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想做牛郎啊!----嘉兽
  发于:2009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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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乐也没指望黎里树能真的记得,他磨磨牙,脸色在烛光下居然可疑地泛红。
  “去年的今天,我就是在Alice认识你的。”
  “……”
  “算了,你一定记不得了。”
  男人有些烦躁地坐下,心里转了千百个念头,怎麽迅速把前戏和情话说完就把人弄到床上去。对方显然比平时更不在水准,不但没有任何感动惊喜的神色,从头到尾不是在发呆就是回答一些蠢话,让他也不停地说蠢话,调情也调得不成样子。
  可恶,笨也是一种会传染的毛病吗?
  谭乐觉得自己要被失败感淹没了。
  他原本当然也不会记得什麽一周年纪念日,只是前两天翻开旧账本时,无意间看到自己写的Alice的债务明细,於是忽然勾起了和黎里树相遇那晚的回忆来。
  那时候的黎里树眼神清澈,出言不逊,看上去像只挠人的小家猫。於是谭乐难得地怀旧起来,正好,最久肝火旺盛,迟迟都没法得到发泄,他受够了看得著吃不到的日子,已经想要磨尖爪子,慢慢享用长久的耐心之後,换来的奖赏了。
  他对自己很有自信,坚信到了这个地步,自己多金英俊,这些日子以来又极尽温柔体贴之能事,再加上黎里树自从一场高烧後,性格变得温顺柔和很多,这麽多有利因素,自己没有不高歌猛进的道理。
  因为如意算盘打得啪啪作响,所以他特意去酒店开了一间房,又在黎里树下班的时候去接了他,趁著酒兴气氛好,打算把那个男人给吃光光了。
  其实他时候真的有些动心,这麽些年来,没有哪个男人女人让谭乐那麽上心过,以前是只小野猫,现在听话了,被哄得乖乖的,就像只小家猫一般的可爱。情人眼里出西施,谭乐越看越对眼,甚至连黎里树穿著汗衫,夹著小黄发夹做家务的样子都会觉得迷人。
  於是这次特意避开家里蹭亮的电灯泡,单独把黎里树约出来,就是这麽个意思。
  两人忽然单独相处了,气氛反而尴尬,谭乐给黎里树倒红酒,他也只肯小口地抿,吃得也不多。可是谭乐盯著那微启的嘴唇,眼神忽然变得有些直勾。
  “再多喝一点吧。”
  他忽然又给黎里树倒了满满一杯,手势简直有些如狼似虎了。
  那个男人惶然地道谢,他似乎有什麽心事,一直是心不在焉的。於是谭乐催促道:
  “有什麽事情,要麽说出来,要麽就忘了,留给明天再去想。至少你跟我吃饭,也要专心一点。”
  黎里树隐约脸有些泛红,犹豫一下还是开口了。
  “我今天听说一个事。那个……我们的公司……其实是谭家的对吗?”
  谭乐皱了一下眉,迅速否决道:“不是,你怎麽会这麽想?”
  “就算公司已经独立运营了,可是至少,我们的老板是谭家的,这个对吧?”
  “……是。”
  黎里树轻微叹气:“我也是你安排进去的,对吗?”
  “是又怎麽样?”谭乐语气有些冲,他本来盼望的是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和亲吻,可是现在却离期望越来越远。“我看你忙来忙去都没见成果,拉你一把而已,不然以你的学历和资历,你以为你能找到什麽好工作?”
  黎里树神色动摇,抬起眼睛看向谭乐,嘴唇颤抖著,最终没说出什麽话,而是默默地把怀里的辞职信递了过去。
  谭乐很大爷地坐在那里,等那手悬在空中半晌,因为肌肉酸疼而有些微微晃动起来,才把那信接过去,然後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冷笑一声。
  “这种东西我才不要。”
  说完,就把信给撕了。片片碎纸掉落在地上。黎里树盯著纸片,肩膀瑟缩了一下。
  “吃完了吗?”谭乐稍稍放缓了语气:“要不要再叫客房送餐?”
  “不,我饱了。”
  “再多吃点水果。”
  谭乐往黎里树的盘里堆了一些水果,他现在心中就指望能拖延点时间就行,如今到了这个地步,他不打算放男人回去了。
  “你很久没去Alice了吧?现在Alice和以前很不同了。”
  “恩,我听小猴子说了。”黎里树想起之前小猴子对他说,谭乐买下了整间hostpub的事。
  “要不要回去看看?”
