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时光+番外——子勿为秦相
子勿为秦相  发于:2014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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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它会游向所谓伊人的在水一方。

自问间的我当然不可能知道自然的安排,但是冥冥中的感觉却是也许我不会再做那个叫蒹葭的梦。

另一只没有沾水的手举着越烧越短的香烟,甩掉烟灰后,续上下一根香烟的燃烧,我站起身来,眺望外河。

这样看起来的外河甚有味道,因为未完全开发而带着点点羞涩,而这里,幸好没有蒹葭。

我自已坐在河滩上,吃完的冰激凌在手上留下了一点点粘粘的痕迹和淡淡的甜味。

太阳不算太好,而且明显在挪向西边,所以我并没有被晒伤,一个人坐在河滩上淡淡的想着什么,不知不觉就会把记忆里面的陈芝麻烂谷子都扒拉了出来,大大小小,笑过哭过,都那么真切却又那么渺远,那么深刻却又那么浅淡。

不过我要是一直没发现身后面的不远处有一个人一直在盯着我,那才是见了鬼了呢。

我又不反应迟钝,背后毛毛的,谁感觉不出来是因为有人啊?不必非得等到他灼热的呼出的气体喷向我的脖子,我才知道背后有危险。

眼睛都不用抬一下,也不必回头,“你打算就这么一直跟着我吗?”

我感觉那人笑的很轻,“你脑袋后面有眼睛么?怎么知道我在。”

我“切”了一声,“我就是知道。拜托,我好像给够钱了——还是说,你坚持要给我那一块钱?”

他一手撑地坐在了我的旁边,声音很有磁性,“这么生分做什么?相遇就是缘啊。”

我点头,“是是是,有缘,真是有缘。哎,不是,你到底要干嘛?”

那个人似乎刻意要回避主题,“我叫孟绍安。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我吓了一跳,互换姓名——这是要闹哪儿出。

再说他真的叫这个名字么,但是有时候莫名其妙的信任很是诡异,我并没有瞒他什么,“我叫赵京涵。”

然后两个人东拉西扯的说话,其实我是真的很好奇,为什么会那么相信他把自己的一切汇报的一丝不差和盘托出。

我说了我是刚毕业的高中生,然后他开始问我的成绩和以后的打算。

我继续告诉他我的高考成绩和报考的大学,他奇怪的打量我,“你将来要当老师?”

我还是点头,“是啊。怎么了?”

人们会说:啊——老师,您用人类最崇高的感情--爱,播种春天,播种理想,播种力量——用语言播种,用彩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崇高的劳动。

——人们不都是这么夸老师的么?为什么他的表情这么奇怪。

身上淡淡的缭绕的味道都是廉价香烟的刺鼻,他小声嘟囔着,“就你……”然后很快住了嘴。

方圆一里空无一人,茫茫河湖吞咽着那天的对话。

这时不是很算是血气方刚我一时也被挑起了愤怒,“你这是什么意思——很看不起我吗?难道你觉得我会去误人子弟?”

那人摆摆手,然后顺势搭在了我的肩上,“生什么气?我又不是那个意思。”

我别扭的想把他的手扭下去,“那你是什么意思?”

他突然直直的盯住我的眼睛。

我有点儿心虚,这种角度听说是很容易被人看穿一切内心世界的,装作很凶的样子问他,“那你是什么意思?你、你到底要干什么?”

他嗯了一声带着长长的鼻音,“嗯,我……你。你告诉我,是不是?回答我。”

我看见他突然转作了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还带着纠结,就接话,“你说你说。”

然后他就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询问我,“你是同性恋。对不对?”我感觉我的肩膀都在发抖,七月流火啊,正是盛夏,我却居然想起鸡皮疙瘩。

背后浮起一层冷汗,嘿嘿的笑的难看。不想说,不想承认。

听说国外还有人因为歧视这个闹出人命什么的,我可不想成为众矢之的。

眼前的这个人身长数尺(比我高),体重肯定比我沈,万一他再是个坚定的精神洁癖者——一时激动再把我扔河里面为民除害怎么办?

Oh,myGod——我还不想死!我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有来,我今年才十八岁的二九年华,青春之花还没有来得及绽放,难道就已经注定要凋谢了吗?

