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雨天涂鸦
  发于:2009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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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别上班了,走,出去玩吧。”传说中的桃花运来了?我眯起眼睛将她好好的审视了一番。
“得,咱还是先说清楚吧,别你再把我卖了。”
她一下子笑的前仰后合,然后凑过来问我:“你看我像人贩子?是不是我看着挺有商业头脑的?”
今天还真是有意思,碰上一个比我还自恋的。
“是,真挺有商业头脑的,能想起来请我陈晌出去玩的人,都具有超前的商业意识和敏锐的商业眼光。”我调皮的冲她眨眨眼睛。
“得了,别臭美了。赶紧走,一会东哥他们等急了。”
被她拉着走到公司大门口,我才明白,她就是传说中吴铭宇那个在国外上学的妹妹,也就是那袋巧克力味小熊饼干的真正主人——吴铭瑄。
看见我俩走出来,王叔叔和吴铭宇拉开了车门,一人一边,见是王叔叔开车,我挑了副驾驶的位子坐上去,屁股还没坐稳,就听见吴铭宇说“卫东,你陪铭瑄聊会吧,今天我开车。”然后和他那个妹妹一起,把王叔叔拉到了后排。
看着吴铭宇坐上驾驶座,不知道怎么的,我就觉得别扭,很别扭,非常别扭。
“陈晌,把安全带扣上。”王叔叔的声音从后排传过来。我嗯了一声照做了。
车开起来以后,一直不知道说什么,听着吴铭瑄和王叔叔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吴铭宇时而也接一句,好像车里压根没有我这个人。
我想和王叔叔聊天来着,有好多事情我想问他,可我插不上话,也不知道他们出来玩为什么要带上我。
“陈晌,你怎么不说话。”吴铭瑄忽然问了一句。
“我听你和王叔叔说呢。”
“哈哈,王叔叔,哈哈。”这丫头笑起来一点都不文雅,还咣咣的使劲砸副驾驶座的靠椅。“陈晌,你也叫我个阿姨听听。”
靠,老子都长这么大了,居然被一个丫头给调戏了。我愤怒的小火苗蹭蹭的往上窜,一下子把刚才被冷落的郁闷烧了个干干净净。
吴铭宇一听也乐了,“陈晌,光听你叫王叔叔了,怎么也不叫个吴叔叔听听。”
果然是兄妹俩,又来了一个火上浇油的。
回头想和吴铭瑄那丫头说句什么,却发现王叔叔正微笑着看向我,到嘴边的话,又让我给忘了。
紧接着吴铭宇很招人烦的来了一句:“卫东你老了。”
“不是……没,我……”
这下可好,他们三个看我张口结舌的样子,全笑了。吴铭宇拉着方向盘的手抖啊抖啊,要不是路上车不多,估计都够我们出八回车祸了。
王叔叔忽然就开口问:“陈晌,你多大了?”
“23了。”
“也不小了,比铭瑄还大一岁呢。”
听到他这话,我总算找到了报仇的机会,扭过头去瞪着那丫头,“快,叫哥。”
王叔叔也看着吴铭瑄:“叫叔叔。”
(九)
那天下午,我们去了一个叫老友KTV广场的地方K歌,吴铭宇说那地方是王叔叔最先发现的。
“我们以前上学的时候就常来这,环境不错,又不会太热闹。”
“这种地方哪有不热闹的。”吴铭宇看了王叔叔一眼,“不过这不够奢华,人也不杂倒是真的。”
“哥,你怎么总和东哥过不去。”吴铭瑄这小丫头不干了。
“我也没说什么呀,你看你就急成这样。卫东,你看我这妹妹,胳膊肘往外拐。”
“那说明我好。”王叔叔笑着。
我紧跟着王叔叔往楼上走,吴铭宇忽然就蹿过来。
“陈晌,最近工作的怎么样?在我们那营销部,感觉还成吧。”
“嗯,挺好。”我总觉得他不怀好意,好像他也挺烦我的。
“其实现在的工作挺好找的,一抓一大把,就看你去不去做。在我们这营销部这么清苦的地方都能混下去,要换了别的地方,还不是如鱼得水,我看你小子挺有才的,别埋没了。”
王叔叔扭头看了我们一眼,又回过去继续和吴铭瑄说话。
“嗯,承蒙夸奖,小弟不胜感激。”我冲他抱了抱拳,原来这小子对我的印象不想我想象中那么差,这样想着,也就放开了之前对他的防范。
他皱了皱眉,往前走了几步,说了句:“好好干吧。”语气里带出那么一点点失望的意味。
难道是我发传单的工作没做好让他失望了?可是那楼不都要卖出去了吗?
