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绘,那些爱——东白
东白  发于:201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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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座坟墓里,你无法辨识那些躺着的横七竖八的尸首的姓名,脸面,他们推挤在一起,是发臭的腐肉。

“烧掉吧,之后的事情我来处理。”罗切斯特的西服被染脏了。他脱下自己的外套,嫌弃的丢在那些尸首的上面,毫无怜悯的扭身离开。马诺忠诚的执行罗切斯特的命令,将酒窖里所有红酒全部摔烂,引燃。

“这么多的尸首,最起码也要烧个两三天吧。”路驎坐在加长车里蛮开心的猜测着。“你要怎么摆平那些粘人的警官大人。”

“交给马诺,他知道该怎么办。”罗切斯特正在换上另一套西服。路驎实在是想不通,罗切斯特怎么就这么钟爱于西服呢,这一点还真是和逃离海外的米卿络很像。真是越看越让人讨厌。

巴菲特被顺利送往医院,一切都将画上句点。

三日之后,巴黎的报纸上刊登了这样的消息:警察××,在调查郊外特大火灾事故之时,因公殉职。巴黎人民将感谢他的无私。

“真够讽刺的,这个世界怎么会变成这样!”巴菲特在医院里安心养伤,手里拿着最新出炉的报纸,喋喋不休。

莱恩正在用那把无比锋利的匕首为他削平果,进来的护士,看到此景被吓得着实不轻,换好了点滴,自动逃离现场。

“你吓到人家护士了。”

“没关系,市政府没有规定不许用匕首削平果啊。”

“这个不是重点好不好。”

“那什么才是重点呢?”

“我不想和你吵!”

“你脾气这么大,不利于伤口的愈合啊。”

……巴菲特觉得自己现在简直是在对牛弹琴。莱恩已经向律师事务所请假,这一月大概都会这么发神经的照顾巴菲特。关于这一点,巴菲特的怨言很大。莱恩是个完全的禁欲主义者。控制巴菲特的食量,摄入卡路里,摄入维生素,等等等等,诸如此类。巴菲特已经处于半癫狂状态了。

“巴菲特,为什么你阻止我去找路驎。”莱恩用他在法庭上职业化的声音开始了对巴菲特新一轮的思想折磨,和言语逼供。

我打死都不说,难道要我告诉你,我那是自作孽不可活,我是因为得罪了人家,才被路驎开枪扫射了。

这种话,巴菲特就是被逼死了,也绝对不说。这是关系到尊严的重大问题。莱恩万一嘲笑自己,活该,自作自受,那可如何是好?

所以,有些话,就让它烂在肚子里吧!

19.无题

坐在阳台上的巴菲特蜷缩在莱恩的怀中,神色颇为安详。

此时此刻,他不曾抱怨任何人,就算路驎对着自己来了一枪,那又怎么样?

自己依旧活的好好的。

庄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巴菲特今天好像明白了。这句话,其实同样适用于人的痛苦。没有经历过路驎的痛苦,又怎能体会他那种强烈到要对自己开枪的恨意?

自己不能容忍的伤害,或许别人也是一样的难以忍受。

巴菲特现在已经很疲倦了。面对那些曾经令自己热血沸腾的事情,现在的自己已经做得到冷眼旁观了。原来自己做的无非就是挑拨离间,从中作梗,出卖信任的烂事儿。幼稚如同未成熟的孩子,邪恶如同没有善念的魔鬼。

不知道,莱恩这个重口味的人怎么会看上自己的。嘴巴上,巴菲特从不轻言自己对于莱恩的感觉,可是事实上,自己在无助的时候,最偏激的时候,能够遇到莱恩是自己的幸运。

感情是世界上最微妙的东西,在你以为它无足轻重的时候,其实它已经在你的心里,生根发芽。当有一天,你意识到心里惦念着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彻头彻尾变成它的俘虏。

