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灯瞎火好摸鱼——火棘子
火棘子  发于:2014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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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欢脱版】

大大小小恋爱数场,炮灰属性的简符丢盔卸甲。

各种暴躁各种血腥各种疗情伤!

神马?

欲求不满,导致他对领养弟弟裴野欲行不轨?

开什么玩笑!他是有道德有理想有……的人……喂喂喂,相差七岁事小,关键是正太变鬼畜又强势,压不住啊!

额头抽筋忍无可忍的简符拔腿就跑,我闪!

不想,一闪闪了腰!

简符说:“一浪更比一浪高!人生,太特么如戏太特么坑爹了!”

【剧情版】

被甩了。回家了。温暖了。思……了……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强强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简符 ┃ 配角:裴野,南倾,沈契 ┃ 其它:领养,强制,温柔,鬼畜,热血,运动,暴躁

1.

看到那一幕时,简符复杂的心情变成了简单的拳头。

二话没说,暴雨般的硬拳头跟钉子一样梆梆梆砸下去,生死他算什么,现在满脑子除了揍死这俩混蛋就再没别的。

顺手抄起酒瓶抡下去。

哐当——

世界平静了。

……

病床上的简符直挺挺地趴着,嘴角抽抽哀嚎:“沈契你给我轻点!我现在是伤心又伤身啊!”

“嚎什么嚎就破了点皮。隔壁躺着的那俩才被你打惨了,你小情人是粉碎性骨折、你情敌是骨折加背上划了那么长一道口子。”一身白袍的沈契眼皮不眨,“解气了吧?我说你用点脑子行不?”

“不解!”简符闷闷地说,“恨不能打死这俩不要脸的!”

“你要成心打死就不会只给这么点教训了。”沈契夹着棉球往简符的脸上按了按。

简符打架是行家,当年赤手空拳打遍全学校不是白夸的。那两人看上去浑身鲜血淋淋,但致命伤口一个也没有,确实是手下留情。

把伤弄完后简符状似满不在乎地苦笑:“去喝一杯得了,喝完这事就算完了,反正,大爷我也不是第一次遇上这倒霉事。”

“等下。换身衣服。”

路过那个病房时,见门敞开着,简符往里瞅了眼。

他的“前任情人”可怜兮兮坐在床沿,没记错的话当时踹中的是小腿。他的情敌背对着门,侧躺在病床,赤着胳膊,背上缠着白色绷带。

前任现任也不过一夜之隔,简符心头的血翻涌上来。

那两个大男人含情脉脉对视着,看来这一顿揍又为他们的感情添上了推波助澜的一笔——简符是同性恋,所以男友也是男的,情敌也是男。嚓,跟打了一场群架似的。

叩叩。

简符敲了敲门。

将无名指上的戒指拽出,扔过去,叮叮几声轻响,指环咕噜咕噜从被单滚到地下:“这事就到这了,谁也不欠谁的!”

大踏步离开,目无表情。

没错,架打完,这事就算完了。

他简符也是有脸有皮的人,死缠烂打他抹不开,隔夜仇他也不稀罕记——不就一个情人么,不就一顶绿帽么,不就,那俩是青梅竹马自己是过个桥梯么!

拳头过瘾了,怒气随着啤酒苦涩的味道酿成煽情的悲催。

身上只破个皮,心里可不知被捅了多少个血窟窿,几瓶下肚,悲从中来。

透过玻璃看清自己的鼻青脸肿,再看看沈契是那么优雅地坐在对面,举起酒杯,抿了抿,喝个啤酒都跟波尔多红酒似的,这世外高人的做作派头——他羡慕啊。

“我难道就是那男二号的命?这都第六个了,TMD还让人消停不消停!”简符呸了一口。

男二号,是沈契给简符封。

男二号的渊源还得从简符自己说起。沈契和简符是中学同学,当年,高中,食堂,两人对坐边侃边吃。

瞥一眼大屏幕,《梁山伯与祝英台》。

吵吵嚷嚷的大食堂听不清主角们说什么,但那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还用得着多说吗?

