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窠臼
窠臼  发于: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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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转过头来,哑然的看着我,然后点点头。
“啊,那个魔法师真是太厉害了,以一己之力,救得苍生,功勋之伟大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应该在魔法书上大书特书才是,怎么记载的这么零星,引来研究者的误会。”我有点为魔法师不平,那没眼光没心胸的金发老兄妒忌人家才能,居然不要脸的说魔兽就是伟大的魔法师,切,真是胡说八道。
“居然就靠一条咒语就解决了异空间的魔兽,实在是值得崇拜啊!”我感慨,果然人跟人(啊,不对,是吸血鬼)是没得比的,人家轻而易举的发明咒语消灭魔兽,我却是现成的咒语都背过就忘,想想都沮丧得无以复加。
“喂,连穹,你这样唠唠叨叨的表扬自己未免脸皮太厚了点吧?”只见莫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跷着二郎腿坐在了沙发上,身边搂着得正是风大美女无痕小姐,那女人浑身是毒,他也真不怕。
“等等,你说什么?夸奖自己?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哪里夸奖到了?难道?”我张大嘴,看向瑞。
“没错,”他点头,“那个被称为魔法界第一人的魔法师,就是你的前世?”
“啊!”
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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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千两百多年前,吸血鬼和狼人家族遍布欧洲,那是两族的鼎盛时期,最繁华的时候,甚至发展到贵族的城堡里畜养了大批的花季人类少女,以供应血族和狼人的午夜狂欢。
但这个时期,也是猎魔人和两族交锋白热化的时期,万籁俱寂的夜里,常常有成群结队举着火把的村民外出寻找失踪的女儿或未婚妻,挂着十字架捧着圣水的神父尾随于后,就像落单的少女时常被血族和狼人捉去充当食物一般,落单的血族成员也常被村民逮个正着,被圣水大蒜包围下不能瞬移逃脱,结果被利锥打穿胸膛,斧头砍下头颅,数小时后烟消云散的遭遇。
同时同地,出于报复,荒野里也常常会有村民发现自家失踪的女孩子们被吸干了鲜血变成一具具干尸趟在杂草堆里。
愤怒的村民加紧了夜间巡逻,杀死了更多的血族和狼人族的成员,当然也在白天发现了更多的女孩子尸体。
情势越演越烈,恶性循环下,被教廷明令该处以火刑的巫师们在民间开始受到供奉,只要能够全家平安,村民们不吝惜的提供住处和微薄的收入供养巫师,但还是不断的有尸体发现,更令村民们惊恐的是,来偷袭的吸血鬼,竟有不少曾经是他们的亲戚或者邻居,一时间,人人自危,不知道今日并肩作战的同伴,明天会不会变成觊觎你生命之血的魔鬼。
在这种情况下,常年隐居于深山的梅林子弟,魔法师们终于和宫廷达成共识,开始在暗中着手干预。
亚瑟王座前的首席魔法师梅林早已仙逝多年,他的弟子虽然众多,却是良莠不齐,所以魔法师和巫师们的介入最多也不过是和血族狼人维持个势均力敌。
这种状况持续了近两百年,猎杀与反猎杀之间的僵局终于被血族发生的叛乱打破。
血族族长的表弟康维在篡夺族长之位失败后,和传说中梅林魔法师嫡传弟子的曾孙女艾莉斯私奔,隐居山林。
这次叛乱让血族元气大伤,同年血族族长迎娶了传说中风精灵女王的小女儿梅琳达公主为妻,与新继任的狼人族长商议后共同将午夜血宴改成每月的月圆之夜举行。
三年后,血族族长在与猎魔人世家第八代斯瓦洛公爵的对抗中身亡,风精灵公主继任血族族长之位,同年生下前任族长的第二个孩子,取名凯瑞,因为血族与精灵族混血引发早产,孩子被送到精灵族中疗养。
几个月后,得知了当年的篡位之举完全是妻子一手布置的阴谋陷阱的前血族族长表弟康维于一怒之下,误杀妻子,又因为当年私奔之时曾与艾莉斯订下同生共死的连情咒,自知命不久矣的康维无奈之下,只得把襁褓中的儿子送回血族。
