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说:"你再有本事,亲戚也还是亲戚!"
Rob说:"我有没有本事跟他们没关系。"
Rob挂断电话。他腮帮子上的肌肉鼓了鼓,额角隐隐的显出一条青筋来。
Rob知道自己不是孝子。他也没准备当孝子。父母并不理解他,他也没必要事事成全他们。物质上他从不亏待父母;精神上他们从不在一个世界。父母常说:"你现在发财了,还不是运气好?不要把尾巴翘到天上,谁也看不起了。"
Rob没上过大学,也没读过多少书,所以他原先也不觉得父母的这种说法有什么不对,而只是不乐意听。直到有一次,在父母家,隔着一扇门,他听到小波在客厅里跟他父亲说:"其实我觉得Rob的成就,并不是运气的问题。" 小波说:"我那帮同学都是博士,都是什么清华北大的高材生,可他们没一个能像Rob这样,连续几年每天早晨5点起床,不论什么场合都从来不迟到一分钟,还有就是今天能办的事情决不拖到明天才办。"小波又说:"您还别不信,我这不是乱吹的,就算Rob明早儿起来分文皆无,五年后他还是会变成今天的Rob。不论干什么,他都能成。"
就凭这句话,Rob明白了,他这辈子都离不开小波。
可也就凭着这句话,Rob也明白了,小波其实并不是孩子,他是个有知识也有思想的人。Rob因此又有点担心,担心小波有一天会突然发现,Rob其实除了早起,不迟到和性子急以外,根本没别的本事。
Rob本来就是个暴发户。这样的暴发户不论中国还是美国都有的是,像小波这样真正有文化的人,没道理能看得起这种暴发户。
Rob又看看手表。还有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钻石戒指。小波睡觉的模样,又一下子钻进他脑子里。
小波蜷缩着身子躺在大号儿双人床的最边缘,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有时Rob看见小波这样睡觉,心里突然会冒出一个念头:也许他就想离我远远儿的。
然后,这念头就好像胃口极好的小虫,一口一口把Rob的肚子吃空了。
2
小波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特别是在他睡觉的时候。
床那么宽。宽得可以睡下足足两个小波再加两个Rob。但小波只溜边儿蜷缩着。好像Rob对他后背轻轻吹一口气,他就能滚下床去。
然而吹气还算好的。Rob曾经想:干脆一脚把这死东西踹下床去!
那是在多年前,他们刚认识的时候,Rob第一次带小波回国过春节。第一晚,他们住在北京的香格里拉里。两人相识相交大半年了,那还是他们第一次睡在同一张床上。
在Rob关上电视之前,两人还平分秋色。但当电视一黑,小波便自动向边缘撤退。Rob的手脚并不算很长,却不小心就碰上了小波。 碰上一次,就碰不上第二次。小波继续撤退。Rob扩大疆土。第三次又碰上,第四次则又是碰不上。直到天色微明,Rob的领土扩大到整张床的五分之四,小波却仍遥不可及。
一直撤退的却不是最终认输的。
Rob翻身躺回自己的枕头上,用两腿夹着被角,很想把蜷缩在床边儿的家伙一脚踢下床去。
可清晨的微光正透过窗帘的缝隙,落在小波肩头。那瘦削的肩膀,光润如羊脂白玉。Rob爱玉,所以他很想伸手去摸,可他没敢。他突然有点担心,那玉制的身体连最后的一点疆域也放弃了,果真滚到床下去摔碎了。
第二天清晨,Rob发烧了。健壮如牛的Rob,就好像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烧。小波站在床边担心地看着他。他把手一挥,故意大声说:"你回家吧,今晚跟你爸妈过除夕!我没事。睡一觉就好!"