巴菲特靠着莱恩,心里全是满足。

莱恩或许就是自己唯一的根。是自己用悲剧性的童年,失去所有应该得到的爱才换来的,这就是自己的命运。

从不相信宿命的巴菲特决定相信,与莱恩相遇,就是自己终其一生的宿命。

但是呢,这只是自己的小想法,若是被莱恩知道了,自己肯定又会被好好地爱抚一遍的。

马上就要落日了,巴菲特困顿的睡着了,最近总是很容易困。可能是因为春天到了的缘故吧。

借用斯嘉丽的一句话,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不过,巴菲特再也不会担心明天的事情,他知道,无论发生了什么,都有身边这个胸膛宽阔,脾气稍有些暴躁的莱恩,陪着自己。

一路走下去,他们或许就会互相嘲笑彼此斑白的两鬓,彼此的老态龙钟。

没关系,看着身边自己最爱的人和自己一同老去,是一种缓慢的长久的幸福。一种名为序的东西

——第二卷·双城记·完——

第三卷:至死方休

一种名为序的东西

这是一个崭新的故事,可又不是一个崭新的故事。

你会看到几个在前两卷出现过的身影,可也会重新认识几个独立化的人。

我想说,人生本就是这样。彼此纠葛,彼此牵扯,没有谁能够真正置身事外。

******

有人说,这世界上最不值钱的是感情。因为它毫无实质内容,看不见,摸不着。不能用货币计算,不能用黄金估量。故而,感情这东西,只是一种心理安稳。

也有人说,这世界上的无价之宝就是感情。因为它毫不矫揉造作,作为一种长久平和的甘霖,舒缓滋润了我们每个人的心灵。

我想说,怎么判定感情,其实并不重要。

用小王子的话来说,真正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所以,我们一直在探索,在寻觅。

直到,有一天,我们真的经历了一段感情,那个时候,我们才能真正明白,感情之于我们每一个人,究竟是什么。

1.受难日的一见钟情

今天是秦狩的受难日。

早上八点,在菲佣的尖叫声中被惊醒,看到自己的苹果浸泡在一滩污水中,无比可怜。里面储存的东西自是不能用了。旁边的资料全部被浸湿了。但是今天是一审开庭的日子。

早上九点,急匆匆的赶到法庭,没想到对方比自己更浑。自己什么东西都没准备,可对方的律师更是满脑子的浆糊,败得一塌糊涂。秦狩心里暗笑。结果刚出门,就碰到了何曼庭。冤家路窄不过如此。

中午十二点,在何曼庭的要挟下,不得不请她吃饭。席间,司邈应邀而至。

下午,闲来无事,跑到事务所去,结果刚巧被合作伙伴向致远逮到。向致远童鞋言辞犀利,指责道,今日上午的表现,简直是浑水摸鱼。

秦狩因为顶撞向致远,结果被罚今晚请向致远喝酒。

坐在酒吧里,坐台小姐美得很,身材也很好。就是言辞过于赤裸,搞得秦狩提不起兴趣。心里悲催,今天活脱脱就是自己的受难日。遇到了何曼庭不说,还要请向致远喝酒。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

这家酒吧很普通。在独立区这块到处飘荡着罪恶的土地上,这个酒吧真是普通的可以。没有特别吸引人眼球的高价拍卖,没有那些变态的娱乐方式,甚至是连名字都叫的很普通:买醉。

秦狩一直都很钟爱这个城市。大学毕业后,他选择了硕博连读,之后回国。海归派的他没有按照父亲的意思从政,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成了律师。向致远是个对法律顶礼膜拜的人,不过最擅长的是刑事案件。他变态的热衷于把对手击败后的快感。

在秦狩的眼中,向致远是天生的律师。而自己之所以成为了律师,是想着逃避父亲的安排。

“喂,你不是吧。别告诉我,你还是忘不了那个女人。”向致远喝着最廉价的啤酒,嘴里咋咋作响。拾起一颗花生米,扔进嘴里。

向致远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大约二十八九的样子,已经有了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剑眉星目,有一种正义凛然的感觉,一看就知道是那种维护正义的人。

