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离渡
离渡  发于:201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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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对店里的路很熟,连半个椅子边都没蹭到,就从前面的酒吧退了出来,沿着狭长的走廊,摸到了通往小巷的后门。门顺利地被打开,两个人的身影出现在了银色的月光下。

“快跑!”狡黠的蓝灰色眼睛里银光流动,“他们马上就能发现,快点!”

凌晨三点,他们在人迹全无的街道上奔跑着,要去哪里,谁也没有说,可也没有人不知所措,踏上不同的岔路。这是很多个日子的积累,才会有的默契。

没有多久,绍均喘着停了下来,似乎有些撑不住。

“你真是缺乏锻炼,”聂白在一边冷眼看护,“夏初上次都比你跑得远。”

“夏初夏初,你有完没完!”绍均面子挂不住,口气不善。

聂白也不理他,心里还有点得意。“人家好好一个小姑娘,怎么得罪你了?总找她麻烦,今天要不是我帮她,你还真想把她气哭啊!”

绍均停下了脚步,“她……她是挺好的。他们都挺好的。”他低下头,不说话了。

“怎么了?”聂白拍了下他的手臂,“装什么深沉?”

“我要去港口那边。”绍均躲开聂白的手,“我是怪人,一个人的时候受不了,要找他们;他们在旁边,也高兴,可又想一个人了。”说完,他就有迈开脚步,沿着公车的路线,向港口那边走。聂白也不多说,跟在旁边。

“你跟着我干嘛?”两人不言不语的维持了十几分钟,绍均还是忍不住了。

“那你拉我出来干嘛?”聂白反问。

两人瞪着眼睛,又憋不住笑了起来。两个小时后,他们到了深水港口。那个时天还没亮,半废弃的中型货船锈迹斑斑的蜇伏在海面,像只有尖角利牙的怪兽,让人不由得摒起呼吸,生怕一不小心打扰它安眠,被它撕裂吞下。

“这个给你。”聂白从口袋里掏出张卡片,递给绍均。

绍均接过来,接着微弱的月光,眯起眼睛看硬塑表面上黄色机器人和机器人变身后的黄色车子。

“轮胎,变身后是雪佛莱跑车,时速280,飞行可达亚音速……”他翻过卡片背面,念写在上面的文字说明。

“看这里,看这里,”聂白凑过去,兴奋的指着机器人左臂上方,“还装了寻热导弹,帅吧!”

绍均大笑着跳开,“轮胎变身,”他边叫边挥舞着胳膊腿儿,又举起左手作势瞄准聂白,“发现不明热体,立即消灭,发射!”

聂白配合的表演出被击中的状态,趔趄着向后退了几步,“通天晓呼叫总部,轮胎叛变,”他也和绍均一样架起手臂,“我决定就地歼灭,导弹发射!”

本来还是隔空作战,后来就成了肉搏,完全没了技术含量。虽然两人都没动真的,可还是累出了一身臭汗。来来回回几次,天空已经变得灰白了。

“这是第五张。”绍均躺在脏兮兮的水泥地上,举高手里的卡片,他已经没力气在玩下去了。

“问你件事儿。”聂白躺在他身边,“为什么不去汽车系?”

“没什么,突然觉得没意思。”绍均把卡片塞到裤子兜里,想了想又拿了出来,放进上衣口袋,“再说,大学文科不是好混嘛。”

聂白把手臂枕在脑后,讪笑一声,也不知是在嘲笑绍均,还是他自己。“太阳出来了。”他说。

是出来了,金色的光,橙色的圆球。他们都不是浪漫容易感动的人,可看着周围明明一样的景物,只被这样的光线包围照耀,就突然变了个样,有了生命的活力,变得温暖又可以亲近,也不由得心情激荡。

“要是大家都在就好了。”绍均喃喃地说,随即又摇了摇头,“不,还是算了。”

“回去吧。”聂白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对着初升的太阳伸了个懒腰,“看到这个,我好像觉着那帮人还有希望。”他回过头,看着跟着起来的绍均,“和他们在一起,高兴吗?”

