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想做牛郎啊!----嘉兽
  发于:2009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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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到最後,禅精竭虑也好,拼尽全力也罢,他还是仰仗著谭乐,在那个男人的庇佑下,才能讨得一口饭吃。若是什麽时候惹到了那个男人,一夜之间他还会打回原形。
  表面上就算多衣冠楚楚也好,自己仍然是个无能的男人。
  黎里树一个人坐著恍惚想了很多,不知不觉间下笔,临到下班的时候,一封信已经草草写就。
  那是封辞职信。
  时间已晚,有同事收拾东西下班前,见黎里树还在发呆,就过来调笑几句,可是他连干巴巴的应对都做不到。
  他没有办法面对洗黑钱的人,这些人让他想起了谭乐的手下,那些男人在他心中,是蒙著黑布的恐怖神的形象,不知为什麽,心里顿时强烈地惊恐起来。
  其实他也不知道这股子害怕从何而来。可是这股子情绪却是深入骨髓的。

  谁想做牛郎啊! (四十四)

  44.
  经理办公室里没有人,黎里树推门进去,将辞职信端整地放在桌上,手心有些哆嗦。
  然後他站著犹豫了半天,徘徊不去。直到值班的同事喊关门,他才猛然惊醒,匆匆忙忙地又取了那信,揣在怀里,慌不择路地离开。
  到最後,黎里树还是没有把那封信递出去。
  在刚才漫长的思索中,他甚至有了另租房子,逃开谭乐的打算。但因为囊中羞涩又犹豫起来,没有钱的人,又有什麽资格挺直脊梁骨呢?
  他当初离得开L街,可是现在不复当初,他再没有足够的勇气离开这里。
  人都是实际的,小说中那些不屈强权,人人赞叹的主角们,那至少也要填饱肚子才做的。
  以前他兴许会长点志气,可是现在,年岁渐大,一事无成,他实在是穷得怕了。
  谭乐肯给他一口饭吃,他就很感激了,尊严什麽的,能卖吗?卖了又值几个钱?
  黎里树知道自己也有过意气风发的时候,也对著谭乐狠狠地把台灯砸在他的额头上。那样的事情现在回忆,根本像是个陌生人做的。
  这些日子他已经改变了很多,自己也知道。
  黎里树心情沈重地走出大楼,这是时间天已经半黑,有气象预报说明天是阴雨天气,可是此时风已经有些大,吹在人身上觉得一股寒意。
  出大门的时候,他听到有两个白领站在那儿屋檐下等车,一边谈笑风声。
  “……真的很帅啦,就在拐角那儿,就靠在名牌车边上抽烟哦,现在还等在那儿……”
  “嘻嘻,该不会是等女朋友下班吧……”
  黎里树正满怀心事,没有留意听女人八卦,外面实在太冷,於是他竖起衣领,跑到隔壁的便利店里买了杯热饮料,等胃里暖和了些,才缓过一口气来。摸摸怀里的辞职信,心中愁苦,可是却也无法可想,只得脚步沈重地往前走。
  “喂。”听到背後传来一声,他没有在意,继续走。
  “喂!”这里话语声中带了明显的不耐烦。
  黎里树停下脚步,左右看看无人,难道是在叫他?突然间恍然大悟。
  “啊!刚才的饮料不是五块钱吗?对不起,我是不是少给了钱……”
  转过身抬头,登时变成了惊异的表情。
  只见谭乐铁塔似得站在自己面前,风吹起他的黑色风衣下摆,不得不说这个男人是天生的好身材衣架子,长风衣穿在身上尤其有味道。只是一张脸上,带著习惯性的不耐烦。
  黎里树还维持著掏钱包的姿势,半晌动弹不得。
  “我等你好久。怎麽这麽慢?”
  “对不起。”黎里树习惯性地道歉,接著又问:“你是来接我的吗?”
  谭乐似乎不太明显地心虚著:“我有点事找你。”
  “正好,我也有事要问你……”
  “我们去酒店。”
  “欸?”
  谭乐不由份说拖著他,把他塞进车里。
  “不回家了?”黎里树惊疑不定。
  “我已经给小鬼留条子了,今晚我们不回家。”
  “可是……”
  “异议一律否决!有那小鬼在家里,碍事!”