梅琳达族长原谅了康维多年前自私的叛乱之举,答应抚养他和艾莉斯的孩子长大成人。这个孩子有一半的血族血统,所以为了纪念他的回归,梅林达将孩子取名为洛笛,这个发音在古精灵语言中,正是归的意思。
然而梅琳达虽然原谅了康维的过错,血族里不少因为那场叛乱妻离子散的族人却不能释怀,更有怀念昔日夜夜血宴荣光的族人更是把如今的萧索都归咎于康维造成的动乱。
虽然血族没有父债子还的观念,但生活在长久怨念中的洛笛生活还是不太好过,十六岁的少年长年裹着黑色的斗篷,父亲在族中犯得罪,母亲是族中仇敌被父亲所杀的传言,不友善的族人,教授魔法的大长老时时刻刻的刁难,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让少年将斗篷裹得更紧,彷佛隔着那一层漆黑的布,就能把自己和周围的所有敌视隔绝开来。
大概是身上流着母亲杰出魔法师的血液,少年洛笛对于魔法的学习几乎可以称为天赋异禀,尽管负责教授的科克长老素来鸡蛋里挑骨头,也不得不暗自承认这是一个天生的魔法师。
洛笛不能忍受族里长久的冷漠,喧嚣中的寂寞有时候比一个人的孤独更不堪忍受,他终于在一个月色浅浅星光黯淡的晚上,独自带着母亲留下来的魔法书离开了血族,不知所踪。
梅琳达夫人委托风精灵寻找洛笛的下落,只知道他曾在阿尔卑斯山一带出现过,依旧裹着他的黑斗篷,怀里抱中一只刚出生的小猫,之后就再没有他的下落。
梅琳达的长子菲尔吉斯已经长大,开始接受族里事务,而小儿子凯瑞因为深获外祖母的喜爱而留在精灵族中,偶尔会跟着传讯息的风精灵一同回族里探望母亲和哥哥。
血族成员们再一次见到洛笛,是在多年后的一场浩劫中,短短的一周时间,欧洲多处山脉不明缘由的山崩,沿海的陆地多次发生海啸,更令人惊恐的是莱茵河,泰晤士河,伏尔加河等多条河水发生倒流现象,海水倒灌入陆地,整个欧洲一片混乱。
传言众说纷纭,大半魔法师和巫师确信这些奇特的现象的起因是由于被封存在异空间的魔兽打破了海底的结界,出来欧洲大陆肆虐,寻找封印他的魔法师梅林复仇。
梅林已经随着亚瑟王仙逝许久,究竟他有没有封印魔兽,结界是否在海底,已无从考究,但这场天灾中,尽管谁也没有真正见到过魔兽的身影,欧洲大陆的平原和山脉中,却处处留下了巨大的兽类动物的脚印。
一时间,欧洲人心惶惶,各国的君主们招集魔法师开会商讨对策,血族狼人与猎魔人之间的战争破天荒不约而同的停下来,各自集中精力应付这突入起来的灾祸。
据说在各国君主聚集的商讨会议中,出现了一个裹着黑斗篷的俊美男子,他站在猎魔人世家斯瓦洛家族第九任族长奥南公爵旁边,那是一个俊美的月光都为之失色的男子,深褐色的长发,碧绿的眼眸,皮肤像是在黑斗篷里包裹了千年,透着不正常的苍白,修长的手臂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于纤细苍白,隐隐看得出青色的经脉。
皇室糜烂的生活方式隐没在雍容的排场和严峻的律法里,平民百姓无从得知和了解,出席的各国君王怎样的美色没有见过,此刻看到摘下了黑斗篷的英俊男子,还是无法自控的纷纷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
男子鄙意的打量了一圈周围的色狼眼光,冷冷的告知在座位上的王公贵族,他有办法结束这场灾难,条件是各国君主必须承诺停止对血族狼人和其他非人族类的追杀。
众人惑于男子的美色,迷恋的目光流连在男子的脸孔身躯上,竟没有一个人听到那优雅的唇边吐出来的任何字句。
此时,旁边一直没有开口的奥南公爵出乎意料的弯下腰把黑色的斗篷从地上拾起来,重新裹住男子的身体,连脸都遮挡住大半。
众多穿着华丽的色狼来不及愤怒吼叫,整个会议大厅的杯盘碗碟和灯烛器械已先一步飘散到了空中,垂涎目光最明显的英格兰某大公甚至整个人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抛出了窗外。
“你们最好相信他所说的话。”奥南公爵收回伸出的双手,群魔乱舞的杯碟和照明器具纷纷归位,“这还是他教我的一个小魔法,所以要挽救整个欧洲大陆的话,你们最好遵照他的话去做。”
王公大臣不知道,但魔法师们是知道的,任何魔法都需要咒语和手势,甚至很多还需要繁复的仪式,而此刻奥南公爵仅仅伸了伸手,就有这个效果,还还只是那男子教的小魔法,那么那个男子改天换地的本事未必就是虚言了。
各国君主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在魔法师们的暗示下,纷纷颔首,承诺将出之时,另一个猎魔人世家的族长却出言阻止,“万万不可,这个承诺一下,我等不是任由那些妖魔宰割了?”
