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曲之鬼手先生----枕寒流
  发于:2009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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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四个人知道,我练的是双手刀——右手长二尺九寸,金刚玄铁打造,刃宽背厚的是斩云刀,寒冽如秋水,杀人红尘中;左手长一尺二寸,百炼软铁铸就,弯曲如钩的是断月刀,轻柔如月华,隐在袖间,从不示人。都莫可汗的武功可以称得上“渊综广博”,若不能一招杀之,后患无穷。所以我不惜一只右手,不惜动用深藏不露的左手刀,反正我时日无多,不如背水一战。
那二百突厥勇士见都莫可汗被我刺杀,顿时哀愤填膺,涉水向我杀来。我抬手一挥,袍袖翻舞,飞刀出袖,登时击杀数十人,我那两百亲兵也掩杀上来,不过半日,二百突厥精兵尽数横尸就地,鲜血染得疏勒河一片赤红。
听到都莫可汗暴毙的消息,阳关城内一片欢腾。
云翰却来质问我:“你要把寇兵营残存的两百兄弟置于各地?!”
“自然是死地!你不是已经明白我组建寇兵营的用意了吗?五百人的性命,加上我的一只右手,能换来边疆十年太平,这样做,值得!”我答得淡然,我知道,他们都是铁骨铮铮的热血男儿,但身为死士,断无归途。只要值得,我不惜一切代价,包括我自己。
“万俟,你真的这样绝情?!但你又怎么知道突厥不会大举来犯,为都莫可汗报仇?” 云翰难以置信。
我冷笑:“群龙无首不如鼠,都莫可汗子侄兄弟间的仇隙是我亲手布置下的,我知道那有多深——他们已是势如冰炭,都莫可汗一死,突厥王庭必然内讧,必然元气大伤,无暇东顾。除非他们能有一位不世出的雄才英主,否则,十年之内,绝无能力再犯我河山!”
至于十年后的事情,就只能交给云翰和小綦了。
看到云翰发愣,我又补上一句:“我这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云翰瞬间瞪大了双眼,眸中竟是一片暗夜深渊般的恐惧和绝望,半晌,他喃喃道:“万俟,我不懂,你怎么可以这般不择手段!”
云翰的眼神,让我撕心裂肺般痛楚——我知道,我和云翰彻底完了。
“离间”在云翰看来是世上最卑鄙无耻的计谋。当年云翰的伯父中了都莫可汗的离间计,误以为云翰的父亲通敌叛国,在三军阵前手刃胞弟。发现中计后又自杀谢罪,丢下两家孤儿孀妇,含辛茹苦,忍辱负重了二十多年。这是云翰心底最不能碰触的伤疤,我却血淋淋地把它揭开。不过与其让云翰自己想到,还不如由我明白告诉他。
云翰是戍边大将,不会像那些穷酸文人似的割袍绝义,断席绝交,只那一句“不择手段”就已足够。
我笑了,云翰,你到今天,才知道我有多么不择手段吗?
我做过什么事情,自己心里清楚,在阳关六年,我做了无数阴损败德,让云翰难以接受的事。
就像一根被反复拉扯的弓弦最终砰然断裂,那一次,终于触了云翰的底线,到了他的极限。从此,他与我再无相逢一笑,再无连觞共话,再不与我同看雪月风花。
睁开眼,已近晌午,小五给我送饭,仍是噤若寒蝉,如履薄冰。
我说了声:“饭菜放下,你出去吧。”
小五如获大赦,脚底抹油似的窜出门去。
难怪他,我为人行事,实在太狠辣太骇人。
只说这一年吧。
正月初七,因为我动用了京城的人脉,已无实权的鲁老将军凄凉解甲,告老还乡。
二月十八,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掌掴桀骜不驯的校尉元震,气得他呕血身亡。