  黎里树心里咯!一声,面前的男人面容模糊,他越来越看不透了。
  “我……”
  “回去看看吧。你想辞职也好,就回Alice去……”
  “我不要做牛郎了。”
  黎里树低著头,气喘吁吁地,头一次这麽打断谭乐说话。
  男人的脸色也渐渐变得难看,之前黎里树不明白他的好心也就算了,现在还一次次地违逆他,这样的违逆是他不习惯的,於是心情变得暴躁起来。
  “你最好知道好歹。”
  顿了顿,他又冷笑了一下:“没错,你要做牛郎。你既然已经知道了公司是谭家的,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是你的老板。你该什麽都听我的,辞职也没用,我不会收。”
  黎里树本能地後退了一步,然後手被牵了过来,手腕上传来的大力他反抗不得,转眼间就被扔到了床上。

  谁想做牛郎啊! (四十六)

  45.谭乐愈逼愈近,扯下领带,居高临下地看著黎里树。
  “有什麽事,等我们做完之後再说。”他凑下来,嗅了嗅黎里树发间的味道:“你好香。”手指迅速地解下衬衫的扣子,接著不太耐烦,索性把剩下的一并扯了。然後胸膛敞露了出来。“谭,谭乐……”身下小小的挣扎没有作用,反而越发地激励男人的欲望,谭乐觉得小腹发烫,但仍耐著性子先爱抚显得害怕的人。“你不用怕。我们在一起很久了不是吗?”他努力让男人放松,一边扒开他的裤子。黎里树却躲开他的手,提著裤子尽量地爬远一些。“我还没有心理准备,从来没有试过和男人……”他哀求著。谭乐心里咯!一下。想起黎里树已经忘掉了被侵犯这件事。这样的认知让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接著转念一想,既然如此,他就让这个人“第一次”的记忆充满甜蜜回味,去取代掉那段黑暗痛苦。这麽一想,语气就软了几分,伸出手,向召唤一只宠物一样地招手。“过来,不会很疼的,男人和男人做,其实比起男人和女人还要舒服哦。”谭乐嫌弃地觉得自己好像诱拐儿童的惯犯一样。“你试过吗?”“……”的确试过,就在面前的这个男人身上尝试过。那晚的回忆,即使伴著淋漓的鲜血和凄惨的求饶,插入的滋味也是无比美妙的。谭乐大灰狼似的,无意识地舔舔嘴唇,这个动作吓得黎里树瑟缩一下。“我还是……回去好了……”脚尖刚著地,就又被拉回了床上,谭乐手长,轻易就把黎里树圈在怀里。接著不由分说,手抚摸过那柔软的腰线,从背後轻咬他的脖颈,一直往上,最後吻住了那两片柔软嘴唇。这个亲吻也不知道有多长时间,黎里树被亲得全身都软了,只能伏在谭乐胸膛上呼呼喘气。大脑一片空白,刚才要走的念头也不知道飘到哪个爪哇国去。谭乐把人平放在床上,接著趁他还没反应过来,顺著光裸的小腹一路吻下去,舌尖在肚脐附近徘徊不去。“够了,够了……谭乐……够了……”谭乐听到他叫自己的名字,欲火又高涨了几分,直接就剥下了白色棉质内裤。等感觉根部被含住的时候,黎里树觉得自己简直要爆炸了,他本能地抬起手,咬住了自己的手背。他没什麽忍耐力,很快就忍不住在谭乐掌中全身颤抖地射了出来,接著瘫软著倒在床上。高潮的余韵染得那具身体一片片绯红,像浅粉的白茶花瓣。