我不会游泳,我也不想当刘兰芝,什么“我命绝今日,魂去尸长留”的通通闭嘴。

可能是我脸上的表情变换很是好玩的成功取悦了某人,他居然又开始展现出了猥琐的笑容,我略带无辜的回话,谄媚的语气装蒜到舌头都有点儿打结,“你在说什么?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听懂唉。”

然后眼前的这位居然开始不解的眨眼睛,然后大笑,“你以为我是警还是匪?瞧你吓得。我就是问问。因为我觉得你像。”然后他顿了顿,“结果你还真是。”

我严正反驳,“我可是什么都没有说啊。这都是你的一面之词,我什么都没有说。”

我是脑子进水了才会主动承认这种东西,毕竟这种事情在我看来只属于一个阴暗的角落,“伤风败俗”是通用的定义。

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发育正常的男生,毫无关于异性的性幻想,我又不傻,加上也看过一些相关的东西,我对自己的定位其实很清晰,但是谁会好端端的向一个陌生人抖落这种隐私呢。

然后他先是不作声的把手从我的肩膀上挪开,接着拍拍我的脑袋,就像是在哄一个死强的小孩儿,“啧。听话,不要不承认嘛。是就是。如果你不说实话,我怎么好意思开口追你——吓到你怎么办?”

当时的我在震惊中久久不能自拔,“我靠你说什么?”

他的话很平静,“我想追你。我们在一起,这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问题大了去了。

莫名其妙就被人告白了,哎哟我的小心肝。

我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为什么?”

他大义凛然,“什么为什么。感觉我喜欢你,不行吗?”

我无语,“为什么?我们以前不不认识吧,应该也没有见过面啊。”

他痛快的点点头,“对啊,我们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我无力,“那你这发的是什么神经啊?”

他很不满,“喂喂喂,我说你怎么就不能浪漫一点儿。一见钟情行不?你还是学文的呢,这么木!”

我指着自己,“哈,就我?一见钟情——”我差点被笑死,这种八点档的烂剧情也会发生在我身上,“哈哈哈哈……拜托,我是男生,这个很容易看出来吧?”

那个人无奈道,“我知道你是男生,你也不用在这里向我证明这一点。我只是说我喜欢你,你怎么反应跟踩了电门一样?”

我扯扯嘴角,“那你想让我怎么样?”

他笑得怪灿烂,“欣然接受就好。”

我没有搭这个腔,“你不怕诱拐未成年人犯罪?我可还是学生。”

他掀起T恤的一角指给我看他的红腰带,“你不是已经高考完了嘛,满十八周岁了。我今年本命年,二十四了。”

其实他长得真是不错啊,我那时候还比较纯洁,才不是考虑什么身材问题的年纪。

他笑着的样子,很温柔有点儿像冬天里的小太阳,暖暖的柔和。

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啊,没有经验嘛。

然后摊牌道,“我、我不知道。我又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呃……”我苦着脸对他说,“我原来还以为只有男生和女生才可以谈恋爱呢。”

他拉住我的手轻声道,“才不是这样。谈恋爱就是一件两个人的事情。别人可以,我们就可以。他们管不着。”

我问他谈恋爱的时候都干什么,他把我的手握住开始解释,“谈恋爱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凡是别人做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啊。去公园约会,一起坐公共汽车回家,都可以。”

我没有把手抽出来,“唉、两个男人在一起,别人不会觉得不好么?”

然后我听见他的叹气声,长长的,“会。所以我们才要更小心一点儿。”

“那不就是像做贼似的见不得光啊。”我很郁闷。

他却举起我的左手,在我的无名指上画了一道弧,“谈恋爱的目的就是要结婚。我相信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在一起。哪怕是很久很久以后。不过我一定会先给你买戒指的。”

他的独角戏演的太唯美,以至于当时我就相信了。

一刹那的冲动间,连以身相许的心思都有了。

他接着问我答不答应他的追求,我并没有同意但是也没有拒绝,我只是叙述事实般的告诉他说,我要去外地上大学,不考研也要四年。

他却很不在乎,“那又怎么样?大不了我跟着你去外面漂几年。这不是问题。关键是我们在一起很配——你是GAY,而我喜欢你。”

对啊,谈恋爱是两个人事情,冷暖自知就行了,管那么多干什么。

其实越是年少轻狂的时候,人就越相信感情这个东西。

他的承诺真是美好啊,不离不弃永相随,还真他妈的感人。

我当时就是因为太感动了,所以稀里糊涂就认裁了。毕竟人生中很多决定都带着一时冲动的色彩,可是往往,你并不因此而后悔遗恨。

4.男人的胃

孟绍安那时候的承诺真是诱人犯罪啊。

我当时就很认真的认为他和自己是一类人了,当然他从来没有对我隐瞒过他的什么情况,只是我知道的不够及时而已。

我很自私,很小气,很斤斤计较——当我在面对感情的时候。

当他能够给予别人的幸福超过我所能感觉到的限度时,我就会吃醋,就会难过,就会想起很多很多个日子之前的我们的初相见,就会问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反问回去他的问题。

如果我早就知道故事会结束,就不一定会让它开始。

这种心理似乎是很病态,不是宁缺毋滥的完美主义,只是单纯的带着妄想试图操纵一番掌控之外的定数。

这种人真蠢,就该祥林嫂一样自言自语,“我真傻。真的。”