昏庸的君王们这才反应过来,犹豫起来,面对同僚的质疑和鄙夷,奥南公爵尚未开口,裹在黑斗篷里的男子已先出声,“我会让血族和狼人族签订同样的协议。”
斯瓦洛家族在猎魔人中甚为有名,奥南公爵又拥有英国和法国的大批领地,因此各国国王很快就签订了协议。
直到黑斗篷男子和公爵离去后许久,大厅里还能听得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奥南公爵已经算是出名的美人了,这来历不明的黑衣小子竟比公爵还有魅上几分,要是…….”后面的话消失在嘴边,毕竟危机解决最重要,王权在手,要什么美人儿没有?
几个小时后,独自瞬移到血族的黑衣男子达成了同样的目标。
放弃了黑斗篷遮脸的洛笛来到生活了十几年的血族时,竟没有族里成员认出他是谁,而认出了他,亲切的跟他拥抱笑容犹如阳光的男子,他却认不出对方。
“洛笛,我是菲尔吉斯,你不认得我了吗?”未来的族长大力拍他的肩,“出走了这么些年,终于知道回来看我们了?”
接下去的一切进行的顺理成章,菲尔吉斯和狼人一族族长的侄子莫里说服了两族的族人,承诺猎食时不伤害食物的性命。
协议既定,不出半天,所有诡异的自然现象同时突如其来的消失无踪,半点痕迹不留。
没有人知道洛笛是怎么做到的,但灾难的离去是好事,也没有谁去追问洛笛方法,而洛笛关于魔法师第一人的称号,也是在这场灾难后开始流传的。
为了安抚人心,众魔法师齐心协力施咒,消去了人们对这场灾难的记忆,所以人类历史中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载。为防止众低等精怪的暴乱,同样的咒语也被施加到非人一族成员中,到底高阶魔法师知道的多一点,但又怕引起恐慌,所以魔法史和精灵史记载的也只是只字片语。
“就这样解决了?”莫里停下了他的历史讲习,喝了口水,我立刻催促他,“那这场灾难到底是怎么造成的?你还是没有说明白啊!”
莫里耸耸肩:“这到现在都是个谜,只有问你了,洛笛是你的前世,既然有办法解决,当然知道来源。”
汗,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啊,如果我记得,还需要你长篇大论帮我补习历史么?
“其实,”莫里踌躇了一会,看看瑞,“我一直觉得那个灾难的始作俑者就是洛笛。”
“啊?!”
“我仔细比对过,那只魔兽的脚印跟洛笛当时养的从东方抱来的小老虎的脚印除了大小外,一摸一样。”
瑞居然赞同的点头,“他的确有这个能力。”
反正我横竖不记得,随你们编排就是了,我望望天花板,“那洛笛是怎么死的?”毕竟有现在的我存在,而且瑞他们提到前世,那估计伟大的洛笛最后一定是挂了。
瑞和莫里对看一眼,一个低头喝水,一个不着痕迹的叹息了一声。
沉默就这么蔓延在我们之间。

“你没发现你刚才喝得杯子里装得是清水,现在不过几秒钟,颜色已经变成咖啡色了么?”瑞叹了口气,提醒莫里。
“不是吧,味道也像,我居然没注意。”莫里后知后觉的看向风无痕。
风美女安抚的拍拍他:“没事没事,刚才你跟他们聊得开心,我没事做,在你杯子里放了些转基因草药的粉末观察一下色味罢了,是不是很像咖啡?”满怀期待的看着莫里。
莫里点头,起身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客厅于是就剩下瑞和我,以及笑得温柔甜蜜的风无痕。
我打了个寒颤,为了转移风美女因为头号试验品离开而放到我和瑞身上的注意力,只得重复一遍之前的问题,“洛笛是怎么死的?”