  接著,朦胧中黎里树感觉自己被翻了个身,变成屁股朝上,男人的手掌托高他的腰部,塞了一个枕头被垫在下面。黎里树臀部湿润著,任凭摆布的样子实在是很招人。谭乐性急地再稍微做了一点润滑,然後就掏出自己的火热,抵在他的臀部後面。这时黎里树迟钝的脑子略微有些清醒,他动了动身子,感觉到身後男人的举动,忽然心里浮起难以言状的恐惧。那种强烈的情感仿佛一直被压抑在冰山下隐隐约约,涌动著,却被相似的体验勾起了记忆,终於要破冰而出。有什麽人,很多人……以前也这样抓著自己……那些手,不停抚摸著腰和屁股……耳边是可怕的笑声……本来已经没有力气的黎里树,口里忽然发出呜呜悲鸣,本能地支起身体,奋力向前爬,谭乐发现身下的猎物竟然有逃跑的迹象,不悦皱眉,抓住他的脚踝拉了回来。“听话……唔!!”惊慌失措间,黎里树竟然踢了谭乐一脚,不偏不倚正好踢在他那昂扬的小弟弟上,好在他没用什麽力气,即使这样,也疼得谭乐闷哼一声,一下子也顾不得黎里树。门砰地一响,黎里树抓著衣服跑了出去,他心里实在是太害怕了,慌不择路,以至於没有发现床上谭乐的惨状。实在是……奇耻大辱!!谭乐捂著裆部,愤愤地在肚里骂娘。黎里树一头从酒店跑出来,一直越过好几条马路,才气喘吁吁停下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害怕成这个样子。等冷静下来後,才发觉自己刚才反应太过激了,明明像谭乐那种骄傲的男人,已经牺牲到先替他用嘴做的地步,自己又不是女人,再别扭下去的话就太矫情。而且最让他战战兢兢的是,回想起来,下床时似乎踢倒了谭乐的关键部位,不知道那个平素就脾气暴躁的男人,这次会气成什麽样子。光是想象一下,他就没出息地发抖了。哈……好冷。一阵风吹过,他才发现自己出来时只带了一件单衣而已。有三两的人从路口朝他走过来,小孩高声对身边牵著自己手的父亲说:“爸爸,我们快回家吧!”是啊……他直觉地想该回家的。可是他并不想回去,然而接著能去哪儿呢?突然发现,除了那个有谭乐的家,自己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而他也不知道怎麽面对谭乐。他们彼此之间,总是存在什麽不对。虽然模糊,可是也一直摆在那里。工作是谭乐慷慨施予的,小屋里也被他霸占著,连现在手里的公文包,也是谭乐因为嫌弃颜色而送给自己的,家里不知不觉塞满了谭乐购来的东西:颜色张扬的桌布,超级柔软的大床,厚厚的地毯……那个男人在他没有察觉的时候,就已经占据了他的日日夜夜,全部生活。无论怎麽逃,哪里都有谭乐的影子。谭乐就是这样的男人,一旦真的喜欢上什麽东西,就在那东西全身上下盖满戳,再贴上“擅动者死”的标签,千方百计也要让对方离不开自己。独占欲强的男人,就会巴不得把喜欢的东西藏起来,连被别人多看一眼,都觉得恼怒。可是黎里树并不知道谭乐的心思。他正伤感又踌躇的时候,突然听到背後唤了一声:“黎叔。”

  谁想做牛郎啊! (四十七)

  46.
  黎里树回过头,背著书包的男孩不知什麽时候,站在他背後,脑门上汗津津的,刚运动完的模样,脏兮兮的运动校服的腋下,夹著一只篮球。
  男孩眨巴著眼睛:“黎叔,你怎麽在这儿?我回到家看到那流氓留的条子,还以为你们一起出去吃饭了。所以我就出来打篮球玩儿。”
  黎里树强作笑容。拍拍男孩的肩膀,发现他已经和自己齐高了,脸上带著憨憨地笑。
  他摸摸他的头顶,习惯地唠叨:“你看你,衣服又弄脏了,一身灰一身臭,一进家门就踩两黑脚丫子。回去一定得洗洗了。”
  小猴子何等精明,马上看出黎里树的不在情绪。眉头纠起。
  “那臭流氓人呢?他又欺负你了?别怕,我帮著你!早跟你说谭乐那家夥就是一头大尾巴狼!下次有多远躲多远!”
  黎里树苦笑,顺手帮少年整整领子。安慰道:“没什麽事。”他顿了顿,看到篮球,顿时有几分意气在胸中升起。
  “还有时间吗?不如陪陪黎叔打篮球吧,很久没有运动了,全身都快生锈。”也许流了汗,心里会舒服一点。
  “咦咦?今天刮了什麽风?难得你这麽主动哦,先说好1V1的话,你绝对不是我的对手啦!”
