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犬之爪----广袖飘飘
  发于:2009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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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换了另一个玻璃瓶,这次是鱼肝油,上写“一杰,宵夜吃这个不好!拿它当早餐吧!”的小纸条在瓶盖上醒目地粘著。
  其余的都大同小异,董一杰将那堆瓶瓶罐罐一样一样地拿起来仔细地看,就那麽怔怔地看著,两道浓眉微微蹙在一起。
  我就知道这大少爷一年到头也难得打开一次橱柜,时过境迁,现在看到这个场景却显得如此的突兀而又可笑。
  抖抖一身的长毛,我在地上百无聊赖地趴了下去。
  然而没过多久,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个装满饭菜的饭盘,董一杰在我面前蹲下:“快吃吧。”
  听到这陌生的温存语气,我不由站起来纳闷地审视了他一眼,董一杰却是一副心情颇佳的样子,锐利的眼睛里还带著淡淡的笑意。
  ……真诡异。这人的情绪起落得太快,我已经饿得实在没力气想他为什麽突然心情又转好了,低头大口大口地吞咽著可口的饭菜。
  当然可口,这分明是我昨天晚饭吃剩的。
  在我吃饭的时候,董一杰将那堆瓶瓶罐罐又小心地抱回橱柜里一一放好,然後站在饭厅中央略显为难地看著餐桌上狼藉的碗碟。
  终於吃饱了,我瞄瞄那个站在洗碗池旁笨手笨脚地擦碗的男人,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大摇大摆走回卧室去了。
  一夜无话。
  不用上班,不用买菜,不用为董一杰准备早餐,第二天我心安理得地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本以为又得饿上一整天,谁知下楼溜达的时候,在餐桌旁边的地板上,我发现摆上了清澈的食水以及几个蒸好了的速食包子。
  ……这确实是那个大少爷所能做的最好的东西了。我边啃著冷掉了的包子,边闷闷地想道。

  第十二章

  填饱肚子以後全身上下都有劲了,我却逐渐觉出闷来。作为一条最特殊的狗,我当然不屑於撕咬抱枕或者抠挖墙角这样无聊的事,可除此之外也确实找不到什麽正事可干。以往的生活重心全都扑在了董一杰和毛毛虫身上,而现在我只能漫无目的地在诺大的屋子里跑上跑下,最多到後院里扑个蝴蝶数数蚂蚁,隔空欺负欺负隔壁家的小花猫咪咪。
  在我闷得发慌的时候,太阳依旧悬在空中不紧不慢地踱步。长这麽大,我头一次知道时间少了会很痛苦,可原来多到奢侈的地步也同样是在受罪。
  不知以前毛毛虫是不是也像这样,在不断重复的每一个寂寥长日里唯一的惦念便是翘首等我回家陪它玩上那麽三两个小时。
  一想起毛毛虫,心底便不可抑止地生出一片针扎似的疼来。
  记得从它还是一条刚开始长牙的小小狗开始,我们便从来没有分开过哪怕仅仅一天。它在我身边从软绵绵的小东西慢慢长成了威风凛凛的男子汉,为我带来数都数不尽的快乐和温暖,如孩子一样急切,像亲人一般体贴。这栋房子的每一处都曾留下它金毛涌动的身影,然而现在它却说不见就不见了。
  不,不能说它不见了,任何人都可以作证它明明还好端端地在这!──然而,只有我知道,它确确实实是不见了!
  想著想著我自己也脑筋打结了,到底我是谁?谁是我?简直是乱七八糟匪夷所思!