简符戳起一颗小小的马铃薯,一咬两半若有所思:“沈契,说起来这故事最悲催的不是那两蝴蝶,而是马文才啊。”

“怎么说?”

“你说梁祝谈恋爱,掖着藏着,大家又不知道你俩私定终身了。人家马文才屁颠屁颠跑来提亲,你拒绝不就行了;你要不拒绝,也得跟马文才说清楚呀;你丫还拖啊拖啊愣是拖到了娶亲那天,好家伙眼看洞房了,你俩化蝶了,可怜马兄还坐在高头大马上眼巴巴等呢。瞧这绿帽戴的,这辈子要不举了吧。”

噗,沈契差点喷饭。

“男二号的命就这样啊!有才有貌有势力又能咋,就让你眼巴巴看着那俩比翼双飞。”简符咽下最后一根青菜,盖棺定论。

山水轮流转。

在恋爱场上大家纷纷抢着自己的角色。

而悲催的简符第一次恋爱就被学弟甩得一干二净时,沈契脑子瞬间冒出的不是安慰,而是——男二号,马文才。

顺利开启命运诅咒,从此简符在男二号的康庄大道上一骑绝尘。

屈指数来,简符充当的全是悲情角色,谈了五六场恋爱,悲情纷呈:表白被拒、情人劈腿、情人和前任复合、情人不明不白说拜拜……咳,往事不堪回首。

刚才那情人算是时间持续最长的,1年。但某天遇上了青梅竹马,不知情的简符非常热情地把“情敌”请进门。在简符眼皮底下,那俩好上了。

男二号就这样,他什么都好,但注定是要被主角甩的——而且大部分是被当了过桥梯之后甩,因为人家是真爱。

“真TMD恶心,他们是真爱我的就不是真爱?我挖心掏肺怎么就没人看得见啊!3个月啊!他整整骗了我3个月,出TMD的什么差!分明就是出TMD轨啊!”啤酒的白色泡沫溢出来,简符趴在桌子上,灯光不明不暗,眼角有可疑的晶亮。

沈契好笑地将他扶起:“行了,买醉还买哭了,瞧你这德行脓包不脓包。”

“哭什么哭我这是被酒辣的,我就这德行怎么了,你试试被人戴绿帽的滋味好受啊,你说我哪点不好?一个一个的,都走了。”一开始是义愤填膺,到后来渐渐成哽咽。

“行行行,你真好着呢,是他们狗眼不识英雄,回家啦回家啦。”

啤酒醉不了人,简符脑子还留三四分清醒,憋屈之后就变成了话痨,呱唧呱唧倒数着历任情人的过往。学生时代的简符是热血运动俊男一枚,球场上跑起来那真是活力四射,揍起人来那也是痞俊痞俊的看得人热血沸腾,所以他的那些个情史也少不了折腾劲。

“呦,我还当你每次说什么‘这事就算完了’是真的完了。这不是记得挺清楚嘛,都追溯到大一的初恋了。”沈契一边听一边笑,扶着他斜靠在后座上。

“他不是我的初恋,我的初恋是……”简符闭上了嘴,双手覆着眼睛,再没说话。

沈契一边开车一边撩拨:“第一次听你说初恋,那是怎么回事?”

沈契二十七八岁,戴着金边眼镜,框架简约,挺斯文一人,但也不能掩饰他有一颗奔腾的八卦心。

“还能怎么回事啊?就这么回事啊!暗恋啊暗恋!等我知道这心里头酸酸麻麻的味道是暗恋时人家都走了……”就是这个七分醉三分醒时,简符最管不住自己的嘴。

沈契隐隐一笑,少男情怀总是诗。

“走了……然后留下一孩子,我替他养咯。”

呃,咦?孩子?养孩子?

