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四周静谧得更加可怕,也不知过了多久,柴禾已经用尽,便只剩下那燃着的一小团火,没有半丝风,但是火光还是渐渐的小了,最后只剩下了一团红亮。狼群这时候却发出一声清啸,声音极其洪亮,接着漫山遍野都响起了狼啸声,只听得三人更加胆寒,它们这是在招呼同伴!但是,一个小山岗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狼?
谁也想不明白,但是这个时候也不容众人细想,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狼群开始行动了,车夫就近扯了根树枝攀了上去,但也只有他攀上去了,季廷芳爬到一半被狼群噙着裤子给坠了下来,安大少却是压根就没动。
领头的是只毛色雪白的狼,个头巨大,看起来煞是渗人。但不知为何它却并没有做出攻击三人的举动,只是把三人围困在这里,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一般。
又过了半晌,天光渐渐放亮,为首的雪狼向着狼群发出一声长啸,外围的狼群渐渐散开,却并不离开,反而是在两边列成了队伍,看样子竟是经过严格的训练。究竟是谁有这般手笔?要知道狼不同于狗,狼不仅野性大,极难驯服,而且攻击力巨大,大批量的训练的话,朝廷不可能不管的,而又是谁,能有这般势力?
不大一会儿,天空便泛起了鱼肚白,一阵迅疾的马蹄声传来,不多时,一个身着蓝衣的少年便出现在三人眼前。蓝衣少年对着季廷芳嫣然一笑,“季老板,你还记得我不?”看那身段容光,气质温润如玉,竟是比之季廷芳还要胜上两分。这样的人怎么能记不得?季廷芳点了点头,“我们的确见过,还是在飘香苑里,但是廷芳尚不知道公子姓名罢了。”
蓝衣少年腼腆的低下了头,“那时候我就对季老板倾慕已久了,好不容易能见上一面,却被那小主子给搅和了。唉,他就那脾气,你也别见怪。”蓝衣少年又叹了口气,下得马来,走到季廷芳跟前,伸出了手,“我叫曹培,字安格,你叫我曹安格就好。”
听罢这话,季廷芳还未反应,倒是安意煊惊叫了起来,“我知道你!你就是那个户部侍郎的第三子!名满京城的大才子曹安格。据说是三皇子的心腹。”
蓝衣少年但笑不语。季廷芳恨恨的瞪了安意煊一眼,却也没有搭话,倒是安意煊不知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继而很天真的问道,“我还听说你不止是三皇子的心腹,更是他的娈宠,是也不是?我就觉得,你这样风流的人物,若是做了娈宠,还真是可惜了。”蓝衣少年脸色忒变。过了半晌方才缓了过来,继而用冰冷生硬的语气问道,“你这个听说,是从何处听来?”
其实京城里并无曹安格和三皇子的传言,这一切不过是安家大少随口胡诌的,无奈曹安格近日和三皇子正是牵扯不清的时候,关心则乱,这一下子没把握好,就有一个把柄落入了安大少的手里。安大少虽不喜他与季廷芳多接触,但也对他并无恶意。只是小小的对昨夜他派狼群围住自己,害自己受了惊吓的事情还以颜色罢了。
曹安格却显然对此事耿耿于怀,随意与季廷芳寒暄了几句便告辞离开了。狼群也渐渐散去。转眼便消失在了荒野之中,这四周一点也看不出来这里曾经来过大批量的狼群。这个场面让车夫目瞪口呆,他平生从未见过这般场面。几乎要心疑这是自己做的一场梦罢了。
第十四节:顺利回乡
再觉得是做梦,也有醒的时候,接下来路还是要走。只是车夫再不管安大少的意愿,只顾着把拼命的催马儿。这一路倒是风平浪静,除了每天季廷芳要受些罪。如此这般,过了五六日光景,便到了季廷芳的家乡,夹江。夹江是一个小县城,季廷芳家在县城管辖的一个小镇上。小镇名叫白家镇,顾名思义,这镇上姓白的人最多。季家在小镇上世代为医,医德的口碑很好。季廷芳一路上看着风景,身子虽是难受,却也显得开心得很,倒是到了这白家镇上,反而近乡情怯了,只命车夫在一处客栈前停了,却并不回家。
安意煊这时候倒显得异常的乖巧,并不询问。小镇上人口不多,流动人口也很少,一有个风吹草动,不出半天整个镇上都会知道。以致于季廷芳和安意煊刚在客栈大堂里坐着喝了小半个时辰茶,就有人寻上了门来。