  到现在我已经什麽都没有了,没有牵挂的人,也没有人牵挂我,如果就这麽不明不白地消失掉,估计也没有谁会为我奢侈地奉上一星半点伤心。
  除了毛毛虫。
  所以我才加倍地想念它,不知道它现在究竟在哪里,不知道它遇到的是一种什麽样的境况,甚至不知道它是不是还存在於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
  ……这真令人丧气。
  晚上董一杰仍然是带著方定一起回来的。他们到家的时候,我正在浴室里无所事事地把爪子探到浴缸里去清洗,然後鞠点水出来擦擦嘴边的毛。自己洗不了澡,但洗洗爪子洗洗脸还是可以勉强做到的。
  因此董一杰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趴在浴缸壁上把爪子探进去这样一幅画面。
  他在门口呆了呆,估计是从来没见过像这样玩水的狗。我若无其事地把爪子缩回来,然後跑到他面前故作天真地抬头望著他。
  董一杰轻咳了一声,道:“跟我下楼,给你买了排骨饭。”
  怎麽对毛毛虫的态度突如其来地变好了?真叫人疑惑。乖乖跟在董一杰身後走出卧室,我望著前面的厚实脊背百思不得其解。
  走进饭厅,董一杰果然给我倒了满满一盘香喷喷的排骨饭,我边吃边偷眼看去,只见方定正在厨房里站在灶前手忙脚乱,董一杰杵在他旁边越帮越忙。
  不一会儿,空气中就有阵阵焦味飘来,简直惨不忍睹。
  吐吐舌头,我好整以暇地细细咀嚼著我的排骨饭,吃完就自顾自跑到客厅的落地玻璃门旁的厚地毯上趴著,不知那两人最後是怎麽解决掉晚饭的,总之他们吃完之後也从饭厅转移到客厅里腻歪来了。
  在宽大的皮沙发上,董一杰跟方定你挨著我我挨著你坐在一起,乍一看似乎很亲密,实际不然。
  最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董一杰就那麽规规矩矩地坐著,连半点油都没揩,向来冷得可以结霜花的脸上甚至还不时露出几分羞涩的神情,看得我下巴差点掉下来了,当真是纯情得可以。
  对心爱的人自然不能乱来,能乱的对象大概只有像我这样无关紧要的人吧?我对著天花板翻了个白眼。
  坐在董一杰身旁,方定倒是显得大方又自然,修长的身体深埋在沙发里。但就这麽干坐著也实在不像一回事,只没想到首先动起来的却是方定,他突然伸出手去,轻轻盖在了董一杰放在自己膝盖处的手背上。董一杰不由神情一暖,也反手握住了他。两人头碰著头手牵著手,喁喁私语,就像是一对最普通不过的情侣一样。
  这种音量放以前我肯定是听不到的,只怪毛毛虫的身体太好用,现在我躺得也不算近了,声音仍旧顽固地直往耳朵里钻。断断续续地我也大概听明白了,原来方定已经进了董一杰的公司,似乎还是个握有实权的职务,两人在那聊公事来著。
  聊公事也不用靠那麽近吧?!我跟了董一杰七年,记忆里都从来没有这样亲密过!看得我真是什麽脾气都没有了。
  想想看,现在待在这客厅里的三个生物,一个是变成了狗的男人,一个是这个男人的男人,还有一个是那个男人的男人的男人,这是怎样的一种诡异的组合!
  再也呆不下去了,我爬起来旁若无人地伸伸腿,弯弯腰,然後迈著小碎步头也不回地跑上楼去了。
  (PS:袖子在会客室里贴了几张金毛狗狗的PP,有兴趣的大人可以去看看^_^)

  第十三章

  第二天是个天气晴好的周末,董一杰却十分少见地留在家里没有出去,我下楼的时候他正懒懒地歪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翻阅著当天的报纸,身上还披著件松松垮垮系著腰带衣襟半开的睡袍,浓郁的家居气息顿时扑面而来,看得我莫名的有些不自在。
  正准备偷偷摸摸地顺著墙根溜下去,董一杰眼皮一抬就发现了站在二楼楼梯口的我,他将手中的报纸折起来往茶几上一搁,坐正来冲我招手道:“你,过来。”
  老实说,虽然董一杰对毛毛虫的态度不知怎的有所改善了,但说到要跟他独处,我仍不免心惊胆战,实在是因为以前领教过太多次他说翻脸就翻脸的本事了。
  然而没办法,这个时侯我只能按照他的意思乖乖走下楼梯,站到跟前睁大双眼探寻地望著他。
  董一杰将他那张硬朗的脸凑近一点,对著我淡淡扬眉:“你叫毛毛虫是吧?我听云天都这麽叫你。”
  即使我是个冒牌货,但听到毛毛虫的名字,我依然忍不住欢快地摇摇尾巴,向董一杰咧嘴笑开了:“嗷呜……嗷呜……”
  真意外,还以为毛毛虫在他眼里就一个彻底透明的存在呢。
  然而董一杰对我的友好却视而不见,眉峰忽然皱起,两道锐利的目光将我上上下下审视了一番,口中啧啧连声:“你这条狗,怎麽搞得这麽脏?!”
