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忍成金+番外——我不吃鱼
我不吃鱼  发于:2014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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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我仰头看他:“战之……”眼前被泪水氤成一片模糊。

他弯腰将我抱在怀里,放缓了声音:“哥,你想说什么,就算你不说我也听得到。你……我明白,到今天这样,你也没办法、你也不愿意。你是我哥,你也姓方,我相信你有本事,要不是死方骞没带你走,你今天肯定比我要强。”

生平第一次,我不为博谁同情心软,只因为自己、与那一个方战之话中的未来哭出了声。

多少年了,连亲生父亲都放弃我,被作践太多,自己也难免觉得自己卑微。我那么懂得尤如心思,只因为我与他太相似。以前梦想有一天与罗迅并肩、叫他看得起我,堂堂正正配得起他,最多只能无限遗憾的想一想。罗迅多看我一眼,或陆子由喜欢我,全建在同情我、可怜我的基础上。连遇到方战之,都不敢期盼他真正平等待我。

可他真的肯平等待我,给我一个机会自己站起来……

我缺的,从来也只是这样一个机会而已。

方战之仍在说:“昨天晚上,你说咱妈去世之前跟你说,‘我们命不好’……反正我从来不信命,你也不要信。我既然来了,就不会看你接着这么过。你一定要跟我走,咱就当以前都是做噩梦,以后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你放心,等你也跟我一样牛逼了,你不想回来,我都得赶你找罗爷的麻烦。”

我吸一口气,讲:“战之,谢谢你,谢谢你……”扶着他的腰,我慢慢站了起来。

“不是说了吗,咱俩是亲兄弟,别整这套。”他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一遍:“想通了,觉得跟我走好了?”

“是。”我胡乱抹干了脸,“不过我还要先回去一次。”

第二天早晨,我回了罗家老宅。

进门后,见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陆子由。他端坐在客厅沙发上,十分忧心的样子,听见我开门动静,一跃而起:“方,你回来了,你没事吗?”看一看我红肿双眼与憔悴脸色,又说:“……早知道你搞成这样,我绝不会答应你去LV。”

陆子由在这里,倒省了我找他的力气。为免得我被罗迅打死,他是一定要在场的。

我对他笑一笑:“子由,我做了一件错事,罗迅不会放过我。你肯不肯帮我?”

他迟疑:“……你……”

“以前现在,你已帮我太多,你待我怎样,我都明白。”我讲的很慢、很诚恳,“我从未回报你什么,一直只是利用你,你是否知道?”

“我……”

他脸色略略一暗,转开眼不看我,踉跄的往后退一步。我静静站在原处望着他:“讲实话,你喜欢我,一半因我可怜,一半因我是罗迅的人。解救在罗迅魔掌下受苦的人,多悲壮、多刺激。”

他额上浮现青筋,气愤的与我对视:“你……你凭什么这样说?我对你、我对你……就算你不喜欢我,也不必讲的如此难听。”

我的回答很俗套:“就因为我不喜欢你,我才早该与你说清楚,让你明白我不是好东西,叫你快找到更好的人。将这些话拖到现在说,你应该恨我才对。”

“你为何要说明白?”他居然落泪,“我宁可……宁可你骗我……”

“我不能再骗你。”我过去擦掉他那两滴眼泪,“哭什么,这样谁能信你是罗迅的人。”

他要推开我,又舍不得似的,我趁机恳求他:“再帮我最后一次,好不好?”

“凭什么,你都跟我说清楚了,我还……就尤如一桩事,我已经得罪了罗爷,我不能再帮你。还有……你……你已经骗我很久,为何不能再骗久一点……”

“因为我要走了,子由。”他满脸震惊不可置信,我又笑一笑,“我只想……罗迅对我发火时,你能替我拖他一拖,好叫我走。”

“你要走到哪里去?罗爷不会同意,你……”陆子由上来探我额头,“难道昨天见到尤如,你受了刺激,今天发疯了?”

我被他逗乐:“我没有疯。你只要说,你肯不肯帮我?”

他拼命摇头。

“好罢,你就看罗迅打死我好了。”

“你什么时候起敢叫罗爷的名字?”他现在才发现这点,真是迟钝,“你真疯了,不行,我现在就叫孟医生来……”

陆子由还真的拿出手机,我赶紧摁住他:“你才疯了。”我瞪他一眼,“不帮我就算了,晚上留下吃饭吧。”

“……什么?”他明显跟不上我思路,“罗爷……罗爷不许我们吃你做的饭……”

“没事,不要管他。”

陆子由几乎被我弄得心脏病发作,我不去理他,笑嘻嘻的上楼去。

坐在桌前,我点一根烟,对着面前空白纸张发呆。

这封要留给罗迅的信该如何写,实在叫人大伤脑筋。是要苦情、或愤怒、或风轻云淡……想了几个开头,都不觉得好,一小时过去,纸上只写下两个字:罗迅。

看一看表,早上十点钟,这时间罗迅身上的麻醉剂应刚失效,以他本事,挣脱出来太轻而易举。不过就算他离开了那间房,我想,他是不会忘记他曾一丝不挂与尤如大眼瞪小眼度过整夜的经历了。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趴在桌上笑个不停,然后写了第一句话:与尤如整夜赤裸相对,却是这样情况,我想你不会再爱他了,真令人开心。

