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醒来,经旁人告知即将天明。敬业的呼吸起起伏伏,好梦正酣,想必是因为昨天太累。晨气的甘醇里,残留的浓情蜜意尚未散去。这一夜的美好足够我回味到下辈子了!只可惜,匆匆,太匆匆。时间的残酷在依依不舍时最为昭著。人为什么会有离别呢?我......多不想走!然,时不我与。摸索着敬业的脸,细细地勾勒他的眉眼。这个人啊,是我的爱!
悄悄地起身,加入下山的人群。我一张笑脸相迎,自有好心人相助。回首望,尽是留恋。难舍难分还是要别离,人生事,十之八九是无奈。好在,我心事已了。
伴在我身边的女孩子,很是活泼,侃侃而谈,由近至远,由己及我,恰如其分的青春气息,透着涉世未深的纯良。想我这么大的时候,已经极精通世故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青春成熟得过早,所以凋谢得也快。
到了山下,袁晟迎了上来,想必等我甚久了。他的心细如发,须要刻意观察才能够意识得到。住院期间,人人关心,却都只照顾我的伤痛,惟独袁晟私下里拜托医生替我做全身检查。一查,自然诸事皆露,在复康的病历也泄漏了。枉我为避免踏入医院而百般推托,连眼部的治疗都不愿意接受,却一招败在台阶上。倒直白地应验了那句,一失足,成千古恨。
不,也没什么好恨、好遗憾的了。
敬业,我的敬业,如果你爱我,我就没有遗憾;如果你爱人,我就不必担忧。我要你,不再继续孤单,不再继续寂寞,能够新鲜地享受爱与被爱!
常佩,原谅哥哥的欺骗。病入膏肓也不是什么好事,知道不如不知道。1%的治愈机会,不及我心中的计划来的重要。请体谅哥哥的执迷不悟,谁叫我爱他!常佩,被一个你爱的人所爱,感觉真的很美妙!
光线的刺激宣告朝阳的升起,今天可是一个艳阳天哪!
第22章
夜晚的喧嚣,并不影响初晨的蓬勃朝气。欢畅过后,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回归社会轨道,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无论是如意还是辛酸,无论是服从还是抗争,天空下的形形色色,造就人生的五彩斑斓。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有时候付出与回报的落差尴尬地令人啼笑皆非。
总有太多事,出人意料,措手不及,无须跟老天爷计较,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如我的顽疾,若不是它的威胁,我不会平地起惊雷,也就不会得偿所愿。公平不公平的标准,在于得失之间,你更看中什么。
生命的长短,我不曾计算,因为从未有衡量的意识。等到黄泉的气息临近,才心惊肉跳。人的不甘,源于有牵挂,我的失魂落魄在于敬业的无动于衷。
那天从医院出来,悠悠荡荡,晃来晃去晃到董氏。正是午餐时间,精英骨干皆鱼贯而出,享受惬意的休息时光。敬业大概是最后一个出来的,就近进了对街的一家餐厅。我躲在附近,透过落地窗,看他一个人有条不紊地进食。他旁边,一对对,男男女女谈笑风声,衬得他冷冷清清。别人的脸上,丰富多采,惟有他一板一眼,除了咀嚼,没有多余的任何动作。
闹与静的对比,因关注而显得格外清晰,处于人群中的敬业,特立独行地令我心酸,其实,这样的他,我并不陌生。他的漠然,我司通见惯,那日却不知怎地搅得我坐立不安。我的敬业可就是这副模样?
我不停地回忆,从我对他有印象时想起,一直想到眼前,却悲哀地发现,我记忆中的敬业真的从来没有变过,强干、冷硬,令人闻风丧胆的厉害角色,这风格从始至终贯彻地彻底!然后我又想,如果此刻我进去,他见到我会有什么表情呢?会不会意外?会不会微笑?或许也只是挑眉,一贯地处事不惊?对他而言,我到底有几轻几重呢?如果......我走了,他会不会难过?如果我不在他身边了,他余下的人生,谁将与之共度?