  ……太打击了!从大街上跑回来的能不脏麽?!我立马闭嘴不笑了,郁闷地夹著尾巴准备远离这个危险人物。
  董一杰的心情似乎著实不错,对我的爱理不理毫不计较,爽快地一拍大腿,自顾自下决定道:“好吧,今天有空,就带你去洗澡好了。我上楼换衣服,你在这等我。”
  说著,他果真站起来往楼上走去。
  如果我能开口,这个时侯我一定会大声地质问他:“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麽啊?!”
  然而我毕竟只是一条不会说话的狗,所以我只能扭头目送著他的背影,一头雾水地眨巴眨巴眼睛。这个男人的心思,越发让人搞不懂了。
  “快过来,我们走吧。你不用绑著也行吧?给我听话一点,知道没?”在我纠结的当口,董一杰已经换好衣服出现在客厅门口吆喝我。
  简简单单的衬衫西裤也能被他穿出卓尔不凡的效果来,真叫人牙齿痒痒,我慢吞吞地跟在後面走出去。进了车库,董一杰首先将後车门打开让我上去,我便乖乖地钻进去在座椅上趴好。
  相信这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有条活生生的狗坐上了他的车子吧,其实别说是狗了,就连我在当人的时候统共也没坐过几次他的车。
  现在想来,这几年我在他家扮演的角色不外乎是厨师、保姆、清洁工、园林工、性夥伴等等,共同点是24小时工作制还不带轮休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爱人?不指望了。
  惨是惨了点,不过能怪谁?毕竟就像董一杰所说的,他又没有逼我,是我自己像个牛皮糖一样紧巴著他不放的,怨不得他打从心底瞧不起我。
  想到这,我又是伤感,又是唏嘘。
  董一杰对来自後座的怨念浑然不觉,平稳地驾驶著车子直奔社区附近的一个宠物美容店,那里离家不算太远,平时我也是把毛毛虫带去那里洗澡的。
  在店门前泊好车,我跟在董一杰身边走进去的时候,算是挺熟悉的一个小哥热情地迎上来跟董一杰打招呼道:“你好你好!这位先生,很面生呐,第一次来我们这吧?今天怎麽不是云天带毛毛虫来?”说著,小哥弯下腰来摸摸我的头,“毛毛虫,咱们有段时间没见面了啵!”
  看到熟人,亲切感油然而生,我冲他粲然一笑。
  “哦,云天暂时不在家……”小哥的疑问董一杰轻轻巧巧地就应付了过去,然後指向我:“请替它洗个澡。”
  “好的!”小哥扬声回答,然後指指一旁的沙发,“你可以在这里坐坐,旁边的架子上有杂志,请随便看。毛毛虫,跟我来吧!”
  洗,吹,梳,剪,一整套程序走下来,果然大变样。我怔怔看著对面镜子里英姿飒爽的毛毛虫,心里的伤感尤甚,这种心态跟一个好不容易把呱呱坠地的小婴儿拉扯成健康漂亮的小孩子结果孩子却失踪了的父亲根本没两样。
  更叫人无力的是,我这个“父亲”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连报案都没法子。
  终於拾掇得整整齐齐了,我一走出去便看到董一杰正叠著两条长腿坐在沙发上心不在焉地翻著杂志,小哥跟在我後面走出来,一边解下身上的工作服一边笑著冲董一杰道:“毛毛虫还是这麽乖,要是别的狗洗澡时能有它一半听话我们可就舒服多了。”
  我走到董一杰跟前,他伸手替我梳理了一下胸前飘拂的柔顺毛发,随口答道:“哈,我也觉得它挺乖的。”
  “不过……”小哥顿了一下,略有点疑惑地望向董一杰,“刚洗澡时我发现毛毛虫好像比以前瘦了?最後给它过过秤,确实轻了好几斤呢。怎麽?它最近食欲不好?”