绍均一愣,笑着点了点头。

“King和那帮黑社会没关系了,对吧?”

“嗯。”绍均用力点头。忽然,他对着海大喊起来,“我要去潜水,我要去跳伞,我要坐最恐怖的过山车,我要活到100岁!绍均,21岁生日快乐!”

聂白哭笑不得的听他喊完,见他傻站在原地不动,于是上前拽着他离开,“你疯够了?啊,我突然想起来,昨天你无缘无故干嘛把Cherry摁蛋糕上了?”

“谁让她勾引厉冰,勾引就算了,还想挤掉小Q当主唱!我把她摁蛋糕上算便宜她了,我这人对朋友就是太善良……”

Cloud 10:warm-hearted

聂白和绍均回去LustAir是打车,所以很快。酒吧后门没锁,仿佛是故意为他们两个留的门。他们到酒吧里的时候,所有人都躺在沙发上熟睡。只有厉冰醒着,正帮齐潜把被他踢到地上的毯子盖好。

“你又不想喜欢他,何必管他?”绍均在一边轻声说。

厉冰没听到他们的脚步声,突然听到绍均的声音吃了一惊,可很快就镇定下来,“和你没关系吧!”

“本来是没关系,可不巧我喜欢他,有人让他难受就和我有关系。”

“喜欢?”厉冰冷笑,“先顾好你旁边那位再说这话。不喜欢还死拉着,我至少没阻着齐潜谈恋爱,你呢?”

绍均嘴唇一下子白了,聂白本来也觉得憋屈,可一见绍均那个样子,又把自己的事全忘了。

“至少我和聂白说开了。不像你故意和他弄得不清不楚,好把他拴在身边儿,当声音机器替自己卖命。”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连King也没招呼一句,这本来是他和聂白再回到这里的原因。

“你说太过了。”聂白跟在绍均身后,叹了口气,“他其实对齐潜还不错,Cherry那么缠着他,他也没松过口。你也应该看得出来,齐潜唱的那些根本不能被大众接受,要是换上Cherry这种性感的美女,转唱poprock,他们的CD肯定比现在卖得好的多。厉冰的性子,能迁就齐潜到这步,已经不容易……”

“他要是连这个都做不到,也叫男人!我早就懒得理他了。”绍均显然还有些生气,“不过你也别把他想得太好,小Q这几天不太对劲,要是我没看错,厉冰八成在逼他写迎合主流音乐的垃圾了。”

厉冰坐在靠近齐潜的地板上,从齐潜的口袋里摸出包红色万宝路,抽出一支点燃,深深吸了一口。灰白的烟进入他的肺叶,又从鼻腔飘荡而出。他皱着眉头掐断,只这一口,他已经察觉到不同。他不是没疯狂过,第一次让齐潜知道这东西的人也是他,虽然那是个意外。他可以发誓,这世界上他最不想污染的人就是齐潜。

他手上用力,想把整整一包都毁掉,可又迟疑了。厉冰转过头,齐潜的脸安静纯真的像个孩子。这个孩子爱他,不是对兄长,对朋友那种爱,是对恋人的爱。他知道,从一开始就清楚。孩子,是不会隐藏感情的。可他没办法爱齐潜,他试过,他不是同性恋,一丁点也不是。就算是亲亲齐潜,他都得拼命压制自我厌恶的情绪。

“可我不能告诉你。”他的手指若有若无地擦过齐潜长长的睫毛,“你知道了,就会离开我。你要是离开我,让我到哪里再找个有你这样声音和天赋的家伙。乐团是我的,你也是我的。”