这是早先说好的。小波同Rob一起回北京过春节。一共停留两晚。第一晚小波同Rob在一起,第二晚是除夕,小波回家跟父母过节守岁。
北京的除夕之夜,比平时冷清得多。偶尔有一两声躲躲藏藏的爆竹,好像见不得人的小媳妇,躲在深宅里偷偷地发脾气摔东西。
好在Rob头昏得很厉害,甚至连孤独都感受不到。在一团炙热而干燥的漆黑中,他突然听到细微的声响,房门开了,透进走廊里的灯光。
房间里的灯亮了,小波站在床前,脸上冻的通红,浑身散发着除夕夜的寒气。
这寒气让Rob感到无比受用。他在小波转身去倒水拿药时看了一眼床头的电子钟。晚上九点而已,除夕之夜才刚刚开始。
没多久之后。Rob闭着眼却并没有入睡。他能感到大床轻轻的震动。小波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再次蜷缩在大床的边缘。
除夕之夜,千家万户共度良宵。每扇窗户里都闪烁着温暖而热烈的灯火。只有香格里拉饭店的这间房间里,没有灯光,也没有任何声音,如窗外午夜之前,那冷清得令人意外的北京街道一般。
两个人,躺在大床的两侧。在漆黑之中,仿佛隔着一条在黑暗中奔流的宽阔的河流。
然而就在几秒钟之后,一只冰凉如玉的手,轻轻落在Rob滚烫的额头上。
3
Rob再次见到桌上的电话机,是晚上九点的事了。在Rob的办公室里,在唐人街某家店铺的二楼,在曼哈顿的大街上,时间总是稍纵即逝,丝毫不留情面。
然而在同一座城市里,遥望未来的时间,却又好像绵延不断的山脉,永远看不见尽头。
所以说,纽约是一座充满矛盾的奇妙之城。到下次跳上飞机,逃离这座令他喘不过气的城市还有多久呢?
一周,一百六十个小时。
有时,比如此刻,Rob突然会有一种冲动,想摔点儿什么。
他脱掉外衣,光着膀子,把脊背贴在冰凉的椅背上。来冷却他胸中那团熊熊的火焰。
Rob胸中有团火焰,每时每刻都在燃烧着。
特别是每天晚上,当他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却又为明天的工作而计划时,那团火便火星飞溅。他的员工都知道他不苟言笑,铁面无私。但员工只需把工作做好,只要走出公司的大门,便可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然而他的小波,却无处可逃。
这一切Rob都知道。可他无法克制自己。那团燃烧于胸的火焰,就是他握在掌心的命运,那里有他自己的命运,也有小波的命运。那是他的一部分,永不能分割。
Rob闭上双眼,用牙齿使劲儿磨了磨舌头上的口疮。又酸又痒,令腮畔的肌肉也跟着抽搐了几下儿。
好大一个泡,就在舌头底下。起码一年了!是那团火焰烧出来的起泡。
Rob再睁开眼,看见办公桌上的电话机。
这屋里的一切都是他的。电话机也一样。属于他的东西很多,他没时间细数。但只要是他的东西,就应该由他来判断,在什么时候被他看见,或者被他忽视。
晚上九点。北京的早上九点。不知那只蜷缩在床边睡觉的兔子有没有起床。
Rob突然很想知道,当他在六千英里之外的时候,小波是不是也用同样的姿势在睡觉。
但Rob看不到小波。他看到的是桌上的电话机。此刻,当一天的繁乱被他丢在脑后之时,他看到了电话机。
于是,他给广州打了个电话,找Lydia。
Lydia是姨妈的女儿,也是Rob最好的朋友。
Lydia也是贪睡的人。不过九点不早了,她该起了。这个懒猫似的女人,难怪她三十大几岁了,还找不到老公。
Rob通知Lydia,他下周不去广州了。还是按照原计划,直接去北京,然后再去云南。Lydia没反对。她只回答知道了。声音里听不出不高兴,当然也听不出高兴。她认识Rob太多年了。她知道Rob需要什么样的朋友。
接着,他们聊了些广州新近的消息。比如新开的时装店,上市的房地产,还有最近在热播的电视剧。这些都是他们共同的兴趣,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可以聊,二十多年的朋友,可以积累许许多多的共同语言。
和Lydia聊天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Lydia是Rob唯一的知己。这就是知己的作用。
所以当Rob再给小波打电话时,他的心情其实很平静。
但和小波的电话,短短的两分钟,原本恬静之夜,一下子风雨大作。
小波说:还是按你的意思,去广州吧。
Rob说:什么叫我的意思?我已经把票定好了,去云南!
小波说:干吗定这么快呢?我不是说了去广州吗?
