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窠臼
窠臼  发于: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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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倾国娇媚的女子唱着不属于人间的天籁,士兵将官们在不知不觉中,已是听得如痴如醉,手中的枪放了下来,激光束被关闭,炮弹退出滑落在地上,刚才的军容整束已经变成了此刻的席地而坐。
我穿过无数的尸体和显然中了女妖催眠术傻乎乎呆坐的士兵,走向了倒在地上的死人类,中途碰上了小道士,他不发一语的跟在我后面,刚才遍寻不着的风无痕此刻凭着她医者的本能站在了死人类旁边,看到我们走过来,她无声的对我摇摇头。
小道士握住死人类的手,他的身上还残留了淡淡的凤凰一族的气息,死人类在淡淡的檀香中睁开眼,看到我,无声的笑了笑,仍然是我平常上班时看到的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
那时对着他的嬉皮笑脸常是报以警惕,此时此刻看到他熟悉的笑容,我却忍不住落下泪来。我确信他听到了我的示警,只是在快要回头的刹那,他猜到了我的举动,所有的意念都集中在收回快速移动的银针上,来不及回头,如果他当时回头,只要他当时回头,一定躲得过那颗子弹。
“为什么?”我之前并不知道那银针的速度比子弹快几倍,完全可以在穿过我的身体后射中瑞,但我想死人类是知道的,这样的速度本身就贯彻了他最为集中专注的意志,他是下定决心要置瑞于死地的,为什么在那比弹指更短的时间里偏又改变了决定?
死人类显然知道我问的是什么意思,他无力的抬手摸摸我鬓间的发,“穹,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虽然外貌完全不同,但举手投足间,总是让我忍不住想起他,要不是那个人已经完全不存在于世间,我会认为你就是他。我有时候会欺骗自己把你当成是他,只不过时间过去了太久,你忘记了我们之间的事而已。可惜那时我亲眼看到他为了救我而消失在我的面前,所以你跟他再像,也不会是他。”他似乎颇为怅然,“看到你刚才挡在凯瑞的面前,我彷佛就看到那时候的自己,经年累月的梦魇,我不想在现实中让他重现。”他最后声音已渐渐微弱,感觉得到生命一点一点的从他的体内流失,我努力的睁大眼,不想让泪水再流下来。
这时,一只柔白的手搭上我的肩膀,安慰的拍了拍,梅琳达夫人不知何时已走到了我们身边,“穹,用血誓,还来得及救他。”
没有用的,我摇摇头,死人类身上有神的祝福在,血誓无法改变他的体质使他成为我们的同类,“血誓不会成功的。”
夫人有点着急:“血誓的成功率虽然很低,只要他有活下去的意念,不是不能尝试啊?”她的声音竟然有点急迫。
我看着夫人,有点诧异她这样的热切,梅琳达夫人的温和向来只对族人和友好的朋友,她毕竟是血族族长,怎会对一个猎魔人有这样的怜悯之心?更何况这个猎魔人前一刻还意图杀死她的儿子,我有点糊涂了。
死人类嘲讽的看着夫人,夫人和他对视时眼中闪过一抹不知名的光芒,半晌,她似乎是打算再催促我,死人类已先一步开口,他握了握小道士的手叹了口气,“刚才那阵歌声让我想起了很久前的水手生涯,那时候自由自在,什么都不知道,多么的快活,无忧无虑的只觉得放眼而去都是蓝色的海太过单调,现在却分外想念那单调的生活。”
“我带你去。”小道士向来和死人类投契,握紧了他的手,另一只手挥手招来雾团,裹住了他和死人类,死人类抓住我的手,“穹,陪我一会儿。”
我点头,顾不得那群显然陷入催眠中的武装士兵会不会卷土重来,也顾不得美国国内是不是戒严到会打下这个不明漂浮物,跟着他们进入雾团中。
这一回,我竟也觉得那雾团湿冷黑暗,小道士一直握着死人类的右手,把身上残留的凤凰族的气息度给他,想起上次进入雾团,死人类打了一个喷嚏,我忍不住把他抱在怀里,他喃喃自语,“可惜我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真是错过偷香的好机会。”我见他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忍不住提醒他,“我不是你要的那个人。”他于是再度陷入沉默,我有点后悔,似乎说了不该说的话。
雾团降落的地方是一个小岛,我不确定那小岛是不是在美国国境内,总之我们一直安然无恙,岛上看不到人烟,远处的海鸥飞向海洋的中心,很快的消失在天际。
死人类靠在我身上,一直看着远方的大海,他低声开口,“穹,记得千万不要去接触神的祝福,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也不要让别人对你施加。”
我疑惑的看向他:“为什么?”
