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秀]自习室----苏晓秀
  发于:2009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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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死活不读研,导师力劝,最终让他工作和研究生课业两边跑。
欠有天家里的十万块,俊秀省吃俭用,每月寄两千,已经还了两万多。只是,牵挂的那个人,一点消息也没有。
账户上的钱,应该是有天的父亲在收。以前认定的“金钱联系”,仅此而已。
又到夏末,每年此时,俊秀会跟系里的几个老生一起,到火车站接新人。
今年秋老虎比以往更炙,早晨七点半,帮忙搬抬几箱行李,衬衣已汗湿在后背上。
“喂,你是不是叫金俊秀?”
寻声回头,一个跟自己差不多高的男生。稚嫩的脸庞白净明朗,虽是陌生人,却奇异地感觉熟悉。“我是金俊秀,请问,呃,我们见过吗?”
“哼,没见过,我也不想见!”男生说话不客气,勾勾嘴角,还挑衅似的笑笑。
俊秀顿时看呆。
可爱的酒窝。
直挺的鼻梁。
他承认,当看到鼻头上那颗不起眼的青春痘,他的心,似乎在四年后的今天,又跳起来。
“你,你是……”
“切,有够迟钝。我是朴有焕!看不出我有多像我哥吗?还用问。”
“啊,有,有焕,你好。你考上这里了?你们不是全家移民了吗?”
男孩的宽眉头立刻纠结起来,露出嫌恶神情,“谁说的,你干嘛咒我,我才不去!只有哥哥去而已。”
“呃?”
“‘呃’什么啦,快点过来搬行李,我要住我家!”
“啊,好。”
为什么要骗他?没有移民吗?那,他是不是会回来?
心跳如鼓。
他会回来,他会回来……吧?
“喂,别愣着了,我懒得掏钥匙,你来开。”
“喔。”
……想太多了。
两大箱行李搬进屋,朴有焕往沙发上一沉,双臂环胸,俨然主人架势。“好了,我搬进来了。金俊秀,你不会还要继续赖在这儿吧?”
咦?
“我哥呢,是中了你的迷惑分不清东南西北,我可不一样。这房子是我家的,你别想赖着不走。”
啊。
还搞不清状况,不过他知道,有焕的话没有错,他不是主人。他只是,一直一直守着这里,期待跟主人的再一次交集,尽管遥遥无期,可还是安慰自己说,也许人家会回来看一下这里,或者来把房子卖掉。
如今,主人到了……
怏怏地点头,“好,我马上搬。”
“咦——”对方似乎没有预料,睁大了眼。
看着这样相似的面孔,就算对他无理,就算要他消失,也不可能生气。俊秀笑笑,又补充说,“我一直在等你家来人,现在……你来了,我自然要搬的。”
东西不多,跟搬进来的时候没什么变化。
细心地包起两个杯子,一层一层裹成球。
衣橱里的几件换洗衣服都是大一时候家里带的,除了……这条仔裤。
想去得到有焕的许可,一转身,发现身后无声无息站着人。“啊——,呃,有焕,这个,这条牛仔裤,我可以拿走吗?”
“那么旧的裤子是我哥的吗?”
“嗯,对不起,本来是你哥的,我以为他不要了,所以……”
“那就给你吧。”
“啊,谢谢!”
看着眼前笑逐颜开的脸,朴有焕第一次觉得,也许,这人没那么坏,只是,不经意间破坏了自己最重要的哥哥的人生。一条旧裤子都能高兴成这样,“你是不是还爱着我哥?”
对方惊讶于他的直接,迅速低下头,手指似乎在打颤,一遍一遍,捋着旧得看不出本色的裤子。
良久,他听到微风似的叹息,“……嗯”。
是真的!这两个人分别快四年了吧?据他所知,哥哥并没有跟金俊秀保持联系啊。
“我说,你不用马上搬出去。”
“呃?”