Rob喊道:可你想去广州吗?你想什么我心里不知道么?
小波说:我干吗不想去广州呢?我说过我不想去了吗?
一端沉默之后。
Rob不等小波把话说完,就把电话摔在地上。用不着等,他知道那句话是什么。那是:
对不起,别生我的气,是我不好!
Rob恨不得伸手到电话机里,抓住那双长耳朵,把那只胆小的兔子揪出来,盯住他的眼睛,一直看到他心里。
可他捉不到。所以他把电话机扔掉。
电话机落地时发出清脆的声音。Rob却突然一阵委屈--那是只表面懦弱,实际上阴险的兔子。永远是他承认错误,是他不好,是他弱小而善良。于是,Rob便永远是蛮横无理的人。是Rob发火,是Rob挂断电话,最终却是Rob如愿,去广州。
博士本该是有教养的,暴发户也本来就是蛮横无理的。
博士也本该不看重财富,不看重一切Rob拥有的东西。
这一切都好像是圈套。其实那只兔子并不弱小。他真的很强大。
不是么?Rob不是终于说出口:"又改?改票不要花钱么?为什么每次我都得多花冤枉钱?"
钱是什么?登上珠穆朗玛峰,却仍要仰着脸看月亮。
旅行社小姐还曾经嗲嗲地说:好令人羡慕耶!祝您和江先生旅途愉快!
如果飞机票已经到手,Rob一定会把它撕得粉碎。
4
但Rob并没读过多少书。所以他没有多少大道理来遵循。他唯一需要遵循的,只有自己的直觉,而直觉往往是顽固的,它只来自最早的感受。
而小波带给Rob的最初印象,既不是狡猾,也不是懦弱。
在那最初印象里,小波有一张白净儒雅的面孔,有自信而单纯的微笑,还有一双令Rob永不能忘的大眼睛,眼神如水,清澈见底。
最初的印象,包含两个镜头。第一个就在那天晚上,在芝加哥的中餐馆里。
其实Rob并没什么期望。小波并非他通过网络认识的第一人,而对于网友见面这种事,谁又能给予厚望呢?
Rob又不是孩子。他三十四岁,在纽约奋斗了快二十年,有两家特别赚钱的店铺。他坚信命运只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也相信缘分天定,不能强求。
所以除了小波之外,他还约了几个以前见过的朋友。和老朋友吃饭是主题,顺便认识一个在网上新认识的小孩子,最多也只是为多少有些枯燥的老友聚会增添一点新鲜感罢了。
何况过了半个小时还没见人。Rob是最讨厌别人迟到的。
老朋友们并不常聚,但聊起来却很是随便。全饭馆的男人都被他们指点遍了。
其实Rob并不觉得这馆子里有谁值得议论。一贯如此。别人认为有魅力的男人,他难得想要多看一眼。
有人说他挑剔,有人说他苛刻,还有人怀疑他到底是不是Gay。
他知道他是。他也知道他挑剔。他喜欢的都在杂志或电视上。
朋友们还在纷纷议论。他毫不在意,耳朵眼睛根本就没在饭桌上。
就在这时,他看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进餐厅来。高高瘦瘦的,皮肤白细,面色红润。
餐厅橘黄色的射灯落上年轻人的头发和额角。他完美无瑕,好像一块美玉。 Rob忍不住对朋友们说:看,这个还差不多。
大家同时扭头,向着门口张望。
Rob的朋友们并不完全赞同。有人说:还成吧,皮肤还好,可太瘦了,一点肌肉都没有。而且也不算年轻了。
还有人说:哎,这有什么稀罕,台北大街上一抓一大把。
Rob顾不得去反驳。他始终盯着门口的男孩儿。就好像电视屏幕上一闪而过的迷人面孔,转瞬即逝,多看一眼算一眼。
可男孩儿却径直走了过来。自信地微笑着,把目光洒向餐桌。他问:Robert?