“那其实是一种诅咒,无论是出于好的心态还是不好的心态,总是违背了自然,结果都只有一个,就是让跟咒语有关的人生生世世远离幸福。”
他缓缓的诉说,“在22岁前,我根本不记得我的前世,和普通人一样,读书工作,实现我的梦想,当上了一名水手。大学毕业那年,22岁生日时,我突如其来的想起了我的前世,我的异能也是那时候才开始有的,一场接一场连续的梦境里,我知道了这世界上还存在人类以外的高级生物,人类把他们称之为魔。前世的我就属于一个猎魔人家族,亲手杀死了失踪后变成吸血鬼来袭击的母亲与弟弟,我前世的父亲怕我有一天失手也会步上母亲和弟弟的道路,不知从哪里找来了远古流传的魔法书,以他的生命为代价,在前世的我身上施加了神的祝福,他死前非常欣慰,至少唯一的儿子永远不会有机会变为恶魔。梦中的我看到前世的自己无法阻止他,他找来了家族的所有人困住了那个我施加咒语,前世的我就这么亲手杀死了母亲和弟弟后眼睁睁的看着父亲为自己而死,当时家族中没有人阻拦父亲,他们从始至终众口一词只说了一句话,“你不能辜负的你父亲。”这句话让那时的我想起母亲和弟弟死去时,父亲说的,不能让他们白死。
就这样一道枷锁,困住了前世的我,使我无法爱人,也走不出父亲母亲弟弟死亡的阴影,即使那时我知道自己爱上了他,但他是一名血族,宿仇和责任横亘在前世的我和他之间,无法跨越,他是一个任性自我的人,前世的我摸不透他的想法,他把自己困在他的世界里,同样看不透我,我们当时虽然在一起,却无法感觉到彼此的相爱,直到他为了救我而烟消云散那刻,那时我才恍悟永远的错失了最爱。”
死人类苦笑了一下,因为他说的是中文,所以我无从得知他口中的那个究竟是他还是她?他的手已经渐渐冰冷,微弱的叹了口气,“那么不快乐的前世,如果可以不用记起,那有多好。我宁可和洛笛一样永远的消失,好过痛苦的活着,继续不得不完成的责任。”
我骇然的看着他,他刚才说洛笛?几乎是颤抖的握紧他的手,“你刚才说洛笛?你的情人名叫洛笛?那个魔法界第一人洛笛?”应该是重名吧!死人类听到魔法界第一人应该会摇头的吧!
他点点头,气息已十分微弱,诧异的看着我激动的浑身颤抖,“你认识洛笛?”