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身穿一袭暗紫色布衣,头发有些许凌乱,应是急忙赶过来的,他看来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也很是不善言辞,见了季廷芳也是呐呐的,安意煊瞧着觉得可怜,便命他在自己身旁坐了,一边喝水一边问他些话。
原来这老实的青年竟是季廷芳的哥哥,当初季廷芳离家后就没再回来,这一晃眼已经过了五年了。还说些什么是他对不起廷芳的话,说什么爹娘都很想廷芳,说这些无非为了一件事情,希望季廷芳回去看一看。
安意煊是知道的,季廷芳其实也很想家,只是真的近乡情怯,没到的时候拼命的想,真到了却感觉不知道怎么回去。这种感觉没离过家的人是不会明白的。他便让季家大哥先回去,自己和季廷芳去镇上转转。
恰逢小镇上逢场,季廷芳便陪安意煊去逛街。其实京城的街道比小镇上繁华了不知多少倍,但小镇是季廷芳从小生长的地方,所以安意煊看什么都觉得亲切美好。小镇上的人也都实诚,有许多经过季廷芳父亲和哥哥妙手治好过病的人们都亲切的跟季廷芳打招呼,连季廷芳也不禁感叹,虽是离家五年,但是这五年的时光在小镇上仿佛是静止的,一切都与自己离家时毫无二致。要不是这五年时光在自己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连季廷芳都要怀疑那只是自己午后小憩时做得一场梦罢了。
不知不觉间,步伐就走到了自家门前,季廷芳没有进去敲门,只是盯着比记忆中旧了许多的门栏,那上面依稀还能看见个大红色油漆漆得倒福字,那是自己幼年时期玩耍时漆上去的。因为先生说福字得倒着写,福气才会到自己家来。所以那时候他就央求着哥哥拿了家里买盐的钱去买了红漆来,在门上写了个大大的倒福字,季廷芳现在的笔调还能看出几分当年稚嫩时的影子。然后当天晚上哥哥就挨了一顿好打。
想到这里,季廷芳的眼眶湿润了。哥哥……
这时候门内传出一声娇喝,“季翔,把衣服收了给我拿进来。”接着传出先时那老实巴交的青年的声音,“知道了。”季廷芳心里一下没忍住,当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手已经推开了门,只见院子里摆满了晾晒药材的簸箕。安意煊跟在他后头好奇的东看看西看看。
老实巴交的青年回过头来,看见季廷芳的时候显得很是惊讶,然后是尴尬和欣喜的结合,“湘儿,既然回来了,就留下了吃饭吧。你嫂子今天买了条鱼,咱们今晚做鱼吃。”青年说得时候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显得有些踌躇,生怕季廷芳不愿意。这时候从药簸箕后边转出个身着黑衫的妙龄女郎。女郎见了季廷芳倒不甚吃惊,只是一双妙目上下打量着他,显得很是好奇,“你就是季翔的弟弟?我经常听他提起过你呢,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上一面,一直以来都觉得很遗憾呢。今晚就留下来吃晚饭吧,瞧你哥哥都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打量良久,妙龄女郎见季翔没有再开口,方才开了金口。
“还是不了吧,今天我就是随意走到这里的,我还有个朋友在等着我呢,”季廷芳微微一笑,态度既和善又疏远,不知为何,他就是对这位‘嫂子’的印象不好。许是因为才回来就听她支使哥哥做家务吧。
“什么朋友这么要紧?是你身后这一位么?”妙龄女郎却是不恼,也只温和的笑笑,见季廷芳没有开口,又道,“既然是要紧的朋友,自然不能让他等急了,既然是这样的话那湘儿你就早些先去见你那位朋友吧,这饭馆里卖的东西都没那么干净,还是回家吃饭的好。把你那位朋友叫家里来,也是一样的。”
季廷芳本还待推辞,却只见妙龄女郎脸色一沉,“怎么,出去了这些年,见得世面大了,还真就看不起你哥哥嫂子啦?”这话说得却重了,季廷芳只好点头应承下来。如此这般又絮絮叨叨的说了会话,季廷芳问了些小时候的玩伴的下落,便先携了安意煊出门去了。
顺着墙边走着,不一会儿就闻到一阵酥香,直钩得安意煊肚里的馋虫翻滚,这一路上因为条件所限,并没有多少机会吃到好吃的,这一下香味飘来,只引得他差点流下口水,季廷芳的声音带着点笑意的传来,“怎么?馋啦?这是白栗婆婆做的白栗酥,可好吃啦,这么多年没尝,还真是怪想念的,走,我们去买点吧。”
