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曲之鬼手先生----枕寒流
  发于:2009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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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上曲之鬼手先生
作者:枕寒流

文案
边塞征战,烽火硝烟中军师与将军的一段故事,或许只是一场落寞的独角戏。本来想写安史乱世,但承受不了那样由天堂跌落地狱的悲凉离乱,还是改成了繁华初开的年代,或许可以给故事多一点希望。(这话说得太文艺腔了……自己吐个槽先)

因为是送给朋友的礼物,希望尽可能的好一点,恳请大家批评指教。鞠躬致谢啦!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主角:万俟殊

塞上风华

师父说我活不过二十五岁。
今年我二十八岁。
师父说这是他错得最开心的一次。
师父不知道,这三年性命,不是凭借药石之力,更不是靠苍天眷顾,全是我用一点执念,从天地鬼神那里强挣来的。这三年,我活得苟延残喘,虽生犹死,但我一定要活着。
腊月二十四,大风扬尘。
塞北的风太寒,尘土太多,吸到肺里,刀割一样的痛。我躺在床上,一阵剧咳,好像连心肝都要咳出来,又是一口血吐在唾壶里,周身犹如刀割火燎,满头都是冷汗,每天都这样活着,真不如死了快活。但我还不能死,我要等小綦到阳关,接了我的职位,替我照看云瀚。
云翰,我连死,都要替你打算。可你,为什么都不来看我?
亲兵小五进来给我送药,却一直低着头,不敢看我。我知道,他怕我。
我现在白发胜雪,乌衣似墨,憔悴枯槁如一缕幽魂,实在骇人。不过小五怕的不是我的模样,而是我的名声——“鬼手先生”万俟殊,心狠手辣,阴险刁毒。虽然体质孱弱,每月都有十来天躺在病床上,但只要杀机一动,朱笔轻点,立时就有千百人的身家性命灰飞烟灭。云翰做了六年阳关守将,大小征战数十场,可死在他手上的人还不及我十成里的一成。做军师做到我这地步,不能流芳百世,却足以遗臭万年。但我不在乎,千秋功罪空纷纭,谁知生前身后名?
屋外廊上响起一阵熟悉的脚步声。我笑了,云翰,你到底还是来看我了,以你的为人,怎么可能真的把一个病人抛在这里不管不顾?
云翰坐在床前,依然是那样峭拔如青松的身形,依然是那样俊朗如天神的面容,却是一言不发,面如寒铁眼如冰。
很好,如果你能一直这样冷面无情,让人看不出你心中所想,我也就放心了。
小五战战兢兢地把药碗端过来,我伸出左手接了,是的,鬼手先生只能用左手,右手已经废了。
苦涩得几乎无法下咽的药汤刚喝完,一口鲜血又涌上喉头,但我不动声色把它咽下,我不要云翰知道我已病入膏肓。
云翰一直坐着,不说话,也不看我。我倒头睡下,他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云翰,为什么,我们竟走到这等生死无话的地步?
还记得六年前,我初到阳关时,鲁老将军看着我皱眉:“万俟殊?这名字兆头不好。”
我失笑,“殊”字谐音“输”,在迷信的老将看来委实不祥,要是他知道我表字“恒殊”,又会作何感想?
云翰温和地拍我肩膀:“没什么兆头不兆头的,有万俟在,我们必定常胜!”语气里,满溢着坚定的信赖。
“别又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公子哥儿。” 鲁老将军倒是坦率。
我一扬眉:“鲁老将军要是信不过晚辈,不妨借我甲兵三百,演练一番。”
我师父忘尘子,是天下闻名的终南高士,医方术数,兵法韬略,俱是绝世无双。万俟氏在前朝也是手握重兵的一方豪雄,家学渊源,我怎会是绣花枕头?
