笙不着痕迹地观察着来来往往的兽人和极少数的雌性,卫瀚四处观望,仔细打量旁边房子上刻的字。
“城池和部落不同,常年住在城里的家庭非常少,也不会随意邀请外人住宿。”他向秦笙说明自己的想法,“所以这里有专门的旅店,供我们这样的游历兽人休息。”
“旅店……我知道,那……在哪里?”
“我们俩要是这样进去,会被人赶出来的。”卫瀚笑起来。秦笙没有游历的经验,脸上却没有过分好奇的表情,只是说话的时候才会隐约有点异样。在他看来,用面无表情掩饰不习惯和紧张的他,实在是……有趣得很。
“是因为我们刚进城,没有去见族长?”
“城池里没有族长,由神殿管理一切。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旅店住宿吃饭都是要钱的。”
“钱?”
“一种雕刻着花纹的长条石头。”
第一次听说“钱”这种东西存在的秦笙深深觉得莱恩漏了很多东西没说。而且,他非常确信,他们现在身上不可能有这种东西。
卫瀚忍着笑,看他纠结不已地翻着腰上的小包袱。
当然,这样是翻不出钱来的。
“钱……可以拿东西换吗?”不过,卫瀚没能欣赏太久,秦笙很快就抓住了重点。
卫瀚颇有些遗憾,动手把他还来不及脱下的毛皮给扒了两层下来:“这个就行。我没想到冬之城里这么暖和,看来你暂时可以离开它们了。”
他语气特别轻松,好像早就打算好了。秦笙忽然有点怀疑他当初故意打了那么多猎物,就是为了送给老人之后能够获得老人回赠的兽皮。毕竟,熟制好的兽皮不仅能够御寒,还能够交换钱,简直太适合他们了。
不得不说,就算这是一个吃货,但首先他也是一个强大的兽人,多余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秦笙默默地回想着自己做过的事情,以及卫瀚做过的事情。假如有一天,他做一件事能想到这件事的后续发展,那就是一种成长吧。
卫瀚走进一座刻着“衣服”的房屋,没多久就出来了。
“你看,这就是钱。”
秦笙看着他手心里小小的袋子。袋子里装了十几块透明的石头,上面雕刻着雪山和冬之城神殿。他记得,莱恩曾经送给母亲十几块小小的透明石头,母亲欣喜若狂地将它们串成项链,称之为“水晶”。这根本不是普通的石头。
“不同城池的石币不一样呢。我们风雨城刻的是峡谷和风雨城神殿,而且是绿色的。”卫瀚将袋子扔进他怀里,“装起来吧。我打听过了,城里有十家旅店,最便宜的靠近城门,一人一天吃饭住宿只要一个石币。”
最便宜?秦笙面无表情地拎了拎小小的钱袋子。
卫瀚不禁勾起了唇角:“这些毛皮虽然熟制过了,但因为比较常见,所以换不了多少钱。那家店主告诉我,如果是一只雪狐,他愿意出两百个石币。毕竟,有的雌性就喜欢雪白色的毛皮。”说着,他的话里不免多了些讽刺。
秦笙默默地估算了一下,一只雪狐就可以供人吃住两百天,那么一件雪狐毛皮大衣起码能让他们俩在冬之城待一千天——三十三个月——一年半,养活雌性果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我明天出城找一找,十几个石币确实不够。”
“我……”
秦笙很想说我也去,但是对着卫瀚的笑脸却没办法说出口,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能力在雪山上打猎。卫瀚一个人外出的话,肯定安全多了。
“走吧,我都饿坏了。”卫瀚很自然地拉着他往城门的方向走,顺便转移了话题:“你想过要在这里待多久吗?”
“一个月。”秦笙想了想。冬之城是很不错,但他们还要去别的城市,不可能在一个城市待太长的时间。
“物资都丢光了,最好补充一些再上路。”
“需要补充的不多。”
“我去打猎的时候,你可以在城里多走一走,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比如说调料啊什么的。”
“……”
吃货的大业始终是无法动摇的。
第十二章:街头巷尾
靠近城门的旅店其实是一座山洞,掀开兽皮做的门帘,吆喝声、大笑声、怒吼声交杂在一起,就像部落里的祭祀日一样热闹。
但秦笙并不习惯有这么多兽人的场合,而且,他能感觉到许多视线停留在他的耳朵上。尽管不是恶意的视线,不过,足以让他觉得不舒服。
卫瀚向他要了六个石币交给店主,拉着他往里走:“等我猎了雪狐回来,我们就换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