秦狩正相反,小眉小眼,笑起来有点隐隐约约的诡异。可是很符合现代少女的审美观念,因为秦狩有点女人的阴柔美。尤其是现在他颓唐的坐在黑色皮沙发上,双腿交叉,心不在焉的时候。更是有些女气。

向致远口中的“那个女人”,其实是基本存在感为零的角色。秦狩以前开玩笑的说过,这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让他动心。结果当天晚上,秦狩就为了一个女人打架了。

原因很简单,秦狩睡了自己哥哥的女人。秦牧给了秦狩一巴掌,随后,秦狩离家出走。在没有迈入秦家一步。

自那以后,向致远就以“那个女人”取笑秦狩。

眼下,秦狩毫不在意。反正向致远那个人,刀子嘴豆腐心,有这一点,就足够秦狩原谅他。当然,向致远从不知道秦狩有一个庞大的家族背景。

“喂喂,你倒是说话啊。”

秦狩眼睛直勾勾的看向酒吧的另一头,有几个男人正围成一个圈,不用看都知道他们在做什么。那些男人们正在试图征服一个少年,他们把少年围在中间,少年惊恐的眼神无疑激起了那些变态的虐待倾向。他们的口水几乎都要流下来了。

秦狩不是正义的化身,没必要插手这件事。他一直在远远地观望。他很想知道,那个男孩子究竟是在那些恶魔的魔爪之下,怎样的自救。又或者是怎样的消亡。

“都给我住手。”

顺着声音,那些男人停止了自己的手脚,男孩子在人群中放声大哭。四周一片寂静,突兀的只剩下那个孩子的哭声。秦狩不禁好奇,是怎样的人,能够一声喝退这群早已没有节制的禽兽。

一个差不多也是少年的男孩子从楼上走下来,手里拿着一瓶波尔多,走路轻的没有声音。长的可以束成马尾的酒红色头发,随意地披散下来,落在精致的锁骨上。衬衫故意开了两个扣子。引人猜想。在荔枝红的灯光中,秦狩看得呆了。那是他从没有见过的人间绝色,尽管他阅人无数,睡人无数,可是还是被眼前的人所深深吸引。

他的眼睛再也离不开站在楼梯上的人。

“那是谁?”秦狩站起身,凑近人群,随意的问起周围的人。

“那是路驎,这儿的老板。不过一般很少露面的。今天估计是太混乱了,才会出来维持秩序。”

“路驎。”秦狩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嘴角得意的微笑上扬。这个人,他势在必得。

今天是秦狩的受难日,也是秦狩对路驎一见钟情的日子。

2.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秦狩不是傻瓜。不会为了一个刚见面的人,就冲上去充当正义的使者。所以秦狩还是采取观望态度。

路驎站在楼梯的拐角处,看上去有些疲惫。自从从巴黎回来后,他的精神状况一直不是很好。今天那些人面兽心的家伙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所有的人都猜那些人不会有好下场。

“吵什么,还让不让别人玩了。都散了吧。”

路驎的手指一指人群中的男孩,手边的人就直接把手边的男孩拽出了酒吧。那些依旧色心不改的人们,随即也尾随着出去了。酒吧里还在放着激烈的音乐。

路驎把手里价值有几十万的波尔多摔在地上,突然就变得暴躁起来。“滚,都给我滚。”手下的人开始清场子。秦狩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包括路驎颓唐的跌坐在楼梯上,他都看得一清二楚。

秦狩不敢说,自己通过这一幕的场景能够有多了解路驎,不过远远看去,路驎孤独的像是一只迷了路的小猫。凄惨的蹲坐在那里,等着主人来把他带走。

秦狩不喜欢路驎那种强忍着坚强的表情,他更希望路驎是个软弱得倒在别人怀里,需要安慰的人。

那样至少对于自己,胜算会更大一点。

坐在向致远的奔驰车里,秦狩再一次嘲笑向致远是个没有创新的古板的老式中国人。只喜欢这种毫无个性,价格不菲的豪华轿车,却从不想一想自己喜欢到底是什么。

“我是什么都没有想。那是因为我需要钱,我需要让我的父母看到我的成功。”

