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愿君心似我心——易帜
易帜  发于:2015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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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法兰蒂斯:

英雄二字,误尽天下苍生。

他的祖国可以出卖他,但他无法背叛自己的祖国。

于是毅然赴死。

路德瑞克:

狼不是没有忠诚。

一只变成人的狼,可以爱上主人么?

即使你转世泯然众人,我也会无悔追随。

下部——

贱受转忠犬傲娇受(人家不是犬啊坟蛋!)

渣攻转温柔(对内)冷漠(对外)攻

******

伪人兽,伪虐,伪战争……等。

没错,从文案就能看出来作者把文写崩了……

内容标签: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法兰蒂斯(莫鹰),路德瑞克(玉魄)┃配角:雪连城,莉娜,依文┃其它:狼,契约,克洛德

上部:牺牲

楔子

初春,雪刚融化的季节。

它是一只狼,嫩绿色的眼睛,闪着油光的银灰色皮毛。它永远是狼群里最骄傲的一只,跑得最快,猎物最多,交配季节最受母狼的青睐。它看上去很年轻,因为它一直身手矫健,但是没有那个同伴能说出它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它的生活过得很惬意,直到有一天,人类来了。人类抢夺他们的猎物,砍伐森林,甚至捕猎它的同伴。它一开始觉得事不关己,可当猎人把主意动到它的身上,它就恼了。

它开始袭击村庄,它不屑于偷窃,但它会咬死牲畜甚至猎犬。猎人不是它的对手,它还咬上了两个猎人,一个断了胳膊,一个没了腿。它只觉得出气。

后来,一群骑着马,穿着一样的衣服的人出现了。他们的枪很快,它躲不过,被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打断了腿。它依然没有停,一直跑,红色的血液染脏了它的皮毛,渗进土地里……

1.公爵殿下

八月任命就要下来了吧?

法兰蒂斯想。

一个月前,他从中央军校指挥专业毕业,现年二十。他父亲是女王陛下的弟弟,母亲是前元帅的幼女,因此,法兰蒂斯一出生就拥有公爵的地位,可谓家世显赫。然而,在他三四岁时,父母便在旅行途中意外身亡,他被现在已经继任元帅的舅舅抚养长大。十六岁的法兰蒂斯在舅舅的建议下报考了军校,当然,也是他本人的意愿。在这样一场持续了进一个世纪的战争背景下,男孩子想要报效国家,也就是这么条路。

四年军校生活,他像一块儿吸水的海绵一样地学知识,赢得一众同志,也用自己的优秀为将来埋下隐患……

伊尔比德家族一代代军人挺拔颀长的身材,与克洛德伊尔皇族的金发碧眼,完美的融合在他身上,仿佛是散落在人间的天光所凝聚。

常有人说,法兰蒂斯公爵比漂亮得跟女人一样的皇太子更像个个皇帝的样子呢!

法兰蒂斯有很多明里暗里的支持者,尤其是在初入军校的他,在开学典礼上代表新生致词之后——“我自己的母亲早已离我而去,但是,克洛德地大地就是哺育我的母亲,我愿为她牺牲一切!”

这句话成了很多年轻军人喜欢的格言。

但是,伊尔比德元帅却为这样的侄子担忧,他宁愿他平凡些,或者是个傻子,一个纨绔子弟也好。对一个无心皇位却拥有第二顺位继承权的王族,优秀反而是最大的罪恶。元帅也很矛盾:一方面,法兰蒂斯的成绩可能招致皇帝的杀意;另一方面,要是法兰蒂斯笨上一点,也许早就和妹妹、妹夫做伴儿去了……

等待任命的时间,法兰蒂斯决定接管自己的领地。

在克罗德,不是所有贵族都有领地。一部分是祖上有功勋的宗族世代继承领地,族长继承管辖权,比如席尔卡家族;一部分是管理需要,比如边境驻守的将军世代定居于此,便分作领地,比如有“帝国之盾”称号的伊尔比德家族;再者,便是皇帝赏赐。其他贵族虽然也可买地并且作为财产继承,但并没有领地的征税、征兵等管辖权。早逝的亲王,作为唯一的同母弟弟,女王陛下曾赏赐给他以玫瑰城堡为中心的一千多亩土地,作为成年礼物。这便是法兰蒂斯所要继承的地方。由于法兰蒂斯在亲王去世时还未成年,这里一直由负责王室宫殿的官员管理,因此并未荒芜。