三月初三,励钝营将士调戏侮辱踏青游女,我绞杀十七人,杖责四十二人,全营罚禄三月——励钝营都是些徙边罪隶,乌合之众,我早想整治他们。
四月二十六,我斩了九名监守自盗的仓兵。
四月二十七,三名记室也以渎职之罪受杖,其实他们不过是一时疏忽,但我容不下这样的疏忽。
五月初五,我以阴私之事相要挟,逼迫副将赵仲礼将手中的五千凉州精兵交出。
六月初七,我在突厥兵取盐的滩涂下了芫花毒,突厥大军疫病大行,死伤无数。
七月二十九,我暗杀了主和的老将梁朴华。
八月初一,我派人放火烧了突厥本部的大牧场。
八月十四,我以寇兵营五百将士为饵,引开突厥主力。
九月初九,我刺杀了都莫可汗。
九月初十,寇兵营被俘的两百余名将士被尽数坑杀——这笔帐要算到我头上。
十月二十九,我在寇兵营两百将士的出七祭上坑杀了一百二十六名突厥俘虏。
十一月初四,我将二十三名参将校尉下狱监禁,理由是他们对我弃寇兵营将士于死地有怨言。我是不仁义,但怨言这东西总是越传越泛滥,不知何时就会怨到云翰头上,将卒离心是兵家大忌。而且这也是个连环计——云翰看不得我折辱众人,出面与我争执,我便顺势把人都放了。这样一来,将士们虽然更加怨恨我,却对云翰愈发感戴敬重。
腊月初二,我彻底病倒,缠绵病榻,依然兴风作浪,派遣万俟家旧部,暗杀了在长安为质的雍西王——他是突厥都莫可汗的三王子,突厥王室的嫡系血脉——斩草需除根,我能为云翰筹划的时日已然无多,定要不留后患。
仅仅这一年,就已是血泪滔天,况且之前五年我也没消停,只是一年比一年出手狠辣。
云翰,别怪我太阴险无情。确实,很多时候可以从长计议,很多事情可以有更温和的解决办法。我知道你的想法: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但是,我帮不了你多久,一定要在死前把我能想到的事情都做好,这就得有霹雳手段,铁石心肠。
我忽然失笑,云翰,我这般费尽心机、不择手段的理由是什么?我是为了在有生之年助你守住阳关。可我竟忘了,我当年答应助你守城是为了什么……
我不是仁人君子,从未想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醇。更未曾想胸怀天下,为黎民苍生开万世太平。我只想守护心中珍视的人,只是想和云翰在一起!可是为了守护云翰,我就要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守护阳关,偏偏我的不择手段让云翰无法承受,愤恨疏离。世事牵连,一旦开始,我便无法停手。
而今才道当时错,心绪凄迷。
可是,这样的无奈,即使我不是命若蜉蝣,雷厉风行也无可避免——云翰是个真正的君子,光明磊落、重情重义。但是,要做镇守一方的将军,要抵御如狼似虎的突厥大军,就必须刚柔相济,恩威并施。对君子要做得比君子还君子,对小人就必须比小人更小人;对方是豺狼,我就必须是虎豹;对方是魑魅魍魉,我是就必须是修罗冥王!云翰,你不想做、不忍做、不能做的事情我必须尽数接过。世事难测,人心鬼蜮,我要替你承受所有的暗黑肮脏,用我这只运筹帷幄,沾满血泪的鬼手,守护你俾睨疆场的浩然正气!
可是云翰,你见不得这样污浊的我,你的刎颈之交不是现在这个杀人如麻,阴险毒辣的鬼手先生,而是那个笑傲红尘,惊才绝艳的恒殊公子。从决定守护你的那一刻,我们就注定渐行渐远,我早已陷入绝地。
腊月二十七日,碧霄如洗。
云翰坐在胡床上,欲言又止。
“是小綦要到了吗?”这事我知道的比云翰还早。
云翰木然点头:“今早收到驿信,大年初一就能到了。”
“这三年历练,小綦的智计权谋已然不下于我,定能助你守卫阳关。”
云翰抬眼看我,神情有些担忧。
我一笑,轻捻自己的白发:“我都这副鬼模样了,小綦还能怎样?”