思来想去,纠缠不清。我从不小看自己,确信自己在敬业心中占有一席之地。他或许不特别重视我,但不会不在意我。然,这一点点在意,是否足够我偷天换日?是否足够我出奇制胜?所有的未知,令我举棋不定,偏偏时日有限,已不容我细细思量。
敬业从餐厅里出来,即返回公司。看着他挺拔的背影,孤零零地去了、小了、远了,双眼情不自禁地湿润。敬业,我的敬业,我不甘心,不放心,更......不死心!!
此后数月,步步为营,日日生波,算计与意外交错,苦痛与快乐融和。换昨夜良辰美景蜜意浓情......没有遗憾了。
心事了,我一身轻松,双肩渐渐舒展,肚子却极其不雅地叫唤起来。袁晟搭在我衣袖上的手,僵了一下,转而又把我托付给那姑娘,说是先去给我买点吃的。
女孩子亦应答不迭,我两方盛情难却,只好由她托管。站在山脚,大山的巍峨感更强。歧城的山,都是极有特色的,峻拔峭立,环绕成一个谷,因此山脚也比平地高出一档。上方传来叫喊,似是在招呼我身边的女孩子。果不其然,正是熟人。
女孩子想去迎接,又放心不下我。我笑笑,顺意做陪,伴她一块儿上山。转了两个弯,上下喜气洋洋地碰头。一行人打打闹闹,推攘碰撞,挤得我和那姑娘踉踉跄跄。正想扶她一把,却陡然失去重心。
身临其境的下坠感,头顶的哭号,看不见也知道什么叫灾难。下意识地托住惊慌失措的女孩子,求生的本能让我尽力地拉扯可以攀附的东西,直到安全的挂在生长于岩壁的树枝上。然,不够结实的枝桠显然承受不住两个人的重量。
树木折裂的声音,催促我当断快断。我自嘲,老天爷,这是你对我抗议的回复吗?多一个死亡的选择形式?呃,其实这样的结局也不错,或许比病死好吧。
速度加强风声的呼啸,似乎还有谁的叫喊,我已经听不清楚了。死亡并不可怕,行尸走肉地活着,比死更痛苦。敬业,我的敬业,你懂爱了吗?你会爱了吗?敬业,我的敬业,是否察觉到爱的美好?敬业,我的敬业,你学会爱的心,将来又会为谁跳动呢?敬业,我的敬业,记得你的生命中,曾经有一个我。
"常玉,我们......从新开始,好不好?"
"从新开始,好不好?"
"从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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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绵的声音在耳边环绕,似梦非梦。听说,人将去的时候,会想起他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敬业,我的敬业,终于等到你爱我!
袁晟,对不起,答应你的事,我实践不了了。我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注定要一个人走。复康医院,还请你守口如瓶。对于你的垂爱,我无力报答,原谅我把来生又许给了敬业。
常佩,不要为哥哥悲伤。记得,如果碰不到你爱的人,就找一个爱你的人,并试着去爱他。爱与被爱的结合才是对爱最幸福的诠释。
敬业,我......爱你。你听得到吗?
敬业,我的敬业,我愿做一株野草,长在你灵魂的寂地,烈火烧不尽,绿化你的心。敬业,我的敬业,不要忘记爱。敬业,我的敬业,下半辈子别再浪费。敬业,我的敬业,重新开始,好好地生活。
身体的急速与心灵的平缓,矛盾而又和谐。穿越时间的隔阂,我游走于记忆的罅隙--
简陋的庭院里,爆竹响亮,一屋子的老老少少,乐得合不拢嘴。
"往这边来了,往这边来了。"
"又过去了!"
"这娃娃,怎么到处跑?"
"哎呀,爬过头了!"