“我,我不会洗衣服啦。”
“有洗衣机……”
“以前都是哥哥给我洗衣服的,我不会用。”
“哦,那……”
“那你别搬了,帮我做家事。”
金俊秀留下来,眉宇间尽是喜色。
仔细瞧他,跟哥哥照片里的样子变化很大。原来的脸蛋儿肥嘟嘟的,头发长长的,哥哥说,他的俊秀总是热情乐观又积极,很可爱。
如今在他看来,人瘦得到处都是棱角,头发也修理得很短,一副干练的样子。说喜欢“恩康康”地笑,还没见到,要笑也就像现在这样,表情淡淡的,一点也不可爱。
“喂,不要以为住下来就怎么样。你,你要是把我哥害死,我不会让你好过的!”
对方淡淡的微笑瞬间消失,剩下惶恐,“害……害死?我害死有天?怎么回事?告诉我,有焕,告诉我!”
糟糕。哥哥千叮万嘱,不可以说。“没什么,你别问了,我不会说的。反正,我哥要我转告你,说他不爱你了,要你找个人,好好过。”
对方颓然地放下他的衣领,表情木然,嘴里悠悠地呢喃,“找个人,好好过,找个人……”
* * *
朴有焕没有想到,让金俊秀找个恋人,竟然这么快。
看着不远处勾肩搭背的两人,心里一阵酸。一周前,不是还说爱哥哥的吗?不是为留下哥哥的裤子而开心吗?不是为了继续住下继续等待而微笑吗?
现在呢,大半夜不回家,跟人坐在马路边,笑得像朵花!两人靠得好近,都呼气到人家耳朵上了!虽然大晚上没几个人,但也很难看呀,难不成两个大男人还想当众表演亲亲吗?
这个勾引人的家伙!朴有焕气得锤墙,天晓得他为什么一到十二点就坐不住,非要出来找?早知道是这样就不该出来,让那人醉死好了。
哼,干脆过去打招呼,捉奸!
“嗨,俊秀哥,你很开心嘛!跟朋友吃酒?”两手叉腰,摆好阵势。
谁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被捉的自觉。“开,开心,呵呵,我开心!我遇到韩庚哥,嗝,就开心!哈哈,喝!”
旁边那叫什么庚的,面容酡红,似乎也喝了不少,还跟他碰杯子,叫嚣着“喝”。
金俊秀端起另个杯子,滴滴答答洒出不少,递过来给有焕,“兄弟,喝!”
“喝你个头啦!”看他那样儿,老大不小了,一点控制力都没有。有焕气得牙痒痒,立刻转过身,找老板付账。
找钱的时候,听到后面说,“他,他叫我另找,哈,妍希也不要你。韩庚哥,你看,咱俩行不?”
“行——”
“行个毛!老板,零钱不要了。金俊秀,跟我回去!”

终点

“有天,背背……”
“有天,还要两颗糖的菊花茶,好不好……”
“有天,头好痛……”
“有天,有天,有天……”
妈的,受够了啦!我哥就这样让人使唤?!
“碰”地一声放下“米奇”,揪起床上犹自呻吟的人,“起来,快给我起来!头痛都是自找的,看你以后再喝酒!起来!”
迷糊的人被迫坐起,摇头晃脑,最后一仰贴靠到墙上。眉心拢出两道褶皱,眼皮微掀,不长但分明的睫毛把平时傻气的蝌蚪眼遮个彻底,颊边浮出不正常的红晕,丰厚的唇瓣一张一合,嘟囔着几乎听不见的名字。
察觉到自己居然看呆,朴有焕深感挫败。想不到这平日里唯唯诺诺的傻蛋,喝醉的样子这般勾人。哥哥一定是见过了,才败在他手里,哼。
他端起杯子,想塞进对方的手,试了多次,软绵绵的细指就是不合作。“醉鬼!我喂喽。”故意粗鲁地抬到嘴边,一阵猛灌。“咳,咳,咳……”让你再支使我。
“好苦……”
“废话,苦丁茶不苦还叫‘苦丁茶’吗。”
“想,想喝……”
“别想了,没有!”
“没有?没有了,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呜呜……有天,有天,没有了……”
不是吧,没有菊花茶也能联系到哥哥?
朴有焕气闷,床上的人竟越哭越痛快,像是找到了发泄口,平时在他面前不敢表露的情绪,一下子释放。
“有天,有天,呜呜,有天……”
男人哭泣是很难看的,可为什么看着床上蜷成一团的鼓起,裸露在外用力扯着薄被的手指,自己的一颗心,也跟着缩紧呢?