简家十几年前确实领养了一孩子,叫裴野,比简符小个六七岁,白玉团子一样,总跟在简符后面叫哥。简符这哥当得比亲哥还亲哥,宠得不行,上大学后离开家,还特意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念书,好吃好喝供着。

难道暗恋是个女人?不会吧,简符向来都是只抱男人的啊——他她不分的沈契惊了:“女的?”

“什么女的,就是裴野他爸!啊——”简符忽然咬了下舌头,“这话怎么都说出了。算了算了,反正都过这么久了,想起来我也记得不清,光记得他穿个白衬衫,牛仔裤发白的样子,唉……”

替暗恋的人养儿子这事,也是男二号必干的事情之一哇,但简符实在不像这么圣母情怀的人啊。

“咦?那你对人家儿子不会……想入非非吧?”沈契可疑的问。

“滚!我能是这种混蛋吗?裴野自小就跟我玩,跟我亲弟一样亲。你是没见那小子蹲在垃圾堆旁,流浪狗一样,我能当没看见?领养他,这跟初恋暗恋也没关系,他就是、跟我亲弟弟一样……”简符开始颠三倒四了,“转眼都二十多岁了。”

看来你这暗恋够穷的,人一走,孩子就流浪了。

不对,裴野领养前是学过钢琴的,这家境能穷?看来这八卦挖下去有料啊。

眼看转个弯就到家了,兜里悦耳的手机铃声骤然响起,沈契的思绪被打断,接起电话。

几句之后,沈契踩下刹车:“简符,今天你是不能去我那里了。”

“哦,你那里有人了?”

沈契没有回答:“我送你回家。”

这个家指的是是简符自己的家。后座上的简符两眼迷离,跟被丢弃的小狗一样茫然无辜,一门心思想着往事,没把沈契的话往心里去,嘴里含含混混的嘟囔,沈契就当他同意了。

十几分钟后,车缓缓开进小区。

后座上的简符还在嘀咕被甩啊、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夫之类的。

车门一开,往外一瞅,立刻跟被踩狗尾巴一样惊了:“这是哪呀?”

“你家啊!”

你不至于醉得连自家都不认识了吧?住了两三年的家,当初买时挑了一大圈。莫非一直住在情人家里,把自家都忘了?

“不行不行不能回,裴野那小子在。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小子……那什么看不得我喝酒。”嘴皮子又快又利,这会儿脑子倒好使了。

沈契拍了拍他的肩膀:“放松放松,那小子也二十多岁了,又不再是十岁小孩。”

简符还留着一丝清醒,扒着座位不放:“我喝了酒真不能进去,不然又得刺激那小子——你不知道裴野他爸就是因为喝酒后……哎呦,沈契你快随便送我去哪个酒店睡一晚得了。”

沈契郁闷地在车顶撞了一下,撞得咚咚地响:“倒八辈子血霉了,你早不说去酒店。”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还没转身,听见低沉一声:“沈契哥。”

2.

沈契一惊。

回头,不知何时身后站着一人。身材高大,阴着脸直直注视沈契。路灯照耀之下,目光隐在灯光投下的阴影里,看不分明,只觉目光犀利,压迫感十足,跟黑夜蛰伏在丛林里的猛兽一样气势凌人。

“……裴、野?”沈契迟疑的声音向上一挑。

说什么来什么,这是那白玉团子?几年没见长这样了?脸庞勉勉强强能找到点熟悉的轮廓。

没错,就是裴野。

那时是个粉团子,经过几年的茁壮成长,他由男孩顺利地长成了男人——而且是线条硬朗、沉默肃杀的男人,虽然才二十一二岁。正是这种让人无法直视的压迫感,让人忽略了裴野拥有一张完美的脸。

明明十岁到十五岁还是很清秀的正太。

就像金刚钻在玻璃上无意一拐,人生轨迹从此一骑绝尘。

“裴野,你出去啊?你简符哥喝醉了——真的喝醉了,我送他去酒店。”沈契可不是会被气势压倒的人,联系起刚才简符的话,他反应迅速。

到了家门口却送酒店,难怪自己说着都怪异。

“为什么要去酒店?回家不就行了?”裴野皱皱眉,径直开了车门扶简符,“酒有这么好喝吗?次次都跟醉鬼一样。”

