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大学同学----小圆鼻子
  发于:2009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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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他乐于和包喜交流,只不过别是在他困极的时候——你是睡醒了我还没睡过呐!
更要命的是,这次出行完全是李力行给制定的,去的一些地方对李皑礼来说完全没有吸引力——这都是一些被开发完善的旅游景点,不过是非洲被人熟知的一小部分。再加上随行的一大队监视的人马……想要逃脱还真是困难。
想着,他揉了揉眉间。眼前还在试图着从布衫里面伸出镜头的包喜,还有那个远在大洋彼岸却好像一直阴魂不散的李力行,都让他哭笑不得。
看到包喜拿着相机一步一步往前走,李皑礼制止了他:“别走了,前面就禁止照相了。”说着,他指了指告示牌。
李皑礼和随行人员商量,是否今晚能改在沙姆沙伊赫过夜。看似领队的一个女的立刻打了一个电话向李总询问,李皑礼忍着火气盯着她打完电话,然后张开口,吐出“李总同意了。”
傍晚,小巴士载着这群疲惫不堪的人,穿梭在曲折坎坷的山路中。被不幸分到最前排位子的包喜,一直瞪着眼睛看着车前的玻璃,冒着汗地感受车子的起伏。窗外,便是大海,可包喜什么春暖花开的感觉都没有。他双手冰凉打量着窗子结构,只要时机一不对,破窗就跑!
阿拉伯司机大叔悠闲地开着车,自由地在山路上玩着漂移,还时不时丢给包喜一个得意的笑容,惹得包喜不断用蹩脚的英语惊呼:“看路看路!”
果然,显摆不分国界。
车子从漫长的隧道里钻了出来,随之是一条美丽的金黄色的线,像卷轴一样,展开在他的视野里。
那是灯光——沙姆沙伊赫。
此时车上的游客们也渐渐从瞌睡中醒了过来,揉了揉眼,擦了擦窗上的雾气,然后不可思议地发现周围依旧灯火通明——要知道现在已经临近凌晨一点了。
车子开进了酒店,包喜趁着大家在分房间的时候,跑到了酒店外。
空气中弥漫着咸咸的盐味和腥味,如果仔细的听,还可以听到海浪的声音。
他抬起头,发现了比炫彩的灯光更耀眼的东西——漫天的繁星。
都是死人变得。
包喜笑了,对着墨黑的天空举起了相机。
他好像一直没有感觉到空气中的冷意,着了魔地按着快门,任由凉风吹过他已经长长了的短发。他又找回了一些感觉……越来越近了。
李皑礼走了过来,沉默不语的看了一会儿,才轻叹了一口气,拍了一下包喜的肩膀:“分好房间了。”
包喜这才从陶醉中反应过来,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你真是……这儿日夜温差很大,穿着中午的衣服出来不着凉才怪。”李皑礼看着不断哆嗦着逃进酒店的包喜说。
没有情感的夜风也刮着李皑礼的脸,让他打了个冷战。
这个包喜竟然可以毫无感觉地站在这样寒冷的夜里那么久,何况还是穿着单薄的衣服——这难道仅仅是因为迟钝?
次日,李皑礼挣扎着醒来,摸了摸扎手的脸。他的心里突然被触动了一下——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覆盖在他的手上。
他来到洗手间,边刷牙边照着镜子。镜子里的他面容憔悴,胡子邋遢。他伸出食指,摸了摸下巴处——那有一个凹坑,是刀疤,平常时日总是被胡须掩盖着。心血来潮,李皑礼抬起了嘴角,拿起了剃须刀。
清理后,下巴凉飕飕的。那么多年过去了,褐色的疤痕还是顽固地霸占着那里,一点淡去的意思也没有。
他再次摸上了那条疤。这次摸得很细很慢,然后用指尖轻抠了几下。
李皑礼拉开窗帘,这里的窗子面对红海。
沙姆沙伊赫是红海边的一个小城,跟灰沉沉的罗马不同,这里是个世外桃源,让很多游人,包括李皑礼,流连忘返。
不过几年前的那次,是他最后一次来到这里。李皑礼把手贴上落地玻璃,注视着金色的海滩。
海滩上多是当地人和欧洲人,偶有亚洲面孔,比如那个……那个……包喜!?