安意煊自是求之不得。可是这美食的味道传得那么远,可是地方倒真是不好找,那是一个小作坊,隐藏在众多小巷子里,安意煊跟着季廷芳的脚步,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进了第几条巷子,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终于到达目的地了。看了眼周围的环境,安意煊心里又打起了退堂鼓,小巷子的采光很不好,青石砖墙已经起了厚厚的一层青苔,四周又是阴暗潮湿,安意煊暗自吞了吞口水,想着这地方的东西恐怕不能吃。
第十五节:偷吃
季廷芳显然是熟门熟路的,进了门也不招呼,径自从冒着香气的锅里拿出一块就往嘴里塞,那形象看得安意煊很是讶异。季廷芳却似是很习惯了,一点不在乎安意煊异样的眼光。等到一块糕点下了肚,季廷芳方才反应过来,看着安意煊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又从锅里拿了一块递给安意煊,“尝尝吧,管保香掉你的牙。”
安意煊接了过来,只见这小小的糕点却也有造型,做成个圆嘟嘟的小猪模样,看来憨态可掬。安意煊笑笑,由衷的道,“还真可爱。”季廷芳也笑,“这乡下不比京城,这里的人也都实诚,做东西的样子啊,都是照着自己熟悉的做,可不像京城里的糕点师傅们做得什么梅花啊杏花啊那么精致。”安意煊这时已把糕点咬了一口,先时是还带着点悲壮的心情的,谁知糕点入口的味道却极好,香软嫩滑,甜而不腻,酥脆可口,还隐隐透着股奇特的不知名的香气,安意煊迫不及待的就咬了第二口,果真是越吃越好吃,越吃越想吃。果然不愧得季廷芳一句‘香掉牙’。这样的东西,比之名贵的‘八大件’也毫不逊色。
等安意煊吃完了,季廷芳方对着门内喊道,“杏芝姐,把你这的白栗酥给我包两包吧。”门内应了一声,不一会就出来个梳着麻花大辫子的姑娘,姑娘身上穿着的小碎花褂子已经旧得发白,但是还算干净。她见了季廷芳不由得一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你,你!你是季家的小廷子!你已经多久没回来过了?我,我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呢。”
季廷芳笑笑,张开双手原地转了个圈,“杏芝姐,你瞧,我这不活生生的站在你面前么?哪里是由着你看花眼了呢?”
安意煊只看得目瞪口呆。他初见季廷芳的时候只道他真是个性子沉静冷漠的人,后来渐渐打开心扉,却也是季廷芳照顾他的时候居多,这种孩子气的时候这还是他第一次见。
那叫杏芝的姑娘笑骂了句什么,安意煊却没听清。然后就见那姑娘把锅从火上端了下来,揭开锅盖的时候发现少了两块,只看了季廷芳一眼,却也没说什么。又不知从何处拿出两个油纸包,一包包六块白栗酥,两包包好后递给季廷芳,却也只收了十二块的钱。季廷芳想了想,本想问些什么,却还是没有开口。
“你跟这个杏芝姐姐,关系很好么?”走出巷子的时候,安意煊还是忍不住问季廷芳。
“是啊,怎么啦?”季廷芳看起来心情还是很好的样子。安意煊却嘟起了嘴,一个箭步跨到了季廷芳的前面,堵住了季廷芳的去路,然后问道,“你很喜欢她?”季廷芳讶异的看着安意煊,“怎么了?”过了半晌,方露出大惊失色的表情,“你,你不会以为,然,然后,你吃醋了?你个小屁孩也会吃醋?”显然是这个结果太过令人震撼,季廷芳也不敢相信。安意煊却故作恶狠狠的道,“怎么,没见过啊。”却并没有害羞,而是高高的昂起头,像个骄傲的公鸡。
“没,没什么,”季廷芳摸了摸鼻子,“我和杏芝姐的关系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就像我的亲姐姐,原来她是和我哥哥订了婚的。我少时离家,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哥哥竟是没有娶她,而看样子她也还没有嫁人。小时候因为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关系很是亲厚,她也拿我当亲弟弟疼的。”
安意煊听了这话低下了头,他也知道是自己无理取闹了。可偏偏季廷芳没有一丝不开心的模样,还跟自己解释了半天,可见他心里多少是有自己存在的。那位杏芝姐看起来倒是温厚可亲的模样,不知道为什么季家大哥季翔反而娶了位母老虎回家。
只是这话只在心里想想便可,却是决计不能问季廷芳的,再说他离家五年,虽是想到哥哥会成亲,但那时尚且年幼,也想不出这其中的缘由罢,问了说不定会挨骂,何苦来哉?