看着吴铭瑄那丫头拉着王叔叔兴奋的嚷着要唱什么什么歌,我很有自知之明的觉得自己还是不凑那热闹的好。
要了一杯茶水,刚在包房的沙发上坐定,吴铭宇又凑了过来。
“陈小孩,会唱歌吗,来首试试?”
“我生下来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唱歌,天底下就没有我陈晌不会唱的歌。”我故意把陈晌两个字咬的很重,已发泄我对他叫我小孩的不满。
“呦,好样的,一会咱俩飙一个。”吴铭瑄听我说会唱歌高兴的不得了。
第一首歌放出来,是一首英文的,原名我没记住,中文名字叫《昨日重现》。
“来不,陈晌,一起唱。”
“别,我没听过英文歌。”
“你不说天底下没你不会唱的吗?”吴铭宇坏笑着插话。
“这是气节问题,懂不?我就不学英文歌。”我本想说“老子”,可碍于王叔叔在场,硬生生的给别了回来。
在听到那熟悉的旋律响起来的时候,我才一拍脑门,居然是这个歌,不过我不会唱倒是真的。
吴铭瑄的嗓音很纯正,但比这首歌的原唱要甜美。
这首歌周云曾经一度很喜欢听,每次我凑过去,看他带着耳机听的很专注就忍不住抢下耳机来带到自己耳朵上。有一阵子,一直是这首歌。
我气周云说不是外国人就不要玩洋的,理解不了那玩意儿。结果他找了一张纸,一句一句的把整首歌的歌词都写了下来,翻译成中文念给我听。
我看着屏幕上的中文译文,想着周云那天的声音。看到那句“像是旧友重逢”的时候,忽然觉得像是理解了周云当年反复听这首歌时的心情,可惜现在却没法说给他听。
第二首还是英文歌,叫《最后一曲》。
吴铭宇说唱歌的是个德国人,所以我一度以为是一首德语歌,对既会英语又会德语的吴铭瑄很是崇拜了一番,后来听到了几个以前学过的单词才恍然,原来德国人唱的,未必就是德语歌。
其实这个歌听的我一阵发冷,尤其是那句“因夜已渐冷”更让我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知道吴铭瑄这小丫头为什么喜欢这些看起来很忧伤的歌。
接下来的三五首都是英文歌,我靠在沙发上听的昏昏欲睡,直到听见吴铭瑄说:“东哥,下一首一起唱吧。”
我忽然就来了精神,坐起来使劲的盯着屏幕,看他们要唱什么。
呦,动画片《阿拉丁》,没看过,不知道讲的什么内容,有时间找来看看。
吴铭宇盯着我看了一会,忽然用带点鄙视的口气问:“陈晌,你的童年和少年时光都哪去了?”
“别吵。”我竖起耳朵全神贯注的听着吴铭瑄和王叔叔的对唱。
真好听,这么长时间了,我都不知道王叔叔的嗓音这么宽厚有磁性。
一曲终了,余音绕梁,“王叔叔,真好听。王叔叔,我爱你。”我学着小粉丝在台下对偶像诉衷情的口气冲王叔叔喊。
王叔叔也很有偶像范儿的冲我摇摇手里的麦克。
“你刚才说什么?”我扭头问吴铭宇,奇怪?他怎么阴着脸不说话。
“你问我什么?”我又问了一遍。
“没什么。”他气哼哼的,白了我一眼,跑到吴铭瑄那边去了。
不就一句话没搭理他吗,至于气成这样?肚量真小。
王叔叔放下麦克坐在沙发上,端起茶水喝了一口,我蹭过去,“王叔叔,你唱歌真好听。”
“陈晌,找一首中文的,咱俩飙歌。”吴铭瑄指指刚才王叔叔放在桌上的话筒。
“去吧,和她飙。”王叔叔冲我眨眨眼。
怎么办呀,早知道这伙人唱歌都这么好听,刚才就不应该吹牛皮。
“你找吧,中文的我都会。”我说得不像刚才那么底气十足了。
“过来呀,一起找,免得到时候你又不会。”吴铭瑄在选歌的地方坐定,示意我过去。
“要不,就这个吧。”我指了指屏幕上周华健的《朋友》。
“好。”吴铭瑄蹿回刚才她唱歌的位置站定,“开始啦。”她指指屏幕,示意我拿起麦克。
前奏一过,屏幕上的歌词就开始一字一字的变颜色。
“你怎么不唱?”