“老死的。”瑞想也不想的回答我。
“啊?!”我呆住。
“人类自古谁无死!”在洗手间折腾了半晌才出来的莫里有气无力的掉一句文,立刻被风美女敲了一记头,“少乱用古诗。”然后向往的自语,“不知道我前世是什么样子的?”
“估计是图坦卡门。”看她家门上那段骚扰本姑娘安宁的,灾难的翅膀会降临就可以猜到。
“那是谁?”大小姐熟谙医术,对国外历史关注较少。
莫里干笑,一边狠狠瞪我一眼,“埃及的某个法老,”记得她老婆爱美,不忘补充一句,“据说长得很俊秀。”
“哦,那我回去查查资料。”风美女闻言立刻大起兴趣。
我忍不住白了莫里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要是让这女人查到这个法老十八岁就挂了,一定会以为我诅咒她短命,她又那么小心眼……
幸好中秋快到了,一年一度的狼人族祭典就要开始,莫里还算有良心的扯开话题,开始聊起这方面的话题,像往常一样邀请瑞和我一同去参加他们的祭典,他和瑞开始讨论邀请的名单。
风美女无聊的打了个呵欠,再度往我们三个的杯子里加了点无色无味的料,莫里讨论的兴起,丝毫不觉的拿起杯子就喝。
瑞始终没有去动他的茶杯,隔了一会儿终于拿起杯子时,风美女露出总算整到了的欣慰笑容,激动的手指都有点抖,结果瑞却把杯子递给我说,“穹,帮忙去泡杯红茶,别忘了把残留的绿茶渍洗干净。”
我应一声,不忘一同拿走自己的杯子,看到风美女失望的垮下肩膀和莫里的无知无觉,走到厨房洗手台背对着他们时,我终于忍不住嘴角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客厅里传来莫里再度站起来走向洗手间的声音。
邀请的名单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增加了当日在动物园帮我们很大忙的小道士,连带的邀请了他们一家。
奇怪的是这次的祭祀庆典居然没有像往年一样设在狼人族的聚集地法国,而是大洋彼岸的美国,莫里解释说那是因为有不少族人在今年加入了他的快递公司,而他的快递公司的总部就设在美国的关系。
讨论完毕,他们夫妻俩在快天黑时才起身离去,我无限同情的望着莫里的背影,“可怜他被下了七八次药,竟然都没有发现,还以为是那头一次下的药的药性太重,真奇怪平常的警觉心都到哪里去了?”
“你以为他真的不知道?”瑞洗掉最后一趟被加料的杯子,“这小子由得他老婆玩罢了,横竖他那个体质也造不成太大的伤害。”
我有点无言,原来是周瑜打黄盖,这对夫妻真是#◎%的变态。
左右无无事,我开始缠着瑞,要他讲我前世的事情,结果他轻描淡写的说那阵子他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精灵族,见到洛笛的次数少得屈指可数。
“一个性格孤僻,自卑,有严重交际恐惧症,自闭症,抑郁症,情感交流障碍的家伙。”瑞这样形容洛笛,很坦白的说这就是见过几次面的洛笛给他的全部印象,一点也不怕打击到我。
我被他一长串的术语弄得昏头昏脑,暗想瑞不愧是医生,不过,“听起来是天才常有的性格。”
瑞无声的看看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我实在厚脸皮,果然他点点头,“不得不承认洛笛的确是少见的天才,跟你现在这个状况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这话听来着实郁闷:“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前世是洛笛?”
他沉吟了一会儿,回答我,“千年前,族里的长老偶然与一名通灵族人相识,那通灵族因为一个赌约输给长老,答应子孙世代为我族服务?”
我立刻好奇:“什么赌约?”
“当时通灵族根本不相信血族没有灵魂的体质,因此跟长老信口开河能找出我族族人的灵魂所在,他若赢了,我们代代为他们服务。”
“结果,过了千年,他们还是没有成功。”我有点同情通灵族人,孜孜不倦的寻找,却不知所寻求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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