  谭乐边说边发动汽车,一边从副座变戏法似得捞出一束玫瑰花来,看得出是刚买的,上面还洒了水花,大朵的玫瑰娇豔动人。
  他像嫌烫似得迅速把花塞给黎里树,然後一踩油门。车子平稳地滑了出去。
  黎里树猝不及防,抱了满怀,浓浓的花香冲上鼻子,差点熏得他打喷嚏。他抱著花,有些战战兢兢地,望著谭乐开车的背影,动了动嘴,可是什麽也没问。
  其实也不知道该说些什麽,谭乐在他最难的时候拉了他一把,为他解决了工作的事,虽然不动声色地瞒著他,可也是为了自己好。
  气氛就一直微妙地沈默著,车窗外急速掠过城市的夜景,浮光掠影,映出黎里树显得愁苦的侧脸来。
  良久,谭乐突然问道:“你不喜欢麽?”
  黎里树想了想,才发现他是在问花的事,忙不迭地说喜欢。後视镜里,男人听了後,眼睛依旧浮起莫名其妙的愤愤情绪,好像那称赞的喜欢并不是特别得让他满意。
  黎里树却没有发现,他捧著玫瑰花坐在那里,瘦削的肩膀习惯性地微驼著,和鲜妍的娇花比起来,愈发显得男人的脸忧愁疲惫。
  一路无言,车在酒店门口停下,谭乐带著黎里树进了电梯,到了预定好的套房里。
  显然谭乐事先精心准备过了,房间里弥漫著淡淡的香气,餐桌上早已放了两人份的餐点,食物精致,烛光摇曳,刚打开的红酒敞口被放置在红酒篮里,散发出昂贵的香气,旁边也插著一束玫瑰花。
  黎里树被这个阵仗吓到了,僵硬著在门口挪不动步子。谭乐拉了他,让他沙发上坐下。
  “知道今天是什麽日子吗?”
  “……”黎里树呆呆看著他。
  谭乐也没指望黎里树能真的记得,他磨磨牙,脸色在烛光下居然可疑地泛红。
  “去年的今天,我就是在Alice认识你的。”
  “……”
  “算了,你一定记不得了。”
  男人有些烦躁地坐下,心里转了千百个念头,怎麽迅速把前戏和情话说完就把人弄到床上去。对方显然比平时更不在水准,不但没有任何感动惊喜的神色,从头到尾不是在发呆就是回答一些蠢话,让他也不停地说蠢话,调情也调得不成样子。
  可恶,笨也是一种会传染的毛病吗?
  谭乐觉得自己要被失败感淹没了。
  他原本当然也不会记得什麽一周年纪念日,只是前两天翻开旧账本时,无意间看到自己写的Alice的债务明细,於是忽然勾起了和黎里树相遇那晚的回忆来。
  那时候的黎里树眼神清澈,出言不逊,看上去像只挠人的小家猫。於是谭乐难得地怀旧起来,正好,最久肝火旺盛,迟迟都没法得到发泄,他受够了看得著吃不到的日子,已经想要磨尖爪子,慢慢享用长久的耐心之後,换来的奖赏了。
  他对自己很有自信,坚信到了这个地步,自己多金英俊,这些日子以来又极尽温柔体贴之能事,再加上黎里树自从一场高烧後,性格变得温顺柔和很多,这麽多有利因素,自己没有不高歌猛进的道理。
  因为如意算盘打得啪啪作响,所以他特意去酒店开了一间房,又在黎里树下班的时候去接了他,趁著酒兴气氛好,打算把那个男人给吃光光了。
  其实他时候真的有些动心,这麽些年来,没有哪个男人女人让谭乐那麽上心过,以前是只小野猫,现在听话了,被哄得乖乖的,就像只小家猫一般的可爱。情人眼里出西施,谭乐越看越对眼,甚至连黎里树穿著汗衫,夹著小黄发夹做家务的样子都会觉得迷人。
  於是这次特意避开家里蹭亮的电灯泡,单独把黎里树约出来,就是这麽个意思。
  两人忽然单独相处了,气氛反而尴尬,谭乐给黎里树倒红酒,他也只肯小口地抿,吃得也不多。可是谭乐盯著那微启的嘴唇,眼神忽然变得有些直勾。
  “再多喝一点吧。”
  他忽然又给黎里树倒了满满一杯,手势简直有些如狼似虎了。
  那个男人惶然地道谢,他似乎有什麽心事,一直是心不在焉的。於是谭乐催促道:
  “有什麽事情,要麽说出来,要麽就忘了,留给明天再去想。至少你跟我吃饭,也要专心一点。”
  黎里树隐约脸有些泛红,犹豫一下还是开口了。
  “我今天听说一个事。那个……我们的公司……其实是谭家的对吗?”