  “是麽?我没留意过。”董一杰挑起一边眉毛抬头看了小哥一眼。
  真是大实话……
  小哥点点头:“你是云天的好朋友,对吧?不然他怎麽肯把毛毛虫托给你照顾。他呀,简直把毛毛虫当成了心尖上的宝,回来看到它瘦了,还不得心疼死。”低头看著我,小哥倒掌不住自己笑了,伸手捏捏我肩膀,“小东西,眼睛真好看。”
  董一杰正想回些什麽,“滴滴滴──”他的手机响了。
  “哦,好,我马上就来。”接完电话,董一杰站起来抱歉地跟小哥说,“对不起,我有点事,得先走了。”
  “行,你忙你的!”小哥客客气气地将我们送出店外,“毛毛虫,跟哥哥再见!”
  我朝小哥挥挥爪子,又跳上後座去,董一杰关好後门坐上了驾驶座,边系安全带边对我说:“我要回公司签几份文件,没时间带你回家了,等下你安分点别给我添乱。”
  末了,董一杰还特地加了句,“够乖的话今晚给你加餐!”说完,车子就汇入了滚滚的车流里。
  我趴在後座上安静地望著窗外那些一闪而过的繁华,心中很不是滋味。难道从此真的要乖乖展开一段毫无意义而又一眼看不到头的狗生麽?

  第十四章

  紧跟著董一杰走进他们公司写字楼时,大堂里正是人来人往的一番热闹景象,我这个凭空多出来的金黄色庞然大物自然吸引了不少异样的目光。但董一杰对於诸如“禁止带宠物进写字楼”这样的规定一点自觉都没有,全然是一副最理所应当不过的模样,从容不迫地带著我迈入了公司高管的专属电梯。
  我将那些心中明显有想法但又不怎麽敢直白地表露出来的种种眼神尽收眼底,不由暗自感叹狗仗人势这个词说得真是好。换做是我把毛毛虫带进来,没准在门口就被人轰了出去。
  电梯平稳地往上升,董一杰看似随意地用右手整理著左手的袖口,脸上却不知从什麽时候起悄然换上了一副与平日里截然不同的凛然神情。厚薄适中的双唇被抿出了冷峻的线条,一贯带了些咄咄逼人味道的眼睛更冰冷了几分,腰杆挺得笔直地注视著前方,似乎此时挡在他面前的不是电梯的两扇铮亮的钢门,而是千军万马。
  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习惯掌控一切俯瞰众生的男人走进自己公司这样他占据著绝对主导地位的地方,就意味著如同狮子巡视它的领地一般自然而然地挑起了全部的战斗欲望吧。
  其实想也知道,如果不是用心得每分每秒都在捕捉来自商界的各种讯息然後加以算计怎麽才能为己所用,又怎麽能年纪轻轻的就已小有所成。所以公司对董一杰而言,是名副其实的不见硝烟的战场。
  这是属於董一杰的另一副面孔,然而除了在大学时代的篮球场上之外,我从未得见。
  所谓最熟悉的陌生人,不外如是。
  当电梯停下来的时候,门一打开便直接通向了董一杰的办公室。秘书小姐脸上挂著微笑,目不斜视地为他打开门,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我一样,职业得无懈可击。
  董一杰朝秘书小姐淡淡吩咐道:“把小李叫上来。”
  我自顾自地往前走去,不消说,这也是我第一次来到董一杰的办公室。睁大眼睛环顾四周,这里干净、宽敞、明亮、舒适,总之可以满足一切我这想象力匮乏的脑子所能想出来的关於顶级商业决策者办公场所的词汇。
  如果硬要挑剔的话,只能说没有人味。豪华归豪华,却看不到任何稍微温情一点的摆设。不过依著董一杰的性子,倒也不会让人觉得太奇怪。
  正愣愣地在办公室中央站著,董一杰也已经随後走了进来,低头向我道:“你自己随便找个地方睡觉吧,别乱跑就行。”
  也许是对我一路上的合作十分满意,董一杰的语气总还称得上是比较和气,我便慢条斯理地走到他办公椅旁边老实不客气地趴下去蜷起身子,全手工制作的羊毛地毯躺上去果然是与众有别的舒服!
  董一杰的嘴角意味深长地弯了一下,也拉开办公椅坐了上去,随手整理了一下其实并不需要整理的桌面。
  一会儿过後,有个干练的职员捧著几个文件夹脚步匆匆地走进来,大概就是那个小李。董一杰从他手里接过文件,一边认真地翻阅著,一边不厌其烦地向其仔细询问哪怕是听上去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些边边角角的问题,那个职员从容而谨慎地一一回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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