可是我就是这种人。

孟绍安从河滩上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然后伸手拉我起来。我没有拒绝这种好意的帮助,因为我的腿已经坐麻了。

起来后我在自己的腿上捶了捶,低着头默许他牵着我的手向着那辆破面包车走去。

当然四周无人,坐到车上后孟绍安问我家住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怎么才能精确的描述我根本说不清的地方,只好说了标志些的其他建筑物。

孟绍安的表情先是比我还茫然,最后重重的点点头。

孟绍安问我,“你没有打过车吗?怎么连个路也说不明白。”

我摇摇头,“以前没有一个人打过车啊,都是和别人搭伙什么的,”然后反问道,“我说的地方很难找吗?你是开出租车的,怎么会不认得路。”

孟绍安摇摇头,“不,我还真不是。我今天就是替别人帮个忙,开一天工。”

我惊讶道,“那你有驾驶证吗?”

他开动了那只有些残破的面包车,“当然有——你这么不相信我?”

我连忙否认,“没有没有,怎么会。我就是问问。”

然后孟绍安很宽容的原谅了我的质疑,“其实我真是感谢那人让我今儿个帮他开车。不然我怎么碰见你。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

我咳了一声,“行行行,我说不过你。开你的车吧。”

一路上我们说了很多东西,主题多半是我在了解他。

孟绍安真的不是个司机,但是我也真的没有看出来他是高职技校毕业的。

嗯,学的是烹饪。

所以孟绍安应该是个掂大勺儿的主儿,这一点他长的很名不副实。

我一直以为厨师什么的,都是油光满面思维奇特的肥胖大叔,或是嗓门奇大臂力过人的中年妇女,这就是我对食堂的大师傅的印象。

万万没有想到还能长成孟绍安这种模样,其实我更愿意相信他是个保安什么的,身材挺合适的。

后来孟绍安要我的电话号码,那时候手机还并不多,比如我就没有,BP机已经被扫到了历史的垃圾桶。

我很抱歉的问他可不可留家里的电话,但是请不要随便打,我不希望接受家长的不厌其烦的盘问。

由于我真的没有早恋过,所以是一个饱经考验的合格的忠诚战士

,所以没什么好怕的,但是现在就不同了。

孟绍安的家并不在市区,而目前他正生存在市区内的、某个旧时从属于国有企业的、美其名曰“单身职工宿舍”的狭小空间内。

孟绍安邀请我去那里玩儿,我眨眨眼,“再议。”

我从口袋里找钱的动作被他挡了回去,“你这人真是有意思,我们是什么关系——谈钱多伤感情。”

这话说的真好,后来我们两个的钱自从花到过一起,就再也没算清楚过。

然后我讷讷的缩手,木木的应着,“谢谢。”

再后来的暑假我过的很无聊。

一家人去了离市区几十里地的无名小山,带着买好的烧饼和自己家里腌的咸鸡蛋,背着很多水。

我在山间的石缝里面触摸着细细的山涧流淌,然后就想起了孟绍安。

一个暑假内他用不同的需要插着卡的公用电话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最让我受伤了是那次他挂电话前说道,“涵涵,我爱你。”

当时我一激动就把话筒给揪下来了,然后,然后我安了好半天,才把电话线捅进去。

害人不浅。

暑假里偶尔和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打打篮球,其实我并不是很会,况且长的也不高,我体检的时候净身高数据一米七零。

偶尔也看看英语,背几个单词,去过一次孟绍安的窝。

我惊异于这地方也能住人,小破楼至少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产物了。

楼道里面很昏暗,小砖楼一共四层。

孟绍安住在二层的某一间屋子,我完全没有概念,它到底有多大,可能也许大概应该有十平米。

一张双人床,一个很奇怪的台式的空调扇还是空调,吊扇转的倒是不慢。

屋子里很干净,他的东西摆放的很整齐。

还有一台二十一寸的电视,我在他的屋子里不知道干什么好,他努努嘴,“有杂志,喝水自己倒。”

通俗的大众刊物攒了有一摞子,有的我看过,有的没有。我在屋子里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书,他在走廊里面炒菜。

那种水溅入油锅的声音很是生动,就像很多年以前我学念《蒹葭》时候的伴奏。

厨师就是厨师,我只会泡面吃,他却很快整出了四菜一汤。

我只记得都是家常菜,品相很好,却不能准确而真实地还原那到底是些什么,有鸡蛋有肉有菜。

然而那天我记得最清楚的事,却是我们吃的不是米饭而是馒头——一块钱六个的馒头。很奇怪,但是我确实这一点没有忘。

不是有些东西不值得铭记,不是我选择性失忆,只是我没觉得那么有必要把每一次感动都拎出来画上纪念日,况且那时候,感觉真的不是那么强烈。

不会像某些时候,我会在厨房外面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去思考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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