然而,在法兰蒂斯住进这座华丽的城堡的翌日,就报告上来一件棘手的事情。

碧湖森林边缘边缘的村庄遭到狼群袭击,

法兰蒂斯无可奈何地带领一队他还没认熟的骑兵前往。学过战争史,他明白这不是狼的错。在帝国与百年前叛乱——实质上应该算是分裂——的军盟的战争中,财政的压力是巨大的,这且都转移到了人民身上,于是农民一再开荒。一个世纪前超过百万公顷的碧湖森林已经有超过一半变成了耕地,猎人们大量猎杀野兔和野鹿,狼群无处觅食……

如果没有战争,多好。

夜晚,狼群出现。人们藏在背风方向,直到狼群离开森林的庇荫才开始射击。

晴朗,月明星稀。十头只红着眼一身狼狈的野狼中,有一头银色的特别抢眼。一身映着月光的水亮皮毛不曾沾上灰尘,莹绿色的眼睛,动作十分敏捷,不但躲得过子弹,还有救助同伴的余裕。

法兰蒂斯心里知道这一定是头狼,如果自己出手解决掉它,事情一定干脆许多。但是不知为什么,他有些下不去手。

人与兽的队伍,越来越近。狼一头头地倒下。银狼长啸一声,扑了上来,咬伤了两匹马。其余的狼似乎也爆发了勇气,接着又有两位骑手被掀下马。可是,那些狼却不如银狼这么好运气,攻击的时刻也成了它们毙命的瞬间。

终于,除了银色的狼,最后一头,也倒下了。

人们谨慎地慢慢围上前。法兰蒂斯的手势告诉他们:抓活的。

银狼用鼻子拱拱最后一个牺牲的同伴还温热的躯体,发出一阵低哑而悲伤至极的哀叫。

“阁下,放了他吧……”有人说。

“然后等它来复仇吗?”有人反驳。

法兰蒂斯犹豫了一瞬,不料那银狼一跃十几米扑到他身前——“砰砰”,发射性的动作,没有取了狼的性命,不过断了它两条后腿。

“你们谁当过兽医?”跳下马,抱起失血昏迷的狼,法兰蒂斯对惊呆了的骑兵们问。

对于莉娜总管而言,猎狼回来的法兰蒂斯少爷很不对劲。从少爷到伊尔比德家就被指为专属侍女的她,可以理解从小就喜欢动物的少爷抱个什么回来,可是,那不该是一头狼,据说还是头杀了不少人的;更不应该的是,少爷居然纡尊降贵地亲自给它洗澡,亲自给它包扎!

“少爷,这样不卫生吧?”

法兰蒂斯没有回答,反而问:“莉娜,你说它会不会讨厌我呢?”

莉娜一愣:“它哪里知道讨厌谁呢!不过是头畜生而已。”

“可是我们杀了它的族人,我又伤了它——不过,即使不能驯服,我也不想放它走,这么漂亮的皮毛——”

正好做条毯子。莉娜心里说。

不到两天,狼就醒了。

像法兰蒂斯预见的一样,它一见人就撕咬狂叫,不得不用铁链锁起来,搁在面前的肉食也不理不睬。

又三日过去,狼已经变得十分憔悴,却始终戒备着。

法兰蒂斯一直与它同处一室,即使刚在他怀里醒来的狼就差点抓伤了他。

快到极限了吧?

不知道它会选择死亡,还是臣服。

在某一个松懈的瞬间,法兰蒂斯迅速地提起狼的后颈上的皮毛,将它提到可以直视自己眼睛的高度。

“我救你回来可不是让你给我闹绝食的。”幽深的蓝眸眯起,折射出冷冷的光。

【我不接受人类的施舍!】

很奇异的感觉,一个男孩子的声音意外地在法兰蒂斯耳边响起。他居然听得懂狼在说什么。也许,他们之间本就存在着类似缘分的东西?