绍均说的基本没错。厉冰心想,顺便又将烟塞回了齐潜的口袋。这世界上他最不想污染的人是齐潜,可是,这世界上他最不能放弃的是自己的野心。

夏初已经连续七八天,没有和那晚参加生日会的人肆意说笑了。除了梅尘,她好像还在躲着绍均他们。可她并没有请假或矿工,工作起来还是和往常一样认真,King也就善解人意的不多过问。有一次,她在后台的厨房碰见梅尘,当时梅尘用一只铅笔,将头发挽在脑后,额头和鼻尖渗出细小的汗珠,埋头用小火煮一锅苹果银耳粥。一下下小心缓慢的搅动着,那模样认真地都有些傻气了。

“以后谁娶到你,一定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夏初不由得感叹。

“是吗?”梅尘偏过头,温柔的笑了笑,“可我要是男人就把你娶回家。”

“我?”夏初连连摆手,“别开玩笑了。就算绍均那张臭嘴不说,我也知道自己和你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她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又闭紧了嘴巴。梅尘也不继续逼问,神态如常的继续煮粥。这或许才是她真正的聪明之处,永远都知道什么时候闭嘴,什么时候开口才最合时宜。

“梅尘,绍均他……”夏初本来已经走到门口,可还是没忍住,又转过头,“你为什么要对绍均那么好!以你的条件……”

“他值得。”梅尘的眼睛盯着锅里翻滚的粥,轻声说,“我,也没你想象得那么好。”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口说,“绍均他其实是个理想主义的笨蛋。你也见过表面光鲜,内里却烂掉的水果吧。人们在不知情的时候,还会说,这个不错,还会抢着买。可有几个人,会明知里面是黑心还去买呢?绍均,他就会。”

夏初听不大懂,一时也不知该说点什么,然后很突兀的,就将那个清晨无意中听到的东西问了出来,“厉冰和小Q,还有……”她用力的咬了下嘴唇,“他们,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你想是什么呢?”梅尘关上火反问,“你见的,你听的足够你得到答案了。夏初,你不是不知道,是不想知道,对吧?不过,你问不出口的那两个和他们不一样,没有人替聂白想的比绍均更多……”她低下头,好像在叹气,“不管怎么说,厉冰,小Q,聂白,绍均,每一个人都绝对是会在你困难是拉你一把的朋友,所以,别被世俗的一些条条框框困住。是不是值得做自己的伙伴,还是得按自己的想法来确认,不是吗?”

夏初努力让自己去理解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感情,可要完全接受还需要时间。毕竟,活了二十几年,同性恋这个词第一次真实地出现在她身边。但正如梅尘所说,他们都是值得结交的朋友。在相处的短短几个月里,他们让自己见识了不同的世界,带给自己的快乐和呵护,教会自己勇敢自信。他们没伤害过任何人,自己又怎么能反过来用偏见伤害他们?可那是偏见吗?不全是吧。同性之间结合,就算单单从生理上讲,也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可是,他们是自己的朋友,朋友就要无条件的去相信去维护。就这样,虽然还有些别扭,夏初的心已经坚定下来。后来,她回过头想当时的情况,有点怀疑自己如此的包容,也许仅仅是因为,她同时相信聂白并不在其中的缘故。

尉葳从九月中就又开始频繁的出入LustAir,他告诉夏初这是因为他想邀请齐潜他们的Storm乐队参加B工大十月下旬的艺术节演出。尉葳和夏初因为两个寝室在上个学期成了友寝,又是夏初最好的朋友岑灵儿在C市念书时的同学,所以早就认识,现在更加熟悉起来。倒是岑灵儿,大概是晚上总碰不到面的原因,和夏初渐渐的不如之前亲密,夏初发现时,岑灵儿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和她一起去上课,吃饭了。虽然,她们在寝室还是有说有笑。可夏初还是不知不觉地成了一个人,在她们寝室里,唯一一个单独行动的,是住在夏初对面下铺的曹睿。