所谓演练,就是在校场上列阵两方,毛毡裹兵器,蘸灰试斗,身上白点多者为负。
鲁将军果然守旧,只会沿用最老套的方形战阵,三百赤甲兵前执长矛大戟,后持短刀利剑,缓缓逼近。
阵而后战,兵法之常。但阵是死的,人是活的,用兵最忌拘泥守旧,形兵之极,至于无形。要能随机而动,变化百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兵者,诡道也。
我让我的三百玄甲兵散列场上,不成阵势——示之以虚,方能攻其不备。
赤甲兵攻进时,我的三百玄甲如漫天霜鸦,分散开来,看似凌乱溃逃,却转瞬间从赤甲兵的侧翼和后路攻入,十人一组,形成三十个小战团,夹杂在赤甲军中,打乱了对方的阵势——我用的是一种源自先秦,古老到几乎被遗忘的阵势——疏阵。每十人相互配合,各自为战,又可以在敌军冲击过后从侧面或背后袭击,在混战中发挥出步兵的最大威力。
战阵谋略上我已是先声夺人。厮杀时鲁老将军心存轻蔑,措手不及;我方却步步为营,锐意进取,将兵同心,莫之敢当。
不过半个时辰,鲁老将军那三百兵卒已尽数丢盔弃甲,满身白灰,落荒而逃。老将们看我的眼神里,明白写着“后生可畏”。
云翰格外开心,傍晚时在城楼上青梅煮酒,要与我大醉一场。城头远望,暮云合璧,落日熔金,雄奇艳烈。喝到酣畅处,云翰弹铗高歌:“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云翰的声音苍莽如大漠,在夕阳中有些凄凉悲怆。
我拍他:“云翰,你醉了。”
“我没醉!” 云翰摇头。
我笑道:“你若没醉,怎么好意思唱得这般难听?”
云翰一愣,却又哈哈大笑:“我向来不会唱歌,可我实在开心。有你在,阳关必定固若金汤!”
千年城墙上,你素袍银甲,修伟如天神;我乌衣玄氅,卓朗似孤星。我们并肩伫立,遗世笑傲,共看云霞浩渺。那样的风华,美好得如同幻月空花。
云翰,如果时光只停留在那一刻该有多好。那时节,我是你的希望,你的自豪。
偏偏,你我之间鸿沟如许,那样的盛时,已不可再。

刎颈之交

腊月二十五,风止霜降。
早上,云翰没有来,来的是一个清矍的老者。我认得,他叫杜师愚,是阳关城内最好的军医。
杜师愚说:“将军昨日见先生气色很不好,让老朽来照看先生。”
我冷笑:“不过是老毛病,家师岐黄之术独步天下,在下也曾看遍大内医书,不劳杜先生费心了。”
我的病,已是药石无灵,让杜师愚诊治,不但无济于事,还会把我的病情泄露给云翰。
“将军说先生与他是刎颈之交,老朽想要略尽绵力。” 杜师愚向来执着。
我眼一闭,不再理他。我不愿多费唇舌,虚耗气力,而且,我对杜家人颇存芥蒂。
不过心底还是因杜师愚的话起了涟漪——刎颈之交?原来云翰你还记得。
你说那话的时候,是在五年前,那时的我,一身转战三千场,一剑曾当百万兵——不似如今,身如朽木,心若荒原。
那年秋季,突厥纠结各部精锐二十万,直攻到阳关城下。烽火连天,直如黑云压城城欲摧。
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鲁老将军因循守旧,在突厥铁骑前还要列长蛇阵迎敌,却不想常人以血肉之躯手持盾牌,哪里挡得住金戈铁马,势如奔雷的冲击?开战不过一刻,战阵就被冲散,悍勇如狼的突厥兵将我军战阵分隔成几片,各个击破,势如破竹。
云翰冲在战阵的前锋,陷敌最深,身边只有百来名甲兵,小小的战团不断被蜂拥而上的敌军蚕食,危如累卵。
我身为军师,在城楼上观战,看到云翰有难,立刻从百尺楼头飞身而下,城上城下一片惊呼——我还没在军中露过功夫,众人只知道我是来自繁华长安的恒殊公子,皆以为我是空怀韬略,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我身在半空,一声清啸,斩云刀泠然出鞘,刀华如匹练,拂扫战场,城下突厥兵血溅成片,稍稍退散。离云翰太远,我无心恋战,纵身一跃,踩着士兵们的头盔,步履如飞,仿佛一只玄鹤,穿过千军万马。一路上,那些激战中的士兵已是互相杀红了眼,竟无暇对我出手。就算出手又如何?我一招就能使之毙于刀下。