乍听这么硬邦邦的声音,沈契哑然失笑,果然自己对裴野的记忆还停留在稚声稚气的时候。根本没必要担心,裴野不再是那个十岁小孩了。

“不是酗酒,简符失恋了。”沈契温和地解释。

简符并不嗜酒,不过有时应酬过头了难免醉醺醺的,以及,失恋了——借酒消愁,总比举刀杀人好,是吧?

听了那俩你一句我一句的对话,剩下两分清醒的简符郁闷了:“失恋失恋,什么狗屁失恋,敢不敢给我留点面子?好歹我也是……”

无论潜意识还是下意识,简符都还是把裴野当小一辈的人,虽然他也就大裴野七岁,毕竟,当初……反正自己得有点家长的尊严。

脑子虽清醒,脚却不停使唤,伸腿了半天出了车,还没直起身就往下滑。

沈契连忙要扶,被裴野抢先一步抱住了。

跟抢一样,沈契一怔,还是本能伸过手去:“我来吧,我抱他上去。”哪一次烂醉如泥时不是咬牙把他扛回床上的。

裴野没吭声,伸手一把将沈契推开,皱眉直视沈契,锋刃一样锐利。

“谢谢,你回吧,沈契。”

生硬如铁。沈契一愣。

热浪还没褪去的夏夜忽然一股凉气窜上来。

沈契?以前不是都叫沈契哥哥的吗?

小时候的裴野跟小大人一样,给他好吃时,矜持而有礼:“谢谢沈契哥哥。”

这么生硬,听上去,怎么跟剑锋相对一样的紧张?

看着裴野半扶半抱着简符离开,空空落落的车里还有酒味。

沈契按下音乐,柔软的乐曲潜行,驱散满身寒意和别扭,全身血脉舒展开来,嘴角荡起一个微笑,想起简符酒后不能回家这事,也是有渊源的。

这事说起来都过十年了。

——沈契按了按额头,搞什么啊,自己和简符也才二十七八岁,怎么动不动想起个往事都过十多年了,搞得多沧桑似的。

那年,大学一年级快放暑假时,简符在聚会里喝高了。

沈契拼死把他拖回了租住的地方,开门就看见小裴野在沙发上躺着——穿着雪白的睡衣,短胳膊短腿,脸蛋挺可爱的,小白玉粉团一样,听见响声起来,擦着朦胧睡眼,睁得大大的:“简符哥哥回来了?”

外人面前是小大人,唯独在简符面前动不动就撒个娇。

沈契把醉到人事不省的简符扔到床上,扶着腰咬牙切齿:“死沉死沉的喝不了就别喝了,除了我这么好心把你扛回来还能有谁?”

裴野跟着后面愣愣地看着死猪一样躺着的简符。

沈契蹲下身,摸了摸小白玉粉团柔软的头发:“小野,快睡觉去。”

而后迅速窜去卫生间解决了三急。

待全身放松地回到客厅,被眼前一幕吓了一跳,只见裴野半趴在简符身上,不停地摇着简符,眼泪流得跟瀑布一样,一边哭口里一边喊着“简符哥哥”。

这悲催的模样就跟——哭丧一样?沈契赶紧过去一把将裴野拎起来。

“小野怎么啦?”

“简符哥哥是不是死了?”裴野死死拽着简符的胳膊,挣扎着。

沈契松了一口气,什么小屁孩的逻辑啊:“不是死了,是醉了,你简符哥哥喝醉了。睡一觉就好了——简符哥哥要是知道你咒他死,非狠狠打你屁股不成,你也快去睡!”

“我不睡!我要在这里看着!”裴野不相信地看着沈契,大声地说,“简符哥哥不会有事吧?”

“我有事他都不会有事!”好笑地按了按太阳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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