我就是洛笛啊,这句话耿在喉头,眼看着死人类握着我的手渐渐的松了开来,我无法出声,我真的是洛笛吗?我们真的前世是相爱甚深的情人吗?为什么隔了千年,我不再记得你,爱上了别人,而你,口口声声宣扬我们相爱,却认不出近在咫尺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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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岛上的沙洁白而柔细,握在手心里,缓缓的从指缝间流泻,风一吹就化成轻烟飘去远方,从此天涯海角,辗转流离,或做浮尘,或为泥土,漫长的时光中,渐渐遗忘了这片曾与雪白浪花刻刻旖绻过的沙滩。
远处的海水卷着浪花依旧毫不歇息的拍打着海岸,并不因为几颗沙子的离去而放弃。我和小道士沉默的把死人类埋入沙滩下,洒上最后一捧沙,小道士担心他只会研究魔法史的姐夫不能在危机中护得姐姐周全,先一步回去了举行月圆祭的广场。
剩我一个独自坐在沙滩上,分不清是悲伤还是寂寞的感觉,只是迫切的想做点什么,正好这时候瑞传音过来,“你没事吧?广场的军队都撤走了,快回来。”看来事情都解决了,就说这世间基本上没有瑞解决不了的问题。难怪这次的月圆祭会挑在美国加州举行,难怪海妖会来参加,原来一切都早已布置妥当,只有我什么也不知道,傻傻的被蒙在鼓里,我突然觉得非常非常的累,有种深刻的疲惫感。
“瑞,既然没事了,那我先回家了。”想起还放在莫里那里的护照,我无声的笑了笑,既然帮不上忙,留着也没什么意思,所有的魔法几乎都学过就忘,唯有瞬间移动是无师自通,我一直想试试瞬移的距离极限,闭上眼,凝聚意念,隔着半个地球,我清晰的看到了在N城家里那张亲爱的床,回家吧!抱着熟悉的被子,看着熟悉的天花板,睡一觉就没事了。
半个地球的距离,果然不是好玩的,穿过异空间的时间不长,却有种全身都被分解成微粒般的难受感,恍惚间看到熟悉的蓝色床单,我都有点怀疑是自己的幻觉,可惜来不及确认,我就陷入了昏睡。
醒来的时候果然是在自己的房间,只觉得浑身上下从头痛到脚,从来没这么难受过,上次被瑞丢到无人岛瞬移回来因为距离长也不过睡了几天,睡醒了就生龙活虎一点事情也没有了,奇怪这次怎么会痛得好像身体被碾压成粉末又重新拼聚起来一样?
“终于醒了!”瑞坐在床头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睁开眼的刹那好像见到他明显的松了口气。他的头发有些乱,白衬衫领子上有些淡淡的痕迹,看得出是几天没换洗留下的痕迹,这对向来有洁癖的瑞来说真是千载难逢的奇事。
“我睡了多久?”不知道这浑身的酸痛是不是睡多了的缘故,以前三天三夜不睡打游戏通关,破关后再连续睡个三天醒来有过这种状况,只不过没有这回那么严重而已。
“两个月,”见我明显呆掉的表情,瑞露出和煦的笑意,“你很能干嘛,隔着太平洋也能瞬移回来。”
我被他笑得毛骨悚然,只好说谎分辨,“没有啦,我不是直接从美国一下子瞬移回来的……”底下的话自动消失在他更无害的笑容里。
“我有说,你是一下子瞬移回来的吗?”
惨了!好像不打自招。
“你以为你制造了那么大的异空间波动,我们会感觉不到吗?”莫里不屑的看着我。
“异空间波动?”对了,瞬间移动的原理就是利用了空间压缩,遭了,当时没想到这一点,过远的距离会造成空间大幅度重叠引发异空间波动紊乱,也就是说,“最近有什么灾难发生吗?”我抱着忏悔的心态提问。
“全世界范围内的海啸和地震。”莫里翻个白眼,“现在可以肯定千年前欧洲的那场浩劫的确是洛笛造成的了,有些家伙不论过了多久都不会长进,永远用同一办法处理问题。”
拜托,我没想到这么远好不好,说到洛笛,突然想起瑞轻描淡写的说过伟大魔法师是老死的,但是死人类说的似乎又是另外一回事。
“瑞,洛笛的前世是不是有个情人?”我决定换个方式提问,总决定洛笛似乎是一切问题的起点,我什么都不记得,可恨他们这些知道的又讳莫如深,想起来就觉得气闷无比,好歹那是我的前世,我总该有知情权吧!
瑞眼神复杂,定定的看了我一会儿,不发一语的掉头离去。
“看来那个人类小子应该跟你说了什么吧,”莫里坐到我旁边,忽然换了个话题,“穹,你有没有发现科克长老对你比对别的族人严苛很多?”
我点头,见他并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从以前我就一直奇怪,现在我才知道是因为洛笛的缘故,前世的我太出色,虽然科克长老对于洛笛的父亲背叛血族心存憎恨,但内心深处依旧承认洛笛是他最出色的弟子。而身为洛笛转世的我对魔法却是一点天赋的都没有,想必让他很是失望。”没天分就算了,我还常常跷他的课。想必对老头的打击一定不是一般的大。
莫里摇摇头:“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穹,你应该知道洛笛只有一半的血族血统,他的母亲是人类魔法师。”
“所以老头对洛笛的讨厌还有他母亲的因素?”汗,可怜的洛笛。
“我不是说这个,”莫里有点气急败坏,“你难道就不能稍微用用脑子,洛笛既然只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怎么能够转世,你该明白,只有真正的人类那些上帝的子民才是有灵魂的。”
“难道?”我想了想,忽然大惊,“神的祝福?”