  谭乐皱了一下眉,迅速否决道:“不是,你怎麽会这麽想?”
  “就算公司已经独立运营了,可是至少,我们的老板是谭家的,这个对吧?”
  “……是。”
  黎里树轻微叹气:“我也是你安排进去的,对吗?”
  “是又怎麽样?”谭乐语气有些冲,他本来盼望的是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和亲吻,可是现在却离期望越来越远。“我看你忙来忙去都没见成果,拉你一把而已,不然以你的学历和资历,你以为你能找到什麽好工作?”
  黎里树神色动摇,抬起眼睛看向谭乐,嘴唇颤抖著,最终没说出什麽话,而是默默地把怀里的辞职信递了过去。
  谭乐很大爷地坐在那里,等那手悬在空中半晌,因为肌肉酸疼而有些微微晃动起来,才把那信接过去,然後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冷笑一声。
  “这种东西我才不要。”
  说完,就把信给撕了。片片碎纸掉落在地上。黎里树盯著纸片,肩膀瑟缩了一下。
  “吃完了吗?”谭乐稍稍放缓了语气:“要不要再叫客房送餐?”
  “不,我饱了。”
  “再多吃点水果。”
  谭乐往黎里树的盘里堆了一些水果,他现在心中就指望能拖延点时间就行,如今到了这个地步,他不打算放男人回去了。
  “你很久没去Alice了吧?现在Alice和以前很不同了。”
  “恩,我听小猴子说了。”黎里树想起之前小猴子对他说,谭乐买下了整间hostpub的事。
  “要不要回去看看?”
  黎里树心里咯!一声,面前的男人面容模糊,他越来越看不透了。
  “我……”
  “回去看看吧。你想辞职也好,就回Alice去……”
  “我不要做牛郎了。”
  黎里树低著头,气喘吁吁地,头一次这麽打断谭乐说话。
  男人的脸色也渐渐变得难看,之前黎里树不明白他的好心也就算了,现在还一次次地违逆他,这样的违逆是他不习惯的,於是心情变得暴躁起来。
  “你最好知道好歹。”
  顿了顿,他又冷笑了一下:“没错,你要做牛郎。你既然已经知道了公司是谭家的,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是你的老板。你该什麽都听我的,辞职也没用,我不会收。”
  黎里树本能地後退了一步,然後手被牵了过来,手腕上传来的大力他反抗不得,转眼间就被扔到了床上。

  谁想做牛郎啊! (四十五)

  44.
  经理办公室里没有人,黎里树推门进去,将辞职信端整地放在桌上,手心有些哆嗦。
  然後他站著犹豫了半天,徘徊不去。直到值班的同事喊关门,他才猛然惊醒,匆匆忙忙地又取了那信,揣在怀里,慌不择路地离开。
  到最後,黎里树还是没有把那封信递出去。
  在刚才漫长的思索中,他甚至有了另租房子,逃开谭乐的打算。但因为囊中羞涩又犹豫起来,没有钱的人,又有什麽资格挺直脊梁骨呢?
  他当初离得开L街,可是现在不复当初,他再没有足够的勇气离开这里。
  人都是实际的,小说中那些不屈强权,人人赞叹的主角们,那至少也要填饱肚子才做的。
  以前他兴许会长点志气,可是现在,年岁渐大,一事无成,他实在是穷得怕了。
  谭乐肯给他一口饭吃,他就很感激了,尊严什麽的,能卖吗?卖了又值几个钱?