云翰走的时候,仍是忧心忡忡。我却有些欢喜,云翰,你还是担心我的。
小綦就是我的师弟綦青,他将接替我的军师之职。
十五年前的小綦,是阴山上的狼孩。
那年四月,我到阴山上采药,看见一个约莫五六岁、不着寸缕,满身灰垢,像被遗弃的幼兽似的孩子。
我飞身过去,他吓得拔腿就跑——手脚并用,其疾如风,活像一只小狼。
真的狼也不及我快,我追近时,他瑟缩着躲在一棵大梨树后面。
我一抬手,斩云刀出,合抱粗的梨树顿时拦腰断开,轰然倒下,冰冷的刀尖在那孩子的胸口掠过,真气激荡,一树琼花飘零乱舞。
漫天簌簌如雪的梨花中,小兽般的孩子一咧嘴,嚎啕大哭,我松了口气——这孩子会哭,就说明他还有一颗人心,还有得救。
我给他取名綦青——“綦”是“极”的意思,我喜欢阴山上那一片青碧到极点,几乎要沁出水来的连天野草。
我把小綦带回终南山,一点点教他吃饭穿衣、走路说话、读书识字。师父说,小綦一定是两三岁以后被母狼叼走哺育的,在狼群中不过一两年,所以能恢复过来。
小綦天资很高,文艺武功都学得极快,只是极端地依赖我,整日粘在我身边喋喋不休地夸说他又学会了什么剑法、读过了哪些书。
六年前,我和云翰同赴阳关。临别时,小綦紧抱着我痛哭流涕,害我肋下青了一个月——小綦喝过狼奶,膂力大得惊人。
三年前,小綦也到了阳关,他说已学成兵法谋略,要来帮我。城头见到他时,我心底一惊——不过三载未见,那个聒噪黏人的毛孩子就长成了寡言静默的清俊少年,神情淡漠,进退有度,不再缠着我,甚至很少看我。
我还以为是小綦长大了,直到两个月后方知他的心思。
那天我们击退了突厥兵的偷袭,凯旋而归,置酒欢庆。酒过三巡,云翰为众人舞剑助兴,我以七弦琴合之。
云翰的剑法磅礴大气,独出冠时。
他独立中庭,振臂一挥,湛卢出鞘,霜明雪亮,一剑光寒十四州。骤然舞起,剑招连发,合如花焰秀,散若电光开;剑势飞扬,好似层涛骇浪,淋漓顿挫,矐如羿射九日落, 矫如群帝骖龙翔;剑意烜赫,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最后,云翰反手一抛,湛卢剑化作白虹闪电,劈上云霄,转瞬落下,无声入鞘。当真是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令人神为之夺,魂为之丧。
我的琴声,在云翰拔剑的一霎砰然发出,紧随着他的剑意,跌宕起伏,低落处,风掣红旗冻不翻,霜重鼓寒声难起;激越时,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琴音响遏行云,风骨傲岸,曲终后,余音绕梁,荡气回肠,意气素霓生。
琴韵与剑意丝丝入扣,但不及云翰的剑舞炽热豪荡,声势夺人——这远不是我琴艺的极致——今晚的主角是云翰,我的琴,点到为止,绝不会夺他的风华。
堂上众人被这场盖世无双的剑舞震摄,都是茫然呆滞,片刻后,忽然回过神来,哄然喝彩,纷纷围上去给云翰敬酒。
我见云翰开怀大笑,心里无限欢喜,但却在一回首间,如坠冰窖——我看到,小綦立在我身后,倚柱抱剑,双目一瞬不瞬地盯着我。云翰的剑舞如此璀璨,众人的欢笑如此喧闹,他却在这满堂绚烂,遍地风流中独独注目于乌衣黯淡、独坐一隅的我。
这种眼神我太熟悉了,真挚、热切,如洒落水波间的阳光,带着难以言说的绵绵情意。小綦看我的眼神,和我在灯影下、背人处,悄悄看着云翰时一模一样。我瞬间明白了小綦的心思,随即是蔓延不止的苦笑——真是师门不幸。
我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抱琴而去。
三更人静,我独自到厢房去看小綦。
小綦的房里还亮着灯,他单薄的身影映在窗纸上,俯首执笔,似乎正在练字。
我推门而入,小綦慌忙伸臂覆住书案,我拉开他的手,只见案上铺着一幅薄绢。
原来是我的画像,寥寥数笔,勾勒出我独坐弹琴的样子,虽不备该形似,却是神完气足,意态如生。
我微笑:“画的不错,但是小綦,你的手,更适合持剑。”
小綦满脸涨红,低了头不敢看我。我感觉得到,他手上发热,脉搏极快。
“小綦,你的心事我知道,别这样。”我放开手,转身出门。
小綦还是个孩子,一时走岔了路,还纠得回来。
那天以后,小綦依然神情淡漠,进退有度,练剑愈发精进,读书愈发勤苦,只是更加寡言静默,甚至完全不看我。