法兰蒂斯微笑起来,但这开心的笑容让狼看的后脊发凉:“是你们袭击村庄在先。”

【我不管!总之是你杀了我的兄弟姐妹们……】

“总之,你现在已经没有回去的地方了。”

长长的银色睫毛遮掩下,翠绿的眼眸中闪著名为“失落”的情绪。

“留在我身边吧。”

【我不会给你捕猎的,我可不是狗。】

“我也不需要。记住,你的主人是我,法兰蒂斯,克洛德伊尔。”

【我不会叫你主人的!】

“你知道吗?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给你起了个名字,就叫路德瑞克。”

【什么意思?】

“以后你会明白的。”

2.花园

法兰蒂斯并不那么清闲,毕竟,他打算当个好领主。路德瑞克不打算对主人形影不离,那样太无聊了,它更喜欢对城堡进行探险。

在搅得厨房鸡飞狗跳,撕烂侍女们的裙子,打碎若干名贵的古董后,莉娜终于忍不住要求主人再把他可爱的宠物锁起来。

“你闹得也太过分了,路西,想戴项圈吗?”

银狼扫兴地甩甩尾巴。

“过两天花园就要改建好了,你可以去那玩儿。”

【无聊。太小了。】

“你在城堡里乱窜就不觉得无聊啊?”

银狼摇头——这是它新学会的动作。

在法兰蒂斯的记忆里,母亲是极喜欢花儿的,最甚是蔷薇。城堡里里外外种的全是,这也是玫瑰堡得名的缘由。这里每年都会举行盛大的茶会,当时父亲还没有被追封亲王,有时女王陛下也会莅临。

然而,一对儿神仙眷侣仙逝,无人照料的花园也破败了。这建议还是法兰蒂斯提的,玫瑰照种,但是,剪掉的花儿都做成香料出口,当做军费。所谓修整,也不过是留下花园里这一季的玫瑰。

他并不喜欢花,只是借此怀念过去温馨的回忆罢了,即使,那是他还不怎么记事。

说不定明年就在沙场马革裹尸,连个妻子也来不及娶,没有子嗣;然后这花园又归为破败。

幸好有了只可爱的小东西——不过,把半人多高,獠牙锋利,身负血案的狼当做可爱的宠物,恐怕自己也不太正常吧。法兰蒂斯想。

收服猛兽,御下对敌,气势都是至关重要的。气势凌人,是以能以弱胜强,以柔化刚。好吧,此时的法兰蒂斯虽然喜欢华夏文化,却还没有这么深的体悟。他只是观察一下领地的收成,接收一下宴请,偶尔逗弄宠物,等待任命的送达而已。

“路西,把那个盘子叼过来。”在一个晴朗而微风习习的午后,法兰蒂斯悠闲地坐在回廊下,背靠着罗马式立柱,膝上放着一被打开了的装帧精美的诗集——而高大却不甚健硕的金发青年却没有翻页的趋向。

银狼懒洋洋地趴在草地上,没有动静。连日来运动量不足令它很是烦躁,运动不足就没有食欲,没有食欲更不想动,循环往复。其实花园够它跑的,只是扑花瓣追蝴蝶太没意思。也许,疲于奔命的生活也有值得怀念的地方。

“路西?”

【我又不是狗。】路德瑞克恼怒地瞪了主人一眼。

“又没说你是。”

银狼不理他,坏心的人类。

“想不想出去逛逛?”

【不想。】

“真的?那就算了。”

【……想。】

“叫声主人来听听,我就带你出去。”

【……】

“哈哈。”

如果没有浓密的毛,路德瑞克一定会脸红——不是害羞,是给气的。它的乐趣是捕猎,睡觉和漂亮的母狼;法兰蒂斯的乐趣是,逗它。

“好了好了,你很快就会有事做了。调令已经送到,明天我们就出发。你知道什么是调令吧?”