"娃娃,娃娃,往回爬,往回爬。"
"瞧,他抓了,抓了!"
"哟哟,错了,错了。这个不是你的。"
"逮着什么了?"
"什么呀?"
"是奶奶的玉镯子。"
"这娃娃识货哪!"
"唉......将来啊,肯定是个痴情种子!"
--END--
"复康"虽然是我憋了很久的问题,但绝症的缘由确实是很俗套的说~~~
其实故事最初的构思不是这样的,而是一个员工爱上他的老板,然后想尽一切办法让老板爱上他~~~(貌似这样子还吸引人一些...... 默~~~) 但是在我提笔的前一天,偶然经过一家医院,然后......就成了大人们看到的样子啦~~~所以说呢,世事无常嘛!!!(汗~~可以这样子解释吗?!)
文文结束了,期间,有时候欢天喜地,有时候愁眉苦脸,悲乐与共,时常捉狂啊~~~
不过,这种交流方式真的很酣畅,一想到被人期待,走在路上都会傻笑出来~~~不能发文的时候,那个急啊~~~ #_#~~
会接着挖坑,不过更新的速度可能会很慢,假期过了,开始忙了的说~~~
即便如此,还是要请厚着脸皮请大人们支持啊~~~
最后,千言万语浓缩成俩字,谢谢!!!!!
谢谢支持这个文的大人们~~~~ 鞠躬!! 番外 之 我老了六点起床,梳理整齐,再去张罗早餐。十几年了,这样的生活习惯都种在心里了。其实老爷一家都不怎么吃早餐的,弄了也派不上用场。不过我们做下人的,可不能忘了本分。再说,自打常少爷来了以后,少爷也跟着吃起早餐了。我心里特别高兴,有人捧场啊,我蒸蒸煮煮地也带劲呢!八点过后,少爷和常少爷一起下楼。少爷的穿着是一天比一天精神了,以前总是黑不溜秋地,也不是不好,就是......没现在这么快活。我们私底下都说,常少爷啊,手巧。 "张妈,早。"常少爷冲我打招呼。 "常少爷早!少爷早!"我连忙答应着。在老爷家呆了十几年,主动问候我的,也就只有常少爷这么一个。第一次听的时候,硬是愣了半天。老爷家不兴这个,我哪儿适应的来?话是这么说,可心里呀,还是舒坦。日子久了,每天早上不听这么一句,就觉得差点什么似的。搁下手边的活计,端了两杯水过去。常少爷每天早餐之前都要喝一杯水,说是能排毒,对身体好。他自己喝,也教少爷。早上两杯水,雷打不动。也劝我喝,我泯了一口哇,凉水滑到喉咙冷到心眼,根本就受不住。这大冷天的,遭罪哟。常少爷接过水,顺着递给少爷。就见少爷的眉毛皱了又皱,唉,也真难为他了。今天都零下了。少爷不动,常少爷就举着杯子不放。眼睛望着少爷,里头又柔又硬,像裹着棉花的刺,软绵绵地凿人。这天气越来越冷,常少爷望着少爷的时间就越来越长。昨天破记录,两个人大眼对小眼,起码有三、四分钟。有他们小俩口,再冷的早上都热闹。僵了一会儿,少爷臭着脸拿过水,一口气灌了下去。早猜到了,反正总是少爷输,常少爷固执起来啊,谁都掰不过。少爷把水吞了,常少爷就笑。他人本来就好看,嘴角一咧,看起来特别地干净。我也偷偷地笑,自打常少爷来了,少爷出糗的次数就越来越多。以前,我可没想到少爷也会耍别扭。少爷像老爷,稳重,不多话,模样也沉。转身进厨房,却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响,好像是杯子摔破了。急急地回头,哎哟!这羞人的!连忙往厨房里面走了两步。少爷在吻常少爷呢!