向致远是来自农村的男人,他的身上有着如同土地一般的深沉的气息,那种古铜色的肌肤,为他增色不少。

“算了。你买什么车这不重要,重点是你知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向致远仔细想了一下,说:“那是路驎,我承认他有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可是你最好不要招惹他。否则下场会很惨。像我们这样,在这座城市里只能靠自己。而那个人有着一般人不可能想象得到的家庭背景。“

“哦?你对他很了解嘛。”

“嗯,因为以前有人来委托一个案子。是和他有关的。我查了一下,可是你猜怎么着。”

向致远的脸上洋溢着一种完全是在讲故事一般的可爱笑脸。在他看来,路驎这种人,完全就是故事里的人。生活中,这么传奇的人物竟然就让自己给碰上了。那样不可思议,以至于现在回忆起来,都还是觉得像是一个故事。

“我根本查不出来。只查到了名字和一个假的地址。其余的,像职业啦,毕业学校啦,亲人啦,什么的根本查不出来。”

秦狩不禁也好奇起来,路驎,好像没听自己的家人说起过啊。

“后来,你就放弃了那个案子?”

“那是必然的。这种一看就知道涉及到敏感人物的案子,我打死都不敢接。”

向致远看上去还在庆幸自己当时的决定是对的。只是他不知道,身边的秦狩正和他反道而行。他那么小心翼翼的避开了路驎,秦狩却是毫不犹豫的打算“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越是有难度的人,他就越有兴趣。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秦狩每天都抽出时间去路驎的酒吧,说得难听一点,简直是守株待兔。

终于,他等到了。

周一的晚上,路驎出现了。今天,秦狩已经在这里蹲点足够一个小时了。

路驎把酒红色的头发打理得很好,看得出他新近又去修剪了一次发型。还是一件雪白的衬衫,胸膛的扣子开了两颗,露出好看的锁骨。天气渐暖,他只穿了一条Lee牛仔裤,系着一条苏格兰风情的腰带。明明是简单到普遍的装扮,可是,秦狩就是觉得路驎的每一个动作都有着一种贵族的风范,每一个眼神,都是一个勾人的暗示。

他几乎要冲上去把他抱在怀里,霸道的占有他了。

事实上,他也是这样做的。手里拿着一杯马提尼,他来到了路驎的身边。悄悄地站在路驎的身边,直到路驎发现自己。

“先生,如果你有什么需要的话,可以找别人。不管你是有哪方面的需求,我想我都不能满足你。”路驎终于发现了秦狩。路驎对这个一直在暗中观察自己的男人,实在是没有任何好感。

秦狩笑笑,路驎的冷言冷语全在自己的意料之中。

“可否赏个脸,共饮一杯酒呢?”

“先生!”

“直说了吧,我爱上你了。从见你的第一眼开始。”

“先生,你很浪漫。只可惜,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路驎对秦狩的第一映像就是——十足的神棍外加十足的厚脸皮。

3.妖孽天才

秦狩把路驎从上到下的仔细观察了一遍,还是觉得这个人简直是完美的没有一点瑕疵。那张脸自不用说,那副身板,已经在秦狩的脑子里不知道臆想了几十次了。今天,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路驎。秦狩毫不保留的夸赞,“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男人。”

“谢谢,你也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无赖。”

“不胜荣幸。”

路驎终究没有多逗留,来酒吧里,不过是列行公事的走场子。路驎晃了几圈后,就开着车回去了。

回到家,九爷已经在等了。

“九叔,你怎么来了。”

“你哥哥说是想回来。我也没有阻止。来问问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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