电视上的人也能从屏幕上走下来。活生生地站在Rob眼前。
那天晚上,Rob躺在五星级饭店舒适的大床上,失眠了整整一夜。
Rob是难得失眠的。他一向头一沾枕头就睡,一睡就昏天黑地。四个小时之后,他便生龙活虎,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
可芝加哥的那一夜,他失眠了。他仿佛一下子回到童年,他第一次跟着父亲到广州。他站在玩具商店的橱窗前,看着他最喜欢的玩具。一道透明的玻璃窗隔在他和玩具之间。使他最心爱的东西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
多少年没感受过了,那种遥不可及的无助。
第二天清晨,Rob冲了一个凉水澡。冰凉的水从他头顶倾泻而下。
当他跳出浴室,站在镜子前,盯着自己的双眼时,他想: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既然你想要,那就是老天给你的。去拿吧!
所以他推迟了飞机票,开车穿过冰雪覆盖的芝加哥,找到小波的居所,并在车里等了整整一夜。
他打了许多电话,却没人应答。当晨曦再次投射在车窗玻璃上时,他又被绝望征服了。
他开车返回机场,穿过整个冰雪覆盖的芝加哥。他暗下决心,要忘掉这座城市。忘掉这城市里那近在眼前,却遥不可及的人。
然而只过了三天。Rob又站在小波家门外,手捧鲜花。那个清瘦的大男孩再次出现在他面前,肌肤如雪,面色却如朝霞。男孩的额角闪烁着汗珠,滚滚的白汽正从嘴里滚滚地冒出来。
男孩摊开一双冻得发紫的手,眼中闪烁着清澈而自信的光芒。
这就是小波在Rob脑海中留下的最初印象。两幅画面,芝加哥中餐馆里射灯下的小波,和小公寓楼前站在冰雪里的小波。
第一印象是那么深刻,漫长的岁月也无法将其淡化。只要Rob一回到纽约,他就随时能回忆起这第一印象来。尽管他心里知道,小波已不再是电视画面上稍纵即逝的影子。
小波早已走出电视,走进Rob的生活。其实更确切地说,是Rob硬把他拉进自己的生活。
然而一旦走入生活,他就变成活生生的人。拥有活生生的性格。
他不仅仅是一块无瑕的美玉,不仅仅是学问渊博的博士,不仅仅是多才多艺的靓仔,也不仅仅是懦弱而阴险的小鬼头。
但小波常睡在Rob身边,缩在床的最边缘,像只胆怯的兔子。Rob似乎都能听见小波在说:亲爱的别生气,我又没说什么。只要你高兴,就按你说的办。
每当此时,Rob就分裂为两个自己。
一个想要把那胆小的兔子狠狠抱紧。
另一个想把那只兔子踢下床去。
可他又担心,那如玉的瘦弱身体,果真落在地上摔碎了。
第三章
1
清晨的微光,正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
在晨曦中的浮梦,仿佛灵魂出壳。短暂的时刻,亦幻亦真,转瞬即逝。当灵魂再度回到身体里,小波睁开眼,看见清晨的微光。
就在小波醒转前的一刻,Rob就躺在他身边,并把他拥在怀里。
Rob在小波耳边轻声说:I really really miss you,我的宝贝。
Rob口中的热气温暖小波的耳郭。平时严厉冷漠的声音,此刻变作最温柔的呢喃,如撒娇的孩子,拥着自己最珍爱的玩具。
小波睁开眼,看着窗帘缝隙里透进的白光。小波将手划过大床的另一半。空阔而凉爽,仿如深秋的旷野。
小波一跃而起。拉开窗帘。阳光瓢泼而入。原来清晨早已熟透了。
小波站在阳光里,光着身子,咽喉处闪烁着一点银色光芒。那是一颗白金铸成的心脏。和他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出自同一家商店。
去年夏天,Rob和小波并肩站在香港中环的那家商店的柜台前,同时买下了一大一小两颗白金戒指。当晚,Rob领着小波,来到太平山顶的西餐厅,坐在窗边的桌子边,把小的那颗,带上小波的无名指。
小波也把那大的一颗,带上Rob的无名指。
餐厅灯光很暗,烛火在餐桌上独舞,窗外是璀璨的维多利亚港,香港岛的高楼大厦如一群悄然站立的贵妇,珠光宝气却一声不吭,默然仰视着餐厅内的一切。
或许,这就是永恒。
虽然Rob喜欢广州,小波喜欢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