一旦开了头,接下去就十分好写。我洋洋洒洒下妙笔如花,第一页花足了力气嘲笑他阴沟里翻船被我棒打鸳鸯以及从前如何被我骗的团团转,第二页交代清他平日常用、常穿的东西都归置在何处,告知他日后给他做饭的重任可交给被我教过的四川大饭店的帮厨小李,另外不要怪罪陆子由及秦颂曾帮我,记得善待李婶、花匠老王的儿子王若等等一干人,第三页只留两个字:再会。

以罗迅脾气,看不过三行就会把信撕掉。

而按我对他了解,撕了以后,过几天他又会后悔,把信仔细粘好看下去。为此我用了最好的纸,好教这封信不至于在他看完第一页前,就被无数次的又撕又粘折磨到再也拼不起。

写完信,我下楼煲汤。

陆子由仍两眼空洞躺沙发上,远看似一具尸体。闻到咕噜肉的香气,他猛然诈尸,窜进厨房问我:“方,你……你真没疯?”

我说:“麻烦让一让。”走到另一边去收拾一只死鸡。

他围着我团团转:“你对我讲实话,昨天究竟发生什么,方,你为什么要走?你要去哪里?罗爷会抓你回来,我帮不上你的……你还跟我说那些,你知不知我也会伤心……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做饭。”我手起刀落,将那只鸡开膛破肚,陆子由看的一个哆嗦,“你先出去好不好,不要染得一身油烟气。”

他被我哄了出去,继续在沙发上挺尸。其实他大可离开,不搅进我与罗迅的一滩浑水中,是我害了他。

有天我会与陆子由讲‘对不起’,但不是现在。

不是现在。

现在我还在利用他,根本不配讲这话。

罗迅回来的时候,是下午四点五十七分。我窝在沙发里与陆子由一起看了两部电影,吃掉三条巧克力与四袋薯片,回头对他温柔的笑一笑:“你回来了。”

他愣在门口,冷凝的脸色与身上杀气都被我这一句话阻住。我笑着走近了,脱去他外套,理整齐挂在衣架上:“今天有白切鸡,你要不要多添一点饭?”

秦颂站在他身后,手已伸入怀中拿枪,我热情招呼他:“秦哥来了。”秦颂身后还有一群保镖,全部人都沉默,一片肃杀气氛里,我埋怨的看向罗迅,“这么多人来也不跟我讲,我去添两个菜。”

罗迅进门时一鼓作气要拿下我,可惜被我弄得再而衰,三而竭,不耐烦的‘啧’一声,最后瞪我一眼就径自进屋:“吃完饭再教训你。”我笑眯眯的跟在后面,料定他一整日忙到现在滴水未进,受不了吃惯了的饭菜香味来诱惑。走两步,他居然还记得回头吩咐我:“不要加菜,他们不吃。”

我不与他争,自顾自叫沙发上看呆了的陆子由:“子由,来,开饭了。”然后叫秦颂,“秦哥也来。”

罗迅在餐桌坐下,怒视我:“你闭嘴。他们不吃。你也不许吃。”一句句都生硬的像从牙缝里挤出。在我面前,罗迅气的过头,便会退化至十九岁少年的情商,幼稚不可理喻,还有点傻兮兮的,叫我怎么能不爱他。

我暗笑到肠子打结,脸上却哀求的望着他:“罗迅,最后一顿饭,总叫我吃饱了再上路。子由和秦哥也是认识我许多年的,多点人来送我,也热闹一点,好不好?”

他抬眼看我,眼神由平和转为蛇类般阴冷噬血也不过一瞬间。这会儿他不再把我当做陪他多年的枕边人,只是一个背叛过他、侮辱过他的人,冷冰冰讲:“原来你也知道这是你最后一顿饭。”

我不答话,去厨房端菜。陆子由与秦颂一直照顾我,我走前做不了别的什么,请他们吃一顿还是可以的。

罗迅的不反驳就是同意,陆子由和秦颂都上了桌,两个人脸绷得紧紧,似面对生平最大危机。罗迅先夹了第一筷,他们才敢动作,一丝不苟的将菜送入口中,心中不知为我把他们拖来受这种罪将我骂成什么样。我只当不知道,兴高采烈一道道菜介绍下去,时而为罗迅夹一口菜,或起身添饭盛汤,假装这是一顿再温馨不过的家宴。

大概看在我就要‘上路’的面上,席间他们三个人都配合着我,脸上带笑,偶尔‘嗯啊’应和我的话,罗迅还破天荒夸我八宝冬瓜盅做的好。

气氛多好,可惜不能长久。

吃完了,我起身收拾碗碟,罗迅开口:“今天不用你来收拾。”有下人端水与毛巾来,他慢条斯理的漱口洗手,弄好了,挥手将桌上一个瓷碗摔碎在地上,看着我讲,“过来,跪下。”