  黎里树知道自己也有过意气风发的时候,也对著谭乐狠狠地把台灯砸在他的额头上。那样的事情现在回忆,根本像是个陌生人做的。
  这些日子他已经改变了很多,自己也知道。
  黎里树心情沈重地走出大楼,这是时间天已经半黑,有气象预报说明天是阴雨天气,可是此时风已经有些大,吹在人身上觉得一股寒意。
  出大门的时候,他听到有两个白领站在那儿屋檐下等车,一边谈笑风声。
  “……真的很帅啦,就在拐角那儿,就靠在名牌车边上抽烟哦,现在还等在那儿……”
  “嘻嘻,该不会是等女朋友下班吧……”
  黎里树正满怀心事,没有留意听女人八卦,外面实在太冷,於是他竖起衣领,跑到隔壁的便利店里买了杯热饮料,等胃里暖和了些,才缓过一口气来。摸摸怀里的辞职信,心中愁苦,可是却也无法可想,只得脚步沈重地往前走。
  “喂。”听到背後传来一声,他没有在意,继续走。
  “喂!”这里话语声中带了明显的不耐烦。
  黎里树停下脚步,左右看看无人,难道是在叫他?突然间恍然大悟。
  “啊!刚才的饮料不是五块钱吗?对不起,我是不是少给了钱……”
  转过身抬头,登时变成了惊异的表情。
  只见谭乐铁塔似得站在自己面前,风吹起他的黑色风衣下摆,不得不说这个男人是天生的好身材衣架子,长风衣穿在身上尤其有味道。只是一张脸上,带著习惯性的不耐烦。
  黎里树还维持著掏钱包的姿势,半晌动弹不得。
  “我等你好久。怎麽这麽慢?”
  “对不起。”黎里树习惯性地道歉,接著又问:“你是来接我的吗?”
  谭乐似乎不太明显地心虚著:“我有点事找你。”
  “正好,我也有事要问你……”
  “我们去酒店。”
  “欸?”
  谭乐不由份说拖著他,把他塞进车里。
  “不回家了?”黎里树惊疑不定。
  “我已经给小鬼留条子了,今晚我们不回家。”
  “可是……”
  “异议一律否决!有那小鬼在家里,碍事!”
  谭乐边说边发动汽车,一边从副座变戏法似得捞出一束玫瑰花来,看得出是刚买的,上面还洒了水花,大朵的玫瑰娇豔动人。
  他像嫌烫似得迅速把花塞给黎里树,然後一踩油门。车子平稳地滑了出去。
  黎里树猝不及防,抱了满怀,浓浓的花香冲上鼻子,差点熏得他打喷嚏。他抱著花,有些战战兢兢地,望著谭乐开车的背影,动了动嘴,可是什麽也没问。
  其实也不知道该说些什麽,谭乐在他最难的时候拉了他一把,为他解决了工作的事,虽然不动声色地瞒著他,可也是为了自己好。
  气氛就一直微妙地沈默著,车窗外急速掠过城市的夜景,浮光掠影,映出黎里树显得愁苦的侧脸来。
  良久,谭乐突然问道:“你不喜欢麽?”
  黎里树想了想,才发现他是在问花的事,忙不迭地说喜欢。後视镜里,男人听了後,眼睛依旧浮起莫名其妙的愤愤情绪,好像那称赞的喜欢并不是特别得让他满意。
  黎里树却没有发现,他捧著玫瑰花坐在那里,瘦削的肩膀习惯性地微驼著,和鲜妍的娇花比起来,愈发显得男人的脸忧愁疲惫。
  一路无言,车在酒店门口停下,谭乐带著黎里树进了电梯,到了预定好的套房里。
  显然谭乐事先精心准备过了,房间里弥漫著淡淡的香气,餐桌上早已放了两人份的餐点,食物精致,烛光摇曳,刚打开的红酒敞口被放置在红酒篮里,散发出昂贵的香气,旁边也插著一束玫瑰花。
  黎里树被这个阵仗吓到了,僵硬著在门口挪不动步子。谭乐拉了他,让他沙发上坐下。
  “知道今天是什麽日子吗?”
  “……”黎里树呆呆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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