李皑礼胡乱的披上衣服夺门而出,心里抱怨着他怎么像株野草一样百折不挠。昨天他喝红糖姜茶那痛苦的表情还历历在目,怎么现在又像没事一样在下面溜达起来。
跑进电梯的时候,他开始后悔不该恶作剧地给他灌姜茶,搞到现在吃亏的还是自己。
包喜穿着白色背心大花海滩裤,小心地举着相机,赤着脚在被海水浸湿的沙子散步。一个海浪过来,打湿了他的裤子。走着走着,就走进了海里。这里的海清澈见底,竟能看到从脚趾缝流出的沙子。还有那五颜六色的鱼儿——它们倒也不怕人,还绕着包喜的脚转来转去,惹得他痒兮兮的。
李皑礼下来后又是一顿怒斥,关于“怎么不打招呼就一个人跑下来啊”之类,杀伤力不足,啰嗦有余。
哟,大叔。
一个慵懒的声音盖过了他的,从身后传来。李皑礼猛地停了下来,转过身,却只见到了晒着日光浴的裸男裸女,耳边安静的片刻后,又是海鸥的鸣叫和沙沙的浪花声。等到他再回过头想要继续,却发现包喜已经跑到了礁石边拍照了。
海还是一样的宁静,宁静地有些懒。
李皑礼沈浸了一会儿,跑了过去拉着包喜说:“想不想跟我去一个地方?”
19 改了就不是大叔特集了
“去哪?”包喜停下了手上的活儿,问。
李皑礼吞了一口口水,说:“亚历山大城。”
包喜也不知道那究竟是哪,好奇心驱使下他点了点头。
他们顺利躲过了李力行安排的眼线叫了一辆车直趋亚历山大城。
据说,亚历山大城是当年亚历山大大帝在征服埃及后,感叹于此地的美丽,所以用自己的名字为此城命名。
他们的车在大街小巷里钻来钻去,没有目的地的样子。李皑礼不说话,只给了司机一个“绕城开”的指示,就歪着头看向窗外。这里还可以看到海,只不过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它变得有些阴霾。车子在有些欧式的建筑中行驶着,包喜递出了镜头,不停地按着快门。
离开了眉开眼笑的司机后,他们找了一家餐馆坐了下来。李皑礼随便点了几样小食,收账的服务员老是向他使眼色。
“ALEX?”终于,他忍不住开口问。
“TROY?”李皑礼眯着眼睛,不确定地开口。
那个人听到李皑礼呼出了他的名字,高兴地直点头,几乎要手舞足蹈了起来,边蹦边走地进了厨房。
这时候,包喜才恍然大悟地对李皑礼说:“你今天刮脸了?”
“恩。”他喝了一口水。
厨房里一下子跑出了很多人,有男有女,他们都拉着李皑礼的手说着什么话,划着十字。包喜只能在过快的语速中听清楚几个词而已。
菜和点心源源不断的从厨房里被送出来,包喜倒听明白了服务员口中不停重复的“FOR FREE”。
他们围着包喜和李皑礼,虽然包喜听不懂他们说的话,但是这样欢乐的氛围也带动了他,吃饭之余也不断傻笑。
“ALEX,这是你新男友?”TROY问。
李皑礼咳了两声,摇摇头:“是徒弟。”
TROY友好地推了推他:“你以前也说LEE是你徒弟。”
一抹伤感被李皑礼的憨笑带过:“真的是徒弟啊。”
TROY把被包喜占领的盘子夺了过来,递给李皑礼:“你试试这个,我的妈妈特地为你准备的,务必要尝尝。”
说着,边上一位穿着黑衣的妇女点着头。
这是一只馅饼,金黄色的表面上覆盖着红红褐褐的香料。被包喜切了一大块后,露出了里面粉红色的虾肉的馅儿。
“不不,我对海鲜过敏。”李皑礼推脱着TROY的好意。
“可是你以前每次来都要点一个海鲜馅饼的。”TROY脸上露出不悦之色。
李皑礼笑着说:“那是给LEE点的,我不吃的。”
TROY有些可惜地把饼还给了盯着它的包喜。
吃饱喝足后,他们走到了街上。
亚历山大城的小道上的建筑,以白色为主。大概是因为此地的咖啡比较有名,到处都是咖啡馆。里面坐着一些高鼻梁的欧洲男女,还有一些器宇轩昂的阿拉伯人。当他们走进一条更隐蔽的小路时,周围白屋子里男人们纷纷投来了奇怪的眼神,看得包喜有些发虚——可是李皑礼却还是一直朝前走着。那些诡异的感觉瞧得包喜有些害怕,忍不住去拉了拉李皑礼的衣服。
李皑礼往周围看了看,微笑着说:“没事,是我以前玩得过火了。”
通过安静的小道,他们到达了一个被废弃的教堂。