“别哭了,俊秀哥,别再想了,忘了我哥吧……”
“呜……怎么能忘呢?怎么忘……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受不了这样愁云惨雾的气氛,有焕伸手,使劲拉开被单,“别哭了!”用力过猛,碰掉了旁边小桌上的杯子,“啪”,应声而碎。
床上的人停止了哭泣,怔怔坐起,不顾狼狈不堪的面容,直愣愣盯着地上的碎片。
“啊,对不起,摔了你的杯子……”
俊秀一动不动,像雕塑。
“唉,”叹口气,干脆坐到床沿,拿起毛巾帮忙拭泪,“俊秀哥,我知道你很痛苦,我哥说,慢慢会好的。你听话,好不好?”
“听,听话……”
“嗯,我哥要你听话。你就别多想了。”
“不多想……”
擦好了,忍不住再摸摸被泪水洗劫的脸蛋儿,触感柔嫩,有焕靠上前,轻轻亲吻,“俊秀哥,我哥是想你过得幸福才这样的,你别怨恨他。”
“好……”
看样子已经平静了,有焕放下心,“那,你快躺下睡吧。我去拿扫帚把这里弄干净,改天给你买个新的,好吗?”
“新的……”
“嗯,你喜欢米奇,就还买米奇的。”
有焕再回到俊秀的房间,瞬间的惊愕,让他松开手里的扫把,簸箕也掉落,“咣啷”一声,发出奇响。
“你在做什么?!”
眼下的人,满手是血,坐在地上,正用一块布包碎片,看到他的脚,抬起头,灿烂一笑,“有焕,你看,我都捡起来了,别担心,再加上床底下的几块儿就全了。”
“你,你……”看着这样甜笑的人,有焕张张嘴,却不知该责备还是该安慰。
细小的手上,口子越来越多,白布有些红,可俊秀不放弃,还笑得开怀。朴有焕意识到,刚刚他不经意打碎的,也许不仅仅是杯子这么简单。
酸疼的感触由心底升起,从开始的一根针,慢慢变成锋利的尖刀。“傻瓜,你不疼吗?”
俊秀还是笑,摇头说,“不疼。一点都不疼。这杯子不会碎的,一定不会碎的。呵呵,我不要新的,我只要它。”伸伸手,滴答一路血,捞出枕下的另一只,“你看,这个是有天的,它们是一对儿,一直都是一对儿,分不开的一对儿。不会碎,怎么能碎呢?不会的,不会的……”
“俊秀哥……”他把微笑的人拥进怀里,感受到冰凉的体温。“俊秀哥,你告诉我,是不是我哥要不回来找你,你就一直这样。你没有快乐了,是不是?谁都不行,是不是?”
“不是,我要听话,我要快乐,他要我好好的,我就好好的。他要我找个人,我就找个人。他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别说了。”悠悠地叹着气,这究竟,是谁的错呢?原本以为一定是金俊秀的错。
是金俊秀夺去了哥哥的身心、哥哥的一切,所以,他恨,从他上高中的时候就一直恨着这个名字。
可是,如今摆在面前的这副躯壳,他的心又丢在哪里,找谁来赔呢?只有,哥哥吧。
哥哥,对不起,我不能继续遵守约定了。
* * *
金俊秀走进飞机的时候,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
两天前,他喝醉了。醒来后,看到自己包扎完好的手。才意识到,杯子碎了不是梦。
紧接着,有焕帮他办理出境手续,护照、签证、机票,最后塞给他地址电话和行李,“俊秀哥,保重。”
他下意识地挥挥手,呆愣地随着人流登了机。
原来,飞机里面是这个样子。有天是怎样坐在这里的呢?他会调节靠背吧?调到什么程度呢?他喜欢看外面的云吗?饮料会点哪一种?他会干些什么呢?杂志、广播、电视、MP3,还是睡觉?
俊秀努力地想象着,不知不觉,十几个钟头过去。
踏上陌生的土地,看到不同肤色的人,操起不太流利的英文,俊秀没有胆怯。他知道,那个人,就在这里的某处。
但他没想过,自以为的惊喜,只有惊,没有喜。
“俊,俊秀?”有天揉揉眼,怎么还在?恐惧席卷全身,他惊叫起来,“你是谁?你为什么来?”