当我落到云翰的战团中时,他眼中闪过惊喜和讶异。云翰剑法精绝,以一当百,但到底独木难支。我手起刀落,云翰身后的两名突厥兵立刻身首分离。云翰与我心有灵犀,顺势转身,宽阔的后背靠上我的脊梁——我与他都将自己最大的空门交给了对方,互为防守,联手杀敌,可以百无禁忌,尽情挥洒。一声长啸,胸臆间豪情如焰,直冲霄汉,他的湛卢剑和我的斩云刀同时挥出,刀光剑影交织成耀亮一片,所向披靡。我们一步杀一人,刀似雷霆剑如霹雳,无数突厥兵在我眼前倒下。身上一片湿热,衣襟上沾满了来不及冷却的鲜血,分不清是敌军的,云翰的,还是我自己的——我只知道唯有最凶残凌厉的杀戮,才能换来云翰一线生机,脚下,血浸黄沙,踩上去一片滑腻稠粘,不知有多少人命葬送。
突厥军太多太勇悍,视死如归,见我和云翰这般身手,竟然疯了似的一拥而上,以肉身为盾牌,生生把我们逼退三十余丈,团团包围。
这正是我想要的!我和云翰再骁勇如神,又怎能在这四十万乱军中从前锋一路杀回城下?我本来就是要以我们的骇人杀戮,激起突厥兵的悍气,借力深入敌阵。我怎么会忘记那个最简单的道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果然,一抬头,突厥军的大纛在如林戟剑中已隐约可见。
以我的武功,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并非难事。但那身披铁甲,立在大纛下的突厥首将离我和云翰太远,足有百余丈,深陷敌后,我一个来回,至少要一盏茶的功夫,云翰这边必然支撑不住,怎么办?!
偏巧在这时,我发觉身侧五十步外,一个突厥兵立身马上,手持铁弓,搭了箭,正瞄准了我。他的眼神阴骘狠戾,如同盯着猎物的雄鹰。我顿时杀机大动——那样的眼神,应该是我的!
不过是电光火石的弹指一挥间,我形如鬼魅,欺身而上,斩月刀出,登时血肉飞溅,伸臂一抢,铁胎硬弓便落入我手。那突厥兵还未来得及倒下,乌翎箭已被我夺过,搭箭上弦,意与神合,舒臂弯弓如满月。一放手,乌翎呼啸而出,化作一道黑电,劈开疆场风烟,直直射向突厥首将。大纛下的亲兵已经立了盾牌,组成人墙,护卫首领,却没想到我箭上贯注了强到可怖的真力,竟然穿过牛皮盾,穿过血肉身,穿过数重铠甲,穿过将军百战不惊的心脏!那个刚刚还指挥若定,伟岸如山的身躯瞬间倒塌——这一箭毫无花巧,却精准凌厉到鬼神辟易,百丈以外碎铁穿革,一招毙敌,大约已是我今生武学的巅峰。
首将暴毙,加上我那一箭的气势太过骇人,突厥兵顿时乱了阵脚,我方军心大振,气势如虹,战局瞬间逆转。
突厥大军终于鸣金收兵,铩羽而归。我心中一松,忽觉头晕目眩,几欲作呕,却感到一只宽厚温暖的手掌扶在我肩上。
我猛抬头,原来是云翰,脸上绽开无限欢欣绚烂的笑容,豪情万丈地大声说道:“万俟,从今以后,我们就是刎颈之交!”
他虽满面征尘血迹,可那笑容浩荡无涯,如沐春风。我心头一震——云翰,我从未如此刻这般,庆幸自己身为男儿,可以披坚执锐,与你驰骋沙场,共死同生!
云翰,你不会知道,那时,我是怎样的心境。
彼时,身在修罗场,心登极乐天。
云翰,那时,我还没有参悟,所谓刎颈之交,只是豪情意气。
腊月二十六,惊风白日。
云翰终于来了,可我身上疼得实在厉害,甚至不能坐起看他。
我侧卧枕上,提醒他:“云翰,寇兵营五百将士的抚恤银两今日就该到了。”
“多谢你费心。” 云翰默然半晌,勉强道谢。
是,我是费了心。本来那五百将士中有两百余人是被突厥军俘虏后坑杀的,按律,被俘的将士是不予抚恤旌表的。我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人脉,为这两百余名战士争得了同样的哀荣。而且,这次的抚恤银两比从前任何一次都多。
不过,我和云翰都不觉得这是什么可喜可贺的事情。
“云翰,你恨我吗?”我的声音轻如蝉翼。
云翰沉吟片刻,闷声说“我不知道。”
又是相对无话。
这样的气氛实在窒闷。我看不下去,闭目假寐,云翰也就走了。
我想,云翰是恨我的,所以他都不敢看我,怕我看到他眼中的责难。
我也知道,云翰为什么恨。因为,那五百将士,是因我而死。
一年前,我亲自挑出五百名轻捷善走、勇锐敢死的战士组成了寇兵营,我和云翰与他们同吃同住,亲如兄弟。今年八月十四,与突厥都莫可汗的那场大战,我令寇兵营五百将士尽数出动,伪装成我军主力将突厥大军主力引入北路,然后安排精锐突袭,断了敌军后路,彻底扼住突厥咽喉。这一大战果的代价很惨烈——寇兵营以区区五百人对抗都莫可汗亲自率领的五万精锐。抛弃辎重,长途奔逃后以一敌百,只能是神话,不过一日夜,三百将士命丧胡尘,其余二百尽数被俘。
其实,这是我早就算计好的——轻捷善走、勇锐敢死不正是做诱饵的死士最重要的条件吗?