少年心事,最好云淡风轻,梦过无痕。
半年后,突厥大王子斛勃来访,一批突厥人劫掠西域安息国进贡给朝廷的金珠香料,还杀了使者,总得给我们一点交代。
斛勃王子是都莫可汗的嫡长子,在众王子中算是文武双全,出类拔萃。他若继位,定能一统突厥各部,甚至挥鞭东指,直取中原,所以,他是我必杀的人。
杀人的方式有很多,我选了最适合的一种。
其实也很老套,就是下毒。不过下毒的手段也有三六九等。愚夫村妇,一包砒霜毒得人七孔流血,当场暴毙,然后立刻被里正捉去报官凌迟也算下毒,但无疑是最下等的。真正的毒术高手,要能用毒于无形,而且完全控制毒性发作的时间症状。
曼陀罗和毒蚰、马醉木配合,炼制成末,从极轻微的药量开始,掺在酒糟中喂马。用量一定要拿捏有度,要用整整一年的时间将一匹强健的骏马慢慢毒死,然后取出马肝,埋在香茅草根下。秋后用茅草叶浸陈年醇酒,毒性入酒,不但无色无味,而且药性缓慢。不是见血封喉,而是在饮酒半年以后缓慢发作,好像只是血气郁窒,虚弱而死,死后验尸也是毫无异状。这种毒酒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千秋醉”。我备了很多这样的毒酒。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熟知斛勃王子的喜好——他曾在长安为质子,仰慕中原文物,好华风,亦好男风。
我的形貌虽非冠绝一时,却也令人过目不忘。偏巧,我和斛勃王子在长安曾见过一面,看斛勃王子对我的态度,请他饮酒叙旧不是难事。
杀人也可以很风雅,我给斛勃王子送去请帖:“时值清秋,月圆天心,雪亭琴韵,邀君共赏。”然后独自在岚雪亭煮酒调琴。
这样做很危险,琴为心声,字为心画,琴韵字迹里很容易透出杀机。但是,我最擅长的就是隐忍——我对云翰怀着那样深挚的心意,却能朝夕相对不露蛛丝马迹,何况,只是一点杀意?
那样蕴藉风雅的邀请,像极了斛勃王子心目中的长安韵事,他怎会拒绝?
琴音清幽古远,是一曲《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闻弦歌而知雅意,被当做嘉宾,斛勃王子很高兴,看我的眼神,也开始有些暧昧不明。
善谋人者,匕首将出袖而神色怡然。我俯首弹琴,神情温和如春水,这有何难?只当眼前的人是云翰就是了。我知道用这样妾妇般的姿态杀人很卑鄙,但是,为了云翰,我死都不怕,何惧自污?
果然,斛勃王子从席上缓缓站起,走到我身旁。
“当年在长安,斛勃与万俟先生曾有一面之缘。三月三日,金线池上牡丹雅集,众人皆是鲜衣华服,明丽耀目,万俟先生却是玄裳如墨,苍然出尘,连诗文也是超逸不俗,似能凭虚御风——恒殊公子的丰姿神采,斛勃常记心间。”他的声音低沉中透出一丝欣喜,简直像久别重逢的情人诉说衷肠。
心底只有冷笑,恒殊公子?那是我在长安红尘中的旧号。现在的我,不过是个杀手。
我抚琴微笑:“王子过誉了,少年疏狂何足夸,而今在下不过是阳关城内的一介军师。”
“斛勃自信巨眼识英雄,这些年也很是上心。以先生的才具本领,足为帝王师、肱股臣,枯守阳关实在是明珠暗投——大漠王庭,或许别有风光。斛勃久有天下之志,风起云扬,思得壮士。” 斛勃靠着我坐下。
果然狼子野心,可惜他错了时候,现在的我,断不会有这种心思。
我摇头:“创业不如守成,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在下不想如此。”
斛勃笑道:“若是别人,自然如此,但先生可以是例外——先生与斛勃是一类人,斛勃愿与先生同享荣华,共此天下。而且,斛勃看中了的,就不会放手。”
我看他的眼神,锐利锋芒中藏着笃定孤傲,那是征服者的眼神。
风尘识人,轻许江山,倒真是好胆量,好气概,不幸他遇上了现在的我。如今我无意功名,只想守护阳关,而且绝不会对敌人惺惺相惜,更不会因为担心日后世间英雄无敌手而放对方一马——我生苦短,根本不用担心高处不胜寒的老来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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