“你先,你先,女士优先。”我优雅的做了个请的手势。
“好,一人一句。”吴铭瑄举起话筒就跟上了歌的节奏。对于她在唱歌方面的这些天赋,我还真是自叹不如。
唱完一句,她又停下来看我,按说她这样唱歌好又活泼开朗的,不应该都是麦霸吗?不应该拿起麦克就停不下来吗?看我干什么,唉。
我把话筒举到嘴边,使劲的看准屏幕上的歌词。
“朋友一生一起走,一声……”我一句还没唱完,吴铭宇就开始狂笑。
一边笑还一边咳嗽,“咳咳……陈晌……哈哈,”王叔叔看他笑的都要喘不上来气了,走去给他拍了拍,“哈哈,怪不得……哈哈,你生下来的时候,肯定没人听出来……哈哈……你是想唱歌来着,肯定都觉得你……咳咳……你这孩子和别的孩子没什么区别。”他说完使劲的喘了两口气,又歪到一边笑去了。
什么意思?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笑死你,我唱歌难听怎么了,真是的。
听完他的话,王叔叔也笑了,使劲的在他背上拍了一下,站起来。
“铭瑄,来,咱俩再唱一首。”
听见这话的时候,我有一种被人从刑场上解救下来的感觉,重获新生,再世为人。
(十)
晚上从KTV出来,在路灯下交错的光影里,王叔叔温和的对我说:“陈晌,今天晚上别回那小屋了,还去我那住吧。”
暮秋寒凉的微风里,我的心底忽然就涌起了一阵暖意。
吴铭宇凑过来:“卫东,我也去你那住。”
“哥,你不回家我也不回了。东哥,你那有我的地方吧?”吴铭瑄也凑过来。
“好,都去,都去。”王叔叔笑笑,“都去了热闹。”
一路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很快,就到家了。
刚进王叔叔家的大门,吴铭瑄就跑到电视柜前,“东哥,我邮给你的盘看了吗?都是澳洲的美景,你说没时间去,我就全拍下来了。”说着就要拉电视柜的抽屉。“是放这了吧。”
吴铭宇一个箭步冲过去,“我来找,我来找,里面太乱了,我放的,还是我找着方便。”
“什么……”王叔叔像是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噢,看了,澳洲风景很美。”
吴铭宇扭头看着王叔叔说完这一切,似是迟疑了一下,又低头去拆那些未打开的包装。
“不如今晚再看一遍,反正现在没事。”吴铭宇摇摇手里的盘,问王叔叔。
“好啊好啊。”吴铭瑄说着,往她哥在的方向走。
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吴铭宇似乎更关注抽屉里余下的那些盘,他仔细的瞧了好几眼,可是又不说想看,见吴铭瑄走过来,才缓缓的把抽屉推上。
原来是这个傻丫头刻的盘,不是王叔叔,“唉……”我长叹了一口气来祭奠我那死去的英文水平。
吴铭瑄从那一叠盘里抽出一张来,“先看这个,是我刚到澳洲的时候拍的。”
王叔叔在电视机前坐定,用他那宽厚而优雅的嗓音念白道:“今天是我到悉尼的第二天,现在我所站的地方是悉尼的大街。”
紧接着,屏幕上一番晃动,而后一个甜甜的女声说:“今天是我到悉尼的第二天,现在我所站的地方是悉尼的大街。”
“怎么样?我的开场白不错吧?都可以做电台旅游栏目的外景主持人了。”吴铭瑄一边臭美一边把余下的盘递到吴铭宇面前。
“哥,想什么呢?”听她不满的嚷了一声,我才发觉,吴铭宇站在那里对着王叔叔的方向出神,压根没有注意到他妹妹递过来的东西。
“哦,走神了,走神了。”吴铭宇听见她嚷,忙回过神,接下盘的时候,好像还在迟疑着什么。
“往前面走,是商业街,街上有一家很可爱的糖果店。”镜头一点点向着前面的十字路口延伸,转弯,又向前,然后在一个画满涂鸦的大玻璃橱窗前停下,我望着橱窗里一个一个的大玻璃罐子和里面花花绿绿的糖果吞了吞口水。
“本来想买点带回来的,我哥说你不爱吃糖,就没买。”吴铭瑄指着电视里的罐子接着说,“其实那些糖果做的都很精致,每一个糖果上都有标志口味的图案,草莓味的有一个小草莓,菠萝味的上面画着一个小菠萝,西瓜口味的,干脆就做成了西瓜的形状。”
“我哥说,你爱吃西瓜,所以我给这个糖果来了个特写,哈哈。”吴铭瑄开心的指着屏幕,镜头被拉的很近很近,罐子里的糖果都要赶上真的西瓜大了。
电视里的吴铭瑄从糖果店里走出来,回到大街上,“我哥说你喜欢小动物,东哥,你看这些鸽子可爱吗?”说着镜头拉向街边一只悠闲踱步的鸽子。
“我什么时候说我喜欢小动物了,”王叔叔看了吴铭宇一眼,吴铭宇赶紧低头,“铭宇净瞎说?”