少爷那么严肃的,居然......哎,到底是年轻人。在里间瞎忙活,不敢出去。外面的动静倒不小,常少爷咳了好几声,像是呛着了,又骂少爷耍赖什么的。少爷倒没说什么,只喊我开饭。出来,常少爷脸红红的,少爷可正得意。刚闹了玩笑的小两口,又别扭又喜气。想我年轻的时候,跟我那死老头子,也是这样喔。一转眼,都多少年了,他走了,我也老了。当时的那个爱啊、情啊,再也没有人跟我提过,可我还是记得,他第一次约我,怦怦地心跳。这人呐,一辈子,找个好伴儿,不容易。早餐照旧是中、西两式。今天轮到常少爷就西式,少爷就中式。说到这个轮流制,还有段话。少爷总是吐司、三明治的,这外国人吃的东西哪儿有中国的好,我就不明白少爷、大小姐怎么爱那个。我跟常少爷说,让他劝劝少爷。常少爷心窍,他的话,少爷多少都会听的。以前少爷不吃早餐,还不是被常少爷给带好了。常少爷一听就乐了,然后把我的话原封不动地讲给少爷听,还跟少爷打商量,说中式、西式的轮流吃,搞什么营养分配。这一分配,就已经从初秋进了深冬了。少爷也戒了半季的外国面粉。常少爷也吃西式的,可吃着吃着吧,就杂了。我也瞧出来了,常少爷其实不大喜欢外国的东西,一到他吃西式早餐的时候啊,总是剩着。开始常少爷还守约定,后来就悄悄地换,再后来越来越大胆。等于说,少爷按轮次不吃西式早餐的时候,常少爷照旧吃着他喜欢的中式早餐。他耍赖。少爷也不说,好像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似的。我就奇怪了,少爷那么聪明的人,怎么变的这么迟钝?端上粥,是早上刚熬好的,热乎乎的,正好缓和。冒着热气的粥,勾得常少爷不住眼地看。幸亏我早有准备,一气搁了两碗。常少爷冲我眨眼,我把头一扬。张妈我可是个好搭档呢!周全好,退到一边,看他们俩儿并肩坐着,说不出的配。我没念过什么书,讲不清,反正就是看着舒服。大明星啊,我也见过,什么金童玉女啊,黏得跟双胞胎似的,说起话来,嗲的嗲假的假,还不如少爷跟常少爷。要我说,真该叫外头那些嚼舌头的来瞅瞅。人家的家务事,你们外人乱搅和什么呢?做人呐,要对得起良心,是好的,坏不了。少爷开始动筷子,常少爷就拿余光瞟少爷,趁少爷不注意,挪了一碗粥过去,又贼贼地笑。这个常少爷!常少爷喜滋滋地喝着粥,少爷只顾着吃,一点儿也没察觉似的。可等常少爷别过脸,少爷就翘起了嘴角。我说呢!嗳,年轻人啊...... 少爷真的是变了,虽然还是不多话,还是板着一张脸,可身边有常少爷衬着吧,一举一动都活了。在董家这么多年,看着少爷长大,可没见他这么人气过。吃完早餐,常少爷拎过少爷的公事包,送少爷上班。我搭手拉开大门,就不再跟上去了。他们小俩口之间亲亲密密,我老人家才不去碍事。想当年,我跟我那死老头子,偷偷摸摸地,可不就是为了能私下里呆会儿。早上的雾还没散开,人影在里面晃悠,隐约看见一个叠上了另一个。我看啊看,就像看到了我们乡下的那条小河,柳树抽条的时候,岸边翠蒙蒙地一片,也是这么模糊。我在里面跑啊、跳啊,他就在后面追;笑啊、闹啊,两个人就扭到一块儿了。我抹了抹眼睛,什么河呀树呀,都淡了。唉,我老了,过去的事到底都已经过去了。有机会的年轻人呐,可要抓紧,莫可惜了缘分啊。远远的,一个人影往这边来了。嗯,是常少爷回来了。