这一点,云翰也想到了。
当云翰知道我派出寇兵营诱敌时,看我的眼神满是惊怒质疑——他无法接受自己视如手足的子弟亲兵从一开始就被我当做一块可以随意舍弃的诱饵。
可他有什么办法?胜利已经摆在眼前,我卖了他的兄弟,但这卖身钱他不得不收。
我与都莫可汗谈和的那天早上,云翰在城门下,紧握着我的手,用极度认真和恳切的神情托付我:“万俟,请你无论如何要救回那两百个兄弟!”他的手,炽热如火,微微沁出汗意。
都莫可汗是多疑枭雄,我这鬼手先生也非坦荡君子,我们都不信任对方。所以,我们谈和的地点是在疏勒河空旷的河滩上,双方都远离本镇,只带两百亲兵。
我和都莫可汗相对立在距岸十丈的河心芦荻洲上,寒风萧瑟,水净胡天,煞风景的是我们毫无新意地讨价还价。最终都莫可汗答应停战后率部众退回瀚海,约束族人,再不东侵劫掠。我给他麦粟五十万石,布帛三十万匹,棉麻十万斤——谁叫我烧了他们的草场。
最后,都莫可汗问我:“久闻万俟先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能未卜先知,先生不妨猜猜,寇兵营那两百多个将士,是否还活着?”
“那两百个兄弟的生死,全在大汗手中。大汗说生就是生,大汗说死,那便必死无疑了。”
昨日探子来报,寇兵营被俘的将士都还活着,但都莫可汗若要他们变成死人,也是易如反掌。
“你打算用什么换这两百多条性命?” 都莫可汗笑容平和,眼中却透出一股凄厉狰狞。
“阳关城中,也有一百二十六名突厥壮士。”这是我早就备好的筹码。
那一百二十六名突厥兵,是我花了老大气力捉来的——突厥人向来视被俘为奇耻大辱,宁肯在阵前自刎。我为活捉这一百二十六人特地配了软骨散,还断了他们的手筋,错了他们的下巴,费尽心机防备他们寻死。
“在敌营苟活的猪狗,不配玷污突厥勇士的名誉。”都莫可汗杀气更重。
果然和我一样狠辣,视人命如草芥。
都莫可汗不会在意那一百二十六个突厥残兵的生死,他要的,是我的命。自从三年前他最爱重的长子斛勃王子命丧我手,他做梦都想杀了我。
我微笑道:“可汗的意思我明白,可汗一直恨我,但在下这条命还想再留上几年。不如,用我的右手换那寇兵营两百将士?”
都莫可汗眸中一亮:“好,我就要了你这只鬼手!”
我自然不会把性命轻抛,但在都莫可汗看来,断了一个人的右手,就与毁了他无异——突厥人不知道什么是抱残守缺,苟且偷生。
我放下斩云刀,上前三步,褪下衣袖,将苍白枯瘦的右手伸到都莫可汗面前,这只颠倒乾坤,在塞上掀起无数血雨腥风的鬼手,终是要断送了。
一道寒芒闪过,都莫可汗的狼牙刀砍在我的右腕上——果然是高手,这一刀妙到颠毫,堪堪斩在筋脉骨骼交接处,痛不可当。
还没等骨骼断裂的声音发出,都莫可汗一声惊吼,血溅沙洲,颓然倒下——狼牙刀切入我的右手,都莫可汗夙愿得偿,防备松懈的刹那,我左手挥出,一把弯刀如残月闪电,刺入他的心口,横行塞上二十余年的枭雄,瞬间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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