“我哥和我说了好多你的情况,小时候和你们一起出来玩好像还是昨天的事情呢,转眼咱们就都长大了……后来你去外地上学,再后来我哥也去了你那学校,我就只能从我哥的口里听点你的消息。”吴铭瑄的口气里带了几分落寞。
这丫头,不会喜欢王叔叔吧?我有点疑惑,不过她一口一个“我哥说”的,还真是听她哥的话呀。
王叔叔看着电视机没再说话,屋子里一下子就安静了很多,只剩下电视里吴铭瑄很认真的讲述着在悉尼街道上见到的点点滴滴。
刚才那些糖果看起来真不错,要是王叔叔喜欢吃糖,我也能跟着沾点光。虽然我也不怎么爱吃糖,可是那毕竟是新鲜玩意儿,唉,可惜可惜。
“还有好玩的没?”我搓搓手问。
“有啊,”吴铭瑄蹿起来,从吴铭宇手里拿过剩下的盘,“还有好多澳洲景点的录像呢。”
吴铭宇在旁边打了个呵欠,“好妹妹,咱今天不看了吧。”
“困了?”王叔叔笑着接话,“去睡吧,玩了一天都累了。”
“嗯。”听见王叔叔发话,我和吴铭瑄同时回了一声。我看了她一眼,发现她也在看我,我俩的眼神里流露出同一句话“你学我干什么”。
然后她哼了一声走到小屋里去了。
“不是吧……”我看看王叔叔,难道我那两天一直住的地方,竟然是吴铭瑄这傻丫头的闺房?
见她进了小屋,王叔叔也愣了一下,紧接着看了一眼吴铭宇。
“呃……我和她说咱俩在这买房子来着,还说收拾了一个小屋等她回来给她住。”
哦,吴铭瑄以前没住过那屋子,够细心的啊,和你妹妹说的还真够细的,我小小的鄙视了他一下,一个大老爷们,心这么细,难怪下午的时候我一句话没搭理他他就小心眼呢,哼,你鄙视我没童年,我搭理你才怪。
吴铭瑄对这屋子了解的比在这屋里住过两天的我都细,这个吴铭宇,恐怕不止和她说了这些吧。唉,可怜的王叔叔,我看这个吴铭宇搞不好想把自己妹妹嫁给他呢。不过也奇怪,这王叔叔怎么都三十多了还不结婚,我自顾自的八卦着。不知道王叔叔和吴铭宇说了什么,吴铭瑄就抱着东西从小屋里出来跟着吴铭宇上楼了。
“那我住哪?”吴铭宇从楼上冲王叔叔喊。
“你住我那屋。”
“那你住哪?”
“我当然也住我那屋。”
“那怎么住?”
“你又不是女的,怎么就不能住。”我白了吴铭宇一眼,替王叔叔回答他。
王叔叔看我满脸鄙视的神情,笑着指指小屋,“赶紧回你屋睡觉去。”
(十一)
躺在小屋的床上,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总在想吴铭宇刚才问王叔叔时的表情,然后就想到了周云,如果他肯和我在一起,我们俩要怎么住呢?好像我从小到大从来没对哪个女生动过想在一起一辈子的心思,可是周云,我不知道如果没有他,我的那些日子要怎么过。老爸酗酒,喝完酒冲我撒酒疯,小时候有妈妈护着,后来……
那个女人临走前悲伤又决绝的眼神,又一次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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