出乎我意料之外,莫里居然再度摇摇头,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不是神的祝福就好,我现在一想起那个诡异的魔法就不自觉的浑身发毛。
“洛笛当时离开血族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会走上他父亲的老路,爱上一个完全跟血族敌对的猎魔人——第九任斯瓦洛家族族长奥南公爵。而斯瓦洛家向来是血族的宿敌,瑞的父亲——前任血族族长就是死在奥南公爵的父亲的手上,斯瓦洛家族世世代代以猎杀血族为己任,所以当时若说奥南会真心爱上洛笛,是谁也不相信的事情。洛笛跟他父亲的不同就在于他的父亲是个愚蠢自大却没有实际能力的野心家,而洛笛却一直是个所有人都摸不透的家伙,大概连奥南也不了解他,以他的能力,想要整个世界也未必得不到,他掀起了整个欧洲的动乱,目的却只是为了让人类和血族狼人族之间达成和解,看起来彷佛是完全大公无私的和平主义者,只是我见过的洛笛给我感觉却并不像,以他之后的作为来看,这个举动更大的原因似乎只是为了扫平他与奥南之间隔着的爱情障碍。”莫里笑了笑,“真是难得一见的痴情种。”
我也笑,虽然一点印象也没有,完全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但前世的我有这种作为自己想想还是觉得挺好笑的,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褒姒固然美得倾国倾城,但洛笛这毁天灭地为红颜,“那个,奥南公爵很美么?”我一边笑一边问莫里,毕竟他见过洛笛,那想必对奥南应该也不会太陌生才是。
莫里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大概是在比较,“没有洛笛漂亮,严格来说,这千年来,我几乎没有见过比洛笛美的人。”
“风无痕?”我提醒他,好歹情人眼里出西施。
莫里左右看看,见他老婆不在,难得的说实话,“也是比不上的。”
我呆了一下,喃喃自语,“美得惊天地泣鬼神,魔法能力又举世无双,这样的人,一定会遭天妒的,估计下场不会太好。”老父常年奉行中庸之道,严肃的告诫我棒打出头鸟的真理,所以对于传奇,我虽有向往之心,却是一点也不想当主角的。
莫里沉吟了一会儿,似乎头一次觉得洛笛是个很值得同情的角色,“有这样的身世,又爱上不太可能爱自己的人,的确怪可怜的。”居然一脸悲悯的看着我。
“喂喂,”我连忙提醒他,“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可什么都不记得。”所以你省点表情吧。
结果这家伙看我的眼神居然更同情了,靠!
“现在人类和我们之间依旧纷争不断,看来洛笛的目的应该是没有达成了?”被他的怜悯眼神寒到,我不得不提醒莫里继续讲故事。
“对,那场浩劫过去后,没过多久欧洲各国的君主们为了巩固王权,再度故态复萌,开始大规模的追杀我们两族,来转移他们国内本身的矛盾。”
“洛笛就没再制造一次天灾?”可以解释成神对世人的警告,多好用啊!
莫里用看白痴的目光打量我:“同样办法可一不可再,用多了,最终结果不是欧洲毁灭就是所有欧洲成员联合起来对付灾难制造者,洛笛不是蠢蛋。”言下之意就是骂我蠢蛋了。
我不理会他的讽刺,认识这么久了,计较这么多老早被他气死,“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两族和猎魔人之间的互相残杀依然继续展开,洛笛在一场猎杀中挡住了菲尔吉斯刺向奥南的剑,当场在奥南面前灰飞烟灭。”
“不是吧?灰飞烟灭?洛笛不是一流的魔法师吗?怎么会被剑刺中?”这么简单就挂了,当得起传奇之名吗?
莫里白我一眼,偷偷看了下在客厅抽烟的瑞,见他似乎没有过来阻止的意思,又继续讲下去,“那只是在奥南面前出现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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