病床上惊吓得六神无主的人,跟记忆里的有天大相径庭。头发修短,骨瘦如柴,面容枯槁,眼睛显得特别大,皮肤不再白皙,从裸露的四肢看,大片青紫布满全身,包裹在外的表皮变得透明。
怎么会这样?“有天你……”
“不要过来!不要看!求求你不要看!”对方抬起纤瘦的手臂挡住脸,对他大声地呼叫,“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我……”
“不要过来!求你别……咳,咳咳……”
毫无血色的唇,吐出鲜红的液体,流到曾经宽实的手掌,有天努力地掩饰着,可干瘦的指缝出卖了他,——血淅沥沥滴到床上。
俊秀吓得颤抖,转身便跑,“HELP!HELP!Please,Save Him!”
找来医生和护士,病人已经晕厥。医生测试完各项指标,面色缓了缓,说,是正常现象。Eisenmenger's syndrome就是这样的,患者进入晚期,身体青紫,也偶尔咯血,所以,请不要再给病人刺激。
天。俊秀不敢再靠近,蹲到门边,躲进有天看不见的角落。
半晌,床上的人醒了,叹息声时起时落,停了一会儿,又自言自语道,“梦到你了,我又梦到你了……”
不想再吓他,可是该怎么告诉他,这不是梦呢?
……是这个原因吗?他离开自己,全是因为病。
小小的房间里,一人躺着一人蹲着,各据一方,任时光流逝。

不变的心

病房门忽的打开,推挤他到墙边。小声的讶异传进耳,俊秀连忙做出噤声的手势,“嘘——病人睡着了。”
来人是五六十岁的妇人,也是中国人。看到俊秀,老妇没有吃惊,反而把他拉出门外,笑呵呵地问道:“孩子,什么时候到的?没吓到他吧?”
咦?
“呵呵,别惊讶,有焕刚打过电话了。叫我吕妈吧,我是有天的保姆。你叫俊秀对不对?”
啊。“嗯,吕妈妈好。”
有天是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出生时右心室缺损,因为不严重,当时家也穷,就没开刀。上大学的时候突然发病,送进医院检查说,原来的先心病已经发展,变成艾森曼格综合症了。
这种病,比起先心难治得多。原来的病只在心,现在牵连到肺。朴父在美国买了房,又给孩子找最好的医院住进来,一来就是四年。
“那,还能治好么?”
老妇人看着他,握起他包着纱布的手,说,能的,一定能的。
所谓“治好”,就是找到合适的心肺,做移植。只可惜,一直碰不到契合的脏器,所以,来这里近四年,有天一直在等。
从中期恶化到晚期,一点一滴,生命的消逝无比残忍。
“有天就是太固执,好多次发病痛得厉害,一直念叨你的名,我说我来打电话,他死活不肯。总说什么,没有明天的人没资格恋爱。可是,你不在这儿,他根本没信心活下去,又怎么会有明天呢?”
老妇人收起湿透的手巾,抱了抱他,说,“孩子,你来了,他就有救了。”
嗯,一定有救的。
偷偷找到有天的主治医师,俊秀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得到允许,做了检查,结果出来,很多单词听不懂,只听到HLA配型不符,不能做。
怎么办,就算想把自己的心肺都给有天,他也要不了啊。
不敢再冒然惊吓有天,俊秀在病房外徘徊。
听到很大的声音,“让他走”。很奇怪,左胸口竟没有初时的惊慌和疼痛了。
争执了片刻,吕妈出来,摇了摇头。
没关系。反正,他不会走。
每天,吕妈变成他的眼线,人一睡着就叫他。
俊秀很满足,能守在熟睡的有天身边,比起过去孤单的自己,踏实太多。
清晨,一只手轻抚着他的发,柔得像微风,他感觉到了,只是不敢动。
他故意的。好几天了,有天一直不肯见他,只好冒险这一次。
低低的呢喃传入耳,酥酥麻麻,“俊秀,俊秀,俊秀……”有天轻唤着他的名,一遍一遍,好像一根羽毛挠他的心。“很累了吧,俊秀回去,好吗?”
“……”他,在自言自语吧?不敢动也不敢开口,不能再吓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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