包喜推开了教堂的大门。这里虽然没有灯,但是外面强烈的阳光可以透过玻璃照进来,连漂浮在空中的纤维和灰尘都能看清。走进了些,经过了一排又一排空荡荡的座位。这些让包喜不寒而栗——外面分明是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
他转过身,见不到李皑礼。
走出了教堂,可以看到一条小路,上面野草野花横生,一副无人问津的样子。包喜走近,发现了微小的、被踩过的痕迹。继续沿着那小路走,绕到了教堂的后头,见到了他——李皑礼正蹲在了一颗树的下面,树荫为他遮挡了一些烈日。
包喜走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气氛下,让他很自觉地放轻了脚步。
原来在树根处,有一块小小的墓碑,上面没有照片,简简单单,只是写了一个“LEE”字。
李皑礼用手擦去了墓碑上的泥迹,然后闭上了眼睛,做着祷告。
他这个角度和李力行的样貌有些相像,果然是叔侄俩啊,包喜想。有些好奇这个LEE是谁,他慢慢靠近了墓碑。平静的氛围连运动鞋踩到草地上的沙沙声都显得突兀,更别说是李皑礼的手机铃声。
“喂。”他低着嗓子接起电话。
原来是同事们,一觉睡醒后发现他们不见了,急着来找人的。
李皑礼三言两语挂断了电话,轻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大概是蹲的时间有些长,他摇晃了几下才站稳。他对包喜说:“走吧,我们要赶去机场了。”
他们来从东非飞到了非洲东南部的马达加斯加,拍了一组照片,之后,去了塞舌尔。一路上,一直都给人不太正经感觉的李皑礼几乎都是沉默着的,连拍照的时候都好像提不起劲儿。
塞舌尔是一个快乐的岛国,同事们都换上了游泳衣和当地人一起跳着舞喝着酒,包喜则被海边的一只大海龟给吸引了去。
半夜里,李皑礼从床上爬起,穿好衣物,静坐了些许时候,然后打开了窗户等待天亮。预计着应该有车了的时候,梳洗了一下后准备出门。没走几步,就觉得后面有人跟了上来,回头一看,果然是包喜。
“你小子晚上不睡觉的吗?”他低吼——几乎一夜没睡,他的胡须又冒了出来。
“我在调时差,”包喜笑嘻嘻地说,“去哪?我也去。”
李皑礼摇了摇头:“那地方你不能去。”
“哦……”包喜嘴上答应着,表情上却露出了点点委屈。
李皑礼走出了几步,又转回头:“算了,跟来吧。”
他果然挺喜欢这个小孩。
20 那么就当作是大叔伪特集吧/2.0版
出乎意料,他们来到了莫XXX——那个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从车窗看出去,那些房子的颜色只剩黄的或灰的,简陋的街道上只有三三俩俩的小贩在叫卖。车停到了路边,走下了全副武装到只露出眼睛的他们。
黑色的布把他们的发色肤色都遮盖了起来,事先李皑礼也对包喜说过,劲量不要开口说中文,因为这里的乱是超乎想象的。
又经过了一条没有人烟的小道,他们来到了一座破旧的小型教堂门口。李皑礼让包喜参观一下,独自走向了教堂边上的小径里。
包喜走到另一边的小径,他发现,这里几乎是亚历山大城那个教堂的复制版本——除了小了一号。墙上有一扇窗,不同于那里,这里的窗足够低,低到包喜可以透过窗户看到教堂的里面。教堂内的座位排数,没有那里的多,除此之外,主格调都是相同的。
座位的第一排,有一位高大的黑人男子正闭紧双目,轻吻着十字架吊坠,念念有词地做着祷告。太阳光调皮地躲开了这个男子,照到他边上的座位上。
包喜按下了快门,咔嚓。
被惊动了的黑人男子闻声朝他的方向看去,把以为自己冒犯到他的包喜吓得动也不敢动弹。
“你是跟ALEX来的?”他问。
包喜听懂了,至少听懂个ALEX吧,他点了点头。
他把门打开,浅浅笑着,说:“我的孩子,进来吧。”
包喜就算听不懂,透过他的动作大概也知道了他的用意,于是放轻脚步走了进去。
“你是ALEX的男朋友?”黑人笑了,露出了雪白的牙。
包喜没听懂,不知道做何回答,点了点头之后又摇了摇头。
“他是时候走出LEE的阴影了。”高大的黑人轻叹一口气,握着胸前的十字架。
LEE?别的没听懂,对这两天一直出现的LEE很好奇很在意,便问道:“谁是LEE?”