曹睿是个有点特别的女生,她长得很可爱,圆圆的眼睛,翘翘的睫毛,小小的脸蛋,略显瘦小的身材,就像个会说会动的布娃娃。可她的个性就不是这么可爱了。曹睿是个很有自己见解的切实行动派。像是大一的时候,寝室里夜谈“工大三公子(绍均,聂白,尉葳)”的时候,她没有像夏初那样觉得无聊撇清自己,也没有像岑灵儿那样随时挑出新话题,被大伙簇拥,更没有像剩下的人那样围绕着岑灵儿热烈讨论,好色不止。她多数情况,都是在那里静静地听着。她的理论是那三个人再好也有限,人出名有一半是自己本事,另一半是别人吹捧。B工大,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男生,大好青年带着放大镜还是找得到的。所以为了和那三个人中的一个谈恋爱这种事,她没必要和一大帮女生整个头破血流。而好色如果没有结果,那就是在浪费时间。由此得出,“工大三公子”不值得她放太多心思。后来,借由岑灵儿的关系,夏初和尉葳的寝室虽然结成友寝,全体人出去玩了两三次,混了个脸熟。可曹睿还是没有动尉葳的心思,因为尉葳寝室的方志超先行一步,第二次出去玩过之后,就向曹睿表白了。这让夏初寝室的姐妹心里有些别扭,因为谁都看得出来,第一次出去打保龄球的时候,方志超明显的是对岑灵儿有兴趣。就是第二次唱K的时候,也没见他对曹睿多注意。让几个女生更别扭的是,曹睿居然很爽快地答应了。

夏初还记得那几天,曹睿一不在宿舍,就立刻有人提起这个话题大谈特谈,最后也总是岑灵儿温柔的笑笑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草率了点。”

后来这段不被众人看好的恋情在四个月后结束了,是曹睿提出的分手。室友们一幅早就料到的神态,将这个分手又一次作为谈资。夏初也同意之前曹睿是鲁莽了些,可她并不喜欢参与那一类的讨论。她觉得没有作为朋友在曹睿做出决定的时候劝她就算了,背地里翻出来讲就实在有点小人。曹睿也许对恋爱是轻率的,因为很快的,她就又有了新的男朋友,于是又有人议论纷纷。曹睿就是夏初寝室这样一个异类,男友不在的时候,她经常一个人。

“可我还不如她呢,我又没男朋友。”夏初自言自语。

“什么?”一边的尉葳没听清,随口问道。

“啊,没什么。”夏初有点不好意思,“对了,你说想找厉冰他们详细谈演出的事,不如周五过来,他们周五晚上通常这边结束后,就没其他安排了。”

“这样啊,”尉葳有些为难的挠了挠头,“可我每周六上午都得去益心医院作义工,非得早起才行。真是麻烦,这份工是定死的,我可不想得罪绍均。”

夏初不解,“你去益心医院和绍均有什么关系?”

“你可能不知道,益心是医科大附属的心脏类疾病的专门医院。我一个小侄子先天冠状动脉狭窄,一年前在那里做的搭桥。说起来,我和绍均熟悉也是那段时间。他那会儿已经在益心做义工了,虽然每周只工作一天,可似乎坚持了很久,那里的医生,护士,病人,连打扫卫生的大妈都认得他。”

“他会做义工?”夏初有点不敢相信。

“有什么不会?”尉葳对夏初笑着说,瞥到绍均和聂白正朝他这边走过来,就跳起来,一把拉过绍均,故意用哀怨的口气说,“他不止自己做,还花言巧语骗我也去做,还做了就不让脱身,要我做到死。”

聂白在一边笑得差点没背过去,夏初也没忍住笑出了声,她忽然发觉自己越来越不纯洁了。

“你是嫌这里工大的人少是吧,”聂白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小心以后再用阳光少年的形象骗人没人相信了。”

“没事儿,反正最近无聊,正打算换个马甲。”尉葳笑着说,又转向绍均,“对了,妮妮好像这周二提前出院,让我问你可不可以过去看她,还说会擦梅尘的口红,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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