这时候季廷芳的手却抚上了安意煊的下巴,迫使他抬起头来,对着自己的眼睛。季廷芳笑眯眯的道,“说实话,我很开心。咱们买的这许多白栗糕,一时半会也吃不完,不如咱们把它送人,怎么样?”
安意煊很是吃惊,既然吃不完,干嘛还要买那么多?但是说道送人一节,想是季廷芳原本心内就有了计较,买这白栗糕就是为了去看望朋友的,只不知这朋友姓甚名谁,是个什么样的人。但他还是乖乖的点了点头,这时候只要不开口说话,季廷芳觉得没趣,自然也不会来笑他。
然后他们又从深暗杂乱的诸多巷子里转出去,这时候天已有些暗了。季廷芳看了看天色,顿时显得有些兴奋,拉了安意煊就放开步子跑了起来。安意煊从前只知道季廷芳并不像他看起来那般文弱,虽是唱花旦的,但要练的基本功,比那些唱小生的还要吃苦。但却也从不知道他竟能跑得这么快,安意煊自是跟不上的,在过一处拐角时踉跄着几乎摔倒。
季廷芳不由放慢了脚步,可还是能看出他的心急。安意煊甚至顾不得看周遭的景物变换。也不知过得多久,季廷芳便停了下来,安意煊已经快喘不过气来了,好不容易盼到停下脚步,自是捂住肚子喘个不停。季廷芳颇为担忧的看了眼安意煊,确定他只是累着了时,就把心思放在了一处有着两个石狮子的大门处。
原来竟到了白镇的小衙门。
为什么要说是小衙门呢?原来依本朝律例,只有县级地区才能设立衙门,这镇子里是不应该有这个衙门存在的。但白镇毕竟是一个大镇,既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么这再小的‘王土’也应该有人管辖才是。所以这镇子上就设立了一处小衙门。而这小衙门自然也是归县衙管的。
季廷芳要找的朋友就是这小衙门的衙官,但那毕竟是五年前的事情了,五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事情,所以季廷芳尽管是以很快的速度跑过来的,但毕竟不敢学小时候直接跑进去了。
刚过得一刻钟的时辰,安意煊便缓了过来,看了眼门口的两只石狮子,颇为惊异的道,“这就是白镇的大户人家么?原来这里也时兴石狮子啊。”季廷芳颇为无奈的笑笑,正打算跟他解释解释时,小衙门里出来位身着藏青色常服的昂藏男子。
男子身高八尺有余,魁梧彪悍,一张算不得好看的脸上正气凌然,身板挺得笔直,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武林高手。
第十六节:悲催的安大少
一看男子出来,季廷芳欣喜的迎上前去,“白恕哥哥,你还记得我吗?”
男子上下打量了季廷芳几眼,露出思索的神情,半天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手指着季廷芳,话音却不停的颤抖,“你,你是季家小廷子!”见季廷芳笑着点头,男子露出抹开心的笑,握紧拳头对着季廷芳的肩膀就是一拳,“好小子,几年不见竟然长这么大了,我也老啦,哈哈。”这一拳的分量显然不轻,季廷芳顿时疼得捂住了肩膀,脚步也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