黑人又笑了:“不用担心我的孩子,LEE不是你们的阻碍。”
包喜又没听懂,只好再次点了点头。
黑人高兴地握着他的手,说:“所以,请好好地爱ALEX吧。”
这下,还没等包喜来得及反应,李皑礼就不知道何时冒了出来,黑着脸说:“SAM你在乱说什么,这是我徒弟。”
SAM以为他在害羞,调侃道:“单纯的徒弟怎么会带来这里?”
李皑礼尴尬地笑了笑:“你不觉得他和LEE很像?”
SAM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包喜:“眼神,有一些。”
包喜完全听不懂这两人之间的交流,只能从他们的神情中探究出一些什么。
SAM拿出了一把花,交给李皑礼:“今天由你替我去放到LEE的墓上吧。”
李皑礼消失在教堂后,SAM又握紧了包喜的手,认真地说:“ALEX,我可怜的孩子……愿主保佑你们。”话罢,他划了一个十字。包喜楞在他边上,听着云里雾里的话,不知如何回答。不大的教堂内安静得清冷,温暖的阳光朝健硕的SAM靠近了一些。眼前这个男人,嘴唇张张合合无声地做着祷告。他的唇时不时温柔地擦过举在嘴边的十字架吊坠。包喜朝另一个方向的窗外瞧去,可以看到李皑礼跪在一棵不那么高大的树下,一手捧了束白花,另一手覆盖在墓碑上。
这样平静得有些懒洋洋的环境,被SAM的一个词打断:“SEAN。”
已经坐到位子上犯困的包喜揉了揉眼睛,开口问:“谁是SEAN?”
黑人转过身来,手里握着那个银色的吊坠,说:“这个就是SEAN。”
包喜是懂了他的话,却没有理解他的意思,只是觉得这真是一个温柔的人。
“SEAN,我的朋友,”他走进包喜,打开了手掌,让包喜可以看到上面的英文字母——有些粗糙的“SEAN”,“是我自己刻的。”他语气中带了一些得意。
包喜看到他的脸上露的表情,复杂,温情,还有点悲伤,他突然有了些触感:“是恋人?”
SAM好似受到了打击,瞪大了本来的圆得悚人的眼睛:“不,不是的。”
包喜以为他在害羞,打趣地不断说“It’s ok ,It’s ok”。
SAM退后了几步,看着一脸玩意的包喜,深呼吸后说:“不,我们是朋友,好朋友。”他加重了语气的力道。
他们的对话有意无意运用的都是简单的单词,让英语欠佳的包喜也能流利作答,他顽皮地拍了一下SAM的肩膀,说:“我也爱上了我的好朋友……顺便说一下,他是男的。”
SAM看着坏笑的包喜,摇着头:“我的主啊,我不能爱上SEAN……在他活着的时候我已经亏欠了他许多,如今的我只能为他赎罪。”
SAM见到包喜的眉毛扭近了,还以为他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却不知道包喜是沉溺到了回忆之中。
包喜已经听不到SAM大段大段的解释着那几个偏僻的词,他开始考虑为何自己会如此洒脱地说出了从前只对李力行说过的话——容易地就好像脱了一件衣服那样。奇怪。他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向李力行说出自己感觉时的那份尴尬和心慌,可为什么如今却可以轻轻松松地脱口而出,并且是用来作为像玩笑一样的调侃?
黑人解释着解释着,却好像被一张看不见的网给覆盖了。最后,他机械地重复:“我不爱他。”
接着他后头的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包喜叨念:“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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