第十一章

我顺从的过去跪在那堆瓷片上,膝盖流了血,痛的却并不厉害。

罗迅力气大,瓷碗被他摔得差点成了粉,不至于扎到骨头,但嵌入肉里的碎粒太难清理,日后伤口一定会发炎,拖上一个月也好不了。

罗迅晾着我,掏出枪很慢、很专注的擦拭。他惯用FN系列半自动手枪,定制的瓷质枪柄,30发SS190子弹容量,打穿四、五层防弹衣不在话下。

从小玩枪的人,将子弹卸出、又重新装好的动作刻意放慢了给我看,我却只注意到那双修长而有力的手。他指甲被我修剪的整整齐齐,一个个圆润可爱,带着春日花瓣的粉白,捻起铜质子弹的样子,杀意凛然里,还有着说不清的楚楚动人。

我心脏跳的十分快,并不是恐惧,只因为罗迅太令人着迷。

三分钟后,罗迅终于开口:“方,你有多少事瞒我,你以为我不会知道?”他也不是要听我回答,两根手指捏住我下巴,硬把黑幽幽枪口塞进我口中,“我不知道,是因为我不想知道。”

罗迅其实和我一样是混血,不过西方血统到他这里已稀释太多,只有在灯光下离近了看,黑眼珠中透出一丝耀眼的金。此刻注视我,眼中不带一点情绪,非常炫目、又冰冷。

看的久了,不自觉的从胸膛开始发冷,仿佛那非人类的无情与压迫感,能将心中最后残余希望也冻住。

额上汗水涔涔而下,我这才想起按通口袋里方战之留给我的通讯器。他的车在八英里外等我,离得再近了,难免被罗迅的人盘查,露出马脚。八英里算起来,十几分钟就可开至罗家老宅门口。我便是要赌一赌,罗迅对我是否还有剩余情意,在这十几分钟里,能够不下手杀我。

罗迅手腕施力,将整根枪管推进来。枪口梗在喉咙,满嘴都是金属味道,尝起来与血十分相似。

他平淡的讲:“你有小聪明,喜欢胡闹,我可以纵容你。”语气似乎温柔,一只脚却轻轻踏上我胸膛,“我也愿意见你做点事、开心一点。”

“但你应当明白,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不可以。”说话时,他右脚踏在我胸口,一直用力踩下去,枪口也探至更深处。我甚至不敢喘气,倒在地上任他用力践踏,“我教你的,你都忘了?”

昨日方战之帮我拾起的尊严与自我、许我的未来仿佛都被他这一脚踩碎,在罗迅目光中,我辛苦挺直的脊梁似不再存在。

因为罗迅不需要我有这些。

他从来只要我记住,他可左右我的一切欲望,掌控我内心全部。是他主宰我,无论他在不在,做了什么,我一日二十四小时,都只为他活着。他一时不来管我,配合我演戏,但事实究竟如何,他心里一直都明白。我竟真以为有逃开的空间,是我太傻……

“我以前教你什么,告诉我。”

他将枪收回去,我回答:“听从,顺从,服从。”声音都是颤抖的。

到这刻我才明白,罗迅烙在我身上的印记太深,是永远、永远也擦不掉的了。

“你自己说,你做到了没有。”

他在我胸膛上狠狠一碾,明明听到自己骨头‘咔嚓’一声裂开,可他鞋底纹路擦过乳头,我立刻不由自主兴奋起来。

贱成这样,自己都觉得可笑。

“怎么,现在不敢说话了?”枪在他手间翻转,简直被玩出一朵花来,他微微一笑,“昨天不是还很会讲?”

我闭上眼睛,全然不敢看他。

他讲:“是不是我纵容你一点,你就得意到连自己身份都忘记?”

“没有。”我回答,“我不敢。”

他嗤笑一声:“不敢?”罗迅笑的越多,我越畏惧,浑身忍不住的发颤,“我倒觉得你没什么不敢。跟着我久了,胆子大了,以为自己是个人了,是这样吗?”

“……不……不是。”

“那你是什么?”

就这句我回答的再流畅不过:“我是罗爷养的一条狗。”

他狠戾的踢在我腿上:“狗会说话?跪好了。”

痛极了,我也不敢出声,更不敢再叫他罗迅,只顾挺直上身,两腿分成九十度,标准跪姿低头看向地板。罗迅认真起来,根本不会允许我用什么手段。我是他养的一条狗,这并不是句空话,罗迅是真曾下了本钱,把我教成一条狗的,其中艰辛过程,实在不堪回首。

谁会爱一条狗呢……

听话时能得到宠爱,咬他一口,便是今日下场。

难道我还要一直这样下去,被他呼来喝去,被他拿在手心揉圆搓扁,为他做一切,他都以为理所当然。

不,不。

我是一个人,我爱他,想他真正将我看入眼中,希望我的优点缺点,他都懂得欣赏包容,把我当做相伴一生的、重要的人好好对待。

“这才乖。”罗迅夸我,“不过,昨天你这张嘴里说的话,也能听一听。”

不知道他说的是哪句,但我再也不要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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