【我管那是什么。】

“真不可爱。我还想抱着你坐马车呢,这样看来你还是跟着跑路吧。”

【跑就跑。】

计划赶不上变化。午夜时分,噩耗传来——法兰蒂斯的表兄伊尔比德上将牺牲了,泉关被破。法兰蒂斯当然没坐上马车,而是骑着快马星夜奔赴前线,当然还有很多预备役军官和他一样。

路德瑞克这下后悔了。马可以在驿站换一匹,它的腿能换么?次日黄昏时分到达营地时,他全身的肉都在抽搐,就差口吐白沫肚皮朝天了。

但这一切法兰蒂斯都没有注意到,他给传令的小兵交代一声喂它点儿肉,就直接去报到了。不过,吃着吃着就坠入梦乡的路德瑞克估计也不会在意主人的忽视。

指挥部没有法兰蒂斯的座儿,也没有他说话的地方。一团乱麻。庞大的军团要是能按部就班的指哪儿打哪儿,那就不叫战争,叫演习。克洛德伊尔少尉被命令率一个中队去拦截一批粮草,只给了一张手画的地图,敌人的数量未知。按照法兰蒂斯学过的东西,这样是不合常理的,让他一个没经历过实战的军官,领着一群谁都不认识谁的“下属”,这不是送死么?但是,从他的另一个身份看来,这似乎又理所应当。死在战场上,总比死在女人肚皮上好听。于是,他在一簇簇有些同情又有些幸灾乐祸的注视中,施施然地走出了司令部。

莱特是某团下属的一个中队长,本来这次打完他就该升衔了,结果法兰蒂斯一来,他成了副队。面对新上司表达的歉意,这个开朗的红发年轻人笑道:“没关系,反正我们本来就缺个副队,这下总齐了。”

伊尔比得上将在城破之际,引爆了城墙内来不及搬走的所有弹药,粮草顺便也烧着了,火烧到现在还没灭。不得不说这个殉国还真TM壮烈,莱特想,不愧是太子妃的哥哥。正是因为这个壮烈的自杀,惨胜的同盟军无法得到补给,南侵的步伐被拖住了。此时,粮草必定是保护的重中之重,让一个准确来说还不到一百人的中队去劫,一批可能有一个连押送的货,这不是搞笑吗!

然而,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在法兰蒂斯拿出一张地图比划了几下后就解决了,当然这不是他刚领到的那一份。泉关之所以叫泉关,就是因为现在同盟军的地盘儿内的雪山里有温泉。法兰蒂斯指着一条用虚线标注的小径:“我们从这里翻过去,然后在……埋下炸药,引发雪崩。”

“粮食也会被埋进去。”有人异议。

“粮食不会死,人会死。说不定我们还有肉冻可以加餐。”莱特凉凉的说。法兰蒂斯背后一阵发寒。

“长官,你怎么知道这条路的?”一个小队长不服气地问。有几个士兵趁机附和道:“不愧是皇亲国戚啊,用的地图都比我们高级。”

法兰蒂斯没有说话,静静地等他们都消停下来。趴在草堆上睡觉的路德瑞克也醒过来,似乎感觉到不同寻常的气氛,莹绿色的眼眸眨了眨,随后直勾勾地盯着那几个站在法兰蒂斯对面的人。刚进屋时,在昏暗的灯光下,以为那只是一张兽皮的男人们撞上这冷到骨子里的眼眸,不由打了个寒战。

“这份地图,是表兄送我的成年礼物。诸位,有意见吗?”

法兰蒂斯将队长们一个个看过,声音低沉又缓慢地说。

没有人敢吱声儿。

“有没有!”

“没。没有。”

法兰蒂斯不怒反笑,笑得特温和:“我知道你们都怎么想的。我是个贵族少爷,什么资历都没有,什么都不懂就能混上个队长;本来轮不上你们去送死,我来了才断了你们的活路,是不是?”

有几个人低下了头。

“我实话告诉你们,没错,要不是我,你们不用赶上这么个任务。我堂哥,想杀我,你们就是那倒霉的陪葬!但是,我不是不学无术的孬种,我不想死,也不像你们死,咱们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听我的,也许有活路;不信我,咱们大家都完蛋!我既然当了你们的头儿,就会对你们负责!想不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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