  “唔……那就多让老人家几个球嘛!”
  两人都有默契地,绝口不提回家的事,携手往不远处的露天球场走去。
  自从辍学开始工作後,黎里树很久没有那麽痛快地打一场球了。
  小猴子果然如他自己所说,球技相当不错,如果他认真打,那麽黎里树在他的手下绝对连篮球皮都摸不到。当然前提是小猴子认真打。
  这回他大肆放水,他知道黎里树心情不好,有心让他玩球玩到爽,上篮的时候虚挡一下就过去了,甚至有一次在他要失去平衡摔倒的时候,还随手托了他一下。
  黎里树感激地对他笑笑,继续打。
  一圈下来,你攻我守,两人都不亦乐乎,篮框都被砸得!!作响。
  身体虽然不如以前灵活,但沈重的心灵却随著汗水流出,变得一点点轻松起来。有时候运动真的是一件好事。
  也不知打了多久,等两个人都满头大汗,就一人拿著一瓶宝矿水,坐到篮球场的看台上,吹风聊天。
  这附近有照明的篮球场仅此一家,因此夜里变得很抢手。
  刚才他们打球的时候,恰巧有一夥混混打扮的人也过来,咋咋呼呼的让他们让出场地,黎里树见那些人不好惹,本想要息事宁人。谁知道一直背对著的小猴子忽然回过头,只是沈默看了一眼,那些人显然是认识他的,竟然露出微微忌惮的表情,为首的做了个手势,人呼啦地竟然转头撤了个干净。
  於是大球场又就拱手给他们两人享用。
  黎里树见状,心里的讶异是免不了的,再看远处少年,低著头,正一记一记地拍著球,漫不经心的模样,全身却是不动声色的强大。
  连自己以为天真活泼的小猴子,其实也有自己没有看到的一面吗?黎里树捏著矿泉水瓶,不由得伤感起来。觉得很不是滋味。
  为什麽每个人都不告诉他事实,拼命地蒙住他的眼睛,从头到尾,把他当成无知的笨蛋在耍?
  “喂,小鬼,想不想喝酒?”他突然问道。
  对方露出惊讶的表情,如果说是因为能喝到酒,不如说比较震惊黎里树会说这样的话。
  “好是好啦……可是,黎叔,你真的没受什麽刺激吗?”
  “没事啦,怎麽会有事,就是心情好嘛!”他嘿嘿干笑。
  “……我看你一定是遇到什麽事了。”
  “小鬼头天真一点比较好,这麽多心眼干嘛?”
  一阵风吹来,身上未干的汗变得冰凉,他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小猴子从背包里翻出纸巾,递过去。一边说:“我看咱们还是早点回家,今天天气冷,你又穿的少,小心著凉。”
  黎里树悻悻擦了把鼻涕,鼻尖变得通红。他想,以前都是他在碎碎念别人,偶尔换过来,被少年一遍遍关心,心里又变得舒畅起来。
  好像这样才证明,自己是被需要的,不是一事无成。
  然後,才得以因此略微积攒些底气,为自己的心虚惶恐垫个底。
  “就是因为冷才去买酒喝的哟,难得心情好,不多喝点怎麽行。”年纪大了,就偶尔要任性一把,也是可以被原谅的吧?
  小猴子最後无奈被黎里树拖去了篮球场附近的24小时便利店,後者财大气粗(?)地买了一打啤酒,然後和少年并排坐在公园的长椅里分享。
  路灯明亮,夜风中树叶沙沙作响,旋律和谐。
  两个人开始是干易拉罐,还能说说笑笑地聊上一通。後来他以“小孩子不可以喝太多”为理由,嚷嚷著不让多喝,自己却颠三倒四拿了易拉罐,在对方惊讶的目光中,大口大口灌了下去。
  小猴子知道他是心情不好,急忙收了啤酒,一边念著“小心再酒精过敏”之类的话,被他嘻嘻笑著推开了。
  “不要紧,上次住院是因为伏特加,这次啤酒而已,哈哈,这点酒精度嘛……”他说话开始大舌头了。然後又接连打了几个大喷嚏。
  小猴子叹了口气,他捧著啤酒喝,一边多话地唠叨这个那个。
  到最後黎里树连小猴子对他说了什麽也没办法知道,因为他不小心喝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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